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
」 自首 縱火 肇事逃逸 殺人 車禍屏東7旬翁遭車追撞翻覆慘死 肇事駕駛逃逸後現身自首
屏東市21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導致1名7旬老翁不幸身亡,事件發生在和生路,肇事車輛在變換車道時追撞1 輛直行廂型車,猛烈撞擊導致廂型車翻覆,並滑行撞擊安全島後翻至對向車道,廂型車駕駛曹姓老翁受困車內,經救援脫困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警方表示,這起事故發生於上午7時49分,目擊者稱,肇事白色轎車撞擊後未停留,直接加速逃逸,根據調查,廂型車在遭追撞後,因強大的撞擊力翻轉1圈,車頂滑行撞擊地面,駕駛座嚴重凹陷,導致曹翁受到致命傷害。在事故發生後約1小時,22歲蔡姓男子於事發現場向警方自稱為肇事駕駛,警方迅速將蔡男帶回調查,並扣押涉案車輛以釐清詳細肇事原因與駕駛身分,蔡男是否確為肇事者,以及是否涉及其他違法行為,仍需進一步調查確認。屏東交通隊提醒用路人,車速過快或變換車道不當可能釀成重大事故,駕駛人應時刻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類似憾事再度發生,警方也呼籲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停車處理,逃逸行為將面臨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屏東翁駕廂型車遭追撞翻覆「車頭全扁」傷重亡 22歲男事後自首稱「肇逃」
屏東市今(21)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7旬曹姓老翁駕廂型車行經和生路時,遭後方來車追撞,翻覆至對向車道。由於撞擊力過大導致廂型車翻轉1圈、車頭嚴重凹陷毀損,曹姓老翁受困車內。警消獲報趕到現場,救出已神智不清的曹姓老翁緊急送醫,但最終仍傷重不治。此外,事發當下,肇事的白色自小客車當場逃逸,但一個多小時後,一名22歲蔡姓男子回到現場向警方自首,宣稱是肇事駕駛。對此,警方表示,全案將進一步釐清肇因與肇事駕駛身分。屏東交通隊指出,今日上午7時49分許獲報,屏東市和生路發生一起追撞死亡車禍,員警到場處理發現,7旬曹翁駕駛廂型車沿和生路由西往東直行時,遭1輛白色轎車在變換車道時追撞,疑因衝撞力過大,廂型車翻覆後以車頂在路面滑行,直到撞到安全島、又翻至對向車道,不僅導致廂型車駕駛座嚴重凹陷,曹翁也受困車內動彈不得。廂型車駕駛座嚴重凹陷,曹翁也受困車內動彈不得,經警消到場搶救脫困,送醫後仍不治。(圖/翻攝畫面)曹翁經警消緊急協助脫困後,緊急送往屏東榮民總醫院搶救,最終仍不治。而肇事駕駛則在車禍當下加速逃逸,不過在事發1個多小時後,一名22歲蔡男在車禍現場主動向警方表示自己是肇事駕駛,警方隨後將蔡男與涉案車輛帶回偵辦。警方表示,蔡男酒測值為0,但他是否為真正的肇事逃逸者,以及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並提醒,行車時進行車道變換需謹慎注意前方車輛動態,並保持適當的前後車距以確保安全。同時,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優先協助救護傷患,切勿離開現場,並應立即撥打110通知警方到場處理。
柯文哲聲請交付「辭黨主席聲明」北院准了 法官「1舉動」惹怒民眾黨挨轟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台北地檢署偵查已近尾聲,柯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當初裁准羈押柯的法官呂政燁,認為該聲明僅為黨務,並不影響檢方偵查,19日除裁准柯將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外,裁定書更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辭職生效。呂政燁曾被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為「綠色法官」,因此呂政燁代民眾黨宣告柯辭職生效,20日引發外界及法界諸多議論。民眾黨昨痛批法官自行公布柯文哲的信函內容,甚至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之舉不當。民眾黨強調,該黨相關章程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另北檢下周將偵結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汙等罪起訴柯文哲等多人,預計將對柯文哲求處重刑,檢方20日上午第11度提訊柯,下午第14度提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讓柯、彭進行「最後答辯」,訊後還押2人。據了解,柯仍否認犯罪,並未認罪。北檢還指揮調查局北機站20日首度以證人身分約談前民眾黨發言人、現任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查證柯文哲販售KP競選小物,侵占支持者政治捐助金流,另有約20位「小草」聲稱曾捐錢給柯,向北檢自首涉犯圖利罪嫌。在押的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要將辭去黨主席聲明交付給祕書長周榆修,法官呂政燁函詢檢方意見後19日裁准,昨日早上送達台北看守所,交由柯文哲簽收,並傳真裁定主文、辭職聲明給北所。裁定指出,柯文哲的黨主席辭職聲明,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汙犯罪嫌疑相關,純是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禁見柯的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裁定書還進一步上網下載台灣民眾黨網頁的「台灣民眾黨黨章」指出,依據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依法理,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聲請准許解除其辭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交付祕書長,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的行為。換言之,准許柯辭黨主席聲明交付該黨祕書長,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柯聲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中國男偷渡來台「我要逃離那邊」 二審結果維持原判
中國籍阮姓男子今年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來台,引發軒然大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和刑度,認定其符合自首規定,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阮男疑似因為言論問題,遭中國公安調查並限制出境,6月8日晚上自福建出港,曾在連江縣東引周邊海域停留,一路都未被攔阻,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淡水渡船頭,撞上交通船,全案才曝光。阮男坦承從中國開船過來,「我來投案」以及「因為我要逃離那邊」,遭海巡署送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依違反未經許可入國罪嫌,偵結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20日)作出判決。二審合議庭根據阮男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其犯行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事證明確;不過考量阮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法官審酌,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及沒收部分也屬妥適,據此認定阮男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仍維持原判,可上訴。至於刑滿驅逐出境的部分,由於阮男是中國人民,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其是否依據同條例的第18條規定強制出境,屬行政機關職權。
4度酒駕入監服刑!彰化男出獄第7天再喝醉 騎車自撞害友人重傷亡
彰化一名顏姓男子因四度酒駕遭吊銷駕照且入監服刑,於今年3月底出獄第7天,再度飲酒8小時後騎機車,途中自撞路旁圍籬,造成後座許姓友人傷重不治。彰化地院國民法庭近日也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要求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判決書指出,21歲顏姓男子於2021年因酒駕遭起訴,經台中高院判處合併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隔年又2次酒駕,合併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今年3月25日刑滿出獄後,3月31日便於田尾鄉龍奉宮飲酒從上午9時喝至下午4時,期間啤酒不斷,喝醉後仍執意騎機車,最終載著許姓友人返家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警方調查,顏男在彰化埤頭鄉中南路附近失控撞上農地圍籬,後座的許男因頭部著地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測得顏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31毫克,遠超法定標準。被害人許男的弟弟憤而對顏提告。彰化地檢署指出,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判刑,其駕照早已吊銷,但他屢教不改。此次肇事距離其出獄不到一週,彰化地檢署認為顏男於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行為重大惡性,遂依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駕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認為顏男未具駕駛執照卻騎機車外出,且明知酒後駕車危險仍執意上路,過程中曾摔車1次卻未停止,最終導致許男因頭部重創死亡。法官指出,本案肇事情節離譜,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有罪判決,此次犯行距前案執行完畢僅一週,顯示再犯機率極高。國民法官討論後考量,被告顏男具中度智障,且自首後坦承犯行,但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被害人許男生前家庭經濟困難,其妻長期失聯,獨留智能障礙女兒一人,如今更需依靠其弟接濟生活。國民法庭最終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在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
防止川普上任改變援烏立場 北約接手主導烏克蘭援助協調工作
由於擔憂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上任後,可能會中斷對烏克蘭的軍援,因此北約(NATO)近日正式接手協調對烏克蘭的西方軍事援助。目前北約已經新設立的「烏克蘭安全援助與訓練任務」(NATO Security Assistance and Training for Ukraine,NSATU)已全面運作,地點位於德國威斯巴登(Wiesbaden)的克萊軍營(Clay Barracks)。根據《路透社》報導指出,北約是從「拉姆施泰因集團」(Ramstein Group)手中接過協調工作,這個組織是一個由約50個國家組成的臨時聯盟,名稱源自首次會議召開地—德國的拉姆施泰因空軍基地(Ramstein Air Base)。拉姆施泰因集團的任務是協調向烏克蘭提供武器和其他軍事援助,而此次由北約接手,代表著北約在俄烏戰爭中扮演更直接的參與角色。而有美國外交官表示,即便北約接手協調工作,如果川普上任後若減少對烏克蘭的支持,仍可能重創烏克蘭的戰爭努力。報導中也提到,美國不僅是北約組織的主導力量,同時也是烏克蘭最大中軍事援助的提供芳。而川普先前一直批評美國對烏克蘭的巨額資助,並表示他有能力迅速結束戰爭。而為了避免川普上任後對軍援烏克蘭一事發生風險,不僅拜登政府正盡可能加快軍事物資運送,北約也規劃新任務計劃,派遣約700名人員駐紮在比利時北約軍事總部「歐洲盟軍最高司令部」(SHAPE)、波蘭和羅馬尼亞的物流樞紐。美國陸軍將軍兼歐洲盟軍最高司令卡沃利(Christopher G. Cavoli)表示,NSATU的成立不僅是為了增強烏克蘭的戰力,同時也是讓北約在保護歐洲、北美地區10億人民的安全與繁榮方面更具優勢。
首席女調查師陳梅慧慘死國道!竹檢撇陰謀論「致命傷勢曝光」 火速起訴肇事駕駛
金融犯罪首席調查師陳梅慧和任職刑事局的男友日前因案應訊,陳梅慧在返程時不幸在國道新竹路段車禍身亡,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入警界內鬥或是擋詐團財路。新竹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並開記者會說明,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37歲肇事駕駛徐姓男子,至於外界關注的多重疑點,檢方認為,排除肇事駕駛故意製造車禍之可能,另外起訴書也曝光了陳梅慧傷勢,是全車當中最嚴重者。首席女調查師陳梅慧車禍案偵結!(圖/翻攝自臉書)起訴書詳載了陳梅慧搭乘該輛車上駕駛和乘客的傷勢,與陳女同車的張男前額擦挫傷、左側第四肋骨骨折、背部、左膝鈍挫傷、右小腿擦傷;謝警因而受有頭部外傷併臉部撕裂傷、四肢多處擦傷、右臀部挫傷等傷害;陳梅慧的主管黃耀文則有頭部外傷併臉部擦傷及頸部挫傷、左下肢擦傷、腦震盪症候群等傷。至於在後座的陳梅慧傷勢最嚴重,她當下被破百公里高速撞擊,左額部外側擦挫傷、左臉部外側擦挫傷、左上排牙齒斷裂、下頷部擦挫傷及撕裂傷、左胸部多處骨折、左胸部及腹部出血、左腹部外側擦挫傷、右上臂正面外側擦挫傷、左手肘背面擦挫傷、左大腿骨折、左膝部正面內側擦傷、左小腿正面擦傷、右膝部正面內側擦挫傷、右小腿正面淤傷、胸腹部鈍力損傷等傷害,經送醫於113年12月4日5時15分,在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不治死亡。竹檢指出,同車者傷勢的嚴重程度有如此懸殊,懷疑是和撞擊點有關,針對陳梅慧可能被肇事駕駛以製造假車禍之方式故意殺害,竹檢針對疑點澄清表示,當時車是公司其他員工幫忙叫的車,且警方進行車輛勘驗時無發現任何可疑的GPS、追蹤定位器等。肇事駕駛有乘客的派車單、訂購記錄、機票及證人證述可查。這位金融犯罪調查師,4日凌晨她因捲入洩密案遭台中地檢署傳喚開庭後北返途中,在國道遇6車連環追撞死亡,消息引發外界討論,陰謀論四起,對此,主任檢察官黃振倫表示,若是故意製造假車禍,理論上會追逐或跟蹤,前車是死者搭乘的車輛,後車為徐姓男子駕駛的車輛,根據雙方沿路的eTag紀錄,發現有2至3分鐘的差距,時速平均約為108公里,所以2台車距離差約為3.6公里,因此肉眼很難看清楚前面的車輛。另外,對於盛傳陳梅慧上車前就被毒殺傳聞,黃振倫提出相驗報告,表示絕無此事,肇事的徐男車上有裝行車記錄器,但徐男之前發生車禍取出卡片,申報初險未裝上去。檢方認為,徐男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和過失傷害罪嫌,同時致被害人陳梅慧死亡、其餘乘客和駕駛受傷,以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過失致死罪嫌處斷,徐男在有偵查犯罪前即向承辦警員自首,請法院審酌是否減輕其刑。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鄭捷殺4人判死「陳彥翔燒死8至親」卻判無期 律師親曝關鍵原因
新竹逆子陳彥翔2022年6月,因和父母起口角,一把火燒了自家的輪胎行,導致母親、妹妹、妻子、3名子女以及大嫂和姪女共8人命喪火場。11日二審判決出爐,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有網友拿出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相比,認為「鄭捷才殺4個就死刑,鄭捷太冤了。」對此,律師林智群解釋兩個案件的差別在於「行為數」。林智群昨日在臉書上表示,有網友提到兇手陳彥翔縱火燒死8人判無期徒刑,鄭捷才殺4個就被判死刑,「鄭捷太冤了」。林智群解釋,兩個情況不太一樣,重點在於「行為數」,陳彥翔縱火,是一個行為,一個放火行為;鄭捷殺人,是四個殺人行為殺了4個人。林智群指出,刑法是看行為數的,一個犯罪行為,就是一個罪或幾個罪,最後從一個最重刑度,而4個犯罪行為,就是4個罪,4個刑度,最後再合併處罰。他以車禍舉例,「高速公路大車禍,前面塞車,一堆車子排隊,後面大貨車直接撞上,前面6台車受損,6人死亡,還是『一個』犯罪行為。」陳彥翔縱火燒死8名至親,11日二審逆轉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令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林智群11日談及此事,他表示奪走8條人命,而且是親人,一般情況下一定死刑的,但刑法第62條有「自首」規定,陳彥翔自首縱火加上他後悔自己行為,所以法院決定給他減刑一次,「而死刑減一次,就是無期徒刑了。」
陳彥翔縱火釀8死改判無期!公民老師:不算最嚴重? 高檢署「被告應判死刑」
新竹輪胎行2022年發生大火釀8死,縱火的么子陳彥翔一審被判死刑,二審卻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外界討論。而公民老師黃益中表示,「殺了八個至親,這還不算最嚴重?」高檢署也指出,陳姓被告應予判處死刑,研議提起上訴。黃益中在Threads發文,「第一,刑法第 62 條規定自首『得』減輕其刑。並不是『應』減刑,法官不用幫罪犯找理由。」黃益中表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解釋,「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可死刑,「殺了8個至親,這還不算最嚴重?那法官可以告訴我,什麼才是最嚴重之罪嗎?」黃益中說,「第三,刑法第 77 條規定,無期徒刑執行逾25年可以申請假釋。就算要廢死,也應該是終身監禁,而不是用這種假的無期徒刑來混淆視聽。」陳彥翔妻子的3名姐姐11日也指出,對於陳彥翔改判無期無法接受,對台灣司法也很失望,誰能保證加害人出獄不會再傷害其他人。高檢署表示, 本署檢察官認本案陳姓被告基於殺人之直接故意,放火致有8位被害人死亡之罪行,已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示之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罪行,被告罪無可逭,非永久與世隔絕無以實現正義,應予判處死刑,本署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後,研議提起上訴。
竹市縱火逆子奪8命!陳彥翔改判無期徒刑 妻嫂家屬痛哭「僅孫女遺體完整」
新竹一間輪胎行於2022年6月發生一起縱火事件,縱火兇嫌陳彥翔因長期積欠債務,與家中矛盾激化,在一次與父母的爭執後情緒失控,便購入汽油並在家中縱火,結果導致其母親、妻子、妹妹、大嫂、3名子女與大哥的小孩等8位至親喪命,陳彥翔一審判死刑提上訴,二審今天審酌陳彥翔自首,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判決結果,陳彥翔父親陳秉成表示「沒意見」,不過陳男大嫂的母親林雪紅感到相當難以接受,死者8人僅她的小孫女遺體是完整的,因為「我的女兒到死還抱著她的寶貝」,令人鼻酸。新竹市輪胎行8死縱火逆子11日二審判決出爐,家屬無法接受,痛訴司法判決讓人失望。(圖/報系資料照)對於無期徒刑的判決,林雪紅直言,「我實在無法相信,這樣草菅人命的判決,這樣辜負8條人命的判決,竟然會發生號稱在重視人權的台灣司法」,她更悲吐,「那一晚的慘劇真的歷歷在目,當陳彥翔在門口潑灑汽油點火之前,他的太太還苦苦哀求他不要點火,但他置若罔聞,冷眼看著太太衝向火場救孩子,他自己卻跳到門之外,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母親、妻子、孩子在火海中掙扎、哭喊」。林雪紅心碎表示,「我的女兒到死還抱著她的寶貝,緊緊的抱著,所以只有她是完整的,只有我的孫女是完整的,其他的人真是燒到一個碳化,都已經…我已經無法形容。然後殯儀館的阿姨說,她做了這麼多年,從來沒看過這麼慘的。他(陳彥翔)的媽媽到了殯儀館,肚子裡面還在燒」。她也質問法官,「你怎麼可以做出這種判決?你對得起我們嗎?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還有我可愛的孫女,就這樣走了,我真的沒辦法接受這樣的判決」。林雪紅還表示,「大法官已經明確指出死刑合憲,難道這種殺死至親骨肉、連幼童都不放過的滅門慘案,不正是死刑存在的意義嗎?死刑本來就有嚇阻犯罪的作用,如果連這樣冷血、殘忍的犯行都能免死,那請問什麼樣的案件才該判死刑」,她懇求檢察官提起上訴,並表示不是為了報仇,而是為了正義,認為陳彥翔下手毫不留情,事後毫無悔意「在法庭上還說不知道汽油那麼危險」。林雪紅氣憤怒吼,「我請問在場的各位,請問大家,你們知道汽油的危險嗎?你們知道汽油的威力嗎?他說他不知道!你們相信他有悔意嗎?說什麼他在外面叫,要救火、救他的小孩,他直接衝到火場裡面救,就像他的媽媽、他的老婆、我的女兒一樣,這件事情是你做的,你說你有悔意,悔意在哪裡?你是演給誰看的」,除此之外,她悲憤交加表示,「8個冤魂的在天之靈都看得見,作為死者家屬,我必須替他們討回公道,也必須對廢死這件事情發個聲,希望大家真的不要廢死!不要廢死!不要廢死!還給我們家屬公道,不要給我們家屬二度傷害,給社會一個交代,感謝大家」。另據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指出,新竹輪胎行縱火8死案件,判決結果,一審死刑判決撤銷,二審改判陳彥翔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依卷證資料,陳彥翔在犯罪自首時,顯露懊悔、自責等情緒反應,甚至有向警員借槍自盡等情形,認為自首屬於真實自首,並非基於減刑或其他特殊目的而為,因此依照刑法自首減刑規定,減輕其刑,量處無期徒刑,本件可上訴。回顧這起案情,2022年,位在新竹市東大路一段「正義輪胎行」發生火警,屋主當時向警消說明,陳彥翔與家人吵架後駕車到加油站買汽油回家,陳彥翔縱火後逃離現場受傷遭到壓制送醫,位在1樓的屋主及時逃生,2樓的4名大人、4名小孩均逃生不及,葬身火海。輪胎行舊址現已成為空地,外觀搭起竹籬掛上廣告看板,一旁貼有1面土地招租資訊。據陳彥翔父親陳秉成表示,該土地45坪,想先對外招租,暫不考慮重建,也不考慮參與都市更新計畫。對於二審判決結果,陳秉成則表示「沒意見」。
新竹輪胎行縱火案燒死8至親 陳彥翔逃死家屬崩潰控法官「惡魔的護航者」
新竹市東大路正義行2022年發生8死命案,屋主次子陳彥翔因與父親發生口角,竟潑灑汽油縱火,導致母親、妹妹、妻子、兒女、大嫂和姪子葬身火海,一審遭判死刑,二審則於11日改判他無期徒刑,讓陳男大嫂母親林雪紅難以接受,怒控法官和辯護律師是「惡魔的護航者」。據了解,陳彥翔因在外積欠債務,2022年6月又因細故而與家人發生口角,而他案發當日情緒失控,竟在家潑灑汽油後縱火,火勢迅速延燒、一發不可收拾,導致全家8人喪命,連自己的妻子和3兒女都遭惡火吞噬。陳彥翔一審遭判死刑,高院認為陳彥翔在現場大喊自己縱火,警方因而立刻將其逮捕,符合自首要件,且在案發後顯露懊悔自責,還試圖向員警借槍自裁而給予減刑,11日改判無刑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死者家屬則對此結果難以接受,林雪紅11日到庭聽判,直言司法讓她十分絕望,更無法認同廢死趨勢,怒控法官和陳彥翔辯護律師是「惡魔的辯護者」、「給如此惡魔生的機會。」林雪紅質問,燒死母親、兒女、老婆、妹妹、大嫂、姪女8條人命的兇手,竟然還可以逃過死刑,「那還有哪一件案件符合判死刑」,希望法官和辯護律師換換位思考,表示「也許今天的我,會是明天的你們,你們救的是一條惡魔的命,卻可能害死更多無辜的生命,不要再讓自己做遺臭萬年的事!」
縱火燒死8至親!法官認逆子「這句話」符合自首要件 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新竹一間輪胎行於2022年6月發生一起縱火事件,縱火兇嫌陳彥翔因長期積欠債務,與家中矛盾激化,在一次與父母的爭執後情緒失控,便購入汽油並在家中縱火,結果導致其母親、妻子、妹妹、大嫂、3名子女與大哥的小孩等8位至親喪命,其中只有陳彥翔的父親和大哥幸免。而雖然一審判處陳彥翔死刑,但二審高等法院於11日宣判改為無期徒刑,改判也引發死者家屬的悲憤與不滿。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二審法官認為,陳彥翔在火災現場主動向警方承認「我縱的火」,並哭訴請求救援,符合刑法中自首的條件,再加上其後續表現出悔意和自責,因此決定減輕刑罰。法官表示,雖然陳彥翔的行為極為殘忍,已達死刑標準,但考慮到他在事後的懊悔態度及自首情節,最終將其判處無期徒刑。但此判決並未得到被害者家屬的認可,大嫂的母親林雪紅在法院外痛哭,表示無法理解這樣的判決,並質疑法官的決定。林雪紅回憶起事發當晚的慘狀,直言在陳彥翔點燃火源前,林雪紅的妻子曾苦苦哀求他不要縱火,卻未能阻止這場災難。林雪紅表示,當自己的女兒和孫女被燒死後,屍體的情況令人難以形容,林雪紅痛批這種冷血無情的行為應該受到最嚴厲的懲罰。陳彥翔妻子的兩位姐姐也出席庭審,面對二審法官的改判,他們同樣無法接受改判結果,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判決。家屬也認為,這樣的結果對他們造成無法言喻的傷痛。林雪紅甚至表示,這場判決所帶來的痛苦,可能成為他人未來的悲劇。此案的逆轉判決及家屬的強烈反應,突顯了死刑與廢死問題在台灣社會中的激烈爭論。社會各界對司法公正與刑罰的尺度仍存有不同看法,而這起慘劇無疑在台灣司法歷史上留下了深刻的爭議。
七旬翁不堪長期照護身心崩潰!將病妻從14樓丟下 檢方殺人罪聲押
新北市新莊區9日發生一起人倫悲劇,73歲林姓男子疑似不堪長期照顧患有「水腦症」68歲邱姓妻子的照護壓力,將其從14樓住家往下丟,犯後前往派出所投案,下午3時50分依殺人罪將林男移送新北地檢,檢方訊後認為林男殺人罪涉嫌重大,且有逃亡可能,遂向法官聲請羈押。據了解,林男過去曾從事建築師,與邱女結婚40年育有2子1女,夫妻倆退休後沒有與子女同住,兩人住在中平路一處高級大樓的14樓,而妻子兩年前罹患水腦症,會有尿失禁、平衡感喪失甚至是智能障礙的病症出現。今年7月邱女病情惡化,林男本身患有三高且年事已高,與子女討論後向新北市府申請居家照護服務員,每天都會有照護員到住家幫忙,一天兩次加總至少4小時,上午為打掃清潔、陪伴服務;下午則是協助盥洗及陪同外出。撇除掉照護員的協助,大部分時間大多都由林男親力親為,負責病妻的生活起居,長期的照護壓力讓林男不堪負荷,今早將妻子從床上抱去客廳,打開窗戶將其從14樓丟下,犯後步行到派出所自首,而子女雖表示可以理解父親的犯案動機,檢方訊問後仍認為林男涉及殺人罪,向法院聲請羈押。
長照悲歌! 7旬建築師將病妻從14樓往下丟 自首畫面曝光
新北市新莊區9日發生一起人倫悲劇,73歲林姓男子疑似不堪長期照顧患有「水腦症」68歲邱姓妻子的照護壓力,將其從14樓住家往下丟,邱女當場死亡,林男犯案後自行到轄區中平派出所自首,警方通報社會局並依殺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林男過去曾從事建築師,與邱女結婚40年育有2子1女,夫妻倆退休後沒有與子女同住,兩人住在中平路一處高級大樓的14樓,而妻子兩年前罹患水腦症,會有尿失禁、平衡感喪失甚至是智能障礙的病症出現。今年7月邱女病情惡化,雖有請居家照護服務員,但平時生活起居照料仍由林男負責,不堪長期的照護壓力身心靈崩潰,今日將妻子從14樓丟下造成妻子慘死,犯後10分鐘步行百尺到派出所投案,經警方調查無家暴紀錄,依規定通知社會局家防中心,全案朝殺人罪嫌將林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快訊/7旬翁不堪照顧壓力 從14樓窗推罕病妻…她墜地亡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9日上午8時發生悲劇,73歲林姓男子因照顧患罕病水腦症的68歲妻子,身心不堪負荷,把妻子從14樓住家客廳窗戶推下去,她當場墜地死亡,林男也到派出所自首,案發詳情待釐清。
網友神預言周杰倫演唱會「一定有人跑錯蛋」! 她到現場傻眼:大家好準時
天王周杰倫暌違7年終於回到台北開唱,從5日起一連4天在「大巨蛋」舉辦嘉年華巡迴演唱會,然而在開唱前,就有網友預言一定會有人以為是「小巨蛋」跑錯場地,豈料5日當晚開唱前,竟真有歌迷搞錯,到了現場空空如也「想說大家好準時都進去了」,而後才發現自己「跑錯蛋」。該名網友於5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要看杰倫演唱會,晚間6點半到現場想說大家好準時都進去了,仔細想想後,結果發現是自己跑錯蛋,文中她也曬出票券照以及落寞的身影。事實上,事前就有網友發文神預言,表示未唱先預知周杰倫大巨蛋演唱會,「一定有人跑去小巨蛋」。此文一出,隨即引起熱議,網友紛紛笑瘋「不是漢神巨蛋都來得及」,也有人在下面自首也做了同樣的事,還有人分享「甚至有人到了大巨蛋沒帶到票」、「有人有票帶在身上卻被幹走兩張」。5日有歌迷表示自己買了3張E03區4880元的票,3張票都在身上,且每張票都有專屬的卡套,沒想到一回頭就發現有2張突然憑空消失,只好當場報警。
日餐廳員工假扮女網友 交友軟體上揪男生赴店內「當盤子」
雙北曾有不法集團利用年輕美貌的女子來設局,假借約會名義把受害者騙至合作的餐廳,以高額餐酒海削一番的「小酌妹兵團」,未料在日本也有類似的手法,東京警視廳日前破獲一家無照經營營業餐廳,業者坦言,他們會找服務生假扮欲找男友的女性,從交友軟體上騙出男網友到餐廳內約會點高價餐,藉此獲取不當利益。據《日本放送協會》報導,警方原先以無照經營的罪名對東京新宿歌舞伎町一家餐廳進行搜查,涉案的負責人自知逃不過法網,隨即認罪,除了坦承餐廳非合法經營外,還涉嫌用交友軟體騙男網友來消費。這名餐廳負責人與旗下員工自首,原來,負責人要求員工透過交友軟體假扮成女性和男網友聊天,相約到餐廳約會,並隱藏餐廳員工身分的狀態下,不斷勸誘、慫恿這些男網友點高價餐點,藉此獲益。新宿警察署指出,今年10月底轄區已接獲190起利用交友軟體進行的詐騙案件諮詢,詐騙金額高達1.4億日圓,另據日媒《夕刊富士》報導,隨著日本國際旅遊復甦,東京街上出現越來越多外國遊客,但就有不肖商家藉此哄抬價格、欺騙遊客。今年3月就有台灣旅客到日本築地餐廳消費示,當時店門口掛著2500日元,約新台幣542元的壽司套餐,結果一進去,店家就說那款沒貨,導致他不得不點價格貴3倍的海鮮丼飯,要價6500日元,約新台幣1411元。報導還引述專門替餐廳在街上招攬客人的工作人員透露,,「現在日圓貶值,如果是外國遊客的話,即使價格稍微灌水也不會被發現,而且就算被發現,因為遊客停留的時間有限,與其在處理糾紛上浪費時間,還不如花錢了事」。日本警視廳破獲非法經營餐廳,意外爆出交友軟體詐騙案件。(圖/翻攝自X)
赴中經商失敗偷渡回台 男子躲藏226天後移民署自首
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一起非法入境案件。台灣籍的李姓男子先前曾前往中國廈門,但歷經35天後,李男經商失敗,由於擔憂自身會因債務糾紛而被限制出境,所以花費10萬元台幣請託陳姓中國籍人士協助偷渡返台。而李男返台後就躲藏226天,最後才前往移民署自首。目前檢方已依違反國安法起訴李男並聲請簡易判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李男是於2023年10月23日合法出境至廈門經商,但短短35天內就宣告失敗。由於他擔心自身會因債務糾紛、法律追訴等問題而被限制出境,所以選擇於11月27日與當地人達成協議,支付10萬元台幣安排從漳州某港口偷渡回台。後續李男抵達金門海岸入境後,隨即轉搭飛機至高雄小港機場,再搭乘高鐵返回台北市住家。在歷經226天的內心掙扎後,李男最終在2024年7月11日主動前往內政部移民署北部事務大隊自首,坦承所有非法入境細節。後許檢察官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第14條,以無正當理由逃避檢查罪起訴李男並聲請簡易判決。但檢方考量李男在主管機關發覺前主動自首,因此也建請法院審酌是否依自首規定給予減刑。
被前男友折磨30小時!妹子慘遭「潑熱水毀容」 他以為人死了才去自首
大陸福建省廈門市近日發生一起傷害案件,蔡姓女子控訴,堂妹遭到前男友折磨長達30小時,甚至被熱水狠潑,導致臉部、上半身多處燙傷,男方最後以為堂妹死了,才去找警察。對此,警方回應,全案已介入調查。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蔡女透露,堂妹和前男友分手有幾個月,21日晚上,前男友以死威脅,把堂妹騙到民宿,接著將人綑綁並塞住嘴進行折磨,甚至對其餵食安眠藥,接著潑熱水,導致堂妹臉部、上半身多處嚴重燙傷,後來男方以為堂妹死掉了,才去找警察。醫院證明書顯示,體表10-19%燒傷,三度燙傷、二度燙傷。蔡女表示,目前堂妹還沒有脫離生命危險,醫生說她的創傷面太大了,很容易感染,這幾天稍微可以坐一會兒,也能用勺子餵一點流食。蔡女痛哭,警方已聯繫男方父親,但對方家長表明不管,也沒想要出醫療費,「不管之後事情如何發展,主要訴求是想湊一點錢,先給我堂妹保命。」當地村主任指出,女子這幾天治療費用需要2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元),家境挺困難的,父親是三級殘疾人、低保戶,家屬已經在網上發起捐款,因為涉及刑事案件,沒法醫療報銷,政府這邊最多支出3000人民幣,縣民政最多報銷5000人民幣,其他的只能愛心人士提供幫助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退伍前2天「持滅火器砸後腦」害死人!軍人一、二審均判13年
桃園平鎮一間釣蝦場去年7月間發生駭人命案,一名即將退伍的24歲李姓男子與友人飲酒狂歡時,恰巧偶遇女性友人的前男友徐男,雙方遂而爆發激烈口角,李男情緒失控下,竟持滅火器攻擊徐男後腦杓,導致對方傷重不治,李男一審遭判13年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28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回顧該案,事發於2023年7月2日凌晨2時許,李男在退伍前2天與一群友人相約至平鎮區的某釣蝦場歡唱,期間與20歲的徐姓男子發生爭執,李男氣憤之下先是將徐男毆打在地,怒氣未消的他隨即拿起釣蝦場的滅火器,朝著徐男的後腦狠砸,導致徐男當場鮮血直流陷入昏迷。徐男被緊急送醫後,仍因頭部外傷併顱底多處骨折、顱內出血、腦損傷、血液吸入肺部等不治身亡,犯案後李男當天也向警方自首。經桃園地檢署偵查,依《陸海空軍刑法》殺人罪將他起訴,案經國民法官審理,認為李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最終判處李男13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28日)審理認為,一審國民法官的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均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13年徒刑,本案仍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