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處
」 酒駕 累犯 違規 罰單 台中台中女大生騎機車違規「2分鐘慘吞6罰單」 市議員轟惡意檢舉…警方發聲了
台中一名女大生在住家附近騎機車,因為未打方向燈,短短2分鐘被連續檢舉,警方開了6張罰單,每張1200元共罰7200元,家長一氣之下竟把機車砸毀,以免女兒又違規。對此市議員江和樹認為,違規不對,但非以檢舉之名行報復之時,根本是惡意檢舉,警方也做出回應了。女大生9月23日下午4時許,騎機車從大里區新仁路二段往內新橋方向行駛,因為沒打方向燈,2分鐘於不同路段被檢舉,且檢舉人特意分6天檢舉,讓警方無法辨識是同一路段2分鐘內發生的違規事件。江和樹說明,根據罰單上的檢舉時間,檢舉人的檢舉時間分別為9月25日、26日、27日、28日、29日,代表檢舉人非常專業,知道要在違規7日內向警方檢舉,並分散在不同天檢舉,以增加檢舉成功的機率,顯然不是要改正其行為,只是想報復。女大生情緒不穩定,父親不忍責罵,收到罰單後竟砸毀機車,以免再度騎車闖禍。江和樹表示,違規就是違規,他並不是替違規人說話,但一個沒有工作的大學生,面對7200元的罰款根本無力負擔,這樣的惡意檢舉讓民眾無法接受。江和樹痛批檢舉人根本是惡意檢舉。(圖/報系資料照)對此,霧峰警分局解釋,經查該車9月23日下午4時53分起至4時54分止,沿大里區新仁路二段往內新橋方向行駛,在日新路與新仁路二段口至好來五街與好來三街口之區間等6處,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經警方審視檢舉影片後依法製單舉發。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民眾依第一項規定檢舉同一輛汽車二以上違反本條例同一規定之行為,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如民眾對於舉發單仍有疑義,可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行人未按號誌鈕!駕駛開過挨罰6000 因這「2原因」駁回告訴
新北市新店區7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女駕駛行經巷口時,由於行人未按下行人按壓鈕,她便駛過該處,恰巧被路旁員警撞見,但警方未在第一時間開單,未料她返家後卻收到1張6000元罰單,讓她氣得提出行政訴訟,事後經法官審理因她確實未禮讓行人,最終遭裁定駁回。判決書指出,女駕駛7月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某巷口,但未禮讓行人竟先行通過,結果被開罰6000元紅單、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她心生不滿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指控該巷口設有穿越道路請先按鈕、再加上路面有黃色網狀線,她經過此處時已減速慢行,但行人未按下按鈕,她才推斷行人無過馬路意圖便開車駛過,此外若違規員警當場就可開罰。裁決處說明,員警對於目睹女駕駛未禮讓行人且僅距1個枕木寬一事,他考量到當時該處車流量大才未當場攔停開罰,隨後員警返回派出所時,在根據密錄器畫面進行比對,確認違規事實才舉發開單。法官表示,根據證物照片顯示,確實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行為,至於未當場開罰的部分,則因員警判斷客觀上有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形,才在事後於派出所舉發製單,此舉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程序上並無不妥,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告訴,仍可上訴。
假車牌案例激增 新北警使用AI輔助巡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後,酒駕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導致民眾鋌而走險,偽造車牌案件數攀升。根據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7月已查獲52件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案,基層警員透露,假車牌製作精良、以假亂真,難以用肉眼辨別,路檢時徒增更多時間來查證,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情節嚴重將面臨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新北市交通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自去年起,新北市的超速違規案件數雖有明顯下降,但吊扣牌照的案件大幅增加,今年1月至6月,違規總吊扣件數達到1萬44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6%,導致許多車主為避免長時間無法上路,選擇購買偽造車牌作為替代品。購物網站中甚至出現「台灣車牌訂製」的內容。今年8月初,歐姓男子在新北市泰山區貴陽街巷口違規停車,被員警發現車牌與車輛登記資料不符,進一步盤查果然查獲大量毒品,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和愷他命等,假車牌成為犯罪工具之一。偽造車牌案件增加,交通部公路局日前聯合數位發展部、法務部、經濟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展開跨機關合作查緝偽造車牌行動。公路局強調,販售和使用偽造車牌不僅違反行政法規,情節嚴重者將面臨刑法第212條、216條的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此外,公路局也在研究受害者補救措施,未來將允許民眾持報案證明至監理機關免費更換車牌,以減輕偽造車牌帶來的困擾。公路局也已多次要求網路平台自律,下架相關商品,並將35起網路販售偽造車牌的案件移送警政署偵辦。公路局正研擬新增數道防偽機制,並建立疑似使用偽造車牌的黑名單重點檢查;警政署也將偽造車牌列為專案查緝目標,並利用AI科技輔助巡查,增加執法效率。
酒測值超標「0.01毫克」遭罰 男提行政訴訟勝訴
台中市一名邱姓男子2023年5月間開車發生車禍,遭後車追撞,邱男酒測值為每公升0.16毫克,僅些微超標,遭裁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與車牌、需參加講習。邱男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測試器誤差值為0.02毫克,且邱男通過酒駕狀態測試,無酒醉行為,撤銷原處分。邱男於2023年5月15日晚間6時許開車經過大里區環河路一段,遭追撞發生車禍,警員到場實施酒測後認定邱男酒駕,予以舉發。邱男認為,其酒測值僅超標0.01毫克,可能在測試器誤差範圍內,且車禍原因是後車追撞,並非邱男駕駛不慎,提起行政訴訟。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抗辯,認為邱男沒有提出測試器存在誤差的證據,應以實際測得數據為準。然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酒測值超標未逾每公升0.02毫克,應考慮儀器誤差值,納入勸導範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也曾在2013年公告,呼氣酒測器及分析儀檢定公差值為每公升正負0.02毫克。法官認為,在酒測值加計容許公差之範圍內,員警應調查酒駕行為與交通事故成因是否相關,進而考量是否舉發。邱男酒測值在裁量範圍中,員警及裁決處卻未調查酒駕與事故之關聯性,因怠惰裁量而違法。且邱男通過酒駕狀態測試,法官認為其事發時並無酒醉,意識清醒,且事故輕微,以不舉發較適當,裁決撤銷原處分。
逆轉!駕駛未禮讓行人挨罰6000元 法官「這原因」准予撤銷
台中市北區2023年8月中有1名男子駕車因未禮讓行人遭檢舉,遭罰6000元,事後他不滿提出行政訴訟,表示因有違停車輛擋住視線且車流量大,為了避免造成追撞,他才未停讓快速通過,未料卻遭檢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認為原處分於法不合,最終裁定撤銷,可上訴。據了解,男子在判決書中主張,收到罰單後曾到警局觀看檢舉影片,隨後便告知員警,當時因左前方有車輛違停在黃網線上,導致他被擋住視線,他越過後才看見行人,根本來不及反應,並說路口車流量很大,因網狀線禁止臨停,為了避免交通阻塞及追撞,他只能快速通過。裁決處說明,依據影像顯示,男子駕車進入行人穿越道前,早已有行人穿越,但他卻無暫停禮讓,並在距行人約2組枕木紋的距離搶快通過,縱使不是故意,但仍有過失,應當接受懲處挨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表示,法官當庭檢視採證光碟後,發現當時確實有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但也有一輛違停轎車,剛好擋住行人,導致男子駕車行經時未見到,等他發現後已為時已晚,倘若他減速慢行,仍無法停止穿越行人穿越道,法官認為他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罰則加重沒在怕!無照駕駛罰2萬4 新北市逾6千人是累犯
罰不怕!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6日公布,2024年1月至3月無照駕駛違規案件共1萬1997件,其中有將近8成、9416件是5年內累犯。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累犯案件的違規駕駛人數為6376人,雖然整體件數較去年同期下降,顯示部分駕駛仍是重複違規的情況,完全無視罰則加重。交通違規無照駕駛加重處罰新制自2023年6月30日起開始實施,汽機車駕駛若為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將會加重罰則,每次違規皆處2萬4000元罰鍰,若是在酒駕吊(扣)銷駕照期間駕車,除原有罰鍰外,另再加罰1萬2000元,等於1次無照違規最高將處3萬6000元罰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新制實施加重處罰後,今年1至3月新北市共有1萬1997件無照駕駛違規,雖然較去年同期的1萬4701件,約減少18%,對於遏止違規略有成效,但是在總數當中,有9416件是5年內累犯,新北市交大統計,這些案件的違規駕駛人數為6376人,顯示部分駕駛仍是重複違規的情況,完全無視罰則加重。裁決處積案催收課課長陳宜貞指出,新北市今年1至3月各類型交通違規案件平均每月30萬件以上,雖然無照駕駛違規占比僅約1.2%,但除了超過6000人是5年內的累犯外,更有1260人是在酒駕遭吊(扣)銷駕照期間依然違規駕車。裁決處處長李忠台呼籲,民眾若因名下交通違規罰鍰尚未結清,導致無法考領駕照者,可先至各處罰機關或執行分署辦理分期付款,符合相關考領規定後,即可考領取得合格駕照,以避免因無照駕駛遭罰,並且維護所有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酒駕挨罰9萬不繳!執行署準備「插立牌貼封條」 他怕丟臉立馬繳清
臺中一名李姓男子於107年3月間,因5年內2次酒後酒精濃度超標,仍駕駛汽車於道路上,被巡邏員警依法開立新臺幣9萬元罰單,李男到案後雖承認錯誤,並向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請分期繳納罰款,但在107年3月繳納第1期金額5,000元後,剩餘罰款8萬5,000元即拖欠不繳,案件於110年8月移送臺中分署執行。期間,臺中分署多次催促繳納,李男仍置之不理,今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農曆過年前推動「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執行計畫,強化執行作為,執行人員原訂於本年1月29日上午,會同移送機關及地政事務所人員至李男因繼承而取得之祖產土地,進行定位指定界線位置,並於現場插立告示牌張貼查封告示。李男於收到此項通知後,因擔心街坊鄰居親戚議論,迅即於1月18日到場將罰單金額一次繳納完畢。為實現國家債權及督促義務人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臺中分署依法查封李男名下土地,促使李男坦然面對所犯下之錯誤,終使案件能夠圓滿達成任務,彰顯公權力之實現。臺中分署並同時呼籲,對於惡意欠繳酒駕罰鍰的義務人,將持續強力執行,以遏止酒駕歪風,酒後不開車,平安回家最好。酒駕挨罰9萬不繳,執行署準備插立牌貼封條,他怕丟臉立馬繳清。(圖/法務部執行署台中分署提供)另一方面,高雄市一名許姓男子於111年6月6日因拒絕酒測被裁罰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因逾期未繳移送高雄分署執行,高雄分署多次催繳均置之不理,今年1月3日將其位於苓雅區的透天厝查封後,才出面表達繳納意願並懇求勿拍賣房子,高雄分署考量其經濟狀況並勸誡勿再酒駕後,同意其分期繳納,暫緩房子的拍賣程序。去年12月8日,高雄分署與高雄區監理所、高雄市區監理所、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及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共同簽訂合作意向書,針對牌照已被註銷仍違規上路的車輛及欠繳交通違規罰鍰的大戶,透過科技執法的方式進行跨機關合作,以落實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及行的正義。高雄分署本月16日已透過「高雄地區欠繳大戶車輛查扣聯合通報系統」,成功鎖定一位廖姓車主的車輛,成功地拔除已被註銷之車牌,並查封車輛,這名車主累計多達244筆交通罰鍰及多筆稅費,總滯欠金額逾11萬元,高雄分署已通知車主出面處理,若其不出面繳款,將會定期拍賣車輛。房子被貼上封條,酒駕男始願繳罰鍰。(圖/法務部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
講不聽!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公告酒駕累犯名單 強制執行金竟高達2千萬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9)日第34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44人,其中酒駕累犯2次共30人,累犯3次則有14人,裁決處統計今年7月至9月新北市酒(毒)駕共計1548件,較去年同期的1658件略為減少。本次公告名單中,洪新欽、林元兆、吳俊緯皆為10年內酒駕累犯第3次,且3人汽、機車駕照皆均因酒駕被吊(註)銷在案。裁決處表示,酒駕新法於2022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另新北市目前已累計公告達684人,其中553件已結案,38件到案辦理分期,其餘134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執行金額高達2016萬5700元。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就須吊扣該違規車輛牌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沒入該車輛,另年滿18歲同車者最高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裁決處再次提醒酒後找代駕,平安送到家,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開車,造成終生遺憾。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3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分別連結如下:新北市:https://www.tad.ntpc.gov.tw/Drunk_Drivers.aspx臺北市:https://www.dot.gov.taipei/News.aspx?n=8E3A7133A22A0C79&sms=97D77E8D19D60170桃園市:https://traffic-tad.tycg.gov.tw/home.jsp?id=118◎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交通記點新制上路 台中吊扣牌照暴增25倍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6月30日上路,車主若非駕駛人而被逕行舉發,需辦理「違規歸責」。台中市議員張玉嬿8日指出,新制上路3個多月,中市的歸責件數高達4萬件,比去年同期多3倍;被記車輛違規吊扣牌照也比去年同期暴增25倍,要求市府簡化流程、加強宣導。台中市交通裁決處表示,會加強宣導。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議員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指出,車主非駕駛人遭逕行舉發時,為求自保應辦理「違規歸責」,中市3個多月來高達4萬件,比去年同期多出3倍,不少民眾反映,網路申請要上傳車主身分證、被歸責駕駛人駕照、紅單、採證相片正本彩色掃描檔,流程繁瑣,對長者十分不便,不少民眾乾脆抽空臨櫃辦理。張玉嬿指出,新制規定如果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及未辦理歸責,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年若違規3次,將吊扣牌照2個月。由於宣導不足、民眾不清楚,新制實施3個多月就有362件被吊牌,比去年14件暴增了25倍,甚至比違規記點吊扣駕照的155件還多。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要求市府簡化申請歸責流程,建議結合台中通APP,透過內建個人身分識別讓民眾可以直接申辦,或透過未來的MaaS做好配套,也要加強吊扣牌照新制的宣導。交通裁決處長黃士哲說,歸責流程是中央規定,但議員建議的結合台中通APP應可行,會再跟相關局處討論。違規記點舊制是當場攔查才記點,逕行舉發不記,新制改為逕行舉發也會被記點,6月30日到10月16日共有32萬1130件被記點,記滿12點吊照共有155件,逕行舉發比例占4成;至於車輛違規部分,被記3次就會吊照2個月,6月30日到10月16日共有362件吊扣牌照。黃士哲表示,新制上路初期被記點、車輛違規件數較多,未來會持續加強宣導,盼民眾遵守相關規定,讓件數逐漸減少。
台南公布高風險駕駛 這2人違規撞死人 「馬賽克」照曝光
台南市繼去年率先公布酒駕累犯去識別化資訊後,30日又比照酒駕累犯公布方式,公布第一批高風險駕駛名單,分別是25歲傅姓男子及60歲陳姓男子,2人都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被公布臉部「馬賽克」照片,市府希望此舉能夠發揮警惕效用。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許以霖認為,2022年3月31日起各縣市分別公告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以來,從酒駕死傷數據逐年遞減,可以看出對酒駕者具有嚇阻效果。此次台南市政府公布高風險駕駛的姓名與照片的做法,是警示也是提醒國人,必須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不僅值得觀察,也期許能與公告酒駕累犯具有相同成效。今年5月8日發生3歲女童與媽媽過馬路時,不幸被杜姓孕婦駕駛小客車撞上當場身亡的事故,引發外界巨大關注。當時,市長黃偉哲探視女童家人,即承諾將比照酒駕累犯公布高風險駕駛資訊。歷經3個多月研議,8月11日市府公告施行《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市府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公告施行後有2名汽車駕駛因涉及交通違規肇事致人死亡,經裁決處分完成,交通局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後,30日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公布第一批名單,後續將定期每月彙整公布1次。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指出,第1件違規案件發生在8月25日將軍區區道南312線,傅男駕車闖紅燈肇事致人死亡;第2件違規案件發生於8月30日七股區樹林里99-1號前,陳男駕車行經該處時,車道數雖相同,但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違規肇事致人死亡。2人除繳納罰鍰,也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交通局強調,所謂高風險駕駛事件係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的駕駛行為,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
就是不繳交通罰單!中市3年126萬件爆量 罰鍰總額34億元
為保障民眾行的安全,政府近來積極執行交通違規裁罰,但根據台中市交通局裁決處的統計,全市近3年未繳的罰單多達126萬多件,且今年截至6月未繳移送案件已逾28萬件,市議員張芬郁特別關心催繳情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調,將針對累計未繳件數達30件或金額10萬元以上的違規大戶優先執行。拿出交通局裁決處的統計數據,張芬郁說,台中市從2020年到今年3月,各式車輛違規遭開單告發件數累計有742萬多件、總金額約114億多元,但這段時間內遭告發的違規罰單有多達126萬多件至今未繳納、金額達34億8219萬元;催收罰鍰涉及執法公平性,呼籲違規民眾勿視若無睹。交通裁決處指出,民眾未繳納的罰單經催繳程序後,約半年至1年將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去年移送案達47萬多件、其中有43萬件為台中市內違規案件,共追回1億多元罰鍰。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坦言,近3年台中市因罰單未繳遭移送的案件確實逐年增加,以3年前來說,1年未繳罰單移送案件約30幾萬件,2021年開始提高至40多萬件,今年截至上半年移送案件已達28萬件;在裁罰金額部分,最高單筆有70多萬元的酒駕裁罰,另也有停車費未繳的300元罰單。台中分署強調,針對違規罰單未繳納者,分署將針對其名下財產、收入追討,追討時效最多可到10年,因移送案件量增加且裁罰類型態樣多,目前針對累計金額大的案件優先執行,另也依循程序對其他案件進行扣款及催繳。
嚴抓未停讓行人駕駛! 拒繳罰單159人遭扣押存款55人遭扣押薪資
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嚴格取締未停讓行人的駕駛,不過卻有許多違規民眾被開罰單後拒繳罰款。而日前就有一名陳姓男子,因為拒繳2600元罰款,遭到警告將扣押薪資,立即現身將罰款繳清。為掃除「行人地獄」汙名,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因此各縣市嚴格執行取締未停讓行人的駕駛,不過卻有許多民眾被開罰單後拒繳罰款。而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目前受理的相關案件共298件,其中有159人遭到扣押存款,還有55人因查無存款被扣押薪資。新北分署表示,蘆洲區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店區北新路時,已經看見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卻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遭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600元。不過事後他卻遲遲未繳納罰款,新北分署收案後給出最後通牒,通知陳男要是再不將罰款繳清,就要扣押他的薪資,陳男得知後立即在7日前往繳納。而板橋區也有一名許姓女子開車在北市襄陽路轉彎時,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遭裁罰1500元,而她同樣逾期未繳納罰款,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而新北分署通知許女繳納,但她卻還是不理,後續新北分署查到她有存款可供執行,在6日直接扣押其1500元。對此,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要是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呼籲安全開門!違規開關車門釀禍 連2年逾300件
新北市1名駕駛日前因下車開啟車門時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1輛機車閃避不及撞車倒地,遭後方聯結車輾斃,類似違規事件層出不窮,根據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統計,從2021年起,類似違規案件連2年都逾300件以上,今年1月至5月底為止,就已經有146件,呼籲駕駛與乘客依照5個步驟安全開關車門,避免意外發生。裁決處指出,該死亡車禍肇事駕駛因不服「肇事致人死亡」違規,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但經法院檢視相關跡證後,認定原處分無違誤,判決汽車駕駛敗訴。據裁決處統計,新北市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違規案件,在2021年計有312件、2022年有336件,今年1至5月底為止,就已經有146件。裁決處呼籲駕駛與乘客依照5個步驟安全開關車門,包括看照後鏡、轉身向後看、確認安全無人車、反手開車門至適當縫隙及確認安全後盡速下車並關車門;另外,騎乘自行車或機車也要小心,應與路邊車輛保持約1公尺以上間隔,就可避免事故發生。
規定範圍外取締超速不罰?民提告拚翻案 大法庭裁定「仍可開罰」
許姓民眾3年前開車超速遭罰1800元,許跑回員警測速現場查看,認為員警沒有在測速取締標誌的法定範圍內執行測速,提告請求撤銷裁罰,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24日作成統一見解的裁定,認定警方沒有在測速警告範圍內取締超速,仍然可對許的超速行為予以裁罰。2020年6月23日下午3點多,許姓民眾開車行經行車速限每小時60公里的新竹市香山區台1線南下88.2公里、距測速取締標誌203公尺處,遭員警以未位於距測速取締標誌100至300公尺範圍內的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測得其行車速度每小時98公里。警方認定許開車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開單舉發,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將許裁處罰鍰1800元,記違規點數1點,許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後,遭台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駁回,案經上訴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有統一見解的必要,裁定移送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本案的爭議主要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反速限取締執法一般道路應於100至300公尺前;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至1000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但員警若違反這些規定,可以對違規者開罰嗎?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開庭辯論後,認定測速執法距離規定是提醒駕駛人注意速限,維護交通安全,非以處罰為目的,這是規範舉發合法的程序要件,與汽車駕駛人違反速限規定行為的實體上,是否具有可罰性的判斷無關。大法庭裁定,執法機關對於一般道路汽車駕駛人,已在違規行為發生地點前的一般道路100至300公尺,或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於300至1000公尺,明顯設置警告標誌(測速取締標誌),汽車駕駛人通過警告標誌(測速取締標誌)後,不因執法人員使用的非固定式科學儀器未位於該距離範圍內,就認為舉發不合法,就不能予以裁罰。
酒駕男積欠罰單擺爛竟成「老母生前罣礙」 弟媳遵從遺願花21萬處理爛攤子
新北市一名60歲的廖姓男子於2022年酒駕騎車,結果被警察當場攔獲,之後更被開罰2.25萬元,而廖男擺爛不願處理,結果又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結果這事情竟成老母親臨終前的罣礙,擔憂房產因此被拍賣。後來廖男的弟媳現身,自掏腰包支付了廖男名下所有積欠的罰單,金額更是高達21萬多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7月,當時60歲的廖男酒後在新北板橋騎車,結果遭到警方攔查。警方發現廖男酒測值超標,後經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萬2500元。但廖男擺爛不肯處理,該和後來就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要求廖男於23日前繳清。沒想到時限之前,廖男沒有現身,反而是廖男的弟媳日前自行前往新北分署。弟媳表示,廖男是自己的大伯,目前擔任保全人員,過去就曾因為酒駕被關過2次,也因為酗酒問題打跑外籍配偶。但即便如此,廖男依舊無動於衷,只是現在廖男因為擔憂酒駕受罰,所以都待在家中喝酒。但廖男的罰單問題,卻成為廖男母親的罣礙,弟媳表示,婆婆臨終前希望他能幫廖男繳清全部罰款與欠費,以免自家的房產受到牽連而被查封。所以弟媳在處理完婆婆的後事後,就前來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申請代繳。只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在實際調閱資料過後,新北分署發現,廖男除了去年積欠的2.25萬元酒駕罰金外,另外在10年前還有一筆4萬多元的酒駕罰單、10多萬元的健保費用,另外還有無照駕駛、闖紅燈等交通罰單8萬多元,共計新台幣21萬元。在確認金額之後,弟媳仍然是淡定的提領現金,將廖男所積欠的罰單全部清空。弟媳也希望能藉此機會,讓廖男理解婆婆的苦心,不要在沉迷於酒精之中。
「台灣最美風景」竟吞罰單!禮讓救護車遭科技執法惹民怨 警:協助撤單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板南路口16日下午有救護車經過,當時路口的17輛機車未禮讓救護車而超越停止線,卻被科技執法拍下並開單,騎士則憤怒不已,在網路上開炮17張單收益2萬元「豐盈國庫」,中和警分局則坦承疏失,承諾會主動協助撤銷罰單。根據當時的監視器畫面,中正板南路口有多輛汽機車在停等紅燈,突然聽到後方有救護車鳴笛聲,機車們為避免擋道而主動閃避,禮讓美德本該是台灣街頭「最美風景」,卻害騎士們都背上罰單。「科技執法大收穫,一張照片17台越線,收益將近2萬元。」受罰騎士在臉書社團「我是中和人」貼文,質問警方「難道一個紅燈大家都等不了,警察大人如果耐心往下看2分鐘,就會看到救護車」,更表示申訴需要舉證,自己只是騎一台舊機車,「還得裝自救配備?」中和警方則表示,調閱科技執法監視器及路口監視器,確認該時段有救護車經過,民眾騎乘機車禮讓救護車事實,警方將主動發文交通事件裁決處撤銷該紅單。警方也強調,中正路板南路口實施科技執法,因該處鄰近醫院,常有救護車通過,近期接獲民眾反映係因禮讓救護車致違規,惟科技偵測影像畫面經常無法將後方救護車蒐證納入,將建議延長違規蒐證影像或收錄聲音,以利後端舉發人員審認,避免舉發引起民怨。警方表示,若民眾有類似因禮讓救護車而遭科技執法開罰,請立即與中和警分局聯繫,分局將立即調查,若查證屬實,將主動撤銷罰單。
17車「集體闖紅燈」被開罰 中和警:確認後撤罰單
民眾日前行經新北中和一處路口,見有17車被科技執法拍到闖紅燈,但這些車輛全是為了禮讓救護車,po文者酸難怪政府稅收超收4500億,許多網友也砲轟禮讓救護車,還要自己申訴真的有點不合理,轄區分局表示當時確實有救護車,將主動發文交通裁決處撤銷紅單。
新北驚見17台車「集體闖紅燈」被開罰…真相超暖心 在地人抗議:不合理
闖紅燈是違規行為,但如果有不得已的苦衷,應該可以被諒解。有民眾日前行經新北市中和一處路口,結果有17台車被科技執法拍到闖紅燈,但背後原因超暖心,氣得他狠酸:「難怪政府稅收超收4500億」,掀起一番議論。原PO在臉書「我是中和人」指出,位於新北中和中正路板南路口,科技執法大收穫,一張照片拍下17台車集體闖紅燈,收益將近2萬,「政府感謝您,坐在電腦前面動動滑鼠就輕鬆達標」,一般人便會好奇,為何台灣人真不守法,一個紅燈都等不下去?不過,如果耐心看下去,2分鐘後就會出現救護車,原來這些車輛全是為了禮讓救護車,才會闖紅燈。然而要申訴也不容易,不但要記得救護車的車牌,最好有行車紀錄加上正確時間,讓他十分傻眼:「小民只是騎一台破舊機車耶!還得裝自救配備喔!?」接著嗆政府稅收超收4500億,「感謝這些基層公務人員,感謝申訴制度的嚴謹與繁複,台灣發大財,小老百姓隨時都有機會捐款愛台灣」。民眾發文。(圖/翻攝自我是中和人臉書)消息一出,引發熱烈討論,許多網友都砲轟,「禮讓救護車還要自己申訴,真的有點不合理」、「因讓行救護車而越線被開罰,這個虧吃的很悶,還要靠自己取證核實原因,超級X」、「這路口真的希望有議員能出來幫忙和警局溝通,雙和醫院就在附近,常都要讓救護車而違規,收到罰單還要自行去申訴,造成不便」。對此,新北市議員金瑞龍也表示,會向警察局反映,對於禮讓救護車的民眾,應該要協助民眾銷單,民眾申訴時也要從寬認定。新北市議員金瑞龍回應。(圖/翻攝自我是中和人臉書)針對爭議,轄區新北市中和警分局立刻調閱科技執法監視器及路口監視器,確認該時段有救護車經過,民眾騎乘機車禮讓救護車事實,將發文交通事件裁決處撤銷該罰單。警方表示,中正路、板南路口實施科技執法,因該處鄰近醫院,常有救護車通過,近期接獲民眾反映係因禮讓救護車致違規,惟科技偵測影像畫面經常無法將後方救護車蒐證納入,將建議延長違規蒐證影像或收錄聲音,以利後端舉發人員審認,避免舉發引起民怨。此外,若民眾有類似因禮讓救護車而遭科技執法開罰,請立即與分局聯繫,分局將立即調查,若查證屬實,將主動撤銷罰單。
執行官親自上門追18萬罰鍰 酒駕累犯吼:沒錢繳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配合署辦「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昨(20)日上午由行政執行官帶隊,直接前往義務人住處現場執行,其中1人在5年內酒駕3次以上,面對執行官找上門,一度還態度囂張怒吼「沒錢繳啦!」但經執行官曉以大義後,才允諾會在30日前往新北分署辦理協商處理方案。針對酒、毒駕罰鍰滯欠的情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專案,新北分署配合該專案,昨天兵分4路前往各義務人住處現場執行。其中住在蘆洲的44歲陳姓男子,5年內無照酒駕3次以上,遭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罰鍰,該案於去年9月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2度針對陳男銀行存款扣押無著,今年3月間曾至陳男住處現場執行,但並未遇到陳男,因此留下通知書,要求他在4月7日親赴新北分署繳清未果,9月份通知對方據實報告應供強制執行的財產狀況,不過陳男依然故我,對於通知置之不理,新北分署遂於昨日,由行政執行官帶隊,親自前往陳男住處現場執行。行政執行官及書記官到場時,陳母得知來意後,竟還怒嗆,人都已經被關過了,為何還要被罰錢,這是什麼土匪政府。隨後行政執行官出示裁決書,告知陳母,其子已酒駕3次以上,陳母才叫陳男出來面對,不過陳男出面後,一度對行政執行官怒吼沒錢繳啦!面對義務人的態度,行政執行官以委婉口氣向其曉以大義,勸喻對方勇於面對,並且可以辦理分期繳納,陳男態度才逐漸軟化,並告知行政執行官,因為自己目前無業,無力繳款,但允諾將在12月30日親自前往新北分署辦理協商處理方案。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影響家人,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之決心。
新北勢酒駕新規定上路 將公布累犯姓名與違法事宜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9日在裁決處官網上首次公告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是名在新店安康路違規的邱姓男子,希望警惕酒駕累犯,遏止酒駕行為再次發生。裁決處指出,酒駕新法已於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裁決處表示,今天首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1名,在2019年9月26日第1次酒駕,又於今年3月31日第2次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裁決處已於官網設立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公告內容依中央規定,裁決確定後即公布汽機車駕駛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相關資訊。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酒駕新法除明定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和違規事實之外,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1萬5000元罰鍰。李忠台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嚴重還會發生交通意外而遺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