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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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批綠指揮憲法法庭「荒腔走板」 司法院提4點回應
立法院上週五朝野協商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民進黨身為國會改革法案釋憲聲請人,黨團總召柯建銘卻針對「立法院做為相對機關,只有訴訟代理人」一事致電大法官書記廳,直言整件事情荒腔走板。對此,司法院7日提出4點聲明回應。司法院表示,憲法法庭已法院組織化,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列席大法官評議。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於111年1月4日施行,舊制以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的方式走入歷史。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改以法院組織方式運作審理憲法訴訟案件,審理程序訴訟化,並以裁判宣示或公告審理結果。司法院秘書長為本院司法行政幕僚長,依法已毋需亦無從列席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之評議。憲法法庭對外的聯絡窗口即為憲法法庭書記廳(下稱書記廳),憲法法庭判決的記者會,亦由書記廳對外說明,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出席。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的行政事務由書記廳負責,亦為對外聯繫窗口。憲法法庭的審判主體為15位大法官。書記廳依法處理憲法法庭之行政事務,對於當事人所詢程序進行、訴訟文書記載疑義或其他無涉實體之事項,均本於權責回覆,本案亦依此原則回覆各聲請人及相關機關來電所詢事項,與一般法院行政單位的作法相同。司法院說明,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前,依法得行準備程序,並以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及關係人。依憲訴法第19條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通知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說明、陳述意見;通知或指定,應以「通知書」送達。同法第43條第2項則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又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為調查之必要者,得行準備程序。本件立法委員、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為本暫時處分聲請案聲請人,憲法法庭並指定立法院為相關機關,依上開規定,憲法法庭於為暫時處分裁定前,以開庭通知書通知上開聲請人及相對機關到庭就暫時處分之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其等陳述意見,概依法定程序辦理。針對通知書送達經過之說明,司法院強調,憲法法庭於113年7月3日寄送準備程序通知書,嗣於7月4日評決本案定於8月6日行言詞辯論,並於評決當日下午即寄送開庭通知書,注意事項中均有明載到庭辯論立委、機關代表及訴訟代理人之限制人數,其中考量立法院屬大型合議機關,特別准許得由至多3名機關代表出席。為求此部分內容記載明確一致,故於7月5日上午評決重新製作準備程序通知書,並以最速件送達各該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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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警局內鬼!員警涉嫌洩密資訊與詐團受賄 法院羈押獲准
高雄市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6日驚傳搜索行動,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據檢警調查透露,該所1名王姓警員被指控涉嫌濫用警政系統,不當查詢車籍及個人資料後,再將資料轉交給疑似涉及詐欺集團的盧姓男子,並收受高額賄款,王男辯稱這僅是友人之間的借貸關係,但檢方認定其供詞存在矛盾,最終向法院聲押2人。事件始於2024年4月,苓雅分局在追查詐欺案件時,意外發現詐欺集團成員,與王姓警員的通訊資料交流,更驚人的是,分局自行進行的清查行動中,發現王男曾多次濫用警政系統查詢無關的車籍和個人資料,這些資料不僅違反警方的職務操守,更成為詐欺集團活動的一部分。根據調查,王男在數月間共計查詢3筆資料,並將這些敏感信息轉交給盧姓男子,後者據稱是詐欺集團中的1名車手幹部,作為回報,盧男支付超過7萬元的金額給王男,這被證據顯示為賄賂行為。然而,王男在接受調查時辯稱這些行為只是純粹的借貸往來,並非賄賂交易,堅稱自己只查詢過2次個人資料,並無惡意,然而,檢警對此表示懷疑,認為王男的說詞不符合事實,並於昨晚向法院聲請王男及盧男因涉嫌貪污、洩密等罪名而進行羈押。此案將於7日下午舉行聲押庭,警方將繼續調查並收集更多證據,以揭示事件的真相,同時,對於警員濫用職權及賄賂交易的指控,將對公眾信任與法治秩序構成嚴重衝擊,期待司法能迅速給予正確的判斷與處理,以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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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議長家中翻出大量現金、豪車、名牌包 黃凱遭收押禁見
雲林縣議會無黨籍議長黃凱涉嫌利用職權收受賄款,協助綠能業者「國金能源」取得電業執照。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黃凱在2020年間收受上千萬元賄款,並通過人頭公司和購買豪車來規避查緝。新北地檢署依據《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禁見黃凱,並獲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調發現,成立於2019年的國金能源,為了能順利取得雲林縣台西鄉的太陽能發電廠營業執照,於2020年行賄當時的雲林縣議員黃凱,同時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涉嫌將縣政府內部文件洩露給黃凱。最高檢察署表示,第2波「靖平專案」由新北檢和嘉檢展開行動,新北地檢署黑金專組檢察官周懿君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人員分40組,分別前往雲林縣政府、縣議會等地進行搜索,查獲不法所得現金232萬元、5支勞力士手錶、豪華汽車及多個名牌包,並帶回黃凱、李俊興等12名被告及10名證人。經過檢方訊問,李俊興以20萬元交保,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別以10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而國金能源陳姓監察人等6名被告則獲釋。黃凱則被聲押並禁見。報導中也提到,法院認為黃凱涉嫌貪污及洗錢罪,且有滅證和勾結證人的可能,因此決定羈押。據了解,50歲的黃凱是雲林縣議會的無黨籍成員,已連任4屆議員。2023年10月,前議長辭職,黃凱成功當選新任議長。調查顯示,黃凱在2020年期間通過人頭公司收取光電廠商賄賂並接受車輛贈送,以掩飾犯罪資金流動,並利用議員職權護航業者取得營業執照。此外,雲林縣政府建設處的一名李姓公務員涉嫌洩露內部審核文件給黃凱。最高檢察署強調,將嚴厲打擊綠能犯罪,展現政府反貪決心,讓不法公務員和民意代表不敢收賄,綠能廠商不敢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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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憲法法庭機關代表 藍白派翁曉玲林思銘黃國昌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將在10日下午就暫時處分進行開庭。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召開黨團協商,立法院需推派三名代表人,今日下午結論為,各黨團同意國民黨推派2位、民眾黨推派1位。擔任本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之訴訟代理人;本院機關代表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黨團推派律師林石猛擔任立法院方之訴訟代理人,同時推派黨團總召黃國昌擔任機關代表。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今日表示,機關代表將由立委翁曉玲、林思銘擔任;訴訟代理人則還有前監委仉桂美、律師葉慶元以及陳清秀三位,目前正在在討論協商。 不過,傅崐萁表示時間很短,憲法法庭3日通知立法院,5日進行朝野協商,9日名單就要送到司法院,他說這是第一次看到用這麼快速的時間,連司法院網站剛公告,就知會立法院趕快派人,不解為何這麼早就要報名單?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會後受訪表示,各黨協商代表剛坐下,桌上就已經看到韓國瑜預擬的協商結論,協商還沒開始就有預擬的協商討論,恐怕韓國瑜已經有預設結論、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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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釋憲說明代表協商破裂 韓國瑜聽白委提這事突喊「很重要」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國會改革案釋憲「暫時處份」進行準備程序,因為民進黨51位立委都是釋憲申請人、也反對國會改革法案,但該案的「相對人」是立法院,若未來釋憲說明代表中又有民進黨立委,依照法院程序,可禁止「代理」(禁止綠委代理立院說明),他主張立院代表,應由立院院長指派、並強調修法合憲,且不宜由立院秘書長擔任說明人,因為秘書長只瞭解修法程序、不一定理解修法內容。憲法法庭將於下週三(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名單的產生方式。民眾黨團今天先召開記者會,質疑憲法法庭未邀立法院機關代表、就審期間倉促僅剩4天、3名訴訟代理人對抗12人的律師團隊,並不符合憲法法庭所謂正當法律程序,黨團總召黃國昌呼籲韓國瑜對此應有非常嚴正的態度。綠營今天雖主張由立院院長指派釋憲說明代表就好,但也認為應由秘書長周萬來到法庭說明立院立場,反對韓國瑜循立院慣例、僅由在野黨代表到憲法法庭說明,引發藍、白立委不滿,雙方唇槍舌劍,協商過程緩慢而冗長。韓國瑜稍後聽到白委黃珊珊提及立院代表不宜派秘書長周萬來出任時,也特別強調「這句話很重要,請您重複一遍」,黃珊珊隨即再度說明,周萬來只是議事人員,可以說明修法程序,但對於法案實質內容「不可以有自己的意見,不可以把責任推給秘書長」。黃珊珊並主張,既然要到法庭解釋,立院就應該由主張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的政黨代表(非立委)到法庭上說明內容,至於民進黨的不同意見,民進黨立委也已經透過提出釋憲案說明,「如果大家意見都一樣,根本不必提釋憲」。看到韓國瑜要黃珊珊「請說清楚」,參與協商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立即覺得不對勁,馬上轉頭與民進黨大黨鞭柯建銘咬耳朵,商討如何回應。莊瑞雄稍後表示,民進黨團並沒有要求派立委到憲法法庭說明,針對黃國昌、黃珊珊的質疑,莊瑞雄則仍堅持未必要由政黨派代表,就直接由韓國瑜院長指派代表就好。但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提醒民進黨,既然表示尊重韓院長指派人選,那就不要等院長提出人選後又扣韓國瑜帽子,「如果說要尊重韓國瑜、卻又說院長不能派誰誰誰任釋憲代表」,那豈不就是繞個彎、還是限制韓國瑜的裁量權,國民黨願意尊重韓國瑜的院長職權,但也請民進黨團別預設任何立場、如果朝野沒結論,那就表決,否則上午協商一個多小時,還是淪於各說各話,沒有意義。洪孟楷並強調,第四屆立院針對核四停建釋憲案,立院派出三位都是反對核四停建的在野黨立委,第五屆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釋憲案,立院也是派出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在野黨立委擔任說明委員,第六屆針對NCC組織法釋憲案,立院派出國、親黨團各一位代表說明,既然都有前例,就依照前例處理。但民進黨團大黨鞭柯建銘指責洪孟楷說的不對「亂扯,搞什麼鬼」,韓國瑜則請柯別再罵人「好了、柯總召、好了」,然後表示如果大家沒共識,那就循例辦理,下午表決處理,柯建銘又忍不住插話「你怎麼又聽洪孟楷的」,韓國瑜並未理會,只說「謝謝」。柯建銘則制止正起身離開的韓國瑜,要他別走繼續協商「大家還在看直播耶,不能表決啦,不必表決啦」,韓國瑜則揮手示意但沒停下腳步,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不滿的留在座位上,繼續透過直播、隔空向支持者喊話,「只要最後立院派出的是藍白立委,就是國會擴權,完全不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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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憲法法庭訴訟代理人 黃國昌籲韓國瑜要有嚴正的態度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同時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將於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5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訴訟代理人。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要求韓國瑜對這件事要有嚴正態度。黃國昌說,司法院憲法法庭發給立法院的函非常奇怪,,因為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憲法法庭竟然沒有邀請立法院機關代表,只有訴訟代理人;但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也就是相對人,沒有代表,這完全違反過去聲請釋憲時,以立院作為相對人的慣例。黃國昌指出,距離下禮拜三開庭只剩下4天,憲法法庭給予訴訟代理人準備時間過短,「難道是以為那些律師都閒閒沒事做?接下來4天全都是空檔?4天的就審期間,就是憲法法庭的高度,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嗎?」。他說,立法院1組訴訟代理人要面對民進黨4組律師團隊,符合憲法法庭程序嗎?至於傳出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訟訴代理人,黃國昌表示,訴訟代理人要現職律師,他是現任立委,依照律師法規定,當立委時不能登錄,沒有登錄、加入律師公會無法執業,這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因此他不可能擔任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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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禁恐嚇中立公務員 高金素梅痛批綠委作法低級無下限
立院內政委員會昨日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綠委全天霸占主席台,無黨籍召委高金素梅、藍白立委欲進入會議室,宣告更換會議室,也被綠委鎖門阻擋在走廊,也不准委員會議事人員「換會場」,高金素梅只好在下午3時20分,在群賢樓101會議室宣布散會,綠委為防止藍委突襲,則堅守202會議室約一個小時後才離開。高金素梅今天感嘆,當他昨日看到立院議事人員被民進黨立委「軟禁」,甚至當他喊會議散會後,議事人員還不能離場,讓她非常非常心痛,「你們為難立委就算了,何必要為難議事人員,她們難道不是中立的嗎?幹嘛要為難中立的人?」。高金說,議事人員職責就是協助召委開會,民進黨立委不論是口頭或動作「軟性綁架、恐嚇議事人員」,都是她在立院22年過程中,看過最低級、最無下限,而且最壞的立委錯誤示範。高金素梅表示,過去立院也曾出現過類似政黨立委霸佔主席台,不准開會的案例,但她擔任立委已經22年,昨日的內政委員會過程,還是她看過委員會中最粗暴的一次,綠委不僅霸佔主席台,還控制立院議事人員不能離開委員會。她說,以前朝野立委攻防,會議主席還能宣布到其他委員會開會,但昨日綠委用桌子堵住內政委員會後門,不讓在野立委進入,並鎖住前門,她身為召委也進不去,她只好在走廊上請場內議事人員到其他會議室開會,但綠委也不准議事人員離開。高金說,他記得前院長王金平曾經宣布,會議主席(召委)人在哪裡,開會地點就在那裡,因此他才會改在101會議室開會,畢竟議事人員不是民意代表、而是公務人員,是在立院執行應該要協助會議召委處理議事的職權,她真的沒想到民進黨立委會以「形同軟禁議事人員」的方式,阻止會議進行。更令他難以接受的是,當他宣布會議散會後,議事人員想離開會場,還有綠委追出來,問她們去哪裡,又說有事還要問,又把議事人員帶回會議室。自從民進黨立委在立院席次沒有過半後,朝野立委攻防日益激烈,以往還不會被捲入戰火的議事人員也常遭受「池魚之殃」,在野立委已不只一次質疑,為何要為難理應中立的議事人員,難道沒有選擇不選邊站的權力?高金素梅也批評,過去八年,綠委在立院仗著多數、惡霸慣了,自認說了就算,但本屆立院,人民已經用選票表達討厭這種作法,讓在野黨成為多數,但沒想到即使如此,還是無法在委員會好好討論議題,利用惡質手段阻止,她只有一種感覺,「難道真是民進黨說的才是民主,民進黨不滿意的提案就拒審?」。高金表示,他下週一還會再排選罷法修正案,但要討論的是民進黨立委吳秉睿的版本,以讓罷免案的過程更嚴謹,其中也包括原住民選舉公平性的問題,呼籲共同提案人吳秉睿、蔡易餘,好好開會討論自己提出的草案,讓民眾看到立委的民主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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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長黃凱「涉嫌收賄」 遭法院羈押禁見
雲林縣議長黃凱驚傳涉嫌收受綠能廠商賄賂,新北地檢署於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南下搜索雲林縣政府、縣議會及黃凱住所,並約談黃凱、另一名縣議員及業者共21人。經過整夜偵訊後,黃凱因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罪,於今早被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悉,雲林縣政府對綠能光電業者申請「種電」用地設有嚴格規定,業者需取得廠址當地許可後才能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建廠。新北檢調接獲報告指出,黃凱與另一名議員涉嫌向某綠能光電業者索賄,金額至少上百萬元,並利用議員職權協助取得地方許可。黃凱為雲林縣第3選區(虎尾、土庫、褒忠、元長)議員,自第17屆起連任4屆,去年前議長沈宗隆因涉綠能收賄案被起訴,請辭後由黃凱補選為議長,沒想到黃凱如今也涉入綠能貪污弊案。同案中,雲林縣建設處處長李俊興以20萬元交保,其他被告則被請回,而王姓、黃姓及周姓三名業者分別以10萬元至20萬元交保,另一名連姓業者則被請回並限制住居。雲林縣副縣長謝淑亞受訪時證實,雲林縣政府有3名員工被新北地檢帶回應訊,但她對案情並不了解,並要求相關同仁配合調查。雲林縣長張麗善目前正在日本中部考察,而她在聽聞此事後表示,尊重檢調機關的調查職權,並強調案件處於偵查階段不便評論,她也已責成雲林縣政府相關局處人員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希望司法機關能公正嚴謹地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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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爆「種電」弊案!縣議會、業者20多人遭帶回 縣長張麗善說話了
雲林再傳綠能光電業者涉勾結民代弊案,新北地檢署今(4日)上午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動員百人搜索40處地點,並約談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1位縣議員與綠能業者共20多人,其中黃凱為被告身分。雲林縣政府也證實有3名人員北上應訊。對此,縣長張麗善表示:「尊重檢調機關的調查職權。」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綠能光電業者涉勾結民代弊案,4日上午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動員上百人,直奔雲林縣搜索40處地點,包含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辦公室、住家,並約談黃凱、1位縣議員與綠能業者共20多人,全數搭高鐵北上帶回新北市調處訊問,其中黃凱為被告身分,將漏夜偵辦。據悉,雲林縣政府對於綠能光電業者申請「種電」用地,設有重重規定,尤其業者需取得廠址當地許可,才可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建廠。新北檢調查出,雲林縣議會有縣議員涉及向綠能光電業者收賄,再利用議員職權護航、幫忙關說獲得地方許可等弊端,引此發動搜索約談。雲林縣副縣長謝淑亞受訪時證實,雲林縣政府有3名員工遭新北地檢帶回應訊,但自己對案情並不了解,均請同仁配合調查。雲林縣長張麗善目前率團在日本中部進行考察行程,接獲消息,表示尊重檢調機關的調查職權,相關案件現已處於偵查程序之中,不便評論;但已責成雲林縣政府相關局處人員均需配合司法調查,也希望司法機關能透過公正嚴謹之司法程序,盡速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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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成立調查小組 鏡電視控:侵害新聞自由
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3日上午在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成立「鏡電視調查專案小組」,並推舉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擔任調查小組召集人。對此,鏡電視發布四點聲明指出,立法院針對一家新聞媒體成立三種調查組織,實為史上僅見,侵害新聞自由斧痕鑿鑿。針對藍白成立「鏡電視調查專案小組」,鏡電視發布聲明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後經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等四機關聲請釋憲,尚待憲法法庭審議中,今日立法院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未經院會交付即逕行召開聯席委員會,以違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加上黃國昌委員曾表明將於7月12日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以及今年3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於七月三日提案終止),短時間內立法院針對一家新聞媒體成立三種調查組織,實為史上僅見,侵害新聞自由斧痕鑿鑿。鏡電視指出,公司申設過程受主管機關最嚴格之審查,是史上申設時間最長,受到最多不平等附款(共42項)要求之電視台,儘管有千百道枷鎖,也無法箝制鏡電視監督時政之初心,身為新聞媒體,鏡電視將本著新聞人之天職,持續挖掘真相、打擊特權、監督政局、無畏橫逆、勇往直前。鏡電視再指出,公司自申設以來,因部分初始股東之紛爭,導致少數政治人物不察誤信而受零元股東煽惑,產生今日之紛擾,公司至表遺憾,也不斷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且業經主管機關調查並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證明本公司執照申設過程一切皆依法辦理,無論再多的惡意攻訐或干擾,都無法改變鏡電視是最大受害者的事實。鏡電視強調,公司自開播以來節目內容表現優異,並受各大獎項肯定,2021年入圍5項2項得獎、2022年入圍33項17項得獎、2023年42項入圍19項得獎,開播至今已入圍80個獎項、贏得38項大獎,內容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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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收費閃16%借貸利率天花板 立委提案規範黃世杰稱緩
法務部次長黃世杰3日表示,近期不少立委提案修《民法》,希望將借貸的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等視同約定利率的利息列管收取上限,立意良善,不過此條文適用範圍廣泛,法務部已函詢各機關,待蒐集意見後才能進一步確立修法方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日併案審查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郭國文等人分別所提,《民法》第205條條文修正草案,黃世杰等人列席說明並備詢。鍾佳濱表示,儘管現行《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16者,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然而,常有融資公司巧立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等名目,藉以規避現行年利率16%的天花板,因此自己提案修法,明定伴隨債務產生的各項規費、違約應納入共同計算,並規範上限。郭國文則說,自己所提修法版本規定直接統包點出上限,約定利率、違約金與相關費用的總和,只要超過周年利率百分之16者,其超過部分將無效。黃世杰回應,依立委所提修正草案,將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納入約定利率範圍,而進一步受最高約定利率上限限制,以防融資公司業者巧立名目收取費用,立意良善,但牽涉層面甚廣,對於民眾權益及工商發展等均有重大影響,法務部已函詢各機關,刻正蒐集意見中,以利法務部審慎評估與研議。法務部官員也說,利息與違約金性質不同,立委提案中,無論是將違約金納入利息計算或視同利息,皆有可能影響二者定義與計算基準。此外,如果將違約金納入利息或甚至視同利息,恐有架空《民法》第252條關於違約金的系列規定,也有可能限縮法官依職權酌減的空間,因此需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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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 推吳宗憲擔任召集人
國民黨、民眾黨立委3日在交通、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不過,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莊瑞雄、林俊憲等人皆質疑開聯席會程序違法違憲,紛紛離席抗議。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則接續開會,隨後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推舉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擔任召集人。國會職權修法於6月26日生效,藍白皆喊調查「鏡電視案」,今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正式成立調查小組,這也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後,立法院啟動調查權,首個要查的案子,並推舉吳宗憲為調查小組召集人。根據調查小組運作要點指出,小組運作期間自7月3日起至12月31日,但經小組決議得延長。調查文件的對象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小組擬調查的文件,應經3人以上提案並經小組決議通過調取。要點指出,小組會議召開時,得邀請被調查文件的機關首長率同有關人員列席說明。受邀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及說明。小組為應調查文件需要,得赴相關單位查訪,並得詢問與本案相關的人士或諮詢專家、學者。為行使調查權,必要時經小組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舉行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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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天荒!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 憲法法庭7/10首開庭
國會改革法案在6月26日生效,民進黨在覆議案遭駁回後,由總統府、民進黨團、行政院、監察院兵分四路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火速分案,將在10日下午2時開庭進行準備程序,處理暫時處分。司法院今晚間指出,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對近日增訂(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的相關條文,分別提出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就上述聲請暫時處分部分,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及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定於7月10日(三)下午2時行準備程序,聽取上述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司法院指出,監察院提出的聲請案,已完成分案,目前由承辦大法官及其所屬審查庭持續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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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名7位大法官與綠營關係密切 國民黨團:釋憲應聲請迴避
立法院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分別陸續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暫時處分。對此,國民黨團指出,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位大法官,與民進黨政府關係密切,應該要自行迴避,以免失去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應該有的客觀中立性。立法院國民黨團2日召開「大法官成堆綠營高官 國會改革釋憲不該迴避?」記者會,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賴清德總統、監察院及民進黨團接續提出聲請釋憲,這將是全世界首見的覆議不成拚釋憲的惡例,更違反《憲法增修條文》中明訂,覆議若失敗,行政院院長就應即接受該決議的憲政框架,「民進黨政府是一手違憲,一手釋憲,讓全民見識到,賴清德總統帶頭違法違憲的本領」。林思銘指出,這次的釋憲案,正是全國民眾對於司法信賴度,對於法官滿意度,是否能夠扭轉的契機。因此本黨團要再次呼籲,過去曾經於民進黨政府擔任要職的大法官們,都應要自行迴避,建立真正實質法治的國家,並保有大法官的清譽,不然這次的釋憲案,將會是再次踐踏中華民國司法的惡例。副書記長王鴻薇也指出,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及大法官許志雄、呂太郎、黃瑞明、蔡宗珍、朱富美、尤伯祥,過去曾任民進黨政府的政委或立委,應該要自行迴避,以免失去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應該有的客觀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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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皆要調查「鏡電視案」 綠營:國會改革法提檢調偵辦中不應另案調查
國會改革法案6月27日正式上路,國民黨、民眾黨紛紛表示要針對鏡電視成立調查小組與調查委員會。對此,民進黨團則回應,目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已經針對鏡電視案進行調查,如今在野黨又趁「職權行使法」釋憲的空窗期,成立更多組織來調查同一案,且藍白通過的國會改革法就有說,檢調偵辦中的立法院不應當另案調查。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今年3月交通委員會就已經針對鏡電視案成立調閱小組,如今藍白又要再另組調查委員會,若再加上司法檢調已經介入,等於同時有四個機關在調查。「為什麼要這樣疊床架屋?為什麼要這樣不擇手段呢?」她說,實在讓大家非常難以想像,這要耗費多少資源,然後各查各的,一個鏡電視鬧三胞,那之前交通委員會的調閱小組,你是不是查不出什麼東西,所以才要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才要再想方設法再去設立更多的委員會,來為難政府、來癱瘓政府。此外,有關釋憲案,國民黨要求有「綠色背景」的大法官,應該自請回避一事。吳思瑤則回應,現任大法官都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行使同意,如果把民進黨時期任命的大法官,都當做是綠營的人,這是對大法官的不敬,他的職權是超越黨派的,國民黨不要忘了自己也行使過大法官的同意權。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說,民進黨支持國會改革,只是反對用違憲的作法做國會改革,正在釋憲中,釐清後,社會對於法條會更有共識,但藍白卻刻意製造空窗期,在空窗期行使逾越憲法的權限,不只是擴權,是名副其實的濫權。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林楚茵說,這是非常錯誤示範,媒體採訪自由與保障,會因為藍白要查案子一定感到恐懼,不應該發生在自由民主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