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局
」 衛生局 台北市衛生局 食安 台北市 食物中毒蘇丹紅咖哩粉流竄9縣市! 桃園衛生局展開稽查行動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10月30日接獲臺北市衛生局通知,新北市日前抽驗濟生公司斗六廠出產的「飛馬牌特調咖哩粉」(600公克,有效日期2026年5月6日),檢出蘇丹色素1號。此批產品已擴及全台9縣市,桃園市內有一家業者販售此產品。對此,桃園市衛生局隨即展開稽查行動,並對市售辛香料產品進行擴大檢驗,以確保食品安全。桃園市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指出,經查,桃園市的「全國食材廣場-桃園大有門市」於今年5月與6月間,共進貨案內咖哩粉60盒。衛生局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確認該賣場內已無該批產品及同公司出產的其他咖哩粉產品,且賣場已張貼退貨公告。衛生局亦要求業者主動聯絡已購買會員,進行產品回收。衛生局亦針對同品牌相關產品進行抽驗。衛生局於第一時間也查詢校園午餐食材登錄平台,確認市內國中小學未使用該品牌產品。僅發現一所幼兒園曾使用濟生公司生產的另一款產品,雖非涉案產品,衛生局仍建議該幼兒園暫停使用該產品,待檢驗結果出爐後再行使用。另調閱桃園市「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資料,市內業者使用咖哩粉類產品共370件,發現有2家使用該廠牌咖哩粉產品,其中1家使用並非同批號咖哩粉,另1家尚待業者確認中。衛生局表示,已啟動擴大查驗計畫,針對市售咖哩粉、辣椒粉等辛香料產品進行抽驗,至各賣場、超市、餐飲店家、食品製造廠及網購通路共稽查16家業者,抽驗58件市售咖哩粉等辛香料產品。衛生局表示,倘若檢出蘇丹色素,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辦理,嚴格執法保障市民食安。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如有購買該批號產品,可持發票及產品至原購買店家辦理退貨,若有任何消費問題或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桃園市衛生局或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市府將積極協助解決消費者問題並持續監控市售產品安全。桃園市衛生局也強調,食品安全是市府重視的公共健康議題,未來將持續加強抽驗和監控,並加強信息透明,以保障市民健康。市府也提醒消費者,購買辛香料等產品時應多加留意,若有疑問可向衛生局查詢了解產品來源與安全性。
特調咖哩粉驗出致癌「蘇丹色素」!流竄9縣市 最高可罰8000萬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濟生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下稱濟生公司斗六廠)生產之「特調咖哩粉(製造日期:2024.05.07;有效日期:2026.05.06D)」經該局檢出「蘇丹色素一號」(標準:不得檢出),經臺北市衛生局113年10月28日及29日調查銷售至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花蓮縣等9縣市,臺北市衛生局已通知轄內2家業者下架回收不得販售,並通知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依權責命轄區業者進行回收下架工作。臺北市衛生局接獲通知,第一時間巡查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專區內403家品牌業者(近11,780家門市),經查有33家業者有使用152項咖哩相關產品,皆非濟生股份有限公司之「特調咖哩粉」產品。另為追查「特調咖哩粉」使用原料之品質疑義,臺北市衛生局已移請雲林縣衛生局協助至濟生公司斗六廠稽查該批產品原料來源及廠區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之著色劑,產品含有蘇丹色素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規定,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含有蘇丹色素之產品應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予以沒入銷毀。臺北市衛生局提醒,蘇丹色素具有潛在致癌性,非我國准用之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與製程之管理,避免觸法。並呼籲民眾若有購買上述產品請立即停止食用,並攜帶商品至原購買門市辦理退貨作業。臺北市衛生局呼籲,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及第12款規定,規避、妨礙、拒不提供資料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
北市食品容器具7件標示不符規定 特力屋、大創、宜得利都上榜
為保護民眾使用市售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之衛生安全,臺北市衛生局今(29)日公布今年度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抽驗結果,共計抽驗39件食品容器具及20件循環杯,食品容器具品質及循環杯清潔度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但其中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本次食品容器具抽驗包含14件塑膠容器具、5件紙容器有淋膜、5件免洗筷子、5件陶瓷餐具、5件PTFE 塗層不沾鍋及5件不鏽鋼內膽保溫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但有7件產品不合格。另外依據臺北市環境保護局提供北市共13個連鎖品牌計485家循環杯門市,抽驗20件循環杯,檢驗項目為澱粉殘留物、脂肪殘留物、蛋白質殘留物及烷基苯磺酸鹽(ABS)殘留,檢驗結果其中1件於複抽後合格,其餘皆符合規定。臺北市衛生局說明,食品容器具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規定標示者,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命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臺北市衛生局針對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其中5件產品經查負責廠商屬臺北市之業者,已依法處辦,另2件產品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查處。另外,7件食品容器具標示不符規定,分別有:特力屋樂士林分公司的WMF PERMADUR INSPIRE不沾平底煎鍋、台灣卡多摩嬰童館台北新光分公司的韓國白金矽膠副食品分裝盒、台灣卡多摩嬰童館台北中華分公司的伸縮收納握把餅乾盒、木盆實業台北松江分公司的蔬菜盒底盒、台灣大創百貨南西店的平底鍋、chicco新光南西Perfect 5-完美防脹 PP奶瓶150ml、宜得利台北內湖家樂福店的瓦斯用輕量方型煎鍋。臺北市衛生局提醒販售業者,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4月18日部授食字第1041304937號公告修正,製造日期為106年7月1日後之「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產品應於最小販賣單位的包裝或本體上標示,且標示應具顯著性,提供消費者選購時參考,不得僅於不可拆封的包裝內部之本體或說明書等方式標示。供重複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皿或容器,其主要本體並應以印刷、打印或壓印方式標示其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不得粘貼,亦不得僅在外包裝標示。臺北市衛生局說明,有關塑膠類食品容器具之耐熱溫度可能因為不同規格或經由不同加工方式製成,以致實際耐熱溫度有所不同,故各產品之實際耐熱溫度,應以製造商標示為準。消費者於購買前應先確認其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及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選購標示完整之產品,並依照標示事項正確使用;當產品發生破損或裂痕,應立即更換,以確保安全與健康。
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 新增「上市及上櫃連鎖餐飲區」
現場展示上市上櫃業者美食,並歡迎民眾上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瞭解。(圖/六角國際提供)後疫情時代,台灣餐飲市場規模已近一兆的實力,各類型餐飲百花齊放,其中不乏佔總體餐飲業達10%的上市上櫃連鎖餐飲。民眾對於吃的安全、吃的來源也逐漸重視。為維護廣大消費者日常飲食的食安權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8月於食材登錄平台公告新增「上市及上櫃連鎖餐飲區」,並自114年1月1日實施。23日的成果發表會上,臺北市政府秘書長兼食安官李泰興等市府官員列席,宣布由16家上櫃餐飲公司暨旗下31個品牌已正式上線登錄,一起響應食材來源登錄透明化政策,為消費者食品安全把關。為建立食品來源追蹤系統,落實食材資訊公開透明,臺北市政府於102年9月9日起建置「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頁面羅列17大專區,370家業者,超過1萬家門市,登錄9800多項的產品及3萬多項食材,這次新增的「上市及上櫃連鎖餐飲專區」主要是以在臺北市有2家以上門市的品牌為主,目前已有16家公司31個品牌上線,登錄361項產品、1572項食材,讓市民掌握食品履歷,透過資訊透明化的食材查詢機制,提供民眾對於食安的保護。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是依據「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經衛生局公告類別或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加入本市食材登錄平台,公開食材來源,若業者未完成登錄,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依同法第1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除感謝各家上市及上櫃連鎖餐飲業者對於揭露產品食材來源的積極、及守護食安的努力,更歡迎民眾上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瞭解,一同為食品安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