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
」 NCC 中天 中天新聞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鏡電視NCC21連敗!罰中天千萬逾4成撤銷 法院認證濫罰480萬
《中天新聞台》2019年報導「卡救命錢養蚊滅韓」以及政論節目來賓質疑農漁產製銷,遭NCC裁罰共160萬元,最高行政法院14日判決撤銷確定,25案共1153萬元罰鍰已近半認定為濫罰撤銷。至此,NCC對中天開罰已經吞下21連敗,罰中天1153萬逾4成撤銷,等同「法院認證濫罰480萬」。根據《中天新聞網》報導,《中天新聞台》2020年關台前,遭NCC裁罰共25件,罰鍰金額總計1153萬元,而中天抗罰行政訴訟已21連勝,目前判決裁罰撤銷確定的案件包括: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案20萬元,鳳凰雲案40萬元,批農漁產製銷案60萬元,「卡救命錢養蚊滅韓」案60萬元,「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案40萬元,共220萬元。此外,中天抗罰勝訴但尚未判決確定的案件包括:小韓粉案60萬元,封台倒數案80萬元,浙江台商案40萬元,校園霸凌案40萬元,KTV霸凌40萬元,共260萬元。判決確定撤銷的220萬元罰鍰,加上判決撤銷尚未確定的260萬元罰鍰,共480萬元,已超過罰鍰總計金額1153萬元的4成。《中天新聞台》2019年播出3段節目遭NCC裁罰,分別為:3月28日節目《大政治大爆卦》播出標題為「拚外交、農漁產滯銷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節目內容;6月19日晨報新聞播出標題「驚!登革熱疫區拉警報噴藥惡夢居民心驚」、「卡救命錢養蚊滅韓?」新聞內容;7月1日晚間新聞播出標題「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新聞內容。NCC經2020年2月12日委員會認定,3段節目內容任由來賓謾罵行政機關首長,以不完整偏頗資訊誤導民眾認知,各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眾利益」裁罰60萬元、60萬元、40萬元。中天提起行政訴訟抗罰,2022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NCC裁罰撤銷;NCC上訴,最高行政法院14日認定中天並無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判決中天勝訴確定。
NCC修正案週五闖關 代理主委翁柏宗恐下台!NCC:7月已修作業要點,不影響運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案周五闖關,現任代理主委翁柏宗恐被拉下來, NCC委員未達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法定人數7人,將無法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NCC表示,7月時已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下稱926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NCC說明,修正重點為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數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本要點中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期盼立法院審查通過新委員讓委員會議能儘速正常運作,以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之影響。NCC特別說明,該要點修正後,計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仍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NCC另外說明,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於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列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
東森財經新聞台換照申請新增藝文表演轉播 NCC審議後予以駁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9)日委員會議決議,就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東森財經新聞台」換照處分附停止條件部分,即該頻道未來6年營運計畫中規劃新增藝文活動及表演活動之轉播,經該會審議,予以駁回。NCC表示,東森公司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規定,於112年向NCC申請換發「東森財經新聞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案經審議,並有申請人到會陳述意見,NCC於113年4月13日委員會議決議,附帶條件(停止條件)許可該頻道屆期換照。針對上述附帶停止條件部分,NCC說明,考量「東森財經新聞台」是以製播特定類型節目(新聞)為主之頻道,而申請人另有經營其他非以新聞為主之頻道,NCC參考今年7月委員會議審理「era news年代新聞」及「壹電視新聞台」營運計畫中節目規畫變更,認為東森公司在該頻道新增藝文活動及表演活動之轉播內容之規劃,考量閱聽眾之權益及對整體產業發展之影響,因此予以駁回。
民眾黨說明優先法案 推動下修公民權年齡、安樂死
民眾黨今(3)日召開記者會,由黨籍委員說明新會期所負責的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透過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以保障媒體,以及18歲公民權、不在籍投票、安樂死等議題。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黃國昌今日於「台灣民眾黨團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記者會」表示,民眾黨團要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完善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不法弊案,實現廉能政治;此外,還要推動修憲案,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以及推動下修公民權行使年齡為18歲,完善國家憲政制度,啟動第3波民主改革。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台灣媒體亂象已久,社群平台使用台灣媒體報導,卻沒有給予相當報酬,他將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立法以保障媒體,提供媒體可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使用,帶動媒體產業正向發展。此外,張啓楷將與林國成委員共推《衛星廣播電視法》,針對2部分改革,第一是公開透明,電視新聞業者,特別是新聞台,應確保其公開發行義務,其中包含股權、財務資訊,更重要的是財務中政府採購、補助、廣告收入的透明化,讓國人清楚媒體的收入來源。張啓楷表示,林國成要推動《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及第69條的修正草案,將勞保基金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他進一步補充,法案內容是將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確保勞保永續發展,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則點出,台灣投票制度要改革,民眾黨團將推動不在籍投票,公投、選舉一步到位,全國、地方一併施行,還要開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通訊投票。她進一步說明,電子申請不在籍投票,將考慮分區定點的電子投票。此外,麥玉珍將推動《反歧視法》,延續上會期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精神,禁止一切形式的差異待遇,如肢體、語言等暴力,還有建立民事救濟作為受歧視或騷擾之救濟方法,實質填補受歧視者的損害。至於居住正義部分,麥玉珍強調,近來台灣租住亂象多,在租屋市場,民眾黨完善《住宅法》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保障弱勢者比例和育兒家庭居住權利,修正為已有未成年的子女,即可申請社會住宅。公益出租人免稅額、租屋服務業者免稅額都要提高,通案版本為2萬5000元,考量不同的地區,全屋租金上限建議改為3萬5000元。接著,也要排除樂齡租屋障礙,落實110年修法之附帶決議「訂定租金之收費基準時應考量承租者收入上限。」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安樂死」議題在台灣一直有許多爭論,她將推動《尊嚴善終法》,搭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立法》,使人性尊嚴的人權價值才能完整保障,確保經醫師各方評估及病人自主意願的嚴謹程序下進行。實施對象為「具有無法治癒之疾病及無法忍受之痛苦」的病人,包括最低意識狀態和永久植物人。陳昭姿自曝收到許多陳情,台灣推動安樂死的民調高達7至8成作為佐證,說明「每個人有生就有死,所以當他離開的時候會是一個有尊嚴的,有自主的方式離開」,這就是《尊嚴善終法》的精神,這代表台灣的民意脈動,但也當然牽涉生死議題,修法會相當嚴謹。陳昭姿表示,為了以科學、實證精神、台灣醫療體系進步,她要推動《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台灣因健康投資太低,醫療上壓價、砍價現象普遍,但價格跟價值不同,政策不應一味追求價格單一面向,有時要轉向多元價值思維,例如考慮到家庭中孩子的上學狀況、大人的生產力等,才有更全面的政策藍圖。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台灣現行「長照基金」主要來自菸捐、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稅源高度不穩定,且支出逐年增加,嚴重影響國家勞動力及國民晚年照顧之品質,必須要推動《長照保險法》,未來民眾黨團將參考日本、德國、韓國,比照健保局而成立長照局,建立一套妥善機制,讓財務穩定、多方負擔,目標財源達到2300億。黃珊珊說,也會延續上會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讓地方財政可以充足,中央運作也不會受到影響,健全台灣整體的財務發展;此外,近年來台灣融資公司、詐騙行為頻繁,乃至於詐騙集團結合之案例層出不窮,影響民眾生存權益乃至我國整體金融體系穩定,因此要推動《融資公司法》打擊詐欺。黃珊珊解釋,本次推動的《融資公司法草案》,部分融資公司已成三不管灰色地帶,「融資公司變成影子銀行,已經大到比銀行還大,誘使年輕人借款,最後卻還不出來,變相使他們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車手」。她認為,應指定由金管會監管,落實監管、遏止民眾信用不當擴張。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表示,上會期台灣民眾黨團八位立委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扮演關鍵少數的力量。吳春城說,民眾黨團延續戰力,推動各項法案。他負責的是人口政策,台灣面臨最大的人口問題就是少子化及高齡化。針對少子化,吳春城推動《營養午餐專法》,當前台灣學校,每週提供炸物兩次以上的學校竟然占到22%,還有丸類、香腸等重組食品、半加工食品超過五成,相當不營養,對照日韓在60年前,已有《營養午餐專法》,凸顯台灣的教育部懈怠、立法牛步,「什麼錢都可以省,但是孩子的營養錢,絕對不能省」,本會期民眾黨團將會盡力推動。吳春城也會持續針對高齡化,推動壯世代相關法案,包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他說,台灣已經邁入超高齡社會,社會福利預算達8130億元,政府思維僵化,沒有想到高齡者所組成的金字塔結構,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強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一個全面性的政策,並從文化開始改革,目前各部會響應中,應消弭對長者歧視,將高齡者統稱為壯世代。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說,現代軍事偵查手段多元化、戰場透明度高,中共衛星技術也越來越發達,很容易拍到我國軍事基地營區和戰力配置,因此將透過修訂《要塞堡壘地帶法》,明確定義戰略要域、公告被劃分戰略要域地點,避免民眾無意間觸法,以及規範哪些行為應被禁止,以保障營區、設施的安全。林憶君並點出,國軍裝備基地、軍事工程都有保密要求,目前普遍缺工,將推動《陸海空軍獎勵條例》,修法鼓勵民間參與國防工程建設與事務。她強調,民眾黨將為國軍爭取更人性化服役環境,讓國軍能夠安心服役、捍衛家園。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五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相信韓國瑜辦公室已經收到,希望韓能盡速召開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若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就依照新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各自提出議事日程草案,交由談話會表決處理,希望民進黨團負起責任,清楚表態民進黨團打算何時開議,給全體國人清楚的交代。
藏身破屋!2男盜錄電視頻道轉售 侵害台日電視台10億元
刑事局日前清查網路賣場時,發現賣場上竟有人販售可線上收看有線電視的軟體,進一步追查後,國內外至少有17家電視台因此受害,時間更長達2年,粗估不法侵權市值至少10億元。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一舉前往43歲李姓與47歲陳姓主嫌住處等地搜索,當場查扣機上盒、編碼器等,並將2人全數移送法辦。據了解,曾因違法著作權法而遭判刑的43歲的李姓男子與47歲的陳姓男子,其自2022年起透過蝦皮、臉書等社群軟體,販售年收費950元的「晴天 TV APP」,民眾只要購買後就可以在網路上收看有線電視頻道。警方清查網路賣場發現後,該軟體透過盜錄有線電視的訊號源,非法竊得多家電視台訊號源檔案。案經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受任非凡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電視公司提出告訴外,另侵害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簡稱CODA)之會員公司,包括TBS、Fuji TV、NTV及TV Asahi等四大電視台之著作財產權。警方過濾非法有線電視盜錄機房實際位置,經長期跟監、蒐證,發現李男承租空屋作為盜錄機房使用,為了掩人耳目,李男甚至刻意租下外觀幾乎已經廢棄的房屋,再由陳男利用各種網路行銷販售該非法OTT軟體,並時常更換帳號躲避警方查緝,2人合作無間,粗估2年內至少讓電視台損失10億元。全案詢後依違反著作權法將2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民眾勿使用違法機上盒或軟體觀看,安裝未經安全驗證之軟體APP不僅可能淪為資安漏洞,隱私資料遭到外洩之風險,亦成為侵害著作權法的幫兇,應使用合法機上盒收看電視,以保障收視品質及服務,現為2024巴黎奧運賽事期間,警方將持續針對相關案件加強查緝,以確保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完善。
批NCC已失獨立專業 學者要NCC新委員先提改革藍圖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今天指出,她曾在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期間參與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籌設及第一屆委員的提名,但20幾年來,對於NCC產生的亂象卻非常憂心,NCC目前的「代理主委模式」更是嚴重傷害NCC的獨立專業性,呼籲各界要力挺「嚴審、速審、實質審」NCC委員,立院才能監督NCC、找回NCC已經喪失的獨立性與專業性。21世紀基金會與中華傳播學會與前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今天舉行記者會,發起全民監督NCC活動,將透過籲請NCC委員被提名人「回答問卷」等方式,讓全民先行得知NCC被提名委員,對於NCC未來政策、運作看法,並邀請專家參與評定,瞭解NCC被提名人是否具有專業素養、獨立性,協助立院未來從事對NCC委員的實質審查,包括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民眾黨立委張啟楷都與會,表達對「全民監督NCC」活動的支持。21世紀基金會副執行長周韻采表示,監督NCC活動將會在立院新會期開議後、正式開審四位NCC委員被提名人程序開始前,提供給NCC委員被提名人,並儘速邀請更多專家學者評定被提名人的回覆,並一併提供給朝野政黨立委參考。張啟楷則表示,NCC目前確實有很多問題,這不是外界隨便臆測,而是剛剛卸任的兩位NCC前委員親自講的,這兩位委員痛批「政媒集團化」,身為曾經的資深媒體人,看到兩位前NCC委員在卸任後才說出這些話,心中十分震驚與感慨,因為媒體曾經是台灣各行業的楷模、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曾幾何時變成「政媒集團化」,變成政黨同路人,而NCC更被外界痛批示「髒兮兮」,因此,這次NCC新委員提名及改組,是非常非常重要的關鍵。張啟楷指出,這段時間,NCC的獨立性不僅完全沒發揮,本身還變成亂源、變成元兇,如何導正?他已經提案修訂衛星廣播電視法中,明確要求電視台、新聞台證照審查一定要完全透明化,此外,太多新聞台、電視台拿到政府補助,搶下太多標案,怎麼能不被政府牽著鼻子走?張啟楷說,他同時提案修正廣電法,電視台必須定期揭露拿到多少政府標愛與補助,全部公開透明,而且主動申報,已經被列為民眾黨下會期的優先法案。他也痛批NCC並沒有善盡國內媒體健全發展之責,媒體財務無法自給自足,媒體記者從業人員薪資難以提高,如何去監督政府、為民發聲?他也籲請所有媒體從業人員提供修法意見,讓國內媒體環境能越來越健全。周韻采說明民間發起的「全民監督NCC」活動的內容與期望。(圖/翻攝自中天電視)
iPhone16仍有望上市 NCC修正委員不足之規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位委員即將於今年8月1日卸任,行政院提名人選尚未經立法院同意,將無法依規定召開委員會議,恐影響iPhone16認證上市,NCC於26日提出修正要點,並喊話應盡速通過新委員審查。NCC指出,因委員未達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法定人數7人,將無法依NCC組織法第10條第3項規定,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NCC於26日委員會議決議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NCC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為,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本要點中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盼立法院審查通過新委員,讓委員會議能儘速正常運作,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之影響。NCC特別提到,該要點修正後,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仍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NCC也表示,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於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列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
立院修正NCC組織法 陳耀祥、翁柏宗確定7月底「須」走人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表示,原本藍綠黨團對於NCC委員現行產生的方式都並不滿意,國民黨團主張依照政黨比例產生,民眾黨團則盼比照公視董事成立委員會審查,但因部份NCC委員任期到七月截止,藍白有共識先處理NCC最具急迫性的問題,也就是刪除NCC委員萬年條款,暫時不動NCC委員由政院提名的部份,未來再繼續研議。立院昨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原任委員在新委員產生前可延任的規定,也是外界所謂的委員萬年條款,一旦總統明令公布,不僅NCC現任主委陳耀祥7月底就必須卸任,連原本前任閣揆提名的繼任主委候選人,在野黨也很有意見的現任副主委翁柏宗,因為已任滿兩屆,也必須下台。翁曉玲也呼籲政院應思考重送主委及委員名單,並且先與在野黨溝通,呼應民意要求。對於NCC萬年委員條款被刪,立委葉元之表示,NCC有萬年委員非常奇怪,民主社會絕對不會接受,因為任期制應該是民主國家的基本慣例,連總統都有任期,考試院、監察院及大法官等其他相關機關之委員,若立院不同意,也都不能延任,NCC自然也不例外。立委翁曉玲說明,具他瞭解,原本立法者訂定「萬年條款」的原意是盼NCC委員「如果」做得不錯,經驗可傳承下去,但NCC獨立性已引發嚴重爭議,民意期待NCC委員回歸任期制,立院也呼應民意,修法刪除萬年委員條款。她同時表示,根據修法內容,若NCC委員未來在任期中途離職,繼任委員也只能將原本該委員遺留未完的任期做完,而非從上一位委員離職之日起再做四年,而且這是民進黨立委的提案。國民黨團日前撤回原先主張的NCC委員依政黨比例條款產生,民進黨大酸藍營是因為在「憲法法庭」接受震撼教育,心知該主張未來一樣會被大法官打臉「怕了喔」,但翁曉玲今天表示,NCC委員產生方式,藍綠都不滿意,但究竟該如何處理,黨團還會再做討論。至於閣揆卓榮泰對於前任閣揆陳建仁提名的NCC委員一直未明確表態,直到立院本會期即將結束才表示「接受」。翁曉玲說,不難看出卓對陳建仁提的名單也不盡滿意,但儘管NCC委員將進入實質審查(舉行臨時會或立院下會期),陳耀祥、翁柏宗等四位立委確定將在7月底前卸任,他呼籲民進黨仍應思考重提委員名單,並且先與在野黨溝通。翁曉玲接受「誰來早餐」節目訪問時,也被問到立院昨日處理NCC組織法修正案的過程確實非常驚險,她解釋,表決時,贊成與反對者僅差一票,主因在民眾黨希望NCC委員組成方式在這次修法時就一併處理,比照「公視模式」產生,但國民黨希望先維持目前政院提名的模式從長計議,民進黨立委雖棄權,但也代表綠委其實也不反對藍委的決定。此外,針對立委羅智強提案修法,在衛星廣播電視法中明訂「新聞頻道執照永久有效」,也就是外界稱呼的「中天復台條款」,翁曉玲表示,因為立院本會期已經結束,要等下會期才能審議,而NCC臨時會則會在暫訂8月中旬舉行的立院臨時會中進行討論。
陸媒「盯梢」行政調查已完成 陸委會:遭指涉的記者與電視台都否認
媒體日前報導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盯梢」某政論節目,要求節目主題須符合國台辦要求,由於疑涉違法,政府多個單位都介入調查。陸委會9日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已會同文化部、通傳會(NCC)完成,被指涉的新華社記者、台灣的電視台都否認媒體報導內容,相關資訊將提供檢調進行續處,尊重司法機關的司法調查。陸委會表示,本案中國記者是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申請來台駐點,目前採專案方式辦理,由文化部及陸委會進行個案評估、專案許可,經內政部移民署聯審會討論後,核發入出境證。陸委會指出,駐點記者在台應遵守「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如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採訪期間變換所屬媒體或喪失新聞人員身分」,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移民署得廢止其入出境許可證。陸委會表示,為具體瞭解本案詳細情形,文化部發函要求協助申請新華社記者來台之邀請單位提出說明,會同陸委會約晤新華社目前在台駐點記者,並分別洽詢本案報導媒體及被指涉電視台。通傳會另發函「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電視學會公協會」,請其洽會員注意並瞭解所屬政論節目有無相關情形。陸委會說,綜上查察,本案報導媒體表示,所報新聞皆有所本,且經合理查證,基於新聞倫理,不便透露消息來源;被指涉之中媒駐點記者與電視台則均否認媒體報導指涉內容,邀請單位亦表示無從獲悉報導依據。針對行政調查部分,陸委會說,相關主管機關已依權責要求涉案單位及人員說明,查察事項已完成告一段落。鑒於行政調查之侷限性,本案所蒐集案內相關資訊,將提供檢調進行續處,並尊重司法機關的司法調查。陸委會強調,文化部及陸委會將強化陸媒駐點記者來台管理機制,持續依規定採專案方式以及移民署聯審會機制辦理,檢視是否依許可事由在台採報,進行個案評估、專案許可;並加強要求駐點記者須確實遵守政府法令規範,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倘涉有違法情事,將依法嚴處。
傳陸媒介入我國政論節目 國台辦:民進黨操弄假新聞
據《自由時報》報導,傳出陸媒在台參與製作政論節目,更在錄影棚盯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日表示,此事茲事體大,陸委會、文化部、通傳會(NCC)都必須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等進行查處。對此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6日回應,這則報導是一篇造謠的假新聞,純屬造謠,是民進黨指使媒體和網軍大搞綠色恐怖。針對陸媒駐台記者參與我國政論節目,置入國台辦要求主題與角度,文化部對此表示,該記者已於一個月前離境,將查證是否有此情形,如違反規定,將廢止其記者證,並由移民署廢止入出境許可證,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朱鳳蓮則表示,可以確定的是,《自由時報》這則報導,是一篇徹頭徹尾的假新聞,純屬造謠。她說,民進黨當局利用該道惡意抹黑攻擊大陸,民進黨指使媒體和網軍,對台灣民眾進行認知詐欺,分化台灣社會,煽動兩岸難以對立,大搞綠色恐怖和寒蟬效應,粗暴的剝奪台灣民眾的正當權益,嚴重侵害台灣民眾的利益福祉,破壞兩岸關係發展。朱鳳蓮也強調,希望廣大台灣民眾認清楚民進黨當局操縱的欺騙性和危害性,以實際行動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正告民進黨當局立即停止為了政治私利損害台灣同胞切身利益,破壞兩岸關係的行徑。」
陸官媒監控台灣政論? 節目早沒了 NCC喊可罰200萬停播
《自由時報》報導陸媒在台記者介入台灣電視政論節目錄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5日表示,仍在了解具體狀況,已發函公協會要求回覆,若查出是哪家電視台且違規屬實,最重可祭出停播處分;文化部則表示,駐台記者如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得廢止其記者證和入出境許可證,並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據了解,該節目近3個月才開播,但節目收視不佳,曾經調整過播出時段,並已經在2周前就已停播。由於媒體報導未指明是哪家電視台?哪個節目?NCC發言人兼副主委翁柏宗昨也不願證實,僅表示目前仍在了解具體情況,強調各家新聞台都有自律公約或編輯室公約等自律規範,NCC也已發函給公協會要求回覆,並呼籲業者注意自律規範。中天《辣晚報》主持人盧秀芳則呼籲民進黨政府公布是哪家電視台,否則就是造謠。NCC表示,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衛星廣播電視節目或廣告內容,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若有違反,可處2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並得令其停止播送或採取必要之更正措施。若陸媒介入為真,將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之1的規定祭出懲處。文化部則表示,該新華社記者已於1個月前離境,文化部將請新華社駐台的邀請單位說明是否有此情形,以及協同陸委會要求新華社其餘仍駐台的人員說明,查證是否有媒體報導的情況,如查證屬實確有違反相關規定,文化部將與相關單位依法處理新華社目前駐台及未來申請駐台事宜。至於該電視台,記者昨天向該電視台查證報導內容,但該電視台未予回應。
捍衛新聞自由 藍白修法判決前新聞台執照有效付委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陳玉珍、羅智強等人日前召開記者會,提案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明訂新聞自由入法、從嚴註銷換照條件,並且採「先司法後行政」,在司法判決前新聞台執照仍有效,且溯及既往。該草案今日順利付委,立院交通委員會將擇期審查。11名藍委領銜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內容明訂,新聞台執照被註銷者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執照繼續有效,此外,條文明訂,修正案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該案連署立委除羅智強、陳玉珍、王鴻薇等50多人外,民眾黨立委張啟楷、林國成、麥玉珍也參與連署。修正草案說明特別指出,鑑於履行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以及健全衛星廣播電視發展與維護公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現行對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規範未盡周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註銷執照、不予換照,衝擊新聞自由、民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以及將形成不可回復的損害。修正草案規定,參照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規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的執照,有效期間從6年延長為9年。為避免NCC以「營運不善之虞」註銷「新聞台」執照,草案也加嚴註銷執照條件,要求主管機關應先「窮盡一切手段」,協助營運不善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經輔導後,讓申請人予以補正資料,若屆期不補正、補正不全且持續不改善時,才得駁回其申請。至於註銷、換照的審評鑑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並需每5年檢討一次,送立法院審查。立院院會會今天議程開始後,先處理報告事項,現場沒有立委對藍委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付委提出異議,草案順利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2020年12月12日,NCC以多次違規及內控機制失靈的理由,關掉中天新聞台。中天不服,打官司已連17勝,包括換照申請訴訟,北高行也發回更審,在野黨認為,這些例證證明中天新聞台禁得起考驗,NCC為政治目的亂扣帽子「雙標」,NCC則堅持上訴,在野立委則痛批NCC已淪為執政黨箝制新聞自由的東廠,並提案修法,保障新聞自由。
捍衛新聞自由!藍白將聯手修法 新聞台執照永久有效
國民黨繼提出修法,要調整NCC委員任命權後,藍委再出招,由羅智強、牛煦庭、王鴻薇等人共同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文要求為避免政治不當干預新聞自由,調整新聞台執照期限為永久;以及執照被註銷者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執照繼續有效,「本條修正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羅智強表示,中天關台對新聞自由傷害很深,是最黑暗的時刻,因此這個法案有高度民主意義,「是繼解除報禁後,最大的言論自由革命。」羅智強等人的提案說明寫道,現行對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相關規範未盡周全,考量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註銷執照、不予換照,對我國新聞自由、民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之衝擊,因此提出相關修法,將「捍衛新聞自由」放入立法目的。羅智強表示,要平反的不只是中天,也要平反新聞自由,以前國民黨執政,開放黨禁、解除報禁,是民主進步的分界線,但現今的新聞自由卻遇到最大逆流,民進黨執政以關台箝制新聞自由,因此明天(16日)正式提案,有50多位立委連署,且是藍白共同連署。羅表示,修法內容包含,鑒於新聞台對我國新聞與言論自由至關重要,為避免政治不當干預,降低政府對新聞自由的管制密度,故調整執照期限為永久。其餘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之執照有效期間延長至9年。言下之意,新聞台未來將不用受到固定換照規定限制。另面對新聞台恐被NCC以「營運不善之虞」註銷執照,羅智強版本也加嚴註銷執照條件,其認為,主管機關應先窮盡一切手段,先行協助營運不善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經輔導後,讓申請人予以補正資料,若屆期不補正、補正不全且持續不改善時,才得駁回其申請。而註銷、換照的審評鑑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並需每5年檢討,並送立法院審查。另外,鑑於NCC過去濫權關電視台,至今仍花費大量公帑與民間纏訟,羅智強也提出修法,為避免致使新聞台與新聞自由受到不可回復原狀之損害,主管機關對新聞台做出不予換照處分後,救濟期間與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申請人之證照繼續有效。「本條修正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羅智強說,此次修法設下多道捍衛新聞自由的防線,包括新聞自由入法、新聞台執照永久制、從嚴註銷換照條件以及先司法後行政。羅智強也強調,政府對新聞台仍有管理權限,罰鍰部份條文都未更動,但關台是不可回復的,因此不可以透過註銷、換照方式來關新聞台,這個法案有高度民主意義,是繼解除報禁最大的言論自由革命。
巴菲特看好衛星廣播服務前景 波克夏斥近4億美元買入「這檔」
近期,波克夏A股和波克夏B股通過一系列交易,耗資3.68億美元大幅增持自由媒體Liberty SiriusXM Series A股份,將持股比例提升至約30%。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3月28日文件顯示,波克夏上周以2900萬美元資金買入890萬股Liberty SiriusXM Series C,以及以1.1億美元購入380萬股A類股票。A類股票擁有投票權,而C類股票則沒有。自由媒體本質上是由美國傳媒大亨馬龍(John Malone)控制的衛星廣播公司SiriusXM的跟蹤股,擁有天狼星(Sirius XM)約80%的股權。然而,波克夏兇猛加倉與市場看跌情緒形成了對比,天狼星XM今年遭猛烈做空,跌幅高達29%。天狼星XM是一家廣播娛樂公司,通過訂閱收費服務提供音樂、體育、喜劇、脫口秀、新聞和其他頻道。近年來,該公司受到空頭相當大的關注,目前天狼星XM空頭比例佔其流通股的27%,這是一個相當大的比例,特別是考慮到SIRI擁有高達184億美元的市值。分析指出,波克夏之所以逆勢而行,大筆押注天狼星XM,釋放了三個信號,一是看好衛星廣播的長期增長,二是認同自由媒體和SiriusXM的合併價值,三是有意在關鍵時刻施加影響力,引導合併順利完成。波克夏顯然認為其長期價值被低估,天狼星XM在美國汽車市場佔據絕對主導地位,大多數新車均裝配了其系統。隨著自動駕駛和車載娛樂需求增長,這一優勢將變得更加凸顯;另一個影響因素是,Liberty SiriusXM與天狼星XM宣佈合併,這一舉措旨在簡化雙方的企業結構,消除估值折價,並藉助規模效應帶來協同增長。合併一旦完成,波克夏將成為合併後實體的主要受益者,這也是該公司當前大手筆增持的主要因素。且波克夏通過大筆買入可進一步鞏固其投資,並有利於推動合併順利完成。該公司最近的一些買入也引起了市場的關注,特別是其對石油的大量投資。波克夏日前買入23億美元的雪佛龍股票,另買入價值11.7億美元的西方石油公司。截至最新收盤,天狼星XM的每股價格為3.88美元,LSXMA的價格為29.7美元。上述合併預計將在2024年第三季初完成。因此,以29.7美元購買追蹤股的投資者將在大約3個月後獲得價值32.6美元的Sirius XM股票。
中天對抗NCC第16勝! 濫罰鳳凰雲新聞想翻案遭法官打臉
中天新聞台2019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時,發布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 ,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裁罰40萬元有誤,判決中天勝訴確定,NCC聲請再審,再審合議庭2024年3月14日宣判,仍認定NCC裁罰無理,中天全獲勝訴,中天提告NCC累計達16勝。中天新聞在2019年2月18日中午時段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同日晚間再以「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為標題播出相關內容,NCC認為內容未經查證,恐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怪力亂神說法」結合、影響認知,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主張,當時參選台南市立委補選的謝龍介,邀請侯友宜、盧秀燕、韓國瑜等3人一同站台,高雄天空又剛好被網友拍到出現「鳳凰雲」,才會以此題製播相關新聞,且記者口白中已說明照片取自於網路,新聞畫面右側同時也有註明「民俗信仰請勿盡信」等標語,並分別採訪民俗學者意見及氣象專家說明雲象成因,該新聞「確實已盡查證義務」,故認為NCC裁罰不合理。NCC抗辯,相關新聞自稱引用網路,此舉未經求證,甚至還連結至立委補選,以怪力亂神影響民眾認知,將特定政治人物與雲象巧合做不恰當銜接,藉由加工後製把雲朵形狀誇大形容為鳳凰,又藉由民俗專家預言立委輔選結果,未考量公共利益。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一度採信NCC見解,判中天敗訴,中天上訴後,北高行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更一審判決打臉NCC,改判中天勝訴。NCC上訴,慘遭北高駁回,全案確定。不料NCC還是不認錯,竟聲請再審,再審合議庭認為,NCC對於中天相關「新聞是否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判斷出於恣意,更一審判決未「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亦難認定更一審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及適用法規錯誤,因此NCC聲請再審的主張不足採信。此外,更一審判決中天勝訴,適用法規並無錯誤,因此NCC提起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所以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
對中天嚴對三立、民視鬆 羅智強:NCC雙標亂象必須終結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11日赴立法院備詢,立法委員對於NCC提出的報告不滿意惹議。立委羅智強指出,NCC關中天粗糙黑箱,對中天管制嚴、對三立民視鬆,嚴重對新聞自由造成危害;NCC政治掛帥、黑箱作業、雙重標準的亂象必須終結。「政府應不應該關新聞台?陳水扁反對、陳建仁反對,但陳耀祥同意。」羅智強表示,美國大法官雨果‧布萊克曾說「只有自由不受牽制的新聞,才能有效揭露政府之弊」,民進黨黨綱更載明「應以法律明確保障報社、電視及廣播事業工作人員之獨立自主」;然而現在NCC的作法,卻背離了新聞自由與民主初衷。羅智強指出,依照現行《衛星廣播電視法》,政府確實可以不予換照,讓新聞台關台。但很遺憾的是,NCC關中天的過程粗糙黑箱,造成社會爭議,且標準因人設事,嚴重對新聞自由造成危害;去年甫成功換照的民視和三立,其實在2022大選曾涉及開票灌票、誤植票數的爭議,被審計部批評恐造成治安事件風險,但當時NCC回覆審計部說,會將違規紀錄,納入三立與民視換照重點考量項目。然而,去年三立和民視的換照附加負擔,卻只載明要管好政論節目、加強獨立編審、禁止政治商品置入。「我想請問,難道管好政論節目,會比防範開票新聞灌票來得更重要嗎?為何不在附加負擔裡明訂開票新聞自律內控為三立民視下次換照的重點審查項目?」羅智強說,NCC對中天嚴、對三立民視鬆的案例不只這件。他指出,當年NCC不予中天換照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中天被投訴多、違規多。但事實上,根據NCC自己的統計,民視是2022年被民眾投訴最多的電視台,達第二名華視的7倍。羅智強說,中天當年被認定25次違規,裁罰1153萬;但歷經多次訴訟,雖部分尚未定讞,但現階段有8案、360萬處於勝訴狀態。扣除掉前述部分,其實與民視在這6年換照期間,違規18次,被罰740萬的程度幾乎相同。他質疑,同樣被民眾投訴多、被NCC裁罰多,為何中天關台,民視卻能換照?NCC政治掛帥、黑箱作業、雙重標準的作法,已然嚴重傷害台灣的新聞自由與民主秩序。「政府肆意關新聞台的亂象,必須終結!」
違規製作政論節目遭抓包!鏡電視扯「大選鏡來講」是調查節目 NCC回應:限期改正
扯!鏡電視公然違反申設執照營運計畫,網羅資深媒體人平秀琳、王時齊、王淺秋、鍾年晃,及鏡電視主持人吳安琪,於大選期間製播「大選鏡來講」節目談選舉,不過鏡電視卻硬扯這是「調查節目」而非「政論節目」,辯稱並無違規。NCC今日委員會審議確認,「大選鏡來講」節目是政論節目,要求鏡電視限期改正。NCC今日委員會審議鏡電視所屬「鏡電視新聞台」未經申請變更營運計畫案,決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61條等相關規定予以核處,並命該公司於文到之次日起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不過在鏡電視的節目表中,已不見「大選鏡來講」節目,NCC此項核處形同「空氣槍」,對鏡電視並無實際處罰作用。NCC表示,鏡電視公司為強調該公司所屬「鏡電視新聞台」與其他新聞頻道之差異,於申設時所提營運計畫、補正說明及到會陳述時均指出,該頻道全日不製播新聞性政論節目,惟該公司未經申請,即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於前揭頻道製播與營運計畫未符之內容為釐清案情,該會已依法請該公司陳述意見。NCC表示,經詢學者專家提供意見,調查報導是由記者主導,就特定議題進行系統性深度原創調查分析,受訪者為事件當事人、關係人或該領域專家,製作時間較長,新聞台對該調查結果負全責。政論節目是主持人及來賓對特定議題進行各自詮釋,來賓多非事件當事人或相關人,僅是就事件發表評論,製作時間較短,通常稱來賓言論立場不代表該新聞台立場。NCC 委員會議審議確認,「大選鏡來講」節目於形式上與一般通念之新聞性政論節目並無差異,且與營運計畫所載不符,決議予以核處。
中天訴訟連15勝! 羅智強酸NCC「丟臉」:陳耀祥不用下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22)日宣判,撤銷一筆4年前NCC對中天新聞台的40萬元裁罰,總計中天在與NCC的法律訴訟中已獲15勝。國民黨立委當選人羅智強今開酸,NCC「十足丟臉」,並質疑,NCC主委陳耀祥不用為此下台嗎?中天勝訴案件一覽表。(圖 / 中天提供)中天新聞台節目《新聞深喉嚨》2020年新冠肺炎爆發期間,專訪染疫浙江台商的父親,談論兒子從大陸返台後的相關醫療資訊,遭NCC以「誤導民眾、影響醫療控管」等理由,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遭判決駁回,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撤銷裁罰。羅智強今在臉書發文表示,NCC十足丟臉,在中天案連10敗(應是15敗才對)的情況下,陳耀祥不用下台?他並保證在進入立法院後,不只會追究NCC踐踏新聞自由的責任,也會重新檢討相關法制,不讓政府濫權箝制新聞自由。許多網友也在羅智強的貼文留言表示,「請認真監督,讓施政正規運轉」、「NCC讓人看不到公正性,真的要好好整頓」、「請務必說到做到,加油」、「不是下台,應該是撤職查辦才對」、「進去立院一定要修法治這些人」。
NCC槓中天連「15敗」 中天挨罰「逆轉勝」判撤罰
浙江台商案再獲勝訴,中天已15勝,NCC已15敗!中天新聞台的「新聞深喉嚨」節目,4年前因播放「浙江台商」父親來電獨家訪問,提及兒子回台防疫醫療及過程,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中天提告撤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更一審22日判決撤銷裁罰,此外,涉及十案,包含北高行判決:撤銷NCC對中天的關台處份。據悉,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1名白牌車司機,疑似被他載過的浙江台商給傳染後不幸身亡,而當時自稱浙江台商的父親,在同年2月21日晚間9時,call in進中天新聞台製播的「新聞深喉嚨」節目,談論其子由大陸返台後的相關醫療資訊,替兒子喊冤。後來call in內容提及就診醫院名稱及特定縣市,但主持人說「我們這個醫院名稱不要講」,call in民眾說,「全家都去檢查了,包括外婆也去檢查,我跟太太與小兒子在某家醫院檢查。」NCC認為,該節目任由未確認身分的民眾揭露就診醫院名稱、地點等未經查證資訊,以不完整偏頗訊息誤導民眾認知及判斷,致影響疫情控管,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情事,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遭判決駁回。中天上訴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認為,該節目播出時,對於查證call in民眾身分及防止call in民眾透露就診醫院名稱、地點,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等問題,涉及NCC處分合法性的認定;NCC諮詢會議的組成及合法性等,都是應釐清的問題,一審有應調查證據未予調查及判決理由不備的違法,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更一審22日判決,撤銷NCC裁罰40萬元的處分,但尚未提供判決理由。全案可上訴。
刑事局抓OTT「非法機上盒」侵權逾千億 台美日宣示打擊盜版影音
為維護智慧財產權,刑事局持續掃蕩非法串流影音平台(OTT)機上盒及盜錄機房,從前年1月至今年7月,近3年來查獲盜版機上盒及非法影音在內的各類侵權案件共9679件、逮捕1萬1849人,統計侵權金額超過1354億餘元。為持續打擊智財犯罪,警政署與美國在台協會、台日交流協會等單位,昨(27)日共同宣示將合作打擊網路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捍衛合法智慧財產權利人權益。警政署與美國在台協會、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台灣智慧財產權聯盟、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台灣有線寬頻協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公會等團體合作,昨天在刑事局舉辦「共同宣示打擊非法侵權」記者會,並由警政署長黃明昭到場主持。包括美國在台協會經濟官樂美瓏、台日交流協會主任大木蒞臨,以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多個相關智財權聯盟、線上影視與有線寬頻協會、廣電商業公會等民間團體人士出席。警政署長黃明昭表示,保護智慧財產權在我國一向為社會各界重視的議題,也是警政署經濟犯罪偵防的重點工作,為了落實政府執行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警方將持續積極查緝各類仿冒及盜版案件。黃明昭也指出,已查獲各類侵權案件中,查獲的非法影音串流案件19件57人,其中兩款機上盒「安博」及「小雲」侵權案件特別嚴重,「熊愛影視APP」是我國首宗破獲無實體機上盒,純粹以APP軟體觀看盜版影音的侵權型態。刑事局長周幼偉表示,國內市面上充斥各種OTT機上盒、APP軟體等非法影音串流程式,不僅造成合法影視遭盜版侵害,讓民眾停用無線、有線及衛星電視,更有劣幣驅逐良幣的趨勢,侵害合法著作權人的權益甚鉅。將持續從源頭掃蕩非法機上盒及竊訊機房,呼籲民眾切勿使用非法機上盒觀看未經合法授權之影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