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架大王
」 李珍妮嗆「購物專家」是小三劈多男 名媛李珍妮下場慘了
名媛李珍妮跟「衣架大王」陳友諒分手後,知道陳男跟電視台「購物專家」古瀞涵交往,懷疑古女介入感情感情,在臉書上罵古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古女也提告,刑事部分李女被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台北地院3月判李女要賠40萬,李女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賠償40萬確定。判決書指出,李女在2019年4月某日,在臉書發限時動態消息又貼古女照片,下面加「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真的劈腿多男,真是購物台的活招牌!」,古女名譽權被侵害,提告求償60萬。李女否認毀謗,她辯稱,「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的文只是抒發個人情緒,僅限於在她朋友圈內,且僅1天即下架。不過李女還是被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2022年11月,高院依加重誹謗罪判李女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表示,李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真的劈腿多男,真是購物台的活招牌!」的文字內容,具體指古女為小三、劈腿多男,並以嘲諷語氣稱古女行為足以作為購物台的活招牌,已毀損名譽,判她要賠40萬。李女不服又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為,李女有損害古女名譽,採信北院見解,判賠40萬元無不當,駁回上訴。
帝寶名媛李珍妮飯局狂找碴 她飆罵「做雞的」王子苓、前主播開告
「帝寶名媛」李珍妮去年11月參加王姓富商餐會時,不滿被「房地產名媛」王子苓出言制止,還被前主播李雅楹虧「穿得像耶誕樹」,她當場飆罵王子苓、李雅楹是「做雞的」,兩女8日下午攜帶耶誕樹到台北地檢署控告李珍妮公然侮辱、誹謗罪。對於指控,李珍妮委由律師回應強調,當天並沒有罵任何人,更痛批率先報導此事的《鏡週刊》記者是共犯、幫兇,將對《鏡週刊》提告,並指可向王姓富商求證。據《鏡週刊》報導,事件發生在2023年11月16日,一名王姓富商邀約李珍妮、王子苓、李雅楹等人到一家高級私廚用餐,結果李珍妮大遲到,只能坐在最旁邊的位子,讓盛裝出席的她相當不高興,疑似因此不斷找餐廳及服務人員麻煩、飆罵餐廳主廚。李珍妮除了不斷找餐廳麻煩並與同場的另一名媛王子苓、前主播李雅楹發生口角,李珍妮當場指著王、李兩人飆罵「做雞的」等語,氣得王子苓和李雅楹決定提告。根據《中時》引述王子苓說法,當時李珍妮已遲到一個多小時,只能坐在最旁邊因此很不開心,不但丟刀叉還找餐廳麻煩,她出言制止,李雅楹也虧李珍妮穿得像耶誕樹,就應該好好安靜,李珍妮暴衝飆罵她們是「做雞的」,令她無法接受,決定提告討公道。不過據《壹蘋新聞網》引述李珍妮的律師回應,當天並沒有罵任何人,律師透露,李珍妮當天是受卓姓女子邀約前往,並反指是王子苓、李雅楹詐騙王姓富商將近上千萬,且飯局當天兩人還謊報餐廳10人消費12萬,甚至不斷和餐廳老闆接頭接耳,要如何均分詐騙金額,更痛批率先報導此事的《鏡週刊》是共犯、幫兇,在網路上散佈不實假訊息並將提告,並指可向王姓富商求證。對此,王姓富商表示,當天只是去付帳,對於所謂李珍妮罵王子苓、李雅楹「做雞在賣的」紛爭,他並不知情,「她們抬槓說了什麼話,我沒聽見,不關我跟其他人的事」,王男還說,他經常跟朋友一起吃飯,那天是在哪家餐廳聚會,他也記不得。王男並否認當天聚會「不歡而散」並直說「沒有這件事」。李珍妮過去就曾不滿前男友「衣架大王」陳友亮和古姓購物專家論及婚嫁,在臉書痛罵古瀞涵是小三、劈腿多男被古提告,去年還依誹謗罪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另外她曾指開發金副總吳春台的妻子米凱莉是小三,挨告加重誹謗,2015年台灣高等法院更判決李珍妮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名媛李珍妮批購物專家「渣女」 反提告偽造證據...求償3百萬
名媛李珍妮與「衣架大王」陳友諒分手後,得知陳男與購物專家古瀞涵交好,在臉書上發文指古女是「渣女」、「小三」,因而挨告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開庭,李女否認犯罪,辯稱古女提出的證據是其經紀人變造的,已另提告向古女求償300萬元。檢方起訴指出,李珍妮懷疑陳男與她分手是因古瀞涵介入,上網下載古女的照片後,搭配「不要臉同居在男方家,男方拋棄替他生子的女方,原本要結婚,真是渣女和渣男的組合,大家請肉搜這對狗男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劈腿多男」等文字上傳臉書。李珍妮今表示,古女提出的證據中,臉書帳號是她女兒建立的網路虛擬帳號,聯結手機APP使用,並沒有公開,她本人使用的帳號名字就是「李珍妮」,連LINE大頭貼都被變造,來源是古女的經紀人,質疑古女是配合周刊爆料,是要提升自己的名聲,以及誹謗她而捏造。李珍妮並指控檢察官辦案不公,只因為她有前科就起訴,這樣只會讓古女更有信心告她。因今天是審查庭,而李女不認罪,法官諭知全案將移一般法庭重新分案審理。
不滿前男友另結新歡上網亂罵 名媛李珍妮挨告遭起訴
名媛李珍妮曾與「衣架大王」陳友亮交往,2人分手後陳男另與前購物台主持人「瀞涵」交往並一度論及婚嫁,李女得知後在自己臉書、購物台粉專等處PO文,怒指瀞涵為「渣女」、「小三」等。瀞涵去年怒告後,北檢今認定其言論「與公共利益無關,公開指述有損瀞涵人格及社會評價」等,依加重誹謗等罪起訴李女。檢方調查,李珍妮曾和被稱為五分埔「衣架大王」的陳友亮交往多年,甚至曾傳出將結婚等,但最後仍分手,她認為自己和陳男感情破裂,是因前購物台主持人瀞涵介入。為此,她自行上網抓了瀞涵照片,搭配「不要臉同居在男方家,男方拋棄替他生子的女方,原本要結婚,真是渣女和渣男的組合,大家請肉搜這對狗男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劈腿多男」等辱罵性文字,並於去年4月間放在自己臉書、購物台粉專頁與LINE動態等。瀞涵不堪名譽受損,憤而於去年7月間提告,庭訊時,李珍妮辯稱自己的臉書非公開,但檢方調查後,認為購物台粉專是公開的,雖後來遭管理員刪除,但仍可能已被不特定民眾看過,認定不論她撰寫的文字是否為真,內容皆屬個人私德,與公眾利益無關,不在誹謗罪的「免責範圍」內,依法予以起訴。
「衣架大王」陳友亮被控舔耳猥褻女網友 遭判刑1年
台北五分埔「衣架大王」陳友亮,遭控對女網友強吻、襲胸、舔耳。台北地檢署去年底起訴陳友亮,將他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他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根據北檢起訴指出,女網友指控,她在交友軟體Tinder認識陳男,去年5月17日陳男約她出來,開車載她去吃早餐、市場買菜,卻在車上對她毛手毛腳,並要求交往。但她知道他已有女朋友,於是斷然拒絕,沒想到陳男竟不罷手,再對她強吻、襲胸、摸大腿,女網友怎麼制止都沒用。女網友回家下車前,陳男又要強吻,她只好急忙撇過頭抵抗,沒想到陳男竟直接伸舌頭舔她的左耳。到家後,女網友怒傳訊息質問陳男「為什麼覺得我應該要任你襲胸、親吻、摸大腿?我已經一直跟你說『停、不要、夠了!』,你有尊重過我嗎?」當晚她就到警局提告,左耳也確實驗出與陳男DNA型別相符的唾液,因此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陳男。陳男到案後卻辯稱他只是比較熱情,全然否認犯行,陳男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女網友的左耳內除了驗出陳友亮的DNA,還有女網友自己和另一人的DNA,至少有3個人的DNA,不排除可能是女網友設局陷害陳男。然而女網友於偵審期間對於事發經過的控訴一致,沒有重大歧異,而女網友當時冒雨倉皇逃出車外,連買的菜都沒拿,另外,女網友傳簡訊質問時,陳男第一時間也並未否認,因此檢方並不採信陳男的辯詞,認定他構成犯罪,今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徒刑。
對長腿正妹強吻襲胸全都來 「衣架大王」陳友亮辯:只是比較熱情
「衣架大王」陳友亮,今年5月開跑車搭載1名初次見面的長腿正妹吃早餐兼買菜,卻涉嫌趁機在車上對這名正妹女網友強吻、襲胸、摸大腿及舔耳,對方制止無果,事後檢驗提告,陳男辯稱他只是比較「熱情」,否認犯行,但檢方根據被害人左耳內鑑驗出陳的DNA,不採信陳男說辭,今天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陳男。根據了解,被告陳友亮因在北市五分埔經營「衣架的店」,專賣假人模特兒、購物提袋、標籤,被稱為「衣架大王」,他因與帝寶名媛李珍妮交往而名噪一時,2人雖生下1子,但最後仍分手收場。今年4月,陳友亮準備迎娶前購物專家又上新聞版面。檢方調查,被害正妹提告指出,她在交友軟體Tinder認識暱稱為「Chen」的陳男,今年5月14日,2人被系統配對成功,陳男主動約她加LINE聊天。5月17日早上7時許,陳約她見面,她說要去吃早餐,陳就開著黃色賓士跑車接她到北市華山市場的阜杭豆漿吃早餐,之後開車載她到中崙市場買菜。被害正妹指控,去市場途中,陳就在車上對她毛手毛腳,說喜歡她,要她當他女友,但她知道陳男有女友而拒絕,陳男竟強壓她在副駕駛座強吻、襲胸、摸大腿,她都有制止陳男,陳男卻一再對她猥褻。正妹說,後來,陳男載她回家,又要對她強吻,她急忙轉頭,但陳男竟對她伸舌舔耳,事後她以LINE問陳:「為什麼覺得我應該要任你襲胸、親吻、摸大腿?我已經一直跟你說停、不要、夠了!你有尊重過我嗎?」當天晚間就驗傷報警。
不爽遭爆料 李珍妮怒告美女購物專家
今日下午3時許,名媛李珍妮因一起妨害名譽告訴現身北檢。李因不滿4月下旬時,《鏡周刊》報導她前往小兒子生父住處,並發狂破壞對方車子,還在擋風玻璃上留下「狗女人」等字眼一事,懷疑是兒子生父的現任女友、前Viva電視台美女購物專家「瀞涵」去爆料,憤而對其提告。李珍妮雖打扮輕鬆,以一襲無袖T恤、黑長褲現身,仍掩不住其保持良好的身材,她和同行的2位委任律師簡單商討後,即在法警帶領下進入偵訊室,被告瀞涵也到場應訊。檢察官訊問時,李珍妮堅稱是對方爆料,但瀞涵喊冤,認為檢方應傳訊報導的媒體,釐清爆料者為誰。李育有1子1女,過去曾因其中一名孩子的爹,被傳是宣明智的「種」而聲名大譟,但另一小孩的爹,即是這回車子遭破壞的苦主陳友亮,陳是五分埔的「衣架大王」,在商界小有名氣。友人私下表示,陳、李雖已分手多年,仍因小孩常連繫,不過每當陳男交了新女友,總會引起李不滿,「這回不過是肥皂劇續集而已。」(李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