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所
」 酒駕 罰單 台北市 累犯 毒駕北市再公開27名酒駕、毒駕累犯正面照 他5次被逮、這3人挨罰36萬
酒駕肇事案件常常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傷,也是害人又害己的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6)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總計27人上榜,包括酒駕累犯5次1名、酒駕累犯4次1名,以及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其中有3人被處罰鍰36萬元(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裁決所指出,本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有酒駕累犯2次15名,酒駕累犯3次4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合計27人,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331人次(1255名)。其中,名單裡罰鍰最高者為鄭凱木、賴大鵬及孫國哲3人,均因第2次酒駕拒測挨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而鄭凱木、賴大鵬因罰鍰未繳納已分別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及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裁決所透露,本次公告名單中有15件已結案,餘12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208萬元;酒駕累犯移送金額累計達4177萬8246元。裁決所也提醒,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民眾請勿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此外,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北市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雄男子喝完酒在車上「開冷氣睡覺」 遭警認定酒駕罰6萬單還被扣牌
高雄市苓雅區一名男子酒後在車內啟動引擎吹冷氣休息,被巡邏員警認定為酒駕開罰,雖然檢方事後查明男子並未開車而不起訴,但仍需繳納6萬元罰款。當事人家屬不滿申訴無效,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據《記者爆料網》報導,高雄朱姓男子今年6月晚間,開車到苓雅區夜店與友人狂歡,跑攤結束後回到車內吹冷氣休息。約1小時後,路過巡邏員警發現他的車輛違停在人行道上,上前查看又發現男子全身散發酒味,因此要求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超過0.54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儘管朱男當時堅稱自己當時只是在車內吹冷氣,並未駕駛車輛,但警方依照交通部相關規定,認為啟動引擎且處於能立即行駛的狀態,已構成「駕駛行為」,因此依酒駕移送,並開罰6萬元。男子駕駛的油電車也遭吊扣牌照2年。朱男親友指出,當時朱男向他們表示「沒有酒駕」,原以為是在說謊,但後來實際找尋車子的定位記錄及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車子確實從頭到尾都在原地沒動。檢方經過調查後,也認為男子未構成酒駕,因此刑法公共危險罪的部分做出不起訴處分 。然而,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儘管刑事案件不起訴,行政機關仍可依法進行裁處。因此,朱男仍需繳納6萬元的罰款,且車輛牌照被扣2年。朱男親屬對此表達強烈不滿,認為檢方已認定無酒駕行為,卻仍需繳罰款及承受其他行政處分,顯然不合理。朱男親屬此前向交通局裁決所提出申訴,卻被駁回,因此決定提起行政訴訟。苓雅分局指出,交通主管機關交通部於107年函釋定義駕駛行為係「已啟動引擎且處於得立即行駛車輛離去之狀態,已對交通安全形成一定之干預,應可認其屬駕駛行為」,本分局依照上述規定執行取締酒駕,惟仍尊重檢方處分。苓雅分局並表示,酒駕行為嚴重侵害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權益,分局仍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進行高強度執法,秉持酒駕零容忍之態度,維護民眾交通安全。本分局今後將參酌法院判決及上述相關規定,就個案具體事實從嚴認定,精進同仁執法品質。◎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台北駕駛因未禮讓家人被罰3600 法院判決撤銷家人默示放棄路權
台北市的駕駛恩恩(化名)2023年6月,在行經文林路與中正路口時,因未禮讓準備上車的家人,被警察當場舉發,處以3600元罰款,經過行政訴訟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恩恩免罰,法院認為,恩恩的家人已經默示放棄其優先路權,且當時的行駛距離並未對安全構成威脅。根據判決書,恩恩在2023年6月駕車行經台北市文林路與中正路口時,按照交通規則應該在行人穿越道上禮讓所有行人,然而,警察發現恩恩在行經路口時,沒有完全禮讓他準備上車的家人,因此對其進行舉發,並處以3600元罰款,儘管恩恩提出申訴,但相關機關仍維持罰款決定。恩恩不滿處罰,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在當時的情況下,已經禮讓路口的所有行人,唯一未禮讓的是其家人,為了保持交通順暢,在家人的示意下,以安全方式先行通過路口,恩恩認為這樣的行為不應受到處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認為,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擁有絕對的路權,不論其身份如何,車輛應該在3公尺以內禮讓行人,因此對恩恩的處罰是依據法律進行的,並無不妥之處。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檢視警察的密錄器影像,影像顯示,恩恩在經過路口時,已經等待了多位行人通過,家人在路口停下後,恩恩的車輛才通過,當時人車距離約為2.4公尺至2.8公尺,等到車輛完全通過路口後,家人才繼續前行。法官認為,恩恩已經按照法律禮讓多數行人,且由於家人對其優先路權的默示放棄,當時的距離並未對家人安全構成威脅,最終,法官裁定撤銷原處分,恩恩免於罰款,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市駕駛人嚴重超速 上半年統計近4千件
去年6月30日起汽機車超速定義從嚴、罰鍰加重,車主也須吊扣牌照6個月,不過,根據台北市裁決所統計,北市今年1至6月遭處罰的駕駛人較去年同期增加近5倍、3300件,被吊扣牌照車主較去年同期提高約2.5倍,發現有許多民眾不清楚法規改變。台北市議員批評,中央宣導不足,無法有效遏阻嚴重超速,只是為罰而罰,另也應透過教育手段、改善路型等配套,降低民眾違規超速。汽機車嚴重超速定義從原本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降至40公里,駕駛人罰鍰也由6000元至2萬4000元,提升到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此外,車主也會遭吊扣牌照6個月。裁決所違規裁罰課長吳素禎昨表示,去年舉發件數,超速40公里以上占86.1%為最大宗,北市今年1至6月,嚴重超速案件舉發397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491.1%、3300件,超速吊扣牌照案件2087件,增加242.7%、1478件,等於每年大約有3000輛車無法上路行駛,進一步了解發現許多民眾不知道修法。吳素禎指出,當汽機車超速40公里以上時,舉發機關通常會掣發2張罰單,除了對駕駛人開罰,還會向車主吊扣牌照6個月。部分民眾誤以為是重複罰款而不予理會,若60天內未將牌照繳回監理單位,會再開處分通知單提醒車主於1個月內繳送,若沒有繳回則會直接註銷牌照,後續將衍生牌照稅加重問題。此外,車輛超過最高速限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1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吳素禎說,曾開罰民眾連續5張罰單,罰鍰、吊扣牌照都會累計,不僅造成民眾不便,車輛長期沒有使用也可能故障。國民黨議員李明賢指出,的確接獲許多民眾陳情不清楚規則改變,他雖然支持加重罰則,但徒有法律,民眾不知道而沒有遵守,仍無法提升整體交通安全,中央除要檢討宣傳成效外,在常有車輛超速的路段也要做告示。民眾黨議員陳宥丞批評,規範從嚴立意良善,但無法有效遏阻嚴重超速,只是本末倒置、為罰而罰。政府沒有宣導、沒有配套,連他都不知道相關資訊,懲罰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應一併對常發生違規的路段改善路型,並以教育手段提升用路人安全意識。
北市裁決所公布酒駕累犯名單!30人姓名照片全曝光 有人拒測3次挨罰54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酒駕累犯2次24名、酒駕累犯3次3名、毒駕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30名;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175人次(1117名)。根據裁決所公告,酒駕累犯2次一共有24名,包括林凱慶(萬板大橋,酒測值0.34)、陳嘉賓(港東街,酒測值0.27)、鄭景宇(汀洲路四段,酒測值0.60)、甯邵偉(通北街,酒測值0.31)、王啓發(福林路,酒測值0.38)、王沛媛(重慶南路三段,酒測值0.78)、鍾秉燊(辛亥路六段,酒測值0.31)、蔡英信(寧波西街,酒測值0.18)、湯曜安(內湖路一段,酒測值0.36)、柯水金(木柵路四段,酒測值0.25)、邱詠輝(延平北路六段,酒測值0.94)、黃雅琳(長春路,酒測值0.29)、陳學霖(福和橋,酒測值0.30)、劉柏緯(民權西路,酒測值0.92)、吳浩瑋(南京西路,酒測值0.23)、徐家富(市民大道二段,酒測值0.46)、苗元康(民權西路,酒測值0.25)、陳春芳(重慶北路三段,酒測值0.30)、林榮山(南京東路六段,酒測值0.18)、黃柏畯(興隆路一段,酒測值0.59)、鄭揚勲(大安路一段,酒測值0.32)、楊俊傑(重慶北路四段,酒測值0.30)、王昱翰(建國北路二段,酒測值0.67)、黃榮華(中山北路四段,酒測值0.32)。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至於酒駕累犯3次則有3名,為李義雄(中山北路一段,酒測值1.05)、莊宏益(新生北路一段,酒測值0.51)、張堯博(忠孝東路四段,酒測值0.69)。另有毒駕累犯2次1名的林世南(安泰街),酒駕拒測累犯2次的鄭義洲(廷平北路二段),以及酒駕拒測累犯3次的林冠宇(松仁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裁決所指出,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冠宇,因第3次酒駕拒測處罰鍰54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罰鍰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其汽、機車駕照業已註銷在案,而本次公告名單中27件已結案,餘3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75萬元。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112年7月至113年6月累計扣牌2795件,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車停停車格壓線被拖吊 民眾投訴警察拒絕撤單
新北市1名民眾將車輛停在停車格內,但因車輛超出停車格,警方認定違規拖吊,民眾不滿投訴,警方堅持民眾行為已違規並拒絕撤單。新北市議員黃心華為此批評警方拖吊車輛規定過嚴。對此,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回應若民眾有疑慮,可依法申訴撤單。該名民眾去年12月底將車輛停在路邊停車格,但為了閃避後方臨時違規停車的機車將車輛停出停車格,被警方認定違規後拖吊並開罰,民眾不滿向警方申訴,認為只是「壓到一點線」,但警方拒絕撤單。黃心華認為,警察在取締車輛時拍照取景有問題,無法明確呈現違規狀況,另外就算民眾車輛壓到停車格線,民眾車輛本就停在停車格上,沒有影響車流通行「應該先勸導或開單,理當沒必要拖吊」,黃心華認為,警方引用法條模糊且不夠精準,應該要改善相關作為。廖訓誠回應,若民眾對於警方開單有疑慮,可以依法申訴撤單。新北市交通大隊補充,該案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罰,車輛雖停放路邊停車格,但已超越車輛停放線而進入禁止臨時停車線(即俗稱的紅線)上範圍,員警取締違規停車是按照內政部警政署取締違規停車作業程序。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教授張勝雄則認為,警方應該依法執法,是否有特殊原因須交由司法判斷。他表示,警察不曉得當時狀況,只是依法開單沒有問題,「若警察自己去判斷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是不對的,民眾應該是到裁決所申訴,裁決所會根據民眾理由去判斷,警察做司法工作是不對的」,警方不會曉得當時的情況,因此只能依法執法。
車牌遭冒用「苦吞13張罰單」 向警察投訴反遭嗆「要吵架晚上再打來」
有一名蔡姓民眾向台中市平地原住民市議員吳建德投訴,表示自己的車牌遭人冒用,行駛過程中甚至還拒檢逃逸,結果遭到台中西屯派出所員警依密錄器影像舉發13項違規,讓蔡姓民眾苦吞13張罰單。而當蔡姓民眾向員警反應時,即便證明車牌遭人冒用,員警態度依舊十分消極,甚至還對蔡姓民眾表示「如果是想要找開單員警吵架,那就晚上再來吧!因為開單員警晚上才上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3月27日,蔡姓民眾於該日收到郵差寄來13張罰單,如此情況讓蔡姓民眾大吃一驚,但仔細核對罰單上的照片,發現車牌號碼雖然相同,車型車色也十分接近自己的車,但由於違規時間是在3月17日晚間8點52分至56分這段時間於台中西屯區發生,自己當時根本沒有開車前往該處。後續蔡姓民眾仔細觀察罰單,發現在這短短的5分鐘內,對方就被警方開出紅燈右轉、轉彎未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不依規定使用來車道、併排臨時停車、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等罰單,13張罰單總金額整整4.7萬元之多。蔡姓民眾後於3月28日致電西屯派出所,打算詢問當時開單的李姓員警,但結果卻反遭值班員警回嗆「如果是想要找開單員警吵架,那就晚上再來吧!因為開單員警晚上才上班!」而即便蔡姓民眾連續2日都留下自己的電話,請求李姓員警回電,但李姓員警置若罔聞。一直到3月30日,蔡姓民眾的女兒開車送資料到西屯派出所,與員警進行比對後,確認蔡姓民眾的車牌遭人冒用,而警方也是請蔡姓民眾前往裁決所提出申訴。但由於13張罰單,讓蔡姓民眾被違規記點28點,蔡姓民眾為了保住駕照與車籍,曾於4月12日到監理所更換車牌,甚至還分期繳交2500元的罰金才成功辦理。目前,蔡姓民眾已經對此提出行政訴訟,同時將此事向台中市平地原住民市議員吳建德投訴。吳建德痛批「人民保母沒有維護社會治安,還質問被害人是要來吵架?」,同時也認為在確認車牌遭到冒用後,員警沒有積極追查涉嫌變造車牌的嫌犯,這點也讓他難以接受。為此,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副分局長何孟宗表示,整起事件中,員警的回應對於民眾沒有同理心一事,會以此加強教育。而冒用車牌的違規行為,由於行跨數個分局的轄區,目前清水偵查隊已於9日查獲嫌犯,同時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何孟宗也承諾,如未來員警在處理交通違規上發現其他違規事項的話,將會另案積極偵辦。
台北毒駕男被抓不怕罰 行政執行署擬拍賣他家
臺北市萬華區61歲張姓男子,2017年7月22日下午7時10分許,駕駛汽車行經臺北市莒光路一帶被攔檢,警方發現他有吸食毒品反應,移送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9萬元罰鍰,同時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張男孩還被查出欠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交通罰單、環保局罰單等,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合計罰單欠款已逾20萬元。台北分署為遏止毒駕和酒駕事故發生,收案後數次通知張男,並執行張男銀行存款債權,並無所獲,遂於2014年1月間,查封張男位於臺北市萬華區的房地產,但他仍置之不理,臺北分署考量他的法遵意識淡薄,不排除對其名下不動產進行拍賣程序。臺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駕或毒駕,以免害人害己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不可置之不理,或消極對待相關執行措施,切勿輕忽臺北分署強力執行的決心。立法院研究指出,毒品對於人體之危害遠遠高於飲酒,近年來臺灣毒品氾濫,根據法務部統計臺灣毒品緝獲總數量,100年2340.1公斤,101年2622.4公斤(上升12.1%),102年3656.5公斤(上升39.4%),103年4339.5公斤(上升18.7%),104年4840.2公斤(上升11.5﹪),105年1至10月5935.8公斤(較上年同期增量1,442.6公斤),有逐年增加趨勢。立法院研究認為,防制毒品泛濫,可效法瑞士、荷蘭和葡萄牙等國家作法,對未吸毒者宣導,使其終身不吸毒,對已吸毒者處以罰款或緩起訴,強制接受就業輔導及減癮治療。
弟弟浪跡天涯酒駕裝沒事 姑姑心疼禍延姪女代繳罰款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日前處理一件無照酒駕的拒繳罰款案時,赫然發現一件姊姊替弟弟繳清罰款,以免殃及姪女的感人故事。台北分署指出,45歲陳姓男子多年前把女兒交給母親撫養,自己一人浪跡台北,家人都找不到他,連壽險契約的保費也是陳男的姊姊代為繳納,不料日前陳男家人接獲通知,陳男的壽險契約被台北分署強制解除,姊姊查詢後才知道弟弟無照酒駕又欠罰款所致。台北分署表示,戶籍設在台中市的45歲陳姓男子,2016年8月31日駕駛普通重機行經台北市辛亥路7段時,木柵派出所警員攔查酒測,發現已經超標,且查出陳男2015年8月間,曾在羅斯福路5段酒駕。木柵派出所舉發後,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陳男9萬元罰鍰,但陳男遲未繳納罰鍰,遭移送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收案後,立即扣押陳男存款,發現他的銀行帳戶早已被設為警示帳戶。執行人員繼續調查,查出陳男有投保壽險,遂核發扣押命令執行他的壽險解約金。台北分署依規定發函陳男的保險契約利害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時,卻見陳男姊姊出面替弟弟繳清罰單。陳男的姊姊跟執行官說,一直連絡不到弟弟,又擔心他的壽險契約被強制解除後,未來姪女的權益將蒙受損失,因此代為繳清罰單。台北分署發現陳男的罰單被繳清後,才知道這件姊姊替弟弟繳罰單的故事。台北分署指出,酒駕行為嚴重危害社會交通秩序,尤其現在正處於尾牙期間,民眾更要特別注意,為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保障用路人生命安全,貫徹公權力以遏止酒駕歪風,酒駕案件經移送行政執行後,將專案列管及強力執行。
交通罰鍰歲入編列創新高 中市府挨轟事故未降低
台中市政府明年交通事件裁決所的罰金罰鍰歲入編列23.26億元,創下新高,台中市議會15日進行二讀會,市議員陳俞融指出,台中沒有因為交通罰鍰罰得多,事故就減少,要求交通罰鍰收入應專款專用在交通改善上。台中市交通局表示,依規定每年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台中市議會15日審查明年交通地政預算,陳俞融表示,今年台中1至9月交通事故較去年同期增加2萬1772件,交通事故件數、交通事件30日內死亡人數、行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都較去年多,但交通罰鍰卻創新高,代表懲罰性罰鍰不是解方。市議員李天生則指出,台中市今年度的交通罰鍰歲入編列20.2億元,但1至10月的交通罰鍰就已達到27億餘元,明年則編列預算高達23.26億元,創下歷史新高,根本是把人民當做提款機,要求刪減10億元,避免市民荷包失血。陳俞融指出,去年市府111年決算交通罰鍰實收約34.6億元,超收約18.8億元,但111年新增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經費為2310萬元,卻是全額為市府經費,罰鍰沒有用來改善交通安全,淪為市府獲取財源的手段。陳俞融說,交通局今年真正用於交通安全改善的項目預算,如易肇事地點改善工程、綠斑馬學童安全建置計畫各1000萬元,這些經費也僅占交通局交通改善經費1成左右,要求市府認真從預算面重視行人安全,還給市民安全無虞的交通環境。交通局說明,依「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4條規定,應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台中市相關機關包含交通局、警察局、教育局等單位各年度皆依業務需求提出相關計畫,年度運用在交通執法及交通安全改善的金額均符合或高於法規規定。
杜絕「記點黃牛」 公路局祭「稽核程式」抓異常歸責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今年6月底上路,1年累積12點需吊扣駕照2個月,不料近日卻傳出「記點黃牛」。對此,交通部公路局提醒,車主如提供不實資料,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私文書犯罪之虞,將會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公路局表示,車主可至監理機關,或透過傳真、電子郵件、郵寄方式或至監理服務網,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駕駛人駕照,填妥申請書,辦理車輛主要駕駛人登錄,警察機關逕行舉發(照相)違規通知單將依據規定以主要駕駛人為對象製單舉發寄送,車主可省去每次收到罰單後須檢附相關證據辦理歸責駕駛人手續及時間。公路局指出,車主收到罰單後,如非實際駕駛人,須在罰單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例如租賃契約)及足資辨識、通知應歸責駕駛人之證明文件(附照片違規通知單、違規人駕照或身分證明),向處罰機關(6都直轄市裁決所或非6都公路局監理所站)告知應歸責違規駕駛人,再由處罰機關另行通知應歸責駕駛人到案依法處罰,現行辦理違規歸責手續,車主可於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辦,亦可至各地裁決機關及監理所站臨櫃或郵寄辦理,如申請主要駕駛人登錄,車主將不會收到罰單,即可無須再申辦違規歸責駕駛人。公路局也提醒,車主辦理歸責駕駛人所提出申請書及相關違規人資料,處罰機關均會加以審核,車主如提供不實資料,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私文書犯罪之虞,將會移送司法機關調查,現行已有處罰機關移送司法機關調查案例。同時公路局也開發多種稽核程式,對於異常歸責情形,如一車多人歸責、多車歸責同一人、異常違規等,進行審查,必要時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以避免有人頭記點情形發生。此外,公路局鼓勵車主申辦主要駕駛人登錄,並呼籲車主切勿提供不實資料辦理違規歸責,以免觸法。
民怨炸鍋!違規記點嚴苛、檢舉氾濫 1個月收20張紅單超崩潰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今年6月底上路,1年累積12點需吊扣駕照2個月,已引發民怨及職業駕駛反彈;台中市交通裁決所統計至12月5日,台中市滿12點者已達203件;新北市7月至11月的每月平均檢舉交通違規案,比上半年增加4.8萬件。民代痛批,新制真的太嚴苛,應該要有彈性。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上路後,民怨沸騰,不少民眾PO網抱怨檢舉達人猖獗,中市1名店家抱怨停在店門口卸貨就被人連續舉發,1個月收到20多張紅單,憂心駕照被扣,等於2個月不用工作。台中市議員曾朝榮說,有民眾反應,過去10多年都將車子停在住家騎樓,近來卻屢遭檢舉,1個禮拜就收3張罰單,若不影響行人或交通安全的臨時停車等,應以勸導優先。台中區監理站指出,交通違規記點新制規定,1年記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駕照。台中市交通局表示,統計至12月5日,記滿12點共有203人。台中區監理站指出,1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得向各監理所(站)申請自費600元參加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但1年內以1次為限。目前申請自費講習有163人,已完成145人。新北市今年1月至6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共受理83萬1640件,平均每月13萬8606件;7月至11月,共受理93萬7006件,平均每月18萬7401件,比上半年每月平均數增加4萬8795件。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表示,最近接到許多民眾抱怨,主要是新制將嚴重超速從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修改為40公里,除罰鍰、記3點外,還要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及參加講習,直接影響營業駕駛人生計。張錦豪說,處罰可以,但應合理,現在普遍車輛性能都很好,駕駛人一不小心就超速40公里,屬於嚴重超速,直接扣牌真的過於嚴苛,應該更有彈性。台中市今年1到10月交通裁罰金額破27億元,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因過度鼓勵檢舉浮現負效應,中央11月行文各縣市,有意開放檢舉違規案可先勸導再開罰,待中央定調統一執行標準後,台中會配合實施。
駕駛注意!超速40公里重罰+扣牌半年 北市舉發數暴增4.8倍
為了有效遏止交通違規,提升行車安全,今年6月底開始,行車最高時速60公里調降至40公里,若違規將吃上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罰單,並吊扣牌照6個月。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指出,光統計7月到10月,臺北市就有2,613起危險駕駛被舉發,呼籲用路人小心駕駛,遵守道路速限並減速慢行。自2023年6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關於「危險駕駛」條件,行車最高時速從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若行車速度超過40公里以上,即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除處新臺幣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將會被註銷車牌。裁決所提到,今年7月至10月裁決所轄管車籍為臺北市之車輛被舉發第43條危險駕駛須吊扣車牌違規計2,613件,月平均653件,等同於今年1月至6月修法前月平均135件的4.8倍,截至今年11月29日止,已執行牌照吊扣共計有973件。裁決所呼籲民眾,如果被開罰,務必按照規定繳送牌照執行吊扣,勿聽信網路免扣牌謠言,花錢當冤大頭,還可能必須負擔刑責。並提醒用路人小心駕駛,遵守道路速限、減速慢行,維護自身安全也保護其他用路人,平安出門平安回家。
王陽明試車忠孝東路狂飆90公里 警方開罰了
藝人王陽明日前在其頻道PO出一支,項BMW車商申請的自媒體試車影片,駕駛價值900萬元BMW XM於忠孝東路四段實測,卻被眼尖網友發現,其車速飆破90公里,被網友質疑超速。如今員警也依規定對王陽明開出罰單。初步了解,王陽明所駕駛的BMW XM為6月中旬懸掛臨時車牌,而根據車商的借出車輛紀錄顯示,確實是王陽明使用無誤,王6月14日試駕行經忠孝東路四段明顯超速,其車速初步約為90公里。警方經比較影像畫面進行採證,確認該段路段速限為50公里,不過由於王陽明違規日期在7月1日前,仍適用舊道交條例40條「駕駛汽車超速,違者可裁罰1200-2400元」之規定,不適用於6月30日實施的新《道交處罰條例》,將嚴重超速由超速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罰則也提高至6000至3萬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大安分局已於8月22日逕行舉發在案,移由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法裁罰。
讓道救護車竟收罰單!大羊騎士嗆「無腦科技執法」 警曝開單真相
讓道給救護車竟慘收罰單。台中一名停等紅燈的黃牌「大羊」騎士日前因救護車駛近,而從左轉道移向右側直行道,待救護車離開再回原道,卻因此收到科技執法的紅單,氣得怒轟「無腦政策」。警方則回應若收到車主影片,最快1個月就會銷單。車主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發文直呼:「科技執法?不要擾民好嗎!」表示自己原本在左轉道排隊等轉彎,後因救護車從後靠近切到右側直行道,與看到有車輛無動於衷而前去提醒,等救護車經過才切回原車道。怎知幾天後收到「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罰單。車主不解,影片應有錄到救護車畫面,政府也說有專人審核,為何自己仍收到罰單,質疑政府「因為請事假到監理所申訴,被扣的1日所得比600元罰單多,所以在賭民眾不會去申訴」。並指這件事讓他知道行車紀錄器很重要,除了防路上三寶,還要舉證自己沒違規。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回應,部分科技設備受限經費而功能不齊,該路口攝影機只會拍第1輛違規車,而當時救護車屬第2輛、不會被拍的違規車,加上為節省記憶體容量,該設備僅提供截取照片,更不巧的是,該案截取的照片沒救護車,因此才開單。警方也呼籲車主,盡快把其上傳至社群的影片,連同罰單傳給交通裁決所,如經審無誤,最快1個月撤單。台灣的交通長期被詬病只有執法(Enforcement),沒有與教育(Education)、工程(Engineering)組建成完善「交通3E」,甚至出現權責分散混亂、執法不嚴或錯誤發生,導致用路人備受困擾,與發生不同車種間以及車輛與行人間的互相歧視。
馬祖毒駕男返鄉洗心革面 跨海視訊獲准分期繳罰款
馬祖籍37歲陳姓男子在台毒駕欠繳20萬5千元罰款,出獄後下定決心離開台灣損友,返回馬祖就業,陳男主動聯繫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希望分期繳納欠款,士林分署透過遠距視訊核准,成為首例以視訊核准毒駕分期付款繳罰款案例。陳男家住連江縣南竿鄉,年輕時誤交損友染上吸毒惡習,多次進出少年觀護所、勒戒所及監所;2018年1月17日行經北市中正路時遇警方攔檢,又被查獲毒駕,挨罰9萬元並扣駕照1年。2個月後又在台北市南京東路毒駕,再遭裁罰9萬元,駕照遭吊銷。又因持有K他命,被基隆市警察局裁罰2萬元,又因未如期參加毒品危害講習,再挨罰5000元,累積欠款20萬5千元。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所、基隆市警局移送陳男欠繳罰款案到士林分署,行政執行官查知陳男因毒品案服刑中,立即查扣他在監所的勞作金1萬多元。陳男出獄後痛改前非,決心徹底斷絕台灣損友,返回馬祖家鄉工作,本月初主動致電士林分署表示願意分期繳納罰鍰,士林分署告知陳男可到分署連江辦公室,藉由視訊、傳真的方式辦理分期,不用千里迢迢飛到台灣處理。本月11日,陳男到連江辦公室透過視訊與士林分署執行人員聯繫,請求分38期繳納罰鍰,每期繳5000元;執行官審酌他的經濟狀況與戒毒決心,以及各移送機關的意見後,同意他分期繳納。
北市第20波酒駕名單公布! 酒測值最高1.11mg/l醉騎華江橋
講不聽!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23日公布第20次25名酒毒駕累犯名單,其中酒測值最高的甚至高達1.11mg/l,肇事的徐姓男子儘管酒測值高到離譜,竟居然還能騎乘機車行駛在華江橋上。北市交通裁決所指出,酒(毒)駕新規去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酒(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酒(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除以上罰鍰外,並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及吊銷駕駛執照3-5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吊扣牌照期間不得使用該車輛。北市第20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25名 (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詳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名單) ,累計217名。其中酒測值最高者竟高達1.11mg/l,相當離譜。酒駕累犯2次19名,計有周辰瑋(和平西路一段,酒測值0.73)、吳建璋(東園街,酒測值0.42)、吳俊宏(社正路,酒測值0.36)、張嘉仁(環河南路三段,酒測值0.26)、邱軍豪(東湖路,酒測值0.15)、張紹峰(民權西路,酒測值0.57)、陳國清(中南街,酒測值0.21)、林偉弘(尊賢街,酒測值0.53)、周承浤(中原街,酒測值0.47)、雲中韋(莒光路,酒測值0.57)、張孝武(康寧路三段,酒測值0.27)、郭俊源(承德路二段,酒測值0.38)、董坤叡(成功路四段,酒測值0.54)、張禾唯(安和路二段,酒測值0.17)、徐聖雄(華江橋機車道,酒測值1.11)、李劻軒(市民大道二段,酒測值0.26)、蘇宜駿(西園路二段,酒測值0.18)、梁朝鑫(西園路二段,酒測值0.23)、謝政宏(承德路二段與民生西路, 0.20)。 酒駕拒測2次1名,陳永承(大度路一段)。 毒駕累犯3次1名,洪浩翔(大湖山莊)。 酒駕累犯3次4名,計有沈暐翔(安康路,酒測值0.47)、葉志成(民權西路,酒測值0.44)、劉峰濬(萬大路,酒測值0.31)、歐尚進(鄭州路,酒測值0.51)。其中陳永承為本次公布名單中處罰鍰最高者,處罰新臺幣36萬元(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自111年3月31日新法施行起,已累計公布酒(毒)駕累犯名單20次,累計217名,其中男性占98%為大宗;年齡分布主要為30-59歲(82%)青壯年居多,又以40-49歲最多(33%);駕駛機車占56%。外縣市民眾遭警方取締近7成,攔停時段主要分布在上午時段94件(43%),下午時段51件(24%)次之,裁決所將提供累犯酒駕違規時段予警方供執法參考。裁決所指出,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同時也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酒駕車上路,請找代駕服務(市內電話0800-055-850;行動電話55850)、親友接送或搭乘大眾運輸,「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北市裁決所公布第20波酒駕累犯名單。(圖/北市裁決所提供)北市裁決所公布第20波酒駕累犯名單。(圖/北市裁決所提供)北市裁決所公布第20波酒駕累犯名單。(圖/北市裁決所提供)
啤酒喝整箱下場慘! 怪手司機痛喊不敢了
怪手司機王姓男子6年來多次酒駕和無照駕駛,共計被裁罰金額高達20萬元,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催繳無著,派人在農曆年前到他位於社子島的房子貼封條,王男看到後終於害怕了,為了不讓媽媽和家人擔心,本月13日湊足錢,一次繳清罰鍰,避免房子被法拍,直說再也不敢啤酒喝整箱了。家住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8段的50歲王姓男子,2017年起酒駕騎車和無照駕駛,先後各被裁罰9萬元、9萬元、2萬多元,但王男對罰單置之不理,經台北交通裁決所2020年起陸續移送士林分署執行,但他的銀行帳戶查無存款,無法執行,後來士林分署發現他在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八段社子島的房屋有6分之1持分,遂在今年1月10日到房屋現場張貼封條。王男得知後,怕媽媽和家人看到後會擔心,努力籌錢終於湊足款項,他先向姊姊借了4萬元,加上自己16萬元存款,2月13日緊急至士林分署繳清罰鍰。他表示:自己賺的都是辛苦錢,現在不敢出去跟朋友喝整箱啤酒了。士林分署即刻發函塗銷房屋查封,全案順利圓滿落幕。
開國道使用手機遭開罰3000元 妻:只是遞手機
王姓女子和丈夫去年7月16日開車行經國道3號甲線西向5.2公里處,因駕駛車輛的丈夫手持手機遭開一張3000元的罰單,妻子不滿提出告訴,強調當時丈夫只是要把手機遞給她,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檢視道路攝影機拍下的畫面後認為,若駕駛只是要幫忙傳遞手機,王姓女子不會在副駕無動於衷,因此不採信她的說詞,裁定駁回告訴。王姓女子在判決書提到,去年7月16日約略下午3點33時,她搭乘丈夫駕駛的車輛,行經國道3號甲線西向5.2公里處,當時丈夫欲將手機遞給她,請她幫忙設定導航,從採證照片中的角度可知,丈夫無法看到手機螢幕,「他的頭擺正,眼睛直視前方,無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王女辯解表示,依據國內駕照考試資格規定,即使一隻手有缺陷仍可報考駕照。丈夫一隻手開車另一隻手將手機遞給她,並不會有無法操控車輛的問題。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經放大檢視採證相片,可見駕駛在車輛行進時手握手機,螢幕傾向駕駛,不像正在傳遞手機的樣子。此外,若真是要將手機遞給副駕乘客,請她幫忙設定導航,王姓女子不會維持雙手拿手機之樣且不和丈夫有任何互動。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更強調,王姓女子2022年9月19日在陳述書中所提出的理由為「傳遞行動電源」,後來起訴狀內容又改成傳遞手機,並請副駕乘客設定導航,說詞反覆且皆為主觀意見,又無相關證據自證,因此不採信王女說詞,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春節加成運價曝 13天小黃加收30元
春節連續假期將至,公運處指出,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每趟加收30元,17日0時至29日24時止,以上車時間為準,共計13天,計程車駕駛人不得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鍵,僅能以貼紙公告內容收費。公運處也說,本市重要鐵公路車站、機場、廟宇(龍山寺、保安宮、孔廟、關渡宮、行天宮、慈祐宮等)、商圈(迪化商圈、西門商圈、信義商圈等)及觀光景點(陽明山、忠烈祠、植物園、自來水園區、北投溫泉、臺北故宮、動物園、松山文創園區等)周邊之公車路線將配合自18日至30日機動加密班次輸運乘客。台北市聯營公車路線於21日到27日,7天之春節假期班次調整原則如下,平日固定班次於假日停駛之路線,除夕及初一維持停駛,初二至初六依原核定平日至少1/2班次行駛。捷運接駁公車於除夕及初一,依原核定假日班距(班次)減半行駛。其餘路線依假日班次及首末班車發車時刻行駛,惟尚有部分路線因參考往年搭乘情形仍有特別調整,詳細班次資訊詳附件。停管處表示,春節連續假期(20日至29日),為維持本市觀光景點及商圈周邊停車秩序,除夕當日(21日)全市路邊停車格均暫停收費,另原周日收費之路邊停車格,如:西門商圈、光華商圈、美麗華商圈、木柵動物園、士林觀光景點之周邊道路等,配合各商圈營運時間除除夕當日外均維持每日收費。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春節假期(20日至29日)到期之交通違規通知單將自動展延至30日(上班日)。凡列管於該所的交通違規案件,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為春節假期者,可順延至1月30日上班日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