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案
」 確診高虹安真的不喝咖啡!業者曝真相嘆被斷章取義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於本月14日正式以貪污罪起訴高虹安,檢方指出,高虹安甚至連買咖啡機也用公費支出。對此,高虹安強調,自己不喝咖啡,但遭網友翻出她喝咖啡的直播、照片引發質疑。對此咖啡業者出面還原直播真相,高虹安確實有說「自己不喝咖啡」,當時是為了推廣在地咖啡才舉杯品嚐。高虹安14日開記者會解釋案情時,指出流水帳中最大單價是咖啡機和冰箱,強調「我不喝咖啡,大家都知道」。但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曾資程翻出去年市長選舉期間,高虹安曾與在地業者「赫曼咖啡烘焙體驗工廠」總經理王進忠推廣咖啡進行直播,當時王進忠邊沖咖啡邊問「聽說妳不喝咖啡?」高虹安則回答「沒有,其實我在你們店裡喝,就喜歡上你們家咖啡」,隨後接連品嘗好幾口。曾資程酸高虹安「說謊臉不紅氣不喘,像呼吸一樣自然的功力無人能出其右,堪稱人間極品」。王進忠15日接受《三立新聞》訪問還原當時的對話,王進忠說,與高虹安直播時,高虹安提到自己不喝咖啡,當下王進忠則回說,「如果不懂咖啡的人喝咖啡都覺得好喝,那就是真的好喝」,高虹安聽了認同這說法,還表示「拿我來測試是最準的」,她喝完咖啡的反應是「咖啡怎麼會是這種味道!太神奇了!」。王進忠也在臉書發文,表示「業者出來說真話了!高虹安平常是真的沒喝咖啡,推廣在地業者被斷章取義」。「赫曼咖啡」是新竹市的知名烘豆工廠,2022年地方大選期間,高虹安曾與赫曼咖啡合作,推出競選小物「解憂找安咖啡」濾泡式掛耳咖啡包。
「民法1052條第二項」被疑違反婚姻自由 憲法法庭11月開庭辯論
梁姓民眾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等,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夫妻可歸責原因較少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之婚姻自由及憲法基本權,因梁撤回聲請後,憲法法庭將另5案併案在11月15日開庭言詞辯論。法官朱政坤曾經在判決中寫給8歲小孩「父母離婚不是你的錯」,感動許多人,朱政坤另審理3件離婚官司,認為民法規定有錯及責任的配偶不得打官司要求離婚,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後聲請釋憲。另高姓及方姓民眾也主張,民法這樣的規定,不法侵害聲請人受憲法第22條保障之離婚自主權,有牴觸憲法第7條及第23條規定之疑義,在官司確定後聲請解釋案。憲法法庭訂於11月15日上午開庭審理。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採消極破綻主義,如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於夫妻雙方就該事由均須負責時,應比較衡量雙方之有責程度,僅責任較輕之一方得向責任較重之他方請求離婚。
導火線不只是8年前衝突 南投警長親揭4死命案幕後原因
南投縣草屯鎮昨日發生4死1重傷命案,李姓犯嫌已於稍早落網,目前正在刑大訊問中,南投縣警察局長黃永志親上火線解釋案情,表示犯嫌住家與公司鄰近,除8年前的衝突外,近年來還有多次摩擦,恐是因此積恨已深而犯案,確切案情和槍枝來源則還需調查。黃永志提到,警方獲報後便開始積極調查,聽聞李嫌與該公司有嫌隙後將他鎖定,一路調閱監視器鎖定其行蹤,發現李男犯案還先到台中找前老闆,此後便在台中遊蕩,最後在養生館落腳,至於養生館員工是否涉藏匿還待調查。黃永志說,李男並未透露槍枝來源,聲稱槍枝是「撿到的」,還反問警方「相信嗎」,此說法自然不被警方採信,但確切槍枝和幕後是否還有藏鏡人,則仍須清查其通聯紀錄以釐清。
雙薪教授占私校缺 近千名年輕博士難任教
高教工會昨日引述教育部資料表示,目前全國有582位「雙薪教授」,從國立大學或政府機關退休轉任私校,影響近千名年輕博士進大專校院任教機會。雙薪教授又以文化大學38人最多,開南大學占9.38%占比最高。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說,全國目前有582位雙薪教授,他們在私校領的月薪至少12萬元以上,是新進年輕助理教授7.4萬元的1.6倍。雙薪教授卡住私校職缺,影響年輕博士就業機會。陳柏謙表示,雙薪教授人數最多的前5名學校,分別是文化大學38位、亞洲大學27位、健行科大25位、北醫大23位、銘傳大學和正修科大各18位。若以比例來分,開南大學有9.38%教師是雙薪教授,居全國最高;第2至5名依序是健行科大9.36%、佛光大學8.02%、中華科大7.09%及亞洲大學7.01%。大法官781、782、783號解釋案,不是已經認定「雙薪教授」合法嗎?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表示,大法官解釋案的意思是,因為法令不完備,所以雙薪教授並未違法。他建議,基於世代公義的目的,政府應立法來避免雙薪教授出現。教育部回應,已透過「於計算獎補助款核配基準時進用退休再任教師不得列計為專任教師人數」、「限制私立學校使用教育部獎補助款支付退休軍公教人員薪資」、「已領退休金再任私立學校之軍公教人員退撫儲金改由私立學校負擔」與「已請領公教人員保險費再任私立學校人員自行負擔保險費」等措施,降低公立大學或政府機關退休人員轉任私校。
桃園物流群聚再+2 確診媽「感染妯娌夫妻」...曾到大湳市場擺攤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公布國內新增本土個案18例,其中桃園新增的2例均為物流公司群聚案衍生,分別為案19558、19585,為一對夫妻,2人在先前物流公司群聚爆發時都有被匡列,並於昨出現症狀,採檢後確診。桃園今新增的2例本土個案為物流公司群聚案衍生,桃園市衛生局長王文彥指出,日翊物流群聚案一開始為一對兄弟確診,其同住的姊姊、媽媽、妹妹相繼染疫,經疫調發現,確診媽媽曾和妯娌(案19585)接觸,被匡列居家隔離,而案19585的丈夫(案19558)則是被列為自主健康管理,2人於昨日出現症狀,採檢後確診,所幸足跡單純。稍早指揮中心指出桃園確診個案有大湳市場足跡,王文彥則解釋案19558曾於居隔前在大湳市場擺攤,時間為1月29日及30日,至今已經過了10多天,該處所相對安全,後續會持續疫調,確認後於明日公布。
73年制度最後1件解釋案出爐 新北市慈祐宮帶領走入歷史
新北市「普安堂」座落在慈祐宮的土地上,普安堂被列為歷史建物後,慈祐宮不服提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24日作成釋字813號解釋,認為《文化資產保存法》未以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為要件的規定合憲。司法院大法官認為,歷史建物所定著等土地為第三人所有,但土地所有權人依文資法規定,只能在50%範圍內減徵地價稅,及因繼承而移轉者有免徵遺產稅的優惠,並沒有給予「相當補償」,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修法。釋字813號解釋,也是實施73年的大法官會議最後一號解釋,釋憲制度未來將有重大變革;《憲法訴訟法》2022年1月4日施行,大法官改採「憲法法庭」審理案件,釋憲結果將改用「裁判」而非「解釋案」。本件釋憲案導因,1914年創建的普安堂,土地在1977年由慈祐宮登記在名下,之後,普安堂向新北市政府申請登錄為歷史建築獲准,慈祐宮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並主張文資法相關規定違憲。大法官認為,文資法相關規定對土地所有人財產權的限制,就歷史建築登錄所欲達成的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之目的而言屬必要,不因土地所有人是否同意而有不同,土地為第三人所有的情形,未以得土地所有人同意為要件的規定「合憲」。但大法官指出,第三人所有土地上的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經登錄為歷史建築後,土地使用因文資法相關規定受限制,形成其財產權的特別犧牲,相關機關應修法給予補償。
快訊/累計716例!新增確診22例 逃逸移工篩檢出爐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宣布新增22名新冠肺炎確診,全部都是境外移入,分別為印尼20例、菲律賓2例。衛福部長陳時中解釋案695印尼籍確診案例,擔心他29日入境後居住的移工宿舍,只有1位同住,這1位本來就在4日確診案例的47名宿舍同住之一。(圖/衛福部)前(4日)新增的個案中,案688入境後接觸者共有52名,其中47人為同宿舍移工,而他們當中有1名印尼移工檢疫期滿陰性,卻在回宿舍接觸其他移工後才確診。他的47名接觸者中竟有1名移工逃逸,而且今日清晨才在台北市被尋獲,篩檢結果為陰性。指揮中心秋冬專案列出「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指揮中心再次提醒,民眾應做好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外出若無法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請全程佩戴口罩。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
大法官宣告黨產條例「合憲」 國民黨千億黨產全歸零
黨產條例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作成解釋沒有違憲,黨產會的設立也沒有違反憲法規定。2016年黨產會作成處分,認定國民黨持有資產合約156億元的中投、欣裕台股權,是國民黨及附隨組織不當取得,命國民黨30天內將兩公司股權移轉國有,國民黨、中投及欣裕台等不服處分,分別提起多件行政訴訟。當時承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玉卿、鐘啟煒及李君豪7人,咸認黨產會處分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但憲法法庭辯論時,法官們擔心解釋案出爐、接續審理恐遭質疑「球員兼裁判」,都在辯論庭缺席。
美籍婦國道鬧跳車 還在警面前劫走小黄
越裔美籍43歲黃姓女子日前來台遊玩,前天原定從板橋飯店坐計程車到桃園機場,途中卻突然情緒失控,在國道上揚言跳車,許姓運匠連忙停車報警,員警立刻到場處理,黃女卻趁運將說明案情時劫車,黃姓員警更在攔截過程中受傷,警方利用GPS定位尾隨黃女,在新店順利將他逮捕。據了解,黃女於元旦當日持免簽來台觀光,這幾天都住在板橋商務飯店內,原定前日結束行程回國,晚間6時許從板橋叫計程車前往桃園機場,但行經國道三號中和段北上36.7公里時,黃女突然情緒失控,2度打開車門揚言跳車。司機許男見狀十分驚嚇,連忙將車子停在路邊報警,國道警方立即趕到現場處理,許男下車跟警方解釋案情,黃女卻趁此空檔從後座爬到駕駛座,強行劫車逃逸,黃姓員警和許男還在攔截過程中受傷。黃女劫車後狂飆15公里,往新店、木柵地區逃逸,警方則透過GPS一路跟隨,當日晚間9時許將她逮捕,訊後依搶奪、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