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
」 幼兒園 台中 萊爾富 毛畯珅 冰櫃台南變態狠斷浪貓3腳虐待致死 黃偉哲:動保法刑責太輕
台南市4日驚傳虐貓案,不明人士抓住浪貓後,用疑是老虎鉗的硬物夾住貓咪的腳,3隻腳都被夾斷,行徑極為殘忍,市議員林燕祝5日在議會質詢此事,市長黃偉哲則令市警局全力緝兇,用最快速度抓住兇手。據了解,受害貓咪被棄置在海佃路一段188巷的防火巷中,其左前腳全斷、右前腳斷半截、左後腳也全斷,犯嫌手段極其殘忍,該處非第一現場,犯嫌疑似熟知地形,虐殺貓咪後才將遺體棄置該處。黃偉哲5日在議會表示,他得知此事十分難過,每個生命都是珍貴無價,並認為動保法刑責太輕,要求市警局以對尊重生命的態度,用最快速度抓到兇手。警察局回應,4日晚間接獲報案後已展開調查,並通知動保處處理,現正調閱周邊監視器,將逐一過濾可疑人士以釐清案情。動保處表示,已將貓咪遺體帶回送檢以確認是否是人為虐殺,而該隻貓咪為公貓,生殖器無受損,並非網路聲稱遭閹割現象,詳細狀況於送檢後做進一步確認,如經確認行為人違反動物保護法,必嚴懲不貸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動保處呼籲,民眾如遇疑似動物虐殺,應立即通報農業局動保處處理,保留動物屍體或相關證物,以利後續確認死因及偵辦。依動保法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騎士圖方便橋上亂丟垃圾 5月至今裁罰2件
不少機車族貪圖方便騎經橋梁時會亂丟垃圾,後車行經猶如障礙賽,為達到嚇阻效果,新北市環保局6月起於重新橋與華江橋機車引道設置禁倒垃圾告示牌,違者最高處6000元罰鍰,勸導騎士發揮公德心、勿亂丟垃圾,不過也坦言橋上無法設監視器取締困難,只能靠民眾檢舉,迄今開罰2件、共裁罰4800元,強調未來會評估架設新式線上饋電及網路傳輸監視器的可行性。環保局說,民眾如於機車前置空檔區域放置物品或垃圾,當騎乘於橋梁機車道,因平均風速較大,容易使放置的物品或垃圾掉落,加上風切聲背景音量大,以致車主不易發現物品、垃圾已掉落於車道上。環保局目前以架設監視器及稽查員站崗方式取締亂丟垃圾,不過坦言為顧及安全性,橋梁上實際執行取締有其困難度,加上現場環境,風速大、車流量大、車速快、安全等因素,尚無法於橋梁架設監視器舉發違規車主。環保局說,目前騎士於橋梁亂垃圾只能靠後車檢舉,檢舉的案件經查證屬實,任意棄置垃圾包,以實收罰鍰金額50%;隨意吐痰、檳榔汁、檳榔渣、紙屑、菸蒂或其他一般廢棄物,則以實收罰鍰金額10%,發給檢舉人獎金。環保局統計,華江橋迄今接獲2件民眾檢舉影響,1件是隨意拋棄菸蒂案件裁罰3600元,另1件則是亂丟垃圾裁罰1200元。環保局表示,橋梁因無電線桿,設置監視器有難度,未來會評估架設新式線上饋電及網路傳輸監視器的可行性,另也會透過環保小局長等各種宣導方式,來遏止汙染行為及提升民眾保護環境的觀念。而為避免垃圾影響民眾通行,除養工處不定期維護橋梁路面清潔,環保局也會定期加強維護橋梁機車道整潔。至於一般的路邊亂丟垃圾,環保局指出,各區清潔隊環境稽查員會站崗,現場舉發取締行為人,及後續調閱架設的監視器所拍攝錄影資料,透過拍攝到行為人的車牌號碼,將依法告發車主。經統計,今年1至8月各區清潔隊已告發民眾未依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棄置垃圾包、隨意棄置垃圾、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共8574件。
騙孩童拍不雅照「手機還有其他被害人」 惡男被告如今還在體育場閒晃
新北市板橋區日前發生偷拍案,男子時常在第二體育場閒晃,與當地家長和孩童打成一片,取得男童信任後,將孩子帶到暗處拍不雅照,5月被警方逮捕,並在其手機內發現多張男童私密照片,但如今該名男子還在體育館閒晃,造成當地家長恐慌,市議員戴瑋珊28日上午在議會質詢此事,警方則表示已設2處巡邏箱,並加強巡邏密度。據了解,該名男子除在體育館閒晃外,還會在網路上與男童聊天,像藉此取得男童信任,其家長發現後探詢,這才得知男子是時常在板橋第二體育場出現的變態男子。而男童在男子的誘騙下拍下裸照,家長又急又氣、立刻報警,警方則在犯嫌手機中發現多張被害人的照片,而男子25日才以被告身分出庭,如今還在體育館持續出沒,也造成當地民眾恐慌。戴瑋珊表示,男子利用孩童年幼無知而下手,此行為人神共憤,更不知道被害人確切數量和其犯案時間,目前也尚不知道男子會部會被成功起訴和判刑,希望檢方起訴和法院裁決的空窗期間內,能有更積極行政手段來保護孩子。板橋分局回應,本分局已在8月15日將全案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現正配合檢察官指揮偵辦中。另獲報該犯嫌出沒板橋第二體育場,也立即強化周邊巡邏密度,設置2處巡邏箱。並派警力找到男子主動約制,若再接獲民眾反映該男子於運動場與未成年人接觸,將立即前往制止,若有再犯之虞將檢具相關事證報請地檢署發動強制作為,以預防再犯。
風頭過了?衛福部指兒少事件報導恐違兒少法 盼能改善避免觸法
兒少及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但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媒體不得揭露足以辨識被害人身分的資訊,違者可罰3到15萬元。衛福部21日邀集兒少團體及媒體代表開會,列舉8件社會矚目的兒少事件,逐一點名報導中可能觸法之處。衛福部保護司強調,《兒少法》第69條有例外規定,但目前各縣市運用得不好,讓媒體負擔很多不確定性,接下來會和地方政府溝通討論,希望更靈活運用。北市某私立幼兒園毛姓教保員涉嫌性侵多名學童,引發社會激憤,媒體礙於《兒少法》規定,不敢揭露該幼兒園名稱,卻讓眾多家長更增擔憂。衛福部21日邀集兒少團體及媒體代表開會,列舉8件兒少事件,包括王力宏探視小孩衝突事件、肉圓爸不當對待事件、校園球隊性侵事件、育幼院虐兒事件等,討論媒體報導中可能觸法之處,並提供修改建議,預計完成彙編後,提供媒體作為報導參考依循。例如新竹市某學校球隊爆集體性侵,受害家屬向立委陳情並出席記者會,雖然現場有使用口罩及墨鏡,但衛福部仍建議,應使用馬賽克,避免被害兒少家人的影像暴露。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指出,儘管各家媒體都只有使用片段的資訊,但隨著資訊堆疊,可能增加被害人被辨別的可能,建議媒體避免直接引用資料來源提供的完整資訊,以免觸法。新北一名酒醉父親因肉圓沒加辣痛毆兒子,妻子錄影存證並聲請家暴令,引發社會譁然。衛福部認為,媒體報導大量曝光行為人居住地區、住宅大樓及樓層,以及行為人出面道歉時未變音,都會間接曝光被害兒少身分,同時也建議應將影片背景及兒少衣物變色,並加強馬賽克。不過,為避免兒少事件被隱匿而影響公共利益,《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訂有例外規範,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張秀鴛表示,《兒少法》第69條第4項主動發動權在於行政機關,若媒體連續多天報導某一兒少事件,顯見其必要性,此時縣市政府應開會取得各界共識,究竟是否有當?是否需要移除或遮蔽?但目前各縣市運用得不好,的確讓媒體負擔了很多不確定性,未來中央會和地方政府溝通,要讓地方政府可執行,希望各縣市的運用更靈活。
丟公園旋轉椅!毛孩遭「瘋狂高速轉圈」暈到動不了 施虐2女全程笑不停
又爆虐待動物惡行!彰化縣花壇火車站附近一處公園昨(16日)晚間發生虐狗事件,2名年輕女子將一隻毛孩放在公園旋轉椅上,接著不停用雙手高速轉圈,導致狗狗被轉得暈頭轉向,2名女子還在一旁猖狂大笑。影片曝光後,網友氣炸直呼,「抓到帶去六福村坐咖啡杯連續轉24小時!」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虐待動物惡人整理」轉發影片,發文透露該隻遭虐待的狗狗名叫「花生」,從畫面中可見,身穿黑、白上衣的2名女子將狗狗丟進旋轉椅,2人不停輪流轉動設施,毛孩就這樣被高速旋轉長達2分鐘,暈到動彈不得,期間黑衣女子還一度將包包甩飛,但卻不見停下手邊動作,過程中2人還不停譏笑,冷血行徑令人髮指。畫面曝光後網友全炸鍋,紛紛留言砲轟,「到底有什麼毛病」、「影片檢舉給動保相關單位,依法辦理」、「惡劣!我一定現場狂罵,罵到引起周遭人注意,讓大家一起來幫忙」、「連動物都不如的年輕人」、「現在年輕人腦都裝啥了」、「這隻狗是她們的嗎?被她們養到也太可憐了」、「現在會對狗這樣,表示平常也沒少欺負狗,狗狗好可憐」、「這隻毛小孩應該長期被虐待」、「台灣可不可以立法要養狗之前要先智力測驗」、「不會養狗就不要養!看了好生氣!」對此,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2名女子此舉初判已構成虐待、騷擾動物行為,後續將請警方調閱監視器並通知行為人到案說明,若經查證屬實,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處以1萬5千元至7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幼兒園」毛畯珅性侵幼童判關28年 高等法院今開庭
北市私立幼兒園先前爆出教保員毛畯珅2年間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並持有600多部偷拍影片。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年8月份時,針對此案作出判決,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執行刑期為28年。而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也將在今(17日)下午開庭。據了解,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於2022年至2023年間,爆發負責人暨園長之子毛畯珅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之事,案件爆發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該園經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裁定已於去年停業。台北地院審理後,於8月16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也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不過一審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對結果感到不滿。他們聯合發聲指出,雖然毛畯珅被判處總刑期達1252年6個月,但最終只需服刑28年,並未判處無期徒刑。受害者家屬呼籲,二審法官應嚴正看待此案,並期望毛畯珅被判無期徒刑,且不應給予減刑或假釋的機會。此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將於今日下午首度開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不該僅是「禮遇」而是基本對待 王婉諭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法」
2016年3月,台灣曾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3歲女童「小燈泡」隨母親前往西湖捷運站迎接家人,卻在途中遭思覺失調症患者王景玉持刀攻擊。在小燈泡遇害後,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深感政府對「被害人」權益保障不足,部分機制甚至可能造成被害者的2度傷害,因此投身政壇,一手推動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2023年1月7號,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不僅讓政府的介入協助成為受害者們的基本權益保障,也大幅簡化了各種補助補償金的申請、審議方式。王婉諭近日接受CTWANT的訪談時談起這段經歷,她指出其實過去當刑事案件發生時,在法庭上面只有審、檢、辯三方角色。審理就是法官,檢察官則是代表國家起訴被告,辯方則針對行為人來進行辯護。不可思議的是,她與丈夫在小燈泡案件中才理解到,即便是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其實在這個結構裡是沒有位置的。被害人家屬只能透過請求與檢察官溝通,由他代表國家來處理這些事情。因此,她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指出,她與丈夫身為這起刑事案件最直接的當事人,然而在案件的偵查、訊問、鑑定乃至於最終上訴過程中,他們全都一無所知,猶如整起事件中的「邊緣人」,一切關於案件的進展消息都是透過媒體才得知,讓她倍感難過。王婉諭步出法庭後接受媒體採訪。(圖/報系資料照)「我覺得非常荒謬,明明受害者家屬應該是事件中受影響最深刻的人,但我們卻沒有任何的角色可以表達我們的意見。」王婉諭表示,雖然他們夫妻可以上法庭聆聽審判,還被告知「有話可以舉手發言」,然而她後來有機會接觸了更多被害人,才發現這是因為小燈泡案件全國矚目,「原來這些全是禮遇!」王婉諭事後更發現,在眾多的案件中,受害者與受害者的家屬們要面對重重壓力,比如要在激動的情緒下快速決定是否要解剖遺體、經濟狀況不佳卻要操辦後事、在孤立無援的狀況下面對陌生的法庭,或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壓力,事後還可能要面對長達數年的訴訟過程、長期的傷害復健或者心理創傷治療等。然而,王婉諭認為,對於被害人與家屬的保護,應該是政府的「責任」,而非一種「恩賜」,被害者或其家屬在法庭上表達意見的機會不該只是「禮遇」,而是每一個被害人基本應該要得到的對待。舉例來說,被害人在法庭活動中應該要有角色,監察機關應該在犯罪人被羈押、起訴、保釋、假釋的時候,第一時間通知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而不是只能過媒體瞭解進展。王婉諭直言,犯罪事件的發生不僅是被告本身的問題,往往也代表著制度有問題,國家應該在犯罪事件中須負擔一定責任,保障被害人得到的協助「基本權益」。在過去,國家雖設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因沒有明確的責任歸屬,以至有逾半數的被害者與家屬直到事件結束多年,都不知道有這個單位存在,更遑論得到協助;且過去每個犯保協會分會僅有2、3名正職人員,協助能量相當有限。另外,政府認為「救濟被害人」並非國家的責任,因此是「代位求償」原則,代替受害者向被告討取補償金,倘若事後國家無法從被告處取得補償金,甚至會收回原先先行發給被害者的補償。修法後,制度進行了大幅度調整,首先是員警、檢方到法官,在案件進行的過程中就會去檢視被害者符不符合「被協助」條件,如果符合樣態時就應主動告知犯保協會,讓協會能盡早介入,提供被害者法律、心理、經濟上的援助。此外,過去犯保協會組成由監察機關兼任,在處理事件時往往帶著司法人員的冷靜與審視,可能帶給被害者二度傷害,「其實協助被害人的角色,與檢察官的訓練是完全不同的。協助被害人需要同理心,你需要瞭接這些人心理上需要的是什麼、生活上需要什麼。」因此,在王婉諭提出的修法條文中,調整了犯保協會體系的理事長、顧問群們,不再只有檢察系統的人,而是有更多不同領域的人,可以給予被害者需要生活上、心理上、乃至於法律上的協助。另外,過去審議補償金會議時,雖然會提供被害人未付金或是補償金,但是因為犯保協會的人員多是檢察官體系訓練出來,所以他會逐條詢問「你今天難過嗎?吃不吃得了飯?」,「你今天有多傷心?」、「你喪禮費用要這麼多嗎?」等冰冷又令被害人備感難堪的問題。王婉諭表示,她始終記得審議補償金會議上,她被問到「葬禮費用需要這麼高嗎?」的錯愕。圖為2016年小燈泡告別式的布置一角。(圖/報系資料照)修法後,費用審議制度將改成「定級定額」制,由執法單位依照相關規範處理,如死亡、重傷等皆明訂不同分級的給付金額,採簡易審查避免原本因詢問不同細項導致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的問題,而簡化的審議程序,也會讓補償金的發放變得更快。不過,王婉諭同時指出,這次修法仍有未盡人意之處,接下來要關注的,是犯保協會的營運問題。目前全台大概有11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是每個犯保協會大概只有2名左右的專職人員,資源相當吃緊。她在提出法案時,曾經希望政府能讓犯保協會的費用基金化,或是費用由國家協助,但是最終沒有爭取到,因此很擔心未來能不能順利營運下去。●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貓屍遍地!台南驚傳連續毒貓 「數十毛孩慘死」小奶貓也沒倖免
台南市中西區協和公園附近驚傳毒貓案,不明人士在當地投放摻有毒藥的貓食,周邊活動的數十隻浪貓被集體毒死,連還在喝奶的小奶貓都不能倖免,動保處8日凌晨接獲通報,目前在釐清案件真相,市議員盧崑福則要求動保處緝凶,依《動物保護法》嚴懲行為人。據了解,此案受害貓包括中西區協和公園、靠近兌悅門區域及民族路巷弄內,當地可說是「貓屍遍地」,貓咪口吐鮮血或白沫身亡,更在附近找到疑似摻毒的貓飼料。盧崑福說,放毒者有意毒死鄰近所有浪貓,有阿公已經撿拾了15隻貓咪遺體,也有民眾為7隻貓收屍,連還在喝奶的小貓都不能倖免於難,要求動保處盡速緝凶。動保處長周志勳表示,放毒者已明顯違反動保法,動保處7日晚間接獲多位民眾通報前往現場處理,將詢問當地住戶並調閱私人監視器,與警方配合追查行為人。但由於貓隻屍體已被清理完畢,難以判斷是否因毒物致死,動保處則請相關人員日後接獲類似案件時,先將貓隻屍體送回動保之家冰存,以利後續進行毒物檢測。動保處強調,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若經調查確認有違法行為,依該法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併科20萬至200萬元不等的罰金。
規定再放寬!宜蘭冬山河獨木舟、SUP活動解禁
宜蘭縣政府7日發布預告公告,將開放冬山河水域遊憩活動,除滑水板、水上摩托車、香蕉船、拖曳浮胎全年禁止外,其餘過去禁止的獨木舟、SUP都可正常下水,目前無人數限制,也不用向主管機關報備,但上岸、下水位置應遵守規定,此外,清水大閘門、各排水口附近禁止水域遊憩活動,預告公告期間若沒有不同意見,將於14天後公告。冬山河水域開放研議已久,過去不少民團爭取全部解禁,不過,去年縣府修正「冬山河水域遊憩活動分區範圍及相關限制事項」,仍只開放游泳與潛水,獨木舟開放部分區域載客,其他活動未經允許禁止,民團遂持續向縣府反映盼全部開放,縣府也朝開放研議,於昨天發布預公告。未來冬山河主河道新舊寮溪匯流口到清水大閘門河段、冬山河流域的安平坑排水、五股排水、平行排水都是開放區域,除滑水板、水上摩托車、香蕉船、拖曳浮胎仍全年禁止,其餘遊憩活動均開放,初期暫不限制時間與人數也無須報備,後續視情況滾動調整。縣府工商旅遊處提醒,為顧及民眾安全,水利設施附近會立牌警告禁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此外,生態綠洲內河道不是天然河道,位於封閉園區內僅開放取得許可的業者開船載客,其他水上活動仍禁止,若未取得許可而從事水上活動,縣府將依「宜蘭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對行為人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工旅處表示,預告公告已刊登於縣府公報,對內容有任何建議,請在14天內以任何方式陳述意見或洽詢工旅處。民眾若有不同意見,縣府將持續溝通,達成共識後再公告,若無不同意見將於14天後公告。
新北3歲童臉上有成人咬痕 園方疑滅證刪畫面
新北市中和3歲女童8月開始就讀永和某知名國際幼兒園,家長陸續發現女兒身上出現瘀青、抓痕等傷勢,回家後還莫名驚恐。9月11日,女童臉頰有巨大咬痕,園方說法前後不一,事後證實是「成人咬痕」,園方還刪除監視器畫面滅證。檢警已介入調查偵辦,疑施暴老師停職接受調查,家長盼「只求真相和公道」。女童父母7日由新北市議員張嘉玲陪同出面控訴,女童父親指出,女兒放學回家後臉頰、背部、手臂出現瘀青、抓痕等傷勢,更會莫名驚恐,甚至不願上學,妻子曾詢問園方,老師卻說「不清楚傷勢原因」。9月11日下午2時許,再次接到老師來電,因不慎撞倒女童,導致她臉上有瘀青。女童父親表示,女兒臉上傷痕清晰可見,當下感到驚恐和憤怒,「齒痕很明顯、瘀青很深」,詢問女兒,她嚎啕大哭,躲進媽媽懷裡。老師改口是上午幫女童換尿布時發現傷勢,說詞反覆,何時發生、如何發生始終說不清。女童父親說,園長辯稱「不是咬痕,是玩具的壓痕」,並拒絕提供監視器,帶女兒至醫院驗傷,經醫師證實,確為「成人咬痕」。只希望能看到監視器畫面,釐清真相,園長企圖「私了」,欲藉由退費息事寧人,更情緒勒索,要求不要驗傷、通報教育局,否則會害老師沒工作。張嘉玲說,家長數度向市府反映,市府同仁卻慢半拍,也無協助家長後續事宜,最誇張的是「有人教唆刪除監視器畫面」,已涉及湮滅證據罪。對此,教育局說明,獲報後第一時間啟動調查,9月13日前往該園稽查,要求疑似行為人停職接受調查,若調查屬實,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裁處,行為人最重可處60萬元,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另幼兒園最重裁罰6萬元。該園誆稱監視器畫面已交給警方,以不會操作為由規避提供影像,後遭檢警發現格式化監視器影像,教育局嚴厲譴責並依法裁罰負責人最高30萬元罰鍰,涉嫌湮滅證據罪部分由檢方調查,調查屬實,不排除視情節加重處罰行為人。
4私校短報缺額教育部出手了!校長自付罰款金額曝光 下台照樣懲處
大學分發入學爆發文大、佛光、真理、大葉等4所大學短報招生缺額的狀況,對此,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7日表示,目前收到4校校長的意見陳述書,將綜整陳述書及學校相關作為後,本周內對校長做出行政裁罰,教育部表示,即便已有兩位校長離職,仍會依私校法開罰,但行為人只會處罰到校長;學校部分則會扣減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廖高賢表示,教育部已收到4校校長的意見陳述,但受到山陀兒颱風假影響,預計本周會作出裁處並送達校長,雖然佛光大學前校長何卓飛、真理大學前校長陳奇銘已離職,但因違反規定的行為時仍在任校長,因此仍會依法予以罰鍰。廖高賢說,校長綜理校務,是學校實際負責人,出現短報招生名額現象,教育部裁罰校長,即使他們已經離開,也要付罰款。至於學校方面,教育部會扣減他們的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至於學校行政人員是否會開罰?廖高賢表示,校長是學校的總負責人和代表人,所有違反規定的行為,最後是由校長拍板決定,因此教育部處罰行為人只會罰到校長,學校部分則會以扣減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處分。據了解,大學分發入學8月中旬放榜後,爆出文大未如實將申請入學、繁星推薦等招生管道缺額回流到分發入學。教育部進一步調查發現,真理、大葉和佛光大學也有類似狀況,事發後,真理大學校長陳奇銘已下台、佛光大學校長何卓飛則向董事會請辭,文大校長王子奇、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則說會負起該有責任。教育部長鄭英耀稍早表示,短報名額部分,文化和大葉兩所學校是初犯,佛光及真理則是累犯,但不管是初犯或累犯,教育部會有不同處罰方式,將依情節的輕重,對校長及學校進行懲處。教育部原本上周要對這4校校長進行行政裁罰,但因為遇到颱風來襲,所以往後延。
限縮死刑適用範圍 法務部擬修法訂「特殊無期徒刑」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作出合憲判決,但限縮死刑適用範圍,外界解讀是變向「實質廢死」,立法院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在書面報告提出3個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但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研議在《刑法》第19條或57條或63條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規定」。另外也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的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外界同樣關心,37位舊案死囚如何處理,法務部指出,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吳宗憲表示,法務部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死刑犯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37名死刑犯,有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可能馬上聲請假釋,這部分7日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法務部因應死刑條件限縮 擬另訂「特殊無期徒刑」
針對死刑釋憲結果,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於書面報告有3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另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也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首先為盤點實體法規,強化法律密度。此部分又分為針對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部分,研議於刑法第19條或刑法第57條或刑法第63條之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之規定。另外在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也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之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之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另一部分是檢視程序法規,建構嚴密程序。法務部表示,將修正監獄行刑法,增訂受刑能力規範。從書面報告可解讀,此部分同樣是保障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刑事訴訟法或監獄行刑法應檢討修正。針對死刑強制辯護,法務部也與與司法院共同研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88條、389條,第三審強制辯護、言詞辯論規定。外界同樣關心,在釋憲如同實質廢死的狀況下,37件死刑舊案如何處理,法部部指出,37位人犯於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憲法法庭也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者,法務部對此將全面檢視暴力犯罪行為態樣,嚴懲重罰暴力犯罪。將全面檢視現行刑法規範密度是否有不足之處,落實對於重大暴力犯罪嚴懲重罰之目標,斷絕挑戰司法公權力之妄念。吳宗憲表示,法務部出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東西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像這種死刑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另外若37名死刑犯,有些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是可以馬上申請假釋,這部分下週一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京華城土地遭聲請扣押 鼎越開發:依法提起抗告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圖利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一案,有媒體指稱,檢方認為鼎越開發公司透過賄賂方式取得京華城20%獎勵容積,不法獲利估計達111億元,今天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以利將來追繳不法所得獲准。對此,鼎越開發今天晚上發出聲明指出,「將於收到裁定後依法提起抗告!」針對台北地檢署扣押京華城案20%容積獎勵利益,鼎越開發公司今天聲明,台北地檢署的做法,認事用法容有未洽。鼎越指出,台北市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之土地,係由鼎越開發公司於108年9月25日透過國際標售向京華城公司購得,鼎越開發公司並非容積獎勵的申請人,也非犯罪行為人,更無犯罪所得流向。鼎越開發表示,鼎越開發公司依公司治理營運,檢方恣意扣押鼎越開發公司向京華城公司購得之土地,已影響鼎越開發公司廣大股東權益,鼎越開發公司將於收到裁定後依法提起抗告。
性平三法全面上路!「職場性騷」上半年收到543件通報 逾1成遭解僱
民進黨中央黨部2023年爆發性騷擾吃案後,引發各界關注並火速通過性平三法,並在2024年3月8日全面上路,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上半年為止共收到543件通報,其中已完成調查的463件中有約有7成成立性騷擾,雇主多數採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因此解僱也有45件。據統計指出,通報件數543件中公務機關達134件、非公務機關有409件,申訴類別敵意式性騷擾、非權勢關係、肢體行為為多,申訴性別以女性占比約8成、行為人男性占比達9成,遭受性騷擾的年齡為25至44歲為多。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雖然性別平等工作法新納入許多事業單位,但可能因為宣導加上新聞等原因,導致今年上半年罰鍰明險下滑至239萬。黃維琛提及,333件成立中雇主最後以為記申誡為主要處理方式,記大過、記小過外,也有45件直接解僱。勞動部提醒,雇主及受僱者應留意職場人際界線,藉故觸碰對方身體、自以為幽默開黃腔或以開玩笑態度評論對方身體特徵,皆可能構成性騷擾,也提醒雇主接獲申訴後也應透過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通報,結案後也應通知處理情形。◎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颱風假太閒!台中4屁孩「馬路丟球砸橋墩」 搏命炫技下場慘了
強颱山陀兒襲台,台中市3日宣布停班停課,未料多處區域仍天氣尚佳,甚至有民眾外出運動,不過大里區卻發生一起驚險事件,有在車道旁將籃球丟擲到高架橋橋墩,過程中還不時有車輛行經,場面相當危險,警方針對此事回應尚未接獲舉報,但該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罰鍰。據了解,網路上日前流傳1段影片,內容顯示有4名青少年在打籃球,但地點卻在中投公路下的車道旁,甚至還將籃球丟擲到10公尺高的高架橋橋墩,期間時不時還有機車經過,令人不禁捏把冷汗,事後大里樹王里長陳俞樺獲報,隨即趕往現場勸導,但4人早已離開該處。警方表示,霧峰警分局4日說明,目前尚未接獲通報,但民眾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若行為人未滿14歲,還可依同法第85-4條,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又見灌水牛2/北台淪陷!防檢署放任灌水牛流入市面 不法血腥金額近千萬
台北市萬華區環南市場知名店家「中信牛肉店」,遭控指使賴姓員工活體灌水以增加牛肉重量,賴男每灌一頭牛就可多拿到1600元報酬,而每頭牛被灌水後可增加30到50公斤,相當於多了數千元利潤,以每年宰殺千頭牛計算,不法獲利恐近千萬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得知賴男灌水舉動後,竟只指示將內臟拿掉,放任灌水牛肉流入市面,讓知情人士難以接受。據了解,中信牛肉店是當地老牌店鋪,從1987年就開始經營,從1萬元資本額發展成如今的大盤商,該店專賣國產溫體牛,雙北攤販和多家餐廳都會向中信進貨,其客戶可說遍布北台灣。而該店牛隻在桃園雅勝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宰殺,賴姓員工被監視器拍下,他趁著屠宰前將水管伸入牛隻喉嚨,不顧其痛苦強行灌水,過程長達約40秒,灌入的水初估達30公升,相當於硬生生地增加30公斤重量。中信承租雅勝場地屠宰,卻在園區內對牛隻活體灌水,雅勝發現後立刻通報防檢署。(圖/本刊攝影組)「灌一頭小賴就能拿1600元,這個誘惑太大了,只要放下良心就能賺。」知情人士阿國(化名)透露,屠宰場周休三日,而中信的屠宰量約是每日5頭,相當於每周宰殺約20頭,倘若每隻都被灌水,賴姓員工的每月「紅利」輕輕鬆鬆就能突破6位數,幾乎是屠宰師傅月薪的2倍。給員工如此高的報酬,灌水牛的不法利潤究竟有多大?根據畜產會公布的活體牛肉9月23日到9月27日行情表,最貴的閹公牛為每公斤160元,其次是肥育肉用母牛147元,乳公架仔牛和乳公牛則是128元。每頭牛灌水的時間約在2分鐘,相當於80公升水量,也就是80公斤重量,業者往往會在屠宰前數小時先行灌水,讓自來水充斥牛隻體內,從胃中再被牛隻自行吸收,牛肉也因而能增加30到50公斤重量,每頭牛的「身價」再暴增 4000到8000元,以中信年殺千頭來計算,不法獲利達近千萬元。而灌水牛早已被法律明令禁止,各大屠宰廠也配置獸醫,並裝設監視器以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而雅勝監視器於8月中拍下賴男灌水過程,獸醫發現後通報防檢署,官方回應卻讓人傻眼。中信牛肉店是環南市場老牌店鋪,如今已經營近40年,其肉品卻被發現有食安隱憂。(圖/本刊攝影組)「獸醫說這頭不能殺,防檢署竟說能殺,把內臟拿掉就好。」阿國提到,雅勝獸醫調閱監視器發現賴男行為,第一時間便停止該牛隻宰殺工作,立即請示防檢署該如何處理,防檢署卻回應將內臟丟棄後仍可照常屠宰,放任灌水牛肉進入市面,危害大眾健康。長庚醫院腎臟科系教授級主治醫師顏宗海多年前就曾提醒過灌水牛的危害,他表示,牛肉經灌水會有微生物感染風險,倘若消費者沒有完全煮熟,並增加傳染病感染機會,輕者拉肚腹瀉,嚴重者或遇到抵抗力不好的病人,便可能會成為敗血症並有生命危險。而賴男灌水行為早已行之有年,是雅勝場內「公開的秘密」,阿國也因而呼籲防檢署與動保處加強查緝,別讓不肖商人犧牲消費者健康繼續賺取暴利,也讓牛隻在被屠宰前能不受痛苦的走完最後一程。中信牛肉行否認指控,表示賴姓員工不只在中信服務,同時也是其他牛肉店的員工,影片中拍到的被灌水牛隻不是其店鋪所販售,公司也不曾指使員工灌水,至於牛胃中的水較多,則是因各家牧場飼養方式不同,飼料殘留的水分也會參差不齊。雅勝則表示,牛隻灌水是外包廠商所為,獸醫發現後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後續開罰和舉措則交由主管機關決定。防檢署表示,灌水案是防檢署駐點獸醫發現後主動通報,經獸醫檢視後確認水並未進入肉品,因而將內臟捨棄不用,行為人將交由桃園市動保處依《動保法》開罰,也會對雅勝處以行政懲處。
又見灌水牛3/輕則妻離子散重則家破人亡 牛灌水是禁忌公認「有報應」
桃園市大型屠宰場「雅勝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驚現灌水牛事件,台北市環南市場知名店家「中信」牛肉店在此屠宰牛隻,卻在屠宰前強行灌水增加重量,知情人士透露,牛隻灌水是業界公認的禁忌,輕則妻離子散、重則家破人亡,動手的屠夫或工作人員都會迎來各自的報應。據了解,雅勝為了避免灌水事件重現,在屠宰場多處裝設監視器,並配備獸醫查核牛隻狀況,而監視器8月中時,拍下中信賴姓員工強行將水管伸入牛隻喉嚨中灌水,該牛隻竟在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指示下照常屠宰,僅內臟被丟棄,肉品仍流入市面,進入消費者的餐桌和肚子裡,也讓知情人士連連搖頭「做這個事(灌水)是會有報應的,輕則跟老婆離婚,嚴重的死在哪裡都沒人知道。」知情人士阿國(化名)透露,台灣早年在屠宰畜牧業管理鬆散,牛肉灌水可說是稀鬆平常,上一輩的屠宰師傅幾乎每個人都動手過,最終都晚景淒涼。雅勝屠宰場內明令禁止灌水和踹打等虐待行為,卻仍有不肖業者為了增加利潤而強行灌水。(圖/本刊攝影組)阿國提到,動物皆有靈性,屠宰場內多有禁忌,包括不驚嚇動物、不讓其同類看到宰殺過程,並要求在動物無知覺時進行宰殺,這一切為的是讓牲畜們能於痛苦最低的情況結束此過程,灌水則是為了增加利潤而讓動物備感折磨,早已被如今的業界所不齒。「恐怕這些年,灌水牛肉都沒有完全禁絕。」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林岱瑾表示,牛隻灌水嚴重增加動物苦楚,動社在2012年曾公布新北市福伯屠宰場和台南市善化肉品市場業者虐待牛隻影像證據,促成屠宰場稽查制度改善和監視錄影設備設置,也因為有監視器,如今的灌水牛恐未絕跡,而是轉換場地在進入屠宰場前就先「動手」。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林岱瑾呼籲主管機關加強查緝,民間屠宰場阻止不肖業者入內,共同守護動物福祉和大眾食品安全。(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林岱瑾表示,依照屠宰作業準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家畜禽屠宰不得灌水,違者將能依《畜牧法》第30條第3項以及第39條第1項第7款,可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動保機關也能依照《動保法》開罰,呼籲主管機關加強查緝,民間業者倘若發現不肖業者,則應阻止他們進入屠宰場,共同守護動物福祉和大眾食品安全。中信牛肉行否認指控,表示賴姓員工不只在中信服務,同時也是其他牛肉店的員工,影片中拍到的被灌水牛隻不是其店鋪所販售,公司也不曾指使員工灌水,至於牛胃中的水較多,則是因各家牧場飼養方式不同,飼料殘留的水分也會參差不齊。雅勝則表示,牛隻灌水是外包廠商所為,獸醫發現後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後續開罰和舉措則交由主管機關決定。防檢署表示,灌水案是防檢署駐點獸醫發現後主動通報,經獸醫檢視後確認水並未進入肉品,因而將內臟捨棄不用,行為人將交由桃園市動保處依《動保法》開罰,也會對雅勝處以行政懲處。
又見灌水牛1/屠宰場直擊「胃一剖開都是水」 水管入喉強灌殘忍畫面曝光
灌水牛虐待動物又造成食安危險,多年前就已被法規明文禁止,如今卻又「重出江湖」。桃園市大型屠宰場「雅勝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北台灣肉品,而環南市場肉品業者「中信牛肉店」為增加肉品重量,竟將水管伸進牛喉嚨「活體強灌」,導致牛被屠宰後,胃中藏有大量液體,雅勝監視器拍下殘忍過程,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竟指示將內臟丟掉,放任灌水牛進入市場,嚴重危害消費者安全。9月底的清晨,記者抵達中信牛肉在平鎮的「轉運站」,牧場會將牛隻送至此處,再由中信員工載至雅勝送牠們「最後一程」,而當天約有10隻牛在內外棚中,沉默而無奈地等著生命終點到來。中信賴姓員工於上午7時許載著牛隻現身,他並沒有第一時間將待宰牛隻趕上車,而是以自己的大貨車將牛棚全部擋住以遮蔽外人視線,場內接著便傳來斷斷續續的水聲,不時還有牛隻哀鳴,等到水聲漸歇、「大功告成」,牛隻才被送到屠宰場赴死。記者同日偽裝身分進入雅勝,雅勝是北台灣規模最大肉品供應商之一,每日屠宰的牛豬約700頭,並支援外界屠宰作業,北北桃多間肉品業者在此處承租場地,請來自家師傅入場,作業則會從下午一直持續到深夜,趕在凌晨前將肉品送到各大市場,再由攤商批發至早市供消費者挑選。屠宰師傅剖開中信牛肉店送來的牛隻胃部,大量液體傾洩而出,疑似在生前遭強行灌水。(圖/本刊攝影組)當天下午3時30分,屠宰作業準時展開,師傅們先以撞擊手槍將待宰牛隻擊暈,接著用套索鍊鉤將其左腳吊起,並掛上運輸帶上送往放血點,下一步便是切除頭、腳和尾部並肢解,肉品和內臟則會各有專人負責,當牛胃被切開時,不肖商人的手段也被揭開。正常牛隻多是帶有乾草料的胃,而中信送來的牛胃中的水明顯比其他牛隻更多,屠宰師傅不需動手移除,只需將胃剖開,混著草料的水便傾洩而出,經驗老到的師傅一眼就能看出牛生前被動過手腳、強行灌水,這卻是雅勝「公開的秘密」。根據記者取得的影片,中信員工在8月12日上午7時許,在屠宰作業前8小時就將牛隻牽到雅勝牛棚,並趁著四下無人時,假裝幫牛隻清洗身體,實則將水管深深插入牛隻喉嚨中。異物侵入讓牛隻備感不適、試圖後退掙脫,賴男卻將水管越插越深,牛隻無力反抗,只能默默承受,而灌水時間長達40秒,水管移走後還有水滴從牛隻口中溢出,其痛苦讓人難以想像。中信牛肉店在平鎮設有「轉運站」,牧場將牛隻送到此處,再由中信員工載至屠宰場,疑似在此過程中動手腳灌水。(圖/本刊攝影組)「小賴很常灌,大家都知道這件事情。」知情人士阿明(化名)透露,賴男平時是在「中繼站」灌水,偶爾覺得「灌不夠」,還會帶來雅勝繼續灌,雅勝獸醫發現後通報防檢署,防檢署卻稱灌水牛仍可屠宰,只需將內臟拿掉即可,放任灌水牛肉流入市面,此說法讓業界難以接受,更嚴重影響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中信牛肉行否認指控,表示賴姓員工不只在中信服務,同時也是其他牛肉店的員工,影片中拍到的被灌水牛隻不是其店鋪所販售,公司也不曾指使員工灌水,至於牛胃中的水較多,則是因各家牧場飼養方式不同,飼料殘留的水分也會參差不齊。雅勝則表示,牛隻灌水是外包廠商所為,獸醫發現後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後續開罰和舉措則交由主管機關決定。防檢署表示,灌水案是防檢署駐點獸醫發現後主動通報,經獸醫檢視後確認水並未進入肉品,因而將內臟捨棄不用,行為人將交由桃園市動保處依《動保法》開罰,也會對雅勝處以行政懲處。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