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分署
」 欠稅 行政執行署 執行署 台北分署 拍賣臺北分署鐵腕執行欠稅大戶!北海福座股東欠稅2314萬 2573個塔位將拍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欠稅大戶案件,以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穩固執行政策之基礎,特定於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時在該分署4樓拍賣室,拍賣楊姓欠稅大戶名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歡迎民眾屆時到場應買。臺北分署表示,臺北市年近 80 歲的楊姓老翁(下稱義務人),因於94年間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之股票189萬股,成交價格近1億8,000萬元,經稅捐機關查獲漏報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有價證劵交易所得,依法補徵稅額,惟義務人逾期未繳納,而遭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移送臺北分署執行,移送金額合計2,314萬餘元。該案件係臺北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公告之重大欠稅案件,臺北分署為強力執行該案件,爰定於113年11月11日再次拍賣該義務人所有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本次拍賣標的分別為「00A富貴型(單人)骨灰位使用權」2,181個、「00B富貴型(單人)骨甕位使用權」78個及「00C吉祥型(雙人)骨灰位使用權」314個。臺北分署說明,本次拍賣定有底價,底價不公開,由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之應買人買受,另骨灰位使用權管理單位福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應買人取得臺北分署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後,應即向該公司辦理「權狀補發」等作業,並繳交權狀補發費用、過戶費及管理費,請有意參與競買的民眾查明注意。
建商老闆出口黃金逃稅!欠稅4.5億拒繳 執行署討14年聲請管收
1名蒲姓男子在北市經營建設公司,該公司於民國94年9月至95年12月間應取得而未取得會計憑證金額合計48.4億餘元;其後又於95年12月至97年8月期間出口黃金,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金額逾62億,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分別裁處營業稅罰鍰2億4,206萬餘元及6,870萬餘元。同一期間,蒲男公司於96至97年間從事出口黃金至香港賺取價差之利潤,應分別於97年5月及98年5月申報前一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惟亦未辦理申報,分別經移送機關核定所得稅額加計滯納金9,940萬餘元及2,671萬餘元。該些金額均未繳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至今年8月13日,罰鍰及稅捐加計滯納利息尚欠4億5,539萬餘元,臺北分署是日向法院聲請管收蒲男獲准。經查,蒲男公司曾在97年6月10日將負責人變更登記為王姓男子,但王男當時正被羈押於士林看守所中,經詢問原因,王男表示係姓名遭人冒用登記。此外,臺北分署查得蒲男公司在98年2月13日至3月10日間有13筆外匯匯入水單金額共計1億2,483萬餘元,並於各該款項入帳後之1分鐘至20分鐘內即遭不同之3人以現金方式提領,而該3人均供稱不認識王男,係前負責人蒲男指示他們協助提領現金,提領後即將現金交給蒲男。臺北分署就此多次訊問蒲男,蒲男坦承確有請親朋好友幫忙提領現金,提領完畢後仍用於國內收購黃金再出口到香港,其從來沒有見過王男,也不知王男是誰找來擔任負責人。除此之外,臺北分署再追查得知,用來收受香港外匯匯入款項之銀行帳戶係蒲男在96年1月間開立的,該帳戶於公司在97年6月10日變更登記負責人後,未更換公司之大、小章。由此推知,蒲男於公司變更登記負責人為王男後,仍持有公司的銀行帳戶及大、小章,並用來收受出口黃金至香港之匯入款項,蒲男實質控制公司之財務,當係實際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利用公司出口黃金,提領現金後拒繳欠稅遭管收。(圖/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提供)蒲男除了於98年2月至3月間利用公司帳戶及資金外,其在訊問中另外自承,公司結束出口黃金業務時,還剩下約1,500萬元,已經退還給包含其在內之5名出資人,其本身拿了200萬元。此些行為在在顯明,蒲男在公司欠稅年度後,有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6項第1款及第3款所定之「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台北分署歷次訊問中,蒲男均拒絕透露其所稱之另外4名出資人之人別資訊,是否真有該4人存在,至為可疑,而於法院開庭時,仍堅持不願答覆,該1,500萬甚有可能尚保留在蒲男手中,故有以聲請管收促其提出該財產之必要。蒲男於今年8月13日至臺北分署表示沒有能力清償欠款,惟經行政執行官詢問後,審酌蒲男有「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乃當場留置蒲男,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臺北分署呼籲,公司行號應依法取得並保存會計憑證,民眾亦應當依法申報並納稅,於移送執行後並應自動清繳欠款,切勿有僥倖心理而在欠稅後隱匿或處分財產。輕忽行政執行機關強力追討欠稅之決心,恐遭行政執行機關之拘提管收。如果確實有經濟之困難,無法一次清償欠款時,應主動申請分期繳納,以維自身權益。
執行署台北分署遭冒名詐騙 假im.B 案名牌包1個1千多
經常拍賣欠稅拒繳罰單財產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驚傳遭詐騙集團冒用名義賣假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在2023年舉辦 2 場 im.B 案名牌包拍賣會,造成搶購熱潮,不肖業者見有機可乘,竟打著該分署的名號賣假貨!台北分署指出,近日網路上有一 網站 「facundo 」(https://facundo.life/c/FZjZ7Tyl4k2A1z6KMb1?p=d8fIE2), 一再出現標榜著「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im.B 案吸金 25 億!名牌包第 2 波拍賣會......行政執行署在官方 FACEBOOK 平台進行變價拍 賣一個 LV 名牌包包僅售 NT$1350」等文字,吸引民眾下單付款,其實是詐騙。台北分署提醒民眾務必小心求證,切勿受騙,台北分署已函請警方偵辦,絕不寬待。台北分署呼籲,對於網頁上沒有公司地址、客服電話,只留下電子信箱的網路賣 家,要特別小心,可能是不肖業者的詐騙技倆,可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台北分署強調,目前並無利用網路商城或網路拍賣,都是現場實體拍賣或變賣的方式,拍賣的地點也都會在拍賣公告 上載明,毎個月的拍賣訊息也都會上傳至分署官網及臉書的粉絲 專頁。這些冒用台北分署名義銷售名牌包的網路購物均非台北分署的拍賣訊息,民眾如果有相關拍賣問題,可逕去電臺北分署洽詢(02-25216555),請各位民眾切勿輕信網路訊息,以免受騙上當。
台北毒駕男被抓不怕罰 行政執行署擬拍賣他家
臺北市萬華區61歲張姓男子,2017年7月22日下午7時10分許,駕駛汽車行經臺北市莒光路一帶被攔檢,警方發現他有吸食毒品反應,移送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9萬元罰鍰,同時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張男孩還被查出欠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交通罰單、環保局罰單等,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合計罰單欠款已逾20萬元。台北分署為遏止毒駕和酒駕事故發生,收案後數次通知張男,並執行張男銀行存款債權,並無所獲,遂於2014年1月間,查封張男位於臺北市萬華區的房地產,但他仍置之不理,臺北分署考量他的法遵意識淡薄,不排除對其名下不動產進行拍賣程序。臺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駕或毒駕,以免害人害己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不可置之不理,或消極對待相關執行措施,切勿輕忽臺北分署強力執行的決心。立法院研究指出,毒品對於人體之危害遠遠高於飲酒,近年來臺灣毒品氾濫,根據法務部統計臺灣毒品緝獲總數量,100年2340.1公斤,101年2622.4公斤(上升12.1%),102年3656.5公斤(上升39.4%),103年4339.5公斤(上升18.7%),104年4840.2公斤(上升11.5﹪),105年1至10月5935.8公斤(較上年同期增量1,442.6公斤),有逐年增加趨勢。立法院研究認為,防制毒品泛濫,可效法瑞士、荷蘭和葡萄牙等國家作法,對未吸毒者宣導,使其終身不吸毒,對已吸毒者處以罰款或緩起訴,強制接受就業輔導及減癮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