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蟑螂
」 林義傑 著作權蟑螂 盜版 律師快訊/轉行當「著作權蟑螂」抓盜版賺和解金!超馬好手林義傑遭判10月徒刑
台灣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瀚駩(原名林義傑)遭控轉行當「著作權蟑螂」,旗下經營的「真相智財公司」涉嫌與影視公司合作,設局誘導民眾下載盜版影片,事後再提告侵權,進而從中獲取和解金,於2022年遭到檢方依《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追加起訴。台北地院今(27日)判決出爐,判處林義傑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回顧該案,林義傑被控找來律師、退休警員等人合謀斂財,先是利用旗下公司「真相智財」向2家影視公司取得形式上的專屬授權後,涉嫌將載點放至大陸網站釣魚,待民眾下載盜版影片後,隨即蒐集侵權事證並提告,從中收取和解金與影視公司拆帳,在短短1年內提告937名網友,不法獲利達80萬元。對此,林義傑否認涉當著作權蟑螂,強調自己與涉案影視公司已合作超過14年,並非為了「抓盜版牟利」才開始合作,且類似案件已有無罪確定前例,希望司法可以還他一個清白,並反控承辦檢察官草率起訴,讓他感到非常不服。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將林義傑依2罪各判5月、6月徒刑,合併執行10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電影金童真面目1/不只高嘉瑜!警政署認證 台灣最大電影公司是詐騙溫床
台灣最大電影公司「GaragePlay車庫娛樂」曾發行過《屍速列車》、《我和我的冠軍女兒》和《一屍到底》等多部知名電影,近日卻遭前立委高嘉瑜控訴詐欺,稱該公司買票強迫綁會員,消費者則在不知不覺中每月被自動扣會費,而這已非車庫首起爭議,警政署早已認證車庫是詐騙高風險賣場前5名,臺北市政府也承諾將介入調查,以確保民眾消費權益。據了解,車庫娛樂負責人是47歲的張心望,張心望在電影圈被稱為「史丹佛金童」,他曾是電影公司威望國際(CATCH PLAY)總經理,威望由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出資成立,並由王雪紅的外甥陳主望擔任董事長,但威望懷疑張心望侵占近5億元,2012年經董事會決議將他解職,張心望因而在2015年自立門戶,另創車庫娛樂。車庫娛樂成立後開始大量買片,除了放上大螢幕播放的院線電影,該公司也購入許多舊片以充實其串流平台「GP+」的資料庫,更打開韓國電影市場,發行《屍速列車》、《一屍到底》和《我和我的冠軍女兒》等多部知名電影,在短時間成為台灣最大電影公司,張心望一時之間風頭無兩,爭議卻也接踵而來。高嘉瑜近日在個人臉書指控車庫娛樂APP「掛羊頭買狗肉」,表示她3日看到車庫娛樂推出的新海誠電影《秒速五公分》廣告,宣稱購買149元電影票可再贈送一張電影票,但需要先安裝App,而她刷卡後未得票,反而被訂閱了「Magic Hour Premium」月租方案。前立法委員高嘉瑜控訴,她加入會員後未取得贈送的電影票,反被綁會員刷卡付費。(圖/中天新聞)該方案稱「前30天免費」,高嘉瑜起初不以為意,同日凌晨3時許卻接到Line Pay系統「綠界—車庫娛樂」的199元刷卡通知,她這才想起這筆費用的來源。高嘉瑜也指控車庫娛樂以贈送電影票吸引消費者加入會員,但實際上並未送票,而是訂閱了月租方案,且在凌晨時段扣款,讓人難以發現,提醒大家務必小心這類惡質App和詐騙手法。高嘉瑜的貼文也釣出一票苦主,有網友稱車庫APP想退訂有時間限制,月繳制的訂閱後72小時和最後72小時不能取消訂閱,季繳制前2個月和第3個月前72小時與最後72小時不能退訂,讓消費者在忙碌之中忘記,又被多扣費用。該網友表示,即使在困難重重中退訂成功,終於取消季繳方案,車庫還會認定消費者仍在使用每月訂閱服務而持續扣款,民眾得退訂2次才能成功保住自己的荷包,且他一退訂成功就收到詐騙集團電話,對方甚至連何時退訂都十分清楚,直呼「擺明就是資料外洩」。而車庫資料外洩早已不是新聞,2023年間有多位網友分享在車庫網站買票而被盯上的經驗。有人消費不到一個月就接到詐騙電話,詐團還對購買紀錄瞭如指掌,想藉此取得消費者信任,甚至有人以假名購票,詐團便以假名打來詢問,讓網友懷疑該公司惡意洩漏個資並與不法分子掛勾。車庫也被警政署認證為「詐騙溫床」。警方於2023年5月公布該年「第1季解除分期付款詐騙高風險賣場前5名」,車庫以當季247件報案成為第4名,較第5名的威秀影城還多出47件報案。除訂閱陷阱和漏洞百出的資安系統,車庫更曾「釣魚執法」。該公司與郭姓女子和翁姓著作權蟑螂合作,表面上是簽約取締盜版,實則將正版電影上傳網路供網友下載,再擷取下載者的IP提告,迫使網友跟版權公司談和解並從中抽成,檢方怒批「各公司也樂此不疲引進影片交給他們取締,朋分和解金,誘使公眾犯罪,以圖私利」,2022年1月將郭和翁起訴,並請求法官沒收不法所得。車庫娛樂成立後大量買片,並發行《屍速列車》、《一屍到底》和《我和我的冠軍女兒》等多部知名電影,在短時間成為台灣最大電影公司。(圖/翻攝車庫臉書)車庫風波越演越烈,北市法務局統計,近日已接獲車庫娛樂消費申訴11件,與高嘉瑜相似的情節則有8件,消保官則將進行調查,若涉及廣告不實將移請公平會查察,若涉及違反消保法或台北市消保自治條例,將依情節按規定進行處置。車庫娛樂回應表示,APP沒有取消會員的時間限制,消費者可以直接取消,並強調公司內部沒有個資外洩問題,在警政署的公告上,同期也有許多影城上榜,恐是合作廠商外洩,此外,張心望與觸電網負責人和昆汀涂沒有私人糾紛,至於他在網路上被攻擊,則是該帳號擁有者所為,與公司員工無關,一切依法行事,並交由司法判決。
助林義傑涉著作蟑螂案 律師拒繳18萬下場曝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改名林瀚駩)被訴與多名律師、會計師合作,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索求和解金獲利的「著作權蟑螂」案,涉案的鄭姓律師、陳姓法務人員原本獲緩起訴,但2人都 事後都拒繳18萬元處分金,台北地檢署日前撤銷2人緩起訴處分,4日改依《律師法》、《刑法》包 攬訴訟罪起訴2人。檢方起訴,林義傑2021年成立顧問公司,同年7、8月取得2家知名影視公司3個月的取締盜版專屬授權,並約定將2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再和3名律師、1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交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向全國各地檢警提告抓盜版,逼網友支付和解金。檢方查出,林義傑等人在半年間提起訴訟超過千件,光4部影片就提告上千個網友IP,造成各地檢警辦案癱瘓,有檢察官將案件移轉管轄至其他地檢署,還被林的律師檢舉「濫權」不當移轉管轄。但林義傑在全國「亂槍打鳥」提告案件極大部分都被檢察官不起訴,僅約20多件成案,林義傑的律師出面與網友洽談和解金,並要求每案3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和解金,部分網友因擔心官司纏身,被迫支付和解金。去年檢方依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起訴林、2名律師共6人,另涉案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法務3人因認罪,北檢給予獲緩起訴處分。但據了解,鄭、陳2人因事後決定上法院力爭無罪,因此未在期限內各支付18萬元處分金,北檢今年1月撤銷2人緩起訴處分,並於今天偵結起訴2人。
涉抓盜版牟利「1年提告近千件」!林義傑喊冤:我非常不服
台灣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義傑日前遭控,旗下經營「真相智財公司」涉嫌與影視公司合作,設局誘導民眾下載盜版影片,進而從和解金中獲取利潤。台北地院昨(21日)首度開庭,林義傑等6名被告均否認犯罪,林男還反控檢察官草率起訴。檢方表示,林義傑利用旗下公司「真相智財」,向2家影視公司取得形式上的專屬授權後,涉嫌將載點放至大陸網站釣魚,待民眾下載盜版影片後,隨即蒐集侵權事證並提告,從中收取和解金與影視公司拆帳,短短1年內已提告937名網友。對此,林義傑澄清,與涉案影視公司已合作超過14年,並非為了「抓盜版牟利」才開始合作,且類似案件已有無罪確定前例,希望司法可以還他一個清白,並對承辦檢察官調職前草率起訴「感到非常不服!」林義傑的委任律師也強調,並無放載點「釣魚」等情事發生,且林義傑有專屬授權得以自己名義進行訴訟,而與影視公司的合作,僅止於查緝盜版、維護權益,並非觸犯律師法以及包攬訴訟等罪。
律師涉林義傑「著作權蟑螂」案 因未繳18萬遭北檢撤銷緩起訴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改名林瀚駩)被控涉嫌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與多名律師、會計師合作,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索求和解金,估計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涉案的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獲緩起訴處分確定,結果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發現鄭姓律師、陳姓員工2人均未支付18萬元處分金,30日撤銷2人緩起訴,近日會依《律師法》起訴2人。北檢調查,林義傑2021年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同年7、8月取得2家知名影視公司3個月的取締盜版專屬授權,並約定將2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再和3名律師、1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交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向全國各地檢警提告抓盜版,逼網友支付和解金。檢方查出,林義傑等人在半年間提起訴訟超過千件,光4部影片就提告上千個網友IP,造成各地檢警辦案癱瘓,有檢察官將案件移轉管轄至其他地檢署,還被林的律師檢舉「濫權」不當移轉管轄。但林義傑在全國「亂槍打鳥」提告案件極大部分都被檢察官不起訴,僅約20多件成案,林義傑的律師出面與網友洽談和解金,並要求每案3萬元至5萬元不等和解金,部分網友因擔心官司被迫支付和解金,檢警估計林義傑等人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律師抽佣2成。檢警去年6月拘提林義傑到案,檢方訊後諭令林20萬元交保,林曾喊冤「我做正義的事情,被列為嫌疑犯人,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我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影射他是被檢警「查水表」。但檢方不採信林說詞,認定林義傑不具律師資格,卻以不合法的抓盜版專屬授權契約,勾結律師從事包攬訴訟行為,去年9月7日依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起訴林、2名律師共6人。另涉案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北檢給予獲緩起訴處分,檢方命3人須分別支付公庫18萬元、30萬元處分金。北檢並依職權向高檢署再議,經高檢署審核後認為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鄭、余、陳3人獲緩起訴確定。但北檢發現鄭、陳2人未在期限內各支付18萬元處分金,違反緩起訴條件,因此今天撤銷2人的緩起訴處分,近日將依法起訴2人。
超馬好手林義傑「著作權蟑螂」案 律師、會計師3人認罪獲緩起訴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改名林瀚駩)被控涉嫌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與多名律師、會計師合作,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索求和解金,估計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涉案的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獲緩起訴處分,台灣高檢署駁回台北地檢署再議,3人獲緩起訴處分確定,須分別支付公庫18萬元、30萬元處分金。北檢調查,林義傑去年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去年7、8月取得2家知名影視公司3個月的取締盜版專屬授權,並約定將2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再和3名律師、1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交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向全國各地檢警提告抓盜版,逼網友支付和解金。檢方查出,林義傑等人在半年間提起訴訟超過千件,光4部影片就提告上千個網友IP,造成各地檢警辦案癱瘓,有檢察官將案件移轉管轄至其他地檢署,還被林的律師檢舉「濫權」不當移轉管轄。但林義傑在全國「亂槍打鳥」提告案件極大部分都被檢察官不起訴,僅約20多件成案,林義傑的律師出面與網友洽談和解金,並要求每案3萬元至5萬元不等和解金,部分網友因擔心官司被迫支付和解金,檢警估計林義傑等人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律師抽佣2成。檢警今年6月拘提林義傑到案,檢方訊後諭令林20萬元交保,林曾喊冤「我做正義的事情,被列為嫌疑犯人,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我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影射他是被檢警「查水表」。但檢方不採信林說詞,認定林義傑不具律師資格,卻以不合法的抓盜版專屬授權契約,勾結律師從事包攬訴訟行為,9月7日依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起訴林、2名律師共6人。至於其餘涉案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北檢給予獲緩起訴處分,檢方命3人須分別支付公庫18萬元、30萬元處分金。北檢並依職權向高檢署再議,經高檢署審核後認為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鄭、余、陳3人獲緩起訴確定。
著作權蟑螂進化版!林義傑1年興訟近千件 獲利百萬遭起訴
知名超馬好手林義傑涉嫌經營「真相智財公司」,向影視公司包攬取締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向盜版民眾提告,再從中取得和解金營利,遭外界砲轟為「著作權蟑螂進化版」;檢警估計林1年興訟近千件,獲利近百萬元,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律師法》包攬訴訟等罪起訴林和員工共6人,另有3名員工獲緩起訴處分。據了解,林義傑先前曾透露,他因拍攝的紀錄片「決戰撒哈拉」,因遭盜版業者非法下載造成損失,他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才成立顧問公司,對非法侵權的行為提告。但檢警接獲檢舉,指林義傑及其旗下員工,均無律師資格,承攬影視公司取締盜版影音的相關業務,另涉嫌以影視公司名義,向檢警提出告訴,林義傑旗下顧問公司與影視公司約定,可從被告支付的和解金中,抽取若干比例的金額作為報酬。檢警認為林義傑等人涉嫌意圖營利,有包攬訴訟的犯意。檢警今年6月拘提林義傑到案後,檢方訊後諭令林以20萬元交保,林曾喊冤:「我沒有做甚麼壞事,也沒有做違法的事情」,但檢方不採信,今提起公訴。
涉非法包攬訴訟事務 超馬好手林義傑20萬交保
超馬好手林義傑8日遭檢警搜索,他經營的「真相智財公司」向影視公司取得電影播放授權後,卻沒有公開播映,但涉嫌在抓到網友下載後,抓盜版拿和解金。該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用此手法提告近千件。不少網友為了息事寧人選擇付錢和解,辦案人員指出,該手法比著作權蟑螂還更可惡。對此,林義傑說,「我想查水表就查吧,我沒有做甚麼壞事」。
林義傑「包攬訴訟」批遭查水表 陳沂開嗆:這就著作權蟑螂
台灣知名超馬選手林義傑8日遭台北地檢署約談搜索到案,指出林義傑等人涉嫌意圖營利,均無律師資格卻涉嫌代替影音公司提告,有包攬訴訟的犯意,事件爆出後網紅陳沂也直言,「這就是著作權蟑螂」,更認為對方被抓剛好,對於林義傑認為這是「查水表」,陳沂也表示不要什麼都扯政治迫害。林義傑目前遭檢舉的違法行為,被陳沂直批就是著作權蟑螂。(圖/翻攝自林義傑、陳沂臉書)林義傑所開設的真相智財顧問公司,8日遭檢警搜索調查,檢方複訊後林義傑20萬元交保、許姓負責人則以10萬交保。但林義傑則認為政府是在「查水表」,和他批評時事以及他擔任國民黨文傳會義務副主委有關。但網紅陳沂一看完這個案子,就馬上在社群平台上貼出新聞抨擊,認為「這就是著作權蟑螂」,「林義傑一直說他是被政府查水表,但他涉及的案情是,去買國外不知名的影視作品著作權,做成BT種子引誘網友下載,然後再説網友侵害著作權藉以要求和解金。被抓剛好而已,不要什麼都扯政治迫害啦!」。懂法律的陳沂一看新聞內容就表示,這就是著作權蟑螂。(圖/翻攝自陳沂臉書)而林義傑本人則在社群平台上發文寫出,「我沒有違法,某些媒體報導的內容有諸多不實,絕對沒有所謂的『放載點』,也沒有所謂的『釣魚』,更沒有所謂的『獲利千萬』,BT影片下載的種子,只要用GOOGLE大神搜尋,就會跑出一大堆,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我不清楚記者大哥的消息來源從何而來,為何會接收到錯誤的訊息?目前所有事證都在北檢,偵查如果可以被公開,我一定經得起查證與檢驗。」。
「真相公司」抓盜版1年告近千件 林義傑:證人變被告違反程序
超馬好手林義傑8日遭檢警搜索,他經營的「真相智財公司」向影視公司取得電影播放授權後,卻沒有公開播映,但涉嫌在抓到網友下載後,開始抓盜版拿和解金。該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用此手法提告近千件。對此,林義傑說,「我想查水表就查吧,我沒有做甚麼壞事」,而他在9日凌晨再度發文回應。據《Etoday新聞雲》報導,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林義傑在去年7月16日成立真相公司,在今年1月28日公司負責人才改為員工許仁泰,檢警表示,林成立的公司名乍看之下會以為是法律公司,但林義傑不是律師,真相公司透過抓盜版電影向網友提告近千件,有的地檢署被真相公司的案件塞爆,不少網友為了息事寧人選擇付錢和解,辦案人員指出,該手法比著作權蟑螂還更可惡。而8日複訊後林義傑以20萬交保,許、邱姓員工各以10、6萬元交保。對此,林義傑9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強調自己沒有做違法的行為,某些媒體報導不實,他沒有提供「放載點」也沒有「釣魚」,更沒有「獲利千萬」,「BT影片下載的種子,只要用Google大神搜尋,就會跑出一大堆,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他表示,目前案件在北檢偵查中,「偵查如果可以被公開,我一定經得起查證與檢驗。」林義傑發表了3點聲明:1.我與影業公司磋商,意思表示一致,雙方合意訂立契約,並授權影片之專屬授權,何來挑唆及包攬之意圖?2.依據著作權法37條第4項規定,明文賦予人民權利,可以進行法律行為,無限定律師身分才能為之,此與律師法何干?3.早在今年4月底,檢方以「證人」傳訊我到庭陳述,起初認為檢方是為了維護著作財產權益,我有完整告知告訴權源取得之經過,並具結證詞。詎料,昨日檢方竟突襲搜索、拘提,由「告訴人」變成「被告」,此種方式顯然已經違反辯護權益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