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罪
」 酒駕 車禍 肇事逃逸 肇逃 台南開公務車撞騎士肇事逃逸 台南東山區長15小時後才投案「酒測值為0」
台南市東山區日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東山區區長呂煌男於12日晚間11點左右,駕駛公務車行經東山區南314線道時,因不明原因撞上一名郭姓機車騎士。但呂煌男第一時間並未停留下來處理,而是逕自離開現場。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遭撞擊的郭姓騎士,被送往醫院後發現腦震盪,送醫後好在並無生命危險。而由於肇事者第一時間逃離現場,警方調閱道路監視器影像後,確認肇事車輛為東山區公所的公務車。進一步追查後鎖定駕駛人為呂煌男。呂煌男也直到13日下午2點,才主動到白河警分局東山分駐所投案,警方一度懷疑呂煌男可能涉嫌酒駕,但在他到案後進行的酒測結果顯示為0,而此時距離事發之時已經過了15小時。呂煌男投案後表示,坦承承認自己肇事,但聲稱事發當時並不知道撞到人。警方偵訊後,依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將呂煌男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整起事件曝光後,引起台南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姜淋煌表示,呂煌男已向民政局報告整起事件,並將於16日提出自行處分。同時民政局也將針對此案展開行政調查。目前也傳出,台南市府將於16日上班日召開內部會議進行深入調查。在正式懲處結果出爐前,市府已決定先調整呂煌男的職務。而也有媒體多次嘗試聯繫呂煌男,但其手機始終處於關機狀態,無法取得回應。
曾因肇事逃逸被判刑 宜蘭地院資深法官酒駕被逮超高酒測值曝光
宜蘭地方法院張姓法官,19日晚間喝酒後駕車回家,在宜蘭市環市南路跟縣政2街路口因交通違規而被警方攔下,員警聞到他身上的濃濃酒味,立刻將他依法調查,更發覺其酒測值高達1.05 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宜蘭地院20日證實此事,並將啟動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據了解,張姓法官是司法官班第37期結業,1999年就在宜蘭地院服務,主要擔任民事庭法官兼辦宜蘭簡易庭法官,平時工作認真,2017年曾被無照的林姓少年撞上,張未報警便離開,事後返回現場自首,被因肇事逃逸罪判刑8個月、緩刑2年。而張姓法官19日晚間駕車回家,他因未依規定將車駛入對向車道,巡邏員警見狀上前盤查,而張姓法官一搖下車窗,警方便立刻聞到其身上的濃濃酒味,實施酒測後驚覺其酒測值超過1.05mg/L,立刻依法送辦,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宜蘭地院也證實此事,表示礙於偵查不公開不便多說,但尊重檢調單位司法程序跟調查結果,至於所涉行政責任部分,已在瞭解、蒐集資料中,視情節決定是否適時啟動自律機制,遵循相關法制處理,絕不護短。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台中保時捷男撞人後烙跑! 事後心虛返回稱「有急事」仍遭法辦
台中市上月30日張男駕駛保時捷行經北屯區后庄路,卻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在停等紅燈的黃姓女騎士,造成她當場摔車。怎料張男肇事後竟逃離現場,事後心虛返回事發地被警方依肇事逃逸送辦。台中第五分局表示事發當天張男駕駛在后庄路上欲直行,卻從後頭撞上在等紅燈的黃姓女騎士,造成她當場摔車。張男假借修車等理由趁機烙跑,警方到場後只剩黃女一人,所幸好心民眾有記下張男車牌,讓警方更好鎖定。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現場,沒多久張男就自行返回事發地,辯稱是因為有急事離開而非肇逃,事後認為不妥才返回原地。警方不買單張男說法,刑法第185條肇事逃逸罪函送台中地檢偵辦;黃女也不滿其事後處理態度,對其提告鍋是傷害告訴。警方提醒,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並報警處理,千萬不可在未取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離去。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遵守法律程序不僅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保護自己免受法律責任追究的關鍵。
女星五熊出車禍!國道遭撞飛「翻了好幾圈」 肇事者逃逸
女星五熊(蔡頤榛)今(2日)凌晨PO出自己在國道出車禍的影像,可以看見,整台車翻覆倒一邊,車頭全毀,足見撞擊力道之大。五熊說,撞他們的人肇事逃逸,如果可以,請大家提供行車紀錄器幫忙。五熊透露,上月31日深夜從台南開車要回台中,剛上高速公路10分鐘,就被一台車從右後方撞,「碰!我們飛了起來,翻了好幾圈,最後撞到內車道護欄停了下來,感謝主!玻璃都沒破,我們想辦法爬了出去。」五熊表示,幸好沒有後車追撞,車子裡面當時都是煙,也還好沒有爆炸,之後警察、救護車都來了,「我們去了醫院做了一系列檢查,抽血、X光、核磁共振、打止痛、吊點滴,也做了筆錄,胸和背持續疼痛像激烈運動拉傷,但撞我們的人逃逸了。」五熊指出,行車紀錄器沒有照清楚其車號,且一撞畫面就斷訊了,國道警察則說現場即時影像調不出來、故障,「而且警察說,他可能酒駕、可能是逃犯、可能沒錢,所以跑了,這不好抓!可能抓不到!現在一切很無助,懇求有任何目擊者,能不能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給我。」她提到,地點在國1北300.4公里處。貼文一出引起討論,大家紛紛留言「平安最重要」、「國道有ETC上面有錄影,撞到你們翻車,對方車頭一定有損傷,叫警察調ETC的影帶看看,對一下時間應該不難知道是哪部車」、「警察調閱ETC時間點應該查得到」、「有受傷才成立肇事逃逸罪」。
駕照吊銷24年上國道急煞害鄰車閃避受傷 莽男被判刑1年2個月
駕照被吊銷24年的陳姓男子2023年無照開上國道3號高速公路,在北向87.2公里處發生車禍,造成鄰車一對夫妻閃車自撞受傷,事發後還加速逃逸,新竹地方法院近日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判陳男1年2個月刑期。新竹法院調查,陳男的小客車駕照在1999年7月已經吊銷,去年仍開車沿國3由南往北,駛經北向87.2k處內側車道時,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緊急煞車致車輛失控,驟然往右變換車道,陳男見狀將車輛拉回內側車道,直到撞擊內側護欄才停下。駛在陳男隔壁車道的許男為了閃避,緊急往右變換車道煞車,致車輛失控駛往外側路肩方向,在撞擊外側護欄後,整車逆向停在路肩,並因水箱破裂冒出大量白煙,許男前胸部有鈍挫傷,許男妻子則是受有胸部鈍挫傷併胸骨線性骨折。陳男下車後查看車輛損害及周遭狀況,見許男的車輛撞上護欄停在路肩,認真車上駕駛或乘客受傷,隨即加速逃逸。法官審酌陳男被吊銷駕照,又未能善盡駕駛注意義務,導致許男夫婦受傷,發生交通事故後,雖有短暫下車查看,卻未採取任何必要的處置,即逕自駕車離去,依駕駛執照經吊銷駕車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肇事逃逸罪再判刑9個月。
砰!台南騎電動車婦人「頭部遭大貨車輾破」身亡 肇逃司機移送偵辦
台南市南區西門路新光三越百貨前,6日上午9時50分發生大貨車撞人致死肇事逃逸案。一名81歲老婦騎電動車要去拜拜,疑因閃避占用機車道違停貨車,遭後方大貨車擦撞倒地,頭部被輾破,當場死亡。警方找到肇事的21歲司機,偵訊後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涉嫌違停的貨車司機則以關係人函送偵辦。鄰近商家指出,事發當時聽到「呯!」的一聲,發現一名騎電動車的老婦被撞倒在地,頭部受傷出血,連忙向鄰近郵局借來三角錐放在電動車前,以免老婦人遭後方車輛輾壓,並報警處理。警方調閱案發路段沿線監視器,發現肇事車輛是一輛26噸橘色大貨車,81歲林姓老婦騎電動車,本來騎在機車道上,疑因機車道遭臨時停放的白色貨車擋住右半邊,於是偏左行駛,不料橘色大貨車恰好經過,老婦被夾在兩輛貨車之間狹縫行駛。老婦超越白色貨車後,仍在大貨車司機視線死角,遭大貨車右前輪擦撞後倒地,頭部再遭大貨車右後輪輾壓破裂,當場死亡。大貨車肇事後仍維持正常行車速度逕自離去。警方根據車籍資料追查,聯絡上駕駛大貨車的21歲王姓司機,王男於昨日上午11時30前往派出所到案說明,得知老婦遭擦撞倒地死亡後,感到震驚錯愕,表示行駛間並不知道擦撞到老婦。老婦遺體被送往台南市殯葬管理所,家屬傷心不已。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昨日下午相驗確認老婦頭部遭輾壓破裂致死,並指示警方將涉嫌占用機車道違停的白色貨車駕駛列為關係人函送偵辦,待車禍鑑定小組釐清肇事責任,再考慮究責事宜,王姓司機則以過失致死與肇事逃逸罪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抓到了!台南新光三越前「撞死老婦人」 21歲肇逃司機:不知撞到人
台南市南區西門路新光三越百貨前,6日上午9時50分發生大貨車撞人致死肇事逃逸案。一名81歲老婦騎電動車要去拜拜,遭大貨車擦撞倒地,頭部破裂,當場死亡。警方找到肇事的21歲司機時,司機震驚錯愕,表示自己不知道撞到人。警方偵訊後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將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鄰近商家指出,事發當時聽到「呯!」的一聲,發現一名騎電動車的老婦被撞倒在地,頭部受傷出血,連忙向鄰近郵局借來三角錐放在電動車前,以免老婦人遭後方車輛輾壓,並報警處理。警方調閱案發路段沿線監視器,發現肇事車輛是一輛26噸大貨車,81歲林姓老婦騎電動車,本來騎在機車道上,疑因機車道遭貨車擋住一半,於是向左偏離行駛,不料進入大貨車司機視線死角,遭大貨車右前輪擦撞後倒地,老婦頭部撞地破裂出血,當場死亡。大貨車肇事後仍維持正常行車速度逕自離去。警方根據車籍資料追查,聯絡上駕駛大貨車的21王姓司機,王男於昨日上午11時30前往派出所到案說明,得知老婦遭擦撞倒地死亡後,感到震驚錯愕,表示行駛間並不知道擦撞到老婦。警方指出,王姓司機已涉及過失致死與肇事逃逸罪,警方偵訊後將全案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西門路交通流量大,車禍發生後,路過人車發現路旁有警車處理車禍事故,倒地車輛旁還蓋著白布,直覺是發生死亡車禍,過往民眾也議論紛紛。
離奇!與軍車擦撞棄女友秒落跑 肇事男竟是「性犯罪通緝」
高雄24歲因涉犯性犯罪防治法遭通緝的黃姓男子,20日騎機車載潘姓未成年女友在屏東恆春鎮與軍車發生車禍時,竟因害怕遭逮而棄車棄女友徒步逃逸,所幸潘女僅左腳擦挫傷無大礙,軍車也無損傷,警方目前正積極追捕黃嫌中,另依肇事逃逸罪嫌將黃嫌函送偵辦。高雄24歲因涉犯性犯罪防治法遭通緝的黃姓男子,20日騎機車載潘姓未成年女友在屏東恆春鎮與軍車發生車禍時,竟因害怕遭逮而棄車棄女友徒步逃逸。(圖/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據了解,潘女知道黃嫌是通緝犯,但不清楚男友是犯何罪,直到警方查出黃嫌是涉犯性犯罪防治法後,潘女才大吃一驚,但最令她難過的莫過於男友棄她不顧,一人逃之夭夭。恆春警分局指出,20日下午5時許獲報有輛軍車與機車在恆春鎮省北路段發生車禍,員警到場後只見軍車駕駛及潘女在場,而經了解是張姓軍人駕駛軍車沿省北路北上,行經仁壽營區前路口欲右轉彎進入營區時,遇上騎機車的黃嫌欲向右超越軍車,雙方因此發生碰撞。車禍當下,黃嫌害怕自己因通緝犯的身分遭逮,因此毫不猶豫地棄車棄女友徒步逃逸,不知去向。警方說,潘女僅左腳擦挫傷,傷勢無大礙,至於車損部分為機車左側車體受損,軍車大致完好無損,而軍車駕駛酒測值為零。警方強調,目前正積極擴大調閱監視器追捕黃嫌,另依肇事逃逸罪嫌將黃嫌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高雄24歲因涉犯性犯罪防治法遭通緝的黃姓男子,20日騎機車載潘姓未成年女友在屏東恆春鎮與軍車發生車禍時,竟因害怕遭逮而棄車棄女友徒步逃逸。(圖/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遭撞飛昏迷172天!台中準新娘險成植物人 肇事移工喊「和解金只賠5萬」母崩潰
台中一名陳姓準新娘於2022年騎機車行經龍井區時,遭到越南籍阮姓男移工迎面撞飛,導致陳女傷重住進加護病房,甚至差點變成植物人,所幸172天後奇蹟甦醒,目前正積極接受復健治療,民事訴訟庭今(1日)開庭,不過阮姓犯嫌竟只願支付5萬元和解金,讓陳女家屬怒轟無法接受。該起事故發生在去年6月2日下午5時許,當時阮男駕駛自小客車闖紅燈,高速撞上騎機車的陳女,沒想到闖禍後竟與車上5名乘客棄車逃逸,陳女被緊急送醫後因傷勢嚴重,一度昏迷了2個多月,所幸最後終於清醒。越南籍阮姓男移工闖紅燈撞飛陳女,闖禍後竟還棄車逃逸。(圖/報系資料照)案經台中地院去年10月審理,認為阮男無照駕駛涉犯「過失傷害人致重傷罪」判處7個月,加上「肇事逃逸罪」判處1年2個月,共應執行1年6個月徒刑,並於刑滿後驅逐出境。民事訴訟部分今(1日)開庭,陳女母親表示,意外發生後女兒光是住院費用便花了上百萬,全家甚至打算賣房籌錢,但肇事阮姓移工卻雙手一攤喊沒錢,只願支付5萬元和解金,讓她忍不住痛斥,「那你給我撞一撞,我給你5萬,你要嗎?」直呼對方態度實在太誇張。
超驚悚!桃園男喝醉把馬路當床睡 下秒遭賓士車輾過送醫不治
桃園市楊梅區上個月28日發生一起恐怖車禍,53歲姚姓男子疑似因酒醉,突然玩起「大冒險」,詢問友人「你敢不敢躺馬路睡覺?」隨即自顧自躺在外側車道上,沒想到不到一分鐘後,65歲葉姓男子駕駛的白色賓士休旅車隨即撞上,姚男遭輾後傷重送醫不治,葉男則肇事逃逸,落網後稱不知撞到人,警訊後依法送辦。據了解,桃男當日深夜和朋友在超商外面喝酒聊天,喝得醉醺醺的情況下,竟突然起身詢問一旁友人「敢不敢躺馬路」,隨即跑到馬路上躺下,接連有2輛行駛中的機車趕緊閃躲,友人見狀趕緊叫他回來,下一刻卻已經來不及。據悉,葉男駕車不慎撞上姚男後,姚男被撞飛數公尺遠,地上留下大片血跡,但葉男疑似沒有發現,未停下車即離開現場。救護人員抵達現場後趕緊將姚男送醫,但他頭部骨折破裂,急救後仍傷重不治。警方立刻調閱監視器清查車號,於案發後1小時循線聯繫到葉男,葉男到案後喊冤表示,事發地點的燈光昏暗,他雖然有感覺壓到東西,但不知道自己撞到人,所以才沒有停車下來看,當然也不知道自己涉嫌肇事逃逸。葉男酒測值為0,訊後被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送辦。◎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太魯閣事故罹難家屬持洋桔梗花進法庭 檢方狠批李義祥「擺爛」
罹難家屬代表(中)與委任律師陳孟秀(左)、罹難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右)陪同出庭。(中國時報記者王志偉攝)太魯閣號列車事故案今花蓮地院一審開庭,罹難者家屬穿黑衣、手持桔梗花,帶著對逝去家人的思念出庭,尋求司法公義。(中國時報記者王志偉攝)台鐵太魯閣號列車釀49死重大事故案,花蓮地院今傳訊主要被告李義祥、移工華文好,家屬手持象徵「永恆的愛與思念」的洋桔梗花進入法庭,望能為死者討回公道。李義祥否認肇逃,檢方痛斥李供詞支支吾吾,根本「擺爛」,家屬委任律師則向法院強力主張李行為涉「故意殺人罪」。全案一審辯論終結,審判長梁昭銘諭知11月11日宣判。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2021年4月2日行經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時,與滑落軌道的工程車發生碰撞,造成49人死亡、逾300人輕重傷。花蓮地檢署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施工廠商李義祥、移工華文好等9人。蒞庭檢察官林予湄表示,台鐵東線屬重大公共工程,施工有高度危險,李義祥卻借牌投標,事故東正線每日列車乘載上百條人命,對於旅客安全卻沒設防墜落等設施;當天輛肇事貨車早已出現多次故障,事故當天貨車故障滑坡時,竟異想天開用怪手挖斗上無防脫落裝置的掛勾掛上綁帶要拉車。拉車失敗導致貨車滑落鐵軌,明知會發生重大意外,卻未通報台鐵停車,事故後也無報警求援。林予湄痛斥,李義祥每次作證都支支吾吾、擺爛,講話最正經就是要求交保時,應訊時供詞如「擠牙膏」,事故第一間沒通報協助救人,電話通知台鐵人員時還說謊,稱只是車子壞了,卻沒交代荒謬的拉車行為,李構成肇事逃逸罪。李義祥庭訊時兩手環抱胸前、不時低頭、似乎顯不耐煩,但聽到檢方斥責,李瞬間態度丕變,當庭向罹難者家屬致歉,「對不起,誠心的道歉、對不起」,辯護律師表明,李義祥坦承過失致死,也願法院判處最重刑給予懲戒,但辯護無涉肇事逃逸,律師說,火車撞上大貨車時,被告李義祥已無駕車行為且超過1分鐘以上,理應無肇事逃逸的罪責。試想,若路邊停車下車超過1分鐘,車輛再去撞到東西,這有算肇事逃逸嗎?家屬委任律師陳孟秀表示,上週連3天法院開庭,台鐵人員一概否認犯罪、撇清責任,看在家屬眼裡遺憾,他們家人不幸罹難,卻沒有人覺得自己有責任。李義祥承認犯過失致死,但家屬認為李義祥、華文好,在過程中都知道列車是有可能掉下去的,對於車子掉落軌道的風險他們也都知道的,長達14分鐘的時間,卻都沒有做任何防護部分,因此家屬強力主張應朝殺人罪論辦。罹難者家屬透過律師當庭播放49名死者照片,庭上也給予家屬充分時間,有家屬寫給女兒一封信,庭上痛哭失去親人的痛,罹難者蘇昱銘的爸爸哭泣,兒子下月要完成終身大事,死得很冤。還有陳爸爸本身傷重,37歲妹妹和4歲女兒雙雙在事故中離世,他哀傷說,「明天是女兒畢業典禮,幼稚園邀請我去,我不知道如何面對」,請求一命一罪、從重量刑。太魯閣眼淚發言人王薇君表示,今天戴著黑色口罩、手持洋桔梗花,就是要將49位罹難者帶進法庭,討回公道,讓類似意外永不發生。家屬辯護律師鄧湘全請求對李義祥就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對華文好判處法定最重刑度。審判長梁昭銘諭知本案辯論終結,定11月11日上午9時30分宣判。
台鐵「太魯閣事故這主張」遭疑撇責 家屬怒批:死50次也不足換回49條人命
花蓮地方法院續審0402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相關刑事案件,本月將針對6名被告召開5次刑事審理庭,其中,今天(11日)續審台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涉犯偽造文書、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潘在庭上透過透過律師主張運安會的調查資料不應能作為證據,極力撇清責任歸屬並企圖脫罪,不過此舉卻惹怒死者家屬,痛批「這些人就算死50次也不足以換回49條人命」。去年4月2日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行經花蓮和仁段大清水隧道時,不慎撞上滑落鐵軌的工程車,導致列車出軌,釀49死、逾200傷,是台鐵局近10年最嚴重的鐵路事故,涉嫌肇事包商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台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中棪工程顧問專案經理郭國振、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安全衛生人員張齊富財等6人遭檢方起訴。花蓮地方法院今續審0402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台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涉犯偽造文書、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不少罹難者家屬、傷者均到場參與。(圖/羅亦晽攝)花蓮地院11日上午9時30分針對潘堂益涉犯偽造文書、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續開審理庭,潘在庭上先是透過律師主張運安會的調查資料不應能作為證據,並在陳述意見時,稱自己心裡對整起事故很難過,不是說承辦這件事沒有責任,但卻否認同意李義祥連假施工一事,強調都有明確告知,且邊坡護欄部分,當初因設計單位認為不需要,因此沒有編列經費,極力撇清責任歸屬並企圖脫罪。陳姓罹難者家屬氣憤回應,潘至今都否認自己的錯誤行為,不過種種證據都能明確證實台鐵跟他都不能置身至外;另有傷者只要想到自己的女兒因台鐵的疏忽冤枉而死,就無法原諒這些肇事者,在審理庭上強忍淚水,哽咽地懇求法官用惻隱之心與同理心,做出正義審判,替家屬討公道。黃姓罹難者的父親更痛批,這些人就算死50次也不足以換回49條人命。「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更怒批,潘輕描淡寫地說「難過」真令人生氣,且竟認為運安會報告沒有足夠證據能力,「你們講的才有證據能力,運安會的沒有證據能力,49位罹難者都也沒有證據能力是不是」,認為被告律師需幫忙潘辯解,但也不能說出這樣的話。花蓮地方法院今續審0402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台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涉犯偽造文書、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但潘卻透過律師稱運安會報告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力,極力撇清所屬責任,此話讓「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痛批,事故已造成49條人命,他跟李就應展現「認錯態度」,才能讓死者家屬或傷者真正放下對他們的厭惡。 (圖/羅亦晽攝)王薇君說,一般民眾只要稍微了解事件脈絡,就能發現整件事故與台鐵的不作為環環相扣,但大家卻都視而不見,不管是疏失還是不作為,事故造成49條人命,他跟李就應該展現「認錯態度」,才能讓死者家屬或傷者真正放下對他們的厭惡。此外,花蓮地院12日、13日則持續審理郭國振、李進福及張齊富財等人涉犯偽造文書、過失致死、過失傷害、過失毀壞軌道等罪嫌;李義祥、華文好則排定23日審理,包括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及肇事逃逸等罪嫌。由於李義祥先前多次在審理庭中承認自己涉犯過失致死罪,卻極力否認肇事逃逸罪,但律師陳孟秀、罹難者家屬與傷者認為,李義祥與華文好2人明知車輛可能隨時會從邊坡滑落至鐵軌,但他們竟能在邊坡上進行長達10分鐘的討論,明顯有「未必故意」殺人罪嫌,且事發過後,李甚至沒有在現場進行任何救助,顯見涉犯肇事逃逸罪嫌,因此當天將極力向法院主張這2項罪名。
酒店經紀無照撞死軍人還肇逃 妻抱女嬰痛哭「還夫公道」
北市松江路、錦州街口今(18)日凌晨1點多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酒店經紀開著要價3百多萬的GLE賓士休旅車,行經該路段時,與橫向林姓職業軍人發生碰撞,林男當場噴飛倒地,頭部重創血流不止,肇事的呂姓酒店經紀(53歲)隨即搭小黃逃逸,林男送醫搶救仍不治,呂男過了70分鐘才去派出所投案,呂男供稱因嚇到才逃逸,但警方查出呂在2012年因酒駕吊照至今,林男妻子聽聞噩耗不敢置信,抱著8個月大的女嬰哭求警方還死者一個公道。路口監視器拍下死者最後身影。(圖/翻攝畫面)警方調查,呂男當時開著賓士車行駛在錦州街上東往西方向,而林姓騎士則行駛在松江路南往北方向,雙方在路口發生碰撞,因撞擊力道猛烈,騎士被撞飛後倒在路中央,頭部重擊血肉模糊,而旅南往前開50公尺才停下,警消到場將人送醫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呂男下車轉搭小黃逃逸(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趕抵,並未看見呂男在現場,隨即調閱監視器發現,呂男將車停下後下車查看,事後卻搭小黃逃離現場,跑去林森北路找朋友,直到70分鐘後才在友人陪同下返回事發現場,並向警方坦承為賓士車駕駛,他辯稱因發生車禍受到驚嚇,所以搭計程車離開。呂男穿白T、後面有深色條紋肇逃。(圖/翻攝畫面)警方對呂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不過呂男早在2012年就因酒駕吊照至今,警方不排除呂男擔心無照駕駛曝光才肇事逃逸,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及肇事逃逸罪嫌將呂男送辦。據悉,在新北市某間月子中心工作的林男妻子接獲噩耗趕到警局了解,而林姓職業軍人當天從部隊放假返回新北住處,騎著電動共享機車途中遇上死劫,8個月大的女嬰就此失去父親,讓林男妻子難以接受,哭喊期盼檢警還死者一個公道。
2880元宴請軍眷退將遭重判 管碧玲籲給予非常上訴機會
前陸軍花東指揮防務部參謀長韓豫平將軍,因涉用2880元加菜金宴請長官同仁及軍眷,遭判4年6個月重刑,並導致月退俸腰斬。立委管碧玲今(7)日在立法院出席記者會表示「微罪不應重罰」,韓將軍依《貪污治罪條例》被重判實有不公,希望能獲得非常上訴的機會,並要求退輔會於過程中給予最大的協助。立委管碧玲、劉世芳、蔡適應與林靜儀今天舉行記者會聲援韓豫平。管碧玲表示,韓豫平因使用加菜金設宴遭判重刑,但長官在漢光演習後設宴部屬,適逢軍眷前來探視並一同出席餐會,是人之常情,且由長官允許共同出席,是公序良俗的一部分。軍人須配合演習等任務,犧牲與眷屬相處的時間,軍眷應該被視為國軍大家庭的一份子,但本案卻因公序良俗行為被判罪,並不合理。管碧玲強調,《預算法》第62條雖規定各機關經費科目間不得流用,但主計跟審計單位均表示,各機關偶有流用不當情形,過去均以行政瑕疵進行糾正,沒有移送法辦,《預算法》該條文亦無罰則。韓豫平所涉款項若改用其他科目支用即合規定,代表該款項屬國家能夠支出的範圍,故本案屬科目使用不當的行政瑕疵,並非多花了國家不應該支用的經費,沒有貪污問題。「當年林益世貪污6300萬,法院歸避收賄罪,輕判4年10個月,韓將軍卻僅因2880元重判4年6個月,退休金腰斬,是微罪重罰。」管碧玲說,最高檢察署今年2月召開專案會議,針對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差旅費等案件,從過去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統一追溯標準改為刑度較輕的普通詐欺罪,檢察官應提起上訴請求改判普通詐欺罪,她呼籲檢察總長,本案亦應比照此精神辦理,提起非常上訴,給予韓將軍救濟機會。管碧玲說,韓被判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是本刑7年以上重罪,但條文並未考量案件輕重程度有相對的刑度,有不符比例原則問題。她以大法官釋字777號解釋為例,肇事逃逸罪將肇逃行為不分輕重一律訂在1年以上、7年以下,刑度不符比例原則被判違憲,韓將軍本次被判處的罪刑同樣有不符比例原則的問題,亦可透過憲法訴訟爭取權益,並要求退輔會應給予韓將軍後續上訴過程的最大協助,出席記者會的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也當場允諾辦理。
苗栗8旬翁遭撞爆頭慘死無人管 竟到第6車才報警
台3線苗栗縣大湖鄉路段,今天凌晨2點45分左右發生一起驚悚死亡車禍!1名8旬黃姓老翁被1輛汽車撞擊倒臥在車道上,隨即遭後方車輛輾壓爆頭,當場慘死,沒想到之後又有3輛車經過,卻都沒有人通報,直到第6輛車發現才趕忙報警。苗栗大湖警分局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5輛汽車涉嫌,已陸續通知到案說明。全案將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偵辦。大湖警分局今天凌晨2點45分接獲民眾報案,台3線132.5公里南下路段內線車道,有一人倒臥在地,頭部重創。員警獲報趕抵現場,發現1男性頭顱爆裂、腦漿四溢已明顯死亡,但身上無證件。員警在現場拉起封鎖線並封閉車道,大湖警分局分局長林炎巨到場指揮,並通知偵查隊採證人員及鑑識科到場支援。經採集死者指紋分析比對,確認死者身分為大湖鄉的黃姓老翁,已通知家屬確認身分及後續處理。報案人稱行經現場時,發現老翁已倒地死亡。警方過濾附近路口監視器,交叉比對發現有5輛汽車涉嫌,已陸續通知到案說明。
賓士C300哥撞外送員肇逃…4天後無照酒駕 「慘遭BMW擊落」顱內出血送醫
新北市三峽區學成路、大學路口上月底發生一起車禍,1輛價值百萬的賓士C300闖紅燈衝撞女騎士,肇事的27歲陳姓駕駛身分遭起底,疑似就是先前加油只願付300元,被網友戲稱為「300哥」的男子。誇張的是,陳男肇事後4天,竟酒醉騎車上路,途中不慎擦撞1輛BMW後倒地,顱內出血送醫急救。警方調查,陳男上月27日凌晨0時許,開著要價數百萬元的賓士名車C300,一路沿著三峽區學成路往復興路行駛,不料行經大學路路口時,竟高速闖紅燈,不慎擦撞1名30歲的黃姓美食女外送員,造成黃女身上多處擦挫傷,所幸沒有生命危險。沒想到,當警方獲報到場、繪製交通位置圖時,陳男竟趁機棄車逃逸,後來才在警方策動下到案;面對警方訊問,陳男坦承犯行,訊後遭依《肇事逃逸罪》、《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函送偵辦;針對陳男無照駕駛、闖紅燈等違規行為,警方也依照規定開單舉發。陳男一度肇事逃逸。誇張的是,陳男在愛車撞壞後心情鬱悶,於同月30日深夜外出喝酒,一直喝到隔日凌晨4時許,接著竟無照酒駕上路,沿著大同路往介壽路方向行駛時,遭1輛BMW撞倒,顱內出血送醫,經急救後脫離險境。不僅如此,陳男出院後行蹤成謎,始終不願到交通分隊製作筆錄,已多次傳喚未到,警方不排除將其拘提到案。據了解,陳姓男子國中畢業後未升學,也沒有正當工作,卻整天吵著要家人買賓士給他,後來好不容易如願以償,去年喜孜孜地開著愛車到加油站消費,原本說要加滿,不料在油箱快滿時,卻臨時改口只願加300元,拒付多出的油錢,企圖訛詐加油員。一旁民眾事後將過程PO網,引起網友議論,並封他為「300哥」。
瘋狂判決書2/釋憲達人不怕網民酸言 力推通姦除罪化遭虧想出軌
70年次的張淵森律師被法界視為釋憲達人,10年的法官生涯,他聲請過11件釋憲案,其中有3件,大法官的釋憲意旨與他聲請理由幾乎一樣,最受矚目的是《刑法》通姦罪除罪化,引來不少網友酸言酸語,曾有網友PO文:「法官想通姦沒事,才主張通姦無罪」,讓他哭笑不得,自嘲「聲請釋憲的後座力很強」。他另外2件釋憲成功的是「肇事逃逸罪」違憲,及「性侵犯強制治療」的部分法條違憲,至於強制工作的釋憲聲請案,也快要有結果,有法界人士打趣說,張淵森聲請釋憲案的打擊率高達3成,在審判界算是強打者。不過張淵森常常告訴自己:「我被罵也沒關係,當法官不應怕和別人不一樣,應該要本於自己的法律確信,作出判決。」而且長期的法官生涯,讓他體認到:「法官本來就不是人見人愛的工作,一定會有人因為法官的決定而不高興。」因此就能釋懷了。張淵森聲請釋憲成功的比率高達3成,但也常遭網友酸言酸語,他自勉:「當法官不應怕和別人不一樣」。(圖/黃耀徵攝)張淵森另一個受外界矚目的焦點,就是他當「吹哨者」揭露警方利用「簡訊實聯制」辦案,涉及侵害人民隱私權。他強調,簡訊實聯制的使用爭議,並非指責警方的辦案方式,因為1922簡訊是新冠疫情下的產物,這是未曾發生的爭議,希望立法委員著手修法,才能讓第一線的警察執法時有所依循。現在張淵森又因離職前的最後一件判決書,記載他自掏腰包找專家鑑定的來龍去脈,在法界瘋傳。他澄清不是他向外界爆料,他也一直沒公開講這個判決,就是怕外界以為他想搶曝光、替他的律師事務所打廣告,但法院對於鑑定的問題確實應該建立一套制度,因此「鑑定費是誰出的錢,就要說明,這是無法迴避的」,所以才會在判決書將過程寫清楚。張淵森建議,司法院可以協助法官找尋法律鑑定的專家,並追蹤全國正在進行法律鑑定的案件,讓法官知道目前有甚麼法律問題在鑑定中,避免資源浪費,這樣既可統合資源,也能讓法律爭議從一審開始發生時,就透過鑑定方式的良性溝通,促成學界和實務界的交流,減少各級法院在法律見解未能統一前的「大亂鬥」,才不會讓案件當事人無所適從,非得等到最高法院大法庭統一見解才塵埃落定。張淵森曾當「吹哨者」,揭露警方利用「簡訊實聯制」辦案,涉及侵害人民隱私權,引發社會關注。(圖/周志龍攝)
「300哥」闖紅燈撞外送員棄車逃逸 警方策動到案遭函送
昨(27)日凌晨0時29分,新北市三峽區學成路、大學路口發生1起百萬名車賓士C300闖紅燈衝撞女騎士事故,但肇事的陳姓駕駛(27歲)卻趁隙棄車逃逸,事後肇事的陳男遭起底,其身分竟疑似是日前加油只願付300元,訛詐加油員的駕駛「300哥」。陳姓男子撞上女騎士後,趁著員警製作交通位置圖時,竟連愛車都不要,直接拔腿狂溜,但不久後便被警方策動到案。(圖/翻攝畫面)目前警方經確認車牌後,證實2輛車為同一台車輛,但尚未確認駕駛是否為同一人,而陳男到案後,警方也將朝肇事逃逸、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偵辦,並針對違規部分開單舉發。據了解,去年(2020)陳姓男子開著愛車賓士C300到新北市三峽區某加油站加油,原本告知要將油箱加滿,在油箱快滿時,卻臨時改口只願加300元,拒付多出的油錢,企圖訛詐加油員,一旁民眾見狀,將過程PO上網引起網友議論,並封他為「300哥」。警方調查,昨(27)日晚間凌晨0時許,陳男開著要價百萬元的賓士名車C300,一路沿著三峽區學成路往復興路行駛,豈料,行經大學路路口時,他竟高速闖紅燈,擦撞上1名黃姓美食外送員(30歲),造成黃女身上多處擦挫傷,所幸沒有生命危險。當警方獲報到場,繪製交通位置圖時,陳男竟趁此時棄車逃逸,事後警方將陳男策動到案,陳男面對警方訊問坦承犯行,警方於訊後,依《肇事逃逸罪》、《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函送偵辦,並針對陳男無照駕駛、闖紅燈等行為開單舉發。
太魯閣號出軌案 李義祥涉殺人罪確定延押2月
造成49死247傷的太魯閣號出軌案,在押包商李義祥因不服遭花蓮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提起抗告,指檢察官起訴他罪名都是輕罪,不至於會被重判甚至終身監禁,他不會逃亡,但花蓮高分院認為告訴人已請花蓮地院注意李是否涉犯殺人罪,這部分尚待花院調查釐清,加上李案發後有規避處罰舉止,李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李確定遭延押2月。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涉犯政府採購法、過失致死、過失毀壞軌道、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李否認肇事逃逸罪,坦承其餘罪名,雖然李所涉犯罪非屬重罪,但本案死傷嚴重,李所面臨社會壓力、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均非一般案件可比,認有逃亡風險存在,而有羈押原因,裁定自9月21日起延長羈押2月。李義祥不服,向花蓮高分院提抗告,指他自案發迄今並無任何逃避刑事追訴、執行等逃亡行為,且檢察官在原審詢問案羈押意見時,表示「沒有意見」,加上他有固定住居所,且有家庭,並無逃亡可能。李強調他涉犯罪名均非重罪,亦無證據顯示他具有不作為殺人之故意,他不至於面臨遙遙無期乃至於終身監禁刑期,會積極配合審理,坦誠以對並靜待司法審判。更何況原審以「本案對於社會影響重大」、「本案事件之特性」等籠統理由,作為羈押審查準據,於法不合。花蓮高分院認為,李犯罪嫌疑重大,因其過失行為造成嚴重傷亡及財物損失,將面臨法定最重刑罰而入監服刑的可能,另將遭求償巨額賠款,可能讓其事業及財產化為烏有,依不甘受罰及不願賠付全部身家之基本人性,有畏罪逃亡動機。而且李經營公司、商號多年,有一定資力,加上他於業界人脈及社會地位,已提高其逃亡機率;況且本案告訴人數度提狀促請花院注意李是否涉及殺人罪,尚待原審調查釐清,並從李案發後行止觀察,有規避處罰之舉,駁回李抗告。
暗夜飛速撞飛女騎士 車頭全爛駕駛逃逸
今天凌晨1時許,高雄秦姓婦人(63歲)騎車要返家,卻在鼎力路與金鼎路口,與一輛黑色自小客車發生碰撞,小客車駕駛並未下車,反倒是快速駛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在距離案發路口不遠的地方找到車頭全爛的肇事小客車,但已經不見駕駛蹤影,已經掌握特定對象積極查緝中。從監視器畫面可見,秦姓婦人騎乘機車,並依綠燈號誌行駛,未料經過路口時,遭到一輛闖紅燈的黑色自小客車撞擊,秦婦當場被撞飛後再重重摔落地上,小客車並未停下,反倒是快速離開現場。據目擊者陳男表示,2車發生碰撞後,小客車沿鼎力路行駛碰撞分隔島,最終停在民宅前面。警方指出,受傷的秦姓婦人手腳擦傷,送往大昌醫院救治並無大礙,酒測值為0,經擴大調閱監視器,已經掌握掌握特定對象積極查緝中。警方表示,汽車駕駛肇事逃逸部分,將依刑法第185條之4條肇事逃逸罪嫌依法偵辦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告發;違規闖紅燈部分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