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案
」 高虹安 助理費台南農會高層疑涉背信案 總幹事與女員工疑串供滅證遭羈押調查
台南地檢署日前針對當地農會涉嫌背信案件展開調查,19日逮捕台南地區農會楊姓總幹事,及1名葉姓女員工,檢察官認為兩人罪嫌重大,存在串供和滅證的風險,因此向台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禁見,獲得批准。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楊姓總幹事及葉姓女員工,涉嫌與農會內部不當利潤問題有關,檢方在深入調查後,決定於19日發動搜索行動,將2人帶回進行偵訊,經過審問,檢察官指2人涉案情節相當複雜,若不加以羈押可能會干擾調查進行。檢方進一步表示,楊總幹事所涉嫌的背信罪與農會的金融信借貸問題無關,而是與內部經費運作相關,由於楊總幹事在當地擁有良好的社會關係,為避免案件調查受到影響,檢方特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站等專案小組進行案件偵辦,以展現調查的嚴謹性。目前,檢調單位正全力深入調查,試圖釐清案件的具體情況,檢方也呼籲,對於任何涉嫌違法的行為,都必須依法處理,維護社會公義和透明度,並呼籲相關單位加強對農會經費使用的監督,以維護農民的權益與信任。
電影金童真面目2/他騙百萬判6月 坑王雪紅外甥5億竟因刪光資料獲無罪
台灣電影發行公司「車庫娛樂」,近日遭前立委高嘉瑜控訴訂閱陷阱綁會員,在網路上引發軒然大波,而車庫負責人張心望早已是爭議人物,他在擔任電影公司威望國際(CATCH PLAY)總經理期間,先被依3個背信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後又遭威望控訴侵吞近5億元,全案纏訟多年,卻因公司電腦資料遭刪光而使得調查困難重重,最終於2024年4月獲判無罪定讞。據了解,張心望於1977年出生,其家境優渥,父母都是醫學院畢業,張父更官拜中將,曾是總統醫療團隊成員,目前還是慈濟高層,而他從建中和台大電機系畢業後進入史丹佛就讀,順利取得史丹佛電機碩士,並在史丹佛校友會上結識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的外甥陳主望。因2人名字相似,陳主望對張心望倍感親切,張心望則以如簧巧舌取得陳主望信任,陳因而將他帶去見自己的阿姨王雪紅,張則開始畫大餅,稱要建立「亞洲第一大的娛樂內容產業平台」、「規模更會比蘋果的iTunes還大」,王雪紅當時的手機事業如日中天,最終答應出資,於2006年成立威望,由陳主望擔任董事長,張心望2008年到2012年6月則擔任手握大權的總經理。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發現威望年年虧損,啟動調查後驚覺張心望竟私吞5億元,雙方因而對簿公堂、纏訟多年。(圖/報系資料照)在這4年間,威望斥資10多億元購入上千部電影,並迅速成為台灣發行數量最大的電影片商,但王雪紅發現威望年年虧損,調查後驚覺張心望藉職務之便,將部分資金轉移到他以人頭成立的「藝都會」公司,認定他涉及背信和侵占,2012年6月經董事會決議將他解職,並對張提出民事與刑事訴訟。法院調查後,發現張心望將本該屬於威望的電影門票收入、影展票房收入和電影票款項,總計上百萬元匯進藝都會戶頭,2015年11月依3個背信罪處以有期徒刑6月。威望也控訴張浮報影片授權金,表示張明知威望可以直接向國外片商買片,他卻請美國Studio Solution Group(以下簡稱SSG)的負責人林威(Johnny Lin)代理購買948部外國影片,原授權金約2788萬2751美元,經過SSG包裹授權,浮報授權金4322萬5477美元,從中賺取差價1534萬2696美元,相當於近5億台幣,歷經高檢署3次調查,台北地檢署終於在第4度偵結並起訴張心望。而全案纏訟多年,張心望在遭解職前,公司往來的電子郵件和文件存檔等證據卻遭人刪除,調查因而困難重重,台北高等法院2024年4月判決張無罪確定、全案定讞,也在電影圈引發譁然。威望董事長陳主望(左)發現張心望涉及侵占後,2012年與母公司威望控股公司董事長張孝威(右)一同召開記者會,但5億侵占案因罪證不足,張獲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威望公司對判決難以接受,表示張在威望任職期間,涉嫌背信案不計其數,並強調本案違法事證明確,張心望卻暫時可以逃過法律制裁,將聲請檢方繼續偵查、另行起訴,相信他最終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車庫娛樂回應表示,APP沒有取消會員的時間限制,消費者可以直接取消,並強調公司內部沒有個資外洩問題,在警政署的公告上,同期也有許多影城上榜,恐是合作廠商外洩,此外,張心望與觸電網負責人和昆汀涂沒有私人糾紛,至於他在網路上被攻擊,則是該帳號擁有者所為,與公司員工無關,一切依法行事,並交由司法判決。
獨/朱國榮精心潛逃到「這國」? 消息人士:遍地監視器要抓不難+520前「被談判」
到底是人在中國遭逮、還是被軟禁在萬那杜?創下5億元、史上最高額棄保潛逃金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目前行蹤成謎。消息人士獨家告訴CTWANT記者,朱國榮最可能還是在上海,因為朱國榮去年起精心規劃的逃亡路線中,去中國大陸就是他的首選,他特別關注兩岸關係,在民進黨可能長期執政下,雙方交流不暢,就有可能被擱置、不會被送回台灣受審。台北地檢署2月26日傳喚助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潛逃至菲律賓的鍾姓船東。(圖/報系資料照)不過,消息人士向CTWANT記者透露,朱國榮對此可能有些「誤判」,儘管他在2016年時就辦好台胞證、以及大陸當地官員接應等,認為可以用錢打發很多事情,但以目前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加上520賴清德的新團隊要上台,中國方面會不會將它當成一個「談判籌碼」,是要拿來換些政策開放、或是當成新團隊上任大禮,都很難說,目前兩岸可能還在談判,所以消息才會這樣模擬兩可。日前傳出,朱國榮已被中國公安逮捕,刑事局兩岸科向中國求證未果,透過兩岸共打機制查詢後,表示他並無入境中國的「公開紀錄」,由於朱國榮本來就是假名護照偷渡,因此這答案也不算意外。一位東莞台商向CTWANT記者表示,中國大陸幅員廣大,要躲起來是很容易的事,「若是關鍵性指標人物,在中國這個遍地都有監視器的地方,其實有心要抓的話不難。」例如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他在2002年也因淘空背信等金融犯罪而逃到大陸,留在大陸經商,還成了當地繳稅大戶,日子過得很舒爽。目前還有很多台灣被通緝、或欠債的台灣人在大陸,只是他們「沒這麼重要」,中國官方也不會特別跑去抓,特別是兩岸關係停擺,這些小魚小蝦就會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過。台北地檢署2月26日搜索、約談當初幫朱國榮潛逃的9人,檢察官27日清晨諭令以10萬到100萬元交保,包括朱國榮的陳姓女友父親以100萬元交保,陳女母親、陳女哥哥分別20萬元,朱國榮的曾姓女秘書60萬元,朱國榮友人林姓女子80萬元,包括林女的外籍丈夫在內,均限制出境、出海。駕駛遊艇的鍾姓船長30萬元交保,鍾男的2名兒子為船員,分別以10萬元交保,鍾男等3人先前已被限制出境、出海。消息人士告訴CTWANT記者,他的陳姓女友一家人的確就是幫助朱國榮潛逃的最主要推手。朱國榮2011年至2013年期間因涉嫌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2023年3月被高等法院以違反證交法判刑8年;2014年中信人壽預計併購台灣人壽時,朱國榮涉及內線交易,遭判徒刑16年,目前還有多案審理中,法院裁定朱國榮必須按時到派出所報到。然而朱國榮在2023年8月時,還與30歲的陳姓女友、剛滿月的兒子高調辦滿月酒,而在9月7日到三張犁派出所報到後,棄保潛逃、偷渡出境,三張犁派出所長因此遭拔官,最高法院於同月28日對朱國榮發布通緝,時效30年,並將5億1700萬元交保金沒收。朱國榮的親信向媒體透露:「朱總裁不會回來了!5億元就給國庫沒收。」證實他已棄保逃亡,刑事局已和信義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追查朱國榮的現況。其實朱國榮逃亡早有計畫,目擊者表示,8月間多次看到朱國榮現身北部某遊艇港一艘豪華遊艇上;號稱「超跑達人」、捲入台中商銀前董事長王貴鋒背信案的極緻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9月底向信義分局自首,表示作為朱國榮的事業夥伴,他在去年9月7日下午開車接應、將他載往港口搭船離開台灣,途中還換車以躲避警方追查。朱國榮自基隆八斗子遊艇港星晨碼頭出海後,搭另一艘豪華遊艇趕抵台南安平港整補,接著便一路朝南航向菲律賓佬沃港,再以外國護照飛往澳洲,再轉機至太平洋島國萬那杜。警方比對陳姓女友出境紀錄,發現她曾多次出境及轉機,到過菲律賓、澳洲、香港、萬那杜,之後再無出入境紀錄,研判朱和女友、孩子三人已在萬那杜會合,但據知情人士透露,朱國榮有癌症,應無法在醫療水準較低的地方久住,特別是中國大陸還是首選,語言溝通沒問題,也有在地的官員、商界人脈,他已經安排好後手。
前董座認「大股東賣股」 曝鏡電視高層下令選前不許有動作
NCC曾要求鏡電視8大股東須簽不賣股、不找人頭的切結書,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15日)前往北檢告發鏡週刊社長裴偉等7人涉嫌洗錢、偽造文書等罪。對此,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也發聲明稿稱,他早就稱鏡電視新聞台本是一件臭不可聞的弊案,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甚至前往北檢刑事告發,但一年過去,案件宛如憑空蒸發,擔憂北檢成為政黨權貴的禁衛軍。陳建平表示,NCC放水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後,他曾發聲明指控鏡電視新聞台的弊案,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以及掌權者的一路護航,NCC棄守獨立機關的職責,自甘墮落為聽命辦事的政黨附庸,導致本可透過行政程序處理的鏡電視負責人變更案,被迫上綱至刑事告發程序。陳建平說,「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他強調,若檢察官傳喚他出庭作證,定將遵守法律、誠實證言,但他必須要沉重地說,對北檢是否能秉公辦案,他已瀕臨徹底喪失信心的臨界點。陳建平說,他去年5月曾針對鏡電視涉嫌違法淘空的背信犯罪行為,檢附事證向北檢提出告發,去年8月更前往北檢作證說明,一年過去,整起案件卻宛如憑空蒸發、毫無具體偵查進度,經法界友人透露,高層已下令該案在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更不想得罪掌控龐大媒體勢力的裴偉,所以刻意擱置至今。陳建平直言,他不願相信,也不敢相信,台灣司法檢調沈淪至此,竟然屈從高層與綠媒的壓力,縱容為非作歹者逍遙法外,近來又看到竟然有比他更晚告發、也比鏡電視背信案更為複雜的刑事案件,竟然都已紛紛起訴,該案卻依舊石沉大海。陳建平表示,難道,如同立法委員前所公開控訴的「黨、媒、檢已然緊密結合為三位一體」,不僅是觀高層上意辦事,也不敢得罪裴偉所掌控的鏡媒體帝國。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被起訴 柯文哲親上火線:相信她沒貪污企圖
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被告發涉嫌詐領助理費,以及資策會控告高涉背信等2案,台北地檢署14日偵查終結,其中貪污案起訴高虹安、助理等5人,而背信案則不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14日)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針對「高虹安因助理費案遭起訴」一事發表聲明。柯文哲下午臨時新增記者會,針對高虹安被起訴一事進行回應,柯文哲表示,自己作為黨主席必須發表其看法,他和高虹安共事多年,知道對方是一個認真謹慎的人,也相信高虹安「絕對沒有貪污企圖」,「因為要貪污的人,帳戶不會記得這麼清楚,不會記錄到幾元、幾元,我相信她是絕對沒貪污企圖,也支持她提出證據為自己清白奮戰」。面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皆聲援高虹安,反倒是自家黨主席柯文哲未出面,引發外界質疑,因此民眾黨14日下午發表採通,柯文哲下午3點在台玻大樓發表聲明。柯文哲在記者會上提到,針對此次引起社會關注案件,檢察官在起訴時特別註明「態度不佳」、「褫奪公權」等,但事實上在2022年選舉期間,檢方偵辦過程多次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並進而醜化高虹安的形象,「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應當是被人民信任,也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柯文哲還提及,前新竹市長林智堅7月因新竹棒球場案被移送監察院,最近中央更為了前瞻預算的完工率低、特別預算編列浮濫,還有最近綠能光電相關案件受全國矚目,但民進黨也沒針對這些問題做回應,反而採取迴避的態度,「所以我還是支持高虹安為清白繼續奮戰」。柯文哲強調,本案起訴內容早可預料,因為選舉期間就已鋪天蓋地的打擊高虹安,大家應該對選舉期間印象記憶猶新,檢方起訴內容毫無意外;不過一審時法院要公開審理,這時就要接受旁聽、整個社會公開的評論,所以還是支持高虹安全力捍衛自己清白。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46萬」被起訴 北檢批:公私不分、壓榨下屬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46萬元,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高虹安行為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費助理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及王郁文為共犯,高虹安等5名被告因一行為觸犯二罪名,從重依貪污罪論罪。北檢認為,本案詐領助理酬金(薪資)的方式,是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要繳回;助理加班費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給予的「獎金」可實際領取外,其他申報加班費差額均應配合繳回供高虹安自行決定運用,因此被告向立法院申報的金額與助理實際可領取的金額不符,顯屬不實。此外,高虹安身為立法委員,具有審核決定如何分配其辦公室各公費助理酬金及同意核給助理加班費的權限,但高虹安自始無意給予助理虛(浮)報差額的金額,而是透過將願意配合繳回的助理,以虛(浮)報、總額報滿的方式向立法院請領助理酬金、加班費至法定上限金額後,扣除高虹安實際要給予助理實領的薪資及「獎金」後,要求助理繳回差額,核屬詐取財物的行為。立法院按月撥付至高虹安薪資帳戶的問政相關業務費用共計7萬餘元,未見她將此拿出用於辦公室相關事務。高虹安將助理加班費報滿至8萬4872元後,再將酬金差額、加班費與獎金差額要求助理繳回,挪作他用,明顯有私用於她個人支出項目,顯見主觀上有不法所有意圖。本案高虹安將虛(浮)報的助理酬金及加班費作為其委員辦公室運作支出及其私人使用,均於法不合。另外,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自承知悉申報的金額與實際領到的酬金、加班費不符,並知悉要將差額繳回的用途;王郁文雖否認犯罪,他也認知是「幫忙領加班費」出來,因此認定助理均知情並配合高虹安詐領款項。以下為北檢今天公布起訴高虹安等5人的起訴書內容:臺北地檢署偵辦被告高○安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偵查結果一、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案(一)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等5人均提起公訴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罪嫌。(二)被告李○庭不起訴處分。二、資策會提告高○安涉嫌背信案被告高○安不起訴處分。贰、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案一、簡要犯罪事實(一)高○安自民國109年2月1日起,擔任立法院第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台灣民眾黨籍),為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陳○宇為高○安委員辦公室主任、黃○玟為辦公室行政主任(負責襄助行政及人事薪資等業務)、陳○愷為辦公室法務主任、王○文為辦公室公關主任,自109年2月1日起,由高○安分別以每月新臺幣(下同)7萬元、6萬2,000元、6萬元、4萬6,000元之酬金聘僱,均為高○安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規定聘用之公費助理。(二)緣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所規定之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立法院於109年度分別編列「公費助理」工作計畫(編號3304010203)預算供立法委員聘用公費助理,協助立法委員處理各項問政、服務選民,及「問政相關業務」工作計畫(編號3304010206)預算供立法委員為民服務,協調中央及地方事務所需各類事務開銷。「公費助理經費」每位委員公費助理8至14人每月酬金42萬4,360元、加班值班費每位委員公費助理8至14人每月8萬4,872元,上開經費係由立法院編列支應立法委員聘用助理依勞基法所生之實際費用,為公費助理在職務上取得之報酬,非屬立法委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於立法委員個人之實質補貼。另立法院亦編列有「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每位委員每月7萬9,072元。(三)高○安明知上開立法院所編列「公費助理經費」,係供支應各立法委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獎金、加班值班費之用,不得流用非屬前揭費用之支出,如辦公室、服務處等開銷或私用。又明知立法院編列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每月合計7萬9,072元,係供各委員選民服務及考察等事項,亦可供助理協助委員處理各項問政、服務選民所用,每月係直接撥付其受領立法委員薪資之帳戶。詎其每月除受領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7萬9,072元外,尚領有委員薪資19萬餘元,財團法人永○教育慈善基金會(下稱永○基金會)另每月支應10萬元予歷○網路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歷○公司)協助其從事立法委員職務,且其擁有銀行存款達千萬餘元,具有相當之財力,竟未思將上開撥入其個人帳戶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或以其個人財產支應委員辦公室等開銷,反以其委員身分要求下屬公費助理黃○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下稱加班費)至上開預算上限金額(即酬金42萬4,360元、加班費8萬4,872元),將虛報或浮報酬金差額、加班費差額供其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於109年2月27日前,先與黃○玟謀議,視助理實際聘用異動情形,針對特定助理以超出其等受聘約定之酬金進行調配達到預算上限金額,並以特定助理名義浮報加班費至預算上限金額後,再由黃○玟告知陳○宇、王○文,欲以其等及黃○玟名義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超出其等受聘約定之助理酬金及每月實際可領取加班費之差額,高○安並無給予之意而要其等配合繳回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經陳○宇、王○文同意後,高○安、黃○玟、陳○宇及王○文即共同基於職務上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自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為下列行為:1、黃○玟依高○安指示,接續自109年3月起至109年11月止,視高○安聘用助理之異動情形計算高○安委員辦公室助理實際酬金總額,與立法院補助之助理酬金總額之差額後,將陳○宇、黃○玟、王○文實際助理酬金之7萬元、6萬2,000元、4萬6,000元之數額虛灌每人每月數千元至1萬元不等之金額,並不實填寫在「立法院立法委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上,由高○安在「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後,向立法院浮報助理酬金(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一所示)。2、高○安每月僅同意核給之陳○宇、黃○玟、王○文數千元不等之加班費,並將每人可實領數額以「獎金」名義告知黃○玟,由黃○玟先行計算立法院編列給助理之每月加班費餘額後,未核實而填載「立法委員公費助理延長工時、國定假日、特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及其他相關經費請領名冊」之不實加班費數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申報」欄位),而陳○宇、王○文、黃○玟均明知上開請領名冊所載申報之不實加班費數額,除了高○安同意核給之「獎金」數額外,並非其等可實際領取,仍於上開請領名冊上簽名,再由高○安於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表示高○安已核定支付,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上開助理之加班費(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3、黃○玟於109年7月某日,計算(6)月份之加班費餘額後仍有剩餘,由高○安指示黃○玟向陳○愷告知,欲以陳○愷名義浮報加班費,超出高○安同意核給之加班費「獎金」差額,須繳回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經陳○愷同意後,陳○愷與承前犯意之高○安、黃○玟共同基於職務上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由黃○玟填載陳○愷之109年6月、10月、11月份「申報」欄位之1萬3,333元、1萬7,417元、9,416元等不實加班費數額,陳○愷明知不實仍授權黃○玟於「立法委員公費助理延長工時、國定假日、特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及其他相關經費請領名冊」上蓋章,再由高○安於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表示高○安已核定支付,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陳○愷之加班費(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4、高○安、黃○玟、陳○宇及王○文推由黃○玟以上開不實酬金及不實加班費,按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致使不具實質審查權之立法院辦理會計、出納業務職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製作之「付款憑單」、「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公費助理勞工退休金暨勞保、健保按月提(扣)繳明細」,致立法院陷於錯誤,將前揭虛報或浮報款項如數撥至陳○宇等人銀行帳戶後,依黃○玟扣除因虛報或浮報金額致助理勞保及健保繳費之增加之金額,計算其等應繳回差額65萬1,842元,由陳○宇等人配合領出交與黃○玟或由陳○宇、王○文自行保管(下稱零用金),以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惟實際繳回金額為62萬5,238元(理由如起訴書附表五備註欄所載,包括酬金共8萬4,126元、加班費共54萬1,112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如起訴書附表六),總計詐得46萬30元(即62萬5,238元-16萬5,208元=46萬30元),而將之私用於不得以「公費助理經費」支應,原應由高○安個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舉例如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個人使用(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高○安個人餐費等)之支出,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所編列助理費預算管理之正確性。二、量刑意見(一)建請法院審酌被告高○安擁有傲人之學經歷,曾擔任鴻○公司中階主管,每月領有立法委員月薪19萬餘元及問政費用7萬餘元、銀行存款達1,200萬餘元,永○基金會並支應每月10萬元予歷○久公司協助被告高○安從事立委職務,財力豐厚,竟分毫不用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憚於其權勢之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之「人事費」,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足認被告高○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為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二)被告黃○玟、陳○宇、陳○愷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所得,均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減輕其刑。另被告黃○玟係依照被告高○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被告陳○宇及陳○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之行為及決定,請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三、沒收本案被告詐領之犯罪所得46萬30元,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宣告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請依同條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四、被告李○庭不起訴處分理由摘要被告李○庭雖於109年2月至110年3月間,每月領有2萬餘元至5萬餘元不等之助理酬金,但因其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即難以其另有其他兼職,而認有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之犯行,應認其罪嫌不足。叁、資策會提告高○安涉嫌背信案一、簡要告訴意旨被告高○安自97年7月14日起至107年5月14日止,任職告訴人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下稱資策會)擔任副工程師、專案經理、組長等職,從事技術研究、輔導廠商等工作,竟為下列行為:(一)於101年至102年利用至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洽談技術合作研發出差之機會,在上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卻未依照規定說明出差行程變更一事,使告訴人資策會仍支付薪資72萬8,920元及差旅費72萬7,904元予被告。(二)被告與顏○泰等人曾組成團隊,於103年間參加告訴人舉辦之創業競賽獲得優勝,並獲頒獎金200萬元,嗣顏○泰成立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公司)並與告訴人簽立「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約定科○公司支付授權金500萬元,取得告訴人之技術,授權期間為103年9月24日至106年9月23日,且科○公司另與告訴人簽署合作備忘錄,約定雙方擬於103年至108年間,簽訂授權金總計1,500萬元之「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詎被告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於上開授權契約簽立後3年內投資科○公司40萬元,且科○公司事後未能支付前揭備忘錄預定之授權金1500萬元,致告訴人受有損害。(三)被告未依資策會同仁會外兼職辦法申請在科○公司兼職擔任業務處處長,卻於104年10月14日至18日,以科○公司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在新加坡舉辦之「2015年度M2M新創公司獎」頒獎典禮時,向告訴人請領差旅費4萬4,003元。(四)科○公司於105年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行動製造管理和優化平台」之發明專利,惟該發明係使用告訴人授權之技術,其衍生之專利權應歸屬於告訴人;然被告竟將自己登記為專利發明人、科○公司為申請人,並經智慧財產局核准科○公司為該發明專利權人,致告訴人受有損害。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第342條背信罪嫌。二、不起訴處分理由摘要(一)被告至美國出差期間,確有從事資策會主管所交辦之工作、提交出差報告說明工作成果,自難認被告有何施用詐術領取差旅費或薪資之情。資策會內部之主管,於當時均知悉被告同時在辛辛那提大學出差工作及就學一事,且其101年至103年間之考績評定結果分別為優、優及特優等情,難認被告於出差期間同時進修博士學位,有何造成告訴人損害之情。(二)被告未因投資科○公司取得不當利益,且科○公司嗣後未能按備忘錄簽立總計1,500萬元授權金之授權契約,係因技術變遷快速、科○公司資金不足等因素所致,與被告無關。(三)被告確係經告訴人主管指派至資策會間接持股之科○公司從事輔導工作,被告在科○公司所從事之工作即屬其為告訴人工作之一部分,且被告未領取科○公司薪資報酬,難認有兼職之情形。又被告赴新加坡參加頒獎典禮,獎盃上亦刻有資策會之英文,堪認其參加典禮亦係為告訴人領取獎項,從事提升告訴人聲譽之工作,其向告訴人支領差旅費,即難認有背信行為。(四)本案發明專利並非被告職務上完成之發明,且該發明專利之專利權人登記為科○公司,亦查無確有侵害告訴人權利之處,告訴人所指,應為其與科○公司間授權契約爭議之民事糾紛,尚難據此主張被告不法而具有背信犯行。
高虹安涉詐46萬遭起訴關鍵 因她認罪後交出重要事證
新竹市長高虹安從參選時就被爆出,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問題,如今檢方將她依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如今除了高虹安外還有4人遭到起訴,並且已有3人認罪,只有台大十三妹「公衛文」王郁文不認,甚至有一人還交出了重要證據,成為高虹安遭檢方起訴的一大關鍵。高虹安如今被起訴,還有可能遭褫奪公權。(圖/報系資料照)民眾黨籍的前立委高虹安2020年當選立法委員,在她競選新竹市長時遭爆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元,今(14)日偵結助理費及背信案,助理費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背信案則獲不起訴。北檢表示,高虹安及辦公室幹部陳奐宇、「小兔姐」黃惠玟、陳昱愷、前公關組長王郁文等5人均提起公訴,高虹安的男友李忠庭則因罪證不足不予起訴。而她被控詐領的關鍵為公積金被檢舉遭挪為私用、部分高辦助理費疑挪民眾黨團使用,助理被要求「浮報特定月份加班費」充作獎金小金庫等三部分。如今傳出3位認罪的助理,黃惠玟也供出一切犯罪情形並提供事證,認定高虹安總計應繳回的差額65萬1842元,實際繳回金額為62萬5238元,包含酬金共8萬4126元、加班費共54萬1112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之薪資、獎金,共詐領了46萬30元。檢方認為,案件偵辦期間高虹安皆否認犯罪,認為她犯後態度不佳,且本身財力豐厚,卻還浮報公費、壓榨下屬、公司不分、貪圖小利等狀況,之後又通通卸責給助理。而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等3人自白犯行、態度良好,也無獲得任何犯罪所得。檢方因此依法將高虹安起訴,並建請宣告褫奪公權;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也起訴,但向法院請求酌減其刑,並給予緩刑宣告。王郁文則沒有認罪,也未有請求緩刑宣告。
鏡電視案擴大調查!調查局約談股東查金流 陳耀祥遭告發瀆職
立委陳椒華7日舉行記者會指控鏡電視8大股東是人頭代持,連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都向她坦承已賣股。調查局針對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告發鏡電視創辦人裴偉背信案,日前約談多名股東釐清金流,另北檢也針對通傳會(NCC)主委陳耀祥遭告發瀆職案持續蒐證,全案擴大偵辦。據了解,8大股東的陳泰銘、萬海集團陳致遠等人尚未約談,檢調將擇日約談他們說明。去年1月19日,鏡電視拿到NCC近十年來的首張新聞台執照,外傳背後綠營黨政高層施壓NCC護航審照;加上董事長一再更換,引發各界質疑。去年3月,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遭董事會以「干涉新聞」為由撤換,事後陳質疑鏡電視涉非常規交易,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裴偉涉嫌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刑法》詐欺及背信罪嫌。北檢指派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分「他字案」偵辦。檢方去年8月首度傳喚陳建平說明告發內容後,日前將全案發交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蒐證,調查局日前已以證人身分約談鏡電視多名股東釐清金流,訊後請回,並將陸續約談陳泰銘、陳致遠等股東到案查證。此外,時力立委陳椒華去年9月公布「吹哨者」錄音檔,直指裴偉向大股東表示,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要NCC主委陳耀祥盡快通過執照,英系要角洪耀福也去跟陳耀祥說「這個是總統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都還是要做的」。事後蘇貞昌與總統府、鏡電視都否認。對此,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告發NCC主委陳耀祥瀆職罪,北檢另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分「他字案」偵辦中。
明道經紀人涉嫌掏空公司 五點聲明談及小S夫妻
明道工作室2017年跨屆成立保養品牌成績不俗,由她的經紀人李詩翔擔任負責人與董事長,而明道自己則掛名「品牌體驗官」,並由小S老公許雅鈞出資擔任股東。不過,2020年卻爆出李詩翔涉嫌掏空被告,當時被撤去職位,近日又被爆出一名蕭姓女助理是李的內應,還查出蕭女身家高達2億。對此,李詩翔今(3日)發出5點聲明澄清,並提及股東「起貪念串同其他小股東如某S藝人及其配偶許○鈞等人,以子虛烏有的理由,硬將本人拉下董座職務」。明道經紀人李詩翔(中)涉嫌掏空被告,如今發出五點聲明喊冤。(圖/李詩翔提供)李詩翔完整聲明:「正義雖有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成功雖然沒有捷徑,但盜取他人心血,也許是邁向財富自由的康莊大道」茲就近日週刊報導本人與林少萍、奧達士股份有限公司間之紛擾,本人聲明如下:1、 本人李詩翔擔任奧達士公司董事長期間,為了新創品牌商品推廣皆戮力為之,終於成功將品牌站上國際舞台打響知名度,更推出熱賣的蘭花油產品,讓奧達士公司成立不到1年時間,於109年稅後淨利高達新台幣63,191,621元。2、 未料,本人發現負責業務接單銷售的股東林少萍疑似將公司熱賣商品以左手賣右手的方式,中飽私囊,林少萍又不甘本人持股比例遠優於她,影響其分紅,便起貪念串同其他小股東如某S藝人及其配偶許○鈞等人,以子虛烏有的理由,硬將本人拉下董座職務,由林少萍取而代之,藉以掌控奧達士公司並掩蓋其不法之犯行。3、 事實上,林少萍並非第一次違背董事職務,犯下背信行為,尚有其他案件遭台北地檢署以背信案起訴,法院審理中,而本人業已於上月向士林地檢署按鈴申告,相信台灣司法終會還原真相,不受媒體報導影響。又林少萍於本人卸任董事長後,雖一再誣指本人侵占公司貨款、商標等,並利用奧達士公司的資源,對本人所提起一連串刑事、民事訴訟之追殺,但我相信「正義雖有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我本人將勇於面對,絕不屈服,將會向各案件承辦法官、檢察官說明事情的始末,以捍衛自己的清白,迎接正義到來的那一天。4、 另極光公司是林少萍自己的公司,本人不需要他公司的任何資料,則豈可能會指示或教唆其前員工蕭小姐拿取該公司的任何資料,是極光公司與其前員工蕭小姐間之訴訟,均與本人無關,然極光公司卻對本人提起妨害電腦使用罪之自訴,本人乃深感不解,亦盼極光公司自行撤回自訴,以免浪費司法資源。5、 最後,「成功雖然沒有捷徑,但盜取他人心血,也許是邁向財富自由的康莊大道」,本人就像誤入他人設局金錢遊戲的小白兔,讓曾經的心血奧達士公司及蘭花油產品被設局拿走了,對方卻還不善罷干休,還要對本人潑髒水,並熱衷卸磨殺驢的戲碼,本人不是第一個犧牲者,但希望是最後一個。今為維護本人名譽,特此聲明,以視正聽。希新聞媒體或個人,切勿未向本人查證之前,轉傳或散佈有損本人名譽之報導或訊息,以免觸犯刑法誹謗罪之刑責。 李詩翔 2023 05 03
高虹安再遭約談助理費和背信案 北檢訊問5.5小時、離去僅說兩字
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公積金」,以及資策會控告高涉嫌背信罪,將任職資策會時的2件研發成果,轉交他人申請人專利案,台北地檢署今(28日)下午再度傳喚高虹安,庭訊歷經5個半小時,但高虹安不認為自己有犯罪,一般預料北檢近日將結案。北檢今天在執行科所在地點的第3辦公室秘密庭訊高虹安,據了解,高不認為她觸法。高今天向新竹市府請假,下午2點半抵達北檢,晚間8點許離開北檢,面對媒體詢問今天開庭內容,她僅笑著說:「謝謝」,隨即搭車離去。高虹安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被控2020年、2021年間,疑似利用男友李忠庭當人頭申請公費助理補助,還要求辦公室助理回捐助理費用當「公積金」,部分款項疑似挪為私人用途,涉嫌詐領助理費,去年12月初被台北地檢約談後,以60萬元交保,北檢今天再度傳喚高虹安到案說明,至於高另案被資策會控告背信部分,北檢今天也一併要求她說明。
「街口小霸王」不改高調作風 胡亦嘉迎娶表特女神莊郁琳
儘管近期才剛交保、與金管會官司進行中,但街口支付前負責人胡亦嘉不改高調作風,1日廣邀媒體宣布將在4月3日舉辦婚宴迎娶PTT「表特版」女神莊郁琳。不過,邀請函上也註明,因上周遭檢調約談一事受到媒體朋友的關切,但有鑑於事件尚在偵查程序中,不便針對案件本身多做說明。有「街口小霸王」之稱的胡亦嘉不管是公私領域都很高調。在工作上多次與金管會槓上,在私生活上也相當高調,2020年3月曾在由玄彬、孫藝珍主演的韓劇《愛的迫降》當紅之際,於街口支付辦公室內舉辦過台版《愛的迫降》生日宴,去年年初向莊郁琳求婚成功時也在IG上宣傳:「她答應了!」如今在玄彬、孫藝珍3月29日大婚後,胡亦嘉也宣布將在4月3日於萬豪酒店舉辦婚宴迎娶莊郁琳。只不過,胡亦嘉婚前總是一波三折。2021年2月胡亦嘉求婚成功時,就被金管會停職一年,如今婚宴前夕,3月24日又遭檢調大動作搜索約談,胡亦嘉、妻子莊郁琳、地產大亨楊健一兒子楊立偉等5人,依刑法背信罪查辦,最後胡以1,000萬元交保,妻子莊郁琳諭令50萬元交保。除了身陷背信案疑雲外,胡亦嘉與金管會的官司還持續進行中。因不服金管會對街口投信、街口支付連連開鍘,更拔掉他投信董事、及停職支付董事長一年,胡亦嘉一口氣向行政院提起四大訴願,2021年8月9日已遭行政院全數駁回後,去年底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繼續與金管會纏鬥。在交保後,胡亦嘉3月25日在臉書寫下四個字「問心無愧」!
元大金控馬維建歸隊 1/1起出任元大證券董事
元大金控(2885)今天(30日)代子公司元大證券公告,大股東兼元大創投董事馬維建,自明年1月1日~5月底,擔任元大證券自然人董事;馬維建之弟馬維辰現為元大人壽董事,同時也是元大金控、元大銀與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並為元大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元大金旗下有證券、銀行、人壽等三家子公司,今年迄今累計營收達1125.41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8.25%;累計前11月稅後純益大賺332.25億元,年成長45.3%,累計每股稅後純益EPS達2.74元,緊跟在富邦金(2881)與國泰金(2882)躋進金控前三強,暫時超車中信金(2891)。市場盛傳,如今元大金大股東馬家大哥馬維建歸隊,擔任元大證券董事進入董事會經營團隊,與擔任元大金控、人壽、銀行董事馬維辰各司其職,展望元大金2022年發展令人期待。元大金控的大股東馬家,由馬維建父親馬志玲60年前所創的「元大證券」起家,2007年與復華金控合併後,更名為元大金控,成了台灣第一家以證券業為主的金控,然兩年後馬志玲夫婦涉及結構債背信案遭起訴,為釐清外界疑慮,馬志玲其子馬維建、馬維辰雙雙辭去金控總經理、營運長,進入專業經理人公司治理。
元大神單殞落記3/出師不利考驗保險法權威江朝國 挑戰馬維辰智慧
元大人壽首檔4張投資型保單才上架不到半年,就出師不利,遭保險局重罰且勒令停售,還得交出失職主管名單,此事不但考驗《保險法》權威學者出身的董事長江朝國,還挑戰力守公司治理的大股東馬家二代馬維辰。元大金控的大股東馬家,由馬維辰父親馬志玲60年前所創的「元大證券」起家,2007年與復華金控合併後,更名為元大金控,成了台灣第一家以證券業為主的金控,然兩年後馬志玲夫婦涉及結構債背信案遭起訴,為釐清外界疑慮,馬志玲其子馬維建、馬維辰雙雙辭去金控總經理、營運長,進入專業經理人公司治理。2013年紐約人壽出售台灣分公司,元大金以1億元取得,隔年併入元大金控,並更名為元大人壽,由時任元大金總經理王正新接掌元大人壽。曾在中信金、日盛金擔任要職的王正新,力推六年期儲蓄險及類長照保單,積極搶市,入主一年後保險收入開始成長,從110多億元增加到143.9億元,再一年即翻倍成長到309.9億元。元大人壽併入元大金控7年來,去年保險收入已成長到近500億元。(圖/周志龍攝)元大人壽站穩腳步之際,王正新2016年開春就因愛女選立委而瀟灑閃辭,由時任副董事長、《保險法》權威學者江朝國接任董事長,馬維辰也親自上陣擔任元大人壽副董事長一職,現則為元大人壽董事,同時也是元大金控、元大銀與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並為元大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江朝國為公費留學取得德國漢堡大學法學博士,返台後於台北大學、政治大學任教,曾任台北大學法律學院院長,並擔任過「保險安定基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與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進入元大人壽後,江朝國將歷年來理賠人次與金額製成看板,放在公司入口處;至今,元大人壽併入元大金控7年來,2020年全年的保險收入已成長到近500億元。一名江朝國教過的學生、現為執業律師說,「江老師教學風格有一規矩,課堂上禁止學生交談,第一堂課首先提到《金剛經》『無相布施』境界,令人印象深刻」。如今元大人壽首推的投資型保單,上架不久即遭金管會盯上,江朝國與元大人壽經營團隊也趕緊向保險局說明,只是開罰至今近一個月,即將要交出究責名單,對江朝國與元大金控經營團隊都是一項考驗。元大人壽首檔的投資型保單,即因行銷DM使用「存股」話術遭金管會重罰、下架停售。(圖/報系資料照)「其實,我們比較常見到元大人壽總經理林則棻,出席業務表揚餐會,她人很客氣,臉上總是笑咪咪。」一名資深保經代業務通路主管說。林則棻是台大財務金融博士,善長財務管理,曾任元大證副總、元大銀執行副總,出任元大人壽總經理前是元大金控財務長、風控長。隨元大人壽漸上軌道,馬維辰於三年前辭去副董一職,僅當個董事。「江董懂保險法,林總懂財務風險管理,外界很好奇元大人壽首檔投資型保單的存股行銷話術,是誰設計的?況且,元大金控證券、保經與銀行通路的總動員踢到鐵板,鬧得滿城風雨,元大金控內部會如何究責?」資深保險界高層分析,保險界也正等著看馬維辰、江朝國面對責任與挑戰,如何化險為夷。
奇案/女星命案大逆轉!基隆富二代涉案潛逃 日記留「有大劫」死亡預言成真
女星湛蓉遇害半年後,犯下內湖女童命案的遊民曹阿明向檢警供稱,自己不僅狠心殺害女童,還犯下多起震驚社會的案件,其中就包括湛蓉命案。由於曹阿明的自白和警方調查結果大致吻合,檢警原以為這下終於可以破案,誰知結果卻是一百八十度大逆轉,而真凶似乎另有他人,無奈對方早已潛逃。曹阿明當時供稱,他當時潛入湛蓉住所打算行竊,結果剛好碰上屋主,情急之下便持木棒將湛蓉打昏,隨後心生歹念加以性侵,並得手1500元,由於自己有白內障,擔心遭被害人指認,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用絲巾將湛蓉勒斃後,再點燃易燃物毀屍滅跡,接著從後門逃離現場,過程中還曾撞到2名清潔隊員。取得關鍵證詞後,警方立即找上清潔隊員問話,對方也指認確實看過曹阿明,加上曹的血型也和死者身上的體液相符,一切看似罪證確鑿、破案在望。沒想到,曹阿明被判處死刑後,卻突然大翻供,讓承辦檢察官當場傻眼,深入追查才發現他根本是胡扯,只是為了拖延槍決時間,才編造一連串謊言。從湛蓉車上的擺設仍可看出少女情懷。全案有如峰迴路轉,回到原點思考才驚覺整起命案背後,似乎有著天大紕漏。事實上,警方當初過濾出的30名男性中,就有一人DNA和死者身上遺留的體液高度相符,且對方竟然就是出身基隆顏家、擔任台陽集團與陽利建設總經理的顏世宗;更弔詭的是,顏當時因背信案遭通緝,又涉入女明星命案,卻始終沒被列為重大嫌疑人。由於顏世宗的檢體和犯人DNA最為吻合,檢方勢必得傳喚他到案說明,然而不知是心虛或另有考量,這位總經理早已不知去向,至今近28年從未再現身,讓這起案件留下難以解釋的謎團。值得一提的是,湛蓉生前曾在日記上提醒自己「有大劫,要小心」,誰知真的一語成讖,最後香消玉殞,人生從此停留在最美麗的23歲。
老父討2千撫養費!女兒曝「悲慘童年」拒給錢 驚爆:爸潑油想燒死我
高雄一名老翁平時住在安養中心,僅靠7000多元的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過活,然而扣除安養中心費用後僅剩數百元,且名下無任何財產,實在難以維持生活,因此要求女兒每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不過,女兒庭訊時自爆童年陰影,指父親過去鮮少在家,一回家就對母親暴力相向,甚至曾潑灑去漬油想燒死自己,拒絕付錢。根據判決書,老翁主張,他和蘇姓前妻婚後育有2名子女,其中一女患有憂鬱症無法工作,和第二任妻子生下的2個兒子也拒絕撫養,而自己年邁無法工作,目前住在老人安養中心,靠著7759元的政府津貼過活,但扣除7250元的安養中心費用後,得支配餘額所剩無幾,因此要求僅剩的女兒按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相對人則表示,父親生性好逸惡勞,不思正常工作,屢次因詐欺、背信案件入監服刑,從未負起養育責任就算了,他還在外積欠大筆債務,害得家人常被暴力討債,且爸爸就算沒有坐牢也很少在家,每次回家就是和母親要錢,只要拿不到錢就惡言相向,甚至動粗打人,還曾對她潑灑去漬油企圖燒死自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酌,聲請人既為人父,在子女成年前負有扶養義務,然他在女兒成長期間,都把孩子丟給蘇姓前妻撫養,長期不盡為人父之扶養義務,亦未曾照顧對方之生活起居,在相對人之成長過程中幾近缺席,自然無從要求子女支付撫養費,最後裁定免除女兒的撫養義務;可抗告。
建達國際爆掏空4000萬 總經理林鴻禧等人被起訴
威盛集團旗下的建達國際公司爆發掏空案,總經理林鴻禧等人在2012年間涉嫌虛設3家人頭公司,假藉安裝費及服務費名義進行假交易,掏空公司4000多萬元,另涉收受回扣、公司應收帳款去向不明,台北地檢署偵查後,22日將林鴻禧、協理蔡璧舟等6人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起訴。檢調接獲檢舉,指建達公司高層主管涉嫌「內神通外鬼」,自2012年至2014年間,虛設3家人頭公司,假藉安裝費及服務費名義進行假交易,疑涉掏空4000多萬元,另有收受回扣、公司應收帳款去向不明等情事,不法金額共計9000多萬元。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對於經理人和業務員收受回扣,以及欺騙公司套取款項的企業背信案件,仔細的比對金流和契約後查獲,最後透過認罪協商,替被害人企業公司追回了4000多萬元。
離職法務涉領走擔保金!薇閣百億大地主為800萬興訟 神祕甘家曝光
台北市最熱門、位於林森北路的薇閣精品旅館,大地主就是甘建福家族,甘氏家族坐擁台北市黃金地段,而且轉投資事業眾多,企業界推估「甘家的家族資產近百億元」,不過甘氏家族7年前為了爭取春煇建設公司經營權,拿了800萬元透過王姓前法務和黃姓男子拿到法院作為擔保金,等經營權官司告一段落,甘氏家族發現擔保金被黃男領走,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4日依背信罪起訴王、黃2人。根據《東森新聞雲》報導,這起800萬元背信案起源於2013年間,甘氏家族想拿下春煇建設公司經營權,除了本身近半股權外,另外透過王姓法務找上黃姓男子協助蒐購股票,希望一舉拿下董事會控制權,結果改選董監事過程發生爭議,甘氏家族和對手展開訴訟,並以借貸名義提供近800萬元,請黃男拿去當作擔保金,向法院聲請暫停新任董監事職務的假處分。等到春煇董監事改選訴訟告一段落,甘氏家族發現當初的擔保金已被黃男領走,黃男堅稱擔保金是自己籌來的,否認向甘氏家族借貸,但是檢察官調查,王姓法務確實有受甘氏家族委託處理春煇公司股權、假處分等事務,也在借據上代簽收了近800萬元,王男事後卻另外請律師協助黃男,把這筆錢領錢,因此認定王、黃共同涉犯背信罪嫌,依法起訴。擁有百億資產的台北大地主甘氏家族,最早要從第一代甘南清說起,甘南清出身於台北雙連地區,早年從拆船業務切入鋼鐵業,1956年經營規模擴大,先後成立台灣製鋼礦業和東光鋼鐵兩家公司,迅速累積出家族財產。其中,台灣製鋼礦業以熔煉生鐵為主,東光鋼鐵則擁有日治時期遺下的電爐和生產鋼筋的設備。二戰結束,甘南清堪稱是台灣北部的鋼鐵大王,在企業界的實力素有「北甘南侯」的稱號,「南侯」指的正是當時的台灣首富、台南幫大老侯雨利。之後甘家事業由第二代甘建成、甘建福接手後,2公司舊廠址大多位居台北市黃金地段,其中一塊地租給薇閣精品旅館,甘家光靠月租收入上億元,外界估計甘氏家族資產上百億元。特別的是,甘建成家族辦公室就位於薇閣正後方,極不起眼的簡單招牌和小門,據聞,這是薇閣當時向甘家承租土地時,甘建成所提出的附加要求。
廣告鬼才被告出庭喊冤 范可欽:我才是被害人
被指控背信一度遭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的廣告鬼才范可欽,今(7)日被台北地檢署傳喚出庭,但他高調散發聲明表示不認識告他的人,對方顯然就是用過期無效的支票別有目地的誣告,意圖破壞他的名譽,此外,范可欽還說,他被控「以房抵債」,房子被過戶到別人名下,還被騙簽下千萬元本票,他才是被害人,他將反訴對方詐欺。范可欽於今年3月5日因背信案未出庭被通緝,由台中市第五分局追緝押送北檢歸案,當時范辯稱因搬家未收到開庭通知,檢方諭令限制住居後,將范請回,而今天則是該背信案首度偵查庭。范可欽出庭前表示,背信案還在偵查中,檢方沒有起訴他,而且他一定不會被起訴,因為他完全不認識告訴人,憑著一張5年前過期無效,既無抬頭,也從未軋進銀行的支票就據此告他,沒有合約,沒有借據,哪來背信?顯然就是別有目地的誣告,意圖破壞他的名譽。至於被控以房抵債的事表示,范可欽表示,據他調查,告他的李姓男子向他宣稱,要幫助他名下的板橋東方明珠房子免於被法拍,騙他簽下1千萬元本票,房子過戶到李的妻子名下,貸款卻還是他在背,1000萬元本票也不歸還,還惡人先告狀向媒體喊冤。范可欽強調,李姓男子就是一個詐騙集團,他將對李提出詐欺告訴,日前也有另一位被害人也對李淵榮提告,也相信一定還有其他被害人,呼籲其他被害者一起站出來。對於范可欽的指控,本刊詢問當事人天和集團李淵榮,他表示將和律師研究後委任律師提告,謝謝外界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