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羈押
」 柯文哲 羈押 台中 京華城案 民眾黨柯文哲請辭民眾黨黨主席!法院裁准交付辭職聲明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准許。柯文哲被裁定羈押至今,法官裁定他禁止通信、接見。16日柯文哲透過律師向台北地院遞狀,台北地院經審酌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而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准許解除辭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此外,根據民眾黨黨章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裁定書強調,柯文哲將聲明交付民眾黨秘書長時,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特種行業爆金錢糾紛…雲林男遭虐8小時慘死棄屍 3嫌落網下場鋪
雲林一名24歲林姓男子失聯多日,家屬得知他與友人有投資特種行業的糾紛,懷疑遭殺害,於是報警求助。警方立刻組成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結果發現林男已遭殺害棄屍,鎖定4名兇嫌並拘提到案。雲林斗六警分局10月18日接獲報案,得知林男失蹤近1周,鎖定合夥人35歲莊男、33歲沈男、37歲詹男及39歲洪男4人涉案,當天將4人逮捕到案說明,經訊問過後,莊男、沈男當場坦承將林男打死,埋屍雲林縣四湖鄉溪旁田地。檢方將人帶回棄屍地點,將遺體挖出,相驗後確認死者就是林男。複訊過後,認為莊男、沈男、詹男、洪男涉嫌傷害致死、侵害屍體等罪,有勾串及滅證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中莊、沈、詹裁定羈押,洪男則諭知限制住居。檢方調查發現,莊男、沈男與林男合夥生意有金錢糾紛,為了釐清債務問題,2人在10月11日晚上8時許,持熱熔膠、鋁棒及以徒手、腳踹等方式狂毆林男,整整施虐8小時,造成林男重傷死亡。一群人發現林男死亡後,在10月12日早上9時7分將人扛上車,載往雲林縣四湖鄉舊虎尾溪旁田地埋屍。檢方按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起訴莊男、沈男,另依照遺棄屍體罪嫌起訴詹男,洪男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25名小球員遭性侵!台中狼教練「早有前科」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驚傳某國小棒球隊教練對小球員伸狼爪,至少25名孩童受害,且他在受聘前就曾因性侵遭判刑,校方竟全然不知。台中地檢署今年10月底接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通報,指太平區某國小棒球隊松姓約聘教練(男、76年次)疑涉對未成年隊員性侵害案件,指派婦幼專組魏珮樺檢察官指揮偵辦。中檢指出,魏珮樺檢察官通知多名被害人到案陳述,即時保全相關證據,並於113年11月21日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被告住居所等處,將松姓被告拘提到案,訊問後認定松姓被告於108年至113年期間,對多名未成年被害人涉有妨害性自主犯嫌,涉犯刑法第222條之加重強制性交、第228條之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等罪犯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魏珮樺、黃鈺雯檢察官共同蒞庭舉證,由法院裁定松姓被告羈押禁見。台中地檢署強調,本署對於婦幼保護案件極為重視,謹慎蒐證、全力偵辦,後續仍將深入追查,全面釐清案情。另一方面,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該名教練非常可惡、令人髮指,目前已遭法院羈押禁見,也已經被校方解聘,希望檢察官跟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重懲、重判,還家屬、孩子一個公道。盧秀燕表示,全案仍在擴大調查,後續將對該教練任職期間接觸過的所有學童進行全面調查,釐清是否還有受害情形,並對孩子加強輔導,無論是畢業、轉學、在校等。盧秀燕強調,她已責成法制局成立法律協助小組,協助受害者、家長、教育局及校方,進行法律追究工作,同時擴大清查全市有前科的教職員工。◎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低薪高報助理薪資、媽當人頭!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78萬 檢偵結起訴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等人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案,於今日偵查終結,認張男、陳姓助理等2人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依法對2人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於今(17日)移審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地檢署接獲情資顯示,市議員張顥瀚疑有不法詐領助理補助費情事,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偵辦,釐清情資真偽,檢察官於仔細蒐證後,於今年10月22日指揮廉政署人員持基隆地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檢察官並於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於同年月23日裁定羈押禁見。經查,張顥瀚係基隆市議會第19屆及第20屆之現任議員(任期自107年12月25日迄今),陳姓被告則自107年12月25日起由張顥瀚聘僱擔任公費助理,渠等2人均明知議員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係由基隆市議會編列經費支付,係供支應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春節慰勞金之用,不得流用於前揭項目以外,且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或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不得挪為他用,竟仍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檢廉發現,張顥瀚等2人均明知陳姓助理自108年1月至同年12月間實領薪資僅為每月3萬5,000元,自109年1月起迄至113年9月間之實領薪資則略提高為每月3萬7,000元,張顥瀚卻為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自108年1月起之詐領期間,浮報助理薪資為4萬3,900 元至5萬3,000元不等)在基隆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之助理費申請書等文書上,向基隆市議會行使之,使議會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以上開浮報助理薪資為基準造冊發放款項,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不僅如此,被告2人明知張母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受張顥瀚指揮監督,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張顥瀚卻仍指示助理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將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不知情之張母,虛偽申報為張顥瀚於108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7日、109年7月13日至同年9月30日等期間所聘僱之公費助理,使議會不知情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認張母為上開期間之議員公費助理,進而造冊發放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察官認定,張顥瀚、陳姓助理等2人均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於今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等2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前者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而陳姓助理則無犯罪所得,爰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另考量陳姓被告身為勞工,其係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能供出一切犯罪情節,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
冷氣團來襲小偷5天拔走7台熱水器賤賣變現 受害住戶沒熱水洗澡氣炸
近日冷氣團來襲,台灣各地氣溫驟降,民眾感到冷颼颼,怎料,新北市永和區出現「熱水器怪盜」,5天內把7戶住宅的熱水器、冷氣室外機偷走賣錢,害多名受害住戶冬天沒熱水洗澡氣炸。轄區警方火速逮到犯行的朱姓男子,調查發現他有水電工作經驗才會如此輕鬆盜走,實際得手約7千元;此案已依法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朱男經法院裁定羈押。據了解,新北市永和區有多名受害人報警,自家的熱水器和冷氣室外機遭竊,主要是他們天氣冷準備洗熱水澡,卻苦苦等不到溫暖的熱水,走到屋外查看才發現熱水器「不翼而飛」,氣得馬上報警。永和警分局獲報後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在蒐證後鎖定犯嫌是一名46歲朱姓男子,聲請拘票後火速將朱男拘提到案。永和警分局逮捕朱男,經過偵訊後得知朱男犯案動機是缺錢花用,才會騎著機車在永和地區找尋下手目標,鎖定後就帶著老虎鉗、剪刀、螺絲起子、繩索等犯案工具,到場破壞、卸除機體,再騎著機車載運至附近的資源回收場賣錢,1組市價約1萬元的熱水器只以300至500元不等價格賤賣。除此之外,專案人員在朱男犯案工具內,發現一組簡易型電壓計,追問下才知道朱男過去從事水電工程,知曉卸除冷氣室外機後預防殘餘電流電擊,要先測試電壓避免觸電。針對朱男偷民眾家中熱水器和冷氣室外機一事,永和警分局長王耀輝表示,竊盜犯嫌侵害民眾財產安全,甚至有危害民眾人身安全之虞,尤其連續竊盜犯嫌更是目無法紀,無法容忍;此類案件均會建請地檢署及法院將犯嫌羈押,避免民眾再遭危害,以守護市民財產、生命安全。全案依違反《刑法》竊盜罪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朱男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經法院裁定羈押。◎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22歲酒駕男「連撞9車」釀1死3傷 台中警連3天大執法又抓23人
台中22歲林姓男子在12日上午10時許酒駕連撞9車,釀1死3傷悲劇,林男自己也右膝開放性骨折。事後,林男酒測值高達0.98毫克,車上還被搜出毒品及瓦斯槍,警方13日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嫌將他送辦後,法院已裁定收押。對此,台中市警局執行連續3天的酒駕大執法,12日及13日共取締23件,將18人移送法辦。林男12日清晨前往公園路的KTV歡唱直到上午10點多才離開,喝的爛醉的林男駕車離開,跨越馬路時方向盤打成右邊,先擦撞到停在前方的特斯拉,在路口迴轉行進又於公園路及市府路口撞上另輛路邊停靠車輛,接著一路狂飆,追撞前方1輛賓士車,再撞上騎車路過的75歲杜姓老翁,機車彈飛後撞上騎自行車的58歲宋男。事故釀1死3傷,包括75歲杜男傷重不治,而林男自己也右膝開放性骨折,全案最後依酒駕、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經檢察官訊問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對此也火速裁定羈押獲准。台中市酒駕死傷交通事故今年1至9月共計901件,較去年同期的1110件減少209人,降幅18.8%,防治成效為六都第4,而今年1至10月的取締酒駕達5967件,成果六都第1。但台中市警局為防治意外再次發生,12日起執行連續3天的不分晝夜酒駕大執法,12日及13日共取締23件,將18人移送法辦。
22歲酒駕男「9分鐘連撞9車」!釀1死3傷 台中地院裁定聲押獲准
台中市東區1名22歲的林姓男子,在12日上午10時許酒駕連撞9車,導致1死3傷,事後林男酒測值高達0.98毫克,車上還搜出毒品及瓦斯槍,被上銬時更呼呼大睡,之後也被送醫開刀診治,直到昨(13日)才前往派出所作筆錄,台中地院後續也裁定林男聲押獲准。回顧案發經過,林男12日清晨前往公園路的KTV歡唱,並瘋狂飲酒到上午10點多才離開,酩酊大醉的林男先是駕車要跨越馬路,結果方向盤卻打成右邊,10點41分擦撞到停在前方的特斯拉,隨後在路口迴轉行進,10點44分又於公園路及市府路口,撞上另一輛路邊停靠車輛。林男緊接著一路狂飆,於10點50分行經自由路三段路口時,高速追撞前方1輛賓士車,然後再撞上騎車路過的75歲杜姓老翁,這也導致機車彈飛後撞上騎自行車的58歲宋男。(圖/翻攝自三立新聞網)最終林男在短短9分鐘內,連撞5輛汽車、3輛機車和1輛自行車,釀1死3傷,包括75歲杜男傷重不治、騎自行車的58歲宋男顱內出血、賓士車女駕駛輕傷,而林男自己也右膝開放性骨折。林男事後被上銬時還呼呼大睡,開刀住院直到昨天才前往派出所作筆錄。雖然車輛的車主為林男友人,但目前車主仍然聯絡不上。此外警方也在車內搜出K他命及一把無殺傷力的瓦斯槍,不過由於林男尿液檢測無毒品反應,因此是否毒駕還有待血液檢測釐清。全案最後也依酒駕、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據悉,經檢察官訊問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對此也火速裁定羈押獲准。(圖/翻攝自三立新聞網)
派出所長勾結環保蟑螂遭羈押理由曝光 台南市警局火速拔官停職
台南市歸仁警分局大潭派出所許姓所長,涉及勾結環保蟑螂,12日遭檢廉搜索並被帶回訊問,13日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法官認為許員涉嫌重大,有逃亡、串供和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台南市警局也火速將其拔官停職,其警察職位最重將不保。據了解,許員在地方上評價兩極,2015年曾因酒駕肇事,撞上路人導致對方傷重,一度遭拔掉所長職位,而他似是深得警界長官信任,風頭過後又回歸所長職務。檢方在調查該起環保案件時,發現業者與許員多次見面吃飯,雙方疑似關係不純,12日上午由檢察官指揮督察室、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發動搜索,到派出所等多處調查,並帶回許員和業者,因其涉案重大而當庭逮捕,並向法官聲請羈押,13日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法官認為,被告面臨重罪之訴追、或遭判處重刑,其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之進行及刑罰執行之可能性甚高,逃亡避責之疑慮,無法完全排除,依一般合理判斷,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之虞。法官提到,且被告與證人或具有相當利害關係之共犯之間因面臨壓力,藉隱蔽手段聯絡本案案情,而對後續之偵查結果即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之可能性無法排除,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而有刑事訴訟法之羈押原因。法官指出,被告所涉之犯罪事實,危害官箴警紀,基於對社會侵犯之危害性及國家刑罰權遂行之公益考量,並權衡被告之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且參諸現今通訊軟體技術便捷、迅速、私密之特性,並非所有通訊方式均可由偵查機關事先掌握蒐證,被告仍有透過通訊軟體或他人而與共犯、證人聯繫進行勾串之可能性,認對被告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台南市警察局也火速做出懲處,將許員拔官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停職靜待調查,行政懲處將從重議處,如查證屬實,其職務恐將不保。
台中39警集體開假罰單!檢方二度發動搜索「偵查隊長收押」 他慘被停職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在9月4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共同查處西屯派出所李姓巡佐等12人,涉嫌從2020至2023年期間,涉製單違法案,另以證人身分約詢謝姓警員等9名證人到案。10日再度發動搜索,陸續從中市各分局、其他縣市分局帶回23人偵訊,其中警階最高甚至是現任某分局金姓偵察隊長,檢方複訊後認他涉嫌重大,金11日下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台中市警局也立即表示,將依規定停職。檢方10日又執行第二波行動,帶走9個分局、23人至廉政署調查,現任太平分局偵查隊長、時任西屯所所長金桂明,因涉案重大,今天凌晨5時55分被檢方聲押,其餘人分別依5萬至12萬元交保,另有1人請回,稍早台中地院已裁准羈押禁見,而金被收押禁見後,市警局也立即將他停職。據了解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市員警涉將違規逕舉「白單」改開成罰款較低的「紅單」集體貪汙案,今年9月間傳訊12名警員、9名證人,並將涉案李姓巡佐聲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李姓巡佐從警超過30年,因個性圓融在西屯所接下警友業務,遇到交通違規請託,為了有所交代,只能請開出逕行舉發單的警員,在製作紅單時,改成罰款較低的違規項目,將李姓巡佐列為違規駕駛人,再自掏腰包繳納罰款,讓真正違規駕駛人免於受罰。檢方複訊後,認定李姓巡佐涉犯《刑法》公文書登載不實、《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及羈押必要性,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李男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另外10人以3萬至20萬元交保,1名警員請回。檢調繼9月搜索偵訊16人之後,12月10日又執行第二波行動,帶回太平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等23人,金為2線3星警官,也是涉案層級最高的警官。
男送國小女兒上學遭砍3刀 3嫌辯「收錢幫教訓」繼續羈押
台中沙鹿區於10月底發生一起砍人事件,48歲林姓男子在準備送國小女兒上學時,於自家門口遭人持刀伏擊,右手與腳部多處被砍傷。事發之後,林男被緊急送醫治療,目前無生命危險。後續警方循線逮捕到3名嫌犯,台中地檢署於9日以殺人未遂等罪名起訴3人,同時也裁定繼續羈押。根據媒體報導指出,21歲莊姓男子、20歲劉姓男子及24歲胡姓男子三人受身份不明人士委託,以40萬元代價謀害林男,並預先收取10萬元酬勞。10月29日案發當日清晨,劉男、胡男搭乘白牌計程車前往林男住處,劉男手持開山刀埋伏,胡男負責把風。約在6點46分、林男開啟鐵門準備載女兒上學時,劉男持刀衝出,朝林男正面連砍三刀,造成林男右前臂及大腿多處受傷。事發之後,劉男搭乘計程車離去。林男的妻子與女兒則因如此狀況驚恐尖叫,四周鄰居聞訊後協助報警。警方接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經調閱監視器,鎖定嫌犯行蹤,於彰化市拘提劉男,隨後再將胡男、莊男逮捕歸案。根據警方初步調查顯示,該案與雙方金錢糾紛有關,但劉男等人聲稱僅是收錢「教訓」林男,並非要致人於死地。但檢方不予採信,認定劉男具有殺人犯意,並依殺人未遂罪名對3人提起公訴。後續法院考量3人有逃亡、串供之虞,裁定羈押候審。
搗破詐團不法所得900多萬 6嫌遭收押、車手分3線報酬還不一樣
屏東地檢署偵破詐騙集團,黃姓主嫌招募陳男、蔡男、戴男、陳女、林女加入水房車手詐騙集團,先後以高雄市大寮區、小港區租屋處為據點,佯裝客服人員或假投資詐騙900多萬;黃男還將手下分為1、2、3線車手,報酬占比分別為當天所領款項的1.5%、1%及0.5%,目前6嫌因涉案重大,遭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屏檢調查,黃男招募陳男、蔡男、戴男、陳女、林女加入水房車手詐騙集團,並自行組成LINE群組,先後以高雄市大寮區及小港區租屋處作為據點,以偽裝成客服人員或假投資等方式詐騙被害人,當中每個人分工詳細,黃男將手下分為1、2、3線車手。屏檢說,蔡男、戴男是1線車手,負責前往ATM領取被詐欺款項後,交給擔任2線車手的陳男;2線車手陳男除負責拿取機房端詐騙集團成員所寄送、裝有人頭帳戶提款卡的包裹,交與1線車手提領外,也負責彙整1線車手成功提領的款項,並將款項交給3線車手;3線車手是由陳女擔任,她要負責將收取款項抽取1至3線車手的報酬後,把剩餘部分交與合作的幣商,當中1、2、3線車手可獲得當天所領款項的1.5%、1%及0.5%報酬。屏檢說,黃男是水房車手詐騙集團1至3線車手的管領人,除負責提供工作機避免警方查緝外,並親自指揮、分配發給薪水給1至3線車手,而林女則負責在LINE群組中擔任管理監督角色。屏檢進一步表示,全案源於上月14日潮州警分局員警臨檢攔查到1線車手而展開循線追查,初步估算被害人匯款金額多達900餘萬,黃等6嫌經到案複訊後,檢方認他們涉犯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詐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都獲准。
雲林警直搗大麻園!3公頃溫室養殖1766活株 5嫌落網遭羈押
雲林縣警察局接獲情資,台南市某山區透天厝有不法人士正尋找土地種植大麻,警方立即組專案小組追查,經縝密蒐證後,於2日清晨持搜索票前往該處查緝,並當場逮獲5名犯嫌,還查扣大麻成品及相關加工設備等罪證,並在數公里外查獲溫室型大麻栽種場面積達3公頃,法院 3日審理此案後將5人裁定羈押。警方說明,接獲情資有人在尋找土地栽種大麻,由於數量龐大檢警相當重視此案,隨即會同雲林縣警察局、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憲兵203指揮部轄所屬南投、彰化、雲林、嘉義憲兵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由檢察官廖易翔指揮偵辦,經縝密蒐證後眼看時機成熟便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台南市某山區透天厝攻堅。警方表示,當場逮獲5名涉案人士,分別為蔡男、陳女、林男、詹男及鄭男,並在透天厝內查扣大麻成品及相關加工設備等證物,此外另在建物數公里外尋獲面積達3公頃的溫室型大麻栽種場,裡頭共養殖1766株高達2公尺的大麻植株,事後警方將5人解送雲林地檢署,並由檢察官廖易翔、彭彥儒、吳明珊漏夜偵訊。檢方說明,5人種植大麻等不法情事,已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條例》,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檢方考量有勾串及逃亡之虞,隨即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3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後, 經法官審理因而裁定5人均羈押禁見。
徐巧芯大姑夫遭起訴! 持開山刀闖公司、恐嚇合夥人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劉向婕與丈夫杜秉澄,涉嫌成立人頭公司透過虛擬貨幣替詐騙集團洗錢遭起訴,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杜秉澄仍被羈押中。但杜秉澄因妻子劉向婕過去與「鹿小姐」鹿心雨合夥成立「緯泰」公司爆出糾紛,杜秉澄為妻子出氣,持開山刀在公司所在的商務中心揮舞,並對櫃台人員恐嚇不能報警,並傳訊恐嚇鹿女。台北地檢署3日再依恐嚇危安罪起訴杜男。檢警查出,徐巧芯大姑劉向婕、杜秉澄夫婦,涉嫌聯手詐騙集團,利用「假投資」手法騙取受害人錢財;其中由劉向婕提供帳戶,並指揮友人林于倫透過帳戶替詐騙集團洗錢,劉、杜遭北檢起訴,2人仍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但檢方起訴指出,劉向婕與鹿心雨曾合夥開設緯泰創意行銷公司,並承租台北市中山區一處商務中心辦公室。去年11月7日下午,杜秉澄在辦公室中情緒失控,毀損筆記型電腦,妻子劉向婕上前阻止,要求公司櫃檯人員洪小姐報警,沒想到杜秉澄取出1把開山刀,朝商務中心茶水區桌子揮砍,再持刀威脅洪女不得報警,揚言若報警,不知道我會對你怎麼樣,嚇得洪女心生畏懼。當天晚間6時54分,杜秉澄不滿鹿心雨將他在辦公室大鬧、持開山刀恐嚇的事情告知家人,透過通訊軟體對鹿放話「妳如果要拉客戶外面開,我每一場都找人去找你麻煩砸場」,「然後你每個帳戶公司帳戶私人帳戶我都找人弄到你帳戶被凍結,你連錢都收不了,準備狂跑法院」、「每天在辦公室你」、「週六在101等你」,鹿女報警處理。
詐團滑板車狂提現金!「傑尼龜」主謀落網 牽扯18名被害人
警方近日破獲一起精心策劃的詐騙集團案件,嫌犯利用便利超商交貨便,收取來自全台的不法金融卡,再到汽車旅館開房查詢帳戶,最終派遣車手使用滑板車快速提領詐騙款,短期間內犯下多起詐欺犯罪,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三隊深入調查後發現,此詐騙集團由台中1名綽號「傑尼龜」的陳姓男子主導,涉及18名被害人,詐騙金額高達120餘萬元。根據警方調查,該集團成員先透過便利超商交貨便收取非法取得的銀行金融卡,隨後進入汽車旅館,以筆電搭配讀卡機測試及查詢帳戶內餘額,一旦確認詐騙款項已匯入帳戶,便立即指揮車手以滑板車為交通工具,前往周遭ATM將帳戶內的現金提領一空,警方指出,車手選擇滑板車作為代步工具,是因其無車牌、機動性高,能快速來去不被輕易鎖定。在2025年6月至7月間,警方專案小組展開多次行動,共逮捕7名詐騙集團成員,並於搜索中查扣筆記型電腦、讀卡機及大批銀行金融卡等相關證物,令人震驚的是,警方在嫌犯的通訊軟體記錄中發現,曾計劃購置升級版滑板車,以進一步提高車手提領現金的往返效率。目前,陳嫌等6人已遭台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案件仍在深入偵辦中,警方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不輕易洩露個人金融資訊,並定期檢查帳戶異動,以免成為詐騙集團的下一個目標。
家長提防!惡狼教保員猥褻4童手法曝光 誘關燈玩「怪獸來了」趁機伸狼爪
近日,台北市民生社區再爆出教保員猥褻幼童事件,初估受害兒童高達25人。其中,涉事的教保員陳羿翰於2023、24年間先後在2間民生社區幼兒園任職,卻涉嫌虐童、猥褻。經北市教育局停職調查後確認犯行屬實。台北地檢署上月偵結,將陳男依對未滿14歲男女強制猥褻罪共5罪起訴,經移審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而陳男猥褻幼童的手法也隨之曝光。根據起訴書,2023年6至7月間,陳羿翰在民生東路上的某幼兒園擔任代理教保員,某天中午午餐前,陳男在班級工作櫃前以檢查身體之名,將男童褲子褪下撫摸,猥褻得逞。2024年3月1日,陳男換到延壽街的「教保服務中心」任職,至少2次無故徒手伸進幼童的裙子與褲子裡撫摸,並另趁幼童在遊戲室上課時,將遊戲室的燈關掉,並對幼童們宣布「怪物來了」,當幼童們趴在地板上後,陳男會找機會靠近幼童,伸進另名幼童的褲子內撫摸下體。此外,陳男會以「擦乳液」的名義,故意將乳液往幼童的生殖器上擦拭,藉此猥褻得逞。事後,受害幼童告訴家長「我被老師亂摸」,事件才因此曝光,家長憤而報警提告。台北市教育局8月接獲通報,即依法將陳男停職,經調查後認定屬實,於11月21日對陳男裁處新台幣60萬元、終身不得任職,並於11月28日公告姓名、服務過的單位於「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此外,北檢於9月10日聲押陳羿翰獲准,並於11月2日偵查終結,依5個《刑法》對未滿14歲之兒童為強制猥褻之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陳男。全案移審後,台北地院仍裁定羈押陳男。◎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投470萬全沒了!雲林男親曝遭詐經過 警循線活逮7嫌送辦
雲林1名林姓男子透過臉書加入假投資群組,對方自稱理財老師或投資助理展示帳單及獲利多少等話術,誘使林男落入詐團陷阱,前後共投入470萬元,直到他欲再匯30萬元時,行員察覺有異立即通報警方到場勸說,才及時阻詐,事後警民聯手在面交場所成功逮獲車手。警方表示,雲林縣警察局11月5日接獲線報,車手與林男相約在超商面交,警方事先在場埋伏,趁交款時上前逮人並依法送辦,事後警方再前往虎尾高鐵逮捕接應的2線車手,緊接著向上溯源追查源頭,憑藉分析監視器影像、金流及手機鑑識後,警方在11月19日至22日持搜索票及拘票,分別在台北、新北及桃園活逮控盤首腦黃男在內等7嫌。警方說明,全案訊後依《詐欺罪》移送複訊並聲押,其中3名主嫌經法院裁定羈押,剩餘4嫌則交保候傳,事後雲林縣警局於1日和普屋運動空間共同舉辦「普屋與白白的路跑日記」活動,林男為了避免再有他人受害被騙,隨即在宣傳防詐的活動中分享自身經歷提醒眾人。據了解,警方近日打詐成果佳,經統計已查獲26團詐團及155名犯嫌,查扣不法所得總價約1104萬餘元及8台車輛,不僅如此還溯源追緝,逮獲系統商、水房首謀、金主及控盤首腦等核心成員,警方呼籲打詐視同作戰,不成功不罷休,對於不法犯罪採0容忍態度處理,藉此維護民眾辛苦存下的積蓄。
陳啟昱涉弊案遭收押 前妻曾姿雯發文揭心聲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因涉及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在潛逃24天後於11月25日向南檢投案,現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並送往台南看守所收容。而陳啟昱的前妻、高雄前民政局長曾姿雯也在臉書發布一段法師開示的話,引起網友熱議。根據檢調調查,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期間,涉嫌與土地開發商鴻暉國際及晁陽開發簽訂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及不法行為。此外,他被指控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非法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排人員進駐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以「違約賠償」等名義從台鹽綠能轉移資金,最終導致子公司及母公司台鹽實業損失慘重。檢方自11月4日對陳啟昱發布通緝後,隨即註銷其護照並確認其無出國紀錄,推測其仍藏匿國內。陳啟昱最終於25日在律師陪同下投案,但面對檢方訊問,供詞避重就輕,拒絕透露逃亡細節及可能的協助者。檢方表示,將繼續追查是否有共犯涉嫌藏匿行蹤。陳啟昱過往仕途及婚姻生活也因本案備受關注。他曾於2012年與高雄市前民政局長曾姿雯結婚,兩人被視為高市府團隊的明星夫妻。然而今年11月傳出兩人早於去年已完成離婚,且曾姿雯近期一系列社群媒體動態引發熱議。曾姿雯日前在臉書上發表感言稱「凡事都有原因,但不一定都有對錯」。11月30日曾姿雯又引用唐朝禪門居士龐蘊的詩偈,「但自無心於萬物,何妨萬物常圍繞」,似乎展現面對風波的坦然心境。她同時也刪除與陳啟昱相關的所有照片,引發外界諸多聯想。
快訊/內湖恐怖情人當街殺女友 法院裁定羈押
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日發生情殺案,一名有傷害前科的52歲宿男,不滿被48歲蔡姓女友分手,拿刀猛砍蔡女,蔡女搶救7小時不治,警方訊後將宿男移送,檢方向士林地院聲押不禁見,宿男坐輪椅出席羈押庭,法官裁准羈押。
失聯24天!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投案遭羈押 跑路期間曾大膽逛夜市
前台鹽公司董事長陳啓昱因涉入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逃亡24天後於11月25日上午由律師陪同前往台南地檢署投案。而陳啓昱逃亡期間曾輾轉高雄、桃園及北部多地,甚至在躲藏期間深夜現身桃園知名夜市吃消夜。據了解,陳啓昱在10月24日遭台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後,當晚並未返回高雄旗山住所,而是由一名女性友人接走,當晚在高雄找落腳處過夜。隨後發現檢警到旗山農舍搜索,陳啓昱選擇轉移至桃園與北部地區,企圖避開追緝。警方指出,專案小組緊追不放,並未因假消息而鬆懈。陳啓昱期間曾躲藏於桃園及北部地區,最終於25日選擇投案。根據《中時新聞網》的報導,陳啓昱曾在逃亡期間竟大膽現身夜市,警界人士分析,他可能認為情勢已「喬好」,或是察覺行蹤可能已被掌握,因此冒險外出。台南地院審理認為,陳啓昱涉案事證明確,與其他被告及證人供詞有多處矛盾,加上其未依傳喚到庭並有逃亡事實,顯示具勾串共犯、湮滅或變造證據之可能性,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發布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為陳啓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啓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至於陳啓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
陳啟昱落跑25天投案!檢察官聲押禁見 台南地院火速裁准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台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落跑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4日發布通緝後,陳啟昱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傍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9點多火速裁准。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發布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為陳啟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啟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至於陳啟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檢調發現,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任內,涉嫌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在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嫌不法;還另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導致台綠及母公司台鹽實業虧損嚴重。南檢10月23日以陳啟昱等5名被告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與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駁回,當庭無保釋放陳啟昱等5人後,當天南檢即對陳啟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11點開庭重裁,但因為颱風來襲法官延到11月1日11點開庭,但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沒有出現,當晚台南地院與南檢即分頭展開拘提行動。至於此案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台鹽綠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陽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名被告,均已分別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