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兒團圓
」好想回家1/跨海嫁來台24年欲返鄉 婦打疫苗耳聾想見女兒路難行
好想回家!中國籍68歲婦人阿蓮(化名)24年前結識比自己大28歲的榮民丈夫並嫁來台灣,多年來對丈夫盡心盡力,還將家中唯一的房產賣掉給他養病,如今老公入住榮家,她也因去年打疫苗導致耳聾,最大願望是返鄉探望女兒,但又不能置96歲的老公於不顧,讓阿蓮萬分無奈,難過表示「想看家人怎麼這麼難。」「我的這一生,命是真苦啊。」阿蓮回憶,她自幼母親早逝,繼母對她動輒打罵,她為了逃離原生家庭,20歲左右便與前任丈夫結婚並生下女兒,但前夫也非良配,心情不好便對她拳打腳踢,她多次被打到奄奄一息,最終只能選擇離婚,百般不捨下與女兒分開另謀出路。而阿蓮手上有祖傳的修錶手藝,她經營鐘錶攤,一個人的生活倒也逍遙自得,直到1998年透過相親碰上到中國探親的丈夫,丈夫當時信誓旦旦,承諾一定會對阿蓮百般呵護,她又見丈夫對老家人十分厚待,給家人買房買金錶,阿蓮相信嫁來台灣後對方也會這樣疼惜自己,雙方在中國舉辦喜宴後便回到台灣,對她而言卻是另一場惡夢的開始。到了高雄,阿蓮才發現丈夫的大方都是假象,丈夫將原本在台灣的房產賣掉到中國「裝闊」,他也沒有額外收入,每月靠著一萬多元的退休俸度日,阿蓮因而到醫院當看護應付家裡柴米油鹽等各項開支,甚至借錢買房,2人這才有了遮風擋雨的地方,但讓阿蓮難過的是,丈夫似乎從未將她當「自己人」看待。「每天就是罵,連女兒難產都不讓我回去看。」阿蓮說,老公對她總是冷嘲熱諷、呼來喝去,為了避免她「跑掉」,多年來不准她回娘家探望親人,僅2013年曾返鄉探親,之後就被老公嚴格限制,導致她至今都不曾與外孫見面。阿蓮的丈夫約10年前生了一場重病,阿蓮將家中唯一的房產出售給他醫治,老人家最終順利康復,如今高齡96歲仍頭腦清楚、身體硬朗,這2年才因各項機能逐漸退化而住進榮民之家,退休俸剛好能支應榮家的開支,阿蓮原以為自己身上的擔子終於能卸下,命運卻沒有就此放過他。阿蓮原本當看護維生,去年打疫苗後意外失聰,也因此失去工作。(圖/趙世勳攝)去年6月,阿蓮為了進醫院當看護而施打AZ疫苗,此後卻出現嚴重耳鳴導致失聰,她試圖尋求救濟,醫生卻都無奈表示難以證明耳疾與疫苗有關,她帶著助聽器都難聽見外界的聲音,只能隨身攜帶小白板與人溝通,對岸的女兒聽聞後擔心不已,希望能帶母親去求醫,阿蓮也想把握機會跟女兒團圓,但又遭質疑有「遺棄」老公的可能,導致返鄉路困難重重。在種種壓力下,阿蓮不敢擅自回娘家,如今受疫情無法探視影響,也已約半年未與丈夫見面,更因耳疾而不能工作,甚至無法申請低收入戶,只能省吃儉用,靠著過去積蓄勉強過活,一道又一道的難關讓她喘不過氣,無奈詢問「我只是想回家,錯了嗎?」「她那時候生病,看病的錢都是跟別人借的。」與阿蓮結識20多年的謝姓閨密表示,阿蓮多年前也曾突發耳疾,想向丈夫拿錢治病,竟遭狠狠拒絕,最終只能四處商借,這才將耳朵看好,沒想到命運弄人,如今又因打疫苗而失聰。謝姓閨密提到,阿蓮對丈夫可說是仁至義盡,賣房讓老先生養病之外,還四處打工籌措他的醫藥費,如今大家年紀都大了,希望阿蓮能回中國與女兒團圓,彌補母女間多年來的分離之苦。阿蓮與女兒分別長達20多年,如今最大的心願是與唯一的骨肉團聚,卻遭層層阻攔。(圖/讀者提供)
好想回家2/疫苗致耳聾!婦想申辦中低收遭拒 竟因大陸女兒有房子
中國籍68歲婦人阿蓮(化名)24年前嫁來台灣,為了幫丈夫治病而耗盡家產,她如今也因打疫苗失聰而成為身障,更因此失去工作能力,阿蓮試圖向高雄社會局申請中低收入戶,承辦人員卻拒絕其請求,只因她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在中國擁有房產,讓阿蓮難以接受。據了解,阿蓮的丈夫比她大28歲,老先生多年前曾罹患重病,阿蓮將家中唯一的房產出售,用來醫治和請看護等大小支出,老先生最終度過難關,但也將阿蓮的財產消耗殆盡。「錢嘛,再賺就好,沒想到有一天我連錢都不能賺了。」阿蓮表示,因丈夫早已退休,她嫁來台灣後便當看護養家,疫情期間為了入院工作而施打AZ疫苗,但只打一劑便因嚴重耳鳴導致失聰,她也因此丟掉工作,她除些微積蓄外沒有其他財產,在丈夫入住榮民之家後,阿蓮試圖向社會局申請低收入戶,卻遭承辦人員拒絕。阿蓮打疫苗後失聰被判定為中度殘障,卻因女兒在中國有房子而無法取得福利身分。(圖/趙世勳攝)「不能申請的理由是,我女兒在大陸有房子。」阿蓮說,她上段婚姻育有一女,但母女倆相隔台灣海峽,嫁來台灣後便不曾見面,更遑論奢望女兒為她養老送終,承辦人員卻絲毫不聽阿蓮的任何解釋,咬定她「不符規定」,大筆一揮便斷絕阿蓮唯一的生路。本刊調查,低收入戶能取得的補助是所有社福身分中最廣的,一旦取得認定,生活、教育、醫療和居住等各方面都有保障。同時,台灣對低收入戶的審查十分嚴格,會同步計算配偶與父母子女等一親等的所有收入,還被媒體稱為「全世界最嚴苛」。法扶基金會過去就曾公布《社會救助法》下的人倫悲劇,包括育有3子的失業父親想申請中低收入戶,社會局卻從電腦中找到他母親的出境資料,此後都沒有再入境,因而要求該名父親提出母親在台灣沒有財產的證明;還有名離家多年身障患者在申請低收入戶時,被發現他兒子收入頗豐而拒絕其請求,導致患者如果要得到低收入戶能順利進入機構安置,只得控告兒子沒有扶養他。「中國我回不去,台灣我活不了,到底要怎麼過?」阿蓮無奈表示,丈夫住進榮民之家後,她只能租屋度日,看著積蓄日漸減少,想回中國與女兒團圓,卻又怕被冠上「惡意遺棄」老公的罪名,在左右為難下幾乎無路可走,只求相關單位網開一面,給她留下一條生路。想到自己悲慘遭遇,阿蓮忍不住悲從中來,只希望相關單位能網開一面,給她一條活路。(圖/趙世勳攝)高雄市社會局表示,該民眾的案件目前仍在區公所,公所人員要求她補齊女兒的相關資產,但文件尚未齊全,因而還沒進入審查階段,而法規也規定,不論兒女身處何處,對於父母都有撫養義務。社會局強調,一等直系血親均為應計算人口,財產須列入全戶計算,福利身分認定還是要待補件後,由公所審查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