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王陽明
」蘆竹王陽明偷拍被判12年8月 拒不到案被桃園警方逮獲
桃園一名在網路上自封「蘆竹王陽明」的男子李威德,因偷拍他與前女友、未成年女網友的性愛過程並在網路散播,最高法院今年8月將李重判12年8月定讞。結果李未到案執行被桃園地檢署通緝,桃園警方昨晚將他逮捕歸案,解送地檢署發監執行。李威德今年27歲,因為涉嫌將女性友人存在手機內與他人性愛的影片上傳網路,經被害女子報案,警方展開調查竟自李的家中查出300G的性愛影片,簡直就是李宗瑞的翻版。李被檢警查出,他瞞著女友偷拍2人性愛影片,分手後還恫嚇對方。李後來變本加厲,上網結識多名女網友並偷拍性愛過程,再上傳到Youtube、臉書和Line群組,有5名女子遭偷拍並被散布,其中2女當時都未滿18歲,最小才15歲。李威德被檢方依妨害秘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最高法院將他判囚10年,另有2年8月可易科罰金確定,桃園地檢署傳李到案接受執行,但李未到案而被檢方通緝。
「蘆竹王陽明」散播300G性愛片! 偷拍女友、網友判刑10年定讞
自稱「蘆竹王陽明」的男子李威德,偷拍自己與前女友、女網友的性愛過程散布,影片多達300GB,歷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散布猥褻影像等罪將李男判囚10年,另有可易科罰金部分,判刑2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李威德須入獄服刑。李威德和女友交往期間,瞞著女友以電腦偷拍2人歡愛影片,分手後他竟恫嚇對方,後來李上網結識3名女網友用電腦偷拍性愛過程,其中1名女網友交往1個多月後疏離,李竟傳影片截圖恐嚇對方,揚言散布,事後陸續上傳性愛影片到Youtube、臉書和Line群組。李也趁他學姊到訪時,竊取學姊手機裡的性愛影片上傳網路,被學姊發現報警提告,檢警到李男家中搜索才發現李惡行,查扣性愛影片高達300GB。一審及二審都認為,李男的犯行造成少女和被害女子受到極大畏懼和痛苦,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囚10年,另有2年8月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蘆竹王陽明偷拍性愛影片遭重判 最年輕受害者年僅15歲
自封「蘆竹王陽明」李威德因偷拍少女性愛影片案,桃園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5罪,重判他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本案還可上訴。李威德雖坦承犯行,但法官考量其中2名被害人是未成年少女,李涉嫌利用2人的單純脅迫發生親密關係,並竊取少女手機內的私密影片,或是側錄與被害少女的性交影片,嚴重侵犯被害人隱私、若被害少女要求與李分手或不順其意,即在網路上公布性愛影片恐嚇及騷擾被害少女,根本就是李宗瑞翻版。檢警查出,24歲的富少李威德,偷拍與女友、女性友人與網友的性愛影片,查扣影片竟多達300GB,並意圖Po上網或拿影片恐嚇女子與他發生行為,且其中年紀最輕受害女子只有15歲,法官認為,李威德拍攝性愛影片並散布等罪行,將嚴重侵害被害人的隱私,對身心影響甚鉅,事後李更以影片恐嚇被害女子,讓被害人精神承受極大痛苦,實應嚴懲,遭法官重判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