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網膜出血
」 保母 虐童 虐嬰花蓮冷血情侶!足月男嬰「頭部瘀青」慘死 4月才涉施虐女兒被羈押
花蓮縣29日晚間發生疑似虐嬰案件,1名出生才1個多月的男嬰,臉部和身體都有大面積瘀青,送醫後宣告不治,醫院通報警方當晚趕往醫院調查,初步了解當時租屋處內除了死者男嬰外,還有另外3人,包含陳姓父親及兩名友人,且在住處搜出毒品吸食器,事後更得知,今年4月間,宋姓女子的女兒,疑遭這對無良情侶虐死,兩人當時被羈押兩個月。陳男和宋女的兒子在10月15日出生,不過才不到1個多月,昨(29)日男嬰頭部竟出現大面積瘀青,疑似被虐待,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接獲通知後,隨即展開調查,發現當時租屋處除了男嬰外,還包括陳姓父親及兩名友人,警方也在住處搜出毒品吸食器,而宋母則是和丈夫吵架後外出,被警方通知後才趕赴醫院。不過陳男否認毆打男嬰,並表示睡醒後發現男嬰沒了呼吸心跳,才由友人報案,早在今年4月,宋女的1歲多女兒疑似因為哭鬧,被宋姓母親出手教訓,沒想到導致女嬰頭部重創不治,回顧這起案件,4月20日凌晨,這名1歲4個月大的女童突然失去呼吸心跳,生母宋女和其陳姓男友(都34歲,陳男非女嬰生父)緊急將女童送醫搶救。醫生事後發現,女童傷勢過於嚴重,頭部兩側頂葉及左側顳葉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缺氧缺血性腦病變,以及雙側視網膜出血之嚴重傷害,腦幹功能嚴重受損,搶救9天後仍不幸死亡,體內甚至被驗出安非他命。宋母及陳男兩人當時被法院羈押兩個月,當時宋母懷有與陳男的3個月身孕,羈押期滿,目前案件還在偵辦中。就在宋母於10月15日產下男嬰後,沒想到才出生1個多月,男嬰在29日晚間就疑遭肆虐死,花蓮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揮檢察官偵辦,隨即將宋女與陳男帶回偵訊,至於詳細案情仍尚待釐清。另據社會處表示,爆發第一件女童被虐死案就介入關懷,已列高關懷對象持續追蹤到男嬰平安出生。最近一次社工訪視是15日,當時男嬰並無外傷,沒有立即安置男嬰是考量男嬰剛出生而且阿嬤表示可以幫忙照顧,案發當天,阿嬤外出工作,加上爸媽吵架,媽媽離家3天,這3天都由生父照顧。社會處配合檢警調查釐清案情。CTWANT關心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惡保母頭下腳上狠摔8月大男嬰14次致腦重傷 法院二審仍判9年6月
屏東縣1名陳姓單親媽媽委託保母蘇渝婷照顧8個月大的男嬰,卻不料保母因不耐男嬰哭鬧,以「頭下腳上」的方式狠摔男嬰14次,造成男嬰顱內出血、水腦症及眼部、右腦神經的永久性損傷,法院一審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罪》判處蘇女9年6個月,蘇女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於6月25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事件發生於2022年12月11日,屏東縣恆春鎮的蘇渝婷持有合格的保母證照,受陳姓單親媽媽委託,每月以1萬5750元的報酬照顧其8個月大的男嬰,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點至晚上7點,然而,僅僅過了3天,竟傳出悲劇。2022年12月14日下午4點多,蘇女發現男嬰出現抽搐、四肢癱軟和體溫過低等症狀,隨即由其丈夫撥打119求助,男嬰先被送往恆春基督教醫院,隨後緊急轉送至高雄長庚醫院,經過檢查,醫院發現男嬰腦部和視網膜出血,且無意識狀態持續超過24小時,需要領取重大傷病卡。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托育中心的監視器檔案已被損壞,事後透過科技手段還原監視器畫面,找到1700個瑣碎影片,逐一檢視後,揭露蘇女的虐嬰行為,警方發現蘇女在照顧男嬰過程中,涉嫌以甩、摔等粗暴行徑對待男嬰,其中還將男嬰以「頭下腳上」的姿勢從地板抓起,拋甩、摔到鋪有軟墊和被子的工作平台,甚至從34公分以上的高度將男嬰摔下,造成男嬰頭部重創。一審法院認為,蘇女明知男嬰未滿1歲,哭鬧屬正常現象,卻因個人不耐煩而對男嬰施暴,嚴重造成其永久且無法挽回的傷害,行徑惡劣違反道德,最終判處其9年6月有期徒刑,蘇女對此判決不服上訴,但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決無誤,於25日駁回其上訴,案件尚未定讞。
婆媳失和「重摔未滿月幼子」害腦傷 20歲二寶媽「產後憂鬱」求緩刑…最高院判決曝
孩子何辜!新北市20歲邱姓女子因婆媳長期不睦,於2022年多次毆打其未滿月的兒子,甚至將孩子重摔床上造成腦損傷。最高法院日前認定邱女所為惡劣,維持一、二審2年10個月徒刑。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與婆婆同住的全職主婦邱女,因婆媳長期失和的壓力,於2022年在臥室多次毆打當時未滿月的次子頭、臉,還將孩子重摔在床,導致次子於同年5月3日被送醫救治。醫師診斷嬰兒有急慢性多次硬腦膜下出血、大腦實質軟化為腦傷後腦萎縮、右額及左頂葉附近頭骨骨折、雙側視網膜出血、癲癇及水腦。檢方接獲通報後正式起訴邱女,一審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造成次子因腦傷癲癇,留下後遺症且身心發展落後同齡兒童的邱女2年10個月徒刑。邱女上訴時主張,其20歲就成為2個孩子的媽,經濟全靠老公支持,又跟婆婆長期不和、屢遭責罵,孩子出生後身體不佳,卻要同時負擔家務及照顧,導致因長期焦慮憂鬱的產後憂鬱,在沒病識感情況下一時失慮觸法。不過,邱女雖稱已在積極治療,其丈夫亦希望妻子能有改過機會,老婆入監將不利孩子成長,希望高院改判緩刑;但高院認定邱女一審判決出爐後才就醫,離案發已超過1年多,且幼子平時由婆婆照顧,無可憫及減刑之處,維持一審,不予緩刑。最高法院最終也駁回邱女之訴,全案確定。《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曾怨5月大男嬰哭聲「宛如魔音洗腦」 惡保姆與家屬對話曝光
高雄日前傳出嚴重的虐童事件,5個月大的嬰兒洋洋因意識不清而緊急送醫,後續便檢查出顱骨有多處骨折,目前仍在醫院搶救中。而負責照顧洋洋的王姓保母被控虐待,目前王姓保母已於12日遭到羈押。後續王姓保母與家屬的對話也傳出,王姓保母曾表示每日聽到嬰兒哭喊聲,精神十分崩潰,更稱「每天被這樣魔音傳腦要到什麼時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洋洋於3月4日被送到王姓保母處照顧,而王姓保母在第一天就曾向男嬰的母親傳送訊息表示「如果我們彼此教養觀念不同,那我多說也無益了,需要照顧者都一起配合,我們三個如果沒辦法一起配合,我真的只好選擇放棄了」、「現在連說話打字都覺得累、無力了,我現在耳朵都是他影片中哭鬧的聲音」。而從3月7日開始,洋洋的左大腿就出現瘀青,王姓保母也經常向家屬抱怨洋洋哭鬧不休,更對洋洋母親表示「不要讓我失望到想退貨」,洋洋的母親一度還以為是自家小孩不好帶,還為此向保母致歉。一直到2日,洋洋母親發現揚揚右上眼皮出現瘀青,因此開始注意王姓保母的行為。而整起事件則是於10日突然爆發,王姓保母一通電話向洋洋母清稱「洋洋怪怪的」。洋洋母親抵達現場後,才注意到小孩意識不清,王姓保母雖然表示有做CPR,但卻堅持不先叫救護車,整整拖了45分鐘才將洋洋送到醫院。後續洋洋被醫院檢出右側顱骨多處骨折、雙側視網膜出血、嚴重腦水腫,洋洋也為此接受緊急開刀,但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恢復意識,仍在醫院搶救中。醫師評估後認為,外觀看起來沒有外傷和瘀青,但頭骨卻碎光,可能是用力摔在軟墊上造成的結果,高度懷疑洋洋曾受到嚴重虐待。
高雄5月男嬰疑遭保母虐待「頭骨碎光」 社會局緊急查處曝下場
虐童事件頻傳,高雄一名王姓保母被指控虐待5個月大的男嬰「洋洋」,送醫時檢查出顱骨多處骨折,至今仍在加護病房搶救,氣得男嬰父母提告。目前保母已遭到羈押,若後續查證屬實,可能下場也曝光了。據《ETtdaoy新聞雲》報導,洋洋母親發現受託第4天,3月7日兒子左大腿有瘀青痕跡,4月2日發現右上眼皮瘀青,但因為信任保母,沒有多做懷疑,直到4月10日兒子出現吐奶情形,而且全身軟趴趴,趕到時小孩已意識不清。可疑的是,保母說有做CPR,卻堅持不先叫救護車,整整拖了45分鐘才送到急診。洋洋母親表示,兒子送到醫院,經電腦斷層掃描,診斷右側顱骨多處骨折、雙側視網膜出血、嚴重腦水腫,緊急開刀住進家戶病房,至今腦壓仍不穩。急診醫師評估,高度懷疑是受到虐待,外觀看起來沒有外傷和瘀青,但頭骨卻碎光,可能是用力摔在軟墊上造成的結果。對此,社會局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專家驗傷診斷及報檢偵辦,目前已將保母羈押,裁定暫停新收托、強制轉介其他收托兒童、開立限期改善處分並提獨立告訴,後續調查若查證屬實,會廢止登記不得擔任擔任居托人員(保母)。社會局指出,王姓保母查無違規紀錄,未來社會局居托中心仍採無預警訪視輔導,初次收托1年訪視4次,全日托訪視增加為全年6次,另外也會透過在職訓練及「心情補給站」線上諮詢(商)管道,關注保母心理健康。《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賭命生子!早產兒竟被虐成腦重傷 保母遭判4年半賠1155萬
林姓夫妻2020年底將8個月大兒子交由陳姓保母照顧,未料男嬰數個月後被診斷出腦重傷,須終身照護。遭指控多次劇烈搖晃男嬰以制止其哭泣的保母雖否認犯行,二審仍遭判刑4年6個月;民事賠償遭判賠1155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姓夫妻2020年12月1日以每月1.5萬餘元,請陳姓保母每週一至週五白天在住處照顧「早產但生長正常」的兒子。但孩子隔年1月14日、3月5日出現不明嘔吐、抽搐、眼睛上吊等情況,被林家接回送醫。男嬰遭診斷腸胃炎隔天,再度出現異狀並送急診,醫師發現男嬰腦部出血,手術發現腦幹有新舊血腫及視網膜出血等嬰兒搖晃症候群的典型症狀,懷疑為受虐性腦損傷。儘管男嬰接受治療,但仍有癲癇、肢體機能重大難治重傷害,醫院也立即通報社會局與報警。陳女雖否認用力搖晃男嬰及不當凌虐,與懷疑男嬰父母造成傷勢,但測謊出現不實反應,加上她多次在寶寶日誌及與家長對話時反映男嬰哭鬧,不堪負荷要求換保母。案進入司法後,診治醫師證實男嬰新舊傷應為近3天,2、3週到2、3個月前造成,研判兒虐或搖晃症機率較高,一審法官依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從重依後者判陳女5年6個月。陳女上訴後,二審法官雖認定陳女未構成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不過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陳女4年6月。對此,陳女再上訴至最高法院,目前審理中。林姓夫妻另提出民事求償告訴,主張孩子受重大難治傷害,鑑定為重度身心障礙,須終身追蹤治療及看護,求償醫療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費及夫妻兒3人精神撫慰金,母親更稱自己罹患紅斑性狼瘡,冒險生下孩子。一審法官判陳女賠償男嬰955萬餘元、雙親各100萬元,合計1155萬餘元。
2歲兒托育才8天…左臉挫傷 媽媽提告法院意外曝光保母虐嬰史
日前台北市一位母親指控,她今年2月時將2歲兒托育給大同區一名胡姓保母,不料才過幾天她就發現兒子左側臉部受傷,憤而詢問保母。保母對此表示傷口是另外一名小朋友搶奪玩具時不小心弄傷,這名母親無法接受,故報警提告,沒想到也因此將該保母的另一起虐嬰事件曝光。胡女身上還有另一起虐嬰案,全案法院審理中。(圖/翻攝自台北市社會局)這位媽媽在今年2月1日時將2歲大的兒子多多(化名)托育給一名38歲的胡姓保母,但就在托育的第8天,她就發現多多左邊臉頰上有挫傷。她詢問胡女,胡女表示是另一名同樣來托育的2歲幼兒所留下,當時2人爭奪玩具才導致多多受傷,對此這位母親並不買帳,帶著醫院診斷證明書提告胡女。胡女接受調查,堅稱傷口為另一名幼兒所致,檢方以傷勢照等證據認為胡女未確實注意幼兒安全,無法及時阻止多多與另一名幼兒的衝突,使得多多左側臉頰有挫傷傷害,依過失傷害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另外,多多媽還認為胡女也有涉及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對此胡女否認,法院因無明確證據,判不起訴處分。其實胡女身上不只這樁案件,今年4月才剛因虐待女童被起訴。當時她在照顧8個月大女嬰,正要餵食時發現無法順利進食,竟以濕紙巾包裝毆打女嬰頭部,之後還掌摑臉頰、單手抱起嬰兒使其頭部朝下,造成女嬰左設臉頰瘀傷、右額葉及枕葉硬腦膜下出血、頭部外傷、輕度右側視網膜出血等傷勢,士林地檢署以傷害罪將她起訴,目前法院審理中。台北社會局表示此舉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將會按兒少權法第97條規定在網站公布該名胡女姓名。
香菸燙、棍歐頭!狠父殘虐1歲兒 導致終生癱瘓
高雄一名未滿1歲的吳姓男童大白天哭鬧,吵到經營網拍、作息日夜顛倒的吳父,吳男竟拿塑膠棍抽打男童大腿,還拿煙蒂燙男童。男童痛苦尖叫,吳男打得更兇,直接朝男童頭部抽打,一度導致男童昏迷,送醫急救雖撿回一命但有終身失能風險、且被評估為中度身心障礙,高雄地院依重傷害罪判狠父8年10月,可上訴。23歲的吳男平時經營網拍,作息日夜顛倒,去年8月起,吳男疑似不滿兒子白天哭鬧、吵到他補眠,開始懲罰兒子。一開始只是罰男童靠牆站,但制止無效,便拿塑膠棒朝男童大腿抽打,甚至用菸蒂燙男童。去年11月10日晚上7點多,吳男又對男童下重手,男童被打到當場昏迷,夫妻倆趕緊將孩子送醫,男童長期受虐的事情也才曝光。醫院急救時檢查發現,男童顱內出血、顱骨骨折、頭部軀幹四肢多處瘀傷,雙側視網膜出血,急救時一度昏迷,3天後進行左側腦室引流術,術後轉小兒加護病房照護,一個禮拜後再進行右顳骨硬膜下出血清除術和積液引流術、腦室腹腔分流術,男童才存活下來,去年底才從加護病房辦理出院。醫院轉報男童受虐事件後,吳男受到調查,但因對案情始終避重就輕,遭檢方聲押獲准。檢方審酌男童母親全程並未參與虐待,偵結處分不起訴。「我是一個從小被打到大的人,所以延續我家的教育方式,我知道我錯了」吳男開庭時坦承犯行,供稱他平常做網拍很累、想要休息,但小朋友會摔東西、吵鬧,他才拿棍子打他,他情緒非常失控時,才會打小朋友的頭。高雄地院法官發現,男童雖然性命無虞,但腦傷造成他左側偏癱、全面性發展遲緩,需持續接受物理、職能及語言治療,後續可能造成失能、發展遲緩、癲癇等長期後遺症等重大難治傷害,經評估屬肢體中度之身心障礙,迄今需輔以多樣、大量之醫療、復健等資源,未來需高度依賴社會福利及教育資源持續復原。最後依重傷罪判吳男8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睡不飽!高雄新手爸難忍1歲兒哭鬧 持棍棒痛毆涉殺人未遂
高雄23歲吳姓新手爸從事網拍工作,上班時間日夜顛倒,補眠時因為不滿1歲兒子哭鬧,去年8月起使用棍棒教訓,還拿菸蒂燙他。去年11月,吳男下重手致使兒子昏迷,醫院發現男童顱內出血、顱骨骨折,全身多處瘀傷,遂而轉報檢警,依殺人未遂罪將吳男提起公訴。吳男因為不滿兒子太活潑影響睡眠,去年8月起幾乎每周都會要求他罰站。後來吳男以棍棒毆打兒子全身,使對方頭部、面部、胸腹部、上肢部、下肢部、足部多處瘀傷,還疑似用菸蒂觸燙虐待。去年11月10日晚間,吳男再次下重手痛毆兒子,造成顱內出血、顱骨骨折、視網膜出血、全身多處瘀傷,當場陷入昏迷,送醫急救手術後,才挽回一命。檢警獲報後,將吳男逮捕,起初他對案情避重就輕,被檢方聲押後才坦承犯行。檢方9日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將吳男提起公訴,全案移審高雄地院後,被裁定繼續羈押。
近視度數突增加、白內障惡化 恐是糖吃太多血糖作祟
沒想到吃太多糖,竟然會對眼睛造成傷害。眼科醫師表示,糖尿病患者吃過多的糖,會導致身體產生有害物質,如果近視度數突然增加或白內障惡化,可能是血糖出問題。營養師也說,高糖、高脂肪、冰冷的食物要少吃,會影響眼周圍的血液循環。眼科醫師林于皓近日在臉書《眼睛好朋友-和欣視光眼科診所》發文說,「糖尿病失明的機率比沒有患有糖尿的人高;但高糖對於身體的影響,在尚未確診糖尿病之前,就已經悄悄潛入身體中。」糖在代謝過程中會產生自由基,對細胞造成傷害,長期下來會讓水晶體混濁加速,讓白內障惡化。林于皓表示,高糖飲食會讓糖分傷害血管壁,「而多數人誤以為血管健康與心臟較有關係,但其實全身與眼睛內部的血管都會受到影響,導致黃斑部水腫或提升視網膜出血、剝離的風險。」林于皓指出,「既然這些影響,被診斷罹患糖尿病之前早就存在身體中,要怎麼即時發現呢?」民眾可以就醫檢查眼底的血管健康,「臨床中有許多患者透過眼底檢查,才發現身體已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系統性疾病。」對於眼部保養的飲食,營養師余朱青也在臉書發文說,「食物中有對眼睛好的營養素,但是也有對眼睛不好的喔!像是蛋糕甜點、這類高糖高脂肪的食物,或是一些冰冷的飲食,都會影響眼睛週圍的血管循環,不止是為了眼睛,為了健康,這類食品都要盡量減少攝取才對。」
愛吃甜食當心…眼科醫示警「糖加速眼睛老化」 恐怖後果曝光
很多人在壓力大或忙碌時,會喜歡來點甜食、飲料,可以幫助心情變好。不過,眼科醫師林于皓提醒,吃太多甜食除了會變胖,還會引發糖尿病,同時會加速眼睛老化、角膜上皮缺損等問題,「糖在細胞的代謝過程中,會產生有害物質進而傷害眼睛」,如果突然覺得視力變差,就有可能是血糖出問題。林于皓在臉書發文,「糖對眼睛有什麼樣的影響呢?是慢性的影響,會加速眼睛老化、角膜上皮缺損。林醫師解釋,糖尿病失明的機率比沒有患有糖尿的人高;但高糖對於身體的影響,在尚未確診糖尿病之前,就已經悄悄潛入身體中。因為糖在細胞的代謝過程中,會產生有害物質進而傷害眼睛。」醫師說明,「如果視力突然變差,如近視度數增加、白內障惡化,就有可能是血糖出問題。因為糖分在代謝過程中會產生自由基、傷害細胞,長期下來將會加速水晶體混濁,導致白內障惡化。另外高糖飲食也會讓糖分傷害血管壁,使血管壁失去彈性,而多數人誤以為血管健康與心臟較有關係,但其實全身與眼睛內部的血管都會受到影響,導致黃斑部水腫或提升視網膜出血、剝離的風險。」「既然這些影響,被診斷罹患糖尿病之前早就存在身體中,要怎麼即時發現呢?」林于皓建議,「可到眼科診所進行眼底檢查,透過儀器檢測眼底的血管健康,臨床中有許多患者透過眼底檢查,才發現身體已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系統性疾病,因此林醫師也建議有需求就可以做哦!」
健身男遭攻擊1公斤啞鈴砸臉 爆血送醫縫60針
泰國健身房近日傳出一起流血攻擊事件,有名英國男子在健身房訓練時,被一名男子攻擊,1公斤重的啞鈴就這樣往他的臉上砸,英國男子右眼窩骨折、視網膜出血,送醫後縫了60針。據《每日郵報》報導,事發地點在泰國芭達雅的可可健身房(Coco Fitness),英國46歲男子里德(Gary Reed)在進行啞鈴訓練時遭到陌生英國男子攻擊,里德說「我躺在板凳上訓練,我還在使用它」,男子向里德表示,他也要使用器材,里德說「老哥,再等我2分鐘我快做完了。」當時健身房空無一人,其他器材沒人使用。此時,男子在里德放下啞鈴的瞬間出手攻擊他,1公斤重的啞鈴砸在他的臉上,里德滿臉鮮血站起來和男子扭打成一團,經過1分多鐘後,男子才離開。里德送醫後縫了60針,他的右眼窩骨折,視網膜也有出血,後續需要觀察腦部是否有損傷,他付了2.5萬泰銖(約新台幣2.1萬元),里德希望對方能負擔這筆醫療費,「他差點殺了我,如果你拿啞鈴砸人,那就像殺人未遂。」據了解,芭達雅警方目前已進行調查,但警方不願意公布傷人男子身分;健身房表示,該男子的健身房會員資格已被取消。
勇伯病逝/陳松勇被傳有「私生子」 20年好友曝真相
金馬影帝陳松勇在17日病逝,享壽80歲,讓外界震撼又不捨,沒結婚沒生小孩的他,外傳有一個私生子,藝人楊烈出席活動也坦承「有一個兒子倒是真的」,然而今天(21日)在靈堂現場,幫忙處理後事的一名老友卻駁斥「從來沒聽過」,到底真相為何,仍眾說紛紜。 導演吳念真今天前往陳松勇位於林口家中靈堂致意,上香後和家屬聊天,言談中提到陳松勇這一生比很多人都快樂,非常做自己,出了一點事被罵,「那是他的驕傲」,至於外界好奇的私生子議題,他坦言雖然認識陳松勇很久,但沒聽過,真的不清楚。外傳陳松勇有私生子。(圖/報系資料照)同時,靈堂有一名陳松勇的多年好友陳先生,表示和陳松勇認識20多年到現在,從來沒聽過私生子的事,「沒有的事,而且我跟他20多年來沒看過楊烈來家裡」,陳松勇二弟陳鴻章也在一旁附議點頭表明認同。陳先生解釋,陳松勇30多年前認了乾兒子,是一名建商之子,當年陳松勇、葉啟田和該名建商是很好的兄弟,因此他認了建商的兒子為乾兒子,後來乾兒子陪同出席許多場合,陳松勇會用台語介紹「這阮仔」,認為也許是這樣流傳被誤解。據悉,陳松勇生前飽受糖尿病、洗腎、白內障、視網膜出血等疾病纏身,乾兒子透露,陳松勇放棄洗腎,選擇到安寧病房走完人生最後一程,「他沒有遺憾,走得很平靜」。
險瞎⋯男子視力驟降10倍 眼中風8大危險因子須提高警覺
70多歲的曹老伯(化名)身體還算硬朗,已經從職場退休,有長期的糖尿病與高血壓病史,不過控制尚稱穩定。眼科方面則因為隅角開放型青光眼、白內障而在北市聯醫陽明院區眼科追蹤,以及非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而接受過全視網膜雷射光凝固治療。某次於眼科回診,主訴左眼視力變差約兩周。眼科檢查發現右眼最佳矯正視力為0.8,左眼最佳矯正視力則從前次的0.8陡降至0.08,眼底檢查發現左眼有大範圍的視網膜出血,當天立刻安排光學同調斷層掃描儀檢查,發現左眼視網膜黃斑部發生嚴重水腫。醫師診斷為高度懷疑左眼發生中心視網膜靜脈阻塞(即俗稱之眼中風)合併黃斑部水腫。因此再進一步安排螢光眼底血管攝影檢查。螢光眼底血管攝影檢查發現左眼中心視網膜靜脈以及其所有分支皆發生腫脹、血流延遲填入以及大範圍缺血的現象,因此確診左眼中心視網膜靜脈阻塞。之後立刻安排數次左眼玻璃體內注射藥物治療,大約五到六個月後,左眼眼底出血已逐漸吸收改善,黃斑部水腫也漸次消散。左眼最佳矯正視力緩步回升至0.6,最近一次測量則已回升至0.8以上。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眼科主治醫師張庭嘉說,中心視網膜靜脈阻塞是一種不算少見的眼底血管疾病。依據眼底缺血的嚴重情況,其影響視力程度可以從輕微到嚴重破壞。該疾病發生原理是中心視網膜靜脈從視神經處的篩板要進入眼內時,由於該處比較狹窄,所以如果有血栓形成,則血栓比較容易在該處附近卡住、進而將靜脈堵塞,血流回流不順,造成缺血;或是因為伴行的動脈因動脈硬化而將靜脈管徑壓縮,導致靜脈內血流動力出現不平順的情況。眼中風比較重要的危險因子包括:年紀在50歲以上、男性、高血壓、糖尿病,以及隅角開放型青光眼;其他可能因子還包括有口服避孕藥或是利尿劑、或是有些患者有血液疾病因此導致血液黏稠度上升時,也可能會誘發類似的病況。張庭嘉指出,當中心視網膜靜脈阻塞導致眼內缺血時,眼內將缺氧而刺激血管內皮新生因子大量產生。造成的視力威脅主要透過兩種方式達成,一是血管內皮新生因子刺激形成虹彩新生血管、進而產生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另一則是血管內皮新生因子直接誘發黃斑部水腫。針對後者的治療,傳統的治療方式是施行黃斑部雷射或是玻璃體內注射類固醇,但是效果很有限,甚至會引起其他的後遺症。目前醫學界最新的治療主軸,則是在疾病的急性期進行血管內皮新生因子拮抗劑的玻璃體內注射,以便移除過多的血管內皮新生因子,而達到黃斑部水腫吸收的目的,以儘可能保全視力。每次注射的藥效大致可以維持一至二個月,使病患能度過疾病的急性期,減少後續造成視力持續破壞而無法逆轉的情況發生。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眼科提醒民眾,如果身體有多項危險因子存在,視力又在短期內急遽下降,請儘早就醫,以便在疾病發生的治療黃金期間獲得最好的治療效果。
女嬰頭部3度遭撞擊!發燒抽搐送醫 離譜爸媽被起訴
彭姓夫妻疑因粗心疏於照顧,不但曾讓嫩嬰摔落地上,更曾讓她滑進澡盆溺水、甚至在副駕駛座撞上擋風玻璃等,直到前年8月未滿足歲的女嬰吐奶、發燒、抽搐急送醫,醫師發現女嬰腦部受損,離譜照顧行徑才曝光,但鄰居和社工都證稱夫妻倆疼愛有加,排除故意虐待,偵結依家暴過失傷害罪起訴。檢警調查,彭姓夫妻2019年1月生下彭姓女嬰,但彭妻3、4月間在中壢住處抱起女兒逗弄,卻重心不穩,不慎讓才2、3個月大的女嬰前額撞上牆壁,讓女嬰頭部劇烈晃動。同年5、6月間,彭男開車載女兒外出,竟將安全座椅放在副駕駛座上,女兒坐在安全座椅卻沒繫安全帶,彭男半路發生自撞安全島車禍,女嬰當場彈飛頭部撞上等風玻璃;8月17日晚間8點多,彭男替女兒洗澡後,竟將她獨留裝水的澡盆,逕自到房間床上鋪毛巾,返回浴室驚見女兒已滑落澡盆內溺水,急忙抱起拍打背部,卻又讓女嬰頭部撞到洗手台。女嬰隔天凌晨6點吐奶、發燒、抽蓄,地區醫院一度誤診是腸胃炎,同晚2度前往林口長庚醫院就醫,驚見女嬰硬腦膜下出血、抽蓄、瀰漫性雙側視網膜出血、新舊腦出血、腦梗塞、右大腦萎縮等,通報警方、社工介入,全案才曝光。2人坦承照顧不周,平時抱起時也沒有托住女嬰的頸部、後腦,不諱言女嬰撞到頭時都發出劇烈聲響,但鄰居和房東都證稱夫妻倆平時看起來很疼愛女嬰,女嬰身上也沒其他外傷,更無聽到打罵聲和哭聲,歷次接種疫苗也無其他異狀,女嬰腦部核磁共振也發現小於3天、1至2周、2周至1個月的不同時期出血,和夫妻所述受傷的時間點相符。檢方認為夫妻並未故意凌虐,但女童腦部受損,且有左側肢體無力等後遺症,偵結依家暴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南投2歲童昏迷送醫「全身新舊傷」搶救11天亡 爸媽遭羈押
南投1名林姓幼童(2歲)遭父親推倒昏迷,送醫救治後,醫師發覺林童身上有多處新舊傷痕,疑似受虐,經搶救11天仍宣告不治。地檢署獲悉後介入偵辦,檢方認為幼童父母涉嫌重大,昨(7)日向法院聲羈獲准。檢方指出3月21日接獲通報,幼童遭父親推倒陷入昏迷而送醫,但醫師檢視後,卻發現幼童身上有多處新舊傷痕。檢方介入偵辦,相驗幼童大體,發現其頭部、身體有遭到虐打之傷痕,包含視網膜出血、雙側急性硬腦膜出血,以及多處瘀青等。事後,檢方將林父拘提到案,同時實施搜索,訊後認定林父、林母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反覆實施之餘,昨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正進一步偵辦中。
居家隔離沒確診卻瞎眼!她躺床滑手機 手一鬆…左眼近失明
看手機保持正確姿勢很重要,千萬別躺著滑手機!高雄一名26歲女子,上個月實施居家隔離,在家期間因為無聊,她常用手機看追劇打發時間。不料某天睡前她仰躺在床上舉著手機看片,結果一個不小心打瞌睡把手鬆開,手機直接砸中她左眼,女子隨後出現視力模糊、接近失明等症狀,緊急就醫發現,左眼視網膜出血、水腫,黃斑部下方出現血塊,治療後視力還是只剩0.01,幾乎接近失明狀態。據《ETtoday》報導,收治該病例的眼科醫師洪啟庭指出,該名女患者來看診時,主述本身沒有特殊眼科病史,但左眼視力突然嚴重下降。醫師進一步檢查,這名患者雙眼約有300度近視,右眼配鏡後可矯正回到1.0,但左眼矯正後卻只能回到0.01,等於接近失明狀態。後來透過詢問,女子才坦承,她在居家隔離期間,經常晚上在關燈黑暗的環境中,沒戴眼鏡玩手機;且在居家隔離結束前兩天,以仰躺姿勢,躺在床上追韓劇,後來不小心打瞌睡,舉在手上的手機,不小心掉落砸中左眼。洪啟庭表示,患者的左眼出現嚴重黃斑部下出血,及視網膜出血及水腫。醫師後來為該患者注射藥物止血消腫,並開立藥物,經過2周治療,女子左眼視力經矯正後慢慢回復,但洪啟庭根據臨床經驗判斷,此類出血症狀不容易消失,甚至可能形成永久失明,治療過程相當漫長。洪啟庭建議民眾,每天使用手機總時數不要超過4小時,若要在夜間看手機,室內必須要開大燈,手機與人體視線坐起來的距離,要保持至少40公分以上,才能降低手機藍光對眼睛的傷害。
視網膜壞死出血!醫安排愛滋病篩檢…他:已經中了
一名20多歲男子日前前往高雄長庚醫院眼科看診,醫生發現他右眼視網膜出血、壞死,推斷這可能是愛滋病的徵狀,經過一連串的檢查後幫他安排做愛滋病毒篩檢,但男子卻在這個時候才坦承自己早已中鏢,讓醫生嚇傻趕緊做消毒,並檢查雙手有沒有傷口以免染上愛滋。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壯年男子的主治醫師吳佩昌表示,患者就醫時提到自己有輕微的飛蚊症,近一週內視力出現模糊的情況,做檢查時發現他右眼眼底異常偏白,視網膜出血、壞死。吳佩昌表示,一般來說,正常成年人不會有這種眼睛病變,因此懷疑患者染上愛滋病,眼部是遭病毒感染所致,不過患者卻否認自己罹患愛滋,醫師繼續幫他做檢查,最後決定安排他做愛滋篩檢,但患者在簽署愛滋篩檢同意書時,這才坦言自己說謊,其實早已中鏢。吳佩昌表示,雖然愛滋病毒是透過性行為傳播,但患者是從淚液中發現病毒,因此當他講出事實後醫護人員全嚇傻了,趕緊將醫療儀器做消毒,同時檢查雙手有無傷口,深怕病毒透過血液滲入體內。吳佩昌提到,過半的愛滋病患會像這名病例一樣,眼部遭病毒感染導致視網膜壞死,最嚴重的情況是視網膜剝離而失明;醫師表示,愛滋病毒會破壞人體的免疫系統,當免疫力降低時,人體內的巨細胞病毒就有機會伺機作怪,入侵眼部造成病變。
7月大男嬰夜晚哭鬧!被「用力搖晃」痙攣慘死 保母改判2年10月
印尼籍保母因受不了7個月大男嬰哭泣,居然失控大力搖晃,造成男嬰嘔吐、痙攣,最後因創傷性腦損傷死亡。一審法官認為,保母是故意的,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6月;案經上訴至高院,法官認為保母安撫男嬰施力不當,改判2年10月,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印尼籍保母JUWITA(音譯:茱莉塔)2018年12月2日下午以1.4萬元代價,接手男嬰父母委託照顧小孩,沒想到期間因受不了孩子哭鬧不止,居然無視幼兒頭部尚未發育完全、頭部頭骨組織甚為脆弱的情形下,激烈搖晃,導致孩子左側急性硬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經搶救後仍身亡。茱莉塔法庭上辯稱,自己有小孩,已經6歲了,都親自照顧他,知道小朋友在還不能完全站立的情況下,搖晃時要護住小孩的頭部;她強調,只是想要安撫小孩。不過住在一起的朋友則證稱,「我有看到茱莉塔在搖嬰兒,就是把嬰兒舉起來、雙手放在嬰兒腋下,並前後搖晃,然後很凶地說為什麼一直哭。」一審法官認定,茱莉塔事發後馬上通知男嬰父母,應無殺人犯意,但明知用力搖晃會造成嬰兒受傷,導致死亡,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6月;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沒有積極證據證明茱莉塔故意搖晃男嬰,因此改判2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