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拒檢虛心落跑 逆向衝撞賠錢又遭送辦
高雄市一名謝姓男子今天上午因為未依規定繫上安全帶被警方攔檢,但他不僅未停車反而加速逃逸,失控撞擊2部小客車。原來謝男不僅酒駕還波及其他用路人,他不但得賠上修車費用,還遭到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今天上午接近8時,高雄市政府交通警察執行巡邏勤務,在新興區林森路與文化路口發現一名男子駕駛白色轎車但卻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示意攔停,但男子不僅未依指示停車,反倒加速逃逸,甚至失控撞擊其他民車。遭到謝姓男子首先撞擊的紅色自小客車嚴重毀損,後方車輛也受到牽連,謝姓男子的車體前方也凹陷。警方對謝姓男子實施酒測,發現有酒精反應,原來他是因為酒駕心虛,所幸受到波及的駕駛僅輕傷,送醫後並沒有大礙,肇事的謝姓男子則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警方一再呼籲,拒警指揮稽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另外酒駕行為已是全民公敵,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