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結果
」 大法官知名律師吳孟勳父接最高院院長 仍接14案「違反律師法」遭律懲會警告
前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知名律師吳孟勳,在父親吳燦擔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未能依規定迴避,仍接受前立委吳光訓等當事人委任,辦理最高法院14件民、刑事訴訟案件,涉及自身利益衝突,違反《律師法》,遭司法院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將吳孟勳移送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給予警告,併要求吳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台北地檢署認為,吳孟勳身為執業律師,明知父親吳燦2020年3月27日經總統令特任為最高法院院長,自同年4月1日生效,依規定吳孟勳自父親人事案生效日起,不得在最高法院辦理訴訟事件,但吳孟勳卻仍最高法院辦理14件民、刑事訴訟事件,明顯違反《律師法》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律懲會調查時,吳孟勳辯稱《律師法》第29條第1項規定,已限制律師的執業自由及人民訴訟權,手段與目的間不符比例原則,欠缺正當性。吳孟勳稱他未特別注意該條規定,固有疏失,但其中6件案件,均是2020年4月1日前已接受委任,而且有9案均已於2021年3月2日與當事人終止委任契約;僅有1案是父親任職最高法院院長期間,他接受委任且由最高法院審理終結的事件,該案裁判結果亦屬不利益他的當事人,本件應不付懲戒。但律懲會認為,吳有6案雖於2020年4月1日前已接受委任,但在其父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他仍持續受任處理至法院審理終結,或遲至2021年3月2日司法院發函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本件律懲案件時,始終止委任。吳還有數案是在父親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才接受當事人委任,並接續辦理至法院審判終結或至2021年3月2日才終止委任,可見吳在父親擔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未依規定迴避,持續接受委任最高法院訴訟案件,確已違反《律師法》規定。律懲會認為,吳孟勳身為專業律師且執業十餘年,就執行業務限制之相關法令尚難諉為不知,其本應遵守法律及維護司法正義之實現,卻未能迴避自身利益衝突之事件,致外界產生偏頗疑慮,行為嚴重違反職業倫理。但律懲會審酌吳已坦承疏失,並主動提供其父任職最高法院院長期間,他在最高院所承辦案件,協助偵辦,且就最高法院尚未審結之訴訟事件立即終止委任,因此決議從輕處分,給予吳警告,併要求吳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
大法官趕進度?翁曉玲認國會改革法「暫時處份」恐兩週內出爐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立院院會昨日雖通過藍白黨團決議,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邀賴總統到立院國是報告,但根據她先前親自上憲法法庭的觀察結果,大法官們其實最關心的是「立院是否有權邀總統國是報告」,因此國會改革法案要不要做暫時處份、又是否違憲,裁決的時間會非常短,可能會超出大眾預期。她分析,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等好多位大法官任期,都將在10月31日屆滿,由於憲法法庭為讓國會改革法案「暫時處份」先討論,已罕見的讓原訂9月初裁定的「廢死」爭議,延後處理,就是要方便國會改革釋憲案插隊。翁曉玲直言,若大法官急著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做成決定,她很憂心,大法官究竟有沒有時間細看立院修正的「國會改革法案」、慎重做出裁定?「我推測國會改革法是否違憲,最快9月初就有結果,至於該法案的暫時處份恐怕更快,不是本週就是下週」。翁曉玲指出,總統府昨晚已回應,指立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憲法法庭已在7月10日對暫時處分行準備程序,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在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翁曉玲說,此舉被解讀總統不想到立院國是報告,再加上大法官任期將屆,廢死案宣告也要處理時間,國會改革案釋憲結果又必須先公布。因此,國會改革法會不會因被判違憲而「遭煞車」,立院新會期9月中旬開議前,應會有答案。但她也提醒大法官們,「暫時處份」重點應該是實施國會改革法案,會不會造成憲法上權力或者公益有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且具有急迫性,也沒有任何手段得以回復。翁曉玲說,就算立院依法邀請總統到立院進行國事報告,賴總統會有什麼「違背公益、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更重要的是,總統原本就能拒絕立院邀請,立委也不能對總統怎麼樣,綠營支持者更會挺總統與在野黨繼續對抗,賴總統根本連「救濟手段」都不必用上。她也因呼籲大法官不要用「想像的損害」做出「暫時處份」,畢竟立院現在只是成立調查小組,根本沒有展開運作,啟動調查,也沒有干預司法及監院職權,「一切都還沒發生,哪裡來的損害」?
立院決議通過「邀賴清德國情報告」要求依法回應立委問題 總統府表態了
立法院會今天表決通過邀請賴清德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對此,總統府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目前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正由憲法法庭審理當中。為了尊重憲法嚴肅性,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立法院今天先後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決議立法院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總統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委的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關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憲法法庭已經在7月10日召開過準備程序,目前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皆正由憲法法庭審理當中。她呼籲,為了尊重憲法嚴肅性,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郭雅慧強調,賴清德總統不只一次表達,願在合法、合憲前提下,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然而,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相關法案,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雖然憲法法庭裁判的結果未知,但既有違憲疑慮,自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
大巨蛋座椅顏色引判決爭議 議員憂影響國際賽事申請資格!遠雄回應了
台北大巨蛋取得使照前,就有不少人擔心白色座椅會導致球員看不見棒球。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批評,7日賽事因容易吃球的白色系座椅造成判決爭議,但早在1年前就曾要求市府改善,未來也令人擔憂會影響國際賽事的申請資格,犧牲台灣球迷的權益。遠雄集團回應,尊重裁判結果,若對場館設備有意見也可溝通。中華職棒中信兄弟隊7日作客大巨蛋與統一獅隊交手,中信兄弟隊岳政華敲出右外野方向飛球,第一時間裁判判決為全壘打,但受座椅顏色影響難以判斷落點,經電視輔助判決後仍維持全壘打判決,引起獅隊總教練林岳平不滿,直接衝上前向裁判抗議。陳宥丞指出,大巨蛋因出現離奇設計引起的判決爭議,就算重播輔助判決也是爭議不斷,透過電視重播輔助判決仍看不清楚球打中座椅還是欄杆,聯盟人員看了許久,最終仍維持原判。他說,大巨蛋是全世界棒球場唯一採用白色系的座椅,因容易吃掉小白球而遭人詬病,早在1年前就對此不斷提醒蔣市府應全面改善,但市府和遠雄仍自我感覺良好。陳宥丞批評,只要市府和遠雄仍是鴕鳥心態,爭議就會持續,除判決爭議外,也可能對球員造成運動傷害甚至中斷職涯,還可能影響國際賽事的申請資格,更是犧牲台灣球迷的權益。請市府硬起來、遠雄動起來,這種「白色幽默」別再發生。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回覆,尊重賽事期間裁判結果,活動主辦方若對場館設備有任何意見回饋,遠雄皆可以隨時直接溝通,也請外界放心。
豬頭戰爭2/「賄選罪」法力無邊? 當選無效之訴打贏也沒轍
選罷法案件中,當選人涉及的刑事案件獲判無罪定讞,但當選資格卻因民事「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公職身份的案例相當多,不過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所涉的「豬頭、傷殘豬隻賄選案」卻相反,他的當選無效之訴在2024年1月15日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確定,但是刑事案件的賄選罪一審重判5年徒刑,形成「民、刑不同調」的罕見情形,使得即將在2024年4月進行言詞辯論的二審刑事賄選案,備受政壇和法界矚目。法界人士指出,當選無效之訴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賄選的刑事案件由刑事庭法官負責,民、刑事法官在取得證據上有很大不同。民事採取「優勢證據法則」,舉證的責任在原告,如能提出有力證據,才能打贏官司;刑事案件則對賄選證據的要求較為嚴格,採取「嚴格證據主義」,也就是法院要判人有罪,罪證必須「不足以產生合理懷疑」才行。在上述前提下,民事當選無效的採證相對寬鬆,因此判決當選無效的機率,通常較刑事判決賄選罪成立的機率大得多。 以桃園選出的前立法委員廖正井為例,廖在2007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被指控透過樁腳買票,最後雖因賄選證據不足,且檢方採證有瑕疵,獲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但他的立法委員資格卻早經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就是因為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認定較為嚴格所致。另外,苗栗縣前立法委員李乙廷也有類似情形。前立委廖正井被控賄選無罪確定,但當選無效之訴未能翻案成功,引起法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程明修曾在法學研討會指出,我國現行賄選案件的選舉訴訟是雙軌形式的機制,使得本應屬於司法一體的裁判結果,因分由民、刑事不同的審判系統,或者是甚至在同一審判系統當中,卻因為法規的操作與解釋,出現極大歧異的裁判。 對檢察官來說,偵辦暴力、金錢介入選舉案件時,除了可以依《刑法》、《選罷法》提起公訴外,也可以根據《選罷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等於檢察官握有兩把利刃,可對賄選案件進行兩種不同程度的追訴。不過兩者相較,刑事的威力顯得較為強大,因為根據《選罷法》和《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當然停職」,即便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確定,也無法回復公職,所以只有刑事改判無罪,且任期尚未屆滿才能復職。不過這也讓民眾感到十分困惑,為什麼同一個選舉案件,卻得面對民事和刑事兩個不同性質的審判,彼此判決結果又互不拘束,恐怕這也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之一。
35死囚釋憲求生失敗 大法官判決「連身條款」合憲
38名死囚中的35人,認為最高法院規定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原則,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認定上述連身條款合憲,35名死囚無法從此次釋憲案脫身,也未能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最高法院《刑事分案實施要點》規定,「原審更三審以上再行上訴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應由原承辦股辦理,即俗稱的「連身條款」。死囚黃春棋等35人,認為最高法院分案的連身條款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審判獨立及平等原則等,陸續聲請釋憲。由於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去年9月3日蔡英文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回應死刑存廢議題時聲稱,「無須依賴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顯示她廢死立場不變。另外,許多主張廢死團體向來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密切,釋憲結果出爐前,外界都十分懷疑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憲法裁判結果。另外,由於法務部近年鮮少執行死刑,加上最高法院去年起開始不判死刑,形同實質廢死,名律師陳長文曾指出,倘蔡政府「有意」將「廢死」作為政策方針,就該開天窗說亮話,而非用暫緩執行死刑以拖待變!政府有責任向全民交代死刑存廢何去何從。1987年被綁架殺害男童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也曾痛批法務部竟然拖2、30年,不執行最高法院定讞的案件,他斥責法務部「為什麼不執行死刑、阻擋死刑?」並強調:「我們老百姓不同意!」台灣歷次民調皆有超過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加上去年8月22日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執勤時慘遭殺害,不但家屬悲痛不已,也讓全民義憤填膺。法界一度傳出大法官可能透過連身條款釋憲案替死囚解套,引發極大民怨,結果大法官還是認定連身條款合憲。
福原愛遭江宏傑逆襲開國際記者會 發聲明開戰「不公開家事案件內容」
前桌球選手兼藝人的江宏傑和前妻福原愛的官司持續,今(27)日他大動作帶律師到日本開國際記者會,公開日本法院的判決結果,要求福原愛把帶走的OO歸還,「希望福原愛可以配合法院裁判」,對於家事再度鬧大,福原愛稍早也發出聲明反駁並回應,「沒有任何綁架的事實」。江宏傑要求福原愛盡快歸還OO。(圖/達志/美聯社)江宏傑在東京國際記者會上表示,「今年的7月20號,收到日本法院的裁判結果,法院要求福原愛小姐將OO歸還的命令,很感謝日本法律的裁判,也很希望趕快跟OO見面。」,並認為如今的福原愛惡意失聯,讓他們心生恐懼怕再也見不到OO的行為,讓他們覺得是「綁架」的行為。日本媒體報導,對於江宏傑的控訴與大動作開國際記者會的動作,福原愛稍早也強硬發出聲明回應,強調日本和台灣審理的法院案件,都是家事案件,完全沒有綁架等刑事案件,否認誘拐或綁架的行為。同時她也呼籲對方應要避免公開爭執,來保護OO的身心。另外也和她昨(26)日發出的聲明相同,認為「新竹地方法院的法官在2023年3月27日上午10點開始的法庭上就指示,不公開這個家事案件的內容,前夫江宏傑也承諾服從法官的指示。」,因此福原愛也會聽從法院指示,「這是為了保護OO的福利和最佳利益,OO還很年輕,處於非常容易受傷的階段,我們想避免利用或傷害OO們的方式在公開場合發生爭執。」。不只日本發聲明,福原愛也透過台灣律師發出聲明。(圖/報系資料照)福原愛也透過委託的台灣律師發出聲明,寫出「感謝各位媒體朋友的關心,就27日下午江宏傑先生於日本召開的記者會之內容澄清如下」。一、日本的法院裁定只是暫時處分,並不是最後的判決,詳細說明請參照日本律師的聲明。二、福原愛帶OO回日本後,他有表示一些問題,此外他也很明確表達他的意願,福原愛有讓江宏傑與他一起視訊,因此江宏傑所言並非事實。三、福原愛委任的日本律師,一直都有與江宏傑委任的日本律師聯繫,相關案件也都交由律師在互動,並無江宏傑所言完全無法有對接窗口。四、把OO推到媒體第一線完全違反臺灣法官在開庭時的諭示,嚴重違反臺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規定,況且公開的召開國際記者會,不但是在製造高衝突,甚至是在刻意撕裂家庭關係,讓OO傷心與造成離間,是家庭暴力。五、父母離婚背後都有很多原因,我們基於保護這位爸爸在螢幕中的良好形象,所以一直都沒有進行正面的攻擊,請江宏傑也能成熟的面對離婚,況且,臺灣的大法官也說要尊重OO的意願,請不要把OO推到螢幕前霸凌他的母親。
江宏傑泛淚開國際記者會控訴福原愛 公開日本法院判決結果要求交付
前桌球國手江宏傑在2021年正式與日籍妻子也是日本前桌球天后的福原愛離婚,結束兩人5年的婚姻。但兩人離婚後溝通不良的狀況持續,如今江宏傑更是帶著律師飛往日本,於今(27)日下午2點在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揭開前妻福原愛失聯,沒有按照離婚協議的惡劣行徑。江宏傑眼眶泛淚。(圖/翻攝自日本外国特派員協会YT)江宏傑在記者會上表示,「先跟大家抱歉,自己的事情讓大家擔心了,謝謝大家來參加,聚集在這裡。」並宣佈「在今年的7月20號,收到日本法院的裁判結果」他提到內容是法院要求福原愛必須履行交付命令,他很感謝日本法律的裁判。江宏傑與日本律師大渕愛子、台灣律師徐崧博一起跨海發聲開記者會,台灣律師徐崧博以日文向媒體表示,江宏傑與福原愛2021年4月透過台灣法院訴請離婚,當時江宏傑與福原愛共同持有相關權益,但2022年7月23日,福原愛沒有履行約定,因此向日本法院訴訟。江宏傑抱著恐懼面對訴訟,徐崧博表示「我好幾次與江先生開會,看到他的眼淚,我真的很難過」。江宏傑委託律師大渕愛子也表示,福原愛的作為違反《海牙公約》,是犯罪行為。記者會上對於媒體提問「兩人到底為何離婚?」,江宏傑也回應,「兩人也已經離婚,今天的重點應該要以目前法院判決來做回應」。至於江宏傑是否會向福原愛求償,他也表示「希望尊重日本法院的判決,希望與福原愛和平解決,之後的事情會再做討論。」
提滿滿不給新總統空間?大法官提名爭議 立委籲民眾自救
針對蔡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立院很可能在本月中旬召開臨時會審查,不過,因為蔡總統堅持大法官全額提名、完全不留給下任總統有提名空間,再加上提名人選一片綠油油,尤其是名單中的「廢死律師」尤伯祥,還遭踢爆涉嫌教唆證人偽證,引發軒然大波,檢改團體「劍青檢改」今日更發表聲明,強調台灣大法官動輒凌駕立法權之上,恣意「廢法」及「造法」,質問未來大法官是否會為捍衛一己名聲,運作憲法裁判結果?令人憂懼, 呼籲本屆4位被提名大法官明確表態,對於「律師接觸證人」法制長期規範闕漏,是否支持重建法制?立委江啟臣今天也在臉書上指出,當司法超然獨立無法期待,民眾自己的公平正義只能自己救。江啟臣說,回顧美國大法官任命史,在2016年2月,距離總統大選還有9個月,大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Gregory Scalia)因病猝逝,時任總統歐巴馬提名賈蘭德(Merrick Garland)遭到參議院拒審,當時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諾(Mitch McConnell)說:「美國人民對於大法官人選有權發聲,這個空缺必須交給新任總統任命。」!他指出,蔡政府完全執政後,過去從促轉會、NCC、中選會的人事任命,到監察委員提名,通通利用國會多數強渡關山,從獨立機關到憲政機關一片綠油油,這次提名的四位大法官同樣也遭外界質疑都是綠友友,其中更有被提名人遭爆教唆偽證之事、先生是檢察總長者,面對各界反彈,蔡政府不以為意、堅持提名,無視司法獨立的重要,斲傷司法審判公信,摧毀民主憲政制衡機制。江啟臣強調,憲法賦予總統大法官提名權力,但更重要的是要守護憲法所保障的司法獨立,確保司法審判公正,讓社會公義得以實現,絕不容將國家名器私相授受,把五權納為一權,滿足政黨私利。「一個任期剩不到一年的總統,是否適合替新民意決定握有司法最終解釋權的人事任命?」,江啟臣反問蔡總統,當提名人選又具特定意識形態,人民如何期待司法超然獨立、實現公平正義?江啟臣指出,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者,為捍衛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維護法治,保障人民基本權而存在,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捍衛司法獨立、還是破壞司法公信,就在總統的一念之間。如果總統一意孤行,就請所有民眾在明年的1月13日,用選票討回公平正義!
大法官寒假作業1/死刑和誹謗罪怎麼判? 憲法法庭左右為難
今年農曆春節期間適逢新冠肺炎疫情減緩及國門開放,悶了許久的民眾莫不歡欣鼓舞,不過司法界有群人,面對這個難得的假期卻絲毫不能放鬆,那就是被認為是「第四審」的司法院大法官,因為春節連假過後,他們就得為38個死囚釋憲案作出憲法裁判,還要處理包括誹謗罪除罪化在內的重大釋憲,堪稱是大法官們高難度的「寒假作業」。其中最讓大法官頭痛的首推38死囚釋憲案。38死囚釋憲案起源於黃春棋等死囚們以「更二審連身條款」違憲為由聲請釋憲,再併入民進黨重量級人士、前立委高志鵬貪污案衍生的法官迴避案,成為這次釋憲案的主要源由。所謂「更二審連身條款」是司法院為讓案件早日確定,1987年起函令最高法院,要求死刑、無期徒刑等重大刑案,以及案件經二次以上發回更審,再上訴最高法院,須由同一法官審理,避免案件一再發回,影響當事人權益,不料竟成為38死囚爭取翻案、以及衍生高志鵬的貪污案能否再審的契機。38死囚之一的黃麟凱殘殺2人遭判死刑定讞,他主張最高法院法官重複審判他的案子違憲。(圖/報系資料照)由於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去年9月3日蔡英文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回應死刑存廢議題時聲稱,「無須依賴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顯示她廢死立場不變。另外,許多主張廢死團體向來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密切,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憲法裁判結果,讓外界十分好奇。不過,台灣歷次民調皆有超過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加上去年8月22日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執勤時慘遭殺害,不但家屬悲痛不已,也讓全民義憤填膺。大法官最後究竟要選擇「上意」、還是民意,大家都在看。大法官另外一個高難度的寒假作業,就是3月14日要召開言詞辯論的誹謗罪應否除罪化釋憲案。本案源起朱姓台商、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電台負責人許榮棋等人不服被判誹謗罪確定,聲請釋憲。根據大法官會議在2000年間做出的釋字第509號解釋,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就不構成誹謗罪。509號釋憲案雖然維持了誹謗罪,卻大幅降低了被告的舉證責任,從「言論須為真」,變成「有理由信其為真」就可過關。誹謗除罪化可能導致許多爭議案件無疾而終,圖為中國小姐張淑娟到北檢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加重誹謗。(圖/趙世勳攝)不過社會上對於誹謗除罪化的聲浪一直沒停過,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到2017年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第5分組,決議廢除包括誹謗罪在內的妨害名譽罪,理由是妨害名譽罪會影響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還會增加警察和檢察官的負擔。司改國是會議統計了2014年到2016年間,全國地檢署共偵結28073件妨害名譽案,僅有5745案起訴,而且這3年內所有妨害名譽案判決,幾乎沒人被抓去關,似乎未能達到刑罰的目的。反對誹謗除罪化人士則認為,一旦除罪化後,民眾遭到抹黑和污蔑只能尋求民事賠償,「難道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亂罵人、造謠生事?」另外,現在電腦科技日新月異,網路霸凌事件層出不窮,還有人因此想不開輕生,如果廢除誹謗罪的目的僅為了減少檢警和法院工作量,就犧牲掉尋求正義的管道,似乎也無法符合民眾的法律情感。贊成與反對都言之成理,看來大法官有得傷腦筋了。
法院簡訊招詐1/最高行即時通知裁判結果 檢警憂詐騙集團搭便車
最高行政法院去年底搶占便民頭香,首創以簡訊和Email發送訊息,通知案件當事人裁判結果,堪稱終審法院創舉。最高行政法院指出,這項新措施是為實現透明的司法與便民禮民的目標,訴訟當事人可立即知悉案件終結及裁判結果,讓正義更即時。然而不少檢警人士則對這項新措施持保留態度,認為可能引起詐騙集團仿製假訊息及釣魚網站,趁機詐騙個資及財物,建議最高行政法院做好資安並重新評估。最高行政法院去年12月2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以往訴訟案件除了經由法院言詞辯論而公開宣判,當事人想知道裁判結果,就要到法院看公告、自行聲請線上案件查詢服務、或等候法院郵寄主文和裁判書,才能得知裁判結果,當事人無法即時得知訊息。為了大幅提升便民效率,最高行政法院運用簡訊、Email,將經宣示或公告的裁判主文透過中華電信門號(0911510401)及司法院電子郵件主機發送「最高行政法院○年度○字第○號裁判主文已上傳,請至司法院主文公告網查詢https://bd.judicial.gov.tw」,讓當事人可以在第一時間查詢裁判結果,大幅提升便民效率。不過檢警人士對此表示憂慮,有資深檢察官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利用簡訊和Email通知裁判結果,便民措施值得敬佩,不過台灣詐騙集團實在太猖狂,希望能做好資訊安全,避免當事人個資外洩。這位資深檢察官指出,只要機關作業沒有違失,當事人本來就會收到法院寄送的判決書,是否真的會差那幾天,非要提早發簡訊和寄Email,反而讓不法人士有可趁之機,值得再斟酌。政府發放三倍券時,曾遭詐騙集團搭便車騙民眾個資,內政部緊急製作防詐圖片。(圖/翻攝內政部臉書)一位資深刑警指出,近年來政府的救濟金、防疫資訊等,只要能搭上政府機關訊息便車的事件,都成為詐騙集團眼中的宿主肥羊,像政府之前發放三倍券消息一出爐,馬上就有詐騙集團傳簡訊騙民眾個資,或是謊稱可以代辦幫忙領券,甚至還有假網拍,謊稱能幫民眾用低價預購三倍券,真是花招百出。連專門打擊犯罪的刑事警察局見狀都不禁大呼:「真厲害!」呼籲民眾提醒家中長輩,千萬別亂點簡訊內容。資深刑警分析,詐騙集團常會假借大眾矚目時事議題發送釣魚簡訊,藉此誘騙民眾點擊釣魚連結,民眾一旦輸入個人資料、金融帳戶帳號或信用卡號等資料,或遭植入惡意程式竊取認證碼後,詐騙集團即可取得民眾重要的個人資料及金融資訊,詐騙民眾金錢。就算民眾點擊釣魚連結後沒被直接騙錢,詐騙集團也會利用民眾輸入的個資當人頭帳戶,進行洗錢等不法勾當,因為對詐騙集團來說,這些個資是最新鮮、最好用的,大家千萬要小心。
7個月大被拋棄…「母女法庭重逢」媽討每月1萬 她5年後收這公文心死
「拜託你,早死早超生好嗎?」一名女網友控訴,媽媽在她7個月大時拋家棄子,母女再見面已是在法庭上,當時自己抱著2個月大兒子,孰料生母見到孫子毫無喜悅之情,反而一開口就討每月1萬元的撫養費,事隔5年她收到新北市政府發來的公文,竟要求她每個月幫忙付1萬多元的安置費,徹底崩潰。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致拋家棄子的媽媽:你在法庭上說你很可憐、很無奈,你生病。你拿出了殘障手冊,你訴說了你找不到工作,說你須要生活費,你申請了法扶律師來找我打官司。我就想問問:我學走路的時候,你在哪?我學騎腳踏車的時候,誰教我?我上幼稚園的時候,誰牽著我的手?」女網友淚喊,「我上小學的時候,誰幫我帶便當?我放學回家,誰幫我煮晚餐?我國中的時候,誰幫我簽聯絡簿?我大學畢業典禮,有誰參加?我結婚見家長,誰代表?我生小孩,誰幫我做月子?以上這些,不是我爺爺就是爸爸姑姑、叔叔。當年你想追求自己的生活,我只有七個月大,我被迫接受了。所以,你能不能接受我不會撫養你?」原PO提到,「法庭上見面,我抱著剛出生兩個月的兒子,你沒有關心我手上的孩子,你只有一開口就一個月要一萬。法庭上,我訴說了我的童年,我就是沒勇氣,問你有沒有愛過我。事隔五年,我依舊記得你當庭訴說的可憐,事隔五年,社會局來函:令堂接受政府安置,安置費云云。事隔五年,一張新北市政府的公文就是要我每個月一萬多拜託你,早死早超生好嗎?」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建議「換你去找法服,如何避免這債務陷阱」、「可以打官司不撫養她嗎?這種人根本不是媽媽!只圖享樂、自私自利的女人」、「您需要的是即刻發出免除(減免)扶養義務的訴訟,在判決確定前的費用,的確還是要繳付,裁判結果如若是免除,則自判決日起算,之後的費用免除」。
台義爭女案判違憲…類似案件卻裁定不受理 法界人士譏:搞雙標?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在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後,憲法法庭上月判決,法院未讓女童陳述意見是違憲,引發軒然大波。新竹一名家長爭取2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也主張法官未讓小孩到庭陳述意見,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法界人士譏稱,台義爭女案,女童因寫信給蔡英文,大法官就受理裁判憲法審查,但同樣情形的其他案件,大法官卻不理會,憲法法庭是不是也搞雙標?義大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跨海爭女的官司,最高法院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男,讓他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詹女為此依憲法訴訟新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受理評議後,在5名大法官反對、10名大法官同意下,5月27日判決「最高法院確定裁定」違憲。這起台灣首件裁判憲法審查判決出爐後,引發外界相當議論及批評。不料,日前新竹一名家長也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家長指出2名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中,歷審法院都沒有讓兩名未成年子女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侵害其表意權,主張終局裁定結果違憲。大法官蔡明誠、張瓊文、蔡宗珍組成的審查庭認為,確定終局裁定已說明清楚,本件未成年子女年僅5歲、1歲,過於年幼,無法理解裁判結果對其影響,未使幼童至法院表達意見,且聲請人也未具體指摘終局裁定有什麼牴觸憲法的地方,裁定不受理。張瓊文及蔡宗珍大法官在上月的台義爭女案的憲法判決中,曾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出「違憲判決」對家事事件相關制度所造成的衝擊與破壞性效果之鉅,實令人憂慮。另外,台義案憲法法庭也諮詢台大法律系教授沈冠伶,她引用德國聯邦憲法法庭判決,認為3歲小孩也應該可到法庭說明,法院可聽取其意見。但大法官們對如此看法意見歧異,最後多數大法官作成違憲判決,但仍有大法官另案裁定不受理類似聲請案件。法界質疑,裁判憲法審查是大法官針對終局裁判的個案審理,但有些案件有些大法官受理了,有些案件大法官卻直接在審查庭封殺。大法官們是不是也要設立「大法庭」統一見解,才不會「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台義爭女案憲法法庭上月認定違憲後,最高法院已收到判決書,21日分案給另1位法官審理,未來如何裁判深受各界關注。
纏鬥4年終於勝訴 林志玲成功討回上陸綜2期通告費1700萬
女星林志玲與「放浪兄弟」成員AKIRA(黑澤良平)結婚後定居日本,如今生活重心似乎都放在家庭上,加上疫情影響,已有一段時間不像婚前一般常到中國大陸工作,不過根據陸媒報導,今(24日)林志玲贏得一件官司,討回遭積欠的4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65萬元)節目通告費。根據「鳳凰網娛樂」報導,中國大陸商業資訊查詢平台「天眼查」顯示,喀什元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上海御葵影視文化工作室(普通合夥)演出合約糾紛等二審民事判決書公開;相關內容顯示,2017年7月,元純公司邀請林志玲擔任節目《極限挑戰》第三季嘉賓錄影,費用共計400萬人民幣,付款前提為在付款前,元純公司必須收到東方衛視出具的付款確認通知書。林志玲和AKIRA結婚後定居於日本。(圖/翻攝自林志玲臉書)而後,在東方衛視某員工以郵件通知元純公司,可向林志玲工作室「上海御葵工作室」支付協議款後,元純公司表示因未收到東方公司蓋章的通知書,故未支付400萬元。一審法院查明後,認為東方公司作為協力廠商,已經對御葵工作室的履約作為進行確認,故對御葵工作室的付款要求予以支持,二審裁判結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林志玲2017年受邀參與《極限挑戰》錄影。(圖/翻攝自《極限挑戰》微博)林志玲2017年7月受邀上東方衛視《極限挑戰》節目錄影,當時她與黃渤、黃磊、孫紅雷、羅志祥、姚晨、王珞丹等人,一同到海南島錄製2期外景,並且穿著性感洞洞裝與黃渤大演《鐵達尼號》經典戲碼,令觀眾印象深刻,但她卻在結束錄影後未領到酬勞。而她成功討回錄影費用消息曝光後,隨機引發網友討論,不少人留言向她道恭喜,不過也有許多人訝異「2期節目400萬?這合理嗎?」、「嘖嘖,綜藝這麼掙錢嗎?」、「不是國際巨星都這麼多酬勞,其它比她大牌的明星得多少錢啊?」
檢方追討拉法葉艦弊案傭金 扣押112億獲最高法院支持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檢方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個月裁准5.2億美元,審理過程中,檢方查出汪的妻女在瑞士等銀行有4億多美元、折合台幣112億元帳戶,聲請扣押獲法官裁准,汪的妻女抗告,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汪的妻子葉秀貞等人抗告主張,檢察官只能在偵查中對犯罪所得進行扣押處分,不能在審理中聲請,但最高法院認為法律並無禁止規定,況且聲請扣押只是對財產的保全措施,未來如何執行仍待沒收案的終局裁判結果,同意檢方的扣押聲請、駁回抗告。法界指出,檢方雖然已扣押汪的妻女在瑞士銀行及海外公司的帳戶約4億多美元,但未來執行沒收、追回犯罪所得部分,還是需要海外銀行「解凍」帳戶且清算,釐清那些款項是須沒收,那些非犯罪所得須發回汪的妻女。
泰豐擋南港2/馬述健怒斥大股東沒護好泰豐 願給美國反傾銷調查惜未被採納
泰豐輪胎(2102)董事會決議出售中壢廠土地,換取現金充實轉型、尋找東南亞代工夥伴等營運資金,連同準備的大量解雇人員,今年上半年共將資遣近500人,泰豐董事長馬述健及泰豐企業工會都認為係受到接受美國反傾銷稅率調查的南港輪胎(2101)所波及,頻頻對南港名譽董事長林學圃叫陣,該向輪胎業說清楚講明白,到底是提供了哪些資料給美國,竟會被初判稅率達98.44%。台灣輪胎一年輸美貿易額約3億8千多萬美元(約新台幣106億元),出口稅額在40%以下才有利潤,美國商務部裁判結果一公布,輪胎廠恐將全部遭殃,而8成出口美國的泰豐首當其衝。5月24日美國商務部DOC正式公布對台灣「乘用車與輕卡車」輪胎反傾銷終判稅率,正新橡膠為20.04%,南港輪胎則是中途退出調查,調高到101.84%,其他的泰豐、華豐與建大以正新、南港的平均稅率來計算為84.75%。泰豐輪胎董事長馬述健。(圖/王永泰攝)儘管7月美國政府才會決定是否要執行,泰豐已做最壞的打算,6月15日董事會決議出售中壢廠的4.4萬坪土地、關閉中壢廠生產線,「那些土地是爺爺馬岐山創辦泰豐後陸續買來的,土地開發是一時,產業永續經營才是國家發展的根本,有工作才有家,即使土地要開發,我也不會讓南港輪胎蓋民眾買不起的豪宅,我們寧願蓋平價宅,回饋中壢地方鄉親。」馬述健5月初受訪時,提起祖父「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家訓。2020年疫情爆發後,輪胎業訂單多,泰豐輪胎(2102)也受惠營收持續成長,原預料去年12月大豐收,卻因美國反傾銷稅利率調查初判結果出來達88.82℅,當時泰豐趕緊通知一艘開往美國的滿載輪胎貨船回頭及停止出貨量達15萬條輪胎止血,結果自此到今年5月月月皆呈虧損,營收降幅最多近8成。馬述健曾向記者拿出美國商務部資料,砲轟:「南港輪胎最後竟說要退出調查,讓同業都很『挫賽』。」起因為2020年5月起,美國商務部對台灣及泰國等輪胎業者,展開「反傾銷稅率」調查,在台灣5家業者中,抽檢正新橡膠與南港輪胎的產銷及帳冊等資料,據了解,當時出口北美占8成營收的泰豐董座馬述健,就曾主動跟美國報名願意做為受調查公司,但未獲美國接受。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記者說,美國以為我國出口到美國汽車輪胎最多的為正新橡膠與南港輪胎,其實是誤將正新出貨的備胎量也算入,扣除的話,應該是南港與泰豐才是出口到美國最多的前二家業者。泰豐輪胎自創品牌FEDERAL。(圖/馬景平攝)而當時業者原以為台灣廠商出口到美國的輪胎量,約3.5%,遠低於出口量最多的泰國、南韓與越南等,多認為只要正新、南港多加準備提供給美國調查的資料,結果應不會很高,豈料12月底公布初判稅率,正新橡膠為52.42%,南港輪胎98.44%,業者才驚覺此案恐將讓國內汽車輪胎業者繼製鞋業,再掀起一場關廠風波,出走到海外設廠。因此,今年1月13日,經濟部國貿局召開協調會,包括泰豐、南港輪胎等台灣橡膠暨彈性體工業同業公會(橡膠公會)成員均出席,南港輪胎名譽董事長林學圃也現身,2月25日並在世界明珠建築基地會議室,與同業共商對策,就連拜訪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之行,林學圃也一同前往出席。馬述健說,平常橡膠公會的會議,其他家都是董事長或總裁出席,南港輪胎多由一位國外部特助莊明宏經理出席。「同業都知道前往中央部會的會議,主要是看到南港輪胎名譽董事長林學圃出席表達意見,會議出席名單上可見林學圃的名字與簽名,他才應該是南港輪胎實質控制權人。」南港輪胎副董事長趙國帥。(圖/趙世勳攝)至於南港輪胎在3月下旬,通知美國決定中途退出反傾銷稅率調查,並要求美國退還先前提供配合的調查資料等,「南港並沒有跟我們說要退出稅率調查,況且南港還是泰豐的大股東,也知道泰豐主要市場是在北美,會受到很大的衝擊,竟然都沒先說一聲,會影響到泰豐股東權益。」馬述健說,他還提到建大在南港退出後,便趕緊通知美國,泰豐也跟進,也就是希望美國能將決定退出稅率調查的南港,改判為不配合廠商,能讓結果翻轉劣勢。不過,以上馬述健的說法,南港輪胎認為並非為事實,並且以泰豐和同業都知道南港會考慮選擇退出稅率調查,寄存證信函給泰豐澄清之外,還發布重訊公開聲明,並要對泰豐馬述健提起妨害商譽告訴,副董事長趙國帥還說,「南港也是受害者,是被美國抽檢到的,泰豐不應該怪罪到南港,反而是過去市場布局過於集中在美國,反而來不及應變。」金管會。(圖/報系資料照)金管會證期局官員,則對擔任「名譽董事長」的決策行為,認為可依公司法第8條,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6月4日,國貿局邀請台灣橡膠暨彈性體工業同業公會、全國工業總會、5家輪胎業者,透過線上會議方式,就美國擬對台灣「乘用車及輕卡車」輪胎課徵反傾銷稅的最新進展,做後續因應討論,「南港上線代表就是莊明宏經理,泰豐馬述健就多次追問他說,南港要退出調查為何不跟泰豐說一聲?你有我的電話,可以打來跟我說?」同場出席人員聽了也很難插話,對泰豐的遭遇慘況深表同情。
吳青峰遭林暐哲告違著作權法院判無罪 唱片公司回應這樣說
金曲歌王吳青峰因昔日恩師製作人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日前開庭,吳青峰的母親也出庭作證,淚灑法庭控訴遭到林暐哲無情欺騙。台北地方法院今(15)日一審宣判,判決吳青峰無罪,全案可上訴。對此,吳青峰所屬的環球音樂稍早回應,「環球音樂再度呼籲音樂人回歸初衷、勿再濫訴耗費司法資源。再度感謝各界關心,此刻最重要的是大家平安健康。」 台北地院15日判吳青峰與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均無罪。(圖/翻攝自大房小山音樂臉書) 根據檢方起訴,吳青峰被控於1998年8月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雙方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要終止合約,需在約滿前3個月書面表示,否則將自動延長1年。不過青峰於2018年10月間以存證信函告知不再續約,但依約應該於9月間就要提出,因此當時合約自動延續。但吳青峰於2019年4月9日違反授權擅自演出、重製〈歌頌者〉等12首歌曲,還上節目、活動表演7次、出版數位專輯5次,因此認定違反著作權起訴。台北地院15日判吳青峰與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均無罪,全案可以上訴。環球音樂表示:「旗下藝人吳青峰,為其詞曲創作智慧財產權人,今感謝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詳查事實真相,為青峰伸張公平正義,保護智慧財產權人、讓創作者得以把時間留給創作。」唱片公司也提到,自2019年起,「林暐哲先生及其公司對吳青峰提起民事假處分聲請並經二法院駁回,民事訴訟一、二審,以及今日宣判之刑事訴訟,連續五次裁判結果一致,林暐哲先生及其公司之請求均遭法院駁回、判決青峰勝訴。」盼對方勿耗費司法資源。
奪地搶泰豐6/退出反傾銷調查害慘同業 裁判結果21日出爐
「以泰豐為例,一條定價一百美元(約新台幣二千八百元)的輪胎進口到美國,除了原關稅四美元,要再支付反傾銷稅八十四美元,扣除運費三至五美元,只剩七美元(約新台幣二百元),根本拿不回成本,等於直接宣布台灣輪胎不用再做美國生意。」馬述健咬牙切齒地說:「當時泰豐一艘滿載輪胎的貨船正開往美國,趕緊通知回頭,因為賣了等於大賠。」馬述健轉身拿出美國商務部資料,砲轟:「南港輪胎最後竟說要退出調查,讓同業都很『挫賽』。」一名業者私下透露:「南港輪胎退出調查,可能會讓美國商務部對台灣業者印象不好,造成其他業者的稅額無法調降。」台灣輪胎一年輸美貿易額約三億八千多萬美元(約新台幣一百零六億元),出口稅額在四○%以下才有利潤,美國商務部五月二十一日裁判結果一公布,輪胎廠恐將全部遭殃,而八成出口美國的泰豐首當其衝。美國商務部(圖)在2020年5月展開反傾銷調查,讓台灣輪胎業者苦不堪言,南港輪胎更因此退出北美市場。(圖/翻攝自維基百科)對此,趙國帥回應,這個說法對南港輪胎並不公平,「這是針對台灣輪胎全體業者的調查,南港輪胎也是被迫成為遭調查的廠商。」資深媒體人林朝鑫日前在臉書爆料,和大工業董事長沈國榮買進二萬多張泰豐股票,將協助泰豐對抗南港輪胎,鞏固馬家經營權。對此,泰豐表示:「無此消息,據了解,董事長(馬述健)與沈國榮並無私交。」
法院首次強調:言行穿著不是性侵藉口!鈕承澤案裁判結果引關注
雞排妹自爆在尾牙場上遭性騷擾,有網友攻擊她因平時作風大膽才會引來爭議,但最高法院近日針對一起性侵案的裁判,強調不得將性侵害的發生歸咎於被害者個人因素,例如穿著曝露或從事與性相關的特殊行業,性犯罪不可卸責。法界指出,此次終審法院首次在判決中,清楚點出被害人的穿著或言行等,不能做為加害者合理化犯行的藉口,將成為司法裁判的重要法律見解。打破刻板印象犯罪迷思終審法院首次引入性別平等國際公約的刑事判決,其導因是一名住在屏東的已婚外籍女子,與楊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兩人分手後,楊男卻要脅女子要將她的裸照傳送給她的親友,並再次要求見面,2018年9月15日她被迫赴約。楊男開車將被害人載到東港鎮東港大橋河堤旁,雙方在車內談判,期間她多次接獲親友來電詢問狀況,楊男取走她的行動電話並加以性侵,過程中他還拿手機作勢拍裸照,佯稱將性交照片傳送給她的丈夫。一、二審將楊男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他提上訴,辯稱案發時段的現場都有人在河堤附近活動,那裡並非人煙絕跡之處,如果被害人遭性侵,為何不立即對外求救,且事後未立即報案及保全證據,可見她是自願發生性行為。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聯合國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在台灣已獲總統批准並頒布,具國內法效力,落實在性侵害事件上,必須打破以往對於性別刻板印象,及普遍存在性侵害犯罪迷思。判決指出,性自主決定權就是「性同意權」,任何性行為都應建立在相互尊重,「No means No 」、「說不就是不」、「她或他說願意才是願意」,「沒有得到清楚明瞭的同意,就是不同意」。豆導案如何認定受關注最高法院強調,不能將性侵害的發生歸咎於被害者個人因素或反應,或指責被害人為何不當場求救、不立即報案、保全證據,或以被害人事後態度自若,仍與加害者保有曖昧、聯繫等情狀,就合理化性犯罪的罪行。另鈕承澤涉性侵案,他辯稱女方未傳達拒絕之意,暗指對方主動獻身,高院將他判刑4年,他提上訴後,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受到這件終審法院最新裁判意旨影響,「豆導」性侵案,未來是否也有相同的裁判結果,深受關注。
查大同違法陸資案「結案了嗎?」金管會:持續監理 兩位法官裁定牽動經營權花落誰家
誰能保證、一再強調大同股權中絕無違法陸資?對照大同公司派高度質疑多達8個海外託管帳戶資金最終實質受益人的身分,觀察金管會最新調查公布結果,確實是在新加坡帳戶5.87%大同股權查得為違法陸資,但這可能是新加坡政府願意給予調查協助,而其他的7個帳戶皆在香港,相對之下,香港證監會恐怕沒有那麼容易配合。大同公司目前靜待台北地院、士林地院的假處分裁判結果,兩位法官的決定,勢必影響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召開與否,也將牽動大同公司經營權未來走向。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公司,13日晚上就金管會公布查獲陸資透過外資投資大同股票,開罰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並限期6個月出清之況,對主管機關嚴正執法、勿枉勿縱的態度與作為,表示「讚許及支持」,並說「相信經過這一輪的詳細查核,大同股東應該沒有其他違法陸資了!……」記者14日詢問金管會證期局,有關大同違法陸資案是否已結案、不會再調查?金管會官員表示,「任何一案都是持續監理中,不會說因此中斷或結案」,並強調「與香港聯繫是暢通的。會調查出5.87%股權為違法陸資案,是來自多個管道的資料驗證」。至於是否有新加坡政府的協助,則不便說明。據了解,在大同公司向台北、士林地方法院聲請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案中,就是主張「金管會需要更多時間與海外相關政府單位溝通、蒐證,以釐清FINI帳戶(海外託管帳戶)的真實面貌」,「認為此時應有作成假處分的必要性與急迫性,暫時禁止市場派召開臨股會之必要,以待金管會全面調查這些不明受益人的海外託管帳戶」。大同董事長兼總經理林郭文艷。(攝影/張文玠)經濟部核准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於今年10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大同公司派已向兩處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由於欣同、新大同是合計其持股而取得股臨會召集權,因此只要台北地院或士林地院這兩處任一法院裁定禁止召開,10月21日大同股臨會即無從召開。士林地院正好於13日開庭,法官從上午11點開庭審理到下午多3點多結束,花了4個多小時。豈知開庭結束後一個多小時,金管會即突然公布查獲大同有5.87%違法陸資,對照大同公司先前向金管會檢舉的可疑帳戶中,確實與其中一個在新加坡「匯豐銀行託管ING亞洲私人銀行」5.87%股權占比相吻合。據了解,大同公司委任律師在法庭中,以「應等金管會調查全部的海外託管帳戶,不應貿然讓有陸資疑慮股東行使股東權,以免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確實有禁止讓欣同及新大同於10月21日召開股東會之必要性及急迫性」為主攻論點。金管會抓到的大同5.87%股票違法陸資,數字與大同檢舉可疑帳戶之一的新加坡匯豐銀行託管ING亞洲私人銀行相吻合。(圖/CTWANT繪製)大同公司還進一步主張,「有高達3成以上股權,在目前仍不知實際持股即最終受益人身分時,恐涉及違法陸資,一旦讓來路不明的持股者在10月21日之股東臨時會中投票,若讓違法陸資藉機入主大同公司,其承攬戶政、電網,以及國防等標案,恐造成嚴重國安及資安危機,大同喪失以後承作政府重大標案資格,將會造成大同無法彌補的損害」。此外,大同公司委任律師曾當庭說明,金管會近期調查卜蜂入主日盛金案,不到半年就宣告沒有違法陸資,但對照大同案,金管會卻遲遲沒有下文,要求法院再給金管會一些時間,再次強調應先作成定暫時狀態處分。大同市場派律師則表示,調查中的帳戶是指海外受託帳戶,根本與召開股東臨時會沒有關係,並未正面回應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