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盤介選2/假賭盤真賄選 現行法律賭選舉有刑責
正副總統暨立委選舉進入肉搏,透過賭盤干擾選情的傳聞甚囂塵上,而能在短短幾天內把選情搞得豬羊變色,莫過於選舉賭盤的「開山始祖」前立委翁大銘。當年華隆集團少主的翁大銘與對手王令麟在立委選舉中演出一齣「王子復仇記」,透過開1賠10的賭盤在10多天內,不必頻繁的掃街拜票造勢,一舉上位立委,至今仍是選舉賭盤界的老生常談。華隆集團掌門人翁大銘1992年時投入台北市南區立委選舉,當時的選制為複數選區,翁大銘僅在選前10多天投入,竟然順利當選。當時傳出,翁大銘用商業頭腦想出了「必勝」方法,讓助選員宣傳他開出了投1:10的「賭盤」,只要民眾下注1千元賭他能選上立委,選上時他就賠1萬,「賭客」現賺9000元,民眾趨之若騖,最後翁拿到了29374票,成功擊敗對手王令麟。選舉賭盤會視候選人的人氣調整讓票,預測的選舉結果有時比民調公司做出來的結果還準確。(圖/方萬民攝)2018年九合一大選時,也傳出有一位產業大亨用類似手法,替南部一位藍營市長候選人拉選情。他開出賭盤,賭客簽賭不必先出錢,就可以壓賭這位市長候選人當選,若真的選上,事後憑單領對等賭資。據了解,原本這位大亨只是因為民進黨內派系衝突,想要讓綠營市長候選人選得辛苦、票數開得難看,沒想到當年全台正好吹起「韓流」,加上這種「假賭盤、真賄選」的手法效果太好,最後這名藍營候選人竟高票當選,造成這場賭盤估計慘賠近8億元新台幣,最後大亨只好出錢,讓出面開局的組頭跑路出國,賴掉賭債。檢察總長刑泰釗出席反賄選活動,呼籲民眾小心境外勢力介選、選舉賭盤和假訊息,一同維護選舉公正。(圖/趙世勳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訂後,規定選舉、罷免的結果賭博負有刑責,組頭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賭客則是6個月以下徒期,且都可併科罰金,修法有意藉此防止賭盤影響選情、避免「假賭盤、真賄選」。但選舉賭盤因應新的法律規定,也再度進化,採境外臨時網站登記的方式,不留簽單、沒有金流,以規避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