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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假 勞動部 國定假日 補班 薪水朝野拚修法「增加國定假日」 每年有望多放10天假期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即將在週三(23日)舉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藍、綠、白3黨皆有共識,想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從「命令」升格為「法律」,也提案增加國定假日,若最終提案全數通過的話,未來每年有望多放10天假。台灣國定假日目前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所制定,目前台灣共有10天國定假日,分別為元旦、除夕、春節、228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民族掃墓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其中勞動節只有勞工可放假。時常因配合國定假日發生補假、放假的爭議,朝野立委皆有共識將想將「辦法」升格為法律。新增國定假日方面,各黨皆有意見,民眾黨主張要求將勞動節、教師節列為全國放假日。民進黨團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將重點擺在維護原住民權益,希望能夠增設原住民族日,同時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設定為3日。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提議,應恢復因「一例一休」廢除的7天國定假日,即元旦隔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此外,立委陳玉珍則認為,應增設823紀念日,緬懷維護台海和平60餘年的823戰役。至於彈性放假制度,民眾黨團認為若國定假日發生於週二或週四,得讓週一或週五調整成彈性放假,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補班(課)日,而牛煦庭則主張可直接將當週或前週的週六定為補班(課)日。
今年雙十只放1天 家長怨沒連假「很多人想休4天」反遭打臉:只有你想
今(10日)是雙十節國慶日,落在禮拜四,明天馬上就得開工。不過有家長抱怨,因為沒有彈性放假,否則就可以連放4天,並認為許多人應該都有同樣的看法。不過貼文一出,卻遭到打臉,「只有你想」。原PO在臉書《匿名公社》指出,今年國慶日在星期四,都沒有彈性放假,並提到往年如此好像都會彈性調整成4天連假,「應該很多人都想要有4天連假吧!」原PO解釋,他不敢隨便幫孩子上學請假,只是自己回想去年或前年的連假,好像也不錯。現在這樣切斷,休1天、上1天、再休週末,個人是也可以接受,只是好像少了以往的一種放連假前的雀躍感。然而,多數網友都不同意,紛紛留言:「要連假就請假啊」、「是不會自己放假喔?」、「自己請假不就好了~這樣比較不會到處都塞車啊!」、「只有你想!你想放就請假」、「我寧可不要連休,之後補假更累人」。有民眾希望可以彈性放假。(圖/CTWANT資料照)另外,也有人點出原因,「當初就很多人抱怨補班太多才調整沒連休」、「不就是去年連假完後面補假一堆人靠X,才改成都沒連假的嗎?」、「不就假放太多被罵,所以就只放一天」、「彈性放假就表示需要補課,我寧可有需求自己請假」。據了解,去年的補班和補課天數是近10年來最多,引來不少民眾抱怨,痛批連續上班6天吃不消,因此政府今年調整,補班、補課日只剩下2月17日禮拜六1天。
雙十國慶日上班薪水怎麼算? 勞動部: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
國慶日到來,勞動部特別提醒,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國慶日」(10月10日)為勞工應放假日(即俗稱的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並給薪,如需勞工於當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並且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勞動部說明,今年10月10日國慶日為星期四,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雇主如需勞工於國慶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的當日工資外,於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的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加班費。勞動部指出,如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國慶日同一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10月10日(星期四)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的性質,該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擇日補假的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勞動部強調,2024年國慶日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2025行事曆「全年放假少一天」 人事總處解釋了
行政院已核定2025年政府行政機關的辦公日曆,該年總放假天數為115天,比2023年的116天減少一天。對此,行政院人事總處官員也解釋,放假天數不同與平年和潤年的安排、元旦及12月31日落在週六或週日有關,但「該放的假不會被吃掉」。2025年的假期中,包含6個「3日以上的連假」(併同例假日),具體為農曆春節9天、和平紀念日3天、兒童節及清明節4天、端午節3天、中秋節3天、國慶日3天,需要補班的假期只有農曆春節。根據人事總處提供的數據,自113年(2024年)起,政府行政機關的全年放假日數維持在115天,112年、110年,以及104到106年間則為116天。而在90年至103年間,放假天數的平均約為113天,其中91年、94年、97年、99年及101年甚至僅有112天。對此,人事總處官員解釋,這一變化源自89年立法院修正的「公務員服務法」,要求全年總放假日數介於115天至116天。然而103年之前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當國定假日與週休二日重疊時不補休,因此假期會被「吃掉」。隨著內政部在103年修正該辦法,從104年開始,國定假日遇到例假日將一律補假,放假天數因此穩定在115天或116天之間。事總處官員說明,年度放假天數的差異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平年、潤年及特定日期的周末安排,「該放的假不會被吃掉」。人事總處也公布了2025年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圖檔,民眾可前往下載查閱。
正職月薪比實習生少快3千元! 她嘆實領低於基本工資
實習生竟領的比正職還多!近日有女網友發文感嘆,她雖然和同事同一天入職,但她是已經大學畢業的正職員工,對方則是學校的實習生,沒想到2人日前剛好聊到薪資話題時,原PO才意外得知,該位實習的同事比她多領了快3000元,而且還有薪資單,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女網友昨(18日)在Dcard上以「我們同一天上班,薪水差3000」為題發文透露,她和同事是同1天到公司上班,兩人都在公司附近讀大學,但她是畢業後入職的正職員工,而對方則是因學校需要簽約半年的實習生,「我們是輪班制,每個月10號領薪水。」此前,原PO都不知道對方薪水多少,直到最近2人見面,討論起工作薪資後,她才得知該位實習的同事比她多領了快3000元,「我說我領26385元,她說29000多,快三萬」,對方甚至跟她說可以看薪資單,但身為正職的原PO卻連薪資單都沒有,讓她直呼「我就是一個領不到基本工資的正職。」原PO也在留言區補充,「我在等薪資單出來,結果昨天跟同事問問才知道,蠻早就給薪資單了,就我沒有拿到。然後昨天中秋節強制上班,也沒有雙倍或補假,只有說週休二日,平日選兩天選,中秋不能休,完全沒有補中秋假日給我!」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有人好奇問「妳的26300是扣掉勞健保的金額吧,而她說的是扣勞健保前?」原PO則回應,因為她沒有拿到薪資單,所以不太確定是哪個部分被扣錢,「104寫月薪2.8至3萬,結果拿到2.6萬。」網友則回應「很正常耶⋯因為勞健保是你要繳的,所以收到實領薪資本來就會扣除。」其他人還表示,「老闆還跟我說過,不要跟同事討論薪水,是大忌,因為會不平衡,X北你給這種死人薪水還怕人家討論喔?」「反正都輪班而且他還給你基本薪資,那妳不如去做科技大廠作業員或助工也更賺」、「什麼破公司,要輪班缺只給領基本薪資」、「我覺得他是領時薪耶,因為實習生簽約,學校會看過,基本上會照基本薪資或是時薪。學校實習生最常見的是用時薪下去計算,因為這個當成一門課,是可以請假的,用時薪對學校、學生、資方比較方便,如果是時薪一個月工作20天,大概就是29000多哦。」
中秋節上班注意了!勞動部:出勤薪資應「加倍發給」
下周二(17日)即將迎來中秋節!對此,勞動部表示,「中秋節」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中秋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中秋節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勞動部12日發新聞稿指出,今年(113年)中秋節為星期二,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雇主如需勞工於中秋節當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當日工資外,於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之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加班費。勞動部另表示,如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中秋節同一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9月17日(星期二)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之性質,該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擇日補假之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勞動部強調:「中秋節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勞動部放寬突發天災出勤補假條件 如工會同意「補休期限放寬至30日」
在遭遇天災或是突發事件時,目前《勞基法》是允許雇主得要求勞工停止休假,以加倍支付工資的方式要求勞工出勤,同時7天內須安排勞工補休。但在實際操作上,如遭遇地震的搶修、搶救,7天內根本無法完成補休。為解決這問題,目前勞動部發佈新函釋,針對有工會的事業單位,如經工會同意,企業可將補休期限放寬至30天內,但勞工的連續工作天數不得超過13天。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先前曾遇工會反映,如遭遇天災時,負責搶修、搶救的單位總會遭遇大量的工作,即便企業依法支付加倍工資,但勞工總會因為巨大的工作量,難以在7天內安排補休。在經過評估後,勞動部決議在保障勞工權益的同時,同時要兼顧救災工作實際需求,目前同意對有工會的事業單位放寬補休期限至30天內。與此同時,黃維琛也強調,補休期限放寬至30天,這並不代表企業可以要求員工可以連續工作29天,勞工最長還是僅能連續上班13天,確保勞工在高強度工作後,還是有足夠的休息時間。
端午節應給假給薪 勞動部:3天假「工資這樣算」
今年6月10日「端午節」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端午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端午節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勞動部官網日前發布新聞稿指出,今年(113年)端午節為星期一,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3天連假。假設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6月8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給加班費,試算如下: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6月9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至雇主如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試算如下:150元×8小時=1200元6月10日(星期一):性質為休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如下:150元×8小時=1200元 勞動部強調,端午節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勞動節出勤「薪資怎麼算」?勞動部揭這情況可領雙倍工資
今(5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勞動節,根據《勞動基準法》,大多數勞動者可以享受一天的休假,但軍公教和七大類族群需要繼續工作,勞動部也說明勞動節出勤的勞動者工資應如何計算。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5月1日勞動節是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動者休息並支付薪水。如果確實需要勞動者在當天工作,必須征得其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工資。勞動部門指出,除了原定當日的工資外,在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支付一天的工資;如果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屬於加班時間,則應按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部還提到,今年的勞動節是星期三,如果勞動者的例假或休息日恰好與勞動節同一天,根據《勞動基準法》實施細則第23條之1的規定,應由勞動者和雇主協商選擇另外補假日。而5月1日當天仍然保持原來的例假或休息日性質,不需要出勤,但照常支付工資;至於選擇的補假日,屬於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支付額外的工資。勞動部也強調,對於今年的勞動節的出勤和工資支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可憑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門的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此外,有些行業是採用排班制或變形工時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勞資協議與員工約定輪班,此時無需額外支付加班費。雇主在排班時需要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休息日或例假,應當讓勞工選擇其他工作日補休;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不需要出勤的日子(空班),則無需補假。如果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他工作日放假(當天需要上班出勤),則無需支付雙倍工資,否則應按照規定執行。
強震過後上學首日狀況多 有人失落有人困擾
昨是花蓮強震後第1天上學日,花蓮女中綜合大樓梁柱鋼筋裸露成為危樓,校方用鐵皮圍籬圍起受損建物,確保學生安全;而7日從南投下山,繞行半個台灣在8日凌晨回到花蓮的西寶國小受困師生,學校昨補假1天,今天起安排在山下富世國小上課,待路況穩定才會讓師生返校。花女綜合大樓啟用迄今45年,撐過6年前0206大地震,卻不敵日前規模7.2強震,梁柱斷裂、鋼筋露出,校方第一時間撤離師生,所幸未釀人員傷亡,經結構技師評估須拆除重建。由於上課教室未受影響,花女學生昨正常上課,黃姓學生說,原以為學校會採線上教學,得知要正常上課後不免有點失落;陳姓學生則認為,主要上課的教室不在毀損的綜合大樓,並沒有什麼關係。1名東華大學女大生在網路發文,問大家在地震前都有聽到地鳴聲嗎?她最近每次餘震前都有聽到,聽到後心裡總會覺得「哎!又來了」,聲音一直響,讓她非常困擾;不少同校學生也回說,在學校過夜,聽到快瘋掉,整晚都睡不好,好不容易睡著,又被地鳴聲驚醒。西寶國小師生在山上受困多日後,前天搭車沿中橫公路往西自南投下山,經南迴公路繞行半個台灣回花蓮,花了14小時在昨天凌晨才抵達溫暖的家。縣府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說,西寶國小師生昨補假1天,考量中橫公路路況不穩,今起安排在富世國小閒置教室教學,2校學生也能交流。雖然學生都是花蓮人,但有些家住中、南區恐有住宿需求,已安排秀林國中宿舍待命準備。地震後花蓮縣共88校通報災損,各校利用清明節連假清理、復原,昨在安全情況下開放師生進入教室上課,學習未受影響。
下半年沒連假了…他清明收假狂哀號 上班族因「1原因」讚爆喊爽
清明連假今(7日)剩最後一天,不少上班族紛紛陷入收假症候群,就有一名網友發文哀號,這次清明4天假期過後,「下半年沒有長連假了」,讓他叫苦連天。貼文曝光後,一票網友反倒讚爆,「沒有補假,爽啊!」今年行政院取消彈性放假,因此清明連假結束後,除了端午節的3天連續假期外,下半年不會再有連假,一名網友昨(6日)在PTT發文崩潰直呼,「沒有長連假了,悲痛!下半年都沒什麼國定假」,感慨如今已無法期待節日帶來的放假小確幸。貼文一出,立刻引起大批上班族留言回覆,「矯枉過正,三大節日中秋節沒連假」、「沒辦法,大家都不喜歡禮拜六上班」、「因為週六補班有人會罵」、「辭職治百病啊」、「離職後愛放幾天就放幾天」、「特休請下去,端午、中秋、國慶就有四天連假啦。」不過也有人認為,不用補班利大於弊,「還不是先借後面的來用」、「沒補班好爽」、「超棒的沒連假」、「連假到處塞爆才崩潰。」
59歲員工不會線上請假慘被解雇 理由竟是「連續曠職3天」
科技的發達,讓許多流程改為數位化,像是公司請假,通常必須使用線上系統,但是對很多長輩不公平。中國有一名年近60歲的員工,工作了10多年,公司要求所有人請假得採線上操作,他因為不會操作,結果被視為曠職,氣得起訴到法院。據《江蘇高院微信公眾號》,辛某2012年5月入職一間配件公司,從事車間作業,一做就是10多年,但公司2019年4月發布公告,要求所有員工請假利用企業微信線上操作,如果沒有請假而自行不來上班,視為曠職處理。辛某因為不熟悉電腦操作,去年1月9日請同事幫忙,在企業微信中提交特休假申請,時間從1月10日至1月20日,等到1月11日,公司發出《春節放假公告》,安排他在1月16日至1月27日放假,1月28日、29日因調休正常上班。到了1月28日,多名員工沒有按時返回工作岡位,負責人在微信工作群組要求透過線上流程補請假,當晚辛某告知他會在1月31日回去上班,隔天下午在主管來電時,坦承不會線上操作請假,再度以口頭方式提出返崗後補假,但主管並沒有同意或拒絕。沒想到,辛某如期返回工作,竟接到解雇通知,理由是2023年1月28日至30日連續曠職3個工作日,因而解除勞動契約。辛某不符申請仲裁,要求確認公司違法,並支付10萬多人民幣的賠償,仲裁支持他的請求,但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辛某的請假時間和春節放假有重疊。(圖/翻攝自江蘇高院微信公眾號)法院審理發現,辛某申請休假時間,與公司公告的春節假期存在部分重疊,另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公司在執行請假制度時存在補假的慣例,這次未返崗的其他員工也有補假的情況,於是辛某理解年休假可以順延,並透過微信和電話溝通,希望在返崗後補假,這是勞動者基於公司制度執行形成的預期判斷,並非故意曠職。此外,辛某是年齡較大的老員工,之前請假都是在他人的協助下完成,雙方發生爭議前,也早在公司工作多年,距離退休僅剩2年,公司在解除與其勞動關係時應審慎包容。法院指出,辛某的違規請假行為並未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及管理秩序造成重大影響,不足以達到解雇的嚴重程度,因此判決認為公司違法解決勞動契約,應支付賠償金,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
228沒連假只放一天別失望 2024連續假期還有這兩大節日
今天是國定假日228紀念日,但只有放一天讓許多民眾感到可惜,在沒有連假又不想補假的狀況下,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年將補班日砍到剩下一天,並在2月17補班結束,接下來有連續假期的只有清明節與端午節兩大節日。228只有放一日,讓不少民眾感到可惜,接下來的中秋節(9月17日)和國慶日(10月10日)也都是一樣狀況皆無連假,想放假就必須另外請假,否則就得乖乖上班。而清明則有4天連假,從4月4日放到4月7日;端午節則是從6月8日放到6月10日,有3天假期。今年剩下的請假攻略如下,可以請幾天假來完成放連假的夢想。清明連假:請3天休9天:3月30日至4月7日(請4月1日至4月3日)。勞動節:請4天休9天:4月27日至5月5日(請4月29日、4月30日、5月2日、5月3日)。端午節:請4天休9天:6月8日至6月16日(請6月11日至6月14日)。中秋節:請1天休4天:9月14日至9月17日(請9月16日)。國慶日:請1天休4天:10月10日至10月13日(請10月11日)。今年的行事曆。(圖/行政院人事總處提供)
今年228沒連假…這群人抱怨「寧願補班換放假」 網抖真相打臉
去年因為有6次補班日,引發民眾抱怨反彈,人事總處便調整2024年只有1天需要補班,但連假也因此變少。一名女網友就發現,今年的228「和平紀念日」沒有連假,懷疑難道是要大家自行請假,貼文引來一番議論。原PO在《Dcard》論壇指出,2月28日是禮拜三,但2月29日和3月1日都沒有放假,假如想要連放,就得多請2天假,才能一路放到禮拜天,假期也變成5天,但是她覺得麻煩,而且還要用自己的假,為此十分無奈。原文。(圖/翻攝自Dcard)網友看到後,分成兩派意見,有些人認為不用補班很好,「上班2天休1天,再上班2天休2天,覺得開心」、「很棒啊,中間休息一天,補班更討厭,連假也到處都是人」、「寧可不要連假,補班有夠躁」。不過,也有部分人表示,連假是在外縣市工作人的小確幸,「沒連假根本回不去」、「真的很寧願補班去換連假回家⋯北漂仔的心酸!」、「明白很多人不喜歡補班,但對在外縣市工作想回家的人,真的是一大福利」。兩派網友對補班抱持不同意見。(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此外,也有人點出,國定假日在禮拜三本來就不會用補假的方式,「禮拜三哪有在放連假的啊」、「前幾年也這麼過的不是嗎」、「從以前國定假日在星期三,就是只休星期三一天」。據了解,今年有4個連假,只需要1次補班,在2月17日;而連假部分,元旦和春節連假已經過了,還剩兒童清明4天連假、端午3天連假,中秋節和國慶日則沒有連假。
春節年假放太少!他質疑「這2天」應該補假 網吐槽:本來就沒放
春節7天連假剛剛結束,不少人有種「沒盡興」、「放不夠」的感覺,而就有一名網友抱怨,初一、初二剛好碰到周六日,應該要補今明(15、16日)2天的假才對,這樣就能一路放到周日,到下周一才開始上班才完美。對此,就有鄉民點破,依照規定年假只放到初三而已,初四、初五本就不放假,放7天已經是補齊了周六日的假期。該名網友在PTT八卦板以「年假為啥不放到周日呢?」為題發文,表示「初一初二是六日耶,不用補這兩(天)的假嗎?剛好今天明天啊!這樣就放到禮拜日不好嗎?」,並質疑「台灣的年假是不是世界最少的啊」。對此,就有不少網友吐槽,「真的放不夠嗚嗚」、「一個月不是更好」、「不是補假問題,是台灣年假本來就太少」、「因為補班會被罵」、「我朋友放到2/20才上班」、「為啥只有學生才有寒暑假,不公平」、「不會自己放喔」、「自己請特休」。而有網友解釋,春節連假其實只放除夕、初一、初二和初三這4天而已,今年的初四初五就是補假,而小年夜(2月8日)則為彈性放假,並需要在本周六(2月17日)實行補班補課。不過,針對彈性放假後又要補上班的問題,許多網友感嘆,「小年夜不知在放3小的」、「小年夜應該直接放不該補班」、「我寧願不要放8號那天,這禮拜六不補班」。
發文質疑「初一初二碰六日沒補假?」 鄉民留言吐槽:明明就有
2024年的農曆春節連假是從8日至14日,總共有7天的時間,其中初一、初二正好遇到星期六與星期天,就有網友發文質疑「國定假日不是應該要補假嗎?為什麼初一初二六日重疊沒有補假?」結果文章發出後,反遭其他網友吐槽,表示今年農曆春節連假已經有補假在初四、初五了。有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內容中表示「今年過年只放七天,然後仔細看了一下,初一初二是在禮拜六跟禮拜日欸,六日本來就假日,初一初二是國定假日不是應該要補假嗎?為什麼初一初二六日重疊沒有補假?」而文章貼出後,隨即引發不少網友吐槽,有的是吐槽民進黨政府先前曾表示「台灣的休假太多」,也有網友直言「明明就有」,有網友留言解釋「有補假,初四、初五不就放假了」、「13、14不是補了嗎」。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第4條明文規定,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包含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均只有放假一日。也就是說,依法規而言,農曆春節只有放「農曆除夕」1天,以及「農曆春節」初一至初三,共計4天的假日。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也於2023年5月發布公告表示,2024年除夕前一日(8日)調整為放假日,需於17日(週六)進行補班,而初一(10日)、初二(11日)因為例假日,所以於13日、14日(星期二、三)補假。(圖/翻攝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過年上班薪資怎算?初二不得上班 月薪族「這2天」最多1.67倍
這周四(8日)將迎來農曆春節小年夜,從2/8小年夜到2/14大年初五共7天連假,期間若勞工出勤上班,雇主須支付薪資外,也必須依合理比例給予加班費。對此,104人力銀行就根據過年期間上班整理出5大問題,一看就懂。月薪制員工:小年夜2/8、大年初一2/10是休息日,若當天加班,前2小時薪資以2.34倍計算,後6小時薪資以2.67倍計算。除夕2/9、大年初三2/12、大年初四2/13、大年初五2/14共4天是國定假日,若當天加班,全天8小時薪資以2倍計算。大年初二2/11是例假日,不得上班。Q1:行銷企劃、產品經理等「朝九晚五」上班族,春節上班,怎麼計薪?104人力銀行指出,這類工作者多為每月工作滿30天的正職上班族,以月薪4.2萬元為例,連假期間加班的計算方式如下:除了本薪之外,當天另可領到的加班費若月薪4.2萬元,換算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75元(42000/30天/8小時) ●【休息日】2/8 (四) 小年夜、2/10(六) 初一任何一天加班費:175元x 2小時X1.34 + 175元X6小時X1.67 =469元+1754元 = 2223元/天●【國定假日】2/9(五) 除夕、2/12 (一)初三、2/13(二)初四、2/14(三)初五任何一天加班費:175元x 8小時x 1 = 1400元/天 ●【例假日】2/11(日) 初二 不得出勤Q2:櫃哥櫃姐、影廳售票、醫生護理師等「排班制」上班族,春節上班,怎麼計薪?104人力銀行指出,百貨服務業、護理師等工作多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如果公司與勞工協商,把春節假日與其他工作日調動,春節上班則無加班費可領,但2月總計須排入4個例假、4個休息日,以及5個國定假日共13日排休,若2月排定後休息日與國定假日仍需出勤時,則可領到加班費。Q3:年貨大街、餐飲服務生等「兼差族」,春節上班,怎麼計薪?104人力銀行指出,若每月工作固定不到30天,或每天工時不到8小時,採時薪制的兼差族、臨時工,例如年貨大街、餐飲服務生等,時薪制人員的出勤計薪方式和月薪制不同,主要差異是,時薪制人員的時薪已經包含休息日與例假日薪資,休息日當天出勤加班,只須給加班費即可:情境 1:除夕至大年初三對時薪制工作者來說是國定假日,若時薪200元,當天工作4小時,可領200元x 4小時x 2= 1,600元情境2:除夕、大年初四、大年初五雇主可視實際需要各自定義這3天為平日、休息日、例假日,若定義為平日,沒有加班費,可領本薪。若定義為休息日,當天工作4小時,可領200元x 2小時x1.34+200元x 2小時x 1.67= 1,204元;若定義為例假日,不得出勤。Q4:外送員春節上班,也有加班費嗎?104人力銀行指出,目前外送員與平台之間多屬於「承攬」或「委任」關係,不適用《勞基法》春節出勤給薪、補假規定,但過往各大外送平台皆有春節期間的獎金加給,加上連假期間往往訂單需求大於外送人員的供給數,有額外的小費可以期待。Q5:雇主不給加班費或補休,該如何自救?104人力銀行指出,若雇主在過年期間違反相關規定,不論是強制出勤或未依法支付加班費,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勞工須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以維護權益。
春節國定假日僅這4天! 假日出勤勞動部這樣說
依內政部規定,春節期間僅有除夕、初一、初二及初三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給假並給薪,如果國定假日遇到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若雇主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勞動部說,如果民間企業透過相關程序,可以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如果企業為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春節期間7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實施,將2月1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2月8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至於2月10日(星期六)大年初一與2月11日(星期日)大年初二,由於適逢原本的休息日及例假,依法應行補假,補假日期為2月13日及2月14日。如果休息日(2月8日及2月10日)出勤,則應依休息日出勤加給規定計算;國定假日(2月9日、2月12日及2月14日)出勤,則應加倍發給工資;例假則(2月11日)僅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可以讓勞工出勤工作。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勞工元旦若上班 雇主應給雙倍薪
2024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將從2萬6400元調高至2萬7470元,時薪由每小時176元調整為每小時183元,新北市勞工局提醒,元旦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的法定休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若休假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的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應再給勞工補假,倘雇主徵得勞工同意休(補)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工局指出,如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即周一至五為工作日,另約定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並使月薪制勞工於連假期間出勤,加班費倍率計算應如下:今年12月30日為休息日,雇主如使勞工於當日出勤,前2小時內,每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又1/3倍,出勤第3至8小時者,每小時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又2/3倍。另12月31日為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事由外,不得讓勞工於當日出勤;明年1月1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如使勞工於當日出勤,除了照常計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1日工資。勞工局長陳瑞嘉提醒,1月1日起,時薪制勞工法定基本工資調整為每小時183元,月薪制勞工基本工資調整為每月2萬7470元,雇主在核算勞工工資時,務必要注意不得有低於法定標準計給的情況。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依法可處行政罰鍰外,並將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
陸明年除夕不放假還鼓勵自行休年假 讓網友氣炸:都不用返鄉了
大陸2024春節假期公開後引發爭議,發現不只要補班兩次,甚至除夕還沒有放假,要從初一開始放到初八,扣掉原本就放假的六日被發現根本只放了三天,甚至政府還鼓勵企業與員工在除夕日這天,自行畫休年假來休除夕,這讓網友無法接受,全網炸鍋衝上熱搜排行上。大陸國務院對2024的假日安排通知,當中除夕沒有放假讓不少網友討論。(圖/翻攝自微博)大陸國務院今(25)日公布2024年的連假資訊,發現春節從2月10日(初一)至17日(初八)放假調休,雖然看起來總共有8天。但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必須補上班。甚至在9日除夕沒有放假外,國務院還鼓勵各單位結合有薪年休假等製度落實,安排員工在除夕這天休息。這樣詭異的補班機制與要企業自行放除夕的行為,讓大陸網友無法接受,紛紛表示「大年三十不放假要怎麼返鄉?」、「我們的年假想用的時候自然會用」、「直接從休除夕開始休就好啦」、「週日補班?」、「逆天」。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也轉發一則貼文,指出為何除夕不放假的原因,當中寫出國家的法定假日是11天(事實上比美國等發達國家還要多幾天),除夕並非法定假日,如果要把除夕這天改為法定假日(用工單位,高速收費等等的成本消耗暫且不說),這就不是假日辦可以說了算的,需要全國人大法定程序的通過,另外提醒大家看通報上的一個點,那就是這句話「鼓勵各單位結合帶薪年休假等製度落實,安排職工在除夕(2月9日) 休息。」,再加上除夕高速不收費,認為背後負責調休工作人員的最大誠意。另外這份文章中,也提到大陸在2007年以前的春節都是從初一開始放假,並表示過去從初一開始放假,也有許多單位除夕下午就提早下班了,認為是一個隱性福利,若從除夕開始放假這樣的提早下班隱性福利就會消失。而台灣過去也有除夕是上班日的前例,但近年已更改,2024年的春節假期則是除夕前一天(小年夜2/8)、除夕(2/9)都放假,春節(2/10~12)放三天、春假補假(2/13~14),共放七天(8~14日),並在17日(六)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