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燙傷
」頭撞車門、腳燙傷、換藥壓手骨折「嫩嬰眼上吊送醫」 粗心爸媽非虐待獲緩起訴
新北市1對楊姓夫妻前年底添了第2個女兒,卻先後出狀況,包括抱女嬰上車時不慎撞到她的頭,泡牛奶時燙傷她的腳,換藥時又壓到女嬰左手骨折,直到去年2月女嬰因為嬰兒搖晃症送急診,醫院發現許多舊傷遂通報家暴案。台北地檢署偵結,雖查無虐嬰事證,仍依《過失傷害罪》將這對粗心夫婦緩起訴3年。檢警調查,楊姓夫妻已育有1名大女兒,2020年11月小女兒出生,但2021年1月間,楊父準備把2個月大的女嬰抱上車,不慎讓女嬰頭部大力撞上車門;隔沒幾天,楊父又在泡牛奶時,不慎用熱水燙傷女嬰左腳,由於女嬰因燙傷需定期換藥,因不耐疼痛而掙扎,楊姓夫婦以手壓住其四肢時,沒控制好力道,又造成女嬰左手肱骨骨折。接著又發生,楊母將女嬰放在餐搖椅上,就去廚房準備餐點,沒想到大女兒跑來大力搖晃餐搖椅多次,導致女嬰雙眼視網膜下出血,以及嬰兒搖晃症等傷勢。去年2月22日,楊姓夫婦因女嬰眼睛上吊,趕緊將她送醫,醫師除發現女嬰有癲癇症狀,還有雙眼視網膜下出血、左額葉硬腦膜下出血、左手肱股陳舊性骨折等多處傷勢,懷疑嬰孩受虐通報,全案因而曝光。檢方經新北市政府通報後介入調查,但查無該夫婦涉虐嬰的事證,研判楊姓夫婦應是照顧嬰孩時大意不慎,考量該夫婦深感懊悔,依《過失傷害罪》予以緩起訴3年,期間須接受親職教育及育兒指導課程。
台南3歲女童雙腳燙傷潰爛 22歲狠母遭起底有3段婚姻4名子女
台南3歲女童僅因「亂丟東西」,就遭24歲葉姓繼父用熱水燙腳「管教」,但女童的林姓母親不僅只帶她到診所就醫,之後更因女童失禁,和葉男一起處罰女兒。事實上,林女年僅22歲就有過3段婚姻,生下4名子女,受虐女童是和她與第一任前夫所生,家庭關係複雜,目前社會局已聲請暫時保護令,並報請台南地檢署由檢察官啟動偵辦。根據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調查,林女已有3段婚姻,共生下4個小孩,其中包含受傷女童在內的2個小孩,目前是自己在帶,1個出養,另1個則由前夫照顧;後來她與葉男一起遷居台南生活,今年3月生下男嬰,一家4口經濟來源全靠第3任在鐵工廠打工的葉男支撐。親友表示,葉男平時脾氣就不好,時常對女童拳打腳踢,連自己的年僅2、3個月大親生兒子也不放過,不僅會對其呼巴掌,當兒子目睹同母異父的姊姊挨打時,葉男也會恫嚇「長大就輪到你」,而該家庭其實在今年3月就因「不當管教」通報在案。無奈年僅3歲的女童仍遭到非人對待,據了解,林女一開始有制止葉男打小孩,但礙於葉男掌控全家經濟,林女既無法第一時間將女兒送大醫院治療,甚至跟著葉男一起處罰女兒。更可惡的是,女童嚴重傷勢曝光後,林女竟第一時間幫葉男掩蓋、推卸責任,直到事情漸漸鬧大,葉男才坦言,不滿女童不乖、亂丟東西,才對她潑滾燙熱水以示懲罰。
台南女童「腳丫燙成黑色」半月沒送醫 網爆怒!母冷回:沒必要跟你解釋
一名網友在臉書PO出多張台南女童受傷照片,只見女童雙腳腳掌嚴重燙傷,但卻疑似沒有送醫治療。原PO表示女童已被燙傷2周,家人卻不送她去醫院,氣得大罵:「是她自己燙的?還是被人燙的?出來給個交代!」家屬則對警方表示女童是自己燙傷的。原PO昨(27日)深夜在臉書公開貼文,並截下一名葉姓男子照片,大罵:「出來!不然抓到,你應該會很好笑!燙到兩個禮拜,不送醫院!她自己燙的?還是被人燙的?出來給個交代!」從原PO貼的照片中看到女童腳掌的腳背敷著藥膏,但還是蓋不住已經泛黑的皮膚,尤其是腳指部分更已呈深黑色。知情人士透露,女童生母林姓女子有過兩三次婚姻紀錄,生下女童之後也未婚再生了2個孩子,老三出生滿月就送給別人養,現在與葉男結婚再生了一個孩子,家庭狀況相當複雜。網友看到女童慘狀,忍不住紛紛留言表示「天啊好心疼」、「怎麼可以把小孩燙成這樣」、「她一定很痛很痛」、「看這種我會氣瘋」、「兩個父母都是變態狂」。橘色的藥膏也蓋不住女童已經發黑的腳背皮膚。(圖/臉書)醫護人員現場替女童緊急處置,敷上藥高、蓋上貼布。(圖/臉書)據《東森新聞》報導,女童經網友爆料後已被送到台南奇美醫院治療,目前有阿嬤陪在身邊;照片中的橘色藥膏、膠布則是護理人員在現場的初步處理。台南永康分局表示接獲家庭糾紛報案,到場發現是女童的父親和岳母吵架,也發現女童腳部燙傷,但家屬稱女童是半個月前自己用熱水把腳燙傷,有帶去看醫生。不過有網友私訊女童生母,她卻冷回網友「我沒必要跟你解釋吧!你是小孩的…?」還反問對方「看不下去」的點是什麼,並解釋「有媽媽會想看到自己小孩這樣?」網友則大罵「妳說洗澡燙傷,怎麼顧小孩的顧成這樣?」但許多網友回文表示洗澡水的溫度再燙,也不可能把腳燙到變黑色。女童現已被送到台南奇美醫院,目前住院治療中。 (圖/臉書)報導指出,警方已主動介入調查此案,也已經通報台南市社會局、相關單位,將查明女童燙傷的真正原因,以及是有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網友PO出女童父母臉書截圖。(合成圖/臉書)
1歲兒溺斃! 20歲媽上網求助「伴屍2天長滿蛆」才報警
高雄一名林姓女子放1歲大兒在澡盆中獨自泡澡,結果孩子滑倒溺斃,最扯的是發現的第一時間居然沒有報警,反而先上網求助急救辦法、伴屍2天才由友人報警。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林女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林姓女子(20歲)因丈夫入獄,2017年9月帶著1歲及未滿月的小孩到友人家寄居;同年10月5日晚間,她幫1歲兒洗澡時,沒注意到兒子腳燙傷尚未痊癒、不能長時間站立,把水放滿後就逕自出去做家事,導致孩子溺斃都沒有發現。回到浴室後,林女看見孩子的面部朝下,趕緊將他抱起,卻未打電話叫救護車,反而上網觀看YouTube影片學習急救,最後還改去照顧小兒子,錯失黃金搶救時機。張姓女友人10月8日發現男童屍體腐敗、長蛆報警,全案曝光。媽媽面對媒體提問頻頻喊冤,「沒有虐待小孩。」她表示,把小孩從水裡抱起的時候,還有生命跡象。而法醫解剖後證實,男童死因為外力撞擊,導致腦幹損傷,溺水窒息。一審法官認為,林女行為屬過失,與男童的死有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她10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林女僅國中肄業,智識程度、社會經驗均較一般人低下,但仍不能免除過失責任,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