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補償
」 犯罪被害補償金 補償金 女大生 冷氣 補償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女童遭重判 北檢決議核發補償金給受害人
台北市某私立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偷拍6名女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後,一審重判28年,被害的5名女童家屬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審議後,認為毛男獸行令人髮指,年幼的4名被害人遭受毛侵害,嚴重戕害身心發展,所生危害至深且鉅;決議核發最高額的性侵害補償金共計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檢方近日將開會審議後核發。但毛男的惡行不止於此,經檢警追查後,又查出毛另涉嫌性侵、猥褻並偷拍幼童、少女,有39名幼童受害,北檢22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毛男,檢方痛批毛惡行致令童真折翼,家長同遭重創,其痛難言,實不下撕心裂肺,估計受害人恐達數百人,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罰」。法界人士認為,由於被害幼童眾多,若家屬持續申請補償,補償金額恐破千萬元,將創下去年7月1日修正實施《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迄今,檢方累計核發性侵害補償金最高的個案。檢警查出,毛男自2021年10月至去年7月間,涉嫌於教室等地性侵、猥褻幼童,共6名女童受害,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審認為扎男涉犯224罪,累計刑度1252年6個月,定應執行刑28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首度審理,在押的毛男出庭時,還囂張地怒瞪媒體。去年7月1日修法實施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被害人因犯罪被害而死亡、重傷,被害人或家屬可以申請遺屬補償金、重傷害補償金,性侵害補償金,其中遭性侵害的被害人或家屬可依法申請性侵害補償金,補償金額為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毛男先前侵犯的5名被害人,家屬已陸續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已核發4名被害女童性侵害補償金,每名被害人獲得最高補償金額40萬元,總計核發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申請案近日也將開會審議,預料北檢也將核發40萬元補償金。由於毛男又因另案涉性侵、猥褻39名幼童,若被性侵的被害人家屬再陸續向北檢申請性侵害被害補償,法界人士估計,因本案被害人數眾多,補償金恐破千萬元,將創下紀錄。
屏東角頭「鴨頭」遭槍擊亡!家屬可領犯罪被害補償 最高180萬元
綽號「鴨頭」的37歲屏東角頭陳昫豪,15日在高雄左營區停車場被楊男手持雙槍伏擊,身中2槍身亡。案發後,楊姓槍手自行投案,供稱死者積欠50萬元賭債,氣憤下才殺人。檢察官昨(16日)相驗,陳的遺孀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陪同下帶著幼子現身。按照規定,死者家屬最高可獲得180萬的犯罪被害補償。據了解,楊嫌犯案後立刻駕車向警方投案,並交出2把改造槍枝和42發子彈,由於他拒絕夜間偵訊,隔天一早繼續接受偵訊時,除了坦承一人行凶外,還供稱去年在高雄大樹一處賭場,「鴨頭」向他借款50萬元賭債卻遲遲未還,氣憤下才會朝陳開槍,至於槍械來源,則聲稱是死去友人寄放。綽號「胖胖」、來自屏東的35歲楊嫌體型高胖,除了有毒品前科,還曾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集團中的B組組長。據悉,楊嫌所屬的詐騙集團,以假帳號搭訕被害人,詢問對方是否有意網路兼職工作,被害人若上鉤,即要求被害人加LINE,並進一步詐騙被害人到虛擬貨幣或期貨交易平台註冊會員及儲值予以行騙,全案被檢方依詐欺及組織犯罪等罪起訴後判刑。由於槍手對於陳昫豪的行程掌握精準,甚至知道他從屏東到高雄玩牌,知情人士懷疑「鴨頭」身邊恐有內鬼。警方不排除全案有共犯,目前已查扣楊男手機,逐一釐清線索,並調閱手機通聯及沿路監視器和行車記錄器等,釐清楊是否只是槍手或全案還有幕後藏鏡人唆使殺人,全案檢警深入偵辦中。陳昫豪過去曾被提報治平對象,道上傳聞他曾是毒梟林孝道幫手,林被關後由他接手,事業愈做愈大,而他擔任崁頂鄉代會主席的妻子楊芷瑜,事發當時正帶家人在新加坡旅遊,得知消息後立即趕回國處理後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也派員前往協助,並與家屬討論、告知相關的權益和流程。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若家屬申請通過,最高將可獲180萬補償金。
中山大學試辦「猴害補償金」17人申請 曝三大獼猴搶奪熱區
為遏止「獼猴搶案」,國立中山大學試辦半年獼猴版「犯罪被害補償金」計畫即將結束,總計17人申請,學生均拍下現行犯搶奪餐點後大快朵頤的照片,當天領到百元賠償。據統計,便利商店前、停車場食物及飲料容易曝光,是獼猴主要搶奪熱區。過去獼猴搶奪事件好發在秋冬、山上食物缺乏時節,但近年來獼猴與人類生活圈重疊、過度親近,還有民眾刻意定期上山餵食,造成獼猴已習慣把人類當成食物來源。在壽山上或周邊熱區,「提著塑膠袋」早已是公認的禁忌行為,獼猴自己插吸管喝珍奶、啃麵包的畫面更是屢見不鮮。中山大學過去不斷傳出獼猴闖入宿舍房間、隨機搶奪學生手上食物的事件,校方為了避免學生受傷,在2月時推出「獼猴掠食補償學生試辦措施」,為期半年,受害學生只要在校內相關店家餐廳、福利社、便利商店消費被搶奪食物,拍下「現行犯」的照片並提供收據或發票,當天能向學務處請領上限100元的補償金。截至目前為止,該賠償方案總計17人申請,獼猴犯罪熱區幾乎都集中在便利商店前或停車場,無人重複申請。校方表示,學生剛從便利商店買完食物或飲料,或是機車前掛著早午餐來學校時,食物還來不及收進包內或藏好,就容易遭獼猴鎖定,獼猴也養成在相關地點聚集的習慣。獼猴搶奪食物後幾乎都會在現場大快朵頤,因此被害學生都有順利拍下「現行犯」照,成功請領補償金。校方強調,學生被搶當下容易慣性與獼猴拉扯、造成受傷,補償金的推辦就是要宣導「放棄」才是自保的最佳手段。7月過後是否繼續推行,還要視情況評估。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表示,夏季山上正值結果季節,有大量龍眼,獼猴目前其實不缺乏天然食物。但由於獼猴已習慣與民眾親近,容易搶食,呼籲民眾要和獼猴保持距離,讓獼猴維持其天然習性,才能避免發生人猴衝突,也重新塑造人猴之間良好的新關係。
寶林茶室中毒案6死! 4死者家屬補償金額曝光
寶林茶室「邦克列酸」食物中毒案至今已經奪去6條性命,共24人輕重症,震驚社會。對此,法務部保護司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協助4名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每人將可獲得新台幣180萬元。台北市遠百A13素食餐廳「寶林茶室」於3月時發生食物中毒案,造成6死。新北、士林地檢署日前分別對第1名呂姓死者及第2名楊姓死者的遺體進行解剖相驗,並送請法醫所鑑定死因,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於5月8日完成鑑定報告,2名死者體內殘留的邦克列酸,與定量檢驗的致死濃度進行比對後,確認2人死因為國內首例的「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中毒」,另外4名死者則仍由法醫鑑定中。據《中央社》報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日前已協助4名死者的家屬申請被害補償金,接著也將協助另外2名死者家屬進行申請,每人將可獲得180萬元。
廟會點煙火瀑布延燒害民眾遭鞭炮炸傷 法院判決事主要賠340萬
新北市土城區一家宮廟在2020年舉行進香回鑾儀式,一名吳姓信眾未疏散周圍人群到安全距離,逕自點燃掛在廟門上的煙火瀑布,致火花延燒到宮廟大門前的一箱環保鞭炮,造成一位李姓民眾遭炸傷,後續向吳男提告求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340萬餘元,可上訴;另由李男對吳男提告刑事的部分,一審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吳男4個月徒刑,二審改判刑6個月。吳男4年前參加新北土城某宮廟進香回鑾儀式,點燃煙火瀑布後,火花飛濺到廟門前的環保鞭炮,導致李男遭受嚴重二度及三度燒燙傷,燒燙傷總計佔體表面積約32%,事後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當事人吳男指稱,當天他有拉李男出來,但李男又跑去裡面撿手機、提款卡、存摺、現金,他也有幫忙開路,當時本要將受傷的李男送到附近醫院,但對方堅持不要在該院,進而延誤就醫,也要自負責任。新北地院判定,吳男點燃懸掛於宮門口的煙火瀑布前,疏未檢查附近環境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也疏未驅散周圍人群到安全距離,即逕自點燃煙火瀑布,與被害者受傷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被害者對這起事件並無過失。法官審酌吳男所為,不僅造成被害者皮膚燒燙傷、分泌與排汗功能永久性損害,外觀上也遺留大面積疤痕,對於被害者精神上確受有相當痛苦,判決賠償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醫療費用等合計500萬元,扣除被害者已領得犯罪被害補償金160萬元後,判決吳男賠償34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國中生遭割頸…家屬痛苦「傷痛難以平復」 獲180萬補償金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12月25日發生校園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導致對方血流如注,搶救後宣告不治。2人被依殺人罪起訴,並羈押禁見。新北地檢署審酌家屬遭逢喪子之痛,受到極大精神痛苦,決議補償180萬元。案件發生後,「乾哥」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少年觀護所,涉嫌教唆的「乾妹」原本責付由家長帶回管教,但她事後在網路抱怨「怎麼可以這樣」,稱乾哥很重朋友,「我什麼都不能為你辯解」,警方認為有聯繫凶案目擊同學串證之嫌,因此今年1月8日改收容。檢方偵辦後,將2人聲請羈押禁見獲准,5月9日依殺人罪起訴,由少年法庭審理。社年法庭認為,乾哥和乾妹涉犯殺人重罪,有逃亡、串證高度可能性,並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有互相勾串或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法官認為,郭姓乾哥僅因細故持刀刺殺被害人,足認他衝動控制能力不佳,審酌林姓乾妹參與本案過程,可見她守法意識薄弱,若讓2人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都不足以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因此裁定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至於受害男同學,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日前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新北地檢署審酌家屬突遭逢喪子之痛,頓失精神依靠,受到極大精神痛苦,傷痛難以平復,決議補償180萬元。
剴剴母遭通緝、生父不詳 外婆不具資格!180萬補償金沒人領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台北地檢署已偵結起訴保母姊妹2人,剴剴家屬依法可以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180萬元,但由於申領補償金第一順位的剴剴生母目前因案遭通緝、另其生父不詳,剴剴其餘家屬無人可申領這筆錢。而且補償金請求權為5至10年,若剴剴生母屆時不出面,就不得申領。北檢調查,剴剴生母因案遭收押,但因身懷六甲獲釋,產下剴剴後未到案遭通緝,生母將剴剴交給外婆照料,但外婆無力扶養,去年8月與兒童福利聯盟簽署託育委託書,兒福聯盟以每天1000元雇請簽約的劉姓保母,自去年9月1日起在其住處全天候照顧剴剴。劉女與同為保母的妹妹,動輒綑綁剴剴,將其身體對折,塞入水桶或雜物堆,命他長期於陽台、屋內角落裸體罰站至睡著方式凌虐,剴剴若不從,即以腳踹毆打,辱罵,致剴剴畏懼顫抖,且因長期綑綁造成四肢變形。劉女還用爬滿蟑螂之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餵食,甚至1天只提供1餐約半個紙杯的冷凍泥狀絞碎物給他吃,致剴剴長期營養不良、缺血並感染肺炎,去年12月23日送醫不治。北檢4月間依《刑法》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等罪起訴姊妹2人,依法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剴剴家屬則請求檢察官求處「最嚴厲之刑」(意指死刑),本案刻由北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由於剴剴是遭虐死,依去年7月1日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剴剴家屬可以申領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但依據該法規定,申請遺屬補償金的順序第一是父母、配偶或子女,其次是祖父母,但目前剴剴生母是通緝犯,行蹤不明,生父則不詳,剴剴父母並未死亡,雖然剴剴外婆健在,但外婆並不具申領補償金的資格。不過,犯保協會台北分會有為剴剴家屬提供免費律師代理訴訟、法律諮詢等。犯保新法亦規定,犯罪被害補償金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犯罪被害時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另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逾10年者亦不能申領,由於剴剴生母目前遭通緝,行蹤不明,因此若剴剴生母於5年內、至遲10年內未向台北地檢署申請,就不能申領遺屬補償金。
中山大學獼猴「搶案」頻傳 首創犯罪被害補償金
國立中山大學「搶案」頻傳,去年底才有學生拚命護食導致手掌遭獼猴抓傷,濺血送醫。校方擔心學生和「搶匪」拉扯受傷,今年2月起祭出全國首創「犯罪被害補償金」,只要被搶的學生事後提出消費證明,1餐最高可獲補償100元,但迄今尚無學生申請。過去中山大學就曾發生獼猴闖入宿舍房間、隨機搶奪學生手上食物事件。校園內近日張貼1張「因應獼猴掠食補償學生試辦措施」,公告引發學生和網友熱議。公告指出,今年2月1日至7月31日試辦補償措施,只要在校生食物被搶,透過申請可補償學生實際被搶的餐費,但每人每餐上限為100元。補償措施僅適用於校內73階及海景以外的校內店家(餐廳、福利社、便利商店)食物。中山大學平時就會宣傳與獼猴共存政策,教導學生了解獼猴習性,防患於未然。校方表示,秋冬時節由於山上食物缺乏,猴子找不到東西吃,就會向山下移動,「犯罪熱區」多半集中在靠近山壁的一側,呼籲校內人員行經相關場域時提高警覺。校方表示,如學生遇獼猴掠食,應優先確保自身安全,立即放棄食物,事後可持發票或數位消費證明申請補償,或是現場拍下獼猴大快朵頤的「犯罪照」,經校方比對確認是校內店家的料理無誤,也能獲得賠償。學生表示,猴子具有學習力,對於曾經闖入過的宿舍窗戶會特別留意,再犯機率高。但中山的學生對於該校的「特產」早就有警覺性和常識,房間的「防猴紗窗」都會關好,買完食物也會放入背包,已很少聽聞食物被搶。
馬籍女大生遭勒死 補償金額出爐
發生於去年10月震驚社會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蔡女父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認為蔡女父母原期待女兒學成返學共享天倫,女兒卻慘遭勒殺,造成蔡女父母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決定補償蔡家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本案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施行後,第1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至於凶手陳柏諺迄今仍否認殺人,辯稱只是加工自殺,他上月向法官聲請交保,或以每周到派出所報到2次方式,換取停止羈押,讓他可以在外籌錢賠償蔡女父母,但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陳嫌殺人罪嫌重大,且對於案情供述反覆、避重就輕,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今天(9月1日)起延押2月,這是陳嫌在一審審理期間第4度遭延押。士檢起訴指出,陳嫌去年4月29日透過IG認識蔡女,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9萬9999元,但他反悔想拿回這筆錢,當日上午10時來到蔡女住處,要求蔡女還錢遭拒,陳嫌萌生殺意,勒死蔡女。陳嫌殺人後返回新北市租屋處尋短,經陳嫌父母報警送醫,陳嫌在救護車上說「我殺了人」,警方在蔡女租屋處發現蔡女屍體,全案曝光,士林地檢署去年依殺人罪起訴陳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院合議庭8月22日訊問陳嫌,認定陳嫌涉殺人罪嫌重大,且陳嫌指稱案發後即回到其住處欲輕生,確有規避審判及後續刑罰執行情形,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蔡女父母日前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的協助下,向士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後,認為蔡女確因犯罪行為造成死亡結果,決定補償蔡女父母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此外,蔡女父母另已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求償。本案是第3起馬來西亞籍女子在台慘遭殺害的命案,前2案均發生於2020年,分別是鍾姓女大生遭擄殺命案、鄧姓女子慘遭鄰居勒死分屍6塊成「人彘」案,2021年橋頭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已分別依《犯保法》舊法,補償被害人父母各約200萬、162萬多元。但因2案凶手梁育誌並無資力、林國平畏罪輕生,導致檢方難以追討代墊的補償金,因此這2筆共逾 360萬元的被害人遺屬補償金均由「全民埋單」。
政大生遭冷氣砸死只賠180萬?網酸「人命不值錢」 律師揭真相
新北市板橋區上月發生一起工安意外,22歲黃姓女大生在等待公車時,遭掉落的冷氣擊中頭部,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後仍回天乏術。新北地檢署日前開會審議,全數出席委員決議給予家屬犯罪被害補償金180萬元。消息曝光後,不少人認為補償金額太低,痛批「人命不值錢」。對此,律師林智群揭開原因。林智群今(30日)在臉書發文,新北地檢署29日開會審議,全數出席委員決議給予女大生家屬犯罪被害補償180萬元,「新聞一出,下面一堆人開始酸說人命只值180萬、念到政大只值180萬。欸麻煩去了解一下相關法律規定好不好!這個是國家為了保護被害人,先補償給被害人家屬的金錢,上限就是180萬!」律師指出,就算家屬拿到犯罪被害補償金,之後還是可以繼續向冷氣工人或廠商求償,「之前的舊規定雖然全部項目加起來可以加到210萬,但如果被害人有領保險100萬的話,是要扣掉的,最後只能領110萬元,而且家屬可以向冷氣廠商請求的金額,也要扣掉國家給的補償金數額。」林智群提到,現在犯罪被害補償金改採「單筆定額制」,且非「代位求償」性質,「不管被害人有沒有保險,家屬一次就是可以拿180萬元,另外向冷氣廠商請求賠償時,也不用扣掉180萬元。這樣清楚了嗎?罵之前,可不可以先把事情搞清楚啊?」(圖/翻攝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
天降橫禍!冷氣「17樓墜落」砸死政大高材生 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結果出爐
新北市板橋區7月發生一場冷氣砸頭致死的工安意外,22歲黃姓女大生在等待公車時遭冷氣擊中頭部當場昏迷,警方獲報時趕抵現場時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後,仍回天乏術,引發當時一陣熱議。而新北地檢署昨日開會審議結果出爐,全數出席委員決定家屬獲犯罪賠償金額180萬元。時間回朔到今年7月20日,黃女與姊姊先後走在人行道上欲等待公車,等候前往新店方向的車次,不料在黃女抬頭查看公車時刻表時,一台重達33公斤的窗型冷氣機竟從高處墜落,擊中黃姓女大生,短短2秒鐘,就讓感情深厚的姐妹倆從此天人永隔。造成整起事故的原因,是因當時冷氣空調工人31歲李男,不熟悉操作窗型冷氣安裝作業,疑似在過程中有疏漏,且現場無任何保護措施而釀出這場離譜意外,讓一家四口的幸福家庭從此變了調。新北地檢署表示,黃姓女學生在7月時不幸遭冷氣砸死,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而新北地檢署昨日下午開會審議結果出爐,全數出席委員認為女大生因犯罪行為而死亡,犯罪事實明確,一致決定補償家屬新台幣180萬元。
政大女學生等公車遭「17樓高墜落冷氣」砸死 犯罪被害補償金額出爐
新北一名21歲黃姓女政大生上月在板橋區新埔捷運站附近等公車,結果遭到17樓墜落的冷氣機砸中,造成其頭部重創,雖緊急送醫,最後仍傷重不治。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昨(29日)審議後,認為犯罪事實明確,全數出席委員決定補償新台幣180萬元。回顧事發過程,李姓工人在17樓裝設冷氣,誤以為已經裝好鬆手,怎料到冷氣機就這麼從高空掉落,砸中等公車的黃姓女大生,造成其頭部大面積擦挫傷、雙腿骨折,雖緊急送往亞東醫院搶救,但最終仍宣告不治。新北市勞檢處指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規定,「雇主對於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應予以固定。」施工單位在安裝過程中,疑似未保持冷氣機的牢穩,造成冷氣機飛落,砸死下方民眾。李姓工人後續被依過失致死罪,以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新北市勞檢處也對李男及廠商行政調查,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對李姓工人開罰最重30萬元,承攬商金耀公司處6萬元罰鍰。法務部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日前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昨(29日)審議後,認為犯罪事實明確,全數出席委員決定補償新台幣180萬元。
犯保法新制上路 被害人補償金配合物價調整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今年2月8日經總統公布修正名稱及全文103條,施行細則於7月1日上路,法務部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新制重點,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新制以救急為目標,採取「申請從簡、審議從速、核發從優」3原則,要讓被害人權益大躍進,給予被害人及家屬金錢和心靈上的補償。另外,為避免補償金金額追不上物價成長指數,也避免動輒修法、曠日廢時,保護司科長張哲銘表示,新法明定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主管機關應報請行政院核定調整,同時《犯保法施行細則》第26條增訂計算方式的配套措施,更貼近犯罪被害人需求。張哲銘指出,新法採「特殊社會福利補助」性質,讓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產生3大重要變革:首先是「申請從簡」原則,以書面資料審核為原則,例外有調查必要時,才請申請人或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或補充說明。申請人依新法提出申請書及其他證明文件,經審議會審核確屬犯罪被害案件後即可核發,無須檢附單據逐一審核殯葬費、醫療費等個別項目費用。其次,「審議從速」原則,審核判斷時點以檢察機關「起訴為犯罪行為時」為主,與刑事判決結果脫鉤,只要檢察機關就偵查結果,認為有犯罪事實與犯罪被害人存在,且被害結果與犯罪行為間確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即構成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基本要件,萬一被告無罪也不用返還補償金。第3是「核發從優」原則,核發方式為「單筆定額給付制」,遺屬補償金180萬元,重傷補償金參考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定其重傷程度,分級定額給付發80萬元至160萬元,性侵害補償金則依起訴書所載被告所犯法條區分,給付10萬元至40萬元。
新埔站前冷氣砸死女大生 法務部協助家屬申請被害補償最高可獲180萬
上月20日新北市板橋區發生21歲黃姓女大生和姊姊在等公車時,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砸死的駭人意外。法務部保護司4日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申請金,轄區新北地檢署將在8月底開會審議,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此外,當時負責安裝工程的李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以3萬元交保,全案偵辦中。7月20日,黃姓女大生與姊姊在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旁等公車,未料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砸死,從此與家人天人永隔。新北地檢署於7月21日上午,偵訊當時負責安裝工程李姓男子,經訊後,依過失致死罪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全案偵辦中。相關勞檢行政調查,則由新北市政府調查。法務部指出,犯保協會也於7月21日下午配合檢察官相驗,派人探視黃姓女大生家屬,除了給予身心關懷外,也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4日督導分會則協助家屬擬補償申請書,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將在8月底開會審議,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法務部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今年2月通過修正,就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制度從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也已加速、簡化審議流程,並於7月1日正式上路。三讀條文規定,因犯罪致死亡者的遺屬可申請補償金180萬元,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仍需要審議,但不會審酌價額,因此也預計家屬可獲全額。此外,因為黃姓女大生未婚,所以補償金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父母親,預計將由女大生父母共同申請、具領,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將在審議後進行撥款。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是指,當被害事件發生後,常因加害人貧困、家境狀況不明、不知去向,使被害人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因此為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照顧弱勢被害人生活,催生此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
犯罪被害人保護新制1日上路 陳建仁:從補償提升為尊嚴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30)日出席「新法迎馨、引領馨生」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啟航宣導活動時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今年修正通過,其中關於保護命令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等新制,都將在明天7月1日上路,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貫徹國家照顧被害人理念,為我國人權立國再啟新篇章。陳建仁表示,為維護、提升與保障犯罪被害人的人權,政府2017年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針對「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詳加討論並做成了多項決議,為回應社會各界對於改革的期待,行政團隊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第二章保護服務、第三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及第五章犯罪被害補償金等重要規定,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由以往的「補償」及「保護」,提升為強調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尊嚴、同理,為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制的重要里程碑。陳建仁指出,近年來多項重大矚目案件的發生,在犯罪事件發生後,被害人及家屬身心受創,需要多方面的照顧,涉及層面廣泛,包括法律協助、心理輔導、身心治療、經濟支持等,實需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共同合作。所以本次修法特別提升層級,由行政院督導整體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的成效,也明訂跨部會權責與建構服務網絡,期望摒除本位主義,同心協力,共同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陳建仁回憶,他在副總統任內,於2018年4月11日曾出席「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成立20週年大會」,親自頒獎表揚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所以倍感親切。犯保協會長期陪伴被害人走過傷痛,他特別感謝過去幾年來帶領分會同仁的主任委員,因為他們的付出,被害人保護工作得以成長茁壯,並且感謝志工朋友及從業人員們的付出與努力,引領被害人走出傷痛,獲得新生。
提出科學治理解決酒駕問題 民眾黨團:宣戰別只做半套
高雄一名男子日前三度酒駕,造成一家四口1死3傷後,昨天深夜11點半又有一名21歲男子酒駕逆向衝撞檳榔攤,造成檳榔西施受傷。民眾黨立委邱臣遠、高虹安、蔡壁如、賴香伶和張其祿今(29)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修法加重罰款,在新車強制加裝酒精鎖,並矯正酒駕累犯的成癮症,引入更科學的執行手段,從根本解決酒駕問題。「每次遇到酒駕事故,執政黨就要演一次震怒大戲」,邱臣遠表示,高雄市每個月由首長召開3次的道安會議、桃園市4次,但數據顯示,2021年1至9月民進黨執政的直轄市桃園、台南和高雄,竟還都有高達27起酒駕致死事故。他說,歐盟已提出相關議案,要求2022年5月起境內生產的汽車,都必須安裝酒精測試儀,啟動前須接受酒精含量測試;台灣雖在2020年3月規定酒駕累犯需裝設「酒精鎖」,但截至2021年11月底,應裝酒精鎖人數共2367人,但實際安裝僅95輛,執行率只有4%,原因在於「管車不管人」,且重考駕照才加裝,他們乾脆無照駕駛或開他人的車輛。高虹安表示,科技執法上可以大膽創新,不妨以人工智慧模型為基礎,根據酒駕前科者手機的移動模式和速率,判斷是在搭車或駕車,也能加強對機車酒駕累犯防治這一大漏洞,由手機自動提醒酒測器進行酒測,若不測或酒測未過,系統就對警政系統發出警告。蔡壁如表示,以台北市為例,酒駕者一年內再犯率為18%,透過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進行酒駕醫療後,結案後一年再犯率降為6.85%,兩年降為11.8%;即使未完成治療,也下降至12%至16%。由此可見,有效的醫療介入,也應該納入酒駕相關修法,讓酒駕者脫離酒精的依賴,更能降低其再犯率。立委賴香伶表示,根據交通部統計,今年一至九月因酒駕肇事死傷人數達233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8人,成長13.7%,而台北市針對酒駕者安排進行酒癮治療,截止2020年,輔導472人中,已有389人無再犯紀錄;台北市的酒駕肇事死傷人數逐年下降,從101年死傷606人,逐年下降至今年的173人,顯示北市積極防制酒駕已產生成效,呼籲朝野將北市經驗納入,盡速進行修法。張其祿委員表示,高雄「三度酒駕撞一家四口案」及「葉少爺酒駕案」中,這些肇事者往往因從事特殊產業、脫產或沒有資產,而難以罰金、賠償來懲罰及課責,車甚至是租借來的,因此有必要思考採取特殊手段,或是像有人提議的「酒駕肇事者去洗大體」來達到教化或課責目的。另外對酒駕同行者「連坐罰」應檢討是否加重等等,透過社會壓力達到抑制酒駕的預防性效果,並透過酒駕罰金專款專用,如設立「被害補償基金」,加強照顧酒駕受害者與家屬。
隨機刺死路人、霸凌牢友 殺人魔王秉華判賠1600萬
去年3月新店發生隨機殺人案,24歲直播主王秉華與新婚妻子吵架,竟下車持刀隨機刺死停等紅燈、素不相識的32歲林姓騎士,台北地院民事庭判決賠償死者雙親共1600萬元,刑事責任部分,北院先前已依殺人罪判王男死刑,還可上訴。北院民庭指出,被害人林男的雙親突然失去愛子,承受悲愴遭遇,有權求償,扣除林男雙親已領犯罪被害補償金179萬多元後,王男還應賠償1600萬元。庭訊時,王男表示願意支付殯葬費,但精神慰撫金、扶養費等金額過高,他無力負擔。去年3月13日晚間,王秉華開車帶妻子外出用餐,因用餐地點與妻子發生爭執,他為發洩情緒,在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速食店前臨停後,竟持料理刀下車,隨機找上在路旁等紅綠燈的林姓機車騎士,朝林男背部猛刺1刀,隨後開車逃逸。林男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王秉華被捕後收押,妻子到台北看守所會面,王男對於媒體報導他殺人新聞時,竟自讚「好帥」,還自誇在所內霸凌新來的年老竊盜犯室友,聲稱「用吃不完的番茄輪流玩他,香菸沾馬桶水給他抽…」,還要妻子別關閉他的IG和臉書,因為「我要增加粉絲…出去我就要開始發文。」對於精神鑑定,王男說:「我很會演,反向操作。」台北地院刑庭認定王秉華犯後毫無悔意,言行不收斂、甚至在獄中霸凌別人,同理心薄弱,犯案手段殘酷、心態狠毒,令人髮指,因此判處死刑。
新店隨機殺人犯 判賠1600萬元
犯下新店隨機殺人案的王姓男子,去年因吃飯問題與妻發生爭執,他竟隨機殺害無辜林姓機車騎士,台北地方法院將他判處死刑,死者家屬提告求償部分,北院認定王男殺害林男,讓林的父母痛失獨子、承受悲愴遭遇,判決王須賠償共1600萬元。可上訴。王男在去年3月13日晚間開車載妻,因吃飯問題與妻起爭執,竟情緒失控,拿刀下車從背後狠捅無辜騎士,接著不顧騎士求救,轉頭開車離開,致騎士不治身亡,北院將王男判處死刑,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林男父母提告求償部分,法官問王男意見,他只說賠不起其他都不爭執,法官審理後,扣除林的父母已領取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判令王須各賠償800萬元、共1600萬元。可上訴。
華山分屍案凶手今被判賠1400萬 財產移轉家屬索賠無門
震驚社會的台北華山分屍案,涉案凶手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二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但上訴至最高法院後已撤銷發回,現由高院更一審中,至於慘遭性侵殺害的死者家屬向法院民事求償1400餘萬元,11日由台北地方法院作成判決裁定陳柏謙需賠償1401萬6374元。儘管民事判決陳伯謙需賠償家屬,但日前家屬的委任律師出庭時即曾表示,陳伯謙疑將不動產轉移,且家屬不知道被移轉給了誰,因此針對陳伯謙提出的假處分已被法院駁回,恐怕很難順利取得賠償金。2018年6月間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他所經營的野居草堂內,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得逞後竟徒手勒殺高女,再進行分屍,犯行令人髮指。一審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則認定陳伯謙是自首,主動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因而改判無期徒刑,但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10月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中。死者家屬領取台北地檢署核准的10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再向陳伯謙提告求償1400餘萬元,案經北院審理,11日上午法官正式判決陳柏謙應賠償高女父親659萬7561元、高女母親741萬8813元,合計1401萬6374元。全案仍可上訴。
3年前伸狼爪!指侵女客呻吟不起訴 按摩師又再犯被起訴賠20萬
北市某養生館魏姓按摩師,3年多前曾被女客指控涉嫌把手指伸進下體性侵,因女客發出呻吟聲,獲檢方不起訴,但他又在去年3月幫另名女客按摩時,伸進女客下體,這次被害人一腳將他踹開,魏男不但遭北檢起訴,檢方另審議補償20萬元給被害人,將向魏追償。據調查,魏男3年多前被控為年僅19歲酒醉女子按摩時,把手指伸進對方下體,涉嫌性侵,當時魏男辯稱,對方很享受,呻吟太大聲,他還叫對方小聲一點。檢察官因養生館監視器畫面,傳出2段分別36秒、38秒呻吟聲,且音量忽大忽小,之後女客結帳離開,認為魏罪嫌不足,將魏不起訴,魏繼續在養生館工作。檢方調查,去年3月24日下午,20多歲女子因和朋友相約見面,覺得時間還早,臨時決定到附近養生館紓壓,由魏男替她按摩,一開始被害人解開內衣趴著,魏男從背部按到靠近胸部時,被害人曾出聲制止,沒想到魏男竟要求她轉身正躺,不斷往鼠蹊部按摩,還將手指伸進她的下體。被害人驚嚇之餘,一腳把魏男踢開,穿回衣服結帳後警方報案,魏男坦承手指有伸入被害人下體,但辯稱以為對方感覺很好,檢方不採信魏男辯詞,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被害人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指她事後接受心理諮商,案發一周發生偏頭痛,諮商師說她是創傷性麻木,麻木驚嚇,北檢認為被害人身心受創,審議後補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