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筆錄
」第一金投信董座違規左轉「警攔查飄酒氣」 本人認酒駕下場出爐
第一金投信董事長尤昭文,今年5月開車行經台北市重慶南路及凱達格蘭大道口,未依規定左轉遭警方攔查,卻發現他身上飄出濃濃酒氣,因此依法酒測,結果數值為0.28毫克,當場扣車將人送辦。台北地檢署審酌後,認為他沒有前科,又真心認錯,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並支付公庫30萬元。據悉,今年5月25日上午8時56分,尤昭文穿著印有「中美合作」的T恤,駕車行經台北市重慶南路北往南方向,未依號誌直接違規左轉凱達格蘭大道,遭到警方攔查,因為渾身酒氣,被要求進行酒測,結果數值超標。尤昭文坦承犯行,並配合員警製作筆錄,他聲稱5月24日與友人在仁愛路某餐廳小酌,休息一夜後以為酒退了,才會開車上路,他也感到非常懊悔。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同時開單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以及吊扣汽車牌照2年。據了解,尤昭文是政二代,父親是尤清,曾任監察委員、立委、台北縣長、駐德代表等職。而尤昭文曾和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郭昱晴愛情長跑17年,一度論及婚嫁,但最後分手收場。他從基層海外證券交易員做起,現在是第一金投信董事長,此次內閣改組時,一度被視為金管會主委的熱門人選。◎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情侶開車爆口角!他暴怒毆女友「丟包國1北斗段」 衝動男下場慘了
國道1號日前出現危險一幕!一對情侶29日晚間從雲林開車北上,行經彰化北斗路段224.5公里處時,2人因故發生口角,其中施姓男子當場暴怒,先是毆打吳姓女友臉部後,再將她丟包在路肩,隨後駕車揚長而去。警方接獲女子報案,立即派員到場將她帶回員林分隊安置,所幸未發生危險,後續將依法辦理。據了解,該對情侶年約20多歲,2人29日晚間開車從雲林北上,期間施男疑似懷疑女友出軌,雙方在車上爆發口角,不料他一怒之下竟出手施暴,先毆打吳女的臉部後,再將對方丟包在國道1號北上彰化北斗路段224.5公里處,隨後猛踩油門離去。吳女遭施男丟包後相當無助,只好打電話向警方報案,稱自己遭男友施暴,接著便站在路肩等待救援。國道警察獲報後,趕緊派員前往現場處置,所姓女子並未發生危險,隨後將其帶往員林分隊暫時安置。另一方面,警方已通知施男到案製作筆錄,全案依強制罪及傷害罪等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違者可處600至1200元;若因此造成人員傷亡,將觸犯《刑法》294條遺棄罪,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凱米再釀傷亡!高雄旗山土石流沖進民宅 老夫婦逃生不及1死1傷
凱米颱風帶來強風驟雨,高雄市旗山新光里後厝巷25日發生土石流山崩沖進民宅,78歲李姓屋主及77歲呂姓妻子因逃生不及遭土石淹沒,警消趕赴救援,呂妻救出後送醫,李姓屋主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此外,大樹區統嶺路民宅1名34歲印尼女外傭,遭半身掩埋,意識清楚,幸運獲救。高雄市消防局旗山分隊小隊長魏昇東表示,昨午接獲報案,當時狂風暴雨,救援車輛無法進入,9名警義消只能涉水步行抵達民宅,進屋後看見在房間呂妻下半身遭土石流掩埋,上半身坐在床上,意識清醒,但卻不見78歲李姓屋主,眾人先將呂女救出,送往旗山醫院;救援人員繼續尋找,最後在床鋪底下發現全身遭掩埋且無生命跡象的李姓屋主。魏昇東形容,李姓屋主身材壯碩,重達百公斤,因全身沾滿泥土,多名警消合力下才拉出起,當時已明顯死亡,便交由警方處理。李姓屋主大兒子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時悲慟說,昨午還返家陪父母用餐,沒想到離去後不久就接到噩耗。新光里長陳峯翔表示,這對夫婦非常勤儉,過去2人一早就騎機車出門務農,是標準農夫,多年前一場車禍後,李姓屋主肢體殘障,行動須靠四腳輔助椅協助。那場意外後2人就少出門活動。陳峯翔說,李姓屋主曾當過鄰長,和太太都是老實人,與鄰居互動不錯,以往里內有辦活動,2人都熱衷參加,但自從車禍後就不再出現公開場所,若不是這場車禍,或許李不會來不及逃生而遭土石流活埋。
假的!網傳北市仁愛路三段斷枝殘葉成都市叢林 34歲男恐挨罰百萬
受到凱米颱風影響,北部也陸續出現局部大雨情形,不過北市刑大卻接獲北市環保局報案表示,有民眾在社群軟體上張貼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一帶樹木倒塌,影響道路之畫面,經調查確認後確定為假消息,警方也通知社群軟體使用人到案製作筆錄。而發文男子到案時向警方表示,誤以為災情嚴重才會貼文,並非有意製造假訊息。初步了解,社群平台上流傳一張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上佈滿斷枝殘葉的狀況,並寫下「前往總統府的路上曾幻想變成都市叢林,如今卻真的實現了」。不過警方實際調查後卻發現,該張照片為舊照片,也有其他網友發現是2015年蘇迪勒颱風的災情照片,向北市刑大偵3隊通報有人發布假訊息。據警方調查,發文者為34歲的李姓男子,平時從事建築相關行業,在手機群組上看到此張照片,以為真的是此次凱米颱風的災情,因此轉發在threads上,接獲警方通知後於下午2點到案說明,強調絕對不是故意製造假消息,在警方要求下,已將貼文刪除。警方指出,全案詢後依規定函請地檢署偵辦及管轄松山分局辦理裁罰,由於此篇貼文涉及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等情,依據災害防救法第53條,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在分享災害訊息前,務必要先查證消息來源,以免危害公共安寧,誤觸法網。
花蓮護理師下班遭女兒牆砸死 承租建築業者:未使用頂加
凱米颱風挾帶強風豪雨穿台而過,也造成台灣各地傳出災情,其中花蓮更是發生一死一傷的悲劇意外,花蓮市中興路一棟建築的鐵皮於昨(24日)被強風吹掀,整片女兒牆從高處掉落,砸中一輛自小客車,導致車內母子1死1重傷,而承租該棟建築物的美侖飯店也被通知至派出所製作筆錄,此外,警方也將通知原屋主到案。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昨日下午5時許,一輛白色自小客車下午5時許行經中興路,臨停在一間超商前,沒想到大樓的鐵皮被強風吹翻,導致女兒牆從6層樓高應聲直墜,砸毀下方自小客車的車尾。坐在後座的45歲高姓女子當場失去生命跡象,7歲的馬姓兒子也失去意識昏迷。母子倆被緊急送醫,經搶救後高女因傷重不治,男童則命危被轉往花蓮慈濟醫院搶救中。事件曝光後,外界有聲音質疑颱風天為何還要外出,對此,家屬也說明,事發時丈夫正在接送擔任護理師的妻子下班,因7歲兒子不能獨留家中,便帶著一起接送,未料發生意外。警方調查後發現,肇事大樓為美侖飯店於2012年承租,現用作員工宿舍。頂樓加蓋部分在承租時已存在,屬於原屋主,平時未使用,不僅美侖飯店協理被通知至派出所製作筆錄,警方也將通知原屋主到案。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美侖飯店廖姓協理24日傍晚到派出所製作筆錄,解釋該建物在1989年建成時即有頂加,屬於既成違建,2012年由新屋主購入,並租給美侖飯店作員工宿舍,但未使用頂加部分。廖協理表示,接獲消息後第一時間趕到醫院慰問,但因家屬情緒未平復,請護理師轉交聯絡方式,24小時待命,未來醫藥費等慰問金,美侖飯店將主動協助。
颱風夜查看水塔失聯 60歲男疑觸電亡!家屬現場驚見遺體急報案
救護人員到場救援,但發現潘男已經明顯死亡。(圖/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提供)新北市新莊區1名60歲潘姓男子,昨(23)日晚間疑似在後港一路某社區頂樓水塔旁查看水電時觸電,消防隊救護人員發現時,潘男已經明顯死亡,警方派遣鑑識人員到場採證,後續依程序報請檢察官相驗。昨日晚間6時許,潘男受該社區楊姓總幹事委託,前往頂樓查看水電,至晚間10許仍未返家,家屬前往案發地點尋找時,發現潘男倒臥在頂樓的水塔處,疑似觸電而失去呼吸心跳,消防隊獲報到場,待台電人員斷電後救護,但潘男已經明顯死亡,家屬放棄送醫急救,自行通知葬儀社將遺體移至殯儀館冰存。警方先派遣鑑識人員到場採證,並對家屬製作筆錄後,全案依規定報請檢察官刑事相驗。
唐治平拒認屍喊「那不是我母親」 齒模比對結果出爐…身分確定了
男星唐治平的73歲母親6月初被發現陳屍在社區頂樓,雖然警方初步比對後確認身分,但他依舊堅稱「不是我母親」,至今仍拒絕認屍,以致於唐母遺體存放在殯儀館超過1個月。不過檢方取得唐母醫療資料後,經齒模比對,確認該具遺體就是唐治平母親。唐治平母親上個月3日被住戶發現陳屍在淡水社區頂樓,已明顯死亡,而唐治平在接獲消息時,疑似情緒不穩、精神紊亂,呈現爛醉狀態,製作筆錄時還文不對題,見過遺體更堅稱「那不是我母親」,直到表妹到場完成認屍。然而他仍堅稱死者是別人,拒絕領回遺體,身旁親友就算想幫忙,但因為非血緣關係而束手無策。根據新北市政府處理無名屍辦法,「應於檢察官相驗完成翌日起14日內,將該無名屍體之性別、年貌、特徵、身材、衣著、形態及遺留物等詳實資料,報請新北市警察局公告認領」。警方原本發布認領公告,表明如果7月8日前唐治平仍未領回,唐母遺體將由新北殯葬處以「有主無名屍」收埋處理後事。然而由於案情特殊,檢方傾向期限到暫不火化,希望唐治平能儘速出面領回唐母遺體。士林地檢署請台大醫院幫忙,透過醫療資料取得唐母看牙紀錄,進行齒模比對,證實該遺體就是唐治平母親,將通知他比對結果,再度要求他領回遺體。
台中宏恩醫院遭爆「痛毆病患濺血、性侵病患」 分院長竟表示:很多醫院有類似狀況
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專門收治精神病患,也收容中部法院宣告監護處分的精神疾病受刑人,未料今(8日)被鏡週刊報導,稱院內有暴力情事,患者慘被痛毆濺血,而動手的林姓護佐組長稱這是在做「物理治療」;除此之外,院內還曾有女患者被性侵吃案、甚至詐保等情形。對此,宏恩醫院稍早發出聲明回應,「所有情節,純屬子虛烏有」,不過,他也語出驚人表示,「很多醫院疑似都有類似情形,甚至女生會主動找男生」。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遭爆痛毆病患,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院長沈君傑與社工室主任左祖順出面回應。(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報導,一名楊姓男子指控,兒子去年9月在該院進行保護管束無法動彈時,慘被林姓護佐痛毆腹部、抓頭撞地板,導致全身是傷;還有其他吹哨者表次,3、4年前有一名,因腦傷無法說話的女病患,透過紙筆寫出吐露被其他男病患性侵,經護理師調閱監視器,發現一段25分鐘的性侵影像。這名吹哨者指出,警方獲報後要拷貝影像,但院方竟提供剪接變造影像給警方,而護理師事後製作筆錄時,由於院方社工在旁,因此不敢說實話,私下向員警表示,「剛才我的回答不是事實」,員警聽完稱會重新製作筆錄,卻沒下文。對於楊男指控,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院長沈君傑與社工室主任左祖順稍早回應,楊姓個案(楊男兒子)是彰化地檢署委託本院執行監護處分治療的精神個案,檢方囑咐該個案有嚴重攻擊行為,曾5天打倒10多人,在彰化無院有意願收治,且由彰化地檢檢察長親自帶隊來委託龍安分院,在處置的過程中院方都依法妥適處置,也有將狀況回報彰化地檢署。至於林姓護佐打人的理由,根據當事人說法,是因該個案經常以言語恐嚇其他醫護人員,為了要保護照顧其他員工,所以動手打了該個案,這起事件發生後,院方立刻予以停職,且調查屬實後就請他離職,此案已進入檢調程序。關於性侵案部分,是已交由法院處理已獲不起訴,至於性侵影像被湮滅證據並非屬實,「龍安分院都有依法建置制度,並設有通報監管機制,不可能有包庇性侵之情事發生。龍安分院多年來都依規定申報,無任何違規紀錄,本院依規定有,嚴謹的健保審核機制,不可能有詐保情形」, 但沈君傑卻還表示,「我去過很多醫院都有類似情形,他們是一大堆人住在一起,有時候是男生跟男生玩一玩、摸一摸,甚至女生直接主動找男生,都有類似這樣的情形發生」,這不經意地說法,令人咋舌。
唐治平「認屍期限」到今天!母躺冰櫃1個月 再不出面恐將火化
男星唐治平的媽媽上月被發現陳屍社區頂樓,而唐治平接獲消息時,疑似精神混亂,不認是媽媽,使得唐母遺體暫冰置板橋殯儀館。今(8日)是公告火化期限最後一天,據了解,由於案情特殊,檢方傾向期限到暫不火化。唐治平媽媽上月3日被住戶發現陳屍在淡水社區頂樓,已明顯死亡;而唐治平接獲母親過世消息時,疑似情緒不穩、精神紊亂,呈現爛醉狀態,製作筆錄時還文不對題,甚至喊「她不是我媽」。由於唐治平堅持媽媽只是離家出走,不肯領回遺體,因此唐母遺體仍暫冰置板橋殯儀館。而遺體須由配偶、直系血親、兄弟姐妹等三等親才能領回,親友都無計可施。警方已於6月14日發布認領公告,如果25日後,也就是今(8日)前唐治平仍未領回,唐母遺體將由新北殯葬處以「有主無名屍」收埋處理後事。據了解,由於案情特殊,檢方傾向期限到暫不火化,希望唐治平能儘速出面領回唐母遺體。針對唐治平的情況,經紀公司昊瀚娛樂日前發聲明表示,公司這邊已經與雙北社會局、衛生局、法務局、演藝工會等有關單位聯繫上,現階段正與相關單位商討方案,儘可能協助治平將事情順利圓滿處理。經紀公司昊瀚娛樂指出,近期也收到許多善心人士想要捐款,幫助治平渡過難關,但目前公司及友人多方評估之下,暫時沒有這部分的需求,感謝大家的善心。
花蓮議員控妻搞上分局長!陳秀玲發3聲明反擊:手機裡有「他的不法證據」
花蓮縣無黨籍議員林源富昨(27日)公開爆料,妻子陳秀玲與花蓮縣吉安分局警分局長吳思翰有不正當關係,女方為了保護手機裡的證據,不惜持刀砍斷他左手的動脈,導致大量失血昏迷,緊急送醫才救回一命。對此,新城鄉代會主席陳秀玲發出3點聲明駁斥婚外情,痛批林源富長期家暴,持刀傷人是基於正當防衛,並反控手機裡藏有「林源富的不法證據」。林源富昨天在縣議會突自爆,妻子陳秀玲出軌吳思翰,而妻子為了保護與男方所聯繫的專用手機,竟持刀砍傷他,導致自己左手動脈遭砍斷,失血過多昏迷,緊急手術了5個小時後才救回。林源富指出,6月初他發現妻子與吳思翰經常私下互傳曖昧訊息,甚至熱線傳情,他氣到沒收妻子的手機,怎料6月19日卻遭對方砍傷,更控訴吳思翰對妻子下指導棋,將預謀殺人案轉為家暴案處理,還企圖以「自衛」一詞卸責脫罪。針對種種指控,陳秀玲昨(27日)在臉書曬出傷照,發文反擊「我被打十幾年,兩個小孩都親眼看到 我被打到全身是傷,他渾身酒氣回來要拿家電砸向我的頭。我正當防衛也被扭曲事實。若我今天被他打死了,那我是不是該自認倒楣!!」同時加碼爆料,自己手上握有對方的不法證據,「被林源富扣壓的手機裡有他不法的證據。所以他不敢還給我。扣我這麼大的帽子,請還我一個公道。」幾小時後,陳秀玲再度發出3點聲明回應,有關林源富先生於今日(民國113年6月27日)指控本人在113年6月19日晚間砍傷其左手之言論,並非整起事件之原貌,該日林先生所受傷勢乃本人在基於正當防衛下,不得不的防衛行為所致,並非如林先生指控本人之情節般,為維護本人名譽與權益,在此特本聲明以正視聽。因基於尊重司法機關之調查權限,本人對於當日發生之事實經過,將於檢具相關事證後,交由司法機關調查,在此不適於此公開,尚祈見諒。針對遭控婚外情,陳秀玲駁斥表示,關於林先生指稱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下稱吉安分局長)吳思翰協助本人作筆錄及申請保護令云云,此亦與事實顯有差距。本人於113年6月19日赴吉安分局製作筆錄時,由該分局之員警同仁依法定程序協助製作筆錄,並由該製作筆錄之員警同仁詢問本人有無聲請保護令之必要,分局長吳思翰與本人根本未有任何互動,違論有林先生所指述之各項情節。蓋本人與吉安分局長吳思翰僅只於一般公務互動,雙方毫無男女私情,林先生主張之情節,業已嚴重影響本人之名譽,亦抹煞吉安分局員警同仁之辛勞努力。聲明也強調,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請林先生尊重司法之查,建請勿再對外公諸與案件或本人有關之資訊予第三人,特此嚴正聲明。
花蓮議員被老婆斬手「砍到失血昏迷」 他控分局長勾引人妻
花蓮縣無黨籍縣議員林源富,27日自爆,19日時跟妻子、現任新城鄉代表會主席陳秀玲起口角,對方甚至持尖刀刺傷他的手並傷及動脈,送醫緊急開刀,而跟老婆口角起因竟是陳秀玲跟現任吉安警分局長吳思翰搞曖昧,痛批吳分局長「誘拐人妻」,兩人不僅有專屬手機,還天天聊天傳照片,並表示已經報案進入司法程序。花縣議員林源富左手掛著三角巾控訴妻子被警分局長誘拐。(圖/翻攝自花蓮縣議會臉書)花蓮縣議會今(27)日召開臨時會,畫面中可見無黨籍縣議員林源富左手掛著三角巾,並自爆19日晚間和妻子討抱抱,卻被對方持刀砍傷,左手動脈被砍斷,大量噴血3、4千CC,倒在血泊中。緊急送慈濟醫院,凌晨開刀5個小時,動手術輸血5袋。第二天,醫生說若慢半個小時,手就廢掉了。林源富表示,外傳他家暴,天天打老婆才被砍,但19日他還昏迷醫院搶救,他老婆陳秀玲卻拿著6月1日驗傷單報案,說19日家暴她,吉安警分局長吳思翰還協助陳秀玲製作筆錄、申請保護令,關心保護令進度,批吳思翰,「關心對象錯了吧」。林源富控訴縣內的分局長「誘拐人妻」,誘導妻子申請家暴令,兩人還有專屬熱線。林源富表示,老婆自上海回來後,他發現妻子包包內多一隻手機,裡面聯絡人一個,就是吳思翰,LINE的聯絡人也是只有一個吳思翰,質問老婆後她也坦承是分局長,「妳為什麼私底下有一隻手機,跟他是專線聯絡的,妳不是答應我不再聯絡了嗎」,老婆還說只是講電話、傳照片,根本沒有什麼。不過林源富表示,該分局長天天和妻子說「可以見面嗎?什麼時候可以去走走」,還要求她傳生活照。他透露,妻子還懇求勿將事件說出去,憂影響該分局長仕途。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林源富為保障權益與自身安全,6月26日下午3時,已到花蓮刑大製作筆錄,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待司法裁決,而吉安分局長吳思翰駁斥林男說法,不願說明更多細節。
羅時豐么兒捲搶劫案被起訴!她「遭搭訕糾纏」夥同4嫌帶空氣槍、球棒「打劫揍人」
金曲歌王羅時豐么兒羅森宇去年傳出捲入一起強盜案,當時,一名胡姓男子宣稱被不明人士搶劫、毆打,打到全身是血,包括女友也被擄走。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追查,當日在東湖地區救出該女,並陸續逮捕余姓男子等5人,其中就有羅森宇,但他供稱自己僅是到場助陣沒動手,今(21)日全案偵結,士林地檢署依強盜罪將5名犯嫌起訴。男遭圍毆搶劫「滿身血」,女友被擄走,驚傳羅時豐兒子涉案。(圖/警方提供)檢方認為,5人所犯為犯刑法第328條第1項、第330條第1項、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4款之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罪嫌,依法起訴;另胡男指控5人偷走現金4萬元與車鑰匙,然查,5人均否認此事,檢方根據余男手機數位採證資料,不僅無從確認,現場也沒有監視器畫面可供查驗,難僅靠單一指訴起訴;另外,胡男涉妨害性自主部分不起訴。男遭圍毆搶劫「滿身血」,女友被擄走,驚傳羅時豐兒子涉案。(圖/警方提供)據檢方的起訴書內容,犯嫌余姓男子、鄭姓男子、蔡姓男子、梁姓男子與羅森宇是朋友關係,去年10月29日下午,余得知女友收到胡姓男子收到糾纏訊息,夥同4人至內湖某處洗車場集合,並由余攜帶兩支球棒,鄭攜帶不具殺傷力的空氣槍一支,於隔日凌晨12時50分,一同前往余男女友住處。余男女友趁胡男上廁所時,將住處大門打開,5嫌進入屋內後,由羅森宇先持空氣槍進入廁所,並以槍抵住胡男頭部,再掐住其頸部拖行至房內,胡男見人數眾多,被迫跪在地面,其餘人等遂徒手毆打,期間鄭、余則是拿球棒狂毆,使胡男受有有頭部外傷併左臉瘀青腫脹、四肢多處鈍挫傷、左上臂大片瘀青、及紅腫、左膝瘀青、左上背瘀青等等。男遭圍毆搶劫「滿身血」,女友被擄走,驚傳羅時豐兒子涉案。(圖/警方提供)余男再取走胡男的iPhone12 PRO MAX後,拿自己的手機翻拍對方手機內的照片、影片,蔡負責翻找胡包包內的財物,接著胡趁著5嫌不注意趁隙逃離,余發現人消失後與眾人分別開兩輛車逃離,胡男士後驗傷並報警處理。警方為了釐清案情,立即聯繫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但因案情不明,余姓主嫌、羅男、蔡男、鄭男、梁男等5人,起出作案用的BB槍、球棒、手機等證物,當場被請回警局說明,其中羅男則是藝人羅時豐的小兒子羅森宇,他聲稱在夜店認識余男,幫朋友助陣,並參與強盜案,警方一併帶回製作筆錄釐清案情。並依強盜罪送辦。男遭圍毆搶劫「滿身血」,女友被擄走,驚傳羅時豐兒子涉案。(圖/警方提供)據了解,該名女子到案後向警方表示,她與胡姓男子並非男女朋友關係,她與胡男在西門町搭訕認識後,胡男緊抓她不放,甚至拿雙方的接吻親密照做為要脅,讓她備受困擾,一氣之下趁著胡男來她住處時,找來余姓男友,再撂來鄭姓男子與羅姓男子等人,將胡男暴打一頓,並搶走手機。警方獲報後火速在東湖一帶逮捕余姓男子等3人後,其中的羅姓男子是羅時豐的小兒子。羅時豐的小兒子到案後表示,他並未參與打人,只是跟著朋友一起去「救人」。據悉,羅森宇2022年3月時,開著母親約350萬元的特斯拉返家,卻不慎衝向路邊的摩托車停車格,將9輛機車全撞翻。羅時豐當時就公開表示,因為孩子剛考到駕照很想開車出門,於是就趁父母不在家時開車出去;他返家時也僅關心兒子身心狀況,不捨責罵。過去羅時豐也曾帶著羅森宇上節目,跟節目主持人及來賓談著育兒經,不料兒子竟又捲入強盜及傷害案件進警局,鬧上社會新聞版面。面對兒子再度上新聞,且這回還是涉及強盜案,羅時豐當時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自己出道多年已年過半百,最近能在受到關注自己很感激且珍惜。「這幾年我都在努力的傳達善與愛,希望讓善能夠循環,盡到自己身為公眾人物小小的力量,但沒想到對於自己的人生的基本習題,卻沒有辦法做到完好。」他直言,家庭教育是社會根本,因為近年給予孩子的陪伴太少,作為父親的他要再加油,他也感嘆「唉~人生好難啊」!羅時豐小兒子涉強盜案,他也不禁感嘆作為父親的自己要再多加油。(圖/翻攝羅時豐臉書)
唐治平突衝電視台下跪! 不爽被逼認屍:說了800次「那不是我媽」
男星唐治平的媽媽3日被發現陳屍社區頂樓,而唐治平接獲消息時,疑似精神混亂,不認是媽媽,直到現在依舊否認,拒絕領回遺體,使得唐母遺體仍暫冰置板橋殯儀館。豈料,唐治平昨(19日)晚間又現身電視台門口下跪喊,「那具女屍不是我媽。」唐治平昨(19日)晚間現身三立電視台門口,接著突然下跪喊「我已經說了800次,那具女屍不是我媽」,嚇壞眾人。此外,他也希望,大家可以給他一個工作機會。回顧整起案件,唐治平媽媽3日被住戶發現陳屍在淡水社區頂樓,已明顯死亡;而唐治平接獲母親過世消息時,疑似情緒不穩、精神紊亂,呈現爛醉狀態,製作筆錄時還文不對題,甚至喊「她不是我媽」。之後唐治平面對記者提問,被問到與媽媽是否有發生爭執時,突憤怒回「誰是唐先生」,接著瞪大眼,講出自己的泰國名字。唐治平說,「我媽媽如果跟我有爭執是在家裡面,為什麼有人知道,誰說的?我沒有說喔,誰說的?」由於遺體須由配偶、直系血親、兄弟姐妹等三等親才能領回,然而唐治平遲遲不承認,恐害他的母親成為「有名無主屍」。目前警方已於14日發布認領公告,如果25日後,也就是7月8日前唐治平仍未領回,唐母遺體將由新北殯葬處以「有主無名屍」收埋處理後事。
屏東警涉動私刑!警棍狂毆竊賊「捅破脾臟」遭起訴 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今年初爆發執法過當疑雲,1名詹姓員警逮捕蔡姓慣竊時,疑因對方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今(19)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將詹男起訴,經法官裁定續押。起訴書指出,被告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17時40分許,同所傅姓員警因認蔡男涉嫌竊取機車,前往對方入住之旅社,恰見蔡男因而尾隨其後,發現對方至停有失竊機車之光復路空地一帶,遂聯繫陳姓值勤員警到場支援,與陳男一同執行勤務之詹員亦隨同前往。抵達現場後,詹員因不滿蔡男否認犯行之態度,竟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權力,基於傷害人身體之犯意,於同日17時48分許起,先將蔡男推至牆邊,並以手壓制蔡男肩膀使其坐下,再以警棍敲打蔡男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致蔡男受有兩側小腿中段內側深達皮下組織之小裂傷之傷勢,接續在蔡男已靠牆坐下且遭壓制肩膀、無反抗且無脫逃可能性之情狀下,竟再以右手持警棍細端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接續以右手持警棍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嗣於同日18時19分,經蔡男口頭同意搜索,被告即帶蔡男於同日18時27分許抵達旅社搜索,且不顧蔡男至醫院驗傷之請求及無法自行行走需人攙扶之身體狀況,仍於搜索完畢後將蔡男帶回建民所欲製作筆錄,惟於同日20時23分發現蔡男經呼喊無反應且無脈搏,經施以CPR救護並送醫急救,然到院前即無呼吸心跳,並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於同日21時29分許宣告死亡。檢察官認為,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34條前段、同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因此於113年2月22日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獲准,並經法院准予延長羈押後,調查證據完畢,業經偵查終結,被告所犯係屬國民法官法適用之罪名,於113年6月17日移審法院審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到庭詳為論述,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本署將考量並徵詢被害家屬意見,依國民法官法之程序,在法庭執行職務。
王柏傑酒駕撞遊覽車!遭依現行犯「上銬逮捕」 移送地檢署畫面曝
台北市內湖區金莊路今(18日)下午發生1起車禍,1輛轎車不明原因與1輛遊覽車發生碰撞,所幸無人傷亡。警方獲報到場處理,赫見小轎車駕駛竟是知名藝人王柏傑,依規定酒測後發現對方呼氣酒精濃度高達0.44mg/l,已涉嫌公共危險罪,當場將他依現行犯逮捕,警詢後於晚間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王柏傑昨天(17日)晚間才與女友謝欣穎前往新莊觀看PLG籃球冠軍賽,今天下午3時許駕駛Mini Cooper S行經北市內湖區金莊路129號附近時,不明原因和遊覽車發生碰撞。轄區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小客車駕駛就是王柏傑,且身上飄出酒氣,立即依規定進行酒測,測得酒精濃度達0.44mg/l,遊覽車駕駛酒測值為0。由於王柏傑的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警方遂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其逮捕,同時按照規定扣車,隨後將他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晚間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根據現場畫面,只見王柏傑穿著黑色上衣和短褲,雙手銬著手銬,在2名員警戒護下走出警局,全程不發一語,接著快速坐上警車,模樣十分狼狽。今年3月間,王柏傑和同為藝人的好友修杰楷在台北市忠孝錢櫃替友人慶生,一群人等候電梯時和統促黨成員陳亞豪、羅羣升等發生口角,雙方人馬在包廂內大打出手,導致多人受有紅腫、擦挫傷等傷勢,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雖然雙方事後均未提告,不料王柏傑如今捲入酒駕案件,形象恐再度受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