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懸掛
」高雄男酒駕被扣牌竟掛「網購車牌」上路 眼尖警速抓包將男子送辦
高雄1名29歲謝姓男子過去曾犯下酒駕案件,因此車輛車牌遭到吊扣,而其竟異想天開的上網訂購「客製化」假車牌,隨後自行懸掛上路;未料他所使用的車牌號碼已被通報為協尋車牌,謝男又在行車時違規遭到攔查,員警遂當場識破其車牌有異,訊後依觸犯偽造文書罪嫌將謝男移送法辦。據悉,該名29歲謝姓男子在昨(22)日駕車外出,其行經至三民區鼎中路與鼎金後路口時,欲變換車道卻未依規定打方向燈,而其違規行為恰好被巡邏員警目擊,遂要求謝男停車攔查身分,就在盤查過程中,男子自行變照的車牌號碼被員警發現有異,一查竟又剛好是被通報遺失的協尋車牌,這才讓他自行上網購買車牌一事曝了光。三民二分局鼎金所表示,該名駕駛在面對員警攔查時,一度言詞閃爍且面露不安,經過員警不斷盤問,謝男才坦承自己因犯下酒駕案件,原車牌仍被監理站吊扣中,因此其逕自上網「客製化」年份相近、同廠牌、同車款的車牌,並在到貨後懸掛上路,警方當場將謝男逮捕並查扣罪證,全案依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謝男涉及使用偽造車牌,可處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至於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同時也呼籲民眾,車輛號牌屬於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並懸掛於車輛行駛於道路上,不僅為違規行為,更屬於犯罪之行為,切勿以身試法。
新加坡國家象徵法即日起生效 國旗禁印在一次性用品「違者關半年」
新加坡《國家象徵法》於1日正式生效,新法生效後,除了鼓勵民間個人、企業可以更加靈活的使用國旗、國歌、國徽來宣揚愛國精神外,同時也規範,在一些一次性的產品上不得印製國旗、國徽,或是扭曲、修改圖案樣式的原本設計,如有違反者,最高可處6個月有期徒刑,以及(或)開罰新加坡幣3萬元(折合新台幣約71萬元)。根據《海峽時報》報導指出,過往在相關領域中,新加坡主要是依賴1959年頒布的新加坡國徽、國旗與國歌法(Singapore Arms and Flag and National Anthem Act,SAFNA)來做管理。而在新法《國家象徵法》頒布後,民眾與企業可以無需經過批准,就在7月至9月的國慶期間,將國旗、國徽做為裝飾或商業用途。而在其他時間,民眾可以自行懸掛、張貼國旗,衣服上也可以採用國旗、國徽作為裝飾圖案,但是必須要基於非商業目的才准使用。除了實體產品外,新法也涵蓋了電子版本與其他類型的複製產品。在限制部分,新法限制禁止張貼、製作經過扭曲或修改的國旗、國徽、總統徽章。同時這些元素在呈現時,必須要保持完整、不得有任何遮蓋。而演唱、演奏國歌時,也必須要呈現完整版本,不得作任何刪減或是混音、編曲方式的修改。而比較特殊的是,新法也規定,如要將國旗圖案印製在服飾上,不得印在褲子、內衣褲、鞋子等服飾上,如果印在衣服上的話,必須要出現在腰部以上。而一次性使用產品也不得印製國旗,像是塑膠袋、杯子或是口罩。如有違反者,最高可處6個月有期徒刑,以及(或)開罰新加坡幣3萬元。
白茶壺風暴4/民眾黨稱支持者自行掛「唯一支持」布條 假的!
本刊揭露民眾黨在大安文山、士林北投選區各提名兩名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出現黨內互打的情況,市議員參選人「學姊」黃瀞瑩還掛出「唯一支持」布條搶同黨另一位參選人的票。民眾黨台北市黨部今(27)日發布聲明表示,該布條是黃的支持者自己製作懸掛,撇清與黃瀞瑩有關。但其實在黃瀞瑩自己的臉書上就可以看到黨主席柯文哲、秘書長謝立功與「唯一支持」布條合影的相片,與市黨部的聲明有所出入。在「唯一支持黃瀞瑩」布條下,民眾黨士林北投另一位市議員參選人陳思宇眼神飄移。(圖/翻攝自黃瀞瑩臉書)由民眾黨台北市黨部主委林國成署名的這份聲明表示,「有關本黨台北市參選人黨內互打、操作棄保…等報導,台北市黨部在此聲明並非事實,經市黨部求證後得知,報導中提及之布條,係由地方支持者自發性製作,僅有一條並吊掛於該支持者自家店門,並非如該媒體報導所言,謠言止於智者,盼各界勿以訛傳訛。」民眾黨台北市黨部聲明。(圖/翻攝自民眾黨台北市黨部臉書)但事實上,「士林北投唯一支持黃瀞瑩」的布條也出現在黃瀞瑩舉辦的見面會活動,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秘書長謝立功、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及多位民眾黨北市議員參選人都曾與「唯一支持」布條合影,顯然並非「地方支持者自發性製作,僅有一條並吊掛於該支持者自家店門」。民眾黨台北市黨部聲明指出,該黨提名之參選人皆是經由中央黨部選舉決策委員會決議通過,台北市黨部執行選決會之決議,於選務上都是一視同仁、公平對待,不容質疑。而台北市提名之參選人於選戰過程中,也都秉持兄弟登山、各自努力的公平競爭精神,期盼成為台北市端正選風的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