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備率
」全國飲料店9月起不再提供「一次性塑膠杯」 環境部:每年減少7.9億杯用量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於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透過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以及連鎖速食店業、連鎖便利商店循環杯免費借用服務等措施,達到減少一次性飲料杯使用目的,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將約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眾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截至目前全台已有21縣市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並且於2024年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據統計,2023年有7間連鎖便利商店及8間連鎖速食店業共15個品牌,門市數為1,763家,提供約19萬8千杯循環杯借用。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2023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自備率成長2.8倍,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資源循環署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資源循環署指出,2023年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為合格,民眾可以安心借用。資源循環署表示,後續除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外,也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使未接觸過循環杯的民眾也能體驗循環杯借用服務,進而在未來消費時能將借用循環杯納入考慮,並逐步養成循環杯使用風氣。
環境部9月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逐步養成循環杯風氣
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以來,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將約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眾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113年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環境部公告,自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正式實施以來,藉由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以及連鎖速食店、連鎖便利商店循環杯免費借用服務等措施,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將減少7.9億個塑膠一次用杯。據統計,112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品牌業者(7家連鎖便利商店及8家連鎖速食店),提供約19萬8千杯循環杯借用,實際提供門市數為1,763家,占總門市數12%。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112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自備率成長2.8倍,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資源循環署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並指出,112年度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為合格,民眾可以安心借用。資源循環署表示,後續除了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外,也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使未接觸過循環杯的民眾也能體驗循環杯借用服務,進而在未來消費時能將借用循環杯納入考慮,且逐步養成循環杯使用風氣。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再次呼籲民眾,在購買飲料時,儘量自備環保杯,如果忘了帶,可以借用循環杯,除了減少垃圾產生,還能享有折扣。
飲料店不提供「一次性塑膠杯」 全台9月起實施…預計每年減少7.9億個
隨著民眾的環保意識抬頭,許多店家使用環保包裝替代一次性拋棄式塑膠。環境部在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如今為了擴大減少使用量,宣布今年9月起飲料店不提供一次用塑膠杯,預計每年可減少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環境部指出,「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截至目前全台已有21縣市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並將於今年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根據環境部統計,去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品牌業者(7家連鎖便利商店及8家連鎖速食店),實際提供門市數為1763家,占總門市數12%,提供約19.8萬杯循環杯借用。按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2023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自備率成長2.8倍,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另外,資源循環署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
循環杯良好服務指引出爐 環保署要求連鎖門市明年「借用服務要有5%」
民眾自備飲料杯逐漸成為環保趨勢,然而循環杯政策下仍有清潔與衛生的疑慮,環保署今日公布「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使循環杯的借用服務達到一致的水準;另也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明年起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環保署表示,循環杯其實就像餐廳內用餐具一樣,民眾外借杯子享用完飲料後再歸還,可減少一次性垃圾產生,環保署因此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供業者參考依循,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其中也包含押金需提供多元支付方式、提供3日歸還期限,品保品管以及清洗規範、宣傳等,除了能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衛生及品質,透過「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的識別,民眾認明標誌就可以放心借用。此外,環保署今年4月公告的「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7月起推行的自備飲料杯優惠5元措施,飲料杯自備率由過去的6%提升至16%,有效減少了一次用飲料杯的用量。環保署指出,2023年起環保署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民眾借用循環杯時,不須支付或只須支付少許的押金,即可免費借用;業者於營業場所也須標示「免費借用循環杯」,每字邊長至少5公分。環保署表示,店家提供的循環杯服務如符合服務指引,可張貼「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於明顯處民眾識別參考,環保署預計在11月舉辦標誌票選活動,屆時歡迎民眾踴躍參與票選。
5元影響力1/自備環保杯人數增5倍 環保署:「這4種杯子」沒有折扣
根據環保署資料,台灣每年約耗費4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重達4.7公噸,為減少垃圾量,7月1日起民眾到連鎖飲料店、超商、速食店、超市等通路,自備環保杯購買飲料,業者就必須提供至少5元價差,若未依規定執行的門市,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由於折扣有感,民眾自備杯子的意願大為增加,環保署指出,5元價差未上路前,連鎖飲料店、超商、速食店、超市四大連鎖業消費者自備杯子的比例約6%,從7月1日起觀察觀察業績來看,自備率大約提高至30%,增加5倍。全家超商也表示,新規定上路後,這幾天自備環保杯的人數大約從過去的6%提升到10%左右。根據momo購物網統計2022上半年環保杯銷售數據,在選擇環保杯材質時,消費者較青睞保溫、保冰效果佳的不繡鋼,輕巧、好清洗也是挑選的重點。中原大學生物科技學系副教授、美國羅格斯大學毒理學博士招名威也認為,「選擇304或306不鏽鋼材質最為安全,比較不會溶出有毒物質。」招名威表示,不鏽鋼材質盛裝任何飲品都沒問題,但如果是保溫、保冷設計的不鏽鋼水壺,就要避免盛裝汽水類飲品,以免危險。而不鏽鋼杯長期盛裝咖啡或茶之後,可能會容易產生難以清潔的汙垢,可用熱水加入過碳酸鈉,再將瓶子泡在裡面即可清潔乾淨。而一般認為玻璃、陶瓷材質最穩定安全,不會釋放任何毒素,招名威則認為,玻璃、陶瓷相當重,萬一不小心破碎,反而是另一種危險,如果是購買後立刻回家或到辦公室,或許可以考慮選擇玻璃或陶瓷材質,否則攜帶上來說相當不方便。輕便的塑膠材質若要裝熱飲,建議選擇5號聚丙烯(PP)的材質,才不會因高溫而釋放不良物質。(示意圖/報系資料庫)由於輕巧方便,許多人偏愛塑膠材質的杯子,招名威提醒若要盛裝熱飲,必須選擇耐熱程度較好的塑膠材質,例如5號聚丙烯(PP)。至於冷飲的話,材質上沒有特別的要求,但環保署特別提醒,不可以使用一次性飲料杯,包括寶特瓶、保麗龍、一般紙杯、外帶塑膠杯等,否則無法有5元以上的優惠。至於容量,可先向經常消費的店家做確認。經環保署調查,主要連鎖門市所販售的飲料容量,最少為240ml,最多為960ml。大家最常購買的便利商店咖啡,大杯約500ml、中杯約350ml。而多數飲料店的大杯約700ml、中杯約500ml,建議挑選合適容量的環保杯。
5元影響力3/業者醞釀漲價?!只因賣1杯就貼2元 自備率太高「恐撐不住」
根據環保署最新調查發現,2020年台灣使用4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相較2010年約用15億個飲料杯,10年來用量翻倍暴增。其中光是飲料店一年就使用逾17億個飲料杯,占全體約4成3。環保署因此規定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市,7月1日起應提供消費者自備環保杯至少5元的優惠,部分業者還自行加碼,例如7-ELEVEN在每月1日加碼扣7元,星巴克、COLD STONE則是每次都回饋10元。雖然對消費者來說「折扣有感」,但也有人擔心,由於業者要提供至少5元的價差優惠,可能會造成「變相漲價」。目前4大通路都尚未有調漲價格的計畫,但許多業者私下抱怨連連,因為5元對消費者來說是「折扣有感」,但對業者來說也「獲利壓縮得相當有感」。手搖飲業者林先生表示,如果一杯飲料賣50元,扣掉5元就只有45元,「直接減損淨利!」不過現在正在風頭上,就算想漲價,也會過陣子再說。除了規定業者必須有至少5元的折扣,環保署甚至要求必須在明顯處貼上字體大於5公分的標示宣導。(圖/報系資料庫)根據環保署估算,連鎖業者使用一次性杯具成本約3元,若提供消費者5元價差,仍有2元的成本要吸收,此政策最大的挑戰在於消費者自備率越高,業者就要吸收更多成本,所以難免有業者擔心「撐不下去」。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秘王嶽斌表示,消費者自備環保杯,也等於會減少飲料業者的杯材成本,兩方一起幫忙分擔環境成本,而且也可推其他促銷方式,例如買一送一的第二杯,或是紅利集點兌換的飲料,由於自備杯扣5元是以「消費者付費購買飲料」為原則,所以這些促銷就不適用折扣。王嶽斌說,雖然業者需要吸收2元的成本,但5元的折扣同時也會有「吸客」的作用,對業績來說應該有所幫助,會再持續跟業者、消費者宣導並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