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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凌 民眾黨 柯文哲 衛福部 深蹲徐巧芯爆黑熊學院拿外交部100萬補助 沈伯洋:歡迎共同關注民防議題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羅廷瑋今(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黑熊學院」去年曾從外交部拿走100萬的宣傳預算,讓該協會得以持續運作。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向外交部申請100萬元經費是用來辦理「全球民防與社會韌性領袖論壇」,若徐委員對民防議題突感興趣,想要進一步指教,歡迎觀看網路直播,共同關注民防議題。徐巧芯在記者會上指出,民進黨「黑熊學院」立委沈伯洋曾公開表示,僅拿過政府5萬元的經費補貼,但她卻發現黑熊學院去年就曾從外交部拿走100萬元的宣傳預算,讓該協會得以持續運作。對此,沈伯洋回應,「全球民防與社會韌性領袖論壇」是由社團法人黑熊民防教育協會主辦,內政部警政署協辦,論壇邀請了來自8個國家共28位重要貴賓,共同討論包含災難即時應變、維持治安、緊急醫療協助等國際經驗。沈伯洋表示,此論壇向外交部申請之100萬元經費,是符合補助要件之補助經費申請,且該經費全數用於國外貴賓之差旅費用及論壇活動場地租借,外賓名單包含烏克蘭及歐洲各國的民防領域菁英,與台灣與會者交流重要的寶貴經驗。沈伯洋指出,此論壇活動全程都有實體與網路直播(含即時口譯),影片檔也仍然留存在串流平台上,若徐委員對民防議題突感興趣,想要進一步指教,歡迎觀看網路直播,共同關注民防議題。
小草集結! 民眾黨1/11自由廣場聲援柯文哲抗議司法不公
前民眾黨主席、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爭議案、政治獻金弊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28年6月有期徒刑。雖以7000萬高額保釋金暫獲自由,但經北檢再度抗告,由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2日晚間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遭裁定羈押禁見。民眾黨對此表達不滿,痛批北檢刻意釋放無關羈押要件的訊息,讓媒體炒作、操弄輿論,呼籲小草們1月11日於自由廣場共同來聲援創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日前先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改為7000萬元並電子監控;北檢再提抗告,高院撤銷裁定,北院晚間2日深夜召開羈押庭,裁定被告柯文哲、2024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全遭裁定羈押禁見。面對裁決結果,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表示,相信對所有不僅是前主席柯文哲支持者,更重要的是更多關心台灣司法正義的朋友,對於台北地方法院最後作出的決議,充滿憤怒、悲傷與不解。民眾黨會秉持柯文哲對大家交代與期許,認真工作、好好生活。黃國昌指出,民進黨在1月11日沒有資格慶祝司法節,這一天應當是台灣人民站出來發出怒吼、集結的一天,要求總統賴清德與民進黨政府還司法以正義,為的絕不僅為柯文哲,更是為了每一位在民進黨黑手中操控的司法體系過程中受害的人民、每一位被害人。值得注意的是,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全黨上下將全國總動員,將於1月11日前下午2時在自由廣場外的中山南路舉辦集會,號召支持者共同聲援柯文哲。
批政治黑手深入羈押柯文哲 民眾黨喊話賴清德:適可而止
台北地方法院昨(2日)深夜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羈押禁見,台灣民眾黨表示痛心外,並痛斥是政府為了迫害在野黨而介入司法,呼籲總統賴清德適可而止,更指出台北地檢署為了表現給執政者看,把法庭當成秀場,連北院法官都看不下去。民眾黨強調,將繼續陪伴柯文哲捍衛清白,並支持柯的辯護律師提出抗告。民眾黨聲明表示,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痛心至極,面對政治黑手深入司法,追殺、迫害在野黨,台灣民眾黨嚴正呼籲賴清德總統適可而止,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留給司法乾淨的空間與環境,賴總統不該忽略民意早已怒不可遏,此番舉動會變成破壞司法公信的歷史罪人。台灣民眾黨強調,面對史無前例的7000萬高額保釋金配合電子設備監控,柯文哲也履行承諾於1月1日請辭黨主席,足以展現他為此做出極大努力,然而檢方卻仍以「可能」、「推測」串證為由繼續主張羈押,甚至透過媒體放話會抗告到底,檢辯處在防禦不對等的狀態之下,柯文哲形同被北檢霸凌,若要仰賴羈押來避免勾串,那北檢這四個月的調查,也形同虛設。台灣民眾黨痛批,北檢當鷹犬求表現,把羈押庭當秀場,刻意釋放無關羈押要件卻不利柯文哲的訊息,讓媒體炒作、操弄輿論,北檢「就是要押柯文哲」已經是濫權濫訴、浪費司法資源,連合議庭法官都告誡檢方不要在抗告書中補充事證「徒增法院、兩造、社會之紛擾,浪費訴訟資源。」但遺憾裁定結果仍是如此。而對於高院此次發回地院更裁,台灣民眾黨再次表達遺憾並指出,審判長謝靜慧過去曾主張起訴後不該仰賴法院確保證詞不被推翻,院方「接棒偵查」違反公平法院原則,但如今卻對柯文哲前主席的裁定態度大轉彎,如此雙標的司法該如何讓人信服。台灣民眾黨表示,會持續陪伴柯文哲前主席捍衛清白,並支持辯護律師依法提出抗告。
項莊舞劍2/謝長廷嘆社會氛圍湊成公訴拼圖 專家揭日檢「猶豫權」維護司法威信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起訴案各界討論不斷,律師出身的總統府資政謝長廷炮火猛批檢察官起訴證據力薄弱,並舉出日本貪汙刑事起訴定罪率99.9%,藉此反批台灣司法公信力低落。專家直言,日本檢察官權限甚大,只要有一絲一毫「起訴猶豫」都能逕自決定不予起訴,但若起訴未臻完備而面臨撤回或遭判無罪,檢察官也將受嚴格管考。柯文哲起訴案引起正反評價紛紛,不少輿論聚焦在起訴內容是否完備,日本京都大學法學碩士畢業、駐日八年的謝長廷也說,以日本貪汙案刑事起訴的定罪率高達99.9%來看,幾乎是被起訴者必然難逃罪責,起訴內容有相當高的公信力,反觀台灣的刑事犯罪起訴定罪率號稱達到八成,但多靠酒駕與毒品等罪行氾濫案件「衝業績」。謝長廷批評,台灣貪污犯罪近年起訴定罪率也只有七成,「三件就有一件無罪」,公信力值得檢討。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中)於元旦正式請辭民眾黨主席一職,並由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左)代理黨主席。(圖/劉耿豪攝)謝長廷直言,在台灣被起訴時常並不是因為司法構成要件有罪,而是因為「輿論認為有罪」,所以製造「輿論審判」變成法庭鬥爭的重要一環,在被告幾乎都喊寃之下,搞得「真冤、假冤」整個社會都半信半疑,最後「假寃佔便宜,真寃倒大霉」,實在本末倒置。前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便撰文指出,日本檢察官對個案處理權限極大,他們的起訴採「起訴便宜主義」,不限罪名與法定刑度,檢察官只要綜合審酌後認無追訴必要者,就可不提起公訴,加上日本司法體系普遍對「嚴謹起訴」頗為自豪,儘管沒有明文規定起訴門檻,但檢察官多會達到「超越合理懷疑」才起訴,幾乎將起訴標準拉到與法院有罪裁決相同,也過濾掉很多證據並不充分的案子,儘管開始立案偵查後,真正起訴率約僅台灣的四分之一,但在警方襄助的「精緻偵查」與「超越合理懷疑」檢察官心證之下,可維持日本一定的起訴品質。2024年8月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爆總統選舉政治獻金帳目不明之初,民眾黨貼出「金流牆」證據自證清白,如今柯文哲仍遭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具體求刑28年6個月。(圖/黃威彬攝)另一名曾任司法官的留日律師則說,日本檢察官一旦提起公訴,出庭時必須親自蒞庭,一旦證據明顯不足甚至「馮京當馬涼」漏洞百出,馬上就會被法官當庭「洗臉」。然而台灣的檢察官代表國家公權力追訴犯罪行為,不起訴處分好像「白忙一場」,因而經常將嫌疑人起訴入罪,然而往往「偵查」檢察官與「蒞庭」檢察官不同,除非社會矚目大案,否則絕大多數案件迫於案量與時間壓力,承辦檢察官遇到辦案瓶頸,即使知道罪證並不完備,也不免生「那就丟給法官去判無罪」的想法,在證據不足甚至「竹篙鬥菜刀」時間序錯誤、證物序紊亂或不足之下便倉促起訴,然後「就沒我的事了」。而法院蒞庭檢察官即使看出了不少起訴盲點,也不好當場「打臉」同事,只好囁嚅「詳如起訴書、請依法判決」十字箴言,心中滿是無奈。律師直言,台灣偵辦亂象多不勝數,像毒品、性犯罪案等社會熱議的犯罪樣態,因為辦案績分加權,部分便宜行事的檢警聽聞有類似案件往往會見獵心喜,若想進一步請搜索票、拘票搜索嫌疑人卻苦於現有證據單薄時,常會先查閱值班法官班表,等較「好說話」的法官值班時再送件,繼而達到請搜索票的目的,嫌疑人不論冤枉與否「先抓來再說」,而把關嚴格的法官值班案件少了也樂得清閒。他感嘆,司法亂象橫陳、公信力低落「根本是自找的」。
指柯文哲收賄證據薄弱 謝長廷嘆「司法公信力低落也是社會亂源」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並於日前遭到起訴。律師出身的總統府資政謝長廷直言,政商關係複雜雖令人反感,但就法律而言,收賄的證據確實薄弱了一點,在台灣有時被起訴並不是因為有罪,而是因為輿論認為有罪,所以製造「輿論審判」變成法廷鬥爭的重要一環。謝長廷表示,任何人把柯文哲的起訢文件讀了後,相信一定對政商的複雜關係印象深刻,而心生反感,但就法律上的犯罪要件而言,收賄的證據確實薄弱了一點,尤其在押人4月之後,交出如此起訴書,未來發展可以預見必然爭議迭起,牽動政局變化。謝長廷說明,日本刑事起訴的定罪率相當高,都在9成以上,貪污罪起訴定罪率更高達99.9%,幾乎是被起訴者必然判有罪,起訴內容有相當高的公信力。謝長廷續指,反之台灣的犯罪起訴定罪率號稱80%,過去以來多靠票據犯、逃稅、酒駕、毒品等證據明確的案件拉高平均數,單就貪污犯罪而言,明顯偏低,尤其政治人物貪污罪部分,他在當市長的時代,才只有3成,這份起訴書算是符合當年台灣的司法標準,但距離理想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謝長廷說,最近法務單位公佈一項資料說最近10年貪污犯罪起訴定罪率也有7成,即使如此,三件有一件無罪公信力也值得檢討。謝長廷感嘆,在台灣有時被起訴並不是因為有罪,而是因為輿論認為有罪,所以製造「輿論審判」變成法廷鬥爭的重要一環,幾乎所有被告都會喊寃,有的真寃,有的假寃,社會都是半信半疑。結果是假寃佔便宜,真寃的倒霉。所以司法公信力低落,也是社會亂源之一。
北檢提抗告!柯文哲自由身恐現變數 民眾黨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競選金流弊案,遭北檢以涉嫌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總計求處28年6月徒刑。雖籌措3000萬交保金暫時恢復自由身,但北檢也即時提出抗告。北院合議庭先前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同時嚴禁接觸、干擾證人。但北檢隨後於27日晚間,向法院提出抗告,全案將由高院儘速裁定,最快今(28日)將決定是否發回北院重裁。對此,民眾黨表示,柯文哲深知自己對民眾黨及第三勢力的責任,不可能冒著風險逃亡,讓民眾黨陷入危機。而過去檢方濫權提訊,沒有傳票就將柯文哲帶走;昨日接押庭上,柯文哲明確向法官說明,若按照標準程序絕對配合偵辦。民眾黨指出,法官於法庭上諭知已明確表示,檢方並未指出同案被告許芷瑜的涉案情節,證人也都已傳訊,相關事實晦暗不明的風險已降低,顯示已無持續羈押事由。民眾黨強調,羈押是侵害人權的做法,柯主席已經被關押4個月,應該給予柯文哲及其辯護律師對等的武器來為自己公平辯駁;若檢方沒有提出更多具體符合羈押要件,執意抗告,除了社會大眾難以接受以外,更將讓早已被踐踏到千瘡百孔的司法,再次公信力掃地。
1年半僅99人領到 技術士證就業獎勵年底喊卡
為鼓勵青年取得技術士證,投入國家重點產業工作以取得較高薪資,勞動力發展署2023年7月起透過就業安定基金補助青年,只要取得重點產業技術士證就可以領取5000元至2萬元獎勵,若後續再就業可以再領取最高2萬元獎勵,至今已核發3.8億餘元獎勵,但促進就業成效頗差,只有不到100人領到就業獎勵,該計畫將於今年年底喊卡。「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為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新增計畫,獎勵15至29歲青年考取電腦軟體應用等22職類,並且投入相關產業。該計畫讓外界詬病就是有如電腦軟體應用等未具法規效用的證照也能領取獎勵金,明明已有逾百萬人取得相關證照,卻未思考如何促使這些人投入相關行業以解決重點產業缺工問題。高職退休教師林金財說,若勞動部要鼓勵取得相關技術士證青年投入重點行業,應在各該法令中明定應取得該證照才能從事該行業,並引導雇主應提供「證照加給」,才能增加取得技術士證意願。彰化高商教師巫彰玫說,在沒有該計畫前高職原本就會鼓勵學生考證照,而技高生多數皆會優先選擇升學,相對前往就業比例就少很多;她認為,技術士證照必須要被業界認可,甚至有加薪可能,否則技術士證照並無太大的效果。據統計,試辦計畫預算達8000萬元、實際卻發出近3.8億餘元,且集中於證照獎勵金、共有6萬4000餘人領到,光電腦軟體應用職類就有逾2萬人領取,就業獎勵金卻僅有99人領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標準組組長黃俐文表示,原本推動獎勵希望鼓勵青年學士考取技術士證外,也希望可以至重點產業就業,整體來看以學生領取證照獎勵為多,多數未能就業領取就業獎勵金,未取得原先預期成效,考量試辦期間屆滿,明年不再續辦。發展署提醒,試辦計畫 將於今年年底屆滿,若民眾在試辦期間符合申請要件仍可以申請獎勵。
中國男偷渡來台「我要逃離那邊」 二審結果維持原判
中國籍阮姓男子今年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來台,引發軒然大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和刑度,認定其符合自首規定,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阮男疑似因為言論問題,遭中國公安調查並限制出境,6月8日晚上自福建出港,曾在連江縣東引周邊海域停留,一路都未被攔阻,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淡水渡船頭,撞上交通船,全案才曝光。阮男坦承從中國開船過來,「我來投案」以及「因為我要逃離那邊」,遭海巡署送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依違反未經許可入國罪嫌,偵結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20日)作出判決。二審合議庭根據阮男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其犯行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事證明確;不過考量阮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法官審酌,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及沒收部分也屬妥適,據此認定阮男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仍維持原判,可上訴。至於刑滿驅逐出境的部分,由於阮男是中國人民,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其是否依據同條例的第18條規定強制出境,屬行政機關職權。
更一審打臉NCC!小韓粉哭訴新聞遭罰60萬 今宣判撤銷「中天勝訴了」
NCC認定中天新聞台涉利用兒童連結韓國瑜畫面,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抗罰,一審敗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應調查該新聞如何妨害身心健康,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19)日宣判,認定原處分適用衛廣法有違誤,應予撤銷,判中天勝訴。可上訴。NCC於2019年7月間表示,針對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4月2日播出「扁錄影罵韓,小韓粉邊罵邊哭為什麼要罵韓國瑜」新聞,經民眾反映利用兒童突顯特定人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決議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主張NCC並未傳訊女童或其家人,查明女童是否願意被拍攝、女童在影片的呈現是否感到不適、有無大人操縱等,因此NCC自行認定影響女童身心健康有違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0年間以NCC作成原處分前的相關程序符合規定,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判中天敗訴。案經上訴,二審指出,原判決認為該新聞播送侵害或不良影響影像中的兒童,而非指其播送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身心健康,如果是這樣認定,中天就沒有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且新聞如果被認定有侵害影像中兒童的違法行為,NCC也非裁罰的主管機關。二審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時,應依職權調查此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如果新聞應為馬賽克及變聲處理是如何認定,NCC裁罰依據有無違誤。更一審今表示,原處分既是以中天所為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的禁止義務而予以裁罰,則於涵攝條文構成要件時,應遵守處罰法定原則。但NCC於審酌中天是否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之構成要件時,均以「被拍攝兒童法益受侵害之角度」而為涵攝,而非以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角度予以適用,就相關規定意旨有涵攝錯誤情形,原處分顯有適用法規不當。更一審指出,NCC認定該新聞播放由成年人拍攝兒童支持特定政治人物影片,且全程未打馬賽克及變聲處理,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但原處分理由是針對「被拍攝兒童之身心健康受損」為由,而非就該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其適用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即有違誤,原處分自應予以撤銷。
尹錫悅將出庭親自說明 強調戒嚴不涉內亂罪
韓國總統尹錫悅3日晚因宣布戒嚴,遭到彈劾並面臨多方調查。尹錫悅的律師團隊17日表示,尹錫悅將於憲法法院審理彈劾案時親自出庭說明,並強調相關行為不構成內亂罪。尹錫悅的律師石東炫17日表示,目前未確定彈劾案的公開辯論會日程,但尹錫悅將出庭陳述意見。他指出,戒嚴事件並非為搶奪政權而引發暴動,因此不滿足內亂罪構成要件,反批在野黨更應承擔局勢混亂的責任。石東炫補充,內亂罪調查與彈劾案審理屬於不同性質的法律程序,會分別組成不同律師團應對。他強調,就法律概念而言,內亂罪的指控毫無根據。目前尹錫悅受到韓國檢方、國防部及反貪汙調查人員組成的合作偵查本部調查,若內亂罪名正式成立,尹錫悅和部分涉案人士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尹錫悅現已遭限制出境。韓聯社報導,檢方要求尹錫悅21日前到案接受訊問,否則可能向法院申請拘票逮捕。尹錫悅方面尚未明確回應是否配合出席。依現行規定,尹錫悅須在接獲通知書後7日內向憲法法院提交彈劾案答辯狀。若通知書為16日送達,尹錫悅需在23日前提交。憲法法院將對照國會決議書和尹錫悅答辯狀,推進審理程序。此外,韓國警方17日上午再度嘗試查抄總統府內的總統警衛處,以調取戒嚴當天尹錫悅與相關官員的通話紀錄,但遭警衛處以「公務和軍事要地不可擅自入內」為由阻止。雙方對峙近8小時後,警方於傍晚撤離,警衛處表示將於18日告知是否配合扣押搜查。警方表示,警衛處伺服器內存有機密通聯紀錄,其中包括尹錫悅與警察廳長趙志浩的多次通話,被視為案件調查的重要線索。11日,合作偵查本部亦因相同理由未能成功查抄總統室及聯合參謀本部,當時同樣僵持數小時。前韓國國防部長金龍顯17日透過律師表示,執行戒嚴任務的3名司令是被檢警非法逮捕。尹錫悅戒嚴是希望消除國民對國會選舉舞弊的疑竇,並剷除暗中活動的反國家勢力,把正常的國家意志留給未來一代。
印度男教師上班途中遭綁 槍口壓制下被迫「結婚」
在印度當地有著一種名為「帕卡德瓦婚姻」(Pakadwa Vivah)的犯罪行為,這是一種適齡婚姻女性的家屬,使用各種方式脅迫有著優異工作(大部分是指政府公部門)的單身男性與自家女兒結婚。而近期,印度比哈爾邦(Bihar)一名新晉男教師就成為「帕卡德瓦婚姻」的犧牲品。根據《NDTV》報導指出,阿夫尼什(Avnish Kumar)來自貝古薩賴區的拉賈烏拉(Rajaura)。先前才剛通過政府考試,獲得公職教師的職位,後續也被分派到卡蒂哈爾區(Katihar)一所中學任教。而在某個週五早上,搭乘電子人力車前往學校上班的阿夫尼什,突然被兩輛車攔住去路。後續一群身分不明的男子下車,除了用槍指著阿夫尼什外,還不斷地毆打阿夫尼什,最後將其強行帶走。最後在男子們的脅迫下,阿夫尼什被迫與男子口中那位「曾經相戀4年」的女子貢詹(Gunjan)結婚。貢詹表示,阿夫尼什曾承諾與其結婚組建家庭,甚至帶過自己去過學校。但當貢詹向家人提及婚事,並要求阿夫尼什兌現承諾時,阿夫尼什卻拒絕,令貢詹家人無法接受,所以才出此下策。雖然阿夫尼什一直強調,自己根本沒有與貢詹有交往過。但阿夫尼什還是被迫在一座寺廟內完成結婚儀式。透過現場影片也可以看到,阿夫尼什在當時被數名男子按住,表情十分痛苦,而貢詹則身穿婚紗站在一旁。完成婚禮後,貢詹和家人「帶著」阿夫尼什回到阿夫尼什位於拉賈烏拉的老家,但後續發生一場混亂。阿夫尼什趁機逃脫。當貢詹抵達阿夫尼什的老家時,阿夫尼什的家人拒絕讓貢詹進門,不承認這場婚姻的有效性。最後貢詹向警方報案,希望能討回公道。根據《印度婚姻法》(Hindu Marriage Act, 1955)第5條,婚姻的基本要件之一是雙方應在自願的情況下同意締結婚姻。如果婚姻是在強迫、欺騙或威脅的情況下完成,當事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或宣布婚姻無效。同時根據《印度刑法》(Indian Penal Code, IPC)第366條,綁架並強迫他人結婚是一種犯罪行為,可被判處最高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但雖然法律有明文禁止「帕卡德瓦婚姻」的行為,但由於比哈爾邦對於強迫婚姻基本是採取容忍、默認態度,地方上執行上也無法嚴格執法,尤其印度社會有著「保護女性名譽」的概念,男方即便被迫結婚,若不接受這段婚姻,可能面臨社會排擠或報復,導致部分受害者選擇默認婚姻有效。
死囚邱和順遭押36年 可能比照徐自強模式拚無罪及刑事補償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順被判死定讞,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憲法法庭今年判決,死刑判決程序要更嚴謹,包括《刑事訴訟法》、《刑法》、《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共有8項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殺人案從警詢開始就得有律師在場;而邱及其律師,就是主張當年案發後,因沒有律師在場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認罪。依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項目後,認為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的範圍,涵蓋「防禦權、辯護權程序保障」,而邱和順也符合這些要件。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審,只會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內容,將邱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而邱的律師就會主張,當年邱被刑求逼供認罪,力拚無罪判決。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讞判決遭撤銷後,其律師會向高院聲請,讓當年參與偵辦陸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證,證明邱遭刑求及不當取供,如果檢方無法提出其他證據,遭押36年的邱和順就可能無罪獲釋,並可聲請刑事補償。陸正父親之前就說過,無法接受釋憲結果。法界認為,邱案後續發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強釋憲案,獲非常上訴機會,徐在2016年獲判無罪確定,徐遭羈押5624日獲刑事補償2812萬元,邱若也無罪釋放,冤獄賠償金會再創非執行死刑者的紀錄。
模仿同事穿著、動作算不算職場霸凌?名醫揭關鍵:符合1條件就是
衛福部霸凌案件連環爆,長照司司長祝健芳因為要求員工「深蹲」,還瞎喊激勵話語遭申訴霸凌,然而衛福部日前公布調查結果,卻認定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引發爭議。對此,精神科名醫沈政男直言,職場上任何行為只要讓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就算霸凌,就連模仿同事穿著、動作也不例外。沈政男昨(14日)在臉書發文,根據自己研究職場霸凌好幾年的結果,發現只要沿用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定義,再把裡頭的「性」字去掉,就是職場霸凌的最好定義,「再講得更簡單與清楚一點:在職場上的任何騷擾,如果不是性騷擾,就是職場霸凌!而騷擾,就是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的情境、言語或行為」。他進一步說明,以「要員工深蹲、做伏地挺身;要員工先自殺不要等他殺」來說,如果讓員工感到羞辱,就符合職場霸凌定義,「問題是,員工們有沒有那樣的感受、敢不敢對調查委員實話實說,就是一個問號了。這狀況跟性騷擾是一樣的,也就是必須經過大規模宣導與教育,才能讓受害者可以辨認、明瞭,並且有勇氣與管道舉發出來,尋求協助。」沈政男提到,職場上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正在霸凌同事,「比如前陣子有網友問我,她的同事每天模仿她的穿著打扮,還在她面前做出她的習慣動作與姿勢,算不算職場霸凌?很簡單,只要讓她『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就算!」沈政男強調,「大家出來工作,只是為了賺一份薪水,養家活口,不是來出賣尊嚴!只要踐踏了員工或同事的尊嚴,就是職場霸凌!人在公門好修行,當官是讓你有機會造福更多人,結果竟然反其道而行,讓你有機會去踐踏更多人的尊嚴,實在令人慨歎。」
玉山低溫探-5.7度 氣象站出現超美奇觀「霜淞」
受大陸冷氣團影響,這兩日全台氣溫驟降,今(15日)清晨玉山低溫探至攝氏-5.7度,也出現了罕見的「霜淞」奇觀。據悉,霜淞是一種在極低溫環境下,水氣直接凍結於物體表面的現象,形成透明或半透明的冰層。霜淞是一種在極低溫環境下,水氣直接凍結於物體表面的現象。(圖/氣象署提供)氣象署表示,昨晚玉山雲霧籠罩,能見度不佳,直到後半夜天氣轉晴,低溫結合水氣,形成這種稀有的自然景象。上午8點氣溫雖回升至-0.2度,但冰凍美景仍然維持。氣象署說明,霧淞亦為固態水之一,雖看起來與霜的形狀相同,但形成過程不同。兩者的差別在於霜為水氣遇到冷表面凝華而成,霧淞則是過冷水滴碰到可作為凝固的表面而結冰,因此只要達到此一形成要件後,霧淞便可在任何時間結晶出現。此次玉山能見霜淞,是因低溫與適宜濕度恰巧配合所致。氣象署指出,當近地表處有一團內部以過冷水滴為主的霧氣受空氣流動而隨風向在地面附近移動時,恰好遇到離地表較高的樹枝或其他物體之際,過冷水滴便會立即於物體表面出現結晶。若此類霧氣持續觸及該物體處,會在原已結晶的冰面上繼續結冰,這時將會出現與地表近乎平行的冰柱,此即霧淞。但因結晶較快,故冰柱體較易碎裂,當氣溫回升到零度以上,霜淞將迅速消失。氣象署也提醒,明、後兩日的白天大陸冷氣團減弱,早晚氣溫仍偏低,白天氣溫稍回升;基隆北海岸、東半部地區及北部山區有零星短暫雨,其他地區為多雲;明日南方雲系北移,南部地區及中部山區有零星短暫雨。
衛福部司長逼深蹲沒事立委酸何佩珊翻版 憂政院霸凌檢舉平台淪「釣魚」
衛福部霸凌案件連爆,長照司司長祝健芳因為要求員工深蹲瞎喊激勵話語遭申訴霸凌,衛福部公布調查結果,卻認定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對此,藍委羅智強今天痛批,如果逼員工深蹲不算是霸凌,那長官口出惡言「要員工去死一死」算不算霸凌?衛福部這樣的調查報告,國人能夠接受嗎?這豈不像是前勞動部長何佩珊調查謝宜容案的翻版。他話鋒一轉也質疑勞動部長洪申翰,「搞了半天,不就與何佩珊是同一個樣子」,就是勞動部再出第二份調查報告就能唬弄大家,為何第一版報告被輿論立委痛批內容荒腔走板都沒追究責任,豈不是「有靠山就沒關係」,只要不出人命就沒事了嗎?如果勞動部長有擔當,既然主管全國職場環境,洪申翰就應該檢視一下衛福部的霸凌調查報告內容,有沒有替全國公務員所處的職場盡一份心力?讓基層員工能夠捍衛應有基本權力。至於行政院設立霸凌檢舉專線,但要求檢舉者要具名,羅智強說,這件事之所以會引發疑慮,就在於政府公信力不足,政府過去各種洩密情事曾出不窮,如果基層公務員檢舉霸凌案還得「具名」,如果檢舉者資料外洩,又像衛福部「逼深蹲」報告、調查最後不了了之,反而引發護航霸凌長官質疑,那檢舉者豈不是自投羅網嗎?如果政府不檢討自己的公信力為何那麼差,他擔心檢舉霸凌平台最後恐怕會被酸是「釣魚平台」。
長照司長「逼深蹲」非霸凌 藍委酸沒想到衛福部堅持保留體罰傳統
衛福部霸凌案件頻傳,其中,長照司司長祝健芳因要求員工深蹲瞎喊激勵話語遭公務公務員申訴霸凌,衛福部卻認定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引發輿論質疑。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他記得國中小學早年老師也會體罰學生,但是10幾年前應該就早已廢除,沒想到體罰傳統現在居然還被保留在衛福部內,難道還在演「報告班長」嗎?他說,衛福部願意調查霸凌檢舉案,他肯定,但是不希望又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洪孟楷指出,目前看來,衛福部霸凌調查小組似有意將發生霸凌案的原因,推給大環境不佳、業務繁重、原額不足,但他要說「很抱歉,面對這樣問題的只有衛福部嗎,有哪個單位會對國人宣稱大環境很好,員額過多、業務很輕?」,因為事實上,公私立部門的壓力都很大,只要在職場都有工作壓力,但長官就是不能以這些理由霸凌員工,否則,按照衛福部理論,應該到處都有霸凌案,但為何只有衛福部、勞動部有?這就代表這些部會長官心態有問題,還在找藉口想要霸凌員工,把員工當成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下人」,但是沒有人應該要面對霸凌還不能喊痛。他同時也點名綠委蘇巧慧點名勞動部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是「馬政府」時代的人,他痛批,綠委難道就只有這一招嗎,別說馬英九早已經不是總統,謝宜容當公務員時也不是馬政府時代,國人現在更關心的是民進黨政府現在還有多少個謝宜容,所有部會究竟還有多少被滋養、被縱容的慣長官謝宜容們,這才是國人最想揪出來的人。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昨日表示,長照司司長祝健芳祝是以「鼓勵方式」希望同仁一起運動,調查小組認定並無強迫,但不排除同仁會因為職場社會壓力而得執行,雖然不構成霸凌,但該行為確實在工作執行中造成不良後果,因為行政處置不當,核予1小過處分。
嗆下屬「先輕生表示誠意」 衛福部:未構成職場霸凌
衛福部霸凌案昨(12日)公布調查結果,共接獲8件疑似職場霸凌案件,經全面、深入調查,由外部學者專家依據職場霸凌判斷準則審議認定,確認職場霸凌3案成立、共7人受處分,包括未能有效遏止事件發生之主管連帶受到懲處。其中,主任秘書兼社保司長劉玉娟遭指控過去於健保署台北業務組長任內,以「不當比喻」要求同仁須自我找出問題嚴重性才不會被「他殺」,該案未構成職場霸凌。檢視錄音檔,劉玉娟曾飆罵下屬「寫出來的東西一定是死路一條啦,我從你們的言談和寫的東西就知道,每一件案子都在自殺,每一件案子都留下一大堆的地雷跟話柄」、「我現在沒叫你寫,因為我也不期待你寫出來的東西是署長能看,你用講的,你會死啦,因為你平常跟我報告的,我都已經氣成這樣,你覺得署長會聽嗎」。錄音檔甚至包括「但是你們必須要先輕生啊,你等人家來他殺那都一把火了啦,你要先輕生,你一定要先表示你的誠意啊,如果你們在那個會上還在講說我巴拉巴拉,等死啊那心態都不對」等內容,引發議論。衛福部霸凌案調查小組訪談後認定,該主管確實用語及比喻失當,造成同仁不必要的壓力,雖尚未構成職場霸凌要件,但經考績會決議,該名主管於工作執行仍造成不良後果,核予申誡2次、免兼其社保司長之主管職。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說,對於上述案件,衛福部已會同所屬機關全面檢討修正現行職場霸凌防治及調查相關規定。調查小組也指出訪談過程中,各司署皆反應員額及人力吃緊問題,特別國會組人力面臨嚴重不足,業務工作負荷重,部內也在調查後依據調查小組建議,迅速核予員額。◎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衛福部霸凌案「3案成立、7人受處分」 要求深蹲!司長記大過懲處
衛福部昨日證實長照司司長要求部屬深蹲,此霸凌案件也列入調查,今日下午由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報告與相關懲處結果。呂建德表示,調查期間共接獲8件疑似職場霸凌案件,經全面、深入調查,由外部學者專家依據職場霸凌判斷準則審議認定,確認職場霸凌3案成立、共7人受處分,包括未能有效遏止事件發生之主管連帶受到懲處。呂建德表示,保護司、社工司簡任非主管,與同仁訪談中衍伸之長照司1名簡任非主管遭投訴,一併納入調查。調查結果發現3名簡任非主管對督導之下屬咆哮,以及不合理多次退文等濫用職權之行為,共3案職場霸凌成立。經考績會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或蓄意苛擾,致損害機關或公務人員聲譽」之情形,針對保護司、社工司、長照司之簡任非主管,分別核予記1大過、1小過、1大過之處分,其中情節重大者已調離現職,行為持續時間長影響重大者將移付懲戒。對於長照司長於每日健康操休憩時間,要求同仁與司長共同做操、深蹲運動,確實造成部分同仁壓力,甚至在媒體揭露後向同仁表達期望「支持司長」,有違公正調查之疑慮;再針對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司內同仁之職場霸凌行為,司長應負監督管理不周的責任。調查小組認定上述行為雖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但上述行為於工作執行中,均造成不良後果,核予1小過處分。主任秘書兼社保司長遭指控過去於健保署台北業務組長任內,經調查以「不當比喻」要求同仁須自我找出問題嚴重性才不會被「他殺」,調查小組訪談後認定,該主管確實用語及比喻失當,造成同仁不必要的壓力,雖尚未構成職場霸凌要件,但經考績會決議,該名主管於工作執行仍造成不良後果,核予申誡2次、免兼其社保司長之主管職。針對社工司長之調查認定,雖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但針對該司內同仁疑有霸凌行為,雖與保護司長皆曾採取部分因應措施,但不足有效制止職場霸凌,應負監督管理不周之責,社工司、保護司,兩位司長皆核予記申誡1次。另外健保署副署長在心健司長任內,遭指控要求同仁協助批核公文等情事,經調查小組深入訪談,仔細查驗相關事證,皆並未發現足以證實上述指控之證據,並且與事實不符,與國會組長遭指控涉及霸凌之情事,皆不成立職場霸凌。呂建德說,對於上述案件,衛福部已會同所屬機關全面檢討修正現行職場霸凌防治及調查相關規定。調查小組也指出訪談過程中,各司署皆反應員額及人力吃緊問題,特別國會組人力面臨嚴重不足,業務工作負荷重,部內也在調查後依據調查小組建議,迅速核予員額。
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 郭昱晴:憲法法庭96%是人民聲請案
立法委員郭昱晴今(12日)於立院進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審查時,向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提出質詢表示,憲法法庭與大法官的最終目的是服務人民、確保人民不受違憲行為侵害,據司法院統計顯示,受理案件中96.69%都是人民聲請案,「保護人民權利」就是憲法法庭的核心功能。郭昱晴表示,憲法法庭作為憲法保障機制的核心,其運作依據《憲法訴訟法》第1條審理六個類型的案件,而今年10月內政部聲請宣告「中華統一促進黨政黨解散案件,就是其中第四樣「政黨違憲解散案件」首例。此外,民國99至113年間,更有多起殺人、強盜、跨國人口販運等案例。對此,劉靜怡表示,統促黨案件未來可能進入憲法法庭,基於司法倫理要求,大法官不能提早過度揭露心證的原則,不針對個案回答。然而,政黨違憲解散案件須符合特定要件,實務操作上也並非一定會受理,案件亦要有憲法重要性、貫徹基本權利所必要。憲法法院是特殊救濟程序,也是對一個國家維護民主憲政制度最重要的地方。郭昱晴說,憲法法庭與大法官的最終目的是服務人民、確保人民不受違憲行為侵害,司法院112年統計也顯示,受理案件中96.69%都是人民聲請案,她以113年憲判字為例,第6號「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身高限制案」與第7號「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案」,都成為人民自力救濟的最後防線,在人民聲請案比例極高的情況下,大法官如何看待有陷司法資源與時間的運用,就極為重要。劉靜怡對此回答,《憲法訴訟法》修正後,人民權利救濟的案子增加很多,但到目前為止憲法法庭資源都是不足的,這部分就需要司法院與立法院在預算上合作努力;要成為現代民主憲政國家,憲法法院受人民尊重是重要的,因此效率也很重要,過去很查一段時間因為大法官人數與制度的關係,造成很多「死案」,導致人民不信任司法能力,要改變這一點,有賴大家一起努力。郭昱晴表示,在野黨欲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將憲法裁判計算大法官人數的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並將裁判作成門檻提高至法定總額的2/3,實有影響人民基本權利保障疑義。劉靜怡回答,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做為未來司法者,尊重院政治部門協調而不便置喙;而就學理上而言,若要進行以上所述的修法,應該要有好的配套,確保實質運作可能性。郭昱晴也針對「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期僅有30年」的規範提出疑問,他提到,近期出現不少兒少性侵害案件,更有案例是受害時年僅7歲,現年32歲欲提告時,卻因當年《刑法》追訴期限只有20年而無法提告的狀況。根據統計,性侵被害人超過一半是18歲以下,且其中高達八成都是熟人加害所為,其中權力不對等、被害人恐懼等因素,都造成相關追訴期規定無法保障受害者權益的狀況。劉靜怡則回應,目前《刑法》追訴期限問題,爭點在於並未考量特殊情況如被害者年幼、與加害者間有緊張或權勢關係等,她個人在學術立場是認為有追溯空間,今年有立委提案,法務部也有回應,未來應如何處置,還須進一步行民主審議協調。
新竹輪胎行縱火案燒死8至親 陳彥翔逃死家屬崩潰控法官「惡魔的護航者」
新竹市東大路正義行2022年發生8死命案,屋主次子陳彥翔因與父親發生口角,竟潑灑汽油縱火,導致母親、妹妹、妻子、兒女、大嫂和姪子葬身火海,一審遭判死刑,二審則於11日改判他無期徒刑,讓陳男大嫂母親林雪紅難以接受,怒控法官和辯護律師是「惡魔的護航者」。據了解,陳彥翔因在外積欠債務,2022年6月又因細故而與家人發生口角,而他案發當日情緒失控,竟在家潑灑汽油後縱火,火勢迅速延燒、一發不可收拾,導致全家8人喪命,連自己的妻子和3兒女都遭惡火吞噬。陳彥翔一審遭判死刑,高院認為陳彥翔在現場大喊自己縱火,警方因而立刻將其逮捕,符合自首要件,且在案發後顯露懊悔自責,還試圖向員警借槍自裁而給予減刑,11日改判無刑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死者家屬則對此結果難以接受,林雪紅11日到庭聽判,直言司法讓她十分絕望,更無法認同廢死趨勢,怒控法官和陳彥翔辯護律師是「惡魔的辯護者」、「給如此惡魔生的機會。」林雪紅質問,燒死母親、兒女、老婆、妹妹、大嫂、姪女8條人命的兇手,竟然還可以逃過死刑,「那還有哪一件案件符合判死刑」,希望法官和辯護律師換換位思考,表示「也許今天的我,會是明天的你們,你們救的是一條惡魔的命,卻可能害死更多無辜的生命,不要再讓自己做遺臭萬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