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澤宏
」天道盟「瘋濟公」萬人喪禮點閱率破110萬 刑事局要求Google下架
日前媒體批露天道盟前盟主「瘋濟公」蕭澤宏4年前逝世公祭,影片至今超過110萬人點閱,紀錄全台黑幫動員、排場盛大,氣焰相當囂張。對此,刑事局表示,因天道盟為最高法院判決確認的三大幫派之一,警方將蒐集相關資料,就該影片是否違反YouTube社群規範明文禁止暴力犯罪組織相關內容,移請Google下架。據了解,2019年2月間,綽號「瘋濟公』的前天道盟主蕭澤宏因病過世,他生前交友廣闊,死訊震驚道上,由於蕭澤宏在幫內地位極受尊崇,盟主「鐵霸」曾盈富在新北蘆洲籌辦盛大葬禮萬人送別,當天3小時22分的紀錄片被全程PO上網,至今4年累計超過110萬人點閱。由於今年3月間竹聯幫明仁會高調春酒,引爆警政署長震怒,下令全國大掃黑,立法院5月間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增訂「犯罪組織聚集三人以上不解散罪」,也就是俗稱明仁會條款,5月26日施行迄今共計執行公開活動防制勤務26場,其中,8月19日北市中山警分局在萬國幫角頭告別式,發現與會者穿著幫派組織服裝,警方依法舉牌命令解散,該團成員隨即解散離去,新法修訂後警方認為有助於壓制黑幫氣焰。刑事局表示,因天道盟為最高法院判決確認的三大幫派之一,警方將蒐集相關資料就該影片是否違反Youtube社群規範明文禁止暴力犯罪組織相關內容,移請Google下架。未來就各社群網路影片若涉嫌讚頌幫派組織的暴力行為,或是將這類行為合理化,或透過幫派組織公開活動招募新成員等情事,將個案蒐證,移請地檢署偵辦或透過網路平臺下架。另外,警政署統計,自2019年至2023年以治平專案檢肅天道盟及旗下太陽會、正義會、同心會、美鷹會、不倒會等重要分會相關案件共計239件,犯嫌人數2,494人,扣押不法金流計2.3億元。
「瘋濟公」3小時葬禮紀錄片竟110萬點閱 板橋小康:我不是黑道御用攝影
「板橋小康」康芳祥4年前拍攝前天道盟主蕭澤宏告別式紀錄片,迄今110萬點閱,難得的是,他打破YouTube長片點閱率低的常規,超過3小時的葬禮紀錄片,居然超越主流網紅觀看數。他沒為此開營利賺廣告,甚至影片被大陸網友盜走二創,他也不以為意。44歲的康芳祥從事攝影工作20多年,這幾年專精廟會遶境與告別式影像記錄,他沒幫派背景,都是透過介紹接案。馬政府時代,他也參加國宴拍攝,並非「黑道御用攝影」。「明仁會條款」實施,政府不准黑幫高調公祭,康芳祥來自黑道的委案拍攝少了許多;但他理解,畢竟沒有黑社會想與政府作對。「我是真的很訝異,點閱這麼高!」他說,拍過很多大哥喪禮,包括台南重量級角頭「建文」,以及修法後、前四海幫主「弟哥」告別式,觀看數都沒像天道盟這部這麼驚人。不過,該部片確實是他顛峰之作,因天道盟全員黑西裝仿效日本山口組,有紀律地排出黑色人龍送葬,他用空拍機運鏡,拍出震撼一幕,猶如電影場景。他回憶,當時蒐證的警察也用空拍機,彼此還交流心得。對於黑幫被指藉此行銷壯大聲勢,他倒不這麼認為。他說,以天道盟那場為例,他1個月前就參與布置,才能縝密規劃拍攝。長期與黑道大哥相處,他覺得公祭場合,就像他們聯誼敘舊場子,其實追思也可以很溫馨。對岸網友常盜走他影像二創,驚嘆:「台灣黑幫居然有這麼大排場!」不同立場去解讀其影像,有人認為是黑道行銷,但他動機單純,強調就是展現自己影像專業,圓滿記錄亡者的最後一程。
立院修法卻管不到網路社群 幫派網紅化YouTube宣傳無法管
今年3月竹聯幫明仁會高調辦春酒,立法院5月完成《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法,新增「明仁會條款」,要遏阻幫派公開活動氣焰,卻管不到網路社群。YouTube有部幫派葬禮紀錄片,把全台大哥們拍得一清二楚,已飆破110萬點閱;最諷刺的是,就連警察蒐證黑幫,都得參考該影片。2019年,綽號「瘋濟公」的前天道盟主蕭澤宏逝世,接掌盟主的「鐵霸」曾盈富在新北蘆洲籌辦盛大葬禮,萬人送行,黑衣送葬隊伍綿延500公尺。當天影像紀錄的攝影師康芳祥,將全長3小時22分的紀錄片PO網,4年破百萬點閱。康芳祥說,他知道很多警察看過這部片,甚至會從影片來辨識黑幫身分,「但是破百萬點閱,真的很訝異!」這個幫派公祭排場,未來不會再有。因修正後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增訂「犯罪組織聚集不解散罪」,俗稱明仁會條款,不得明示或暗示為犯罪組織成員,若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聚集3人以上,警方命令解散3次而不解散,最重可處有期徒刑3年,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以新法檢視蕭澤宏告別式影片,開頭就是天道盟徽章與標語,加上司儀完整唱名致祭的各幫派堂口,新法禁止的,該片全都有。不過,新法卻管不到網路。網路充斥黑幫高調宴會、公祭影片,上字幕與配樂,流量高。警大教授許福生直言,黑幫高調辦活動,展示經濟實力,透過網路傳播,達到招募行銷目的,挑戰公權力。許福生認為,可參考日本《暴力團對策法》,由法務部會同內政部公告指定列管幫派,限制其特定行為,由警察採層級式作為防制,以法律指定規範黑道的網路行為,但要注意是否違憲。管制網路行為,可能引發爭議,但台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表示,若影片內容涉及組織犯罪,剛好就是證據,警方應偵辦,如果未違法,台灣是言論自由的社會,社群平台也無權將其下架。刑事局掃黑警官坦言,明仁會春酒引發軒然大波,就是從短影音發酵,但修法後仍規範不了網路影片,只能個案認定是否觸法,並作為檢肅的證據。刑事局將與法務部討論,網路內容若刻意宣揚幫派勢力,檢警如何因應。通傳會(NCC)表示,依「網際網路內容管理基本規範及分工原則」,網路世界回歸實體世界規範,YouTube若有影片鼓吹犯罪等情事,除涉及違法,對此類違反社群守則影片應該要自律。數位部已協助執法機關與Meta、Google建立聯繫,可利用相關管道通知平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