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女員工
」新北市衛生局女員工墜樓 家屬提國賠遭駁回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員工2020年7月間墜樓身亡,她生前曾在臉書影射遭前老闆、長照機構廖姓執行長性侵,事後女員工家屬對廖男提出強制性交、恐嚇等告訴,廖男一審被判刑3年6月,林女家屬後續也向衛生局提出國賠,求償50萬元,新北地院簡易庭近期駁回告訴,全案可上訴。檢方於2021年調查時,原認為案件沒有證據認定廖男對林女有強制性交犯行,且難以認定林女死亡與兩人發生性行為有因果關係,予廖男不起訴處分,高檢署發回再議,檢方重啟調查後,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廖男,一審判處廖男3年6月徒刑。不過,林女家屬認為,衛生局雇員因接獲匿名檢舉稱林女和廖男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對林女不當約談,衛生局約談過程已知林女陳述遭受性侵,又無即時啟動正當程序關懷輔導和相關通報,造成林女求助無門,萬念俱灰,跳樓身亡,已構成不法侵權,因此提起國賠,求償50萬元。衛生局反駁,市府有徵得林女同意,初步溝通會談,並不是約詢或調查,應是林女家屬誤解,且就林女貼文顯示,沒有對衛生局有任何埋怨之意,自認無任何過失。新北地院簡易庭則認為,衛生局約談林女時有先徵得同意,衛生局人員告知將以電話聯繫、心理諮詢時,林女也向對方致謝,且林女選擇輕生原因多端,錯綜複雜,綜觀案發脈絡,無法認定林女輕生是衛生局約談所致,難認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駁回林女家屬的告訴。對於國賠遭駁回,衛生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將持續積極加強性平與性別暴力事件之防治,強化員工性別意識培力,至於家屬是否上訴,也會尊重。
新北衛生局女員工疑遭性侵墜樓亡 前老闆獲不起訴原因曝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員工去年7月間墜樓身亡,由於林女生前曾在臉書影射遭前老闆、長照機構廖姓執行長性侵,引發外界質疑是否因性侵羞忿導致墜樓,事後林女家屬也提出強制性交、 恐嚇等告訴。新北地檢署今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林女在墜樓6小時前曾在臉書發文指,「他宿醉強暴了我」、「過了好長一段生不如死的日子」,影射遭廖男性侵,廖男事後向媒體承認,兩人交往近2年,但交往原因並非利用職權、上下部屬關係或有強暴行為,全都是在你情我願下所發生,2人日常互動與一般情侶無異,沒有任何強暴脅迫的事件。檢方新聞稿指,林女在墜樓當日曾向衛生局檢舉,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在長照機構任職時曾遭廖男性侵,但林女離職後仍在臉書多次刊出與廖男出遊照片,2018年9月間也曾發文感謝廖男,若遭廖男性侵,應該不會事後主動邀約其參加餐敘,甚至主動刊登合照感謝。另外,林女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間仍與廖男頻繁對話,表達愛意、關心,在搬家後也主動告知廖男租屋處地址,並邀約他到租屋處過夜,反應與一般性侵害被害人相異 ,且林女案發後未立即前往醫院採檢,雖案發3個月後曾到婦產科就診,但也未向醫生提及遭性侵。雖然林女衛生局林姓同事向檢方指,廖男有用比較激烈的手段性侵林女,但其證詞被其他證人否認。檢方認為,該位同事曾為了林女佯裝徵信社人員與廖男元配見面,又透露廖男外遇消息,顯見其與林女交情良好,且其所述與林女前同事邱男所述,林女遭性侵一事只是傳聞,無法認定廖男有強制性交犯行。檢方認為,案件沒有證據認定廖男對林女有強制性交犯行,且難以認定林女死亡與兩人發生性行為有因果關係,因此認為家屬指控林女因羞忿自殺,與刑法構成要件不符,且恐嚇一事也是聽聞他人轉述,不知具體恐嚇內容,林女又已身亡,無從調查,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但究林女指長照機構涉及逃漏稅部分,已向國稅局告發。◎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補教名師陳星消失3年去哪了? 鄭弘儀曝「他在台灣生存很困難」
作家林奕含3年前輕生事件震驚社會,留下遺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個事件牽扯出補教界名師陳星,涉嫌誘姦性侵罪刑,不過最終因罪證不足而不起訴;近日節目《新聞挖挖哇》上討論這個問題,因最近發生一起衛生局女員工自殺案件,死者在臉書上的自白,引起外界關注,而主持鄭弘儀也提及陳星近況,直言「他在台灣生存很困難」。補教界名師陳星2017年涉嫌誘姦、強暴、性侵林奕含,導致女方選擇結束生命;檢方在調查過程中找來間接聽到此事的證人,但因為不是目擊證人,檢察官只能剝絲抽繭去找到線索,後來檢方需要女方家屬提供線索更多時,但家屬已經不想再追究這件事,陳星最後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鄭弘儀在《新聞挖挖哇》中表示,透過新聞得知陳星好像已經不在台灣了,「我們社會無法忍受身為一個老師,卻對一個女學生做出這樣的事情,雖然不起訴,但他在台灣生存是很困難。」來賓郭德田律師指出,發生這種情況下,若這個老師是在學校任職,肯定會被認定是不適任教師而被開除,倘若發生在補習班,教育局也會特別嚴查,這名補習班老師也會被認定為不適用。◎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