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責任
」 車禍 公車 台中 高雄 休旅車彰化71歲阿伯夜間過馬路 慘遭無照騎士撞飛再遭輾身亡現場畫面曝光
彰化縣秀水鄉20日晚間,發生一起令人遺憾的死亡車禍,1名71歲的梁姓阿伯晚間步出家門,準備過馬路時,不幸被1名18歲的王姓男子無照駕駛的機車高速撞擊,阿伯當場被撞飛倒地,1名27歲謝姓女子駕駛的轎車因閃避不及,直接輾過倒地的梁姓阿伯,導致阿伯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據目擊者描述,梁姓阿伯當時正在過馬路,正走到馬路中段時,迎面而來的王男未能及時剎車,以高速撞上阿伯,使其噴飛數公尺,而就在阿伯倒地之際,謝女駕車行經現場,因視線受阻未能發現路面情況,導致直接輾壓過阿伯的身體。警消單位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處理,隨即將梁姓阿伯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但醫生仍無法挽回其生命,警方初步調查指出,王姓男子無照駕駛,但事發時與謝姓女子均未酒駕,現場肇事車輛均已扣留,警方正在釐清詳細事故經過與肇事責任這。警方提醒,夜間行車應減速慢行,特別是在住宅區或行人經常穿越的路段,駕駛人務必提高警覺,並隨時準備應變,行人過馬路時,也需注意周邊來車,選擇行人穿越道或較為安全的路段,避免發生類似憾事。
公車追撞1死15傷!大有23歲女司機遭爆「飆罵乘客」技術菜 同事發聲了
大都會客運一輛49路公車昨(17日)上午9時許,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時,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突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15傷。事發後,大有巴士23歲謝姓女駕駛被爆出開車技術不佳、飆罵乘客等黑歷史。對此,大有巴士回應了。據了解,11月17日上午9時5分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發生公車追撞事故,經查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時,遭後方謝姓女司機駕駛的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人死亡、15人受傷。事發後,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自己搭過謝女駕駛的212公車,記憶中約是半年前,「她全程身體往前靠很緊張的開車,我全程也超級緊張」,且對方就連靠站都停不好,至今想起仍心有餘悸。其他網友也稱,曾遇過有乘客下車忘記按鈴,遭謝女怒嗆「你當我是計程車啊!」之後在車上不斷飆罵,讓全車都傻眼。《ETtoday新聞雲》報導,大有巴士同事透露,謝女與同仁相處融洽,沒有異狀,平常若遇到開車上的問題,也會請教資深前輩;至於謝女遭爆飆罵乘客一事,該同事則說,現在很多民眾一上車就玩手機,要下車也不按鈴,常常臨時要求司機停車,如果駕駛員讓對方下車,出了事誰要負責?報導指出,大有巴士回應,事發後已將謝姓駕駛員暫時停派,將視後續處理情形再做進一步處置,「對於這次事故,公司也是很遺憾,跟家屬說聲抱歉,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大有巴士會最誠心誠意處理後續事宜。」另一方面,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說,已經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台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今(18日)說明,公運處已在昨天依公路法第77條,各處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最高額9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確實負起賠償責任,後續也會以專案方式要求業者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及策進作為。
北市公車追撞釀1死15傷 北檢裁定2肇事駕駛10萬、30萬交保
大都會客運一輛49路公車今天(17日)上午9時許,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時,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突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15傷之重大事故。台北地檢署今晚複訊後,裁定大都會客運54歲陳姓男駕駛10萬元交保、大有巴士23歲謝姓女司機30萬元交保。台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表示,113年11月17日上午9時5分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公車事故,查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與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北市府立即啟動重大事故與重大創傷小組進行搶救作業,市長蔣萬安非常關切本案並要求交通局與公運處督導公車業者負起責任及檢討肇責。臺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已率公運處副處長紀勝源、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與大有巴士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與慰問,並由公車業者先行提供每位3,000元慰問金。李建文表示,已經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據了解,本次傷者中有7名泰籍旅客,均為輕傷業已離院,預計11月18日返國,大都會客運也將聯繫泰國代表處,若泰國籍乘客後續身體還有其他有狀況,公司都會負責賠償。由於肇事司機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警方偵詢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公運處強調,本案將釐清肇事責任後,依公路法進行裁處,並將確實要求公車業者負賠償責任,後續亦將啟動公車行車事故專案輔導實施計畫,要求公車業者確實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與策進作為,以確保行車安全。
夫妻天人永隔!夫目睹愛妻捲入北市公車車禍喪命 最後畫面曝光
今(17)日上午9時許,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驚傳一起嚴重車禍。51歲林姓婦人與鄒姓先生一同外出,穿越斑馬線時遭到後方被追撞的公車迎面碰撞,當場被捲入車底。警消獲報趕抵,將女子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此次事故一共造成15人傷、1人死亡。事發當下車禍的畫面也曝光了。根據曝光的公車行車紀錄影像,可以看見公車在轉彎時本已減速停下,但隨即遭到後方衝擊、驟然加速,下一秒鏡頭中出現穿越馬路的林姓婦人驚慌的身影,但公車受到後方推擠根本無法停下,最終撞到前方正停等號誌燈的小客車,還推著小客車倒退了幾公尺才停下來。據了解,記錄下這段影像的,為前排的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疑似遭到後方大有客運212路公車追撞,先是撞上正在過馬路的林姓婦人,再推撞前方一輛計程車,林婦因閃避不及,當場被捲入車底,送醫後不治。而後方跟隨妻子林姓婦人的鄒性男子並無受傷,卻全程目睹愛妻捲入車底的經過,令人唏噓不已。根據警方調查,兩輛追撞公車司機: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司機54歲陳男、大有客運212路公車司機謝女,2人並無酒駕情形。訊後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至於詳細車禍原因、肇事責任,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北市公車追撞釀1死15傷!肇事司機過失致死送辦 市府要求業者負賠償責任
大都會客運一輛49路公車今天(17日)上午9時許,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時,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突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肇事司機移送地檢署偵辦,北市公運處也將依法開罰。台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表示,113年11月17日上午9時5分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公車事故,查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與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北市府立即啟動重大事故與重大創傷小組進行搶救作業,市長蔣萬安非常關切本案並要求交通局與公運處督導公車業者負起責任及檢討肇責。臺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已率公運處副處長紀勝源、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與大有巴士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與慰問,並由公車業者先行提供每位3,000元慰問金。李建文表示,已經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據了解,本次傷者中有7名泰籍旅客,均為輕傷業已離院,預計11月18日返國,大都會客運也將聯繫泰國代表處,若泰國籍乘客後續身體還有其他有狀況,公司都會負責賠償。由於肇事司機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警方偵詢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公運處強調,本案將釐清肇事責任後,依公路法進行裁處,並將確實要求公車業者負賠償責任,後續亦將啟動公車行車事故專案輔導實施計畫,要求公車業者確實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與策進作為,以確保行車安全。
厄運專找苦命人!接連送走丈夫和兒子 彰化婦復健路上遭砂石車輾過身亡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與園林大道五段路口23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62歲何姓婦人遭42歲劉姓男子駕駛的砂石車輾過,送醫後宣告不治,鄰居表示,死者平時為人善良堅強,照顧弱智兒子多年,但她近年接連送走丈夫跟兒子,身邊僅剩女兒相伴,如今又在復健路上發生車禍身亡,此噩耗也讓鄰里十分不捨。23日上午8時許,砂石車行經員林大道5段時,疑似因視線死角未注意前方路過,直接輾過何婦騎乘的電動機車,導致她重傷受困在砂石車車底,電動機車也瞬間成鐵餅粉碎變形,場面怵目驚心。消防局獲報後,立刻派遣員林西區消防分隊趕抵現場搶救,到場後先確認車輛熄火再將傷患移出車底,初步檢傷婦人右腿、左腳踝及左手掌粉碎性骨折且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據了解,何女命運坎坷,丈夫近年因病過世,她照顧弱智兒子多年,愛子也於2023年往生,身邊僅剩女兒相伴,而何婦也曾因心臟問題開刀,平時則靠撿拾資源回收維生,家境清寒艱辛。警方則已介入調查,確認砂石車與電動機車都是綠燈起步,初步認定是司機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釀禍,確切案情和肇事責任則仍待進一步釐清。
丈夫兒子相繼過世!彰化婦去復健慘遭砂石車輾死 驚悚畫面曝光
彰化縣一名何姓婦人騎乘電動機車前往醫院進行復健,在中山路二段右轉莒光路口時,後方一輛砂石車疑似因視線死角追撞,婦人連人帶車被捲入車底,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表示,事故的肇事原因仍在調查中。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表示,23日上午接獲報案,在員林市中山路與員林大道五段路口發生車禍。警消人員立即前往現場救援,發現何姓女子被輾壓在車下,雖然成功將她救出,但她當場已失去生命跡象,且右腿完全被壓斷,造成大出血,而右腿、左腳踝和左手掌均為粉碎性骨折。何女被緊急送往員基醫院救治,但最終仍宣告不治。何姓家屬透露,何姓婦人住在彰化大村,23日上午原本前往員基醫院進行腳部復健,卻不幸發生了致命車禍。她是一位堅強、善良且樂觀的女性,生活經歷相當坎坷。她的丈夫和兒子近年相繼過世,家中只剩下一位女兒,原本女兒可能在今年就要結婚,卻沒想到會發生如此變故,令人感到心痛。警方初步調查發現,砂石車駕駛劉男在中山路行駛時,何女騎著電動機車位於砂石車前方,不幸遭到輾過。何女連人帶車被卡在砂石車底下,現場情況相當驚悚。劉男在撞上何女後也十分驚恐,表示未注意到她的存在,經其酒測值為零。目前,肇事責任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逆向竄出撞公車!台中孝子「慘捲車底」顱內出血亡 超衰司機下場曝
台中市烏日區昨(17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駕駛中鹿客運的許姓司機行經中山路三段時,不慎撞上逆向行駛的52歲洪姓機車騎士,洪男當場遭捲入車底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事發後,許姓司機也被依涉犯《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並遭檢方諭知限制住居。該起重大事故發生於17日下午近3時,當時洪姓男子騎乘機車突從中山路三段巷口竄出,不知為何竟逆向行駛在道路上,駕駛客運的許姓司機閃避不及,直接迎頭衝撞洪姓騎士,碰撞力道之大,導致機車車體全毀零件碎落一地。洪男遭撞後隨即被公車慘捲車底,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發現洪男已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將他送往烏日林新醫院搶救,遺憾最終仍因傷重宣告不治,經檢方今(18日)上午進行遺體相驗,確認洪男死因為顱內出血、胸腹部多處挫傷。據了解,相當孝順的洪男,為了就近照顧母親,於是特地搬回家與母親同住,事發當天還跟家人相約晚餐吃羊肉爐,但不知何原因卻逆向駕駛,且生前也並未發現有任何異狀,令家屬既悲痛又錯愕。對此,警方表示,許男、洪男經酒測後並未發現酒駕情事,全案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經檢方複訊後,肇事許姓駕駛並未交保,僅限制住居,至於詳細事發原因及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撞上「街友一哥」害命危竟肇逃 埔里93歲阿公落網
南投縣埔里鎮56歲劉姓男子在當地流浪多年,總是一人一狗席地而躺,被當地民眾稱為「街友一哥」,而他5日清晨騎腳踏車停在南環路車道上,93歲蔡姓男子行經該路時撞上劉男後逃逸,而劉男頭部遭受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目前仍在急救中,蔡男則已被逮捕,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劉男長年以南環路或育溪路堤防為家,還會帶著狗兒一起生活,在當地頗有名氣,周遭鄉親都知道他的存在,而他不願被安置,疫情期間一度染重病,倒在民眾住家被送醫,病癒後又再度回到街頭。5日清晨,劉男因不明原因將腳踏車停放在南環路車道上,蔡男則騎車行經,直接撞上劉男的腳踏車,蔡男當場倒地,劉男車上的雜物也四處散落,現場一片狼藉。但蔡男肇事後沒有報警,反而直接逃逸,劉男頭部遭受重創,被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警消獲報後連忙將他送往埔里醫院,經緊急救治後撿回一命,目前仍在與死神拔河中。警方也調閱監視器鎖定蔡男,5日上午7時許找到蔡男,發現他同樣受傷,立刻將他送醫,初步確認其酒測值為0,警方則依涉嫌肇事逃逸將蔡男移送法辦,確切肇事責任仍須釐清。
上班太累打瞌睡!新北男逆向行駛百公尺 衝撞計程車才停畫面曝
新北市中和區6日凌晨發生一起疲勞駕駛意外,1名44歲周姓男子駕駛休旅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疑因精神不濟不慎逆向行駛百公尺,直到撞上59歲林姓男子迎面行駛的計程車才停下,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後續警方依法開出罰單,詳細肇責及肇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周男下班駕車返家途中,沿中和區景新街左轉至景平路時,疑因疲勞打瞌睡,結果不慎將車輛逆向往新店方向行駛,導致行經車輛紛紛躲避,離譜的是周男竟絲毫未察覺,繼續行駛約百公尺,直到撞上林男的計程車才停止前進,幸虧無人員受傷。警方表示,6日凌晨獲報,中和區景平路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到場後對駕駛實施酒測,2人皆無酒駕情事,也未發現任何違禁品,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事發過程及肇事責任,針對周男逆向行駛的部分,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罰600元到1800元不等的罰單。
國道車禍驚魂!賓士休旅車撞擊自小客車 4人受困1人不幸身亡
國道一號北上232公里處4日早上8時許,發生嚴重車禍,1輛黑色賓士GLC休旅車與白色自小客車發生碰撞,導致自小客車車體嚴重變形,車內4人受困,雲林縣消防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遣救護隊趕赴現場,經救援後,發現車內1名年約25歲男子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仍不治身亡,另有1名40歲男子重傷,2人輕傷,休旅車內4名乘客則無大礙。據現場目擊者描述,事故疑似由賓士休旅車撞擊白色自小客車引發,碰撞後自小客車在高速公路上打轉360度,最終橫撞外側護欄,並反彈至車道中央,導致交通阻塞,事故現場觸目驚心,車輛殘骸散落一地,警方立即展開調查,釐清事故發生原因。目前,受重傷的40歲男子傷勢嚴重,疑似有顱內出血,已送往斗六台大醫院搶救,其他2名輕傷乘客則被送往虎尾若瑟醫院進行治療,警方將持續深入調查事故發生經過,以確定肇事責任歸屬。
司機輾死東海女大生!巨業客運鞠躬道歉 5點聲明曝光
台中市中區22日發生死亡車禍,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晚間穿越斑馬線時,遭65歲施姓司機所駕駛的公車撞上,導致20歲林姓女大生身亡。家屬淚訴,林女原本只被輾斷手臂,並未死亡,但司機疑似沒發現壓到人,又踩下油門,人才被硬生生壓過去斷頭。對此,巨業客運今(27日)上午11時召開記者會說明,鞠躬致歉。巨業客運說明,9月22日晚間21時13分車輛於綠川東街停等紅燈後,綠燈起步左轉中山路,當下行駛速度約為15公里,施姓駕駛長未落實路口停讓(先停再開),未即時注意右側逝者及傷者已行走行人穿越線通過馬路,導致發生不幸。巨業客運提出4項改善方案,事發後已先立即請交通大隊來公司進行加強行車安全宣導,日後會更密集定期辦理,加深駕駛安全與法規觀念;加密道路稽核任務,加密各路口站點行車監測、隨機跟車抽檢,發現違規立即糾正處置;加強針對行車安全輔助系統操作訓練以及即時分析駕駛行為,客觀上具潛藏危險因素者並「重點監管」;針對行車安全違規者予以懲處、情節嚴重或無改善成效者予以不適任處置。針對施姓駕駛部份,巨業客運提到,目前靜待司法相關調查,其98年進入公司,對於他13年前發生的事故,因公司管理主管有換新,確實未能掌握,並非刻意隱瞞,後續向施姓駕駛確認有此事,調閱當時法院事故判決書是行駛中前方機車突然自外側左轉切進內側車道,導致碰撞,為肇事主因,施姓駕駛因有超速為肇事次因,肇事責任三成,獲緩刑易科罰金。因為當時並未吊銷駕照,其後也都有定期接受職業大客車回訓,表現也中規中矩,直到發生本次不幸事故。《聲明全文》感謝各位媒體,以及關心本次事件的社會大眾朋友,我是巨業交通董事長室的韓洪開,代表公司及全體同仁,向各位說明。一、對於上週日女大生的車禍事故,造成家屬的傷痛,以及社會大眾不安定、不信任感,巨業交通再次向受害者及家屬致上最深刻的歉意,也向市府及社會大眾致歉,因為這起事故讓大家對公車安全品質質疑,讓大家對於巨業失望了。二、再次說明事故發生經過,9月22日晚間21點13分車輛於綠川東街停等紅燈後,綠燈起步左轉中山路,當下行駛速度約為15公里,施姓駕駛長未落實路口停讓(先停再開),未即時注意右側逝者及傷者已行走行人穿越線通過馬路,導致發生不幸。三、這段期間我們重新檢討相關行車安全要求的不足與管理模式,同時召回所有駕駛長,針對造成本次不幸事故,進行深刻的檢討,並宣誓公司與所有同仁共同提升行車安全的決心。重新建立更嚴謹周密的管理措施,負起我們應盡的責任,以表達巨業與全體同仁深刻的歉意。改善方案:1. 事發後已先立即請交通大隊來公司進行加強行車安全宣導,日後會更密集定期辦理,加深駕駛安全與法規觀念。2. 加密道路稽核任務:加密各路口站點行車監測、隨機跟車抽檢,發現違規立即糾正處置。3. 加強針對行車安全輔助系統操作訓練以及即時分析駕駛行為,客觀上具潛藏危險因素者並 '重點監管'4. 針對行車安全違規者予以懲處、情節嚴重或無改善成效者予以不適任處置。四、針對施姓駕駛部份,目前靜待司法相關調查,98年進入公司,對於他13年前發生的事故,因公司管理主管有換新,確實未能掌握,並非刻意隱瞞。公司得知後我們也向施姓駕駛確認有此事,調閱當時法院事故判決書是行駛中前方機車突然自外側左轉切進內側車道,導致碰撞,為肇事主因,施姓駕駛因有超速為肇事次因,肇事責任三成,獲緩刑易科罰金。因為當時並未吊銷駕照,其後也都有定期接受職業大客車回訓,表現也中規中矩,直到發生本次不幸事故。五、對於本次事故的責任歸屬,巨業責無旁貸,絕不逃避,後續賠償事宜公司也成立了專責小組,將積極盡速處理,盡最大的努力。巨業交通
台中校車再現悲劇!校車撞電動二輪車 74歲老婦頭部重創身亡
台中市27日上午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1輛由知名學校租用的校車,在太平區中山路與1輛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造成74歲的臺姓老婦當場重傷身亡,令人心痛不已。據悉,事故發生在早上7時21分,當時校車司機謝姓男子正駕駛校車行經中山路一段,與中山路一段159巷口交會處,追撞前方同向行駛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當時,校車上載有10餘名學生,幸好眾人並未受到影響,但不幸的是,騎乘電動車的臺姓女子卻因頭部受創,當場死亡,場面十分慘烈。警方隨後介入調查,初步檢查顯示,謝姓司機並未酒駕,並已調閱現場監視器以釐清事故經過,由於事故發生在號誌管制路口,警方表示,將對事故原因和肇事責任進行詳細分析,以釐清事故的真相。這起事故發生在不久前,台中市另1名65歲的施姓司機駕駛公車時,因事故撞死1名東海會計系的女學生,讓社會對校車安全問題更加重視,事故再次引發了人們對校車駕駛人員的關注和安全性的討論。民眾呼籲有關單位應加強對校車司機的訓練及管理,保障學生及路人的安全,避免類似悲劇再次上演,隨著事故調查的進行,期待能儘早釐清真相,並對涉事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國道1號驚魂夜!疑似高速追逐釀3死1傷慘劇 車輛翻覆血跡斑斑
國道1號南下237.5公里處,23日深夜10時 26分發生一起嚴重車禍,2部自小客車疑似在行駛過程中變換車道不慎碰撞,導致雙方車輛失控翻覆,現場慘不忍睹,造成4人傷亡的悲劇,警方表示,2車皆嚴重損毀,車體扭曲變形,有3人因傷重不治,僅1人輕傷生還,初步調查顯示,這起事故可能因為追逐所致,但詳細肇事原因仍在調查中。根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斗南分隊的說明,23日10時26分接獲報案,表示國道1號南下237.5公里處的中線車道,發生2部自小客車的碰撞事故,事故發生後,現場一片狼藉,黑色自小客車與銀色自小客車翻覆於中線及外側車道,車輛嚴重變形,事故情況令人震驚。現場警方指出,黑色自小客車內,23歲的邱姓男子輕傷,鎖骨骨折;而同車的22歲蕭姓男子則當場倒臥於路中央,當時已無生命徵象,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而銀色自小客車內的50歲廖姓女子遭猛烈撞擊後,當場被拋出車外,倒臥地面,留下大量血跡,49歲鄭姓男子則半身被卡在車內,同樣失去生命徵象,2人隨即送醫,但傷勢過重,皆在醫院宣告不治。事故發生後,有目擊者在網路上分享事故現場的照片,並發文指出,疑似2部車輛早在西螺段就開始追逐,隨後不幸釀成這場悲劇,貼文引發網友熱議,許多網友呼籲大家要珍惜生命,並避免在道路上進行危險的追逐行為,否則不僅危害他人,也可能賠上自己的性命。事故發生後,警方迅速封鎖現場進行處理,並對事故雙方進行初步調查,由於黑色自小客車的邱姓傷者僅有輕傷,且酒測值為0MG/L,因此肇事責任及雙方駕駛的身份仍在進一步釐清中,相關細節尚待確認。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大隊呼籲所有用路人,駕駛車輛時應謹守交通規則,尤其是變換車道時,必須提前打方向燈示意其他車輛,並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確保行車安全,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是極為危險的行為,可能導致無法預見的嚴重事故。
無照女騎車雙人自摔意外「走光」 屁股蛋外露 欲牽回機車險遭輾過
新北市新店區安一路、玫瑰路口,18日下午2時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事故,21歲劉姓女子無照騎乘機車載著朋友林女行駛,途中因不熟悉騎車技巧不慎自摔,2人連人帶車滾落地面,所幸僅四肢擦挫傷,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2人被送往醫院後已無大礙,但事故現場驚險情形讓人捏一把冷汗。根據曝光的影片,劉女正載著林女沿著玫瑰路往安一路方向行駛,疑似因技術不佳,突然失控自摔,2人當場摔倒在地,劉女正面著地,短暫掙扎後才勉強爬起來,但後座的林女因衝擊力較大,一直趴在地上無法動彈,由於2人穿著清涼,意外發生時還當場「走光」,引來路過民眾側目。事情還沒結束,劉女意識到自己機車倒在路中央,見1輛轎車正迎面駛來,驚慌之中試圖將機車牽回路邊,卻差點被車輛撞上,被迫往後退一步,眼睜睜看著自己的機車被轎車輾過。警方表示,當時68歲的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左轉時未能注意到倒在路中央的機車,才導致車輛輾過機車,至於事故的詳細原因及肇事責任歸屬,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釐清中。這場事故雖然沒有造成嚴重傷害,但2人的無照駕駛行為以及驚險自摔過程,依然引發路人關注與警戒,警方呼籲,無照駕駛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威脅,切勿以身試法。
中秋節國10車禍!「7車連環撞」傷亡不明 車流一度嚴重回堵
國道10號左營區翠華路出口今(17日)一早發生連環追撞事故,造成車流嚴重回堵,傷亡不明。警方表示,人員已到場處理,至於詳細事故發生原因、肇事責任有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車禍發生於今(17日)上午7時23分,至少7車連環追撞,導致後方車流嚴重回堵,至於詳細事故發生原因有待相關單位調查釐清。
保時捷男酒駕撞到騎士癱瘓!疑脫產分文未賠 受害母欠300萬醫療費求公道
2020年8月15日台中一名有犯罪前科、41歲林姓男子,飲酒後駕駛400多萬的保時捷Macan S豪車,撞上騎車的22歲蔡男,被撞飛的蔡男又撞擊對向柯姓女子的轎車,導致他終身癱瘓。法院一審雖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由於他名下沒財產,蔡母至今一毛錢都沒拿到,兒子目前已積欠300萬醫療費,蔡母懇求林男發揮慈悲心,負起賠償之責,給兒子公道與生路。據 《自由時報》報導,林男當下酒測值0.16毫克,駕駛保時捷撞上22歲蔡男,卻懸掛已逾期「臨時牌」,沒有強制責任險,他又否認任何過失,「顯無接受裁判之意」,被依酒駕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台中地方法院卻改為「簡易判決」,去年8月開庭後,9月就判決,「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定,蔡男與柯女沒有肇事責任,林男為全責,法官卻推翻鑑定,逕自認定蔡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林男一再狡辯且分文未賠,法官卻認為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再用自首減刑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不用入獄坐牢,蔡母對此感到荒唐。檢方上訴後,台中地院才發現「簡易判決」違法,撤銷這起烏龍判決,改由合議庭用「通常程序」判決。合議庭上個月底宣判時,認定蔡男沒肇責,林男全責,三位法官認為林男推諉卸責,不過,合議庭仍判定林男符合自首條件,給林男減刑,改判10月,不能易科罰金,應入獄坐牢。雙方皆於本月上訴,蔡母的律師朱清奇在訴狀中聲明,林男犯後態度惡劣,住在1700萬元的豪宅、開名車,名下卻一毛錢都沒有,案發後連保時捷車主也變更他人,完全沒有賠償誠意,請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判最重之刑(2年3月至4年6月)。林男的律師盧永盛,13日被問到當事人是否脫產等細節,盧永盛答覆不方便,但他表示不知林的財產狀況,他曾勸林男應盡力談賠償和解,但因一審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金額太高而卡住,他說林男並非惡劣或不負責之人。
台中驚險車禍!男子「鬼切」逆向撞上母子 3人噴飛倒地幸無大礙
台中市太平區12日晚間發生一起驚悚車禍,44歲張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樹德路時,突然冒險「鬼切」跨越雙黃線,直接衝入對向車道,正巧迎面撞上同樣騎車的邱姓母女,雙方撞擊後噴飛倒地,幸運的是,3人經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但事故的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事故發生於12日晚間10時30分許,張姓男子騎著重型機車,沿著樹德路朝中山路方向行駛,卻突然向左急轉,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此時,對向車道的邱姓女子正載著6歲的女兒,2人沿著樹德路往樹德五街方向騎行,未料與逆向而來的張男發生劇烈碰撞。撞擊力道之大,導致張男與邱姓母子全都噴飛倒地,現場一片狼藉,隨即引起附近居民關注,緊急報警處理,救護人員迅速將受傷的3人送醫,其中邱姓女子與女兒被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經急救後生命跡象穩定,張姓男子則被送往國軍總醫院治療,也無生命危險。台中市太平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並對雙方進行酒測,結果顯示均無酒駕行為,警方表示,目前已調閱事故現場的監控影像,將根據影像來還原事發過程,進一步釐清肇事責任。警方同時提醒,駕駛人在道路上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可貪圖方便或冒險行駛,尤其不得隨意跨越雙黃線,以免釀成事故,影響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疲勞駕駛釀禍!保時捷休旅車衝撞北市人行道 1人疑骨折1犬重傷「鮮血滿地」
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與辛亥路口於6日深夜10時33分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保時捷休旅車疑似因為疲勞駕駛,最終失控衝撞人行道,造成1人1犬受傷。而現場也因為這起意外留下大片深紅色液體,讓人看的是怵目驚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據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駕駛保時捷休旅車的李姓駕駛,當時沿辛亥路東向西行駛時,疑因疲勞駕駛而導致車輛失控。休旅車先是撞上在羅斯福路北向南機車待轉區停等的機車,隨後衝上人行道,撞擊等候紅燈的行人與其寵物愛犬。而整輛車最後是撞上號誌燈桿後才停下。警方表示,被撞的王姓機車騎士因腳部疑似骨折,事發之後送往仁愛醫院救治。而行人的愛犬也因為撞擊而受到重傷,緊急送往動物醫院急救。而肇事的李姓駕駛雖無明顯外傷,但仍被送往台大醫院進行檢查。根據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顯示,休旅車在高速衝上人行道後,先撞擊到小狗,最後才因撞上號誌燈桿而停下。而路人飼主目睹愛犬被撞後,情緒激動地跳來跳去,甚至出手拍打休旅車的引擎蓋,直到保時捷倒車後,才趕緊蹲下查看愛犬的傷勢。警方表示,李姓駕駛和機車騎士的酒測值均為0,排除酒駕可能。李姓駕駛在第一時間向警方表示,他當時開車時睡著了,才導致這起車禍發生。目前警方已調閱相關監視錄影畫面,正在進一步釐清詳細的肇事責任。
騎士「腳趾破皮」求償1萬!他傻眼:合理嗎? 過來人一面倒勸快賠
通常發生車禍後,除了要先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外,還要處理保險理賠等賠償問題。近日一名網友就發文指出,他日前騎車經過一處路口,不慎撞到待轉區上1輛機車,導致對方騎士腳小拇趾破皮,事後對方要求賠償1萬元和解,讓原PO不禁抱怨「這個賠償金額合理嗎?」結果此文一出,多數網友都勸原PO和解,直言「1萬元和解超划算!」、「走保險對你沒有比較好」。原PO近日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日前騎車經過一處路口時,意外和待轉區1輛正在倒退的機車發生碰撞,因為當時車速不快,因此對方雖然被撞倒在地,但只有腳小拇趾破皮,事後對方向他索賠1萬元,讓原PO不禁疑惑指出「車禍當天請假賠償可以理解,但第2天請假也需要賠償嗎?」原PO進一步指出,雖然對方有傳上個月的薪資袋佐證,但他仍認為賠償金額有點高,詢問「他的腳小拇指破皮,加加總總要1萬元賠償金,這樣是正常的嗎?還是走保險、法律會比較好呢?」此文一出,許多網友建議原PO「1萬便宜,人家如果去告你的話,法院至少要你賠償5萬」、「1萬元算還好,給完錢記得和解書要簽好」、「我上個月才和解完,對方6個月內可以告你過失傷害,起跳價3萬元,你自己斟酌吧」、「如果當時有報警,對方有驗傷單,我勸你賠一賠吧」、「2天薪水加全勤不算維修,1萬應該算合理範圍」。另外,還有網友分享「走保險對你沒有比較好,法院到最後只是調解,這很明顯就是你全責啊,你已經處於絕對劣勢了,如果無法接受對方的求償金額,那就得走調節委員會了」、「1萬真的不多,我上次被Uber撞,原本我說3000元私下和解,對方覺得我在敲詐他,堅持要找警察筆錄,後來開偵查庭開庭,檢察官跟對方說,你不和解一個月就是折3萬元交國庫,之後賠償的金額還是要付,最後我看對方跑Uber也不容易,同意對方1萬元和解,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