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是「偽造文書共犯」 律師聲請複製卷證遭法官2理由駁回
台中5億賴姓高中生命案風波未平,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在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賴生配偶夏姓地政助理並移審台中地院後,於日前以「告訴代理人」身分向法院聲請複製案件卷證,但遭法院以「賴姓高中生是共犯」等理由駁回。今年剛滿18歲的賴姓高中生,繼承父親價值逾5億房產後,於5月4日被亡父友人夏姓代書的兒子帶去登記結婚,卻在2小時後從10樓住處墜樓身亡,引發各界關注。賴母更召開記者會指控夏男謀財害命並提告殺人等罪。台中地檢署在經過超過百項的偵查行為後,因未發現殺人實證而處分不起訴,現由台中高分檢偵辦中,不過,檢方另認定夏男和賴生的登記結婚構成偽造文書,依法起訴夏男,賴生則因已經死亡而不起訴。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廖志堯擔任告訴代理人,日前向台中地院聲請複製電子卷證。不過,台中地院依《刑事訴訟法》第232條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直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以及夏男、賴生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被起訴,因此賴生是「共犯」非被害人。綜此,法官認為賴母非可提起本案告訴之人,也就無法另委任告訴代理人聲請複製本案電子卷證,予以駁回。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