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
」 台中 死刑 殺人未遂 法務部 簡郁紘基隆男打2種疫苗「5hr後出現不適」 胸痛吐白沫倒地不治…衛生局說話了
基隆一名59歲陳姓男子,本月17日到信義區衛生所,接種流感和新冠肺炎疫苗,不料過了5小時胸口劇痛且口吐白沫,倒臥客廳失去意識,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家屬質疑死因和疫苗有關,檢察官和法醫今(19日)進行刑事相驗,下周將安排解剖,衛生局也表示會持續關懷後續審議進度。陳男17日上午10時許到基隆信義衛生所打新冠及流感疫苗,隨後返家休息,當下皆無異狀,但是到了下午3時許,妻子發現他出現劇烈胸痛、口吐白沫倒地,立刻通知救護單位,救護人員在3時15分到場將陳男送醫急救,但4時17分宣告死亡,家屬想確認死因是否為施打疫苗所致,報請刑事相驗。據了解,陳男有尿酸、第二型糖尿病(無併發症)及慢性腎炎病史,今天上午11時15分許經檢察官與法醫刑事相驗完畢,大體暫冰存待下周一安排解剖。衛生局長張賢政指出,陳男死因是否和施打疫苗有關,仍待司法解剖、以及後續疾管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釐清;警察局及衛生局已於昨(18日)協助家屬啟動司法相驗申請,及送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的病歷資料調閱,衛生局將持續關懷家屬,及關心後續審議進度。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明,疾管署尚未收到該案的疫苗不良事件、疫苗受害救濟申請,若收到會全力協助。同時也提到,接種疫苗後1小時發生心絞痛,並非疾管署認定和疫苗直接相關可能副作用,但基隆當地回報會討論解剖,對後續調查、釐清病因會較有幫助。
死囚最後一餐想換一支菸…獄警稱「有害健康」拒絕 幾小時後電死他
擁有英國和美國雙重國籍的男子英格拉姆(Nicholas Lee Ingram),因在美國犯下搶案殺害一名55歲男子,遭判死刑,他行刑前想以「最後一餐」換一根菸,獄方卻說「有害健康」拒絕他;不過,在英格拉姆的律師史密斯(Clive Stafford Smith)積極爭取下,他才抽到最後一根菸,並在幾小時後被電死。根據外媒《鏡報》報導,近日人權律師史密斯(Clive Stafford Smith)分享一起1995年他負責的案子。擁有英國和美國雙重國籍的英格拉姆,1983年在美國犯下一起搶劫案,犯案過程中他狠心殺害一名55歲男子;英格拉姆被逮捕後,開始打官司,史密斯當時是他的律師。不過英格拉姆最終被判處死刑,公告於1995年4月7日執行。史密斯回憶當時狀況說到,英格拉姆行刑前被獄方問最後一餐想吃什麼,他說他沒胃口,都要離開人世了不想吃最後一餐,但詢問能否讓他最後一根菸。史密斯替他轉告獄方,獄方卻以「抽菸有害健康」為由拒絕。對此,史密斯覺得獄方的回應太荒謬,明明在幾個小時後就要對他行刑,還用這麼冠冕堂謊的理由,氣得他揚言若獄方不讓英格拉姆抽最後一根菸,離開監獄他就要告知媒體;在史密斯積極爭取後,獄方才讓英格拉姆抽他一生最後一根菸,也在幾個小時後把他電死。◎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女童遭重判 北檢決議核發補償金給受害人
台北市某私立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偷拍6名女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後,一審重判28年,被害的5名女童家屬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審議後,認為毛男獸行令人髮指,年幼的4名被害人遭受毛侵害,嚴重戕害身心發展,所生危害至深且鉅;決議核發最高額的性侵害補償金共計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檢方近日將開會審議後核發。但毛男的惡行不止於此,經檢警追查後,又查出毛另涉嫌性侵、猥褻並偷拍幼童、少女,有39名幼童受害,北檢22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毛男,檢方痛批毛惡行致令童真折翼,家長同遭重創,其痛難言,實不下撕心裂肺,估計受害人恐達數百人,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罰」。法界人士認為,由於被害幼童眾多,若家屬持續申請補償,補償金額恐破千萬元,將創下去年7月1日修正實施《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迄今,檢方累計核發性侵害補償金最高的個案。檢警查出,毛男自2021年10月至去年7月間,涉嫌於教室等地性侵、猥褻幼童,共6名女童受害,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審認為扎男涉犯224罪,累計刑度1252年6個月,定應執行刑28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首度審理,在押的毛男出庭時,還囂張地怒瞪媒體。去年7月1日修法實施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被害人因犯罪被害而死亡、重傷,被害人或家屬可以申請遺屬補償金、重傷害補償金,性侵害補償金,其中遭性侵害的被害人或家屬可依法申請性侵害補償金,補償金額為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毛男先前侵犯的5名被害人,家屬已陸續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已核發4名被害女童性侵害補償金,每名被害人獲得最高補償金額40萬元,總計核發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申請案近日也將開會審議,預料北檢也將核發40萬元補償金。由於毛男又因另案涉性侵、猥褻39名幼童,若被性侵的被害人家屬再陸續向北檢申請性侵害被害補償,法界人士估計,因本案被害人數眾多,補償金恐破千萬元,將創下紀錄。
柯文哲父病危轉入加護病房 民眾黨:律師已提出探視申請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遭認定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裁定羈押禁見,至今已超過1個月。近日,傳出柯文哲父親柯承發身體健康狀況不佳,轉入加護病房。對此,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20日表示,柯文哲的家屬已請律師依規定申請戒護探視,感謝各界關心。因捲入京華城爭議案,遭裁定羈押禁見的柯文哲,在台北看守所受關押的日子已超過1個月。期間,部分民眾黨員及一眾支持者聚集在看守所外圍,以寧靜革命的方式,聲援黨主席柯文哲。不僅如此,民眾黨也規劃走遍全台各地,以政治宣講的方式,呼籲支持者為司法正義站出來,一同聲援黨主席柯文哲。當中,民眾黨新竹市黨部於19日在新竹孔廟前所舉辦的集會中,該黨新竹縣議員李國璋表示,柯爸住進加護病房前都不知道兒子被關在土城看守所內,而柯至今也不知道父親已住進加護病房,司法不公讓骨肉分離,難道這就是民進黨要的嗎?對此,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表示,家屬確實有將病危通知交由律師,代依規定提出申請,感謝大家對柯爸的關心。另外,台北看守所則表示,被告或收容人只要符合監獄行刑法第28條、羈押法第23條規定,均可提出申請在戒護下返家探視,至於柯文哲目前狀況,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
15歲少年撞死3人「爸爸幫請律師」 專家:有機會避過刑事起訴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輛,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衝進一家豬血湯小吃店,撞擊三名正在用餐的顧客,造成2男1女當場重傷,雖經送醫急救,仍不幸宣告死亡。事故發生後,少年的父親得知消息後趕往警局,並為兒子聘請律師協助,外界推測此舉可能是為了爭取輕判。據了解,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祖父出國,從新北市永和的住處偷拿車鑰匙,開車從汐止一路開往內湖探訪朋友。在行經事發路口時,因緊張且不熟悉車輛操作,車輛失控衝撞三名顧客,造成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此外,小吃店內的老闆娘和一名員工也因燙傷送醫。曾姓少年的父親在得知此事後,立即趕往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兒子進行偵訊。雖然對兒子的行為感到憤怒,仍聘請律師並帶晚餐給兒子。由於曾姓少年拒絕夜間偵訊,警方於隔日早上再度偵訊,並完成初步筆錄。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律師李思漢表示,該案件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曾姓少年涉嫌過失致死罪,但因罪行不屬於「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的罪名,法院可能不會直接移送檢察官偵辦,需視調查結果決定是否進行刑事處分。律師的角色在協商民事賠償中至關重要,可能有助於減輕少年的刑責。李進一步指出,若雙方達成和解,案件有機會不進入刑事程序,最終可能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9條處理,對少年施以告誡或輔導等措施。至於探視,依規定,少年每天可接見一次,建議父親事先了解觀護所接見流程。
「北市幼兒園」毛畯珅性侵幼童判關28年 高等法院今開庭
北市私立幼兒園先前爆出教保員毛畯珅2年間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並持有600多部偷拍影片。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年8月份時,針對此案作出判決,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執行刑期為28年。而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也將在今(17日)下午開庭。據了解,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於2022年至2023年間,爆發負責人暨園長之子毛畯珅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之事,案件爆發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該園經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裁定已於去年停業。台北地院審理後,於8月16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也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不過一審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對結果感到不滿。他們聯合發聲指出,雖然毛畯珅被判處總刑期達1252年6個月,但最終只需服刑28年,並未判處無期徒刑。受害者家屬呼籲,二審法官應嚴正看待此案,並期望毛畯珅被判無期徒刑,且不應給予減刑或假釋的機會。此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將於今日下午首度開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林士傑遭槍殺!明仁會22歲特訓兵疑逃往福建 南檢「偵查不公開」陸方已讀不回
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7月8日清晨在自家門口遭人槍殺,事隔逾3個月,專案小組未有重大突破,據了解,據警方表示,此狙擊計畫歷時3個月策劃,槍手疑似是22歲、來自屏東的明仁會成員,是先前送往菲律賓特訓的種子兵團成員之一,而林士傑可能因左右手阿川瞞著老大在外「黑吃黑」,引發仇家不滿所致,專案小組掌握身分後曾通報大陸協助,日前一度曾傳出槍手已落網,但我方在進行確認時,陸方則是「已讀不回」,而南檢今天表示,尚在查證中無法透露。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在家門口遭槍手近距離開槍,緊急送往永康奇美醫院搶救,但仍因傷重宣告不治。(圖/報系資料照)《中時新聞網》報導,專案小組在案發後,確認這是因毒品「黑吃黑」衍生的報復事件,且在案發後幾天查出槍手身分,是一名混跡東港在地的「肖年仔」,與竹聯幫明仁會走得相當近。有知情人士表示,警方鎖定林士傑命案的涉案槍手,是一名22歲屏東青年,整起槍擊案疑是明仁會高雄、屏東分部策劃、分工,包括安排權利車,設置能避開監視器的頓點及時間。台南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在住家門口遭遇槍擊,圖左為台南市長黃偉哲。(圖/翻攝自林士傑臉書)不過槍手傳出在案發後就從東港偷渡前往大陸福建,由於福建與台灣商業往來密切,查緝相對鬆散,加上不少道上份子目前都在福建深耕,且語言上不易露陷,因此才安排槍手到當地,並囑託在地兄弟照顧。警方認為,除了槍手,包括策劃團隊都和屏東有地緣關係,因此懂得安排從高屏溪旁的台29線到高雄大樹棄置第二輛自小客車,再改騎第三輛機車到高屏交界,槍手靠幫內人士接駁到屏東東港,搭乘漁船躲在中國。另據《菱傳媒》報導,這名槍手行兇價碼是500萬以上,包括槍手安家費200萬元,每月生活費2萬元,有消息人士表示,原先計畫在6月初執行任務,但疑似消息走漏,林士傑還多聘一名男助理陪同,接著林士傑又確診足不出戶,才會拖到7月8日執行任務。台南林士傑命案,傳槍手犯案後偷渡藏匿福建 。(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該名槍手為明仁會屏東分會挑選出送往菲律賓特訓的殺手成員,原來,竹聯幫仁堂明仁會、弘仁會兩年前從全國各地分部挑選膽識佳、反應好,具有運動細胞的成員,分批送到菲律賓接受射擊、肉搏訓練,學成回國後派駐各地分部執行棘手任務。這名槍手因行動敏捷、反應快,因此被組織送往菲律賓特訓,加上槍法精準、個性沉穩,今年初被選中執行狙擊林士傑任務。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在家門口遭行刑式槍決,引發輿論譁然。(圖/報系資料照)針對這樣的說法,據《中時新聞網》引述明仁會高層回應,明仁會成員從未涉入此案,可能槍手只是和屏東分會的的年輕人走比較近,才會被警方誤認為是成員,而專案小組在案發多日後確認槍手身分,可惜未掌握逮捕先機,最後得知槍手已偷渡出境,於是透過兩岸共打機制,以及私人交情,協請大陸公安協助緝捕,甚至還一度傳出,槍手在大陸落網,但我方透過官方了解,大陸公安「已讀不回」。另有消息指出,我方一早就將槍手資料交給大陸,但始終未有音訊。對於槍手是否在福建以及落網等事宜,據《中央社》報導,台南地檢署在11 日晚間表示,有關林士傑槍擊命案的報導,檢方尚在查證報導內容及細節,但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偵辦進度,而台南市警局也對報導提及的槍手身分和動向三緘其口,僅表示「偵查不公開」。
「神岡桶屍案」狠女殺害男友再以水泥封屍 重判27年半定讞
2022年震驚社會的台中神岡水泥封屍案,涉有重嫌的蔡女否認殺害陳姓男友,主張沒有證據證明被害人為他殺,最高法院近日駁回蔡女上訴維持歷審判決,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偽造文書罪等罪嫌合併執行27年6月定讞。據判決書,陳男和蔡女為同居交往關係,且蔡女曾向陳男借錢,簽下共157萬元的本票及車輛讓渡書作為擔保,兩人屢因還款、交友問題發生爭執。2019年3月間,蔡女駕車載著意識及精神狀態不佳的陳男,自陳男母親家離開並入住汽車旅館,而後於台中市某處以不詳方式殺害陳男。蔡女基於損壞、遺棄屍體犯意,聯絡房屋仲介稱要看廠房並簽下租約,至五金行購買水泥攪拌器、塑膠袋等物,於假日上午不易被發現之機會,將以床單、帆布收納袋、兩層透明塑膠袋、深藍保潔墊及透明夾角大塑膠袋,木乃伊般被層層包裹的遺體載往廠房,並放入桶內以水泥封起。蔡女犯案後還以陳男手機傳送訊息給其家人,營造陳男僅是因債務問題躲避至外地之假象,更曾以陳男手機傳訊給陳男胞姊,請她將本票還給蔡女卻未得逞。蔡女更以電腦繕打內容偽造和解書,營造雙方債務問題已達成和解之情境,偽造陳男簽名。蔡女否認犯行,法官審酌人證、物證,認定蔡女涉犯殺人罪,犯罪手法惡性重大,對被害人家屬造成心靈上難以抹滅的傷害,且對社會治安造成恐慌,加上案發後仍未向被害人家屬致歉或賠償,依殺人罪判18年、遺棄屍體罪5年、偽造文書罪2年、違反電信法3月,合併執行刑27年6月有期徒刑,蔡女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彰化男撞死騎士「還告他爸」 法院1原因取消緩刑
彰化一名羅姓男子於去年駕駛貨車時,追撞20歲的邱姓機車騎士,導致邱男傷重去世,而邱男的爸爸因痛失愛子,帶著刀上門要求羅男出面,結果反被羅男控告殺人未遂,並要求賠償。一審時,羅男表示自己只願意賠償110萬元,而法院認為羅男已經盡力,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二審法官認為羅男性格激烈,不宜緩刑,因此撤銷緩刑部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4日,當時羅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村鄉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20歲的邱男重傷不治。事發後羅男的冷漠態度讓邱父感到極度憤怒,今年4月9日時邱父帶著西瓜刀找羅男理論,試圖迫使他出面,但羅男逃跑,邱父追不上他,憤而砸破了他的車窗。事後羅男控告邱父殺人未遂及毀損,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然而彰化地檢署認為邱父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只對他提起恐嚇和毀損罪的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考量邱父已經認罪,並同情他因愛子逝世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認為他的行為情有可原,因此對邱父從輕量刑,判處拘役80日,緩刑2年,並要求支付公庫1萬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待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至於羅男的過失致死案件,法院認定他未禮讓直行車,應承擔50%的責任。羅男表示願意賠償110萬元,但邱男父母要求10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考量羅男已盡力彌補,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指出宣告緩刑不當。二審法官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規定量刑,是以被告的責任為基礎,考量羅男在開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邱男受傷致死,並讓邱男的家屬身心受創,損害極為重大。然而法院也考慮到羅男在事後承認錯誤,沒有推卸責任,並願意賠償邱男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保險金之外,還願意再給付110萬元,但未能與邱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羅男無前科,且邱男在此事故中也有超速行駛和未減速慢行的過失,因此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相當。根據這些情況,法院量刑並未超出法定範圍,也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因此檢察官主張原判決量刑過重的說法,並無道理,應予駁回。至於撤銷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法院有權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決定是否暫不執行刑罰,但這須根據被告的性格、犯罪情況、是否有再犯的風險,以及能否因為刑罰的宣告而改過自新等多方面進行考量。二審法院認為,儘管羅男在犯後坦承錯誤,並願意支付賠償金,但由於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須經過民事訴訟認定,原審法院在未經審理和辯論的情況下,便將這些作為緩刑的條件,顯得不恰當。此外,因為這起交通事故,邱男的父親心生不滿,甚至對羅男進行恐嚇與毀損,雙方因此產生衝突,羅男選擇用法律手段反擊,顯示其性格較為激烈,無法體諒邱男爸爸的情緒,因此法院認為不適合暫不執行刑罰,檢察官主張原審判決緩刑不當,理由充分,因此緩刑部分應予撤銷。
法務部因應死刑條件限縮 擬另訂「特殊無期徒刑」
針對死刑釋憲結果,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於書面報告有3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另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也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首先為盤點實體法規,強化法律密度。此部分又分為針對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部分,研議於刑法第19條或刑法第57條或刑法第63條之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之規定。另外在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也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之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之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另一部分是檢視程序法規,建構嚴密程序。法務部表示,將修正監獄行刑法,增訂受刑能力規範。從書面報告可解讀,此部分同樣是保障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刑事訴訟法或監獄行刑法應檢討修正。針對死刑強制辯護,法務部也與與司法院共同研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88條、389條,第三審強制辯護、言詞辯論規定。外界同樣關心,在釋憲如同實質廢死的狀況下,37件死刑舊案如何處理,法部部指出,37位人犯於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憲法法庭也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者,法務部對此將全面檢視暴力犯罪行為態樣,嚴懲重罰暴力犯罪。將全面檢視現行刑法規範密度是否有不足之處,落實對於重大暴力犯罪嚴懲重罰之目標,斷絕挑戰司法公權力之妄念。吳宗憲表示,法務部出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東西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像這種死刑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另外若37名死刑犯,有些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是可以馬上申請假釋,這部分下週一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北韓傳修改刑法 擴大判處死刑範圍「增至16項罪刑」
北韓在2022年至2023年間多次修訂刑法,根據韓國國家統一研究院(KINU)的報告指出,自2022年5月開始進行刑法修訂以來,北韓已進一步修改該法3次,其中最近一次的修訂是在2023年12月。而近期有消息指出,北韓在這段期間內新增了5項最高可判處死刑的刑事指控,涵蓋反國家宣傳、煽動行為及非法製造、使用和轉讓武器、彈藥和爆炸物等罪行。根據《韓聯社》報導,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恩近期修改刑法,將可判處死刑的罪行從原本的11項擴增至16項,進一步強化對人民的控制。此舉引發國際社會對北韓人權狀況的嚴重關切。報導中指出,韓國統一研究院的報告指出,北韓自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期間多次修訂刑法,新增罪行包括反國家宣傳、煽動行為以及非法製造和使用武器等。這些法律變更旨在加強市場和軍隊的掌控,以鞏固金氏政權的統治基礎。報導中分析,北韓似乎正在強化對彈藥和爆炸物的國家控制和懲罰,這一措施旨在支持該國的5年武器發展計劃,同時更好地保護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及其家人。報告強調,北韓的這些法律修訂反映出其政權的安全需求,也顯示出政權的不穩定。同時北韓持續加強其軍事實力,金正恩於9月24日的北韓建國76週年慶典上發表談話,重申將持續推動武器研發,並強化核能力。他強調,北韓的核武力應該更加完善,以確保國家在任何情況下的安全。他還警告,因應美國在該地區的參與,北韓必須追求更強大的武器以作為嚇阻手段。金正恩表示,北韓將加強核武力量,確保能夠應對任何來自擁有核武國家的威脅,並確保所有武裝力量,尤其是核武力,隨時做好戰鬥準備。值得注意的是,北韓最高人民會議去年修訂憲法,將核武列為國家核心原則之一,凸顯了金氏政權的兩大策略,一方面加強對內的控制,另一方面對外擴大軍事威嚇。此外,韓國民族聯盟也表示,北韓在2023年12月的一次重要黨內會議之前,已刪除了刑法中與統一相關的條款。金正恩在年終黨內會議上明言,尋求與韓國的和解與統一已無意義,並呼籲將統一的提及刪除。
代購陷阱2/女買愛馬仕包遇假精品集團 主謀夫妻曾洗「抖音幣」遭判刑
一名從事電商業的許姓女子透過電商平台向4名代購下訂15個愛馬仕包包,總價約738萬元,未料包包到手後才發現全是假貨,她怒對代購提告後還發現4人竟是同夥,且他們為躲避查緝將現金轉換為虛擬幣,最終金額全數流向一名袁姓男子之帳戶,而這名袁姓男子與其陳姓妻子先前就曾因透過「抖音幣」洗錢遭法院判刑。許女進一步發現,這名袁姓「幕後主謀」透過虛擬幣洗錢早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24年初,袁姓男子與其陳姓妻子透過知名電商平台攬客,從事非法兩岸地下匯兌,從中賺取手續費牟利,一審分別被判刑有期徒刑7年6月與4年,案件仍在上訴中。根據判決書指出,袁姓夫妻打著淘寶、微信、支付寶、抖音等儲值名義,由買家下單使用台幣付款,袁姓夫妻檔才會依照約定匯率替買家儲值,將台幣換成人民幣,隨後透過人頭將款項匯入客戶所指定的微信、支付寶與抖音中進行儲值,短短3年洗錢金額粗估至少高達1億7千萬元,從中收取2%手續費,獲利331萬元。許女拿出鑑定證明指出,當初花費738萬餘元買下15個柏金、凱莉等包被證實全是假的。(圖/當事人提供)然而這對夫妻不僅僅只是打著儲值的名義從事洗錢活動,早在2019年他們就藉著人頭帳號於網路上販售各大精品包,如LV、GUGGI、愛馬仕等,儘管都有附「保證卡」,但實際上卻通通都是假貨,其作工精細度甚至還一度讓人分不清真假,警方上門查扣至少800個假包,還得動用2輛貨車才能將「證物」全數扣回警局。庭審時,袁男否認自己有洗錢與進行地下匯兌之情事,強調只是幫客戶儲值;其妻也聲稱只知道丈夫在做網拍,但法官卻認為抖音幣可作為贈送給直播主的對價,同樣可以換取人民幣,其將買家支付的新台幣換算為相當人民幣價值的數位單元,進而將民眾的財產進行異地移轉,認定其洗錢罪刑成立,將夫妻2人判刑。隨著判決的出爐也意外讓袁姓夫妻檔洗錢方式曝光,但對受害的許姓女子來說,其所損失的鉅額金錢卻無法追回,不僅對生活有重大影響,還得耗費心力再花錢打官司為自己討公道,孰料最後卻因罪證不足而無法向袁姓夫妻檔討回損失金額,更無法對賣場人頭帳號進行刑事訴訟,如今她只希望能曝光這對惡劣夫妻檔的洗錢手法,避免更多人因此受害。
死刑「有條件合憲」 藍委提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修法
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卻設下判死的嚴苛條件,被質疑「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林沛祥2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大法官創設重重限制,導致判死刑比登天還難,提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吳宗憲指出,大法官這次埋下3大魔王關卡,「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須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就審能力」部分,對一般身心障礙被告,現行法就是強制須有律師幫他辯護,如果沒錢,法院也會派公設辯護人給他。但大法官就殺人犯被告,若無法自我辯護,卻要求不能判他死刑,不就導致殺了人的被告只要在審判時裝瘋賣傻,就可免於死刑的懲罰,等於是我犯殺人罪,反而越不容易判死。吳宗憲提到,有些人認為有了無期徒刑就可以廢死,因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讓人恐懼,然而我國並沒有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現行刑法雖規定服刑滿25年就可以聲請假釋,但根據法務部112年的統計資料,無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釋,隨時可能假釋趴趴走;且日後殺了人關不到18年就可以出來,因此他也質疑,如此降低犯罪成本,恐讓再犯率升高。吳宗憲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
少年好心攙扶倒地老翁 反被誣陷挨5巴掌:為什麼撞我
好心被雷親!中國江西一名少年騎車路過,看到60多歲的老翁倒在路上,於是上前關心攙扶,沒想到反被誣陷撞傷他,還挨了對方5個巴掌,所幸最後監視器畫面曝光,才還少年一個清白。據《魯中晨報》報導,事情發生在8月12日,警方下午接到報案,前往現場發現一名60多歲老翁和一個17、18歲的少年,老翁控訴少年撞到他,導致頭受傷,堅持要去醫院;少年則表示,他是騎車路過的時候,看到老翁摔倒在地,於是停車上前攙扶。由於雙方說法差很大,少年表示自己只是路過扶起倒地的老翁,老翁卻堅稱自己是被撞倒,而事發也沒有目擊者,只能調閱相關監視器。老翁賞了少年5個巴掌。(圖/翻攝自央視網)畫面顯示,老翁走路搖搖晃晃,走一下扶一下,接著到樹下休息,結果扶著樹停留2分鐘左右,就突然倒在地上,因為是正中午,路上沒什麼行人,路過的車輛也沒注意到他。儘管老翁用手臂支撐地面,嘗試站起來,但並沒有成功,此時少年路過發現,沒有多想就上前詢問情況,「問他家屬電話號碼,然後他說半天說不清,就發現他喝了酒,後面就拿他手機給他家屬打電話」,豈料老翁突然伸手抓住他的腿,「他就說是我撞的,問我為什麼要撞他」。老翁和少年爭執許久,2人一進一退,期間少年也被打了5個巴掌,直到家屬趕來才將人攔住。少年坦言感到委屈,但始終沒有後悔去幫助老翁,而是堅信清者自清。真相還原後,老翁因毆打他人,被處行政拘留9日,並開罰200元人民幣。此事引發廣泛討論,網友好奇為何老翁不是以敲詐勒索進行刑事處罰?警方解釋,第1是老翁喝醉酒的狀態,意識並不是很清醒;第2是因為摔倒撞到後腦,導致誤會發生,認定是因誤解產生了這個情況,因此敲詐勒索事實上可能比較牽強。
死刑釋憲判決合憲 法務部強調「37死囚均涉最嚴重犯罪」:不宜釋放
憲法法庭今對死刑釋憲案作出判決,法務部表示,法務部堅定表達死刑制度合憲,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尊重,目前37名死囚均合法羈押於監所,並無釋放人犯問題,由於37死囚所涉罪行均係故意剝奪生命法益之最嚴重犯罪,不宜逕予釋放,將請最高檢察署依法嚴謹審核非常上訴,並籲請法院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避免造成社會恐慌。法務部表示,目前37位人犯在判決確定前均依法院裁定合法羈押,羈押期間符合刑事訴訟法及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於判決確定後,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雖憲法法庭認為檢察總長得依職權或各聲請人請求,對37人提起非常上訴,但在最高法院未撤銷原死刑確定判決前,37人仍應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並無釋放人犯問題。法務部指出,最高檢察署將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審慎研議是否提起非常上訴,若提起非常上訴經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因程序回復到未確定前狀態,37人將無法再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但37人皆歷經法院多次審理,認事證明確,縱因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而須重啟審理程序,亦須確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為避免釋放發生人犯逃匿,法務部將促請最高檢具體建議最高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若未同時自為判決,而將案件撤銷發回更審時,應啟動羈押程序。法務部說,法務部尊重憲法法庭判決,但37死囚所涉罪行均係故意剝奪生命法益之最嚴重犯罪,若逕予釋放,對於社會治安、司法公信性將造成嚴重衝擊。憲法法庭既然判決認定對於最高法院依非常上訴程序撤銷原確定判決時,37死囚羈押次數及期間不受速審法限制,羈押期間及次數應重新計算,法務部將要求承辦檢察官對於法院審理是否羈押人犯時,應具體論告各該人犯繼續羈押之必要性,建請法院裁定羈押,以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之進行,以實現社會正義及保障社會安全。此外,對於憲法法庭對於部分不符合判決意旨之法規,法務部將儘速依法檢討及配合相關機關修正。對於符合非常上訴救濟程序之個案,亦將請最高檢依法嚴謹審核,並籲請法院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死刑存續部分合憲 卓榮泰喊修訴訟過程違憲處
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表示,死刑「部分違憲」的判決結果,仍是在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完善法律正義程序下進行,這二大重要原則必須遵守,也意味著死刑制度大致合憲,但訴訟中若干違憲之處要修正。憲法法庭20日下午宣布死刑「部分違憲」,對於判決結果,卓榮泰強調,行政院跟民眾都應該尊重大法官解釋;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法務部會遵照憲法法庭的結果,在2年內完成修法。鄭銘謙強調,法務部會遵照憲法法庭的結果,在2年內完成修法,法務部目前會從憲法法庭的判決中,著手提出修法草案。鄭銘謙說,目前37名確定死囚的確定判決還是存在,死刑待執行身分也沒有改變,會依照《監獄行使法》第148條第1項繼續收容,至於大法官宣告死刑「部分違憲」後,這些案子是否要再審理,都還要跑法律程序,還不能一概而論。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則表示,本次憲法判決認為現行死刑制度應有嚴謹的正當程序;而基於人權保障與程序正義,有修正相關規定的必要,行政院將督促法務部依判決意旨,儘速會商司法院,檢討修正《刑法》、《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及《監獄行刑法》等相關規定,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正當法律程序、被告的訴訟上防禦權,以及罪責原則。卓榮泰強調,自己嫉惡如仇精神跟多數民眾一樣,但也呼籲立法委員與社會各界,接下來進入到大法官解釋後的後續個案審酌時,會深入到每個個案情節,其實就不適合涉入個案,這樣的精神必須保持,未來也會盡速請最高檢察署就37個死刑犯做審酌,必要時提起非常上訴,再來由最高法院審理。
和老婆「為出國」吵架 新北男涼亭內自焚亡
新北市中和區於昨(16日)晚間10時許發生一起命案,有民眾發現路旁涼亭內傳出火光,警消獲報後迅速到場救援,而在滅火之後發現一具焦屍。經調查後發現是一名70多歲男性,疑似與妻子發生爭吵而離家。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的烘爐地附近,昨日晚間有民眾發現路旁涼亭內傳出火光,立即通報警消。消防人員迅速到場撲滅火勢,並在現場發現一具焦屍。警方現場勘查後,確認未發現打鬥跡象。透過男子遺留的機車,警方確認其身分後聯繫了他的妻子。初步調查排除了外力介入的可能性,案件將依規定製作相關人員筆錄,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進行刑事相驗,以確定死因。據了解,死者是一名70多歲的退休金融業男子,與妻子同住在台北市。近期兩人因對出國旅遊的看法不合而發生激烈爭吵。而男子在騎機車前往新北市中和烘爐地,途經興南路二段的涼亭時,將車輛停放在路旁。警方到場後發現男子身上有多處燒燙傷,確認其已經死亡。◎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彭振聲今遭檢方提訊 調查「異常金流」是否收賄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涉及京華城案遭到聲押禁見,而台北地檢署也於今(10日)提訊彭振聲,重點會針對在他在北市都委會中的主導角色,以及是否在威京集團提高京華城容積率的過程中受到了柯文哲的授意。此外,檢方也關注彭振聲的異常金流,調查其是否涉及接受威京集團的賄賂。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於本月2日因涉入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指出,彭振聲所涉及的罪名嚴重,且其獲取的利益及賄賂金額龐大,案件對國家實行刑罰權的公益價值甚高。由於案件犯罪隱密,蒐證困難,加上涉案人數雖少但均身居要職、具備財力和影響力,因此案件的風險仍然存在。法院進一步認為,現今網路與通訊軟體的發達,彭振聲有能力透過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串供,僅僅具保已不足以有效防止證據勾串。為確保司法權的有效執行,避免彭振聲與相關涉案人員進行串證,法院審酌後認定,有必要對彭振聲實施羈押並禁止接見與通信。檢方今天主要針對柯文哲是否在京華城案的相關公文上蓋「甲章」,究竟是彭振聲自行決定,還是受柯文哲指示行事。據悉,彭振聲目前仍否認收賄及圖利的指控。檢方將根據他今天的供詞,評估是否有必要將其轉為「汙點證人」。此外,彭振聲在都委會內更換持反對意見的委員一事,也被質疑是否是受柯文哲的授意,檢方將參考前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佩的證詞,對彭振聲進行訊問。
內政部又1戶政便民服務:「未滿14歲者」改名可線上申辦免臨櫃
戶政線上便民服務再添1項!內政部宣布,自今年9月9日起,未滿14歲之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免臨櫃就能完成登記,輕鬆省時又免排隊。 內政部官網指出,為簡政便民,開放未滿14歲之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可用自然人憑證,透過網路提出申請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網址為: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834,系統會自動派案至該名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依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內政部進一步說明,鑑於多數民眾係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以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且實務上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無須依同條例第15條規定不得改名情事而進行刑案資料查證。因此,本申辦項目限縮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依上開規定之改名事由,得由法定代理人線上提出申請改名登記。至如係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以外之其他各款改名事由,例如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與通緝有案之人犯名字完全相同等情形,仍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柯文哲進台北看守所...更生人爆名人待遇:最難忍是「這件事」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身陷京華城容積率弊案,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之後搭乘專車於晚間6點半左右抵達位於土城的台北看守所。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被告入監所時,全身衣物需脫光 進行安檢」。一名更生人小維(化名)接受中時《新聞歸剛欸》訪問,不僅透露被告入所羈押日常,還表示「1狀況」會讓真有涉案的被告難以忍受,只想趕緊認罪交保出去。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被告、受刑人入監所時,依照《監獄行刑法》第14條內容,監所管理員要先進行安檢,包括身上有無刺青、入珠狀況、數量,及身體、手腳是否正常外,還要全身脫光,並要扒開肛門、彎腰、咳嗽的動作,確認是否夾帶毒品或其他違禁品。而被告會被羈押關在3人房,吃喝拉撒睡都在裡面,並只能在舍房走廊運動。由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分特殊,小維透露,「一般來講,不會讓他和暴力犯或情緒不好的人關一起,同房通常是涉及詐騙或金融類相關案件被告」。被問到「名人入監後,監所管理員會被『特別交代』嗎?」小維對此表示:「會觀察他的生活作息,與同房被告的互動,畢竟身分地位不同,擔心身體狀況或是否被欺負等狀況」。提到「羈押在舍房裡能做什麼?」小維則表示,其實白天看自己想幹嘛,看書、看天空發呆或打坐懺悔都可以,只不過「還不到睡覺時間是不可以躺下的」。小維還透露,監方除了每天提供三餐外,並不會特別禁止被告人的飲食:「就看被告想吃什麼,水果、餅乾、零食等,花錢自己購買就可以」。不過小維坦言,長時間被羈押禁見,一般人的心理狀態都不會太好:「抗壓性不夠的人就會受不了,容易情緒起伏不定、寢食難安」。他指出尤其現在天氣炎熱,監所舍房會非常熱,「很多人進去身心壓力大、適應力不良,若被告真的沒有涉案也不會認罪,但若有涉案的被告,想提早交保出去,他一定會提早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