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照
」 違建綠狂打馬文君舊農舍 國產署仍堅持合法出租於法有據
就在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的萬里違建、稅賦問題仍遭外界質疑的當下,綠營近期頻頻狂打南投縣立委馬文君舊農舍也是違建,讓外界再度見識到政治人物「圍魏救趙」的「驚人」戰鬥意志,更令人好奇,原先強調土地合法出租的國產署在政治壓力下,會不會為了配合選戰,突然推翻其原先強調「合法出租」的說法。根據中央社報導,國產署說明,民國91年,出租南投該國有農地時,當時就已經做過現勘,土地上已有木屋、庭園,都符合「基地約」規定,因此出租。南投縣政府表示,遭質疑的土地上建物,經查並無使用執照,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已經通知埔里鎮公所查報,查報後依規定通知使用人「申請補照」,並將依檢附資料審核、評估是否通過。埔里鎮公所表示,馬文君的農舍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鎮公所已經發函南投縣政府,提供詳細位置、土地分區等相關資料,等到縣府回函後,再執行後續作業。南投縣府建設處指出,縣府收到函文後,會盡快回覆相關資料給埔里鎮公所,請鎮公所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進行查報。馬文君在臉書上反擊,木造農舍老屋繼承自父親,30多年從未增改建,房屋殘值低,連房屋稅都免繳。(圖/翻攝自馬文君臉書)根據中央社報導,儘管部份媒體強烈要求南投縣府應該立即拆除馬文君的違建農舍,但南投縣政府建設處說明,依據建築法、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政府會給遭質疑違建的「任何人」申請補照程序。縣府收到鎮公所查報結果後,會通知當事人30天內補照。至於農舍可否建圍牆、車庫,須審核當事人檢附資料進行認定,而農舍高度,不可以超過14公尺。根據國有財產署說明,馬文君住處土地,是由申請人在民國91年申請承租,8年換約1次,目前合約是從109年1月1日到116年12月31日,國產署中區分署表示,土地在91年出租時,現場勘查就有木造2層樓房屋、庭園,符合「基地約」規定,已經同意給予承租,依法續約時不必再勘查。國產署中區分署也對中央社表示,租約包括「耕地約、林地約、基地約」等內容,馬文君住處的承租土地,當初已先有建築物,是與國產署簽訂「基地約」,符合82年7月21日前「既有建築物相關條款」,91年現勘時,地上已有建築物,不是出租土地後才興建的農舍,基地約簽訂至今,建築物存在並無違反租約情事。馬文君也已舉證,老屋30多年來從未改建或增建,屬於82年7月21日之前既有建築物,也已經繳租金30多年迄今。至於有網友攻擊馬文君以低廉租金在南投租農地蓋豪華農舍,希望能比照承租,不過,國產署說明,租國有地有其要件,馬文君土地是在30年前承租,目前要比照承租,非常困難。首先,馬文君土地基地在1993年之前就已實際使用,當時土地屬於台灣省政府所有,1998年精省後產權才移交國產署,土地上農舍建物所有權在民國91年(2002年)申請到證明文件,辦理出租。而根據契約,土地承租人非馬文君,而姓王,租約最後期限是2027年。至於農地出租租金是否太低廉的問題,國產署說明,國有非公用基地年租金是「當期土地申報地價總額」乘以百分之五,再乘以面積計算,都有規定,該租用土地地價是依規定計算,低廉與否外界各有看法,除非國有非公用基地土地年租規定同步調整,計算公式不會改變。面對綠營要求南投縣政府「立即拆除」馬文君的違建農舍,馬文君則反擊,民進黨結合親綠媒體發動又一波抹黑攻擊,但該處是她父親留下的老屋,房屋老舊、殘值很低,也從未增建改建,稅捐機關認定連房屋稅都免繳。反觀,「新北市萬里有工寮變成別墅莊園」,更離譜的是從來沒繳過房屋稅,民進黨既然這麼關心土地正義,是否也應一併清查「萬里工寮變別墅」背後是否有特權?
綠爆馬文君租國有地蓋豪華農舍 南投縣府指該建物無照但可補申請合法
南投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近期再遭綠營指控,租國有農地蓋豪華莊園,遭馬文君痛斥「選舉操作」,強調一切合法有據。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則指出,馬文君依法承租國有土地沒問題,至於土地上的農舍是否違規,需由南投縣府釐清。南投縣政府則表示,初步清查,該早年農舍建物確實無照,但「可依法補申請建照」使建物合法。南投縣政府表示,根據《建築法》規定,建築物興建前,必須申請建照,如已動工完畢,仍有補申請建照機會,以輔導建物所有人的建物都合法。南投縣府指出,被媒體點名的埔里鎮忠信段719地號地上物,為農業區內農舍,早年確實未申請建照,既有建築物已經涉及「違建」問題,縣府將等接到鄉鎮公所提出違建通知後,函知房屋所有權人「依法申請補照」,再由縣府依規處理,並依《建築法》及《都市計畫法》裁處。南投縣長許淑華今天也表示,已請主管單位就農舍可能涉及違建問題進行了解,縣府會依法處理。南投縣政府還說明,任何人都可以有補申請建築執照機會,但依法建管單位會要求依照該建物建築規模法定造價,先針對違章建築,處以千分之50以下金額的罰鍰,並輔導建物所有人依法補照使建物合法。
《嗨!營業中2》濫墾山林確認違法重大 遭苗栗縣府罰52萬
實境節目《嗨!營業中2》爆出濫砍山林,立委陳椒華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該節目在苗栗造橋鄉平興村的拍攝地點涉嫌濫墾山林,苗栗縣政府「涉嫌怠惰」查辦數月未改善,苗縣府澄清早已依據「水土保持法」規定,對彭姓行為人裁罰26萬,今(2日)再會同相關局處前往查處,再開罰24萬,並勒令停水停電。苗栗縣府相關單位現場稽查。(圖/苗栗縣政府提供)《嗨!營業中2》找藝人開餐廳,但卻被發現餐廳是違建、還違法濫砍山林,如今遭到立委舉發,苗栗縣政府也發出新聞稿澄清,去年7月起迄今,縣府已裁罰違法彭姓行為人4次行政處分,累計裁罰26萬,並勒令行為人立即停工、恢復植生。苗栗縣地政處副處長梁煜誠表示,經地政處調閱2020、2021年的航照影像比對後,確定造橋鄉造橋段1695地號等5筆農業用地,雖目前無營業事實及使用,但涉有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的管制使用規定面積甚大,屬妨礙公共安全及環境保護情節重大者,並已確認行為人,將立即依同法第21條及縣府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新台幣24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餐廳違建部分,縣府也勒令行為人申請補照,在補照完成前先予停止供水、供電、停止使用,業者若未遵守,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水利處到現場稽查確認,該處一舊水井未依法申請水權,根據水利法規定對彭姓行為人裁罰2萬元。總共開罰了52萬元。梁煜誠表示,後續改善由縣府文觀局、農業處及工商發展處,就露營區設立、農地農用方式及違建部分,輔導業者合法申請。不過,文觀局指尚未接獲業者申請設置露營區,但現場的坡度較陡的現況,全區想要申請獲准設置露營的可能性不高。彭姓負責人到場強調,只配合拍攝節目,並未對外營業。
廢液桶害鳳山溪受汙染 兇手「艾斯巴達」違建廠房拆了
新竹縣關西鎮鳳山溪6月12日遭艾斯巴達公司廢液汙染水源,新竹縣府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罰960萬元,在稽查時發現原廠房面積與登記內容不符,下令地主拆除。因屆期地主無作為,工務處15日強制拆除違法增建,並在拆除前委託廢液處理廠商運走18桶廢液,與新竹地檢署合作,向行為人索討清除費用。艾斯巴達公司存放的廢液桶汙染鳳山溪水源,影響關西、新埔居民飲用水安全甚鉅。縣府首先廢止艾斯巴達工廠登記證,上月21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960萬6000元,要求盡速清除廢液桶及溪流汙泥,但該公司態度消極,縣府只能先清汙,並在本月9日提報「新竹縣關西鎮鄰鳳山溪邊坡汙染案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待環保署核定補助經費。環保局代理局長蕭宏杰表示,此次拆除工程前,委託桃園一家甲級處理公司,運走18桶封存暫置的廢液,以合法方式處理,預估費用達60萬元,清運費用將向艾斯巴達求償。工務處在廢液運出後,隨即出動機具拆除艾斯巴達違章建築,工務處副處長陳盈州表示,原先合法面積約為3300平方公尺,但早在1980年代,未經合法途徑便向東西南北4個方向,用鐵皮增建約1500平方公尺,因違反建築法無法補照,依法強制拆除。陳盈州表示,之前在產發處、工務處以及環保局的聯合稽查中,縣府已撤銷艾斯巴達工廠登記證以及再利用許可,工廠內機械設備已完全移除,目前沒有營運,縣府仍會派員定期稽查,避免業者偷偷營運。拆除作業啟動時,關西許多鎮民及代表前往現場關心,但均遭到攔阻,據聞為地主不願外人進入廠區,民眾只能聚集廠區門口「監督」。關西鎮長陳光彩表示,目前僅剩河床汙泥仍待清理,環保局的清運計畫書已送交環保署,希望環保局盡速按照計畫將河床清乾淨,還給在地民眾乾淨飲用水。
鏡新聞補件逾30次對比中天 前監委質疑NCC:發照、換照差別對待
針對近年多起新聞台爭議風波,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30)日召開公聽會。前監察委員、開南大學法研所兼任副教授仉桂美指出,某電視台發照補件超過30次,對比中天新聞台換照事件,她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是否違反禁止差別對待?針對新聞自由與受眾權益之間的平衡,仉桂美指出,廣電法22條明文規定自律規範機制,必須符合內容正確及平衡,然而平衡落實在實務上,卻出現某電視台發照補件四十幾次,與中天新聞台換照相比,在法理上應比發照寬鬆還是嚴格?相信有公法概念者一清二楚;鏡新聞發照與中天新聞換照,兩案有無違反禁止差別對待,必須回到法律上的專業接受檢視。此外,仉桂美提及,針對大股東持股,媒體營運實務增加外部委員與超然獨立機制,但卻沒有解決問題。早在三、四年前,監察院就查過中華電信MOD案,交通部持股高達近36%,「這麼高的持股,請問黨政軍退出媒體了嗎?」她指出,中華電信MOD案不適用廣電三法,適用電信管理法,所以無法可管,她也呼籲應嚴肅面對和檢討法條之間的勾稽。
台中鐵皮屋1樓蓋成5樓…「隔48間套房出租」涉違建 地主竟是這議員
台中市興中街住宅大樓遭縱火,釀成6死悲劇,市府事後發現大樓違法隔間,重罰莊姓女房東144萬元。沒想到,台中市大雅區中清東路上1棟黑色鐵皮建築,日前被檢舉執照登記只有1樓,卻加蓋成5樓,並分成48間套房出租,根本是嚴重違建,地主還是無黨籍議員吳顯森。都發局調查後,依照違反建築法,開出21萬罰單。據了解,該棟建築物位於大雅區中清東路,外觀看上去是5層樓高的黑色鐵皮建築,近日遭民眾檢舉涉嫌違建。台中市都發局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同時派員前往現場勘查,發現建物執照原先只有1層,面積約15坪,竟被屋主加蓋成5樓,內部還隔成48間套房出租,而所有權人正是議員吳顯森。附近鄰居透露,鐵皮屋出入人員眾多,可能已有不少人承租,大門口也有停放汽車;至於是否知道屋主身分,鄰居則低調不願多談。都發局調查後,依照違反建築法,開出21萬罰單。對此,吳顯森說明,將依規定進行改善,該拆就拆、需要補照就補照,但希望市府能夠公平執法,別為了選舉進行操作。吳顯森強調,房子蓋好後,約出租半年就遭到檢舉,目前已無繼續出租,未來會按照規定動工拆除。另一方面,都發局都市修復工程科股長陳茗志提到,涉及公共安全的部分,已經勒令停止使用,目前地主正在補照,沒有補照完成的地方,必須在期限內自行拆除,否則市府會強制拆除。
「會演是英雄」? 桃市府:預售屋違法就罰
桃園房市受惠人口成長、公共建設等題材,「脫北者」移居桃園形成風潮,加上後疫情時代低利環境與熱錢再度推升房價,尤其是青埔等熱區,預售屋推案開價調漲頻傳。為了遏止預售屋投資炒作歪風,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內政部10月31日特別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地政局、建管處等相關單位,前往青埔及A7等開發區等4處銷售中心進行聯合稽查,同時宣導業者銷售過程應注意的法令規定。內政部指出,主要查核重點包括確認預售屋建案是否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前就擅自銷售、使用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情形、刊登廣告有無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預售屋買賣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代銷人員執業過程是否符合法令規範、接待中心或樣品屋是否取得雜項執照等6大事項。預售屋建案除由地方政府持續辦理例行性稽查作業外,仍將視不動產交易市場狀況,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進行不定期聯合稽查,以有效遏止炒作歪風,健全市場交易秩序。坊間建商或代銷業者為營造銷售熱潮的廣告效果,尚未取得建照就釋出預推案訊息,這種「預購」、「潛銷」的銷售方式容易使民眾承擔資訊不對稱的風險。另外,部分建商會在契約書中夾帶違法的「二次施工同意書」,二次施工就是違建,不論地區、違建規模及使用情形,都會列為最優先拆除的對象,無論民眾購買時是否知情,建管單位獲報後都須立即拆除,如有違規事證應向市府提出檢舉。本次查核並未發現未取得建照就擅自銷售的情形,惟部分銷售中心未依規申請雜項執照,建管處已當場要求限期補照。地政局提醒民眾,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購屋前應詳閱契約內容,瞭解買賣雙方權利義務,預售屋應提供至少5天以上的審閱期,民眾可以把契約書帶回家慢慢看,如果遇到契約內容與應記載事項未符部分,可要求修改或拒絕簽約,不要輕易放棄應有的權利。本次查核仍發現部分定型化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包括交屋保留款未依規定載明為房地總價5%、停車位未載明高度、未載明水、電、瓦斯管線費用分擔方式等缺失,已要求建商限期改正。法務局消保官也強調,建商及代銷公司都屬於消保法中的企業經營者,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對消費者權益最低限度之保障,若業者以「個別磋商條款」規避契約責任,訂定對消費者不利的契約條款,例如將房地總價5%的交屋保留款磋商到10萬、5萬甚至沒有,民眾都應拒絕,如果建商徒有磋商之名而無磋商之實,強迫消費者簽訂不利的「個別磋商條款」,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建商若拒不改正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並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