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權
」 CTWANT 一字一蛋 京華城 柯文哲 NCC國立大學總務長勾結親弟!「獨攬標案」經費當禁臠 奴役研究生寫程式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航業處高雄調查站偵辦轄內國立科技大學採購弊案,於112年5月30日上午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學校、被告住居所共11處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8人及多名證人到案說明。全案今天(22日)偵結,檢方向法院具體求刑林姓總務長18年、林男胞弟16年及李姓事務組長17年。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3校前經規劃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並於107年2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高科大,高科大成立後共分為五校區。林男原係高應大某系教授兼系主任,3校合併後兼任高科大總務長;李男原係高應大、高科大總務處事務組組長;林男胞弟則為展源浩科技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檢方查出,3校合併前,林男受該校委任負責統籌系上教學、研究資源、指導研究生等事務,係為高應大處理事務之人,竟與胞弟共同於105年3月間起,利用高應大資源開發車牌辨識系統(如假借產學合作,轉介研究生多人至展源浩公司協助開發車牌辨識系統,或在其個人研究室為弟弟私設辦公桌、電腦等設備,容任胞弟遠端連線高應大電腦進行車牌辨識系統作業)。雄檢調查,林男並違背其身為系主任之忠實義務、違反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等多條規定,使展源浩公司得以無償使用應屬於高應大所有之車牌辨識系統(下稱Z系統)智慧財產權,且應用該公司承作採購案,致生損害於高應大。專案小組發現,106年9月間,高應大欲規劃建置校門口車牌辨識系統,林男知悉後,即向時任該校蔡姓總務長推薦由展源浩公司承包高應大車管採購案(下稱甲採購案),經蔡姓總務長應允內定由該公司承作並交辦李男;李明知依法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雖得採限制性招標,惟其得以比較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且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亦不得投標、作為決標廠商,然為配合內定予展源浩公司得標,竟違背法令,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李男囑託林弟草擬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以履約採購案,並與胞弟討論估價單、採購規格書等內容。李男收到林弟代擬完之採購規格書後,即濫行裁量權採行限制性招標,並親自繕打完畢申請書交由不知情之承辦人逐級呈核、交付招標文件予採購組逕與展源浩公司議價承作,使展源浩公司順利以84萬餘元議價得標,獲取承作甲採購案之不法利益。高科大合併成立後,李男、總務處事務處莊姓行政助理承辦五校區車管採購案(下稱乙採購案)時,竟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為使展源浩公司順利得標,2人事先將其等已著手辦理乙採購案之消息告知林弟,由對方代為擬定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共謀以規格綁標。李男即依擬定之採購規格書與林弟商討內容,囑由莊女製作招標文件,洩漏乙採購案之規格、數量及履約期限等招標文件內容,並刻意訂定不合理履約期限,致107年9月4日第一次開標、107年9月11日第二次開標均僅有展源浩公司投標;莊女另於製作採購底價表等文件過程中,私下要求林弟估價時,洩漏教育部原定補助車道管制系統預算金額之消息,並於公告招標前洩漏評選須知及評審委員身分,甚至洩漏其他採購案得標廠商撰寫之文件,並於第二次開標前當日洩漏投標家數之消息予其知悉。嗣經高科大評選委員會審議後,以800萬元決標予展源浩公司,後於108年9月中旬,高科大轉帳支付上開價金,林弟並於108年10月1日匯款600萬元至胞兄名下帳戶,作為乙採購案之獲利。林男於108年8月間就任總務長後,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胞弟不得與高科大為買賣之交易行為而不具參標資格。沒想到,林男、李男、莊女等人分別或共同承辦110年車管維護案(下稱丙採購案)、楠梓機車管制採購案(下稱丁採購案)、旗津停車場車管採購案(戊採購案)、雲端疫調系統伺服器採購案(下稱己採購案)等8件採購案時,除有洩漏丙、丁、戊採購案招標文件內容之消息,及洩漏己採購案之應秘密消息,並於明知林弟借用沈男等3人所經營之公司名義投標上開8件採購案,依規定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應不予決標,仍致使決標予前述出名廠商。雄檢表示,林男身為教授,竟貪圖私利,除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轉介學生至展源浩公司實習,實則將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展源浩公司承攬採購案所需之程式,再將前揭與車道管制系統有關之採購案、高應大、高科大之研究經費視為禁臠,其中與李男聯手設下重重不公平競爭之限制,而排除外來廠商競標,導致高科大之車輛管制系統因長期實質上由展源浩公司施作,缺乏競爭而品質低落,幾乎每日發生故障,嚴重影響該校師生、不特定洽公民眾進出校園之權利。林男甚至曾向弟弟炫耀,對於其自102年起開假發票賺錢一事洋洋得意,且於東窗事發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兼衡被告所涉採購案範圍甚廣,時間之長,金額龐大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以資懲儆。檢方指出,林弟後坦承部分犯行,惟極力迴護胞兄,欲一人承擔所有罪責,而徒然浪費司法資源,殊無可取,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16 年;被告李男身為專業採購人員,自詡曾為模範公務員,明知林姓兄弟2人聯手舞弊,採購過程違法,仍在採購案護航2人,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非微,亦於犯後極力否認,態度惡劣,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 年。
領銜跨黨派議員要求京華城停工 許淑華提案遭擱置直呼遺憾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9日表示,自己領銜要求京華城停工案遭到擱置,實在非常遺憾,希望議會同仁放下歧見,把市民的利益放在第一;反對停工的市議員秦慧珠則說,停工下去復工路難,實在不願意再看到「爛尾樓」。京華城840%容積重建案持續延燒,日前台北地檢署扣押中石化公司旗下鼎越開發公司旗下京華城價值新台幣百億土地,獲得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許。許淑華認為,京華城容積重大違失案既然連土地也遭扣押了,台北市政府應立即做出停工處分,也獲得跨藍綠各黨派26位台北市議員支持。然而,9日下午停工提案送市議會大會一讀時,因秦慧珠表示反對,導致提案遭到擱置。對此,許淑華說,此提案是跨黨派議員支持,秦慧珠此舉簡直是打臉跨黨派議員,而且自己提案之所以連藍營都不少人支持,便是因為這是給蔣萬安市府台階下,讓市府能針對京華城去研議與評估可能發展狀況,可惜蔣萬安目前只說「不予施工勘驗」,如此一來京華城一直繼續蓋,很多民眾1坪換1坪都拿不到,現在市府還縱容京華城繼續蓋,看了格外諷刺。許淑華感嘆,京華城案是台北市30年來史上金額最大、涉案官員層級最高的案件,而隨著威京集團持續趕工,屆時完工後更難處理,時間日復一日下去,北市府將越來越難追討不法所得。許淑華呼籲,唯有蔣萬安發揮行政裁量權停工京華城,才是現階段亡羊補牢的最好辦法。同選區的秦慧珠則說,在地居民非常關心京華城會不會成為爛尾樓,畢竟台北大巨蛋被前市長柯文哲政治操作停工變成「爛尾樓」多年,整個台北市東區商圈停擺,街廓蕭條店家叫苦,直到蔣萬安收拾爛攤,大巨蛋才重新開幕。
容積率吵什麼?一文搞懂容積率、建蔽率名詞 都更危老也息息相關
近期「京華城容積率」鬧得沸沸揚揚,也讓一般大眾開始接觸「容積率」。什麼是容積率?為什麼要有容積率的限制?建商又為何絞盡腦汁想要提升容積率?政府單位對於容積率的做法又是什麼呢?撇開此案的政治層面與法律程序部分,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帶大家快速了解容積率與建案相關的連結及重要性。容積率代表「樓層總建築面積佔建築基地面積的比例」,淺顯一點便是:「一塊建築基地可以蓋幾層樓」。例如:台北市「住四」的容積率是300%,基地面積是100坪,代表建築物總共能夠蓋100 x 300% = 300 坪。因此容積率越高,代表可蓋更多樓地板面積。而容積率往往需搭配「建蔽率」一同計算,建蔽率是「建築面積佔總基地面積的比例」也就是一塊地「可以蓋多滿」。以台北市舉例,「住四」的建蔽率為50%,也就是一塊基地面積100坪的土地,其平面建築用地為50坪。所謂建蔽率若由建物外觀看起為水平的投影面積占比,也就是太陽在建物正上方所產生陰影面積的概念,但現今普遍的建築,鮮少能完全使用建蔽率的規定上限,所以很多建物加裝了額外的邊條設計作為造型(也就是俗稱的土星環)。容積率和建蔽率會根據區域類型(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的法規而有所不同,以台北市來說,「住三」類的容積率為225%,而「商三」的容積率為560%。依照各縣市的法規規範而固定的數值,我們稱之為「法定容積率」。既然法定容積率是固定的,建商勢必會希望能夠向政府徵求更多的容積以提升建築利潤。而政府為了鼓勵建商與民眾進行都更或危老重建,也會給予額外的「容積獎勵」。常見的容積獎勵包含綠建築、提升耐震設計、提供公益與公共設施等,透過容積獎勵的方式,與都市更新實施者協調,提高容積率的同時,也能夠提升大眾生活品質。除了容積獎勵以外,建商也可透過「容積移轉」方式,增加建案的容積率。顧名思義便是將A土地的容積,移轉到B建築土地供使用。常見的容積移轉應用在於被劃分成「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的土地。理論上政府應該徵收這些保留地,未來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使用。然而隨著土地價格上升,公保地的徵收對於政府財政也是相當大的負擔。容積率可透過容積移轉、容積獎勵提升。(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因此政府透過「容積移轉」的體制,鼓勵建商購入公保地後捐贈給政府,以換取新建案的容積。此舉不僅能夠讓建商提升新建地的容積率,增加建商未來利潤;更能夠幫政府解決高額的收購費用,可說是一舉兩得。但法規不斷修改至今,容積移轉的申請已大不如前,由於限制過多,市府需求的標的物越來越稀有化和特殊化,進而轉變為「代金」方式申請,也就是付出天文數字的價金來換取更多的建築空間,行內普遍認為此方式所提升的成本與市場的價值已若差甚遠。不過不論是容積移轉還是容積獎勵,均依各縣市規範有其獎勵上限。而為何政府要限制容積率呢?雖然說高容積率代表可以蓋更高的樓層,容納更多的住戶,然而試想倘若一座城市,全是無容積率與建蔽率限制的高樓大廈,街道將會十分狹窄,且無綠地或人行道空間,日照程度大受影響,儼然成了鋼鐵叢林。建商也會將所有資源投入精華地區,便會造成地區發展不平衡。另除法定容積外的獎勵容積與容積移轉,兩大部分皆有法源依循,也得由各地方市府因其所需審議而定奪,放眼全台灣不是找不到超過1000%這樣高容積率的建物,更別說對岸一線城市比比皆是,法規既允許市府於審議容積上有所把關,應尊重各市府所需的規劃審議之裁量權,倘若因此法造成各縣市的容積差異失衡,也可效法鄰國日本「回歸中央審議權」的方向修法,統一管理。看似單純的「容積率」其實不僅僅是簡單的數字,一些細微的調整,都牽動著整個都市計畫的發展,政府單位對於容積率的拿捏、容積獎勵的評估與審核,都應秉持公正、專業的立場。也許京華城一案對讀者們來說相當遙遠,然其實任何建物均離不開「容積率」三個字。因此踏取國際希望能夠透過這些名詞科普,讓讀者們能夠更有概念地參與公共事務,並更加了解與自身息息相關的不動產/都市更新的名詞。
柯文哲是否會有事 京華城爭議2關鍵點曝光
京華城弊案近日成為社會焦點,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更於今日凌晨被當庭逮捕。這起案件的核心爭議主要集中在土地使用分區、容積率的變更,以及可能涉及的公務員圖利問題。根據《ETtoday新媒體》報導指出,京華城的土地使用分區和容積率是整個案件的關鍵。容積率直接影響土地開發價值,決定每坪土地可換算的房屋坪數。不同土地分區,如住宅、商業、工業等,都有特定的容積率規定。在京華城案中,土地用途的變更和容積率的提高成為爭議焦點。而京華城案的容積率變更歷程也十分複雜,最初該地被歸類為「工三」用地,容積率為300%。1991年,它被變更為商三用地,容積率提高到560%。在郝龍斌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容積率曾被調整為392%,但後續該決定遭到監察院糾正。2018年時,容積率又被改回560%。在2020年時,京華城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使得容積率直接增至840%。這在當時就引起廣泛的爭議。另一個爭議點是公務員圖利問題,根據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如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法利益,將面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能被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在本案中,關鍵在於如何認定柯文哲是否「明知違背法令圖利私人」。判斷標準包括柯文哲是否在法令規定範圍內做出適當處分,是否超越授權範圍或濫用裁量權。如果這些行為被認定為圖利,則可能構成犯罪。
「台台合併」拒釋出超額頻寬被NCC罰900萬 調解細節曝:強行縮頻損害用戶權益
國內電信三雄之一的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2023年12月1日上路後,因逾期仍持有10MHz超額頻寬,沒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要求改正,NCC 14日再度以「不符網路設置計畫」開罰台灣大哥大300萬,目前累積開罰3次,加上兩次怠金共960萬。台灣大哥大提告爭取保住頻寬,並聲請停止執行,今(15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抗告,對此,台灣大哥大也發出聲明,表示目前正與NCC調解當中。台灣大表示,自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訴訟至今經雙方同意已進入司法調解程序,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上,NCC要求台灣大提出符合公眾利益及消費者權益之回饋調解方案,換取延後繳回譜頻期限至9月底,以利完成基地台整併,並在過程中確保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上網權益。台灣大立即正面積極回應,庭後立刻赴NCC與官員討論細節。然而,NCC代表提出之回饋金和解方案,隨即在隔日8月7日遭NCC委員會推翻。回饋金方案遭推翻後,台灣大仍積極尋求調解,依調解庭上,NCC要求業者提出之公眾利益補償和保障消費者權益之兩大方向,於8月12日再提出4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作為與NCC調解之選項,期盼NCC盡速從四方案中擇一做成決議,和業者達成調解協議,一起保護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最大權益。回顧本案,NCC於2023年1月18日核准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同時允許台灣大可即刻展開網路整併,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後歸還頻譜,網路整併期限共18個月。惟台灣大哥大為盡善良管理人之本份,依循主管機關指導於既有之法律規範內,為用戶爭取最大權益。依NCC指導,於2024年4月17日以及6月11日兩度向NCC申請展延。無奈NCC兩度以行政訴訟已在進行,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申請,要求台灣大立刻繳回頻譜,亦即將犧牲280萬用戶整併過程上網之權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有22%工程有待完成,如果依NCC要求,於6月30日貿然進行全區縮頻繳回頻譜,未完成整併之基站數將直接衝擊超過120萬原台灣之星用戶,可能引發嚴重之客訴爭議、民間企業客戶之營業損失、在學生之學程受挫、影響急難救助需求等等。因此,為保障用戶權益,台灣大無法於6月30日繳回頻譜,持續追趕整併進度。「台台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頻段擁有60MHz,相較中華電信的40MHz、遠傳電信的50MHz,台灣大哥大處於優勢地位,因此NCC以附款明訂台灣大哥大不能保留這10MHz。據裁定理由,台灣大哥大本件聲請,是針對NCC核准「台台合併」行政處分的其中1項附款,也就是限期2024年6月30日前,須將1GHz以下頻段的超額頻寬10MHz,以自主繳回、轉讓給其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交換等方式補正。1GHz以下低頻段電波穿透性及繞射能力比其他頻段強,是影響室內收訊品質優劣的關鍵頻段,其他頻段難以替代。而電信用戶客訴通訊連線品質,7成都是室內收訊差,目前政府針對1GHz以下頻段僅釋出150MHz頻寬,被視為珍貴的黃金頻段,單一電信業者依法不得持有超過總頻寬的1/3。法官認為,本件行政處分的附款,是行政機關的「裁量處分」,人民若不服,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而非「撤銷訴訟」、以免剝奪行政機關裁量權,至於提告後所選擇的暫時權利保護措施,應適用保全程序中的「假處分」制度,並非聲請停止執行。法官指出,開庭調查本件聲請時,已向台哥大闡明暫時權利保護制度類型的選擇,台哥大仍執意聲請停止執行、不願改為聲請假處分,因於法不合,無從准許。此外,台哥大本件聲請包含停止執行NCC依法開罰甚至可停止使用頻率等措施,法官認為NCC依《電信管理法》裁罰、於法有據,台哥大的主張不具備特別權利保護必要性,若受裁罰或其他不利處分,仍可提起訴願或撤銷訴訟救濟,屆時並得聲請停止執行,已足資保障權益。台哥大2022年2月向NCC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公司,NCC召開聽證會等調查程序後,2023年1月18日附條件准許「台台合併」,但合併後,因台哥大持有的1GHz以下頻率超出整體電信事業可用總頻寬1/3、達10MHz,NCC核准「台台合併」最主要的附款,就是要求台哥大不得繼續保留這些超額頻寬。台哥大主張失去這10MHz頻寬將破壞旗下電信頻譜完整性、損及約1000萬用戶權益,持續跟NCC爭取,NCC在附款到期前,已先罰台哥大2次怠金共60萬元,今年7月22日、8月2日以台哥大逾期仍未改正基地台網路設置為由,各罰鍰300萬元,14日第3次開罰300萬元,不僅可連續開罰,最重可停用頻率。
京華城案彭振聲遭境管 民進黨:柯文哲涉圖利應講清楚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及律師陳又新14日舉行「彭振聲限制出境!京華城案涉圖利柯文哲出來面對」記者會指出,京華城案檢調傳喚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詢後因涉嫌重大遭限制出境,又接續傳喚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案情已明顯向上直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京華城容積獎勵決議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呼籲柯文哲負起責任說清楚,不要一再逃避、閃躲。吳崢指出,近期京華城案逐漸升溫,過去多次被質疑的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創下史無前例、讓不具都更資格的改建案,取得爆增840%容積,甚至違法自行創設容積獎勵,送給威京集團超過5000坪的樓地板,直接入袋財團,很明顯已涉嫌圖利;隨著時任的北市都發局官員、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再到都審會委員,陸續被檢調約談,甚至彭振聲被以涉嫌重大遭限制出境,顯示整個京華城案涉嫌違法程度愈來愈高。簡舒培表示,台北地檢署星期一以被告身份傳喚彭振聲,歷經3個小時偵訊後,檢察官認定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瀆職罪嫌重大,諭知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2020年柯文哲說「貪污來自縱容,長官不可能不知情」,柯文哲身為彭振聲長官,面對彭振聲已被列圖利罪被告,竟然一如往常,完全靜悄悄、毫無說明,甚至這二天直播時只敢談政治獻金爭議,對彭振聲列被告完全沒有發言。簡舒培強調這起案件有兩個重點,第一,柯文哲的爛攤子「京華城案」、「北士科案」等偵辦調查,已經越來越接近核心,也就是當時最高行政首長柯文哲;第二,檢察官認為彭振聲涉嫌重大,卻能不羈押,代表彭在偵訊中,相當配合調查,不當余文,更要力拚不要成為李述德。簡舒培表示,日前彭振聲審查京華城案時,柯文哲曾經關心過京華城的要求,而且在京華城都市計劃案公告公文簽核時,他曾經問過都發局准用都更容積的法源依據為何,台北市都發局同仁說有召開過專家學者討論,因而彭振聲認為「京華城准用都更容獎是最高首長的裁量權」,因此把京華城都市計劃變更公告,呈上由最高首長決行。在柯文哲任內京華城案獨享二個「唯一」,「唯一」由市府協助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以及「唯一」由民間機關提送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並且由柯文哲親自簽准決行。陳又新表示,威京集團當年以捐地為由,成功將「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使容積率從300%提高為560%,北市府另給予「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可蓋到12萬0284.39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達646%。現在京華城要拆除重新開發,應該也是回歸原容積率發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做出判決,認為之前的允建保障屬於「一次性」,重建後不應再次適用,而須回歸「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560%。陳又新說,以刑事稽查慣例這類的大型案件,先前檢察官可能已秘密偵訊台北市府相關局處首長及官員,檢察官通常都會提醒,偵訊後不能談訊相關內容,否則恐有滅證、串供疑慮。京華城案已經延燒到審議委員會委員及副市長,接下來可能很快就會收網,前副市長彭振聲的角色看得出來,這個案子很大機率是朝向起訴的方向,因為彭振聲本身就是被告,又被限制出境出海,很明顯代表檢察官認為有被羈押的必要,目前不知道彭振聲配合辦案到什麼程度,讓檢察官認為不用羈押也不影響後續偵查,所以下一步應該就輪到柯文哲被調查。
不接民眾黨副主席 蔡壁如估竹市長補選「綠也難選上」
台中市政府顧問蔡壁如29日表示,近期涉案遭停職的前新竹市長高虹安,應該沒有貪汙犯意,自己為對方感到非常不捨,未來即使補選,評估綠營奪回市長寶座,機會不大。蔡壁如出身民眾黨柯文哲心腹,轉進盧秀燕中市府擔任有給職顧問將滿半年。據了解,近期因民眾黨黨內唯一百里侯高虹安遭停職,黨內不少黨代表為避免黨主席柯文哲也捲入官司風暴,有意籌設副主席備位,甚至具體點名前立委蔡壁如出任。蔡壁如向本刊說,沒有人徵詢自己的意見,自己了解民眾黨近期也沒有籌設副主席的打算,「純屬媒體謠言」。蔡壁如話鋒一轉,批評近日高虹安遭停職後,內政部火速發布停職期間「完全不給薪」公告,自己不曾看過動作這麼快的公部門,而且不給薪或給半薪之間,其實主管機關內政部有裁量權,完全不給薪還火速公告「就是擺明針對」。蔡壁如感嘆,自己曾和高虹安在立院共事,自己認為高虹安很年輕、非常聰明、資質很好,口才等各方面都很優秀,到新竹市好不容易選上,在官司烏雲罩頂之時,仍全力打拚市政,目前除了官司外,也不曾聽到新竹市民有負評,看到這樣的判決「真的覺得可惜了」。蔡壁如也說,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自從2月開始接任副市長,對市政已經很熟悉,代理市政應該沒問題。未來即使要補選,民進黨「應該是一去不復返」,很難選上,因為前市長林智堅的爭議深深烙在新竹人身上,尤其新竹的選民多是年輕人、科技新貴,很多選民都是接受科技教育長大,有獨立思考能力,因此呼籲綠營不要見獵心喜。
在學生重考錄取醫學系 他差0.05分淪「落榜頭」怒告台大…判決出爐
台大醫學系一名蘇姓在學生前年報考同校同科系,並再次錄取,讓和錄取分數只差0.05分的「落榜頭」李姓考生相當不滿,認為校方讓蘇生占了1個名額,卻未增列備取生,害他落榜,要求台大應撤銷蘇生錄取資格,並依法足額錄取50人。全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定台大原處分無誤,判李生敗訴確定。根據判決書,李生主張,台大醫學系於111學年度學士班申請入學招生考試第2階段指定甄試項目之口試結束後、放榜前,即陸續接獲檢舉有蘇姓考生為被告醫學系在籍就讀學生,卻未揭露其在籍就讀學生之身分,報名參加考試,如未排除該生或增額錄取,將導致其他原本可獲錄取之考生就讀機會受到排擠。李生認為,台大醫學系經教育部核定錄取名額為50名,且未專案檢具理由提送校級學校招生委員會核定不足額錄取,即應依法足額錄取50人,復考量正取生中可能有人不入學就讀,被告應依法列備取生,俾符教育部核定內容,惟被告並未專案檢具理由提送校級學校招生委員會核定不足額錄取,即無不列備取生之裁量權,所為第2階段放榜公告顯然違法。台大表示,醫學系於接獲檢舉後,已依大學法、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招生簡章總則及被告招生須知等規定為適法妥當之處理;因招生簡章總則及被告招生須知均未限制或禁止已有大學學籍者再次報考,無論蘇生重考之動機為何,均難認其行為有妨害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情,其重行報考核屬其自由及權利,應予保障。台大指出,依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第7點及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所訂招生簡章總則等規定,考生甄選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錄取;因原告甄試總成績為75.97分,未達最低錄取標準76.02分,無論被告是否核定備取生人數、是否撤銷蘇生之報考資格,均不影響原告自始未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事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酌,最低錄取標準係被告招生委員會基於學術專業考量及申請者各項表現所訂定,正取人數計50人,合於招生簡章公告之招生名額,俱符合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第7點第1項等相關規章;則原告因第2階段指定科目甄試總成績未達正取最低分數,致核錄結果為不錄取,要無違誤。李生不服上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大改革!海運快遞總量鬆綁 報單可望再創新高
海運快遞大改革,總量管制鬆綁!未來每年10月底將依「海關資源」公告釋出專區或者通關線,提供業者申請設置,更能顧及跨境網購需求、海關的人力有效運用。根據《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2021年5月起實施海運貨物專區家數和通關線,不再受理專區申設,至今已滿3年,財政部關務署依法重新評估。為了因應外界變化與需求,關務署增訂,賦予專區所在地的海關核准申設及變更裁量權,各關可以因地制宜,以「貨物通關秩序」、「專區設置情形」、「海關執行人力」以及「整理政策需求」等因素評估,來決定是否核准申設。在地海關每年10月底前公告,次年是否可申請專區或擴增通關線,以利業者預為規畫。目前海運快遞有3大關口、4大港、7家專區業者,共計19條通關線。基隆關有3大專區業者包括台北港國際物流、台灣港務國際物流、台北港貨櫃碼頭,共計12條通關線。基隆關馬祖福澳港和忠海空聯運有1條通關線。台中關台中港華揚國際物流有2條通關線;高雄關高雄港有2家專區業者,第一郵聯通運、萬海航運,分別2條通關線。海運快遞近幾年因為運費較便宜,且所耗費的時間不比空運快遞遲多少,因此報單量明顯增加。2019年只有199萬件,僅占跨境報單的3.1%,2023年則暴增到1861萬件,占比已達33.4%;今年上半年更達1099萬件,占比攀升到37.3%。關務署預估,全年可望突破2000萬件,再創歷史新高。關務署昨公布,2023年移送貿易署業者出口標示違規達701件,其中標示如「中國台灣」、「台灣省」等字樣,高達194件。關務署強調,在境內產製的商品只能標「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與「台灣」製造,或者同等字義的英文字。
立院釋憲說明代表協商破裂 韓國瑜聽白委提這事突喊「很重要」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國會改革案釋憲「暫時處份」進行準備程序,因為民進黨51位立委都是釋憲申請人、也反對國會改革法案,但該案的「相對人」是立法院,若未來釋憲說明代表中又有民進黨立委,依照法院程序,可禁止「代理」(禁止綠委代理立院說明),他主張立院代表,應由立院院長指派、並強調修法合憲,且不宜由立院秘書長擔任說明人,因為秘書長只瞭解修法程序、不一定理解修法內容。憲法法庭將於下週三(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名單的產生方式。民眾黨團今天先召開記者會,質疑憲法法庭未邀立法院機關代表、就審期間倉促僅剩4天、3名訴訟代理人對抗12人的律師團隊,並不符合憲法法庭所謂正當法律程序,黨團總召黃國昌呼籲韓國瑜對此應有非常嚴正的態度。綠營今天雖主張由立院院長指派釋憲說明代表就好,但也認為應由秘書長周萬來到法庭說明立院立場,反對韓國瑜循立院慣例、僅由在野黨代表到憲法法庭說明,引發藍、白立委不滿,雙方唇槍舌劍,協商過程緩慢而冗長。韓國瑜稍後聽到白委黃珊珊提及立院代表不宜派秘書長周萬來出任時,也特別強調「這句話很重要,請您重複一遍」,黃珊珊隨即再度說明,周萬來只是議事人員,可以說明修法程序,但對於法案實質內容「不可以有自己的意見,不可以把責任推給秘書長」。黃珊珊並主張,既然要到法庭解釋,立院就應該由主張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的政黨代表(非立委)到法庭上說明內容,至於民進黨的不同意見,民進黨立委也已經透過提出釋憲案說明,「如果大家意見都一樣,根本不必提釋憲」。看到韓國瑜要黃珊珊「請說清楚」,參與協商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立即覺得不對勁,馬上轉頭與民進黨大黨鞭柯建銘咬耳朵,商討如何回應。莊瑞雄稍後表示,民進黨團並沒有要求派立委到憲法法庭說明,針對黃國昌、黃珊珊的質疑,莊瑞雄則仍堅持未必要由政黨派代表,就直接由韓國瑜院長指派代表就好。但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提醒民進黨,既然表示尊重韓院長指派人選,那就不要等院長提出人選後又扣韓國瑜帽子,「如果說要尊重韓國瑜、卻又說院長不能派誰誰誰任釋憲代表」,那豈不就是繞個彎、還是限制韓國瑜的裁量權,國民黨願意尊重韓國瑜的院長職權,但也請民進黨團別預設任何立場、如果朝野沒結論,那就表決,否則上午協商一個多小時,還是淪於各說各話,沒有意義。洪孟楷並強調,第四屆立院針對核四停建釋憲案,立院派出三位都是反對核四停建的在野黨立委,第五屆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釋憲案,立院也是派出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在野黨立委擔任說明委員,第六屆針對NCC組織法釋憲案,立院派出國、親黨團各一位代表說明,既然都有前例,就依照前例處理。但民進黨團大黨鞭柯建銘指責洪孟楷說的不對「亂扯,搞什麼鬼」,韓國瑜則請柯別再罵人「好了、柯總召、好了」,然後表示如果大家沒共識,那就循例辦理,下午表決處理,柯建銘又忍不住插話「你怎麼又聽洪孟楷的」,韓國瑜並未理會,只說「謝謝」。柯建銘則制止正起身離開的韓國瑜,要他別走繼續協商「大家還在看直播耶,不能表決啦,不必表決啦」,韓國瑜則揮手示意但沒停下腳步,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不滿的留在座位上,繼續透過直播、隔空向支持者喊話,「只要最後立院派出的是藍白立委,就是國會擴權,完全不中立」。
再生能源去污防弊 立委提違規者拒買、斷銀根規範
立法委員郭國文、賴惠員、蔡易餘7日開記者會指出,在檢察官起訴台南光電弊案後,又因為光電案廠施工時造成周遭環境、居民影響,以及特定政客的操作下,導致光電被污名化,因此提出三大訴求,以期防弊同時去污,重拾再生能源名聲。郭國文等人提出三項訴求:第一,請能源署、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公開設立條件,例如:什麼樣的土地符合設置標準;第二,台電躉購綠電前,應確保周遭環境監測數據符合環境評估要求,超出者可退回環境審查委員會;後續電廠出現違規情事,台電應停止購買;第三,在取得電業執照前,若遭退回環境審查委員會,銀行得以停止撥款,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遭撤銷籌設許可,銀行得以收回款項。郭國文指出,根據「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檢調的實務經驗,由於政府在綠能政策上的遊戲規則不明確,導致行政單位裁量權大,因此外力有介入的空間。他舉例說,目前規定兩公頃以下的土地,全由地方政府審查,毫無規範可言,到底什麼標準可以設置,不只業者不知道,恐怕連主管機關都不知道。「因此,第一點訴求當中,明確要求主管機關制訂遊戲規則,讓審查公開透明,才能避免大家都靠走後門設置光電。」郭國文指出,目前有許多地方政府不願承擔能源轉型的責任下,導致台南扛下重責,若有明確的遊戲規則,不只能防弊,同時也避免地方政府「杯葛」再生能源發展。賴惠員表示,自己與郭國文選區的光電占高達1300公頃,已經遠超越農業部等中央主管機關有讓農地合理利用的責任,應盤點並公告不利耕作用地,而不是都個案審查讓地方握有過大的行政權。地方政府內部都有可能有不同的作法,導致相關業者無所適從,應該要有參與機制,讓一般民眾與社會團體可以納入討論,讓程序更公開透明。蔡易餘說,嘉義布袋、東石、義竹也是漁電共生的先行區,但有不肖廠商為了規避光電板覆蓋率在40%以下的限制,私自挪動魚塭設計而涉及到土方挖填,使不肖業者藉機回填營建廢棄物、事業廢棄物至漁塭土地,凸顯主管機關的把關不足。蔡易餘說,嘉義義竹北華村周遭,光電板跟村莊緊密連結,形成太陽能光電板包圍村莊、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的問題。現在已經有規定基地邊界毗鄰50戶以上聚落者,毗鄰邊應自基地邊界退縮20公尺以上,但是若在地居民希望光電版要退縮,業者還是要傾聽居民聲音。太陽能產業都是支持,杜絕不肖廠商才能讓產業繼續發展下去。對於三大訴求,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李君禮表示認同,並允諾擴大辦理由郭國文推動的環境生態數據平台,並加強追蹤管考的機制。農業部永續司副司長王玉真也強調,非常認同三招去污防弊措施,並表示農業部一向以「農業為本,綠能加值」,因此將修法增訂「終止躉購」條款,面對沒有耕作、養殖事實的用地,將廢止執照。
美國前總統首例!川普封口費案34項重罪指控皆成立 7/11宣判是否入監服刑
針對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封口費案刑事審判,紐約曼哈頓的陪審團於美東時間30日裁定川普犯下全部34項偽造商業記錄的重罪指控,這是一項史無前例的歷史性判決,使川普成為美國歷史上首位被判犯有重罪的前總統,法官預計將在7月11日宣判。由於時間點正值川普尋求重返白宮之際,川普及其支持者認為這些指控都是出於民主黨的政治動機。對此,起訴川普的民主黨籍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拒絕回答是否要求法官判川普入獄的問題。綜合CNBC及CNN的報導,首位黑人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的起訴,源於川普的前私人律師科恩(Michael Cohen)在2016年大選前1個月,受川普指示向成人電影明星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支付了13萬美元,以換取她在2006年與川普發生婚外情一事上的緘默。科恩隨後也從川普集團獲得了一系列的款項,但這些付款記錄被定性為持續性法律服務,而不是償還封口費。事實上,私人公民付錢給某人以埋葬其性醜聞在紐約州是完全合法的,但企業主不得在公司財務記錄中撒謊。因此川普被指控犯有34項偽造商業記錄的重罪,以試圖隱瞞與他人達成的協議,從而非法影響2016年的總統選舉。事後科恩也因涉嫌違反競選財務法而被判處3年監禁。如今紐約陪審團逾30日裁定川普犯有全部34項偽造商業記錄的重罪指控,這將使77歲的川普成為第一位被定罪的美國前總統,有鑑於每項罪名最高可處5000美元的罰款和/或4年監禁,這意味著如果川普恐將面臨最高17萬美元的罰款和/或136年的監禁,不過法官在量刑方面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當然也可以裁定不讓川普入獄。除此之外,川普目前還面臨另外3起懸而未決的刑事案件,但他仍是自由之身,無需保釋。對此,負責刑事審判的紐約最高法院法官默坎(Juan Merchan)已決定將在美東時間7月11日上午10點對該起封口費案作出宣判。至於是否會要求法官宣判川普入監服刑,白艾榮拒絕深入討論川普的量刑問題,只強調「我不會討論假設性問題。我們的工作是遵循事實和法律,不畏懼也不偏袒,這正是我們在這裡所做的事。」不過若根據CNN 高級法律分析師霍尼格(Elie Honig)的說法,大多數E級重罪(Class E felonies,紐約最輕的重罪類型)在定罪後都會被判非監禁刑罰,通常是結合緩刑、罰款和社區服務。再加上上訴程序有可能將持續數月,甚至數年之久。因此外界研判,這項定罪應不至於影響川普重返白宮的計畫。川普支持者得知川普遭定罪後發起示威抗議。(圖/達志/美聯社)此前,川普一再控訴他的政敵密謀利用法律戰來對付他,並指責民主黨籍的白艾榮為了政治利益追查此案,試圖將封口費案與更廣泛且沒有證據的指控聯繫在一起,他也認為紐約最高法院法官默坎帶有偏見。如今遭定罪後,川普又喊冤:「我是一個非常無辜的人。這是一種恥辱,這是一場被操縱的審判,由1名腐敗的、自相矛盾的法官來主持。真正的判決將在11月5日(美國總統大選日期)由人民做出決定,他們知道這裡發生了什麼事,每個人都知道!」與此同時,他還在川普媒體與科技集團(TMTG)推出的社群平台Truth Social上宣布,他將在美東時間31日上午11點在川普大廈(Trump Tower)中庭召開記者會,且不忘在文章最後附上了他的競選口號:「MAGA2024!」川普支持者得知川普遭定罪後發起示威抗議。(圖/達志/美聯社)對此,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的競選團隊也在裁定宣布後幾分鐘發表聲明稱:「川普對我們民主構成的威脅從未如此之大」,同時他們還向民主黨支持者發送簡訊,警告其對手川普有可能在30日遭定罪後「創下政治獻金的募款記錄」,且他將用運用這筆資金重返白宮,以報復他的政治對手,「而擊敗這位前總統的唯一方法就是踴躍投票!」
柯市府讓新壽補投標資料 林延鳳: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
北士科案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林延鳳6日再揭露,新光人壽投標T17、T18時,資料原有缺漏,但柯市府為趕決標,也為了不讓該唯一投標者「功虧一簣」,竟還令其下次會議限期補正,而標規容許招標機關雖有這種裁量權,在採購實務極為罕見,柯市府面對只有一家廠商投標,該廠商還犯這種低級錯誤,卻未直接宣布「資格不符」流標,寧可等新壽送資料來再說,令人懷疑此案從事前訪談到資格審查,對該廠商服務備至,質疑柯市府是「從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林延鳳指出,2021年9月30日柯市府審查新壽資格標時,發現未提供董事會紀錄和代表人印章樣式「公證」,依照柯市府訂定之標規,非政府所出具之文書皆須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但同時該標規又稱除了「價格標單」和「押標金證明文件」不能補正之外,其他經市府同意都可以令廠商限期補件或補正,於是柯市府同年10月4日函請新壽應該8日下班前完成補正,給該公司超過一週的時間準備,新壽隨即於7日補件,隨即於13日通過審查並以「低價」得標。林延鳳表示,《政府採購法》第33條第3項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何謂「開標前」?根據工程會網站「常見問答集」指出「係指所有投標文件(包括有資格標之情形)之啟封前」,還強調「開標後任由廠商補正,對其他廠商並不公平。」以新壽這種都已經由審查單位檢視相關資料的狀況,當然是「開標後」,同時相關公證資料之目的,在於董事會議紀錄與負責人印章之真偽,對契約之成立與否有顯著影響,依照《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4款之反面解釋,當然不屬於「非契約必要之點」,縱使標規容許廠商補正,但很可能有違反採購法之虞,這點檢調或中央採購業務主管機關也應介入釐清。林延鳳說,經詢問市府其他採購業務人員後得知,通常在一般採購業務開標當下,如果發現資料有漏,會請廠商代表即時說明,或者「打電話叫同事立刻送來」,並不會毫無通融餘地,但若當天無法補正,通常就會被判定資格不符,所以以新壽這種能事後限期補正的情況「他從沒遇過或聽過」;林延鳳也感慨,如果當時換作是其他廠商,柯市府還會這麼貼心嗎?換作是其他市府,新壽還能像這樣「犯了低級錯誤還有機會補救」,日後再「賤價標得大面積科專用地」?林延鳳說,套句前市長柯文哲名言「財團拿刀叉吃人肉」,她認為這些情況形同柯市府看到「財團刀叉落地」,還會小跑步自動上前幫忙換一副新的,不禁令人感嘆過去柯文哲曾說財團刀叉吃人肉,當了市長後完全變了樣,過去標榜「公開透明」的廉能政治價值成為口號,經不起檢驗完全破功。
紐約最高法院推翻韋恩斯坦性侵定罪 原因曝光
紐約最高法院周四駁回哈維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2020年的強暴判決,法院認為,主審法官根據不屬於本案的指控,不公平地允許針對哈維溫斯坦的證詞。而這一裁決出爐後,令許多婦女團體感到失望。根據《美聯社》報導指出,紐約最高法院(New York Court of Appeals)周四以4比3裁決推翻了哈維溫斯坦23年的刑期,理由為,初審法院錯誤地接受了未經指控的、涉嫌之前性行為的證詞,這是「高度偏見」和「濫用司法自由裁量權」。法官李維拉(Jenny Rivera)撰寫的主要意見書中提到,「被告有權僅對所指控的犯罪行為承擔責任,因此,不得僅僅為了證明被告人的罪行,而採納他們過去的不良行為指控。」#MeToo運動倡導者指出,周四的裁決是基於法律技術細節,而不是為哈維溫斯坦的行為開脫。#MeToo運動倡導者強調,最初的審判不會逆轉改變人們對性侵犯的態度。現年72歲的哈維溫斯坦2006年強行對前製片助理海利(Mimi Haleyi)口交,2013年強暴與性侵女星潔西卡曼恩(Jessica Mann)。不過最新裁決不影響哈維溫斯坦繼續留在監獄,因其2022年在洛杉磯被判犯下另一起刑期16年的強暴罪。報導指出,哈維溫斯坦定罪的逆轉是過去兩年來#MeToo運動的第二次重大挫折,回顧美國資深喜劇影星「天才老爹」比爾.寇斯比(Bill Cosby)被控迷姦案,賓州最高法院裁定撤銷有罪判決。《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對司法判決缺乏信心 鄭運鵬:不認為台灣有條件廢死
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前立委鄭運鵬表示,對於台灣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強調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倡議廢死聯盟及反對廢死代表於憲法法庭展開長達5小時之言詞辯論。外界對於法務部之立場相當關注,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面對「死刑存廢」議題,鄭運鵬表示,首先需先釐清,台灣從來沒有廢除死刑,只有從「法院沒有個案裁量權的唯一死刑,逐步修改成有裁量權的死刑或無期徒刑」,現在的司法實務狀況並不是廢除死刑,而是新一代的法官越來越不判死刑,這是世界性的司法趨勢。「因為國人比較認識的其他進步的民主國家,如日本、美國等都有死刑,所以國人很難接受歐洲來的那一套廢死觀念,不過,大法官們許多都是留學歐洲,我認為這是他們的盲點」,鄭運鵬不認為,台灣在這個階段需要太在意歐洲國家要台灣做什麼。鄭運鵬進一步提出,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加上對於台灣的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鄭表示,過去台灣冤案不少,每一兩年都會消化一件死刑冤案,不少打了一二十年的死刑案件被無罪定讞或翻案成功,國家還要用各位的稅金去做冤獄賠償。(日本美國當然也有,而且類似的戲劇作品很多)另外,鄭運鵬補充對於死刑存廢的建議,他指出,大法官和司法院可以每隔個五年做一次大規模的研討,即使研討是擺明以廢死作為主題也沒有關係,也要去營造可以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每五年去觀察社會條件的改變,如果廢死是個司法院的烏托邦,就請司法院要動手去建築,不要只想動口就好,每個國家討論死刑存廢,其實都是沒幾個人有耐心去搞懂的。
川普「封口費案」審判展開! 白人陰謀論者在法庭外引火自焚
針對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歷史性封口費案刑事審判,於美東時間15日在曼哈頓法庭拉開序幕,這是美國歷史上首次有前總統因刑事指控接受審判,也是川普涉及的4起刑事案件中的第1起。由於時間點正值川普尋求重返白宮之際,川普及其支持者認為這些指控都是出於民主黨的政治動機。沒想到19日真的有白人男子阿扎雷洛(Max Azzarello)在川普受審之際,於法院外引火自焚,不過目前尚不清楚他是否在抗議針對川普的審判,只知道他曾在網路上發表語無倫次的陰謀論宣言。綜合路透社、CBS News的報導,首位黑人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的起訴,源於川普的前私人律師科恩(Michael Cohen)在2016年大選前1個月,受川普指示向成人電影明星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支付了13萬美元,以換取她在2006年與川普發生婚外情一事上的緘默。科恩隨後也從川普集團獲得了一系列的款項,但這些付款記錄被定性為持續性法律服務,而不是償還封口費。事實上,私人公民付錢給某人以埋葬其性醜聞在紐約州是完全合法的,但企業主不得在公司財務記錄中撒謊。因此川普被指控犯有34項偽造商業記錄的重罪,以試圖隱瞞與他人達成的協議,從而非法影響2016年的總統選舉。事後科恩也因涉嫌違反競選財務法而被判處3年監禁。 而針對川普的審判則於15日正式展開,超過500名曼哈頓民眾為此已被傳喚作為潛在的審團成員。他們將被要求填寫1份問卷,問題包括從事的行業,以及其他更尖銳的問題,例如他們是否在社交媒體上關注川普。據悉,法庭現場不會有錄像或錄音,因為紐約州法律禁止公開呈現刑事訴訟程序。對此,川普一再控訴他的政敵密謀利用法律戰來對付他,並指責民主黨籍的白艾榮為了政治利益追查此案,試圖將封口費案與更廣泛且沒有證據的指控聯繫在一起。他也認為負責刑事審判的紐約最高法院法官默坎(Juan Merchan)帶有偏見。川普更在17日於社交媒體上發文表示,該刑事審判是「對政治對手的非法攻擊」,並狠批腐敗的法官對他的仇恨是永無止境的。但川普最終還是必須乖乖地出席審判,因為紐約刑事案件的被告都必須這麼做,除非他們有申請豁免訴訟。另根據法庭工作人員和律師的說法,他們預計審判將持續6到8週;訴訟程序通常是每週舉行4天,包括週一、週二、週四和週五;控方會先陳述案情,再來換辯方回應。至於川普若被定罪,是否有可能入獄?報導則指出,針對川普的每項罪名最高可判處4年監禁。法官在量刑方面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當然也可以裁定不讓川普入獄。來自佛州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的30多歲男子阿扎雷洛,在川普「封口費案」審判期間引火自焚。(圖/翻攝自X平臺)然而就在川普「封口費案」審判進入第5天,並在當天確定陪審團成員名單之際,來自佛州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的30多歲男子阿扎雷洛,卻突然在當地時間下午1時30分左右,於紐約法院外公園的長椅上引火自焚,雖然男子在送醫搶救後倖存了下來,但已被嚴重燒傷。警方事後調查發現,阿扎雷洛曾在網路上發布陰謀論宣言,宣告他接下來的自焚舉措是對「極權主義騙局」和即將來臨的「世界末日法西斯政變」的「極端抗議行為」,但文中並沒有特別點名川普。紐約市警察局(NYPD)副局長謝波德(Tarik Sheppard)也在記者會上表示:「現在我們會先貼上陰謀論者的標籤,並從這個方向著手釐清自焚原因。」
開公聽會修數位性暴力法 民眾黨:散布愈多、量刑愈重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9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立法院2023年三讀通過《數位性暴力四法》,然而施行至今,台灣網路論壇販售、散佈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仍十分氾濫;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幹事長吳春城及立委陳昭姿共布,將啟動修法程序,應訂定給法官的量刑基準:「散布愈多、量刑愈重」,並於一周內召開公聽會,以釐清現行法規的不足與執法面的缺漏。黃珊珊表示,現行法規雖已有對持有、散布、販售、製造兒少性影像者處罰,但刑度受限於「法官裁量權」而有所差異,民眾黨團認為,相關犯罪刑度應針對被害兒童的內容、年齡,影像的露骨程度、殘虐程度、加害者的資歷訂立「不同量刑標準」,「散布愈多、量刑愈重」。黃珊珊指出,為阻止國內不法性影像流入境外,台灣民眾黨將促進相關機關連線,以阻止影片外流後被加速傳播、觀看。政府也必須建立性犯罪相關資料庫,透過地方社政、警政、民政單位加強重點列管,強化社會安全網,防範重複犯罪。陳昭姿強調,民眾黨對於兒少權益的侵害「零容忍」,將廣邀相關團體、學者將於一周內舉辦公聽會,重新檢視法規法源,以完善修法。她主張,兒少被害者的救濟援助應更到位,除了要保護被害人的身分隱私,更要給予法律、醫療、心理輔導等援助;加害者除加重刑度給予必要處罰,民眾黨也不排除提出採取強制性的治療手段,待公聽會與專家學者及社會聲音共同討論、完善制度。吳春城表示,「性別平權」及「遏止性剝削」有賴教育及文化的推動,建議地方政府要有專責單位,成立性騷擾防治中心,在職場應簡化申訴流程,將性別平權工作納入勞檢項目,並簡化員工通報流程。吳認為,政府也能運用科技的善協助防範數位性犯罪發生,針對網路平台業者,除了要求主動預防,或是被動接獲通報後應強制下降不法性影像,更可以導入AI機制,使用人工智慧預先偵測、提早通報、儘速下架,有效阻止性剝削影像的散布。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指出,民眾黨團主張在相關司法案件程序中,政府應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醫療支持和法律援助等,幫助被害人應對事件帶來的心理和生活困難。在面對司法的過程當中,也應該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
RBC未達標飯局喬免罰? 專家批保險局淪飯局經紀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1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坦言,日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羅明才,邀請保險局搓合壽險公司與立委飲宴,席間清一色只有藍白立委「自己也是當天才知道」,引發各界批評。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日進行第1會期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席間不少民進黨立委關注,羅明才日前要求金管會保險局出面,搓合各大壽險公司董事長與藍白立委餐敘,引發綠委不滿。民進黨新科立委李坤城批評,餐敘目的美其名是希望新進委員能夠了解壽險業的狀況,但目前有多家壽險公司資本適足率(RBC)未達法定標準200%,背後清償能力堪憂。金管會本應拿出行政裁量權處理或裁罰,目前卻靜悄悄,難道「飯局都喬好了」?對此,保險局長施瓊華備詢坦言,餐敘當日才知民進黨立委不在名單內,不過僅約7家壽險公司與會,餐敘大約2小時就結束「只是自我介紹」。一旁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則強調,站在金管會立場,針對財委會召委的要求,業務單位一直以來都會盡量處理,若其他委員有不同意見,金管會虛心檢討,未來也會更周延。財委會另一位召委郭國文則認為,金管會及保險局應該要有一定政治敏感度,立委是監督行政機關,行政機關監督業者,不應是立委透過行政機關要求業者,非常不洽當。對此,不具名金融學者向CTWAN分析,一般壽險公司資本不足其實並不罕見,多會以賣不動產、引進策略投資人處理,自己觀察市面上目前3家資本不足的業者,確實也都提出財務改善計畫。學者表示,若從資本適足率、淨值比兩項指標觀察,因為二者皆是以資產的「市價」做為計算基礎,本來就容易受到國際市場的價格變動影響,無法完全反映壽險公司的背景財務體質,其實壽險公司對於保費收入,現在也都有提存準備金與「財務再保」,因此倒閉倒不至於,但是保險局淪為「飯局經紀」,真的該批!
與黃珊珊談台智光案 王世堅:真正事主是郝龍斌
被稱為「柯黑」的立法委員王世堅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27日在直播節目中討論台智光監視器弊案,點出「真正事主」是郝龍斌前市長,因為簽了25年長約「奇怪的事就陸續發生」,更驚爆議員脅迫追加預算,議會為此曾大打出手。王世堅提到最大的爭議,是台智光要把警用監視器頻寬2M全面改成3M,以品質提升、斷格斷訊等理由要求提升到3M,當時世曦工程顧問公司評估的結果都認為說2M就夠了,後來議員下但書,說要維持2M頻寬,只能用100萬畫素監視器,根本就是為難了北市府警察局。為了台智光預算,台北市議會還上演全武行,王世堅還差點被議員同事拿椅子砸。王世堅呼籲「真正事主」郝龍斌前市長趕快出面,別讓「合音天使」到處亂講話,但蔣萬安或多或少會顧慮同黨的副主席郝龍斌,這是可想而知,甚至該公司的背景,原先是黨主席朱立倫他們家族,遇到現任黨主席、副主席「那他當然必須吞忍三分。」王世堅認為,台北市政府是甲方本身就有一點裁量權,當時台智光透過議會那麼龐大的一群議員的力量,藉勢藉端要脅市政府說要斷訊,這就已經是「情節重大」,應該讓市民朋友了解此事,公諸於世。黃珊珊則回應,柯不但公諸於世,還向議會提了覆議案,但議會也沒通過。黃珊珊解釋,2017年前北市長柯文哲就請律師事務所來研議怎麼解約,但須有「重大違約情事」且「限期改善」不成才能解約,還找了另一家很大的律師事務所研議解約,一樣碰到這些問題。因此「在法律上沒有辦法的時候,我們只能嚴格地去限制它傳輸費的提升。」黃珊珊補充,現在的爭點在於為什麼費率一樣、但蔣萬安市府又多編了9000萬,「因為他們全部都要提升到3M,這才是本案的爭點。」她說,台北市政府都有「費率審議委員會」,因為台智光跟各機關簽約,每年都要議約一次,費率由各機關提出來,還會跟外面比價,費率絕對不可能是私相授受,且都有會議紀錄,拿出來就可以見真章,不用扯東扯西。
被害的願與怨2/塗銷少年犯罪前科引爭議 民團憂「禁役」烙印如影隨形難翻身
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餘波蕩漾,引發各界對校園安全的關注,加上近期北市一所高中也傳出教師遭特教生攻擊咬傷,校園諸多亂象橫陳,教學成了「搏命演出」令教師人人自危,同時也為學生帶來負面示範,專家學者認為政府應該積極正視這項社會問題。對此,本刊記者重回事發現場觀察,試圖從地緣、人際等關係重建案發時空與加害者人際網絡。地方耆老透露,事發所在地的土城「冷水坑」地區,各類私人神壇興起,如寶可夢阿伯陳三元就是其一,然大部份神壇宮廟因缺乏管理,內部所藏的小規模幫派寄生,而且嗑藥都沒人在管,遲早會出事。針對割頸案餘波盪漾與被害家屬的建言,更生少年關懷協會主任陳彥君表示,她能理解割頸案受害父母對少年加害人「註銷前科」的規定非常感冒。然而,以多年來她輔導更生青少年第一線的經驗,像是這次割頸案中加害少年就曾因施用毒品而進出少觀所多次,但歸根結底輔導期結束後還是得回到學校,這是國民義務教育的規定,如果不讓少觀所的學生回歸學校,任其流落社會將衍生更多社會問題,少觀所的轉銜輔導作用應該更加進化,例如回到校園中,短期1個月內至少需由少觀所派駐駐校「常規輔導員」,過去曾有討論編列經費與員額,可惜法務部與教育部互相推託而不了了之。校園安全事件層出不窮,暴力攻擊除了來自行為偏差學生外,更多來自特殊身心異常學生,且「即使死刑也控制不了」,各界呼籲加強治療與輔導量能。(圖/讀者提供)提及外界不滿《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未成年犯罪「註銷前科」的設計,陳彥君表示,有別於早些年的「暴力」、「偷竊」,目前的青少年犯罪樣態以「毒品」、「詐欺」居高不下,有的是吸毒傷自己、有的則是詐騙集團傀儡,是否有必要把罪名背一輩子值得探究。陳彥君補充說,以未成年男性犯罪者來說,目前法令規定,只要14到18歲的少年所犯《刑法》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罪責,就會有刑事前科註記,雖然成年後(18歲)會塗銷紀錄,但光是想從軍都沒辦法,更何況找工作時秀出身分證,背面「禁役」二字就把雇主全嚇跑了,這道人生最大的註記難以抹滅,若社會升高敵視情緒全面封殺,「更生無望的孩子只能再淪入偏門」。而警眷協會秘書長、前立委游毓蘭則分析,目前的青少年犯罪形成兩極化,一端是誤觸法網後悔莫及、另一端是屢勸不聽愈兇狠。以《刑法》第18條來說,對14至18歲的青少年「得」減輕其刑,法官本來就有裁量權,對犯後態度良好的初犯應該以矯正為優先,至少讓初犯有煞車誘因向善;另對《少事法》的塗銷前科一節,她認為不妨訂定詳細分野,例如對照成人最輕本刑3年以上累犯,不得塗銷前科註記。游毓蘭直言,除了偏差暴力之外,校園中更可怕的是「精神問題傷人」,也是校園棘手問題,這是屬於疾病範疇,「即使已知將判死刑他還是會犯」,如何增加心理師駐校量能、少輔會矯正人力,才會是重中之重。青少年更生輔導協會輔導資源中心主任陳彥君憂心,目前針對所犯五年重刑的少年會在身分證註記「禁役」,找工作已是問題,若未來「塗銷前科」制度刪除,偏差孩子「根本永遠無法更生」。(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