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穿越道
」 車禍 行人 斑馬線 台中 檢舉注意!基隆行人違規穿越馬路「明年起開罰500元」 10路段重點執法
基隆市政府自市長謝國樑上任後積極推動「行人友善」政策,透過警方以及科技執法設備強力取締,並搭配基市府交通處全面畫設「綠斑馬」行人穿越線及改善交通號誌等措施後,統計死傷人數均較以往降低。基市府表示,車輛停讓行人已見成效,目前已展開「行人有序」宣導,而自明年1月1日起,行人若違規穿越道路將開罰500元,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基市府指出,根據交通部12月初公布全國各縣市1月至9月道安成績,基隆市道路交通事故為2642件,較去年同期減少201件,減少幅度約7.1%;而受傷人數3613人,也較去年同期減少239人,減少幅度約6.2%;死亡人數20人,亦較去年同期減少4人。此外,在基隆市每10萬人車禍死亡人數為5.52人,在我國各縣市僅次於台北市的3.38人及新北市4.85人,顯見行人友善執行成效良好。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指出,自11月起已開始針對行人違規啟動第2階段「行人有序」政策宣導;而自明年1月1日至2月2日期間,會落實行人有序政策,先對於屢勸不聽者開罰;但自明年2月3日至4月30日,將會直接開罰,並會視執行成效延長。交通隊表示,將針對易發生行人事故路段20處,每日自上午10時至下午4時,編排專責警力落實勸導及執法取締,並會將孝四路南站公車站、南榮路16-1號洗腎中心前、信二路停車場前、信二路基隆醫院前、光明路全聯前、八堵車站前、安一路100巷口、基金一路郵局前、仁一路玉兔橋前、信一路57號前等10處列為重點執行路段。交通處說明,行人主要違規態樣包括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擅自穿越道路及未行走行人穿越道等,違者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500元罰鍰。
女童斑馬線遭闖紅燈騎士撞傷!家屬求監視畫面 肇事者恐被重罰
台中市大雅區4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名11歲女童中午放學步行至雅潭路斑馬線時,遭到1名48歲李姓男子騎機車闖紅燈撞傷,雖然女童僅手腳擦傷,但家屬對李男的危險行為感到氣憤,上網尋求行車記錄器畫面,希望替女童討回公道。根據警方調查,肇事男子李某當時騎車沿中清東路往南直行,行經雅潭路時未依規定禮讓行人且闖紅燈,導致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通行的朱姓女童,事故造成雙方輕微擦挫傷,所幸送醫後均無大礙。針對家屬擔憂現場無監視畫面的情況,大雅警分局表示已依程序調閱相關影像,確認李男違規行為,警方指出,李男的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未禮讓行人」及第53條「闖紅燈」,相關罰則將處至少9000元以上罰鍰。警方也強調,行人斑馬線應是最安全的地方,駕駛人須隨時注意行人動態並依規定禮讓,闖紅燈及不禮讓行人皆為重大違規行為,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警方呼籲用路人行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路上行人和其他駕駛的安全。
泰國網紅來台旅遊「慘被車撞斷腿」 交通局:該區為出入口
新北市新店區裕隆城附近先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來台旅遊的泰國網美茱麗葉不慎遭機車撞擊,導致右腳骨折、四肢擦挫傷及肺部受傷。儘管搶救後脫險,但這場意外令她的台灣行程戛然而止。對此,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也回應了。據了解,茱麗葉在IG上擁有4.6萬粉絲,而這起事件發生在新北市新店區上月27日晚間10時許,事發當晚深夜,她提著大大小小的行李箱,遊走於裕隆城周圍。由於天色昏暗,且茱麗葉對路況不熟,她在確認四周無車後試圖快速橫越馬路,不料遭到20歲張姓男子駕駛的機車撞上,並被拖行數公尺。撞擊力道之強,使茱麗葉倒地不起,現場血跡斑斑,場面相當驚悚。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將茱麗葉送醫急救。經診治後,茱麗葉雖保住性命,但傷勢嚴重,心情難以平復。茱麗葉坦言,這是她人生中首次發生車禍,沒想到竟然在台灣遇到。她對旅遊期間的不幸經歷深感遺憾,卻也感謝當地警消與醫護人員的即時協助。針對事故發生地點是否存在設計缺陷,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該區域為停車場出入口,並非正式交叉路口。距離北側50公尺處已有行人穿越道供人安全通行,籲請行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自身安全。交通局也強調,將持續檢討當地交通設計,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斑馬線成聊天熱點!駕駛無奈喊:法條成「行人霸王條款」 畫面曝光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必須禮讓行人,無論有無號誌指示,雖然法條的立意是保障行人安全,卻屢屢因行人不當行為引發爭議,甚至被部分駕駛譏諷為「行人霸王條款」,日前一段影片曝光2名女子在斑馬線上悠閒聊天的畫面,再次點燃社會對行人違規亂象的討論。影片顯示,2名行人站在斑馬線中央,對周圍川流不息的車輛毫不在意,專注於聊天,完全沒有打算穿越馬路的跡象,這讓1輛停在斑馬線前等待的轎車駕駛無奈,最終忍不住搖下車窗提醒:「可以不要站在斑馬線上聊天嗎?」2名女子被提醒後才驚覺不妥,匆忙通過斑馬線,但這段影片曝光後立刻引起駕駛們的強烈共鳴與討論。不少網友留言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也遇過類似情況,有行人紅燈時站在斑馬線上玩手機、講電話,甚至有人理直氣壯地反駁駕駛的提醒,有1位網友分享,曾遇到年輕人站在斑馬線上等計程車,當駕駛善意提醒時,對方竟回嗆:「我們等車怎麼了?」最終演變成交通糾紛,還驚動警方到場處理。警方表示,任何人不得在斑馬線上停留或阻礙交通,否則將依法開罰,針對這類行人違規亂象,駕駛們呼籲加強宣導,強調斑馬線是保障行人通過的安全區域,而非停留、聊天或娛樂的場所;同時,駕駛與行人雙方都應遵守交通規則,才能共同營造更安全的道路環境。
彰化71歲阿伯夜間過馬路 慘遭無照騎士撞飛再遭輾身亡現場畫面曝光
彰化縣秀水鄉20日晚間,發生一起令人遺憾的死亡車禍,1名71歲的梁姓阿伯晚間步出家門,準備過馬路時,不幸被1名18歲的王姓男子無照駕駛的機車高速撞擊,阿伯當場被撞飛倒地,1名27歲謝姓女子駕駛的轎車因閃避不及,直接輾過倒地的梁姓阿伯,導致阿伯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據目擊者描述,梁姓阿伯當時正在過馬路,正走到馬路中段時,迎面而來的王男未能及時剎車,以高速撞上阿伯,使其噴飛數公尺,而就在阿伯倒地之際,謝女駕車行經現場,因視線受阻未能發現路面情況,導致直接輾壓過阿伯的身體。警消單位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處理,隨即將梁姓阿伯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但醫生仍無法挽回其生命,警方初步調查指出,王姓男子無照駕駛,但事發時與謝姓女子均未酒駕,現場肇事車輛均已扣留,警方正在釐清詳細事故經過與肇事責任這。警方提醒,夜間行車應減速慢行,特別是在住宅區或行人經常穿越的路段,駕駛人務必提高警覺,並隨時準備應變,行人過馬路時,也需注意周邊來車,選擇行人穿越道或較為安全的路段,避免發生類似憾事。
新版標線?路人見斑馬線旁「冒出交錯黃格」怕被開單 北市交通局解惑了
近日有台北市民在馬路上發現,在熟悉的斑馬線旁出現「整排交錯黃格」的全新標線,讓人又是好奇其真實用途,又是擔心若不小心違反相關規定可能吃上罰單。北市府交通局出面解釋,這種「新版斑馬線」是參考了新加坡的作法,在人潮特別多的路段追加容易看見的黃色警示線,用來「警示並提醒駕駛放慢速度」。交通局還再度提醒,如果無視示警功能,甚至沒禮讓行人,小心會吃上最高6000元罰單。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發文,表示自己在路上遇見了看不懂的新道路規線,「看不懂這個交通號誌,有請高人指點」。根據網友上傳的照片,在斑馬線的兩側各出現2排交錯的黃色方格,看起來十分顯眼。照片曝光,不少網友搞笑回應:「將舉辦F1道路賽?」、「看起來像終點,需要加速通過」、「當有賽車女郎路過時,比賽就開始了」、「畫你沒看過的線,讓你怕被罰錢達到減速效果」。還有網友嘆氣:「台灣沒有駕照回訓制度,標線改了都沒人看得懂」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北市交通局表示,過去常接獲民眾反映,有駕駛行經路口時車速非常快,導致行人不易通過行人穿越道,因此北市交通局借鏡新加坡的作法,在特定人潮較多的路段加上這種黃色方格標線,用途是用來警示並提醒駕駛放慢速度。北市交通局指出,目前這種新版標線在台北市也不多見,僅有「建國北路三段」、「新生北路二段」、「重慶北路四段」以及「忠孝東路五段」的2處路口,總共五處的斑馬線有畫上這種黃色方格的標線,不過交通局也特別提醒,既然畫上這種提醒駕駛放慢速度的新標線,表示該路段一定是行人流量特別大的路口,呼籲駕駛人如果看到這種標線,一定要特別記得放慢速度。別忘記現在駕駛如未停讓行人,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沒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處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因未禮讓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甚至還要被吊銷駕照。
基隆斑馬線不足民代籲增設行穿線 謝國樑:研議可行後試辦
基隆市長謝國樑19日表示,目前基隆市每10萬人交通意外死傷在台灣本島19縣市是第2低,代表「行人友善」政策有成,近日民代希望廣設「行人穿越道」意見不錯,將在參考評估後,只要可行就會試辦。基隆市議員陳冠羽19日上午在市議會質詢時表示,基隆彎道、巷窄路口多,部分路段受限中央母法限制,路幅不夠寬,因此無法畫設斑馬線,建議退一步畫設「行人穿越道」,讓行人更安全。陳冠羽指出,謝國樑市府實施「行人友善」政策之後,「行人死傷數」整體趨勢確實有減少,執法雖有初步成效,但釜底抽薪之道,仍須雙管齊下推動交通工程改善與強化交通教育。陳冠羽直言,基隆是海港城市,發展歷史在全台數一數二早,而彎道多、巷道窄的路口更是基隆市的日常。他舉例,就以暖暖街及暖暖街281巷口、源遠路325巷慈安宮前及水源路公車站牌等處來說,實際都有老人與孩童穿越需求,卻都因中央法規明示斑馬線需「計算現場車速後直線視距至少55公尺以上」規定而無法畫設,導致險象環生成為基隆行人的日常,居民穿越簡直玩命。 基隆政府發言人呂謦煒回應,根據交通部「道安總動員」網站數據,2024年1到8月全台各縣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每十萬人死傷數基隆市為每十萬人896人」,在台灣本島各縣市中,僅次於台北市的776人,死傷數字是全台第二低,代表基隆「行人友善」政策有成,成效全台第二好,基隆市也將持續邁向台北的水準方向努力。謝國樑強調,自己在市長上任後,2023年1月起便持續推動「行人友善」政策,在道安會報中的工程、執法、教育、宣導、監理各小組分工努力下,力拼打造友善行人的交通安全環境。他預告,2025年1月起,將推動第二階段「行人有序」政策,盼能進一步提升行人的安全意識,精進行人的交通安全。
轉彎未禮讓「撞傷2路人」!台南小黃運將下場曝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儘管新法已經上路逾1年,因未禮讓行人而導致的車禍事故仍時有耳聞,台南市中西區昨(17日)晚間發生人車擦撞意外,一名駕駛計程車的劉姓男子轉彎時不慎撞上2路人,所幸傷者並無大礙,而肇事計程車司機的下場也曝光。據了解,該起車禍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7時許,當時劉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中西區海安路、保安路口欲左轉時,疑未停下禮讓路人先行,隨即衝撞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2名民眾,幸好2人僅輕微擦挫傷。對此,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針對劉姓計程車司機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可處駕駛人7200元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另吊扣駕駛執照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屏東清晨車禍61歲男斑馬線遭重機撞飛喪命 騎士輕傷尚無確定闖紅燈
屏東市15日清晨5時42分,發生一起致命車禍,61歲陳姓男子在穿越斑馬線時,不幸被一輛行駛在和生路的黃牌重機撞飛,並送醫後不治,肇事的31歲黃姓騎士則受輕傷,且酒測結果顯示為零,目前,警方尚未確定事故是否與闖紅燈有關,案件仍待進一步調查。根據屏東警察局交通隊的初步調查,當時天色尚暗,陳男正準備穿越和生路,前往縣民公園晨運,不料,其行經的斑馬線突然被黃姓男子駕駛的重機撞上,陳男當場被撞飛,重機隨後擦地發生火花,騎士自己也因此摔倒在地,儘管陳男迅速被送往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最終宣告不治。事故發生後,警方調閱現場的路口監視器,發現撞擊瞬間的場景驚悚,陳男被撞飛後,重機車身劇烈晃動,甚至擦出火花,黃男在事故發生後表現意識清醒,並接受現場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為零,排除了酒駕因素,由於監視器並未捕捉到紅綠燈信號的畫面,警方目前無法確定事故是否涉及闖紅燈,為了釐清真相,警方正計畫聯繫目擊者進行筆錄,以了解事發時的具體情況。有目擊者表示,當時他見到陳男走在斑馬線上,但未看見黃姓騎士有減速或是停下來的動作,警方提醒,無論是行人還是駕駛人,都應該特別注意交通號誌,並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是在行人穿越道和路口等關鍵地點,要務必減速,保持警覺,以便在突發情況下及時反應,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警方強烈呼籲所有用路人,不論是行人還是駕駛,都應該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時刻保持對周圍交通狀況的警覺,並根據號誌行駛,確保道路上的每個人都能安全無虞;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將針對目擊者的證詞和監視器畫面進行綜合分析,以確認事故的具體原因。
行人擅闖馬路溜之大吉! 騎士為閃他左切撞車 警方要罰了
新北市新莊區上月21日發生一起汽、機車追撞車禍,一名男性於建國一路某行穿線恣意穿越馬路,50歲周姓女騎士為閃避他,緊急向右切與後方45歲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後依規定向行人開罰。周女沿建國一路往後港一路方向直行時,為閃避違規行人,將機車龍頭向右急切,與後方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導致周女重摔落地,四肢多處擦挫傷,警方到場後由救護人員協助,將周女送往輔大醫院治療。新莊警分局獲報後派員趕抵現場處理,進行現場調查、勘查、採證照相及測繪紀錄,警方到場後行人已自行離去,擅闖行穿線已違法,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穿越道路,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舉發,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新莊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行人穿越馬路時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務必行走行人穿越道,並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再通過。
台中新設庇護島成駕駛「陷阱」 賓士「切西瓜」自撞標誌設計成疑
台中市北區進化北路與大德街口,近日新設的行人庇護島,本來是為了保護行人安全而設置的設施,但沒想到在完工不久後,卻成為了駕駛們的「隱形危機」,1名駕駛賓士車的張姓女子,在行經該路口時,因為左轉過快,結果整輛車直接將庇護島的標誌桿撞歪,警方指出,這樣的事故並非孤例,該路口自設立庇護島以來,已經發生過數起類似的自撞事故,並且有許多駕駛選擇自行離開現場,目前已經立案兩宗,警方呼籲駕駛人應減速並提高警覺。根據第二警分局的說明,這個行人庇護島的初衷是為了保障行人安全,讓行人在過馬路時能有1個暫時停留的空間,避免因為車輛的視角盲點或駕駛疏忽而發生意外,這樣的設計容易被駕駛忽視,尤其是在夜間或沒有加裝醒目的交通標示時,可能造成駕駛人誤判路況,導致直接撞上庇護島,這次的賓士車事故也顯示,該路口的庇護島標誌設置仍有待改善。有民眾表示,應該加強路口的標誌明確度,並改善庇護島周圍的交通警示設施,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不僅如此,有人指出,庇護島的警示標誌設置為單向顯示,導致另一方向的車輛未能獲得及時警示,造成誤判,這樣的設計讓不少駕駛產生錯覺,認為庇護島並不會成為危險點,反而加大駕駛自撞的風險。另外,也有駕駛認為,許多車輛在轉彎時,由於內輪差(俗稱「切西瓜」)或A柱的阻擋,往往無法及時看到庇護島或行人穿越道,這樣的情況在夜間或視線不清的情況下更為危險,增加了事故的風險。警方再次呼籲,駕駛人行經設有庇護島的路口時,應該減速並時刻留意交通標誌,特別是在新設設施的路段,避免誤判路況,保障自己及行人的安全。
科技執法成「免死金牌」? 婦人來回穿梭馬路拍照惹爭議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上傳一段影片,內容是一名大嬸在穿越沒有紅綠燈的人行道時,停留在馬路中央拍照,讓兩旁的汽機車都停下來等待。這段影片引起許多討論,因為新竹市政府日前在該處設置了科技執法設備,不少駕駛人看到影片後都留言抱怨,認為科技執法只管得到車子,管不到行人。這段影片約1分08秒,背景音中充滿了風聲,在影片一開始可以看到穿著粉色上衣的大媽持著手杖,從畫面的右方往前走向行人穿越道,與其它幾位行人一同過馬路,此時可看到雙向的車流都暫停等待。大約在影片20秒處,大媽已抵達另一頭,疑似與友人在路口討論幾秒後,突然回頭往馬路中央走去,在靠近黃色網狀線處停下來,接著舉起相機拍照。約在影片34秒處,可看到左方駛來一輛計程車,因看到大媽在路中央而在緩慢在停止線前停住,準備讓大媽先過,可能是看到大媽拿起手機拍照了,計程車駕駛決定起步往前開。此時大媽仍停留在路中央,原本看似準備離開,突然又回頭再度舉起相機拍照,一旁的黑色車輛原本在停等讓她,也決定先離開。影片約54秒處,才看到大媽趕緊穿越馬路回到友人身旁。根據貼文者提供的資訊,這段影片發生地在新竹市東門圓環,在10月時設置了科技執法,但這位大媽的行為,也引發許多網友的議論,有人說大媽的行為太誇張,質疑科技執法「管得到車輛卻管不到行人」,還有人說這就是行人的帝王條款,說「政府只會做表面,車子要讓行人,然後呢?行人違規抓了多少?」
台北「40年老天橋」掰了!新生和平天橋將拆除 在地人不捨:是回憶
位在台北市大安區的「新生和平天橋」建成至今已有近40年歷史。大安區公所近日發布公告,指新生和平天橋將從11月4日開始拆除,工程預計明年3月完成,施工期間於工地範圍將有大型機具運作,提醒民眾注意。消息一出,不少在地人感到惋惜,紛紛留言「不要拆!這是回憶呀!」、「每天都經過」。根據大安區公所公告,新生和平人行天橋將於11月4日至21日上午8時~下午5時進行前置作業、樓梯拆除;11月22、23日深夜11時至隔日清晨6時,進行天橋拆除作業(道路封閉);11月29、30日深夜11時至隔日清晨6時,進行梁柱拆除作業(道路封閉);12月1日至明年3月3日,進行人行道及中央分隔島更新。大安區公所提醒,施工期間於工地範圍將有大型機具運作,恐造成民眾愛車損傷,請於施工時將車輛駛離工區外,如屆時仍未駛離,將由臺北市警局交通大隊配合予以拖吊。據了解,新生和平人行天橋是由新台灣基礎公司承包,鋼結構由中鋼結構公司製造施作及安裝完成,民國72年完工開放通行,綠色油漆塗裝的外表顯得優雅、清純、美觀,與鄰近的的大安森林公園相呼應,且該橋是國內首度開發使用之壁式迴轉樓梯,厚度為50公分、長度約4公尺,兩端以圓弧收尾。新生和平人行天橋拆除消息傳出後,不少在地人惋惜表示「30幾年前剛蓋好時,我每天去國小上課必走的橋啊」、「我小學的回憶」、「以駕駛的視角這樣的設施還是留下比較好,至少天候不佳時,會少點人走行人穿越道」、「連少女時代孝淵都來拍過」、「不要拆!這是回憶呀」。
伸港小姊妹遭撞相繼離世!無照男擺爛喊沒錢「那就抓去關」 家屬心碎
彰化縣伸港鄉10歲和9歲陳姓小姊妹今年2月22日晚間下課回家路上,行走斑馬線時遭撞飛,2人身受重傷,其中姊姊於9月離世,妹妹則在與死神搏鬥251天後,於昨天(29日)離開人世。小姐妹阿公表示,肇事的蕭男只來醫院探望過1次,在調解會上甚至雙手一攤表示「沒錢可以賠」、「那就抓去關啊」。回顧案發經過,陳姓3姊弟於2月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在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突遭後方74歲蕭姓老翁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但陷入昏迷,經過半年多的治療,姊姊於9月離世,妹妹則在昨天(29日)離開人世。案發後,肇事的蕭男坦言,自己只有機車駕照,因為年紀大開車不快,加上也沒讀書,怕考試不會過,所以沒去考駕照,發生意外心裡很自責,坦承是自己不對,事發後幾天因為自己在洗腎,所以沒去醫院探視女童,但心情很糟,都去四處拜拜,希望女童能恢復健康。不過,小姊妹阿公表示,孫女們住院期間,蕭男只到院探視過1次,且「一直扯說他沒錢」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只能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阿公還透露,蕭男在調解會上雙手一攤,說「沒錢可以賠」、「那就抓去關啊」,毫無誠意,態度讓家屬感到氣憤不已。
強颱康芮進逼!蔣萬安召開「首次整備會議」嚴陣以待 相關管制措施一次看
康芮颱風今(30日)上午已升級為強烈颱風,中央氣象署清晨也齊發海上、陸上颱風警報,面對康芮來勢洶洶,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召開颱風整備會議,透露維持今晚8時宣布,北市是否提班停課。為防範颱風來襲,雙北相關管制措施一次了解。強颱康芮持續朝台灣逼近,預估明(31日)中午至傍晚將在花蓮以南登陸,台北市政府水利處今天宣布,考量颱風將帶來降雨且上游水庫已趨近滿水位,因此今(30日)下午4時執行全市疏散門及越堤坡道「只出不進」管制,,並於晚上8時起開始拖吊堤外滯留車輛,同時開放疏散門周邊區域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停車。新北市高灘地停車場將於今(30日)中午12時起進行車輛「只出不進」管制。(圖/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提供)新北水門及越堤道路將於今(30日)晚間9時執行只出不進、晚間10時完成封閉。(圖/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提供)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也公告,新北市高灘地停車場將於今(30日)中午12時起進行車輛「只出不進」管制,轄內各橫移門(俗稱水門)及越堤道路將於本日晚間9時執行只出不進、晚間10時完成封閉,未駛離車輛將於本日晚間8時強制拖吊。對此,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為配合高灘地停車場只出不進,自今天中午12時起開放水門周邊部分道路(不含高灘地園區道路及堤內外越堤道)紅黃線停車,水門周邊部分道路路邊停車格也暫停收費。新北交通局提醒,建議車主停放車輛時務必留下聯絡電話以利聯繫,上述路段禁止併排停車,不得妨礙救災車輛通行,確保公共安全維護;如路口、公車站、消防栓、消防通道、高灘地園區道路及堤內外越堤道、隧道、橋梁、圓環、機慢車左轉專用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內車道、車行地下道、高架道路及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均禁止停車。
新莊6旬翁斑馬線被休旅車撞飛 女駕駛恣意左轉稱「沒看到人」
新北市新莊區26日晚間發生碰撞車禍,27歲廖女駕駛自小客車沿幸福路左轉中華路二段時,竟然完全沒有減速停讓,直接撞上走在行穿線上的67歲林姓男子,造成其全身擦挫傷,肇事駕駛事後聲稱「沒看到」,被警方依規定開罰。廖女駕駛白色休旅車行駛幸福路要左轉中華路二段時,疑似未看見走在行穿線上的行人狀況,轉彎時直接將林男撞飛,造成其全身擦挫傷,警消獲報後由救護人員協助送往部立台北醫院。新莊警分局交通分隊到現場調查、勘查、採證照相及測繪紀錄,廖女經酒測後數值為0,未停讓行人致人受傷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新莊分局呼籲車輛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應減速慢行,並依規定禮讓行人。
網紅視網膜未禮讓行人挨罰?他見催繳通知「罰600元」太詭異…結果竟是詐騙
詐騙無處不在!網紅視網膜(本名陳子見),昨(25)日在臉書分享,自己收到2筆交通罰鍰的催繳通知,其中1項是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起初他感到相當丟臉,但在細想後驚覺不對勁,再致電向監理單位求證後,才確認是詐騙的新手法。視網膜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前一晚收到一封自稱來自「監理單位」的信,大意是說有2筆交通違規罰鍰尚未繳納,點進連結登入「監理服務網」後,就看到了自己的違規紀錄,分別是「113年8月27日汽車駕駛人紅燈右轉900元」以及「113年9月13日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600元」。視網膜收到交通罰鍰催繳通知。(圖/翻攝自臉書/視網膜 Retina)視網膜提到,起初他看到後覺得超級丟臉,「我開車經過行人穿越道一定會瞥一下有沒有人要過馬路,沒想到還是有沒注意到的時候」。然而,當他看到600元時,突然疑惑道「身為一個熟知行人交通事務的我,看到600元就覺得很詭異,有這麼便宜嗎?這條應該是12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才對。這數字不對啊」。視網膜接著操作網頁,按了欄位最後的「檢視」鍵,卻怎麼點都沒反應,「但我就想看看我的車子沒有禮讓行人到底是長怎樣,不過就是開不了」。後來,他想說可能是手機無法開啟,必須使用特定瀏覽器,於是改到電腦搜尋「監理網」並登入後,卻顯示查無違規紀錄。「一模一樣的網站,一模一樣的按鈕,卻是截然不同的結果?」視網膜決定打電話詢問監理單位,對方則告知他「這是詐騙」。隨即,他再隨便輸入身分證字號和生日時,發現一樣可以登入假網站,且顯示相同的2條違規紀錄和罰鍰。視網膜也曬出他收到的詐騙信通知,提醒民眾收信時,要記得檢查寄件人信箱合不合理。對此,網友們也紛紛在底下留言,「大家記得所有罰金或繳款,收到訊息一定再要去網站看看不要懶惰直接點擊!」、「以資安角度來看,不論你收到的信是真是假,建議都不要從信中的連結,而是自己Google官方的網站去做確認」、「寄件單位的mail就有問題了,另外檢舉、逕舉案件一定會收到紙本罰單跟照片,不然相關單位光是申訴電話就接不完了……政府機關的網站都可以用很簡單的關鍵字搜尋到,double check是好習慣」。
騎士驚遇「衝出行人」致碰撞挨罰7200元提告抗辯 法官判撤銷裁定
台北市基隆路與信義路路口發生一起驚險車禍,騎士阿關(化名)因一行人突然衝出,導致雙方碰撞,行人雖未受傷,阿關卻因違反《道路交通規定》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年,認為自己無辜受罰,阿關提出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此案,認定原處分認事用法有疑點,最終裁定撤銷處分,全案仍可上訴。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阿關事發當時正以時速約5至10公里的速度騎車,經過基隆路二段與信義路五段交會處的斑馬線,當其已通過斑馬線時,卻有行人突然從對面人行道衝出,令阿關措手不及,最終雙方發生碰撞,儘管行人無大礙,但阿關卻因頭部撞擊致鼻血直流、安全帽受損,事後阿關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因「行經斑馬線時未讓行人」違規而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還須參加交通安全講習。阿關對此處分感到不滿,決定向法院提告,指出當時行人穿越道上並無行人,機車也已通過斑馬線,突然有行人衝出才造成事故,行人不但未向阿關求償,甚至還提出賠償意願,顯示並非阿關的主要過失,雙方在當場已達成和解,並約定不再相互求償,因此阿關認為不應受罰。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事故發生在短短瞬間,錄影畫面因死角而難以完全呈現,行人也證述,當時走下人行道時未特別查看有無來車,法官表示,根據行人陳述和影像證據,無法明確判定碰撞確實發生於斑馬線上,對原處分認事用法的正確性產生疑問。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阿關的違規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嘉縣府推廣道安 民眾交通知能正確率達8成以上 更獲金安獎肯定
嘉義縣政府為了解道安宣導成效,於113年8月28日至9月25日辦理「嘉義縣道路交通文化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嘉義縣民眾的交通安全知識整體知能正確度均達8成以上,且縣府的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在民眾中的知悉度達到95%以上,道安宣導工作具有相當成效。民眾交通安全知能正確率均達8成以上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在交通安全知識答題正確率均達8成以上,其中「無號誌路口應減速慢行,有行人穿越時必須停車讓行人先通過」的正確率高達99.6%;此外,像是「行人不可任意穿越馬路,應走行人穿越道」和「酒後不駕車,請親友接送或搭乘大眾運輸」等題目,也分別達到99.5%與99.3%的正確率。這些數據再再顯示,民眾對於基本的交通規則和安全習慣有著良好的認知,顯示嘉義縣政府的交通安全宣導工作確實起到了關鍵作用。儘管整體交通知能表現優異,但調查結果也指出民眾對於部分交通安全知識的掌握度仍有待加強。這些題目主要涉及較少為人熟知或較新實施的交通規定,例如「電動代步器並非車輛,應視為行人」的答對率為83.3%,顯示仍有約16.7%的民眾對於此項交通安全規定不夠熟悉。這表示雖然縣府在交通安全知能提升上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仍需進一步針對較複雜或特殊交通安全規定加強宣導。(表/影響力數據提供。)民眾對交通安全宣導主題知悉度均達9成5以上,認為最需強化酒駕防制宣導除了交通知識的表現外,調查亦顯示,民眾對於縣府進行的交通安全宣導主題知悉度非常高。98.2%的受訪者表示知道縣府持續宣導「騎機車戴妥安全帽」,而「車輛應慢看停,保障行人安全」主題的知悉度也高達97.8%。這反映了縣府宣導成效顯著,特別是在廣泛推動的重點議題上,民眾的知悉度幾乎達到百分之百。進一步分析顯示,民眾認為應該優先加強宣導的交通安全議題依次為:「酒駕初犯的罰則」(42.5%)、「高齡者過路口應注意車輛」(40.9%)、以及「行人應走行人穿越道」(31.8%)。這反映了酒駕防制在民眾心中的重要性,也顯示出加強對高齡者和行人安全教育的必要性。縣府獲金安獎肯定 將持續加強宣導嘉義縣政府表示,本年度考評112年道安執行成果時,在「交通安全宣導」項目榮獲分組第二名的佳績,針對調查結果,將繼續對於特定族群或民眾較不熟悉的規定進行加強宣導,以進一步提升整體交通安全水平,維護嘉義縣的交通安全環境,保障每一位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表/影響力數據提供。)本次調查由嘉義縣政府委託QuickseeK民調中心執行,調查期間於113年08月28日至09月25日使用網路調查方式進行,調查對象為嘉義縣18個鄉鎮市且年滿15歲之一般民眾,合計共完成1,082份有效樣本,抽樣誤差在正負2.98個百分點以內,加權方式根據數位發展部最新人口資料進行居住地、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多重反覆加權處理。
逆轉!駕駛未禮讓繞彎閃避罰6000 法官「這原因」准予撤銷
新北市五股區4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駕駛開車行經該路段時,遭民眾檢舉未暫停禮讓行人,因而挨罰6000元,駕駛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從證據影像中可發現是行人從穿越道衝出,駕駛無反應時間便繞外側轉彎閃避,此舉並非不禮讓,後續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決書指出,駕駛2024年4月間開車行經成泰路二段某巷口時,遭檢舉未禮讓行人,因而收到1張6000元罰單,他不滿遭罰隨即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當時雙方皆同時行經該路口,他才來不及暫停禮讓,因而繞外側轉彎及時躲避,並非故意不禮讓。監理所說明,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從檢舉影像中發現,事發當時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正要穿越路口,但駕駛沒減速且未暫停禮讓,雙方距離不足3公尺,確實有違規事實,針對依法開罰的部分並無不妥。法官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此案後,卻發現檢舉人原先使用手機拍攝時,行人本來還在旁邊的道路上,接著便快步走去迅速通過行人穿越道,反應過程極短大約只有2到3秒,法官從客觀角度來看,駕駛已無法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主觀來說不具有可非難性及可歸責性,因而無需負擔行政處罰責任,法官最終駁回原處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