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
」 華山分屍案 陳伯謙 華山分屍 性侵 死刑昔破華山分屍案遭表揚!警官遭爆喝花酒 應曉薇斥:家屬傷口撒鹽
北市官拜兩線三的林姓警官日前被爆出喝花酒,並疑似性侵酒店小姐,而回顧其仕途,也被起底其時任忠孝東路所長時因偵破華山分屍案而受到表揚。對此,北市議員應曉薇也轉述華山分屍案被害人高爸爸所述,表示當時是他不放棄拿著所有資料分析,事隔近15天後,林姓警官才認為陳伯謙可疑,最後害女兒慘死,但林姓警官竟以此邀功破案。北市議員應曉薇轉述華山分屍案被害人高爸爸所述,表示自己在得知當年派出所所長涉及性侵案件後,回憶當時找不到女兒,多次前往尋求時任忠孝東路所長的林姓警官協助,但林卻不重視更認為兇手陳伯謙不可能殺人,直到事隔15天候,林才懷疑陳可疑,但最後女兒慘死,林卻成為破案的大功臣。應曉薇指出,高爸爸事後也怒指,「女兒就是被無能所長間接害死的。」、「如果所長能用心,整頓草原哪來命案。」應曉薇回憶本案,林姓警官在所長任內對於華山草原淫亂、失控檢舉,甚至提供裸趴照片要求所長整頓,所長除未積極反應都發局,或推責非主責管理機關,無權力管轄。應曉薇說倘若林有所作為都能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勸導再開罰,也就不會讓草原繼續失控,導致命案發生。應曉薇指出,後續她也曾告知所長應多協助家屬,並勇於坦承華山亂象,但所長僅表示,「偵查不公開,長官要求他迴避。」事後命案發生分局長、所長未被記過,竟還因此獲得表揚,應曉薇當時即痛批當年警察局長陳嘉昌「在死者家屬身上撒鹽,神智不清?」應曉薇也對此呼籲,如今林姓警官被爆喝花酒、疑性侵,華山命案一事再被討論,針對華山命案應重啟內部調查,當年各局處有無官官相護追究責任,同時呼籲北市警局應對其停職辦到底,並同時也鼓勵潛在受害人勇於指控。
偵辦「華山分屍案」破案被表揚 英雄警察竟侵犯酒店小姐…下場慘了
射箭教練陳伯謙在2018年犯下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案」,性侵女學員後將其勒斃,並將屍體肢解,一審被判死刑,上訴後檢方認定有矯治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定讞,褫奪公權終身。而該案的破案關鍵之一員警林俊燁,還因此接受表揚,豈料現在被爆出已婚喝花酒,還騷擾猥褻一名酒店小姐,形象瞬間跌落谷底。據《三立新聞》報導,當時華山分屍案懸宕多日,林俊燁將嫌疑最重的陳伯謙約到派出所相談,發現其口供前後不符,直接表明:「我覺得只有2種可能,1種是高女逃家、你藏匿她;另1種就是你可能涉及更大的案子」,同時給出2個選擇,「如果你沒有做,那拍拍屁股直接走人;但如果你有做,我給你3個小時考慮時間」。陳伯謙知道事跡快敗露,選擇第2條路,這時林俊燁心裡也有個底,在派出所等到晚上10點,但陳伯謙還沒來報到,於是前往華山旁的小木屋逮人,順利突破對方心防,坦承一切犯行。對此,警方在臉書《臺北波麗士》發文,感謝林俊燁的努力,「本案感謝本局中正第一分局參與同仁對案件努力及辛勞,更表揚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林俊燁對案件的鍥而不捨,終於還給被害家屬一個公道」。警方發文表揚林俊燁。(圖/翻攝自臺北波麗士臉書)沒想到,林俊燁被《鏡週刊》爆出今年休假時,接受招待到酒店喝花酒,甚至帶小姐出場,還多次騷擾,事後遭記過並調離現職。不只如此,林俊燁除了騷擾,還有性侵。被害酒店小姐指控,當時林俊燁堅持帶她出場,誘騙到旅館後猥褻性侵,還找酒店幹部施壓,只好離職換工作。豈料,她收到自己被人跟蹤偷拍的照片,因為這些事身心受創,最後在友人的協助下,到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報案,指控林俊燁性侵。林俊燁被暴性侵酒店小姐。(圖/翻攝自三張犁派出所臉書)對此,市警局督察室表示,林俊燁今年1月3日被檢舉非因公涉足不妥當場所,經主動調查違反警紀屬實,核予記過2次,並調整服務單位;另外涉嫌妨害性自主部分,7月7日受理該案後即主動查處,隨後於7月20日將林俊燁移送台北地檢署。◎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華山分屍案兇嫌免死 父悲嘆女兒慘遭肢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
2018年5月,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震驚社會的「分屍案」,凶手陳柏謙一度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家屬悲憤,死者高女父親表示,對台灣社會及司法失望透頂,四處求神拜佛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正義與冤屈無法被伸張」。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免死、無期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當年,陳男原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導射箭,曾多次到草堂上課的高女,當年5月31日下午,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最後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意圖性侵,對方雖明示拒絕,但陳男仍性侵得逞並將她勒斃。陳男事後將死者分屍成7大袋,並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隔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警方最後突破陳男心防坦承犯案,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時陳男遭判處死刑,但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自首,予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死者高女的父親受訪時語氣滿是無奈和憤恨,痛批法院為了判決陳嫌可教化,採信台灣司法心理學會的鑑定結果,對台灣社會及司法感到非常失望。命案發生後,高父也透過宗教力量的慰藉,奔走各大廟宇向神明訴說心願,但凶嫌最後逃死,讓他無奈表示,「怎麼沒有辦法請神明來懲罰惡人,有時候也想尋求解答,但神明好像都躲起來了,沒辦法幫我們伸張正義或冤屈」。高父表示,女兒遇害後,一家人將近2年不太外出,一切都讓他們身心俱疲,若有辦法移民就會移民,「台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殺人不會死刑,但他殺的那個人就是死了」。
辣妻主播何橞瑢解析香港大案 節目累積3000萬點閱
中天《台灣大搜索》YouTube頻道熱播節目《忤惡橞客室》,由辣妻主播何橞瑢主持,內容主要講述各類真實疑案,獨到的見解,擁有一票忠實觀眾,每次新集數上架,總能引起網友熱烈討論,至今觀看次數更累積達三千萬點閱。近期節目中也解析電影《神探大戰》中的經典香港大案。何橞瑢曾是社會線記者,對她來說社會案件類型的節目,不單只思考是非對錯,隨著時代變遷,犯罪手法日新月異,她認為案件都是反應出當代社會的問題,何橞瑢更直指社會發生的慘案裡頭,不難看到法律往往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像是在《神探大戰》中,就會看到「私刑正義」,但這真的是正義嗎?其實很發人省思。以國內的案件來說,何橞瑢對水泥封屍案及華山分屍案格外深刻,因為這兩起案件都是她曾親身採訪,她覺得水泥封屍案涉及家庭悲劇,雖說洩憤是一瞬間的衝動,但犯下的錯誤卻是永遠彌補不了。華山分屍案也有不同的省思,從案件去反推嫌犯心理,會讓人誤以為壞人站在眼前就能一眼看穿,「雖說不是要大家沒事就人人自危,但永遠要記得,真正的壞人你根本看不出來!」人總是習慣用表面來推斷好壞,卻容易潛藏危險,在看過各類案例的何橞瑢提出,「如果能有電影或劇集去把這些社會案件的人性面深入探究,其實都具有意義。」《忤惡橞客室》每周四晚間9點半首播。
華山分屍案陳伯謙免死定讞 綠市議員參選人嘆女性只能自保
華山分屍命案今(23)日判決確定,最高法院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以無期徒刑定讞。對於凶嫌陳伯謙逃過死刑,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李柏瑟哀痛表示,性侵通報案件每年高達近兩萬件,超過八成都是熟人性侵,呼籲所有女性對高危險場所要提高警覺, 在有酒精飲料的場合下不要落單。案件發生在2018年5月31日,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分屍。一審判陳死刑,二審和更一審皆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定高院更一審判決沒有違誤,今日駁回上訴,陳伯謙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對於判決結果,被害死者高姓女子父親悲痛表示,司法已死,沒有公理正義,他感到最不公平的就是陳伯謙被認為有教化可能。李柏瑟也質疑,陳男的犯罪手段極端殘酷,惡性重大至極、泯滅人性,屬情節最嚴重犯行,我國的無期徒刑,真的能遏止凶嫌與社會永久隔離?李柏瑟指出,據官方統計,性侵通報案件每年高達一、兩萬件,且有八成都是熟人,她呼籲所有女性,性侵害特別容易在兩造雙方毫無戒心或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生,對高危險場所要提高警覺, 牢記自我保護和身體界限,在有酒精飲料的情況不要落單。
華山人魔逃死脫產未賠償 受害女父痛批:政府跟惡魔站在一起
華山分屍案凶手陳伯謙涉殺死高姓女子後,割下她的乳部及私處後棄屍,但卻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高女的父親得知判決結果後,氣憤地說政府的態度就是廢死,不管凶手殺人多凶殘、殺了幾個人都不會判死,政府已經跟惡魔站在一起了。且民事部分,陳伯謙一審判賠1401萬元後沒有上訴,但他在殺人後2週後就脫產,法官問要不要和解,或還款計畫,陳也都沒有回答,死者家屬也未獲得賠償。
華山分屍案改判無期徒刑:有教化可能 陳伯謙出庭沉默不語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凶手陳伯謙,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七大袋棄屍後還狂言要出書,一審將他判死刑,但去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有教化、治療可能改判無期徒刑;由於陳的羈押期將屆,法官提訊他,被記者問及改判免死刑的感想,陳沈默未回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並勒斃高女,將屍體藏放草堂內塑膠箱,再於6月3日深夜分屍,隔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刑事部分一審判陳男死刑,高院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仍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與友人對話「看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顯然毫無悔意,更加添高女父母痛苦,因此如數判准,陳男總共要賠1401萬6374元。
就是不判死1/華山分屍案驚傳重大瑕疵 更一審鑑定做半套就宣判
3年前爆發的華山分屍案,是近年來最變態、兇殘的殺人案,當時37歲的兇嫌陳伯謙性侵勒死高姓女生後,竟殘忍分屍,屍體大部分棄置陽明山區,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現在驚傳,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未完成全部鑑定程序,就急著讓陳伯謙逃過死刑,宣判無期徒刑,審判程序爆發重大瑕疵!據了解,被害人律師謝智潔及家屬,在更一審言詞辯論時就發現不太對勁,因為鑑定團隊負責人林明傑教授在鑑定報告出爐後,今年8月4日上法庭作證時表示,第一次訪談時,就講好「靜態量表」和「動態量表」都要做,可是陳柏謙進行4次訪談,只完成「靜態量表」,認定陳男有「中度教化可能」,但是對陳男最不利的「動態量表」來不及做。檢方認為實在太離譜,已提起上訴。犯罪學教授林明傑法庭作證時,認為陳伯謙企圖掩飾殺人犯行,但高院更一審未讓林明傑完成「動態量表」,就判免死。(圖/翻攝自YouTube)林明傑當庭指出,「靜態量表」是根據陳伯謙的前案、被害人的選擇等因素進行評估,才認定他的再犯率低,可是「動態量表」就需要評估他現在的想法,而陳男現在的訴訟策略是幾乎全部否認,還推說殺人的是Eric(審檢都認為是不存在的虛擬人物),這樣的訴訟策略引導他「掩飾整個過去的行為」,林明傑直言:「這種情形下的再犯率是高的,矯正可能性會低到20分、甚至10分」。詭異的是,更一審合議庭還當庭訊問林明傑:「『動態量表』有補做的可能嗎?」林回答「可以」,在場人士本以為合議庭決定補做「動態量表」,不料後來合議庭竟宣布9月8日宣判,讓檢察官、被害人律師及家屬大為吃驚,明明還未完成全部的鑑定程序,就訂宣判期日,讓人產生諸多聯想和懷疑。檢察官也查出,根據司法院頒布的「重大矚目刑案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手冊」的規定,鑑定團隊應包括精神醫學、臨床心理及社會工作、觀護人或犯罪學等三種專業人士,本案缺乏社會學、精神醫學等專業的精神科醫師,社工師、保護觀察官等專業人員參與,顯示鑑定團隊專業領域不足。檢方和被害人家屬律師在給最高法院的上訴書強調,更一審判決有嚴重瑕疵,有「應調查而未調查的證據,判決已違背法令」,最高法院應予撤銷發回。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是曾淑華、受命法官陳文貴、陪席法官許文章。已婚的陳伯謙自稱專精原民射箭技藝,2018年5月間向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承租華山草原一小塊空地,搭建「野居草堂」招徠民眾繳費學射箭, 同年月31日,30歲的被害人高姓女生,到草堂與陳男及友人一同飲酒聊天,隔天凌晨陳男友人陸續離去,高女不勝酒力,在草堂內休息,陳男趁機性侵,高女反抗不成,慘遭勒頸殺害肢解。陳男被捕入獄後,竟狂言要出書「賺一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被害家屬和律師痛批他毫無悔意。民事部分,陳男已判賠1401萬6374元確定。殺人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違法搭建的「野居草堂」,竟成為高姓女生慘遭分屍喪命處。(圖/報系資料照)
就是不判死2/兇手推給幽靈就逃死 被害家屬怒批法院是正義絆腳石
「法院說陳伯謙有教化可能,但他不認錯、謊話連篇,還捏造一個不存在、叫Eric的兇手進行『幽靈抗辯』,怎麼會有教化可能?」提到涉及華山分屍案的陳柏謙至今仍推諉卸責,痛失愛女的高爸爸難掩心中悲憤,痛批判決陳男無期徒刑的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成被害家屬爭取正義的絆腳石。案發至今,高爸爸和高媽媽上法庭已經3年多了,全家人的身心備受煎熬與折磨,在這超過1000個日子裡,高爸爸說,「每次要開庭的前幾天,太太都會心神不寧,情緒變得非常激動,上法庭的那一天更是如此,太太還曾昏倒在法庭上,全家人都非常擔心。」華山分屍案被害人家屬高爸爸,痛批高等法院成為正義的絆腳石,法官想盡各種理由不判兇嫌陳伯謙死刑。(圖/張文玠攝影)開庭前會心神不寧、情緒激動的不只高媽媽,3年來,高爸爸和高媽媽一樣食不安穩、睡不安寧,「我之前的體格是壯壯的,失去女兒後,體重從當時的67公斤,掉到現在剩下59、60公斤」,面容憔悴的高爸爸搖著頭說。夫婦兩人都不能理解,明明法律規定窮凶極惡的殺人犯應該判死刑,為什麼就是有法官想盡理由,硬說陳柏謙有教化可能、替他脫罪?高爸爸表示,「家屬不僅在訴訟上要面對殺人惡魔,前面還有一塊絆腳石,竟然是法院!」他說,二審認定陳伯謙自首、不用判死,更一審改說他有教化可能,也不用判死,「反正法院就是想盡各種理由不判死刑!」法院不想判死刑,高爸爸認為跟執政當局的態度有關,因為政府一直想廢除死刑,礙於民意,「明的不講、暗地裡操作」,影響了法院。他認為「政府想廢死、就趕快修法,但是應擬定配套措施,不能判無期徒刑也能假釋,否則就是欺瞞國人。」警務人員出身的高爸爸,對於刑事案件並不陌生,只是沒想到竟會發生在自己的寶貝女兒身上。眼看陳伯謙從被警方鎖定時的狡辯推諉,到一審當庭向他們下跪道歉,再到他翻供、捏造不存在的兇手Eric,進行「幽靈抗辯」,甚至想出書賺錢,到現在只承認刑責最輕的棄屍罪,高爸爸不得不懷疑,陳伯謙一路以來,都有高人在旁指點。法院常引用兩公約作為不判死刑的理由,被害人家屬質疑與執政當局的廢死態度有關,圖為高院刑事庭大廈。(圖/翻攝自google map)對於法院不想判死刑,就引用兩公約當藉口,高爸爸更是難掩氣憤,痛批「現在台灣,好像要殺好幾個人才會判死刑」,但殺人分屍屬於最嚴重犯行,判陳伯謙死刑,符合兩公約規定的最嚴重犯罪、可處死刑的規定,法院竟然視而不見。高爸爸強調,現在案子已經到了最高法院,希望法官拿出勇氣,直接判陳伯謙死刑,治亂世需用重典,不然保護不了弱勢的婦幼族群,難道政府要比照美國,讓人民合法擁有槍械自衛?
華山分屍案驚傳重大瑕疵 檢辯踢爆更一審鑑定未完就宣判
3年前爆發的華山分屍案,當時37歲的兇嫌陳伯謙性侵勒死高姓女生後,竟殘忍分屍,屍體大部分棄置陽明山區,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是近年來,最變態、兇殘的殺人魔,現在驚傳,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未完成全部鑑定程序,就宣判陳伯謙無期徒刑,審判程序爆發重大瑕疵!
修補頭骨僅用保鮮膜草率包起 同業爆料陳修將過往爭議行為
知名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總召集人陳修將日前帶著22歲胡姓女友入住汽車旅館,沒想到胡姓女友15日竟離奇身亡,陳修將也因涉嫌殺害22歲胡姓女友遭逮捕,全案目前仍在調查中。而消息傳出後,不少殯葬同業開始爆料出陳修將過往的爭議行為,就有同業吃過他的虧後,才認知到其真實面貌與設定的形象落差太大。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指出,殯葬業者阿D表示,2016年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後,由於死亡人數眾多,當時就有許多遺體修復師趕到現場,其中也包含了陳修將帶領的「76行者」。只是當「76行者」抵達現場後,就要求其他遺體修復團隊不得插手遺體修復工作。而阿D也親眼看到,陳修將在處理一具頭骨破裂的老人遺體時,只是簡單的使用保鮮膜包住老人的頭部。阿D表示,頭骨修復工作繁瑣複雜,修復師必須要先劃開遺體的頭皮,接著檢視頭骨損害的情況、逐一取出頭骨,將骨頭碎片在原本破裂處逐一拼上,最後用針線縫合頭皮,平均要耗費5至8小時的時間,但從來沒看過用保鮮膜包一包這種草率的做法。阿D也加碼爆料,在2018年6月的台北華山分屍案中,當時受害女子的家屬聘用的葬儀社考量此案件的遺體修復難度高,就找到陳修將幫忙,沒想到陳修將接手工作後,竟要求家屬讓他承包後續的喪葬事宜,整起事件被原本的業者得知後,氣的業者跑去找陳修將理論,同時也另外找尋他人頂替陳修將的工作。另外也有彰化的葬儀社業者表示,先前他們曾接到一件貧困獨居老人遭野狗咬死的工作,因為遺體過度殘破,所以他們找上以公益聞名的陳修將,沒想到陳修將開口就索討10萬元的費用,嚇得該名業者急忙找尋他人,最後是一名女修復師願意以1萬元的成本價格來承接此案來作結。
華山分屍案割乳人魔陳伯謙「可教化」逃死 死者父痛批「沒有天理!」
發生在2018年6月1日、震驚全國的「華山分屍案」,射箭教練陳伯謙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先將其勒斃,再割下左乳、下體,製作成標本,又將高女屍體肢解成7大袋,棄屍陽明山區。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案上訴到高院更一審,今(8)日高院宣判,認為陳柏謙具教化可能性,因此判無期徒刑,對此,高女父親在法庭外痛批,「沒有天理」、「難道國家真的想廢死嗎?」檢警調查,陳伯謙在案發當天晚上向高女求歡遭拒後,竟直接性侵被害人,再將其勒斃,先是割下左乳、外陰部,以明礬、鹽製作成標本收藏,而高女其餘屍體,陳男則用刀具,肢解成7大袋,丟棄陽明山區。痛失愛女的高姓父親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在法庭外直呼「沒有天理」、「難道國家要廢死嗎?」(圖/翻攝畫面) 一開始陳伯謙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警方掌握相關證據後,突破他的心房,他才坦承犯案,檢方起訴陳男,並求處死刑,地院一審判死,二審認為陳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改判無期,但最高法院不認可,因此發回更審。高等法院一審於今日宣判,以「可教化」為由,維持原判無期徒刑,讓在法庭外痛失愛女的父親相當不滿,痛批「難道國家真的想廢死嗎?」、「沒有天理」、「我們很不服氣!」高女父親還指出,陳伯謙在法庭上從未向被害人道歉,犯案後還聲請心理鑑定,根本就是企圖逃過死刑。
華山分屍案陳柏謙逃死刑 狂言出書「變態殺人魔的自白」撈錢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兇手陳柏謙(39歲),被控性侵殺害高姓女學員,且分屍7大袋,他在羈押期間,曾狂言出書「賺1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一審陳伯謙被判死刑,高院更一審今日宣判,依《殺人罪》、《毀損罪》、《遺棄屍體》等罪,判處陳柏謙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案情,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授射箭,2018年5月31日下午,學員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6月1日凌晨,陳男趁高女酒醉將她性侵勒斃,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再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丟棄,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竊盜罪》,判處陳男死刑。案經上訴,高院二審認為符合自首條件,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時,死者家屬怒批陳男很會演戲,今高院更一審宣判,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讓陳男逃過死刑制裁。另外,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男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曾大言不慚告訴友人「看能不能出書,賺1桶金」,顯然毫無悔意,判陳男賠償1401萬元6374元。
割乳分屍做標本!華山分屍案更一審 陳伯謙又逃死…仍判「無期徒刑」
發生在2018年年間的華山分屍案,當時震驚社會,兇嫌陳伯謙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認定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8日)上午宣判,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華山分屍案」,是在2018年5月間,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本來設立目的,是為了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但案發當天,被害高姓女子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兇嫌陳伯謙向高女求歡不成,竟強行性侵後還將她勒斃,又把高女遺體分屍13塊,並將乳房、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殺害手段相當兇殘。檢方起訴陳伯謙後求處死刑,一審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竊盜罪」等罪名,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後來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雖維持與一審相同的罪名,但改認定陳伯謙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院發回更審,今天更一審高院宣判,駁回上訴,陳伯謙又再度逃死,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翡翠水庫竟藏「台灣亞特蘭提斯」 沉35年來只「現身」過1次
翡翠水庫位於新店溪支流北勢溪之上,為新北市的第一座水庫,且也是台灣第二大的水庫。而相較中南部旱災的情形,翡翠水庫供水無虞,不過其實翡翠水庫底下有「台灣亞特蘭提斯」之稱的秘密,至今35年幾乎無人知曉。據了解,民國60年代起,台北都會區因為工商發展,民眾用水需求漸大,經常出現缺水現象,便自民國68年開工建造翡翠水庫,至76年水庫才竣工。不過翡翠水庫其實從74年就開始蓄水,並將碧山國小淹沒在水庫底下,直到民國91年上半年長期乾旱,長眠於水庫底的碧山國小才終於重見天日,不過2個月後水量又豐沛起來,蓄水量再度爬升,碧山小學再度沉入水底,至今都未再浮現過。碧山國小的學生相當稀少,還曾因為人數不足,被改制成龜山國小碧山分班,據斐翠水庫退休人員透露,水庫開始蓄水時,學校在上游租屋當教室,學生還要搭水怒的交通船上學,直到後來學生僅剩2人,碧山國校才廢校。碧山國小長眠庫底至今已經35年,除了當地長輩知道以外,幾乎沒有人知道這座「台灣亞特蘭提斯」,而水庫的淹沒區還有許多過往熱門的旅遊景點,包括翡翠谷、太陽谷、鸕鷀潭、鯉魚潭等,當年都是台北近郊頗受學子喜愛的水上活動遊憩點。翡翠水庫底有「台灣亞特蘭提斯」。(圖/翻攝自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不過雖然翡翠水庫給我們帶來便利,但也因為選址於北勢溪上游,原有的旅遊景點沉於水中消失,此外,翡翠水庫也淹沒了烏來杜鵑的唯一野外棲地。導致自然原生的烏來杜鵑可說是完全消失,最後經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和復育人士的共同努力,才又恢復原樣。 江宏傑爆拿岳母當人質 氣炸列9點反擊了 前空姐4天前控「婆婆咬人」今提油縱火...尪80%燒傷搶救 華山分屍案凶嫌脫產 家屬求償1400萬判決出爐
華山分屍案凶手今被判賠1400萬 財產移轉家屬索賠無門
震驚社會的台北華山分屍案,涉案凶手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二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但上訴至最高法院後已撤銷發回,現由高院更一審中,至於慘遭性侵殺害的死者家屬向法院民事求償1400餘萬元,11日由台北地方法院作成判決裁定陳柏謙需賠償1401萬6374元。儘管民事判決陳伯謙需賠償家屬,但日前家屬的委任律師出庭時即曾表示,陳伯謙疑將不動產轉移,且家屬不知道被移轉給了誰,因此針對陳伯謙提出的假處分已被法院駁回,恐怕很難順利取得賠償金。2018年6月間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他所經營的野居草堂內,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得逞後竟徒手勒殺高女,再進行分屍,犯行令人髮指。一審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則認定陳伯謙是自首,主動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因而改判無期徒刑,但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10月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中。死者家屬領取台北地檢署核准的10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再向陳伯謙提告求償1400餘萬元,案經北院審理,11日上午法官正式判決陳柏謙應賠償高女父親659萬7561元、高女母親741萬8813元,合計1401萬6374元。全案仍可上訴。
華山分屍殺人魔偷脫產!家屬求償1400萬 最新判決出爐
發生在2018年年間的華山分屍案,當時震經社會,兇嫌陳伯謙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死者家屬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陳男求償約1400萬元,卻發現對方早已脫產,北院11日最新判決出爐,判他應賠1401萬6374元。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華山分屍案」,是在2018年5月間,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主要是為了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但案發當天,被害高姓女子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兇嫌陳伯謙向高女求歡不成,竟強行性侵後還將她勒斃,又把高女遺體分屍13塊,並將乳房、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殺害手段相當兇殘。死者家屬原求償1500萬元,後因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縮減聲明到約1400萬元,但卻發現對方早已脫產。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結,今天判陳伯謙要賠死者父親659萬7561元、死者母親741萬8813元,賠償總額為1401萬6374元,可上訴。
不滿廢死聯盟主張!男寄分屍照又恐嚇 下場慘了
顏姓男子不滿廢死聯盟主張廢死,自2018年發生華山分屍案後,近2年在廢死聯盟及執行長林欣怡臉書PO文恐嚇「想殺人割重要部位做標本、反正殺人不會判死」,還傳送分屍照片。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顏拘役30天,緩刑3年,命他須接受8場法治教育課程、不得對林女做出不法侵害、公然侮辱及騷擾行為。檢警調查,30歲顏男因不滿「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主張,在2018年發生華山分屍案後,在新北市瑞芳區、基隆市等地上網,在廢死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臉書粉絲專頁,執行長林欣怡臉書上留言恫嚇林女及廢死聯盟成員。顏自2018年7月5日起,陸續留言「我有精神疾病,想殺你們,並把你們殺了之後重要部位割起來做標本,反正殺了你們我不會判死刑」、「哪天把你們家人給殺了,再來喊廢死」、「不要到時我把你們家人給殺了,希望你跟要求法官要求無期徒刑,不是死刑」、「反正殺死你們,我不會被判死刑,因為我有兩公約在保護。」顏男還PO文「你的肉很好吃」、「要打砲嗎?」、「強姦你們」、「為何不去監獄全身脫光光」,還傳送女性遭分屍照片、國外分屍案新聞連結,至去年4月3日為止,PO文多達12次。台北地院審理時,顏認罪並當庭表達歉意,承諾不會再犯,法官判拘役30天,緩刑3年,命他須接受8場法治教育課程、不得對林女做出不法侵害、公然侮辱及騷擾行為。
華山分屍案陳伯謙脫產 躲死者家屬1400萬元追償
最高法院審理華山分屍案發現凶手陳伯謙不僅兇殘,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7大袋棄屍,而且狡猾脫產可能導致死者家屬無法向其追償1400萬元。目前法院審理華山分屍案,一審判陳伯謙死刑,二審認定他自首符合減刑要件改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是否為自首仍待調查而發回更審,另竊盜部分判刑8月確定。法院審理華山分屍案,陳伯謙被控2018年5月31日下午4時,趁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高女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並勒斃她,將屍體藏放在草堂內塑膠箱,還偷走高女背包內的200多元花用,6月3日深夜11時,陳用利刃將高女分屍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並將死者左乳、下體割下,4日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返回住處,企圖製成標本收藏。陳伯謙一審被法院認定在高女家屬通報失蹤後,警方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清查,且懷疑陳殺人,陳不符合自首要件,一審判處死刑;但高院卻認定,陳是主動向警方坦承犯行,警方報請檢察官偵辦後,依據陳供述尋獲遭肢解棄屍的屍塊軀幹,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陳男是否符合自首要件,可否減刑及其犯罪事實有待調查,另也應給被害人家屬到庭,表達對陳男科刑的意見,以5項理由將無期徒刑判決撤銷,發回更審。
華山分屍案遭判無期徒刑 死者家屬求償1400萬…律師辯:沒直接證據證明犯行
華山分屍案震經社會,兇嫌陳伯謙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死者家屬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陳男求償約1400萬元,台北地院民事庭今開庭,陳男的律師林陟爾稱本案除了陳男自白,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證明犯行,要法官別受刑事判決拘束,獨立調查、審判。全案定3月11日宣判。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被害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男趁機性侵並勒斃她,將屍體藏放草堂內的塑膠箱,6月3日深夜再分屍,4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死者家屬原求償1500萬元,後因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縮減聲明至約1400萬元。北院民庭今開庭辯論,律師林陟爾表示,依過去司法實務見解,附帶民事屬於獨立訴訟,承審法官應調查相關證據,做出獨立見解,可不受刑事判決見解拘束。林陟爾並說,綜觀本案卷證,除了陳男自白,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能證明殺人、性侵犯行,刑事部分在高院更一審審理時,法官也諭知檢方應提出相應事證,來說明為何採信陳男自白,因此,本件附帶民事也應由告訴人舉證。死者家屬的律師則駁斥,一審、二審刑事判決認定陳男犯罪事實,已遠超合理懷疑程度,足以作為本件民事判決的依據。法官庭末諭知全案3月11日宣判。刑事部分,北院刑庭一審判陳男死刑,高院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最高院三審則認為能否減刑仍待調查,也應讓死者家屬到庭,對科刑表示意見,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