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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 詐騙 鄭文燦 劈腿 高雄OL出差慘遭渣男同事暴力性侵 對方事後還噴風涼話:「人生就像巧克力」
女子小寧(化名)因工作前往外地出差時,在酒店慘遭男同事阿豪(化名)性侵,事後阿豪甚至傳訊說風涼話:「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有時也會給你一些你可能不喜歡或不習慣的味道」,讓小寧更加痛苦。法院審理後,將阿豪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判決書指出,阿豪與小寧是公司同事,2021年6月2人與上司一同出差。3人當晚入住酒店後,在房間一起飲酒到隔日凌晨,小寧因不勝酒力,由阿豪攙扶回房休息。不料,阿豪竟將小寧酒醉無力抵抗,將她壓制在床。小寧雖一度反抗並趁隙逃至門外走廊,但因重心不穩跌倒在地,被阿豪強拉回房,還遭到他毆打及恐嚇:「我用枕頭30秒就可以將妳悶死!」、「這裡是15樓!」小寧感到生命遭受威脅,不敢再反抗,最終被阿豪強制性交得逞。小寧酒醒後,隨即將被阿豪性侵的遭遇告知上司,但上司因行程無法離開,小寧因此獨自返回戶籍地所在醫院驗傷並提告。阿豪辯稱:「攙扶她進房間後,因為她頭暈想吐,我就拿垃圾桶給她,後來她拿起垃圾桶揮動,我為了制止與她發生拉扯,雙方都有受傷」、「我搶下垃圾桶後,她就往外衝,我為了安全考量從門外把她往內拉,她重心不穩跌倒,我再把她拉回房間,她撞到頭、旋轉玻璃鏡,她說很痛開始哭泣,之後她抱住我、親吻我,於是我們就發生性行為」。法官檢視阿豪案發後傳送給小寧的訊息,包含:「對不起了」、「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答應妳不喝酒,情緒管理會改」;小寧則回,「我被你性侵了……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你毆打我後,不顧我反抗強行進入我身體,當下我只求能保命順著你,你知道我感受多痛苦嗎?」。阿豪隔天又再傳送:「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但是生命不是只會給你糖吃而已,他有時也會給你一些你可能不喜歡或不習慣的味道,如果你拿到的是檸檬、是沒辦法直接吃下去的,那你就要想辦法把它變成檸檬水可以直接喝的然後是對身體很健康的」。法官依上述訊息內容,判定阿豪性侵犯行屬實,日前判決他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小草PTT留言嗆殺法官檢察官 北市刑大火速逮補教老師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對此民眾黨也在8日晚間號召小草走上街頭,吸引1萬餘人到場聲援。不過就有網友7日在PTT上面留言,揚言要「殺掉法官和檢察官」、「大卡車躍躍欲試」等恐嚇字眼,北市刑大發現後也在網友發文2小時內將涉案的48歲楊姓男子逮捕到案,北市刑大日前發現有網友在PTT上針對近日柯文哲遭羈押事件留言表示,「要先殺掉法官和檢察官!」、「大卡車躍躍欲試」等恐嚇字眼,為避免造成社會恐慌,刑大也立即查處,追查留言帳號並比對網路資料,發現48歲的楊姓男子涉有重嫌,於全案2小時內火速通知擔任補教老師的楊男到案說明。全案後續也依涉嫌違反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圖/翻攝畫面)北市刑大呼籲,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人人均應珍惜及捍衛,對於政治立場不同應彼此互相尊重,以理性和平方式看待;如言論或訊息內容,已涉及公眾及人身安全恐嚇並引起大眾及個人恐慌,可能觸犯恐嚇危安罪嫌,提醒民眾勿任意於網路散布恐嚇言論,如有類似情事,警方將依法究辦。
包養網認識新婚人妻!保時捷男衝摩鐵激戰「隔天給3萬」 綠帽尪氣炸
新竹1名工程師新婚才4個月,就發現妻子上包養網站,甚至跟1名保時捷男來往密切,氣得他直接警告對方「你再找她,我告你」,誰知老婆仍和小王上摩鐵激戰,還在隔天收到男方匯款3萬元。工程師得知被戴綠帽後,一狀將保時捷男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王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6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他與妻子於民國111年5月2日登記結婚,被告明知女方為有夫之婦,仍與她多次相約並發生性行為,自己曾於111年9月間透過妻子手機傳送訊息給被告,表示「我是她老公,你再找她,我告你」等語,孰料2人仍共赴汽車旅館發生關係,被各並於翌日轉帳3萬元給妻子,嚴重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60萬元。小王辯稱,他在包養網認識原告妻子,對方並未告知其係有配偶之人,且雙方有3萬元之金錢往來係發生性關係之對價,並無任何男女間之任何情感,況且在原告提出相關對話紀錄中,女方先稱在一起的時光很快樂等語,之後又稱遭強迫發生性行為云云,言詞所述先後不一,其到庭之證述自為偏頗原告而不可採。人妻證稱,「原告有拿我手機跟被告說,他是我先生,請他不要再來找我,被告已讀完之後,我忘記被告說什麼了,但是我跟被告還是有約第2次見面,就是前年10月26日那次。那次是晚餐的時間坐上他的車,被告有點生氣問我那個對話是我先生跟他的對話嗎?他在車上跟我說不怕我先生來告他,他會請很好的律師」等語。新竹地院審酌,觀諸證人證述內容,及2人間之LINE對話,暨原告傳給被告之訊息內容,可知女方曾向被告說明自己係已婚,但被告仍與其發生性行為,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考量被告為碩士畢業,現為工程師,並有保時捷自用小客車1輛等情,判處他應賠償原告16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臉書揚言危害大法官人身安全 警桃園逮1男到案
國會改革法案19日被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引發爭議,20日有民眾攜帶裝有黑色顏料的寶特瓶前往司法大廈,對著司法大廈上的憲法法庭銜牌潑漆,並在一旁印上一整圈的黑色手印,隨後也有民眾於臉書上留言揚言危害大法官人身安全。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在39日於桃園將涉案的43歲陳姓男子逮捕到案。警方獲報有民眾於臉書上恐嚇危害大法官人身安全後,第一時間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調閱相關電子紀錄後,鎖定一名43歲的陳姓男子涉嫌重大,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後,也在29日6時許前往陳男於桃園市的住處將人帶回偵辦。全案詢後依恐嚇公眾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北市警局呼籲,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人民應以理性和平方式表達言論;如言論、訊息內容已涉及恐嚇公眾、人身安全,警察機關將依法嚴辦,追查到底,絕不寬貸。
臉書見留言「威脅大法官性命」 警政署啟動專案偵辦:不容暴力危害民主
警政署22日晚間表示,有關司法院臉書出現不理性留言威脅大法官人身安全,警政署絕對不容忍任何暴力危害台灣的民主法治,本案已責請台北市警察局積極聯繫司法院受理立案,並啟動專案偵辦。司法院近來因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裁定、釋憲案,憲法法庭的大法官被藍委質疑淪為「政治打手」,紛擾不斷,甚至被抗議常客毀損牌銜滋擾,如今又在網路社群出現不理性留言,近日轄區台北市警局已適時提升司法院周邊巡邏及路檢密度,以加強該院周邊安全維護。警政署強調,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人人均應珍惜及捍衛,對於政治立場不同應彼此互相尊重,以理性和平方式看待;如言論、訊息內容已涉及公眾、人身安全恐嚇,引起大眾及個人恐慌,警察機關將依法嚴辦,追查到底,絕不寬貸。司法院也強調,大法官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解釋憲法之職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作為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依法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法庭所為裁判,大法官亦當虛心傾聽社會各界意見並接受公評。惟因不滿憲法法庭裁判即恐嚇危害大法官的人身與生命安全,業已逾越言論自由之界線,且為自由民主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嚴重犯罪行為。司法院除已進行蒐證、報請警方依法偵辦,更呼籲各界應共同譴責此種無視法治、危害民主憲政體制之不法行為。任何惡意詆毀、醜化大法官之言論,實為對於和平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無差別攻擊,不僅會激化社會對立,損害憲政穩定,亦會間接影響追隨者從事不理性行為,製造社會不安。司法院籲請各界理性自制,以健全自由民主憲政之長遠發展為念,避免衝突、危害社會秩序等情事發生。司法院指出,依集會遊行法第6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於該院及週邊範圍舉行,且該院之機關家宅權及於院前廣場,得管制民眾進入。鑑於7月20日發生民眾至司法院院區滋擾一事,司法院將依法究責,並強化院區安全維護措施。
董念台簡訊威脅立委涉恐嚇公眾罪 北檢複訊諭3萬交保
自稱為「黑道狀元」的董念台近日以簡訊威脅多位朝野立法委員,揚言「黑鷹滅青鳥」。台北地檢署19日分案指揮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偵辦,董男上午10時到案說明,警詢後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安等罪嫌移送北檢,檢方複訊後諭令3萬元交保。 再生受刑人服務中心社長董念台日前署名「黑鷹部隊總隊長」,傳簡訊給數名立委,指稱要找出獄的受刑人成立「黑鷹部隊」,消滅反對立法院擴權(外稱「青鳥」)的參與者。 台北地檢分案偵辦,19日指揮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通知董念台到案說明;檢方中午複訊後,依涉犯恐嚇公眾等罪嫌諭董念台3萬具保候傳。 中正第一分局長張嘉煌表示,警政署18日責由各轄區警察局及保六總隊,加強立法委員住居所、服務處及立法院周邊的安全維護。 警政署強調,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人人均應珍惜及捍衛,對於政治立場不同應彼此互相尊重,以理性和平方式看待;如言論、訊息內容已涉及公眾、人身安全恐嚇,引起大眾及個人恐慌,警察機關將依法嚴辦、追查到底,絕不寬貸。
鄭文燦收押原因出爐 首度應訊曾與「地下總管」串證遭抓包
在歷經三度羈押庭審理後,捲入工五工業區擴大弊案的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於11日遭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而最後收押原因也出爐,原來鄭文燦在應訊首日,曾傳訊息給「地下總管」、自己的秘書施彥廷進行串證,結果遭到檢方抓包。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據了解,施彥廷畢業於台大社會系、政治所,後續也曾任太陽花學運發言人、太陽花決策小組學生代表,之後也成為鄭文燦的第一任機要秘書,後又晉升為市長辦公室副主任。桃園市議員黃敬平表示,施彥廷個性謹慎,口風緊密,防護心也頗強,鄭文燦日常對其十分仰賴。有地方人士表示,施彥廷反應靈敏、文筆優異,再加上其時常協助鄭文燦處理跨單位的協調事務,時常以鄭文燦的名義代表現身,外界有時也會以「小鄭文燦」稱呼施彥廷。報導中也提到,施彥廷在市府內負責媒體溝通以及出謀劃策,但因為其靈活度夠高的關係,時常用不同腳色進行檯面下的運作,因此不僅獲得鄭文燦高度信任,鄭文燦也不吝於下放權力,施彥廷甚至被稱之為「地下總管」。而回到此次事件,檢方發現,鄭文燦於5日上午應訊前,曾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訊息給施彥廷,結果訊息內容與施彥廷出庭應訊時的答辯一模一樣,檢方認為,這顯示鄭文燦在應訊前已得知檢察官的偵辦內容,並提前將擬定好的方向發給施彥廷,而施彥廷也多次在廖俊松父子與鄭文燦之間傳遞訊息。
鄭文燦主動交手機 用LINE傳訊給心腹秘書成羈押原因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 三進三出桃園地院,11日裁定羈押禁見,認為鄭在5日應訊前,透過LINE傳送訊息給施姓祕書,有串證之疑慮。據了解,鄭文燦5日約談時就自願交出手機,反被檢調掌握到關鍵證據。鄭文燦近日被指控涉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桃園地檢署掌握情資後,在5日發出傳票約談鄭文燦,經過16小時複訊,檢察官陳嘉義認為鄭涉嫌《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賄」,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是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6日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桃園地院9日二度更裁鄭文燦聲押庭,並做出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等裁定。隨後檢方再度提出抗告,桃園地院11日召開第三次聲押庭,經過4小時庭訊,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根據桃園地院發布新聞稿說明收押理由,內容指出,鄭文燦5日應訊前,曾透過LINE傳送訊息給施姓祕書,訊息內容與應訊時的答辯方向相同,可見鄭在應訊前已有管道得知檢方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桃園地院的新聞稿中還提到,施姓祕書作為鄭文燦與他人溝通聯繫的管道,也多次居間為「廖姓人士」傳遞訊息,顯然處於傳遞案情訊息的重要地位,參酌鄭在第一次應訊前,已有將自己的答辯方向傳送給秘書,顯見確實有串證之疑慮,最終裁定羈押禁見,而施姓秘書就是鄭文燦心腹之一的施彥廷,他過去在2014年參與太陽花學運發跡,曾是太陽花學運決策小組的學生代表。據了解,鄭文燦5日約談時,檢調詢問鄭文燦能不能提供手機,鄭文燦為自清,將手機交出,檢調陸續清查,赫然發現偵辦祕密竟在其手機中,還發現鄭文燦與祕書LINE對話,已經做好擬答,讓檢察官得以質疑鄭文燦串證,也成為法官羈押理由。鄭文燦的3名律師徹夜撰寫抗告書,並在11日深夜遞交至桃園地院,面對媒體詢問,全程保持沉默。
應訊前就知道檢察官偵辦內容 編號「2350」鄭文燦羈押理由曝光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及收賄,11日下午遭桃園地院收押禁見,並於晚間往桃園監獄,地院也公布其收押理由,表示鄭文燦在5日曾用LINE與其施姓秘書討論應訊時的答辯方向,顯見有串證疑慮,而針對串證之羈押原因尚難透過其他侵害較小之手段予以擔保,應認有羈押之必要,故命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地院在新聞稿中提到,鄭文燦否認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但有廖姓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可佐,應認此部分犯罪嫌重大。此外,鄭文燦所涉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本於趨吉避凶之人性,其逃亡、串證或滅證之可能性較高,且他具有相當之政商人脈及資歷,具有更高之逃匿能力,他又否認犯行,而有躲避罪責之動機,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至於串證部分,鄭文燦在5日應訊前之當日上午,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訊息給其施姓秘書,其訊息內容與被告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可見他於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察官之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並在應訊前將所擬答辯方向傳送給施姓秘書。桃園地院表示,而施姓秘書作為鄭文燦與他人之溝通聯繫管道,亦多次居間為廖姓證人與被告傳遞訊息,足以居於傳遞案情訊息之重要地位,考量被告於第一次應訊前,已有將自己答辯方向傳送給施姓秘書,顯見確實有串證之疑慮。此外,鄭文燦於2018年5月21日晚間曾前往廖男之住處,可見被告確實有可能私下與案件重要關係人會面溝通而加深其串證之疑慮。桃園地院表示,本案涉及桃園市土地開發案,參與機關及承辦人員眾多,又尚在偵查階段,相關證人之範圍尚待偵查機關調查,依檢察官所主張之偵查計畫,本案尚有其他參與土地開發有關之人員尚未到案,而各該人員之待證事實係為證明被告接受廖姓父子請託後係如何實施相關職務上作為,而與被告所涉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之構成要件有關,且檢察官亦已提出相關之證人身份,而非憑空抽象論述,又被告從政多年,政商關係密切,又曾任桃園市市長,對於過去部屬或本案檢察官所主張之證人仍然存在基於過去職務或情誼所生之影響力,應認檢察官主張本案尚有勾串證人之可能性應屬有據。再考量本案被告所犯為重罪,其串證及滅證之可能性較高,已如前述。綜上所述,應認本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桃園地院提到,串證之羈押原因本質上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其他侵害較小之手段予以擔保,本案尚有諸多人證待調查,而收賄罪之犯罪實行具有其隱密性,亦高度抑賴偵查機關對相關證人證詞之保全及勾稽,若一經勾串,即難以完整重現犯罪之事實。又被告與其他證人之溝通聯繫管道未必能為偵查機關所全盤掌握。故縱使就逃亡之羈押原因得以透過具保及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等方式予以擔保,就現階段之偵查進程而言,針對串證之羈押原因尚難透過其他侵害較小之手段予以擔保,應認有羈押之必要,故命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Lulu金曲主持引發熱議 曾寶儀送暖曝私訊內容
黃路梓茵(LuLu)3度接下金曲獎典禮主持棒,開場演唱兒歌〈蘑菇濃湯〉意外引發網友熱議,今(10日)曾寶儀和寶媽一同出席SPA品牌記者會時,曾寶儀透露自己在典禮結束後有傳訊安慰Lulu,而寶媽則是說自己典禮看到一半就沒繼續看下去了。曾主持多屆金馬、金曲等大型典禮的曾寶儀,在今年金曲結束後,特別傳訊給後輩LuLu,她透露訊息內容,「睡醒了,第二天照常起床工作,就這麼簡單」,除了給予對方安慰,也分享了身為演藝圈前輩的經驗談。曾寶儀直言:「因為我們都很喜歡這份主持這個工作,這行你做久都會有人喜歡、不喜歡,不管做得再好也會有人批評你。」也大讚LuLu是很樂觀的人,平常就是嘻嘻哈哈帶給大家快樂,調適得非常好,大家應該多給她一點鼓勵。曾寶儀接下金秀賢台北見面會的主持工作,她透露事前做了大量的功課。(圖/楊澍攝)日前曾寶儀接下金秀賢台北見面會的主持工作,她笑說為了準備主持工作,「一個禮拜的電視上都是金秀賢,我大量看他的作品、戲劇、綜藝,還有《淚之女王》的幕後花絮,只要一個環節用得上就用得上」。活動結束後,曾寶儀透露在後台向金秀賢說:「我覺得你是非常好的演員,我真心希望你可以拍很多好戲。」金秀賢聽完也相當開心向她表達感謝。而提到今年金曲,曾寶儀說自家電視當天出問題,有聲無影,只能用聽的,其中聽到熱狗喊:「等一下!」就知道出事了,而寶媽則說典禮前有傳訊給許富凱:「富凱,我就在家守著你,看你得獎。」不過最終許富凱未能鍍金,寶媽笑說後面就沒繼續看下去了。
離婚官司入高中公民考題 謝和弦嗆老師:有得罪你嗎?
藝人謝和弦近日跟前妻Keanna打離婚官司,引發外界討論,近日他更是成了高中考試題目,謝和弦嗆,「那個新店高中的公民老師,我有得罪你嗎?」。對此,該名老師也留言道歉。謝和弦嗆該名老師,「我有得罪你嗎」。(圖/翻攝謝和弦臉書)據了解,考題寫藝人謝和弦與再婚妻子陳緗妮和前妻戴女有糾紛,而戴女告2人妨礙婚姻,法院盼戴女勝訴,謝與陳拖了3年多才送134萬元到新北地檢署給戴女,謝和弦疑要酸人用「育兒寶貝袋」裝錢,還說,「希望她(戴女)拿到錢之後好好過日子,大家各過各的。」上述謝姓藝人與現任妻子所負之責任性質,應為以下何者?選項為A.侵權行為造成的民事賠償責任B.通姦犯罪造成的刑事罰金責任C.違反社會秩序的行政罰鍰交付D.破壞婚姻契約造成的違約罰責。謝和弦在臉書發文,「那個新店高中的公民老師,我有得罪你嗎,你怎麼不寫戴女偷偷約炮暈船人設崩塌,感恩哈們。」妻子也留言,「我比較好奇上升到教育層面,老師的訂正與解題,蠻好奇老師會怎麼解釋。」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一個兩分題要看那麼多字有什麼問題」、「這真的就很扯了,連名字用諧音都不會,直接指名道姓,這什麼老師」、「這也可以當考題我也是醉了」。對此,出題老師回應,下次若有負面訊息內容,會將當事人化名及事件模糊化,本人深感抱歉,未來題目建檔時,會將新聞移除。
調查官洩密給股市金主!內線交易放空賺1222元 遭判刑1年半
男子楊肇忠曾任調查局北機站調查官,負責肅貪、經濟犯罪防制及洗錢防制等工作,2016年參與偵辦中信金控專案時,得知長虹建設為受搜索對象,竟洩密給股市金主鄧福鈞,以利後者融券放空群聯股票獲利875萬元,自己也放空1張賺進1222元。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內線交易等罪判楊男1年6月徒刑,鄧男1年8月徒刑。新竹地檢署2016年間偵辦群聯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報告不實,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於105年8月5日下午1時40分同步搜索群聯公司等處所,惟於當日執行搜索前,群聯公司股票及認售權證竟有大量異常放空交易,疑有偵查中洩密致生股市禿鷹之情事。經調查局主動清查後,於民國105年10月21日報請新竹地檢署與北檢共同指揮偵辦,嗣經北檢與竹檢研議後,認為北檢就本案之管轄聯繫因素較多,且與北檢偵辦中之中信金股票遭異常放空交易之案件有關連性,遂由北檢為後續處置,並接續對楊肇忠、鄧福鈞聲請羈押及後續偵查。本案羈押期間,承辦檢察官積極偵辦,使楊肇忠自白部分犯罪事實,更確認其二人互傳Line訊息內容,除羈押前承認之「不要碰IC設計」外,並查明雙方如何透過Line訊息傳遞確認「不要碰IC設計」係指「不要碰群聯」之意思,鄧福鈞因而放空群聯公司股票。檢方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清查楊肇忠過往股票交易紀錄,查悉其於執行中信金控專案搜索現場,先以融券賣出、再融資買進之當沖交易長虹建設股票及元大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金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不法行為,涉犯內線交易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依法提起公訴。高院審酌,楊肇忠擔任查緝犯罪的調查官,竟利用其基於職業關係而取得之偵查秘密,在執行搜索勤務時,先後為圖個人私利進行內線交易,有辱國家所授官箴清譽,並忝受國家俸祿,足使人民喪失對於國家公務機關公正執法之信賴,考量其犯罪所得僅1222元,判處1年6月徒刑;鄧福鈞判處1年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