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優先
」 行人 行人地獄 車禍 斑馬線 交通汐止騎士騎標線型人行道挨罰:奇葩設計 警回應了
新北市汐止近日發生取締糾紛,一名女騎士騎車經過康寧街365號前,貪快騎上標線人行道,被檢舉罰600元,而她質疑「為什麼又畫了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對此,警方也做出回應。原PO在臉書汐止集團發文批人行道設計不當,「一邊已經是人行紅磚道,為什麼又畫了這個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在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原PO說,綠色人行道不能騎她長知識了,花了600元,謝謝檢舉達人,該路段有紅磚人行道,馬路又畫標線型人行道,「還蠻奇葩的設計!」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該路段道路右側已設置有人行專用道,地方標線必要性與適法性有質疑空間」、「這種道應該是行人優先通行,如果在沒有行人的情況下可借道通過」,也有人酸「違規還一本正經想討拍!」原PO回,她只是想讓大記取教訓。對此,汐止警方說,警方接獲檢舉,車輛行經標線型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舉發,但有關該人行道設置疑義,屬交通局管轄,民眾車輛不能行駛人行道或騎樓等,維護行人安全。據《TVBS》報導,新北交通局交工科專員楊展昀也回應,有些騎樓被佔用,所以行人沒安全的通行空間,才會用水溝的範圍設標線型人行道,「在蓋的時候之前我們就已經會勘,當時是整個路段去考量的,並不是針對大樓去做特別的處理。」
台中人注意了!路口科技執法成效佳 預計12月再啟用「新增27處」
臺中市目前有41處路口科技執法,統計113年1至10月,舉發共8萬2839件交通違規,占所有交通違規總舉發件數161萬2814件的5.1%,而事故件數卻較去年同期下降近3成,有效改善路口交通安全。對此,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也將新建置27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預計今年12月1日正式執法。臺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新建置27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是根據本市車禍統計數據,從本市百大易肇事路口和各分局前10大易肇事路口考量進行規劃,透過全天候不間斷運作及警示效果,強化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跨越雙白線及車不讓行人等重大違規進行取締,搭配多元管道宣導,讓民眾養成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勿心存僥倖違規心理,以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相關執法路口也在交通警察大隊網站上公布。 市警局更於68處科技執法路口,依各路口實際狀況廣設路口4個行向警示牌面,合計共607面,目的就是能更明確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減速慢行。 市警局局長李文章也表示,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可以輔助警方執法,且是未來趨勢,再次強調目的不是要開出罰單,主要是讓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有鑑於設置科技設備執法後,交通事故發生率顯著下降,請大眾勿抹黑或曲解科技執法設置用意,籲民眾換位思考,行車到路口慢、看、停,禮讓行人優先行,才能大幅降低車禍事故之發生。臺中市新建置27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及取締項目如下:西區臺灣大道與五權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臺灣大道與民權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東興路與公益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自由路與林森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南區建國北路與東興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東區精武路與旱溪西路口: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跨越雙黃線精武路與進化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南屯區向上路與忠勇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忠勇路與永春南路口:闖紅燈、跨越雙黃線、不停讓行人黎明路與環中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西屯區臺灣大道與河南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臺灣大道與工業區一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烏日區高鐵東路與高鐵五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不停讓行人(四向)雙十路與精武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太原路與崇德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中清路與五權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北屯區太原路與南京東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違規停車太原路與北屯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敦富路與松竹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大雅區民生路與神林南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大甲區中山路與育英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豐原區中山路與大洲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豐原區中正路與信義街口:闖紅燈、不停讓行人太平區市民大道與環中東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東勢區豐勢路與東關路7段口(北端):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石岡區明德路(西段)與豐勢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沒車要讓!2童「奔跑穿越馬路」差點被撞 苗栗正義女駕駛:有差這5秒?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不過還是有駕駛不遵守。一名女網友氣憤表示,2名國小學童要過馬路,但都沒有人讓他們過,且過程中還有車子突然殺出來,讓她看了十分心痛。原PO在《我是頭份人》指出,在苗栗縣頭份市八德二路十字路口的斑馬線,此路段沒有紅綠燈,2個國小的孩子在斑馬線等了許久,沒有人願意停下來讓他們過,真的好不容易等到了,過了一半,一台車殺出來,且速度還不慢,看到的當下心真的漏掉好幾拍。原PO說,「我自己也是有孩子的媽媽,后庄國小文化街這一帶因為園區在上面,所以上下班時間車真的很多,有時後都是自己小心,但路人不長眼,如果您的孩子也是走路上學的,請真的要讓孩子小心再小心,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寶,真的不要讓別人的錯傷害到自己的家庭。」她也忍不住痛批,「如果你是影片中那些不讓的車,請好好省思自己的行為,就算今天政府沒有宣導行人優先這件事,看到2個幼童,禮讓一下的時間有差這5秒嗎?」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差一點就要撞上,嚇死人了」、「真的好心疼那兩個小孩」、「那台白色根本沒有減速」、「就住附近,這附近路口還有更糟的,主幹道汽車主動減速要讓巷子內用路人出來,結果主幹道後面的車逆向超車想往前,不知道在急什麼」。
10月新制上路!「行人優先區」按喇叭開罰 新冠、流感疫苗齊開打
時序進到10月,有多項新措施上路,攸關民眾權益,其中包括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行人優先區」上路等,《CTWANT》整理出新資訊,帶大家一次看。【醫療】●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改革正式上路前,不會溯及既往,改革上路後新的實支實付險保單,會在保單條款中約定損失分攤原則,全面正本理賠,花多少賠多少。●牙科診所處方箋藥品須明確標示為提升民眾就醫用藥之可近性,健保署與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共識,自今年10月起於牙科診所試辦,將處方箋的各項藥品,明確標示「可替代」或「不可替代」,並規劃明年起牙科診所處方簽應標示藥品之成分名,以方便民眾就醫用藥,落實分級醫療。●新冠、流感疫苗同步開打「左流右新」疾管署表示,今年度新冠、流感疫苗將同步於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第1階段自10月1日開始,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對象;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新冠疫苗為出生滿6個月以上對象(未列於第一階段者),流感疫苗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擴大孕婦人工流產納愛滋篩檢疾管署表示,為降低愛滋病毒(HIV)母子垂直感染風險及強化女性愛滋篩檢,促進潛在感染者及早診斷及早治療,自今年10月1日起,將孕婦全面提供愛滋篩檢計畫擴大,將人工流產者亦納為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增進女性健康。●散瞳劑健保給付擴大至18歲以下延緩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交通】●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短期駕照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駕照管理,修法發布自今年10月31日起,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並律定須在6年觀察期間換發短期駕照,依違規程度,如民眾在禁考期間後,重新考領駕照時,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2、3或6年之短效期駕照。●「行人優先區」禁按喇叭藍底白字「行人優先區」10月1日上路,汽機車車速不得超過20km/h,超速者將收到1200元~2400元罰單,嚴重違規,最高可罰3萬6000元;同時也禁止按喇叭驅趕,罰金300元~600元。
10月上路新制內容曝光 新冠流感疫苗開打、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
目前時序已經走到9月最後一天,從明日10月1日起,我們的生活中又會出現許多新式規定,其中以「行人優先區」的新制度影響最鉅,用路人在行經學區、商圈時要特別注意。除此之外,新冠疫苗與流感疫苗也同時開打,為方便民眾辨識,疾管數還提供不同顏色的旗幟方便民眾辨識。而《CTWANT》也整理這些新資訊,方便民眾理解。在交通方面,「行人優先區」新制將正式上路。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學區、商圈等特定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在這些區域內,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一般超速最高可罰2400元,嚴重超速最高可罰36000元。特別注意的是,行人可在道路全寬通行,不需靠路邊行走,而汽機車若按喇叭驅趕行人,將面臨300到600元罰款。交通部強調,這些優先區不會設在主幹道上,而是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規劃。另一項與交通有關的新制是高風險駕駛的管理,自10月31日起,高風險駕駛將依違規嚴重程度被強制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公路局警告,未依規定申請換發導致駕照逾期的駕駛,將被處以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在醫療方面,新冠JN.1疫苗和流感疫苗將從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疾管署為3,843家合約院所提供不同顏色的旗幟,以便民眾識別:藍色旗幟代表同時提供兩種疫苗,紫色僅提供流感疫苗,綠色則僅提供新冠疫苗。為方便民眾接種,11月起全聯和大潤發等賣場也將設立接種站。在肺癌治療方面的第3代標靶藥「泰格莎」(Tagrisso),也將擴大給付範圍,新增3B期患者的第1線治療,預計惠及4000人,但也將使健保年支出增加80億元,創下單一藥品年支出最高紀錄。除此之外,延緩學童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也有所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每4週可處方1瓶。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健保年支出將增加160萬至210萬元。此外,為降低愛滋病毒母子垂直感染風險,自10月1日起,人工流產者也將納入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在觀光振興方面,交通部觀光署推出「振興花蓮3.0版」計劃。針對花蓮大型活動期間,自由行旅客住宿第一晚補助1000元,第二晚可獲得1500元補助,最高補助總額達2500元。團客部分也將放寬補助團數上限為10團。最後,外送平台foodpanda將於10月推出「第三人責任保障」,設立專屬LINE帳號簡化理賠程序。同時,該公司響應交通部「道安總動員」計畫,邀請外送員擔任「道安守門員」,即時回報道路狀況。
恐成行車地獄?「行人優先區」10/1正式上路 交通部曝「劃設區域」:不會在主要幹道
內政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行人優先區」將於10月1日上路,屆時車輛若進入「行人優先區」,車速不得逾20公里、禁鳴喇叭,嚴重超速最重罰3.6萬元,行人也得以穿越道路或行走,不須靠邊、可全寬通行。對此,交通部也強調,「行人優先區」可在學區、商圈等部分路段設置,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內政部日前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30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一般超速最重處2400元、嚴重超速最重處3萬6000元罰鍰。交通部配合內政部修法,除了訂出「行人優先區」的起訖點標誌以利辨識外,也增訂汽機車或慢車行駛於該區時,應依速限20公里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交通部指出,行人在行人優先區穿越道路或行走,可於道路全寬通行,不設限靠邊行走,汽機車須暫停禮讓,若按鳴喇叭驅趕可罰600元。另外,原規定行人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隨意穿越道路;修改後,行人行走於行人優先區不在此限,可直接穿越馬路通行。對此,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科長朱大慶表示,「行人優先區」是由內政部規畫,並交由地方政府決定劃設,主要劃設區域則包括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和大眾運輸場站等4類行人較密集的場所周邊,基本上會劃設在次要的巷弄,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進而影響車流。 交通部也強調,行人設施設置地點,會由道路主管機關譬如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在政府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兒少福利機構、兒童課後班或照顧服務中心、教保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大眾運輸場站、商圈、市場等地點選定「行人友善區」範圍,再由地方政府等道路主管機關公告後,從「行人友善區」中選擇某個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不會在主幹道上,一旦設置行人優先區,起點和終點都會設標誌公告,並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道路主管機關指定範圍和公告。關於不少民眾質疑此次改動是「帝王條款」、「合法路霸集結區」、「行車地獄」,交通部則回應,這是從交通安全和人本交通考量,呼籲汽機車和行人相互尊重,要有利他觀念;若一般的道路有行人違規,交通部也會持續宣導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定,非「行人優先區」的一般路段不得隨便穿越馬路。
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10月上路 司機禁止「做這事」
交通部日前公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其目的主要是改善行人安全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增「行人優先區」標誌。在該標誌的範圍內,行人優先,車速會被嚴格控制在20公里以下,同時禁止使用喇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新設的「行人優先區」標誌採用藍底白字設計,清晰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在規定的區域內,車輛速度將被嚴格限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禁止鳴喇叭。為了強化這一規定,交通部還要求在行人優先區起點處同時設置最高速限或速度限制標誌,以確保駕駛人充分注意到速度限制。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也有相對應的處罰措施,一般超速最高可處以2400元罰鍰,而嚴重超速則可能面臨高達36000元的罰款。除了行人優先區的規定外,這次修正草案還針對網狀線的使用做出明確規定。新規要求車輛在遇到網狀線時必須保持淨空,禁止在網狀線範圍內暫停。當前方路口或轉彎處出現交通擁擠時,車輛應在網狀線外等待,不得進入網狀線區域。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3天,預計將與內政部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同步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桃園市科技執法奏效 行人事故降低17%
桃園市今年上半年行人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降到3位數、僅972人,減少率冠六都達17%,分析肇因以車不讓人和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為大宗,桃園積極取締車不讓人,員警取締較去年增18.4%,科技執法更是大增271.8%,年底前再啟用29處科技執法,全市將達356處,透過精準執法降低事故。交通警察大隊統計,桃園市今年1至6月行人交通事故死傷人數972人,同期比較減少201人、17.1%,減少率為六都第1,分析主要肇因,除了車不讓人外,行人違規穿越道路也是肇事原因之一,肇事因素都列為重點取締項目。桃警統計今年1至6月取締行人違規2600件,較去年同期增加463件、21.6%;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9489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475件、8.4%,其中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車不讓人5328件,大增3895件、271.8%,目前科技執法已建置327處,其中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有36處,預計年底前再啟用29處科技執法,透過精準執法降低事故。桃警也持續分齡分眾宣導,交通警察大隊今年來配合相關路權機關辦理370場宣導場次,約2.5萬人參與,透過圖像、影片及網路社群等多媒體宣導,達到加乘效果,並拍攝微電影,以行人違規肇事影片,在各級學校、老人關懷據點及活動中心播放,以實際案例說明事故發生原因,提醒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交通警察大隊長李維振說,駕駛人行近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尤其是年長者及幼童等;行人勿違規穿越道路、不闖紅燈、不滑手機,呼籲駕駛人行近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新北男酒駕撞死斑馬線行人 國民法官重判6年3個月
男子洪伯軍去年8月23日與朋友到酒店徹夜狂歡後酒駕,卻在行經新北市五股區時未禮讓行人優先,撞死當時正過馬路的王姓男子。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合議庭考量洪男已與王男家屬達成民事和解、支付一半以上的賠償金額,依公共危險罪處6年3月有期徒刑。檢方指摘,洪伯軍去年與朋友徹夜狂歡飲酒後,在翌日凌晨4點開著BMW載友人上路,卻在行經新北市五股區新城八路、右轉進入芳洲八路時,因酒應影響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優先通過,將正在過馬路的王男撞飛,造成王男重傷、急救數日後仍不治,具體求處刑期5至6年。新北地院組成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認定洪伯軍所為符合自首、依法得減刑,但酒駕行為無從認定「情堪憫恕」,並且在他要酒駕時,還被友人勸阻「不要酒駕」,他仍置之不理、執意酒駕,導致憾事發生,更造成被害人家屬受有不可磨滅的心靈創痛。合議庭認為,政府已多次宣導不得酒駕、新聞媒體也常報導酒駕造成美滿家庭因此破碎的新聞,洪伯軍的動機、目的均應嚴予譴責,考量被害王男與妻子相處和睦,在過世後女兒還每天都問「爸爸怎麼還沒有回家」,顯現洪伯軍造成損害甚鉅,但以不包含強制險的180萬金額與對方和解,並支付139萬元,依公共危險罪處6年3月徒刑。
北北桃共推YouBike違規記點、傷害險新制 一天取締25件違規
台北、新北及桃園三市自7月1日起,聯合推行了YouBike違規記點新制,以加強行人及YouBike使用者的交通安全。交通局提醒市民,自1日起,未投保免費公共自行車傷害險將無法騎乘YouBike2.0E,請大家及時完成投保。 台北市交通局昨(1日)派員至忠孝東路四段、和平東路一段、復興南路二段及忠孝東路五段等地,進行違規記點檢查,共取締25件在騎樓違規騎乘的行為;此外,也發現許多民眾在經過騎樓時主動下車牽行,新制度的成效已初步顯現。交通局表示,今年是台北市的交通安全年,實施YouBike違規記點制度的初衷是提醒YouBike使用者遵守交通規則,如禁止在騎樓騎乘、在人行道上行人優先通行、不闖紅燈、不逆向行駛等,這些措施是為了維護行人及YouBike騎士的安全,並無限制市民的騎乘空間。大安區錦華里溫里長表示,古亭捷運站出入口經常有自行車在騎樓違規騎乘,他本人也曾在騎樓行走時被違規自行車撞傷,因此非常支持YouBike違規記點制度。他強調,自行車行經騎樓時應下車牽行,在人車共道人行道上騎乘時,應禮讓行人,不應按鈴催促。交通局進一步說明,北北桃區域的YouBike2.0E需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才能騎乘,保險費由政府負擔,市民無需額外支付,只需通過微笑單車官網或YouBike官方APP選擇公共自行車傷害險並加入保險即可,整個過程僅需幾秒,保障市民的事故理賠權益。
台中豐原女子走行人穿越道遭撞飛 顱內出血送醫幸無生命危險
台中市豐原區28日中午,一起令人震驚的交通事故在中山路與豐西街口上演,66歲的黃姓男子駕駛小客車,準備左轉進入豐西街,卻未減速,直接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的70歲王姓女子,事故造成王女被撞倒在車前引擎蓋上,隨後墜落至地面,幸好及時送醫,經醫院檢查發現顱內有出血情形,但幸好沒有生命危險。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當時黃男並未飲酒,但由於未依交通規則在行人穿越道暫停讓行,警方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開出罰單,罰款範圍從7200元至36000元,同時吊銷其駕照1年。事故當天,豐原警分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前往處理,同時協助疏導交通並展開調查,警方表示,將會根據進一步的事故調查結果,採取適當的處置措施,目前,王女仍在醫院接受治療,警方也將持續關注其恢復情況。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士,尤其是在行人穿越道附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給予行人優先通行權。
「城南有意思」本週末登場 道路交通管制資訊一次看
北市中正區19至21日因舉辦「2024城南有意思-春日好好市集」活動,交通管制時間自4月19日(五)20時至4月21日(日)24時止,管制路段如下:1、泉州街單一車道(南海路端至泉州街9巷,靠建國中學側)。2、南海路單一車道(農業部正門至工藝館前,靠農業部側)。活動期間上述路段均管制封閉,停車格位取消、公車改道行駛,有需求的用路人請多加留意,另活動現場義交於路口處指揮疏導,請用路遵守指揮,另為降低交通衝擊,建議參加活動民眾可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如搭乘捷運、騎乘Ubike、步行,省去找車位及排隊停等的時間。113年為交通安全年,研究指出,高齡者交通事故多數為行人事故,且發生在穿越馬路時最多。近期新聞也報導多起銀髮族過馬路時未遵號誌或行走行穿線,因而造成死傷的不幸車禍,為了減少令人傷心的事故發生比例,中正第二分局特別提醒:駕駛人應尊重行人路權優先,注意前方狀況,減速慢行,尤其行近行人穿越道及交岔路口務必減速並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以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寧可多一分留神,避免造成雙方遺憾。
失智婦走斑馬線遭衝撞「顱內出血」 19歲無照騎士判「有期徒刑1年」
81歲吳姓失智婦人於2022年9月22日在高雄三民區行經斑馬線時,遭到19歲無照陳姓男子騎車從後方追撞,導致吳婦頭部大量出血經搶救後宣告不治。警方依過死致死罪起訴陳男。高雄法院審理後,依犯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且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過失致人於死罪,陳男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據了解,吳婦罹患失智症,晚上突然跑出門,家屬擔憂跟在其後,未料卻目睹吳婦走在九如一路和慶雲街東北角路口的斑馬線上,遭到陳男騎車撞飛,撞擊力道強大到機車全毀,陳男滑行數十公尺才停下來,吳婦則重傷倒臥在路上一動也不動,警方到場將人送醫後,吳婦經搶救,仍因創傷性休克宣告不治身亡。警方表示,獲報抵達現場後,發現陳男無照駕駛,隨即對陳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當時車禍路段限速50公里,但陳男的車速約60.9公里。警方依法將陳男移送偵辦,檢方也依過失致死罪嫌向陳男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所犯罪刑,法官基於當時天候晴朗視線並無不佳、夜間有照明和路面乾燥無障礙物等相關條件,因陳男超速行駛且未領有駕照,又於行近行人穿越道時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可上訴。
悲劇案結!台南3歲女童遭撞身亡 肇事司機判緩刑5年理由曝光
台南市發生的一起悲慘車禍案終於告一段落,2023年5月8日1名3歲余姓女童,在母親陪同下穿越馬路時,遭到杜姓女子開車撞擊,導致女童當場死亡,母親重傷,案經過法院審理後,肇事的杜女被依法起訴,台南地院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判決杜女有期徒刑2年,並緩刑5年,仍可上訴。據悉,2023年5月8日上午9時許,杜女駕著車行經北區忠義路北向車道,於成功路口左轉時,不幸撞上由南向北過馬路的余童和其母親,車禍導致余童重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而余母則身受重傷住院。這起悲劇引起社會的關注和討論,尤其是關於行人路權的議題更加凸顯,余童父親余志祥因此成立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希望藉此呼籲社會對行人安全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重視。台南地院在判決中指出,杜女事後坦承當時只注意對向來車,疏於注意行人穿越道才釀禍,願意負起全部責任,法官鑒於其犯後度良好,並積極與被害者家屬達成調解,得到家屬的諒解,且杜女並沒有前科,符合緩刑的要件。法官最終依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而犯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杜女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在緩刑期間,其需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至於余母的《過失傷害罪》部分,因余母已經撤回告訴,因此法院不予受理。
彰化8旬阿嬤過馬路不慎遭砂石車撞 頭部重創當場身亡
彰化鹿港鎮鹿和路三段,今(19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發生一場讓人傷痛不已的車禍,年屆89的阿嬤在外出途中,遭遇了無法預料的意外,過馬路時不幸遭1輛砂石車撞擊,當場身亡,警方正在積極調查事故的原因。和美消防分隊接獲報案後火速趕至現場,只見老奶奶倒臥在馬路中央,頭部受到嚴重傷害,生命跡象已經消失,鹿港警方初步調查,該輛砂石車在等待紅綠燈時,綠燈剛一亮起就撞上正要過馬路的阿嬤。阿嬤平時行動還算靈活,每天都會在住家附近散步,孫女在對面經營一家飲品店,阿嬤時不時就會去店內休息,未料今日在斑馬線時,因號誌轉換而匆忙,沿著斑馬線邊緣行走,距離車道相當近,竟不幸發生憾事。砂石車駕駛則向警方表示,在未看到阿嬤人出現在車前,才發生了撞擊,詳細的肇事原因及責任還需進一步了解釐清。警方呼籲,高齡長者因行動較緩慢,切勿闖紅燈或任意穿越車道,另外行人綠燈秒數不足,應等下一次綠燈再通過,且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行人闖紅燈或任意穿越車道,可處300元罰鍰;車輛及行人切勿一時貪快違規,以免釀成事故得不償失。
超狂!取締大型車狂開「6123件」違規 民眾感激土城警還「送飲料」致謝
有鑑於砂石車、大型車經常有違規超載、超速及闖紅燈等違規情事,造成許多用路人行車安全及影響車流,土城警分局特別對於轄內展開為期4天交通大執法,持續針對砂石車及大型車輛經常出入往來的區域設置攔查點,強勢攔查取締,宣示決不放縱,展現土城警嚴正執法之決心。據統計指出,土城分局於112年1月1日起至11月22日取締砂石車違規高達6123件,其中包括281件違規超載、37件違規超速、68件闖紅燈及5737件其他交通違規,甚至有員警一天就舉發11張大型車違規超載,違規金額單日破百萬。民眾表示,因砂石車常違規超載、違停紅線,發現只要報警,警方便會積極對大型車易違規區域加強巡邏及舉發,因此一段時間下來車輛違停狀況有明顯改善,所以為體恤警方的協助,民眾也時常帶飲料、麵包等點心親自前往派出所慰勞員警執法辛苦。土城分局表示,未來將持續於大型車常違規路段,結合活動式地磅編排取締專案勤務,並將大型車違規列為重點取締項目,提醒駕駛人務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避免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又能避免自身荷包大失血。同時強調,大型車輛因體積大、車身重,行駛時視線死角多,轉彎或變換車道的靈活度也相對較低,常因視線死角與內輪差引發事故,行經路口時請減速慢行,並於行人穿越道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嚴禁超速、超載及闖紅燈,以免憾事發生。
行人地獄!花蓮遊覽車疑因視線死角撞9旬老翁 一度失去生命跡象
花蓮市化道路與中美路口今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1輛遊覽車左轉進入中美路口時,疑似因視線死角而未注意到人行道上有人,導致92歲謝姓老翁不慎被撞,謝翁當場重傷昏迷倒地不起,救護人員趕抵後緊急將其送醫搶救,詳細事故原因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花蓮警分局今日上午8點左右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化道路段有遊覽車撞倒路人,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協助,經目擊者表示,47歲吳姓男子駕駛遊覽車,沿著化道路西往東方向直行,經中美路口時欲左轉,未料卻撞上在行人穿越道上的謝翁,謝翁應聲倒地後便昏迷不起。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謝翁因撞擊導致顱內出血及肋骨骨折,還一度失去呼吸心跳情況十分危急,立即將其移送往醫院急救,經院方極力搶救下謝翁目前已經恢復心跳呼吸,但仍未脫離危險,事後需住院持續觀察。警方事後調閱相關監視器表示,案發當時為行人通過時間,且謝翁也依規定走於斑馬線上無需負起任何肇事責任,警方依規定對吳男檢驗酒測,並無酒駕跡象,但其因未禮讓行人才導致事故發生,詳細肇事起因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警方呼籲,駕駛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務必減速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減少傷亡故發生,若因未禮讓行人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將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吊將會被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則會被吊銷駕駛執照。
美國網紅超不解台人過馬路「1特別習慣」 她疑惑:過半有特權嗎?
台灣的交通現象經常受到國際關注。在台灣住了8年的美國YouTuber「Tristan H. 崔璀璨」於日前觀察到台灣行人的特別習慣,也就是在過馬路時,會「先跑後走」。對此,她也不禁詢問「台灣過半有特權嗎?」崔璀璨於近日在YouTube貼出一段Shorts短片,她先是示範台灣人在過馬路時,若只剩下幾秒,就會立即往前狂奔,但在過半或是當人行道號誌轉為紅燈後,又會悠閒的慢下來。崔璀璨於日前觀察到台灣行人的特別習慣。(圖/YouTube Tristan H. 崔璀璨)而後她更貼出「證據」,可在影片中看見,有名行人在過馬路時,竟完全就如她所描述的一樣,先是拔腿往前狂奔,在看到號誌轉紅時,就會在半路把速度放慢。影片一出,也引起熱議,有網友笑說「當你跑到一半時,發現今天的運動量已達上限...」、「前半生努力ㄧ點,後半生就輕鬆一點。這是台灣文化,懂了嗎?」、「還有!台灣人還有一個文化,台灣人相信 ”頭過身就過“。懂這點嗎?」另外則有人解釋,「因為..走快的那一段是..."順向等候的車"...避免擋到趕進過...然後慢的那一段是對向來車 遠遠會看到你...加上距離跟現在"斑馬線行人優先"所以走慢點就算燈號到也是行人優先」。
小黃路口「待轉」未禮讓行人 司機飆罵「王X蛋」下場慘了
北市萬華區昆明街與開封街二段24日下午發生一起糾紛事故,一輛計程車因故於斑馬線上「待轉」,過程中卻未禮讓正在穿越斑馬線的行人,59歲的周姓駕駛因此與38歲的朱姓民眾爆發口角衝突,周姓駕駛當場怒噴朱男「王X蛋」,讓朱男氣得拍下計程車車牌,怒報警處理。從影片中可以看見,計程車先是「待轉」至該路口,並擋住沿線正準備穿越斑馬線上的行人,38歲的朱姓男子見狀不滿計程車未禮讓行人先行,因此與周姓計程車司機爆發口角,周男當場飆罵朱男「他X的王X蛋」,讓朱男氣得拍下計程車車牌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循著車牌找到59歲的周姓計程車駕駛,確認周男確實有未禮讓行人之情事,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2項規定舉發,並就朱姓男子稱其遭受辱罵部分,通知周男到案說明。萬華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無論有無號誌,皆應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否則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