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露土表
」綠化爭議1/新北市整治五股垃圾山 要求地主「滿版綠」不然罰6萬
新北市五股垃圾山惡名昭彰,新北市長侯友宜在2019年9月推動「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當地600多間違建工廠,近4分之1通過變更地目,其餘須恢復農用。這項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因市府過度著眼於宣傳綠化政績而走調,符合農用規定種植蔬果的50多名地主,在農曆年前接到6萬元罰單,理由竟是植生未達「滿版綠」,受罰地主大罵市府手段粗暴,民代也批評不該把整治成本轉嫁給民眾。本刊調查,新北市政府共輔導677間五股垃圾山違建工廠,其中161間通過地目變更用途,其餘516間須拆除並恢復農用。綽號「小張」的地主表示,他原在當地經營汽車維修廠,現在則是種芭樂當農夫,「新北市府說得好聽,要協助我們土地耕作,根本是話術。」小張一邊揮著鋤頭,一邊滿是怒氣地說,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城鄉局)依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30條和31條,要求地主恢復農地農用「或」植生綠化,但地主種植蔬果後,城鄉局卻以「沒有維持農地植生綠化」發公文勸導,並告知稽查後若沒有改善就會開罰。「城鄉局擺明要我們這些地主幫忙養公園、鋪草皮,還要我們自己負擔成本,哪有整面綠油油的農地,又不能有石頭的啦!聽說有不少人因農作物之間裸露土表,就吞了罰單。」小張說完指著一塊剛種下的草皮,提醒本刊記者別踩到,要不然他就得付出慘痛代價。新北市議員鍾宏仁強調,五股垃圾山整治是市民所樂見,現階段地主大多配合,但儘管恢復農用卻仍遭市府指稱沒有「綠油油」而開罰,手段實在太粗暴。「那裡的農地終究是私人所有!」鍾宏仁建議市府,不妨透過行政權制定臨時辦法,思考五股垃圾山的土地要如何重新規劃,才能達到市府、民眾和地主三贏的局面。對此,城鄉局澄清,五股垃圾山範圍內的土地,大部分屬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依法應做為農業使用或恢復植被。日前開罰部分地主,是因為該土地恢復農作情況不夠完整,城鄉局並未脅迫綠化私人農地。新北市城鄉局回應如下:有關五股垃圾山範圍內之土地,多為農牧用地或都市計畫農業區,恢復作為農用或植生綠化,為土地所有權人應盡之義務,無關公有土地或私有土地。地主提及政府限定人民栽種植物種類,實非屬實。土地所有權人可選擇恢復作為農用或作為植生綠化,惟考量該地下方長期被違法堆埋土石,且市府並未要求全數清除,倘恢復農業使用有一定之難度,為確實維護土地改良,故建議土地所有權人可採簡易綠化為之,至於100%滿植,是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勿以零星點綴植生敷衍作法,作為恢復使用之樣態,另缺水缺電之相關事宜,市府亦會協助土地所有權人處理。最後,倘土地所有權人認為權益受損,亦可透過訴願或訴訟方式以維護自身權益。
綠化爭議2/「至少50人收到罰單」地主氣到發抖 自掏腰包鋪設草皮
為剷除新北市五股區占地170公頃的垃圾山,新北市長侯友宜2月2日親赴視察,並宣示會持續改造這塊「城市毒瘤」,卻令當地不少地主心情沉重,因為面對新北市政府的綠地政策,他們竟喪失私人財產的使用權益,不僅得把私有地種成「綠氈」,植柀有「缺角」還得受罰,簡直莫名其妙。由於聽說至少有50名地主,在農曆年前收到6萬元罰單,小張擔心遭到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城鄉局)「查水表」,即便生計已有困難,每天仍來這裡綠化環境。本刊另找到一名收到罰單的李姓地主,他拿著罰單氣得發抖地砲轟,「我都已經在耕作了,竟然還收到6萬元的罰單!」原來,城鄉局通知李姓地主「2月28日之前要來檢查」,結果李姓地主2月9日就收到罰單「突襲」,理由是農地沒有植生綠化,他深感新北市政府的綠化政策不近人情,地主儼然成為任人宰割的魚肉。新北市副市長謝政達1月26日率隊視察表示,今年8月底前將要求259筆農地恢復植生原貌。(圖/報系資料照)李姓地主透露,家裡的700坪土地是祖先所留下,先前租給別人做為鐵工廠,底下都是混凝土,新北市府一聲令下恢復農用後,他自掏腰包清運、重新覆土,再種上芒果、香蕉等農作物;由於當地沒有灌溉渠道,灌溉用水車一天要價5千元,前前後後已經耗資2百萬元,但依據市府「滿版綠」的要求,他還需重新種植草皮,預計得再拿出20萬元,後續的維護成本更是難以計算。地主砸下數百萬整地覆土並種植土芒果和香蕉,卻因植栽間有「裸露土表」,遭市府認定「綠化不夠」開罰。(圖/王永泰攝)輔仁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學系副教授劉希平表示,相信新北市政府立意良善,在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前想要充分活化土地,給市民一個良好的環境。「但用罰鍰的方式確實不太適當,地主沒有義務協助市府做綠地政績。」他呼籲市府召集恢復農地農用的地主,共同商討可行的方案。對此,城鄉局澄清,五股垃圾山範圍內的土地,大部分屬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依法應做為農業使用或恢復植被。日前開罰部分地主,是因為該土地恢復農作情況不夠完整,城鄉局並未脅迫綠化私人農地。明明公文是要求五股垃圾山的地主須恢復農用「或」植生綠化,但現在卻有不少人因「只栽種蔬果」而遭罰。(圖/讀者提供)新北市城鄉局回應如下:有關五股垃圾山範圍內之土地,多為農牧用地或都市計畫農業區,恢復作為農用或植生綠化,為土地所有權人應盡之義務,無關公有土地或私有土地。地主提及政府限定人民栽種植物種類,實非屬實。土地所有權人可選擇恢復作為農用或作為植生綠化,惟考量該地下方長期被違法堆埋土石,且市府並未要求全數清除,倘恢復農業使用有一定之難度,為確實維護土地改良,故建議土地所有權人可採簡易綠化為之,至於100%滿植,是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勿以零星點綴植生敷衍作法,作為恢復使用之樣態,另缺水缺電之相關事宜,市府亦會協助土地所有權人處理。最後,倘土地所有權人認為權益受損,亦可透過訴願或訴訟方式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