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訊董事會
」 菱光 股東會 東元 黃育仁菱光股東會今天改選董事 預估黃育仁順利當選董事長
智慧商業法院已於本月7日駁回東元電機(1504)聲請菱光科技(8249)停止舉行今天股東會,將如期召開暨全面改選董事,菱光昨夜也呼籲東元電機,勿以再以此無理之手段,企圖影響本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之合法性,更不應為阻擾本公司對東元電機之改革計畫,而以惡意公開收購之方式,介入菱光之經營理,東元電機應立即停止目前所主導鈺叡所為惡意且違法之公開收購,以合乎公司治理之精神。東元電機於7月1日,就所投資的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於6月21日涉及違法操控董事會之進行,致使東元、東安投資之法人代表董事無法行使權責,於商業事件法正式上路之際,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及禁止召開股東常會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聲請。東元主張,菱光科技濫用利益迴避、疑似利用職權掌控視訊會議系統操作權限,對董事消音、下線,限制董事參與討論、決議,進而達到操作董事會議案表決之結果、以3:1通過7月9日召開股東會暨全面改選董事等,東元認為當日線上視訊董事會所作成的決議依法應屬無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依法審理後,7月7日以110年度商暫字第1號,裁定駁回東元公司之聲請,智慧商業法院認定,東元公司聲請無理由之原因為「董事余信達、王健珉等人已刻意拒絕出席菱光科技後續擬召開之董事會,菱光科技是否能再次召開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日期已有疑義」、「在董事會未足額及前揭經董事未出席之情況下,如110年7月9日股東會未能召開,可能致使菱光科技之股票遭列為變更交易方式之證券,影響投資人權益」等,且「股東會之召開,保障股東109年盈餘分派利益」,是東元電機對菱光提起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對110年7月9日股東常會之召開不生影響,菱光股東於股東常會得行使之權益及效果,亦無任何影響。菱光科技表示,依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所持之理由,東元電機聲請本件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不僅無理,更非以維護股東權益為出發點,反而有嚴重危害本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可能,甚至刻意拒絕出席本公司董事會之行為,亦與東元電機所聲稱之增進公司治理,有所不符。
菱光收盤29元可望破鈺叡公開收購? 正巧好友光菱大賣8759張東元「有想像空間」
鈺叡公開收購菱光(8249)案峰迴路轉,今天菱光股價以29元作收,相當於鈺叡6月21日宣布的收購29元股價。由於與菱光關係密切的上櫃電子通路業光菱(8032)上週六董事會甫決議處分東元電機股票達8759張,是否改買菱光,記者詢問皆表不予回應。熟悉公開收購案專家表示,此時黃育仁好友方頌仁大賣東元股票,時機巧合讓人有想像空間,鈺叡是否可能提高收購股價,有待觀察。但可看過往案例,像是在2020年12月華新科(2492)公開收購閎暉(3311),收購股價溢價9.3%,當時《工商時報》報導在公開收購期間台股大盤指數狂奔萬四,閎暉股價最高到35.4元,已過華新科收購價位,溢價收購變成折價收購,影響小股東參與應賣意願,此案最後也未達成就條件。至於菱光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後15日內召開董事會依審議委員會審查結果,對股東提供建議,期限為明天7月6日。但從6月22日至今天截稿前,菱光董事長黃育仁召集召開董事會,受到部分董事未出席開會,董事會已兩度流會,無法組成審議委員會,據悉菱光今天召開董事會,會由獨董和專家針對收購案說明專業意見。有「投資金童」稱號、國內第二大有線電視集團中嘉數位董事長郭冠群Gary,6月22日以鈺叡股份有限公司,將以每股29元公開收購東元集團子公司菱光科技(8249),預計收購50.1%菱光普通股股權。而東元會長黃茂雄的光元實業及東元集團投資的東安投資兩家公司,皆為鈺叡的財務性投資人。菱光6月21日是以24.30股價作收,鈺叡宣布公開收購菱光消息後,刺激菱光股價上揚,22日收盤價26.70元,24日以28.45元作收,7月2日收盤價28.6元。光菱(8032)董事長方頌仁與菱光董事長黃育仁熟識,方頌仁更於今年接受菱光提名為東元電機董事候選人,更顯見兩家公司關係密切。上週六7月3日光菱召開董事會,會中決議處分東元電機股票高達8759張,預計每股新台幣32.5元賣出,預計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2億8466萬7,500元,預計處分利益為新台幣3766萬1871元。光菱出售東元股價消息傳出,菱光今天7月5日收盤價達到29元。本刊記者詢問光菱是否進場大買菱光股票,協助黃育仁捍衛菱光公司經營權,皆表不予回應。菱光則於7月1日重訊指出,6月29日召開臨時董事會,其中三位董事未出席而依法流會,惟依法本公司須於15日組成審議委員會審查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等事項,並委請獨立專家表示意見,再依審議委員會審查結果,向董事會報告並對股東提供建議而完成法定程序。其中東元電機法人代表連昭志董事、東安投資法人代表余信達董事、光倫電子法人代表王健珉董事等共三位法人董事代表人,近期拒絕參加。據悉,東元等法人董事一來認為通知召開董事會時間過趕,一來曾向菱光表示希望公司給予保證,對於出席董事不能像6月21日於視訊董事會中遭到主席予以消音、下線的待遇,由於未收到菱光公司給予的回應,加上因公事在身無法配合董事會召開時間,而無法出席。
東元集團父子之爭延燒院檢 台北地檢、商業法院接連收案
電機大廠東元集團父子之爭,連續兩天延燒法院和檢察署。黃茂雄擔任會長的東元集團,昨對兒子黃育仁擔任董事長的菱光科技提起「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成為商業法院昨天掛牌上路後的第一樁案件。菱光董事長黃育仁今天下午則親赴台北地檢署,告發與黃茂雄合作的鈺叡及達勝伍創業投資公司負責人郭冠群,違反《證交法》及涉《刑法》的背信等罪。菱光公司今天提告指出,鈺叡公司公開收購菱光公司股份,卻在公開收購說明書內隱匿介入東元經營權之爭的事情,涉嫌違反《證交法》;達勝伍公司違法將壽險資金繞道,介入他公司經營權,違背壽險公司付託,涉嫌違反《刑法》背信罪。東元電機昨天提告則認為,菱光6月21日召開的線上視訊董事會,濫用利益迴避、疑似利用職權掌控視訊會議系統操作權限,對董事消音、下線,限制董事參與討論、決議,進而達到操作董事會議案表決結果、以3:1通過7月9日召開股東會暨全面改選董事等,東元認為當日線上視訊董事會所作成的決議依法應屬無效。
東元搶頭香狀遞商業法院!董事竟遭消音下線 訴請菱光決議召開7月9日股東會無效
東元電機(1504)針對所投資的菱光科技(8249)董事長黃育仁於6月21日涉及違法操控董事會之進行,致使東元、東安投資之法人代表董事無法行使權責,今天(7月1日)於商業事件法正式上路之際,依法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東元電機今天由法遵暨法務室副處長蔡靜玫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依商業事件法規定已於今日凌晨使用電子系統傳送起訴狀,針對菱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6月21日召開的線上視訊董事會,菱光科技濫用利益迴避、疑似利用職權掌控視訊會議系統操作權限,對董事消音、下線,限制董事參與討論、決議,進而達到操作董事會議案表決之結果、以3:1通過7月9日召開股東會暨全面改選董事等,東元認為當日線上視訊董事會所作成的決議依法應屬無效。東元表示,菱光公司股東常會議程及議案早於今年5月10日發布重訊遂已確定,依金管會規定,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只能變更股東常會開會日期,原議案內容不得增刪修改,但菱光科技當日卻在董事出席後,即濫用「利益迴避」,強制東元、東安投資董事消音、下線,限制董事參與討論、決議股東常會開會日期之行為,顯已違法,因此依法提出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東元指出,商業法庭之設立就是為迅速、妥適、專業處理重大商業紛爭,健全公司治理,提升經商環境,以促進經濟發展,值此商業事件法上路之日,提出本訴訟案更具有實質意義。東元表示,相信商業法院上路後,針對上市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爭議必能速審速決,導正公司治理風氣,使國內企業經營更加穩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今天110年7月1日正式上路,與97年7月1日成立的智慧財產法院合併改制而成。智慧商業法院表示,緣起於106年5月22日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我國應推動設置商業法院,以使商業紛爭之裁判符合專業、迅速、判決一致且具可預測性。為此,司法院積極研議相關法制,籌劃合於我國國情之商業事件審理機制,以迅速、妥適、專業處理商業紛爭,協助企業管理運作,提供有效監督機制,落實企業經營者責任等公司治理原則,以促進經商環境,提升國際競爭力。商業法院係專門處理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或涉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而影響交易市場秩序及投資人權益甚鉅的重大商業訴訟及非訟事件。商業審理新制採二級二審制(高等法院層級),設置專業法官、商業調查官,並採行調解前置程序、律師強制代理、商定審理計劃、運用電子書狀傳送系統、遠距訊問審理等科技審判、引進當事人查詢、專家證人及秘密保持命令等制度。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陳駿璧表示,對於商業法院的成立,感謝司法院、行政院、立法院及各界共同努力推動及籌備期間全力支持配合;司法院許宗力院長並期許商業法院審理商業事件之專業水準能與國際接軌,藉以強化我國之公司治理,健全資本市場發展,提升國際形象。陳院長亦勉勵同仁,身處新經濟知識科技時代,各種創新產業及商業模式日新月異,專業迅速妥適解決相關法律紛爭,係日後所要面臨的挑戰,是應不斷汲取新知及充實專業知能,繼續秉持專業、創新、公正精神,使我國關於智慧財產及商業事件之司法解決機制邁向新里程碑。
首見視訊董事會「二度下線、消音董事」?菱光董監事集體控訴黃育仁 罔顧證交法令
菱光科技(8249)昨日召開視訊董事會決議,將在7月9日召開股東會並全面改選第9屆7席董事。據了解,出席的董事以3:1表決通過公司提案的股東會日期,一席董事以疫情尚艱困還須評估為由持反對票之外(光倫電子法人代表),還有兩席董事(東元電機、東安投資法人代表)遭公司以涉及東元之故,要求迴避表決,也未開放提臨時動議,而引發3位董事與1位監察人集體向金管會、證交所等單位檢舉,調閱錄影及錄音檔維護董事權利。對此,本刊記者去電金管會證期局與證交所,經主管機關詢問菱光公司,提及「董事會雖於剛開會時有訊號不佳之情形,但經在場人員立即排除,並與各董事、監察人分別確認訊號良好後,方進入董事會議案之討論,且相關討論議案內容並同時以文字方式發送於視訊會議平台,藉以供各董事、監察人詳閱,故並無所謂視訊不佳或收訊不佳導致無法發言之情形」。對於記者詢問董事會中是否有董事無法發言乙事,「菱光強調董事會並無未依法讓董事發言之情形,且全程董事會議事進行均有全程錄音錄影,議程之進行亦有依照相關議事規則進行,與事實不符」。以下為菱光3董事(東元、東安、光倫法人代表)及1監察人的聯合聲明全文菱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昨(21日)日下午召開線上視訊董事會,東元及東安法人代表董事均依通知出席。未料待出席人數達法定開會人數後,董事長黃育仁突然以「股東會有東元相關議題」為由,強制東元及東安法人代表董事下線,並逕行對董事消音,阻止參與股東會改期決議案。待股東會改期議案在黃育仁董事長掌握之董事議決通過後,東安法人代表董事上線要求提臨時動議時,再次遭強制下線,同時,黃育仁董事長旋即宣布散會。根據以上所述,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涉及濫用利益迴避、疑似利用職權掌控視訊會議系統操作權限,限制董事參與討論、決議,恐已違反《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並嚴重違背公司治理之精神。現今法律允許董事會得以視訊方式召開,原係因應科技進步,立意良善,且因近期國內疫情嚴峻,多數公司均採視訊方式召開董事會,以維持公司正常運作。然而,黃育仁先生身為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長,竟疑似利用身為主席之權限,涉嫌控制議事程序進行並操控視訊會議系統,禁止董事參與討論或表示意見,進而達到操作董事會議案表決之結果。東元電機等法人代表三名董事及一名監察人昨(21日)已向主管機關提出抗議,指出菱光科技董事會視訊會議之召集,有為達到法定出席人數而涉及違法操弄董事會視訊會議之虞,罔顧證交法令和主管機關金管會之規定。並於今(22日)日向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及投保中心,檢舉菱光科技黃育仁董事長,涉及濫用利益迴避、不法利用視訊科技操弄視訊董事會之進行、擅將董事自線上會議中剔除、並限制董監事行使職權,籲請主管機關嚴查並遏止此歪風,儘速索取昨日召開董事會視訊會議的錄影和錄音檔,徹底了解違法情事,依法處理。東元電機對黃育仁先生涉及違法操控之行為深表遺憾,也將依法提起「董事會無效之訴」。
菱光為何被收購?黃茂雄出手釜底抽薪 幕後原因可回溯到3月......
菱光科技(8249)昨日召開視訊董事會決議,將在7月9日召開股東會並全面改選第9屆7席董事。同日,投資金童之稱的郭冠群與黃茂雄等聯手成立的鈺叡宣布公開收購菱光,據悉一旦取得過半股權,今年底劍指菱光經營權為目標。據了解,菱光昨天舉行的視訊董事會中,出席的董事以3:1表決通過公司提案的股東會日期7月9日,一席董事以疫情尚艱困還須評估為由持反對票(光倫電子法人代表)。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的長子黃育仁,從2007年起擔任三家子公司菱光科技、東友科技與聯昌電子的董事長至今(今年3月黃育仁已辭去聯昌董事長),然黃育仁以東友科技法人代表出任菱光,菱光原預定今年6月25日召開股東會暨全面改選董事,受到疫情三級警戒升溫延後,21日舉行視訊董事會決議7月9日舉辦股東會並發重訊公告。本刊調查,菱光現任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在菱光大買東元電機股權並提名包含黃育仁、黃立聰等7席董事、獨董候選人競逐東元董事會,5月8日起至6月4日,陸續改派兩席董事、一席監察人,並有一席獨董辭職,改派的法人股東,主要為東元電機的子公司為東安投資、光倫電子,與黃茂雄掌控的光元實業(黃育仁也是光元的董事)。其中,光元實業改派前東元電機稽核主管林久真為菱光監察人,在收到菱光小東股反映菱光投資東元電機與委託元大證券公開徵求東元委託書的高額費用案後,即展開內部查證等並委託萬國法律事務所對黃育仁、元大證等人員提出刑民事訴訟與賠償,被視為東元與父親黃茂雄對長子逆襲的反制行動。根據研判,菱光可能受限於現任許多董監事為東元集團關企代表之故,屢次遭放大鏡檢視公司治理經營等,亟欲擺脫,而盡快完成董事會改選。如今在6月21日,由黃茂雄熟識的投資金童、中嘉數位董事長郭冠群領軍的鈺叡公司宣布,將從6月22日起至8月10日止展開50天的公開收購菱光股權,最低為5℅,目標為50.1%。據了解,其中原因與東元集團錯估情勢未及時在3月2日前對於菱光科技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恐因此失去對菱光的主導權,而可能出此釜底抽薪之策。依公司法規定,持有公司股權50℅以上的大股東,在連續持有股權超過3個月後,即可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並可全面改選董事,若鈺叡成功於8月22日前完成收購菱光且取得公平會結合許可,最快也是年底前才能召開股臨會。像是泰豐輪胎大股東南港輪胎則已對外宣稱聯署到超過一半股權以上,預定10月底召開股臨會並改選董事,皆被解讀為取得公司經營權之路。另依公司法規定,持有股權3℅以上股東,需持股連續1年以上,便可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但此法恐不一定能獲得菱光黃育仁公司派的同意,若是想仿照大同案取得經濟部核准召開,仍有其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