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婕妤
」 丁允恭丁允恭桃色風波案被判3年怒回應 嫩妻PO婚紗照挺尪「幸福回擊」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在高雄市擔任新聞局長時和女記者於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為,2017年分手後,還把兩人合拍照PO上網,造成對方困擾,故提起彈劾。懲戒法院一審認為丁允恭有損公務員形象,去年判處丁允恭撤職且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但監察院不滿合議未認定丁允恭性騷擾,提起上訴,28日下午二審,判決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全案確定。對此,丁允恭在臉書表示「感到憤怒與遺憾」,而她的妻子也轉發丁的文章並喊話「我老公是清白的」,隨後更PO出婚紗照表示「選擇以幸福回擊」。丁允恭確定撤職停止任用3年,他在臉書表示「感到憤怒與遺憾」。(圖/翻攝自丁允恭臉書)對於懲戒法院二審做出的判決及其理由,丁允恭得知消息後「感到憤怒與遺憾」,深覺司法體系缺乏公平正義,以及法官道德勇氣的缺乏。他表示,一審所出的判決,正確地指明他的行為並無性騷擾,可見二審的判決並不具有廣泛的共識性,也是具有爭議的判決。丁允恭妻子PO出婚紗照表示「選擇以幸福回擊」。(圖/翻攝自蔣婕妤臉書)丁允恭更指出,關於他在辦公室的不當行為,在調查與訴訟中他坦承不諱,也因此斷送了20多年以來的職涯,人生在中年重頭開始,感到特別辛苦,但他知道這是自己的感情生活不符合社會的期待的代價,應該承受。不不過他有出,對於所沒有的罪刑,他有必要為自己的清譽捍衛到底,對於所謂性騷擾的指控,他絕不接受。丁允恭妻子轉發丈夫的文章並喊話「我老公是清白的」。(圖/翻攝自蔣婕妤臉書)針對二審判決的不公不義,丁允恭表示會研議提起再審與憲法訴訟,針對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聲請大法官的統一解釋,讓對「性騷擾」的法律解釋不得恣意擴張,以保護善良的公民,求取社會的公平正義。此外,包括他的蔣婕妤也轉發他的文章,並表示法律不是尋求正義的地方,今天很深刻的感受到了。根據蔣婕妤指出,「對於我丈夫的追殺我疲憊不堪,但我永遠相信,不對,不需要相信,因為事實就是事實,我老公是清白的」。她隨後還PO出數張婚紗照並表示,除了絕對力挺丁允恭的任何決定,也學會一件事,比起摧殘自己的身體讓惡人得逞,「我選擇以幸福回擊」。
看身心科服藥「熄火2年」 丁允恭:我對「性」非常害怕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曾被譽為政壇才子,他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被爆出偷情何姓女記者,2人還在局長辦公室激戰,懲戒法院一審判他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二審結果將於28日宣判。丁允恭近日接受媒體訪問說,他對性產生陰影熄火2年,甚至要看身心科服藥。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當丁允恭被問到為何要在辦公室和何女發生性行為。他表示,他因為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才做出那種荒唐事,事情爆發後,他還因此去看身心科服藥,「講白一點,創傷讓我對『性』感到非常害怕」,為此,他還怕到熄火2年。丁允恭表示,「我不是沒有想過離開政壇、怎麼離開,但是沒有想到、自己也不能接受的,是以這樣『不堪』的身影離開。」、「另一方面,我很傷心的是,鋪天蓋地的負面訊息把我的人生『壓扁』在這個事件上面,好像我的人生只剩下這件事,其他部分都不見了。」丁允恭嘆,對於自己在辦公室的行為他很抱歉,丟了工作他也坦然接受,但對監察院指控他性騷擾,他覺得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我必須承認曾經不當地放縱自己慾望,尤其感情生活方面是比較荒唐的,那就是自我放縱下的結果。」丁允恭說,他很謝謝妻子蔣婕妤這2年來的支持,「甚至在面對排山倒海壓力的時候,挺身保護我,我覺得她比我更勇敢,也因此決定跟她共度一生。」被問到之後,是否會從政?丁允恭表示,「我已經畏懼再站在大眾目光之下,也無法再承受鋪天蓋地的網路霸凌、媒體嘲諷,我想我不太可能再參與政治。」據了解,丁允恭曾獲時報文學獎小說首獎、聯合文學獎散文評審獎及入選年度小說選,也曾寫專欄,可以說是才華洋溢,他建中畢業後考上台大經濟系,還是台大科技整合法律所碩士,他曾任職市府專門委員、新聞局長等,在2009年當上總統府發言人。
Y女控丁允恭逼墮胎!淚訴「被騙去婦產科」:雙手銬住…正宮妻回擊了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Y女」在辦公室做愛做的事,即便男方另結新歡,期間仍不斷騷擾女方,讓Y女不堪其擾,事件爆發後,相關判決也在昨(24日)出爐,而Y女昨天晚上更現身指控,稱丁允恭在得知懷孕消息後,還把她騙去婦產科將雙手銬住;對於Y女在節目上的指控,丁妻也在臉書發文回應反擊。Y女昨天現身節目《這!不是新聞》控訴,當初告知丁允恭懷孕消息是在愚人節,對方聽到後還以為她在開玩笑,還問她:「不是有吃避孕藥嗎?怎麼還懷孕?」Y女表示,雖然事前有吃避孕藥,但是先前從事媒體業工作讓她作息開始不正常,有時候沒有照時間吃藥,意外懷孕的她,也打算辭掉記者的工作回家把孩子生下來,但是丁允恭得知消息後,不僅果斷拒絕,還將她騙到婦產科診所,換完衣服後就被架在手術台上面,雙手都被銬住,最終將寶寶流掉,事後丁更說:「妳跟妳的孩子,就是我的累贅,所以一定要拿掉。」至於為何將照片提供給媒體?Y女表示,自己提供的都是一些生活合照,有一張男方半裸、女方穿衣服的照片,是為了證明兩人真的在交往。(圖/翻攝自臉書)針對Y女的指控,丁妻蔣婕妤昨天深夜回應,表示Y女稱的「第一次墮胎」是丁和Y女討論過後做出的決定,而且丁也有支付墮胎費用,所以當Y女指控自己被騙去醫院,然後手被銬住,對此,蔣婕妤笑稱:「我想請問,能否請何女指出究竟是哪一家台灣的醫院,可以做出這種違法行為,墮胎手術必須要當事人同意,何女的編劇能力,是否該加強一下?還是她是活在還有密醫時代的50年前?」至於Y女所稱第二次墮胎,丁允恭沒有支付費用,對此,蔣婕妤表示,這是因為丁完全不知道有這件事,稱Y女自己跑去墮胎後,隔了一段時間才將事實告訴丁,她說:「甚至第三次的墮胎,我先生直到鏡週刊去年9月份報導才知情,又要我先生如何負擔他根本不知道存在過的手術費用?」有關Y女指控被丁允恭要求拍不雅影片,甚至連蔣婕妤也看過影片這件事;蔣婕妤回應,丁在與Y女分手之後,自知這些東西不能外流,加上Y女的要求,所以已經刪除,自己自然不可能看過這些影片。蔣婕妤更反問Y女:「反倒是何小姐要求我先生刪影片,顯然自己卻沒有同樣刪除、否則鏡週刊的私密照片又從何來?」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辦公室嘿咻騷擾女記者 懲戒法院判決撤職、停止任用2年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做愛做的事,女記者指控丁男在分手後,還經常騷擾她,且丁男另結新歡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她,讓她不堪其擾,經監察院彈劾並將丁男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上午宣判,判處丁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還可上訴。丁男未出庭聆聽判決。丁男日前與妻子蔣婕妤一同到懲戒法院出庭時,否認對女記者性騷擾,他表示在辦公室從事不宜的行為,感到很抱歉、已請辭公職了,希望法官還給他一個公道。蔣女也替丈夫喊冤,怒嗆女記者勒索50萬元,指對方掌鏡還主動提供媒體床照,到底誰才是性騷擾?強調明明是2個人感情的事情,為什麼國家公權力要介入呢?女記者發表聲明反擊指稱:「的確尋求過丁先生的幫助,但不可能到50萬。如果真的有,丁先生一定有50萬的證據,請別再為了製造話題,胡亂攻擊我了。」根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有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或減少退職金、減俸、罰款、申誡等6種處分,處分最重是免職,若判免職,則不得再任公務員,丁僅被撤職,還有機會回任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