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行使法
」 立法院 釋憲 國會改革 國會改革法案 憲法法庭考試院鬧空城有解?民眾黨提11月1日表決考委人事案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4日提案表示,要求16日起召開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卡關多時的考試院人事案,並擬定於11月1日行使同意權表決,現場藍綠無異議通過,全案將逕付二讀協商,有望依此時程辦理。第13屆考試院正副院長與考試委員任期已於8月31日屆滿,而為了近期國會改革相關法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項提到,「人事同意權案交付全院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查,自交付審查之日起,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於審查過程中舉行公聽會,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審查,並應於院會表決之日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還有同法第30條第2項提到,若被提名人有超過一人者,需要分別向立法院說明與備詢,此兩項均未被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導致已經送入立法院,亟欲處理的考委人事案進退兩難。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4日在立法院會討論事項時提案,具體要求16日起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考試院人事案,並進一步於11月1日行使同意權投票表決,在場藍綠都無異議,全案逕付二讀協商。據了解,14日將舉行的考試院第14屆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公聽會中,將依照政黨比例,由國民黨與民進黨立院黨團各推薦3人、民眾黨團推薦1人參加公聽會,詳細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員名單,有望在8日送交立法院議事處彙整。民眾黨團進一步指出,10月16、17、21日召開的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中,16日上午會審查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同意權案,當日下午審查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同意權案,至於17日、21日將分別單獨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文彥、鄧家基等7人同意權案,並暫定於11月1日統一表決。
毛嘉慶不滿被驅離喊怒告強制罪 警依「警執法」舉牌告知權宜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今早抵北院。而媒體人毛嘉慶舉牌現身北檢鬧事,警方依警執法27條將其驅離。媒體人毛嘉慶稍早出現在北檢北院門外,舉牌抗議,他指出北檢北院有支黨部,高喊黨委書記出來面對。不過由於毛嘉慶舉牌抗議的位子為集會遊行禁制區,警方因此也上前勸說毛離開管制區,沒想到他竟拒絕離開管制區,還放話要對警方提告強制罪。警方舉出執法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警察行使職權時,為排除危害,得將妨礙之人、車暫時驅離或禁止進入。」,依法將其驅離,並無違法情事。
民眾黨說明優先法案 推動下修公民權年齡、安樂死
民眾黨今(3)日召開記者會,由黨籍委員說明新會期所負責的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透過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以保障媒體,以及18歲公民權、不在籍投票、安樂死等議題。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黃國昌今日於「台灣民眾黨團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記者會」表示,民眾黨團要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完善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不法弊案,實現廉能政治;此外,還要推動修憲案,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以及推動下修公民權行使年齡為18歲,完善國家憲政制度,啟動第3波民主改革。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台灣媒體亂象已久,社群平台使用台灣媒體報導,卻沒有給予相當報酬,他將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立法以保障媒體,提供媒體可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使用,帶動媒體產業正向發展。此外,張啓楷將與林國成委員共推《衛星廣播電視法》,針對2部分改革,第一是公開透明,電視新聞業者,特別是新聞台,應確保其公開發行義務,其中包含股權、財務資訊,更重要的是財務中政府採購、補助、廣告收入的透明化,讓國人清楚媒體的收入來源。張啓楷表示,林國成要推動《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及第69條的修正草案,將勞保基金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他進一步補充,法案內容是將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確保勞保永續發展,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則點出,台灣投票制度要改革,民眾黨團將推動不在籍投票,公投、選舉一步到位,全國、地方一併施行,還要開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通訊投票。她進一步說明,電子申請不在籍投票,將考慮分區定點的電子投票。此外,麥玉珍將推動《反歧視法》,延續上會期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精神,禁止一切形式的差異待遇,如肢體、語言等暴力,還有建立民事救濟作為受歧視或騷擾之救濟方法,實質填補受歧視者的損害。至於居住正義部分,麥玉珍強調,近來台灣租住亂象多,在租屋市場,民眾黨完善《住宅法》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保障弱勢者比例和育兒家庭居住權利,修正為已有未成年的子女,即可申請社會住宅。公益出租人免稅額、租屋服務業者免稅額都要提高,通案版本為2萬5000元,考量不同的地區,全屋租金上限建議改為3萬5000元。接著,也要排除樂齡租屋障礙,落實110年修法之附帶決議「訂定租金之收費基準時應考量承租者收入上限。」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安樂死」議題在台灣一直有許多爭論,她將推動《尊嚴善終法》,搭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立法》,使人性尊嚴的人權價值才能完整保障,確保經醫師各方評估及病人自主意願的嚴謹程序下進行。實施對象為「具有無法治癒之疾病及無法忍受之痛苦」的病人,包括最低意識狀態和永久植物人。陳昭姿自曝收到許多陳情,台灣推動安樂死的民調高達7至8成作為佐證,說明「每個人有生就有死,所以當他離開的時候會是一個有尊嚴的,有自主的方式離開」,這就是《尊嚴善終法》的精神,這代表台灣的民意脈動,但也當然牽涉生死議題,修法會相當嚴謹。陳昭姿表示,為了以科學、實證精神、台灣醫療體系進步,她要推動《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台灣因健康投資太低,醫療上壓價、砍價現象普遍,但價格跟價值不同,政策不應一味追求價格單一面向,有時要轉向多元價值思維,例如考慮到家庭中孩子的上學狀況、大人的生產力等,才有更全面的政策藍圖。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台灣現行「長照基金」主要來自菸捐、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稅源高度不穩定,且支出逐年增加,嚴重影響國家勞動力及國民晚年照顧之品質,必須要推動《長照保險法》,未來民眾黨團將參考日本、德國、韓國,比照健保局而成立長照局,建立一套妥善機制,讓財務穩定、多方負擔,目標財源達到2300億。黃珊珊說,也會延續上會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讓地方財政可以充足,中央運作也不會受到影響,健全台灣整體的財務發展;此外,近年來台灣融資公司、詐騙行為頻繁,乃至於詐騙集團結合之案例層出不窮,影響民眾生存權益乃至我國整體金融體系穩定,因此要推動《融資公司法》打擊詐欺。黃珊珊解釋,本次推動的《融資公司法草案》,部分融資公司已成三不管灰色地帶,「融資公司變成影子銀行,已經大到比銀行還大,誘使年輕人借款,最後卻還不出來,變相使他們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車手」。她認為,應指定由金管會監管,落實監管、遏止民眾信用不當擴張。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表示,上會期台灣民眾黨團八位立委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扮演關鍵少數的力量。吳春城說,民眾黨團延續戰力,推動各項法案。他負責的是人口政策,台灣面臨最大的人口問題就是少子化及高齡化。針對少子化,吳春城推動《營養午餐專法》,當前台灣學校,每週提供炸物兩次以上的學校竟然占到22%,還有丸類、香腸等重組食品、半加工食品超過五成,相當不營養,對照日韓在60年前,已有《營養午餐專法》,凸顯台灣的教育部懈怠、立法牛步,「什麼錢都可以省,但是孩子的營養錢,絕對不能省」,本會期民眾黨團將會盡力推動。吳春城也會持續針對高齡化,推動壯世代相關法案,包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他說,台灣已經邁入超高齡社會,社會福利預算達8130億元,政府思維僵化,沒有想到高齡者所組成的金字塔結構,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強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一個全面性的政策,並從文化開始改革,目前各部會響應中,應消弭對長者歧視,將高齡者統稱為壯世代。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說,現代軍事偵查手段多元化、戰場透明度高,中共衛星技術也越來越發達,很容易拍到我國軍事基地營區和戰力配置,因此將透過修訂《要塞堡壘地帶法》,明確定義戰略要域、公告被劃分戰略要域地點,避免民眾無意間觸法,以及規範哪些行為應被禁止,以保障營區、設施的安全。林憶君並點出,國軍裝備基地、軍事工程都有保密要求,目前普遍缺工,將推動《陸海空軍獎勵條例》,修法鼓勵民間參與國防工程建設與事務。她強調,民眾黨將為國軍爭取更人性化服役環境,讓國軍能夠安心服役、捍衛家園。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五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相信韓國瑜辦公室已經收到,希望韓能盡速召開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若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就依照新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各自提出議事日程草案,交由談話會表決處理,希望民進黨團負起責任,清楚表態民進黨團打算何時開議,給全體國人清楚的交代。
新考委9月開天窗 翁曉玲喊綠杯葛國會改革釀惡果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9日晚間表示,考試院新屆期人事案無法審查,就是因為賴政府為了杯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而提起釋憲,結果法案凍結,根本無「法」源審查考試院人事案,不是立法院的問題。第13屆考試院任期將於8月31日屆滿,而第14屆已確定無法於9月1日如期就職,自此考試院將進入看守狀態。29日考試院例行院會中便決議啟動權宜措施,通過《考試院會議規則》修正案,新增在原團隊看守期間,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和保訓會主委3大考試院一級機關首長,仍可以召開院會處理緊急必要事項。此外,院會也同時訂定《考試院公文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載明在看守期間,公文書簽署可以以機關全銜代替院長個人署名,不過且相關決議未來仍須經第14屆考試院追認。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直言,這些看守規則是迫於無奈而訂,考試院實在是受害者,也希望保障憲法所保護的應考試等國民基本權益,不要受到政治僵局影響。翁曉玲則批評,考試院「受害者」一說是「得了便宜又賣乖」,考試院自行召開會議做出爭議決定,讓3大考試院一級機關首長擴權,在過渡期間攬下「考試委員」權力,過過當考試委員的乾癮。她直言,考試院解決過渡期不便的合法方法非常多,比方可在新任考試委員就任前,授權所屬機關處室依其業務職掌辦理國家考試等例行或緊急業務,並於新任考試委員就任後之院會予以追認,根本不需要僭越母法修改規則,亂改召開院會的條件,這種違反程序規定組成的會議,將導致會議的每項結論,「法律上都站不住腳」,她憂心。翁曉玲強調,考試院2025年3月前的各項國考試務早就安排妥當,根本不會影響考生權益,承辦機關也可依照權責處理臨時狀況,未來一旦有國家考試考生質疑甚至興訟,考試院所辦考試的公正性與合法性將飽受質疑。
潘孟安代表總統釋憲辯論 民眾黨團:當政論節目胡言亂語
憲法法庭6日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第一位代表賴清德總統發言的,就是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民眾黨立院黨團表示,潘秘書長與賴總統身為前立委,曾多次參與國會改革修法,但今日在憲法法庭上,卻變了一張臉,用各種悖離事實、曲解法條的方式,欺騙自己、欺騙國人。民眾黨團指出,潘孟安說「賴清德總統對整個立法過程缺乏討論,不公開、不透明感到焦慮」,這是直接把上個會期數次在委員會、公聽會的公開討論,埋葬在他們成串的謊言裡。潘孟安說,立法院當然得聽取總統的國情報告,但不等於可以修法,要求總統去盡憲法裡沒有的義務。民眾黨團批評,這番話也是詭辯,憲法既然要求總統有國情報告的義務,立法院修法使總統來報告的方式更明文化、法制化,豈有違憲之理?民眾黨團指出,潘孟安還說「立法院可以行使人事同意權,但不代表可以透過『擺爛』的方式,不予審查 ,這會造成未來憲政機關運作困難」,但潘孟安說的剛好相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法,是要求人事審查權要有一定的時間,以避免太過急促,讓立法院只能趕鴨子上架,成為行政院的橡皮圖章。民眾黨團指出,修法過程依照國會議事自治原則:國會要如何安排議程,透過何種方式表決、如何行使人事同意權、本就是由國會自行決定、其他機關沒有置喙的餘地,總統與其秘書長,公然挑戰《憲法》,要收回《憲法》賦予立法院的調查權、完整的人事同意權,總統府祕書長代表總統,卻「把莊嚴的憲法法庭當政論節目在擺爛、胡言亂語,毀憲亂政,莫此為甚!」
西裝男大鬧麥當勞…罵店員又砸東西 慘遭顧客壓制
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一家麥當勞,28日出現一名西裝男大鬧,還對店員叫囂又砸東西,一旁顧客見狀壓制他並報警,後續男子被上銬實施管束,被警察帶回警局,再通知家屬帶回。顧客壓制男子。原PO在臉書社團「基隆大小事」發影片,從影片中可見,西裝男先用手拍櫃檯桌面,還辱罵店員,之後開始狂砸東西,而一旁民眾全目睹男子的脫序行為,一名壯男壓制西裝哥,等警方到場。網友紛紛留言「人家是男生耶」、「麥當勞員工真倒霉」、「買不到麥當勞嗎」,更有人說,「他剛剛還在署立醫院急診大吼大叫,吃著檳榔說警察無能把他送到醫院,浪費醫療資源。後來被綁起來,躺在病床上。」據悉,西裝男年紀36歲,疑似不爽店員態度不佳才會失控,警方到場後,男子還是沒平靜下來,為了男子跟在場民眾的安全,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實施管束,將他上銬帶回派出所,通知家屬帶回。
批大法官不公白營邀請辯論 許宗力回嗆「世上哪有這種事」
司法院長兼大法官許宗力今天受訪時說,憲法法庭的裁判都是可受公評的,但是沒有什麼「當事人不滿法庭的裁判,就要與法官來一場辯論」這種事,「並沒有這種事情」,因此,即使民眾黨團邀請大法官辯論大法官是否公平正義「那也絕對不可能(出席)」,因為「世界上沒有當事人不滿意法官判決,就要求與法官辯論的這種事」。憲法法庭19日(週五)傍晚判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等部分國會改革法案的條文「暫時處分」,凍結半年,也讓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在當天一大早公布週五傍晚大法官可能會有裁決的「神預測」引發議論。民眾黨團嚴詞抨擊,為配合民進黨政府「四箭齊發」,憲法法庭不惜從一開始就自我踐踏正當法律程序,到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精準預告憲法法庭的裁定,直接不演了,真是令人膛目結舌,黨團總召黃國昌也向大法官下戰帖、要求舉辦「司法公正大辯論」。司法院院長兼大法官許宗力今天出席活動時受訪表示,對於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為何會先知道憲法法庭何時宣布國會改革法案判決的時間,「這個我們也不清楚」。他說,大法官通常都是週五下午公布,這是正常的慣例。對於有網友不滿憲法法庭的判決,並在司法院社群媒體上留下恐嚇大法官的言論,許宗力說,那些網友的恐嚇言論都已經(被司法院)「隱藏」起來,司法院也已經報警偵辦。司法院也正在研議如何加強保護大法官的人身安全。
憲法法庭暫時處分 卓榮泰敬佩:保障人民權利
憲法法庭19日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暫時停止若干修正條文的適用,並為相關配套措施,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於憲法法庭此次做出暫時處分裁定,勇於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作法,表示敬佩。陳世凱指出,立法院在5月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條文,引發社會各界批評聲浪不斷,尤其法律學者也連署表達違憲疑慮。由於新法相關規定嚴重破壞我國五權分立體制,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因此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以及相關的暫時處分。陳世凱表示,過去的司法院大法官機制與現在的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的案例非常少。本次暫時處分裁定的作成,證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法,的確讓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與公益遭受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並且具有作成暫時處分的急迫必要性;因此,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的裁定,也為我國憲政秩序之維護再爭取了一些時間。陳世凱強調,行政院從來沒有迴避監督,各界當然也都支持國會改革;但國會改革一定要符合憲法規定,一定要符合憲政體制,並且不能侵害人民權利。卓榮泰感謝許多民眾、學者專家為此次因應立法院修法所付出的努力;接下來的本案訴訟階段,行政院會繼續堅持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主張,爭取憲法法庭的認同。
國會改革法案 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
立法院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民進黨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分別就其行使職權或因行使職權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部分,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同時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9日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憲法法庭收受上開聲請案後,為調查暫時處分之必要性及其範圍,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及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等規定,於7月10日下午公開行準備程序,通知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到庭陳述意見並為必要之調查。經斟酌聲請意旨及指定相關機關之言詞及書面陳述內容。憲法法庭於19日就本件聲請暫時處分部分作成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裁定,並依法對外公告。裁定內容為,「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第25條、第29條之1第3項、第30條第3項、第30條之1第1項、第2項、第45條、第46條之2第3項、第47條、第48條第2項、第59條之1第1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第59條之3第2項、第59條之5第2項、第4項、第5項、第6項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自本裁定公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此外,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前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45條及第47條規定得暫予適用。
憲法法庭火速裁定「總統暫時免去立院國情報告」 因憂引發激烈憲政衝突
憲法法庭火速裁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規定,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部分暫停適用,主要原因是則總統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時,即可能引發激烈憲政衝突,致民主憲政運作蒙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憲法法庭認為,總統一旦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恐將引發總統是否須履行本條文所課義務之憲政疑義,甚至引發朝野激烈對立與衝突,民主憲政運作之極重要公益將因此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鑑於總統於立法院集會期間,客觀上均有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之可能,重大損害係肇因於本條文之適用,是為避免其發生,自有作成暫時處分,暫停本條文之適用之迫切必要性與手段上之無可替代性。憲法法庭指出,如作成暫時處分,暫停本條文之適用,除可避免上開憲政疑義與衝突外,亦可維護總統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即總統與立法院各自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使憲法上職權之機會。反之,如不作成暫時處分,則總統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時,即可能引發激烈憲政衝突,致民主憲政運作蒙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況本條文係修正前所無之新規定,如暫停適用,亦僅延後其開始適用之時點,不致影響其規範內涵與效力,日後就本條文所為法規範憲法審查之聲請,經本案判決為無理由,本條文仍可恢復適用。兩相權衡,作成暫時處分顯然利大於弊。
明文規定「行政院長及部會首長不得反質詢」 憲法法庭認定有重大違憲疑義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委員對行政院院長及所屬各部會首長質詢權之行使,明文規定不得反質詢;且被質詢人除有第2項所列事由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等,憲法法庭認為有重大違憲疑義。憲法法庭認為,課予被質詢人不得拒絕提供資料之義務,立法委員於質詢時,即得對行政院院長及所屬各部會首長當場或以書面要求提供資料,被質詢人非經主席同意,不得拒絕,有違憲疑義。憲法法庭指出,這樣的規定存有重大違憲疑義,若遽予適用,勢將引發立法院與行政院間之憲政衝突,甚至形成憲政僵局,不利民主憲政之有效運作,從而對憲法權力分立、責任政治原則等極重要公益造成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反之,如本條規定暫停適用,立委仍有向行政院院長及所屬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且可對相關機關行使參考資料獲取權及文件調閱權,立法院相關憲法職權之行使,並不因本條規定暫停適用而受到阻礙。憲法法庭表示,為避免因本條規定之適用,致各種重大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有暫停其適用之急迫必要性與手段上之無可替代性,經權衡本條規定暫停適用之利弊關係,顯然利大於弊,是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應暫停適用,於本條規定暫停適用期間,其修正前之原條文得暫予適用。
國會擴權釋憲案「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案」 總統暫時免去立院國情報告
立法院已通過「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決議案,但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暫時處分」案10日開庭後,憲法法庭今(19)日裁准總統、行政院及監察院、柯建銘等51名立委聲請的暫時處分案,賴清德總統「暫時」不用立院國情報告。憲法法庭裁准部分包括,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之 4(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部分)、職權行使法第 25 條(聽取報告與質詢部分)及人事同意權之行使部分、調查權之行使部分及聽證會之舉行部分及藐視國會罪部分。憲法法庭裁定,本件暫時處分裁定,有憲法訴訟法第 43 條第 4 項規定之情形時(聲請案件業經裁判、裁定後已逾六個月,或因情事變更或其他特殊原因,經憲法法庭評決裁定撤銷),失其效力。
立院決議邀賴總統國情報告 卓榮泰:不可能要求總統行為違憲
國民黨、民眾黨立院黨團16日聯手通過「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總統府回應,目前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正由憲法法庭審理當中,在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卻遭到在野黨謾罵。行政院長卓榮泰17日在媒體茶敘時表示,現在暫時處分還沒做出決定,如果變動是違憲的,不可能要求總統在違憲機制裡,去做任何總統的行為。針對昨日藍白聯手通過「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總統府回應,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卻遭到在野黨批評總統賴清德違背當時選舉前承諾。卓榮泰認為,賴清德對於國情報告一向保持開放態度,在競選時也說過,但那時候是在當時的《憲法》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情景底下;如果做的任何變動,合法合憲,總統應該不會有特別意見,「但如果變動是違憲的,不可能要求總統在違憲機制裡,去做任何總統的行為。」卓榮泰說,「況且現在暫時處分還沒做出決定,我們一向認為暫時處分決定後大家遵守,否則現在有多餘的動作,將來都有回復困難和違憲之虞,況且立法院也已經休會了,他要總統什麼時候去我也不知道。」卓榮泰提及,聽委員昨日說在程序進行時,有些是有點瑕疵的,但這是立法院內部問題。不過他也說,「就目前看到的情況是,這件事情的不確定性是很強的,沒有時間、內容、行為準則,而且在釋憲解釋之前的暫時處分還沒決定之前,還是認為現在談這件事是不宜的。」
大法官趕進度?翁曉玲認國會改革法「暫時處份」恐兩週內出爐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立院院會昨日雖通過藍白黨團決議,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邀賴總統到立院國是報告,但根據她先前親自上憲法法庭的觀察結果,大法官們其實最關心的是「立院是否有權邀總統國是報告」,因此國會改革法案要不要做暫時處份、又是否違憲,裁決的時間會非常短,可能會超出大眾預期。她分析,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等好多位大法官任期,都將在10月31日屆滿,由於憲法法庭為讓國會改革法案「暫時處份」先討論,已罕見的讓原訂9月初裁定的「廢死」爭議,延後處理,就是要方便國會改革釋憲案插隊。翁曉玲直言,若大法官急著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做成決定,她很憂心,大法官究竟有沒有時間細看立院修正的「國會改革法案」、慎重做出裁定?「我推測國會改革法是否違憲,最快9月初就有結果,至於該法案的暫時處份恐怕更快,不是本週就是下週」。翁曉玲指出,總統府昨晚已回應,指立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憲法法庭已在7月10日對暫時處分行準備程序,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在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翁曉玲說,此舉被解讀總統不想到立院國是報告,再加上大法官任期將屆,廢死案宣告也要處理時間,國會改革案釋憲結果又必須先公布。因此,國會改革法會不會因被判違憲而「遭煞車」,立院新會期9月中旬開議前,應會有答案。但她也提醒大法官們,「暫時處份」重點應該是實施國會改革法案,會不會造成憲法上權力或者公益有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且具有急迫性,也沒有任何手段得以回復。翁曉玲說,就算立院依法邀請總統到立院進行國事報告,賴總統會有什麼「違背公益、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更重要的是,總統原本就能拒絕立院邀請,立委也不能對總統怎麼樣,綠營支持者更會挺總統與在野黨繼續對抗,賴總統根本連「救濟手段」都不必用上。她也因呼籲大法官不要用「想像的損害」做出「暫時處份」,畢竟立院現在只是成立調查小組,根本沒有展開運作,啟動調查,也沒有干預司法及監院職權,「一切都還沒發生,哪裡來的損害」?
立院決議通過「邀賴清德國情報告」要求依法回應立委問題 總統府表態了
立法院會今天表決通過邀請賴清德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對此,總統府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目前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正由憲法法庭審理當中。為了尊重憲法嚴肅性,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立法院今天先後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決議立法院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總統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委的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關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憲法法庭已經在7月10日召開過準備程序,目前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皆正由憲法法庭審理當中。她呼籲,為了尊重憲法嚴肅性,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郭雅慧強調,賴清德總統不只一次表達,願在合法、合憲前提下,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然而,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相關法案,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雖然憲法法庭裁判的結果未知,但既有違憲疑慮,自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
「藍白聯手」通過決議了!邀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 並依法回應立委問題
針對立院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出修正動議,今立院院會處理上述兩案,最後藍白在人數優勢下,以59票贊成、50票反對順利通過。決議邀請賴清德至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委之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國民黨團所提出修正動議,建請院會決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民眾黨團修正動議則要求,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規定,邀請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法委員之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今院會處理上述兩項決議案,民進黨團提出異議,舉牌反對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而後在場立委進行表決,最後兩案均由藍白聯手,以59張贊成票、50張反對票通過。
立院成立雞蛋調查小組 張啓楷任召集人籲綠委起義來歸
在野黨立委11日於經濟委員會提案,在綠委退席抗議下,成立「進口雞蛋執行情形調查專案小組」,並推舉民眾黨立委張啓楷為召集人。張啟楷向民進黨立委喊話,套用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的話,呼籲他們「起義來歸」,共同回應民意,把進口雞蛋疑雲查清楚,還給人民真相。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日依據修正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相關規定,討論成立「有關進口雞蛋執行情形調查專案小組」及「運作要點草案」等相關事宜。張啓楷表示,他從2月間便開始追查雞蛋供需失衡和消毀問題,他呼籲,所有立委,包括民進黨立委,跟人民站在一起,「人民要真相」。他希望民進黨立委不要只是在護衛行政部門,「把立法院職權閹割了,把自己當行政院的立法局,變成行政院的打手。」此時台下綠委開始鼓譟,張啓楷請他們「尊重我的講話,等一下你們第二輪可以繼續講」。張啓楷表示,超思案只是其中一部分,調查小組要查的是去年巴西蛋、前年日本蛋進口狀況,浪費人民納稅錢。他質疑,「有沒有弊案重重?」、「有沒有官商勾結?」他呼籲民進黨立委面對事實、給人民真相。他拉高分貝:「為什麼不查呢?對得起人民嗎?」立委既然接受人民的付託,就要把人民的荷包看緊,希望民進黨立委「起義來歸」,還給人民真相。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發言時對張啓楷說,「張啓楷你不要叫我們起義來歸」,「反而是你要起義來歸」。她嘲諷稱,「你的頭腦要清楚」,點名他「當了一輩子的媒體人」、「怎麼會在這半年腦袋壞成這樣呢?」張啓楷隨後發言也反擊表示,「我不好意思說邱委員腦袋不清楚,因為她的腦袋應該要非常清楚,但是時間序,邱委員完全弄錯了!」朝野立委經過爭吵後,綠委退席抗議,藍白聯手順利共推張啓楷為立院「進口雞蛋執行情形調查專案小組」召集人。張啓楷會後指出,光是他辦公室整理出來的進口雞蛋疑點,就超過20個,到時候調查專案小組會一併整理,今天是民意的展現。針對憲法法庭正審理國會改革修法釋憲案的暫時處分一事,張啓楷則說,立法院一定依法辦事,但也需要跟時間賽跑,如果憲法法庭認為沒問題,調查專案小組當然會繼續運作下去;反之,如果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調查專案小組就依法先暫停,但暫時處分頂多是半年時間,半年後調查小組會持續追,把真相還給人民。
藍白成立進口雞蛋調查小組推他擔任召集人 綠委喊帶頭違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日討論成立「有關進口雞蛋執行情形調查專案小組」及「運作要點草案」等相關事宜。不過,卻引起民進黨立委不滿指出,成立調查小組的行為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6之2條,最後全體離席抗議。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指出,監察院、檢調、立法院調查權三個範圍如何確定,不要疊床架屋,目前都還在釋憲中。她直指,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6之2條,「裁判確定前之訴訟案件就其偵查或審判所為之處置及其卷證,立法院不得行使調查權。」,目前檢調、監察院都調查中,對於已經違憲的條文,國民黨現在還在違規違法。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痛批,「法是你們過的,帶頭違法也是你們,太好笑了吧。昨天被大法官打臉還不夠腫嗎?還要違法硬幹。」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強調,立委行使職權也不能違反法律,通過專案小組是違法的。國民黨立委張嘉郡則說,不只查超思雞蛋,所有進口雞蛋都要查。國民黨立委謝衣鳯會前受訪表示,今日針對去年進口蛋相關問題展開調查小組,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訂後調查權的行使,並會與民眾黨共推一人。調查小組召集人經現場立委推舉後,一致推舉民眾黨立委張啟楷為召集人。
綠委喊「蛋調」違法違憲 張啟楷怒問邱議瑩腦袋清楚嗎
立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開會,討論成立「進口雞蛋執行情形調查專案小組」及「運作要點草案」等事宜,雖然在野黨有默契,調查小組成立方向不只針對超思,而是近三年所有進口蛋疑雲都查,國、民兩黨也有初步共識共推一人擔任召集人,盼調查小組順利成立,還給全民真相。邱議瑩有備而來,拿著國會改革法案條文,痛批藍委都不敢提檢方偵辦中的案子立委不能查,她說「檢方已經全面調查進口蛋」,但遭張啟楷質疑。(圖/翻攝自中天新聞)不過,民進黨立委仍嗆聲國會改革法案違法違憲,因此立院也不應行使調查聽證權,包括成立超思蛋及所有進口蛋調查小組,應立即停止調查。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說,藍、白聯手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之一「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只要檢調正在查的案子,立院就不能查,但現在藍委都不敢提這一點。她說,111年雖然只有超思、亮采進口雞蛋,但112年還有四家廠商進口雞蛋,因在野立委已提告超思,「她相信」檢調要查「就會連所有進口廠商一起查,不只超思,也包括亮采等其他進口廠商」,「如果檢調全部都查,那麼進口蛋就是在調查中的案子,在野黨就應該停止調查,不能成立調查小組」。她反嗆在野黨「其實我們(民進黨立委)也很想知道超思雞蛋的真相,但是檢調監察院都已經在調查,如果按照在野黨主張、總統所公告的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內容,立委立院就不能行使調查權」。緊接在邱議瑩之後發言的民眾黨立委張啟楷則非常不以為然,他笑著說「我不好意思說邱委員(邱議瑩)腦袋不清楚,因為她的腦袋應該是非常清楚,但是(蛋調)時間序,邱委員完全弄錯了」。張啟楷解釋,邱議瑩指檢調單位會查前年兩家、去年四家進口雞蛋廠商,但她要請問邱議瑩「是否確實清楚檢調現在在查什麼?」。他說,去年因巴西進口臭蛋案,很多人按鈴申告,但地檢署現在並沒有查亮采案,「邱委員,你趕快到地檢署按鈴申告,地檢就會查」。針對邱議瑩在座位上反嗆「不是這樣」,張啟楷說,地檢現在在查的是「超思蛋」,不是民眾黨團揭發、調查小組要追的「亮采蛋」「日本蛋案」,雖然超思案檢方受理了,但是迄今也都沒有約談超思相關當事人,調查近停擺,直到立委看不下去、憤怒生氣了,仍沒有傳被告。他質問,所以綠委的主張是「立委都不該問嗎,都不用回應民意?」,他並反問邱,如果包括他及其他立委沒有問,北檢會好好查「超思蛋」「亮采蛋」嗎?張啟楷越講越生氣,在台上質問邱議瑩「北檢有查亮采嗎,如果不是民眾黨一直追查,花了兩三個月,前年還有日本蛋問題,亮采,大家會知道嗎,這是新的案件耶,邱委員,你腦筋清楚一點,連案情都搞不清楚」。邱議瑩則在台下喊「我很清楚」,張啟楷則反唇相譏,指邱議瑩剛剛還在台上引用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指藍白立委腦袋不清楚,真相都搞不清楚,就要先罵人。台下綠委則不理會張啟楷的質詢,高喊「立院介入調查、偵查不公開」,張啟楷則嗆聲「這是我的質詢時間,請大家要弄清楚,北檢現在只有超思蛋的案件,到現在也都沒有好好查,在野立委還要查前年日本蛋與超思、亮采的關係」。張啟楷並說,他此刻心情很沉重,拜託民進黨立委,可不可以重回人民這一邊,別閹割自己,讓立法院變成立法局」,綠委則在台下嗆聲「你違法違憲啦」。
協商憲法法庭訴訟代理人 黃國昌籲韓國瑜要有嚴正的態度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同時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將於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5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訴訟代理人。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要求韓國瑜對這件事要有嚴正態度。黃國昌說,司法院憲法法庭發給立法院的函非常奇怪,,因為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憲法法庭竟然沒有邀請立法院機關代表,只有訴訟代理人;但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也就是相對人,沒有代表,這完全違反過去聲請釋憲時,以立院作為相對人的慣例。黃國昌指出,距離下禮拜三開庭只剩下4天,憲法法庭給予訴訟代理人準備時間過短,「難道是以為那些律師都閒閒沒事做?接下來4天全都是空檔?4天的就審期間,就是憲法法庭的高度,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嗎?」。他說,立法院1組訴訟代理人要面對民進黨4組律師團隊,符合憲法法庭程序嗎?至於傳出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訟訴代理人,黃國昌表示,訴訟代理人要現職律師,他是現任立委,依照律師法規定,當立委時不能登錄,沒有登錄、加入律師公會無法執業,這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因此他不可能擔任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