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法
」 免職 霸凌 詐騙集團 警察 吸毒基隆23歲警精神不濟「表現異常」 驗尿呈大麻陽性反應…下場出爐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一名李姓員警,因為時常精神不濟、勤務不正常,經採尿送驗呈大麻陽性反應,但李員否認辯稱是吃藥引起,遭函送法辦。市警局今(20日)火速召開考績會,決議予以停職處分。據了解,23歲李姓員警去年警專畢業派任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服務,但督勤時出現多項缺失,包括作息、精神不濟及勤務不正常,分局懷疑有服用藥物或毒品,將他列為列管的風紀顧慮對象。基隆市警察局定期辦理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時,分局主動提報自檢,11月27日由所長帶至警察局刑警大隊完成採尿程序,尿液送驗結果昨天出爐,呈第二級毒品大麻陽性反應,分局即協同警察局督察科共同偵處,訊後將李員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李員解釋,他有看身心科醫生,並定期服用抗憂鬱等藥物,尿液才會出現偽陽性反應,不過仍被市警局依涉嫌施用大麻罪嫌重大,召集人事室等單位今天上午10時召開考績委員會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決議予以停職處分,從重議處,後續並追究相關主官、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基隆市警察局強調,該局秉持「勿枉勿縱、不庇護、不護短」的原則,將全力辦理調查,並已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對該名員警予以停職處分,並從重議處。基隆市警察局亦表示,後續將追究相關主官的考核監督不周責任,確保警察體系的清廉與公正。◎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新北警工作表現失常「遭查出大麻送辦」 分局出手了…下場慘曝
知法犯法,罪不可赦!新北市新莊區光華派出所一名黃姓員警,因為工作表現異常及精神狀態不佳,主管懷疑不對勁呈報檢方,檢察官持搜索票上門,在其住處查獲大麻殘渣等證物,涉嫌吸食大麻。對此,分局迅速召開召開考績委員會,將黃員記2大過並予以免職處分,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據了解,黃姓員警畢業於警專第31期,在光華派出所服務近10年,然而最近的工作表現不穩,且精神不濟、常常遲到,引起主管懷疑,隨即由分局展開內部調查,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新莊分局督察組展開追查,9月23日持搜索票到黃員住處,查獲大麻殘渣及吸食器具等證物,全案才因此曝光。分局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規定,記2大過並免職處分。黃員聲稱,是在網路購買大麻,好奇想試試看,在10月間自請離職,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警局表示,黃員涉案情節重大,知法犯法,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因此採取零容忍態度,堅持不庇縱、不護短的原則,主動追查並依法偵辦,以維護警察隊伍的紀律和社會信任。◎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衛福部霸凌案「3案成立、7人受處分」 要求深蹲!司長記大過懲處
衛福部昨日證實長照司司長要求部屬深蹲,此霸凌案件也列入調查,今日下午由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報告與相關懲處結果。呂建德表示,調查期間共接獲8件疑似職場霸凌案件,經全面、深入調查,由外部學者專家依據職場霸凌判斷準則審議認定,確認職場霸凌3案成立、共7人受處分,包括未能有效遏止事件發生之主管連帶受到懲處。呂建德表示,保護司、社工司簡任非主管,與同仁訪談中衍伸之長照司1名簡任非主管遭投訴,一併納入調查。調查結果發現3名簡任非主管對督導之下屬咆哮,以及不合理多次退文等濫用職權之行為,共3案職場霸凌成立。經考績會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或蓄意苛擾,致損害機關或公務人員聲譽」之情形,針對保護司、社工司、長照司之簡任非主管,分別核予記1大過、1小過、1大過之處分,其中情節重大者已調離現職,行為持續時間長影響重大者將移付懲戒。對於長照司長於每日健康操休憩時間,要求同仁與司長共同做操、深蹲運動,確實造成部分同仁壓力,甚至在媒體揭露後向同仁表達期望「支持司長」,有違公正調查之疑慮;再針對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司內同仁之職場霸凌行為,司長應負監督管理不周的責任。調查小組認定上述行為雖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但上述行為於工作執行中,均造成不良後果,核予1小過處分。主任秘書兼社保司長遭指控過去於健保署台北業務組長任內,經調查以「不當比喻」要求同仁須自我找出問題嚴重性才不會被「他殺」,調查小組訪談後認定,該主管確實用語及比喻失當,造成同仁不必要的壓力,雖尚未構成職場霸凌要件,但經考績會決議,該名主管於工作執行仍造成不良後果,核予申誡2次、免兼其社保司長之主管職。針對社工司長之調查認定,雖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但針對該司內同仁疑有霸凌行為,雖與保護司長皆曾採取部分因應措施,但不足有效制止職場霸凌,應負監督管理不周之責,社工司、保護司,兩位司長皆核予記申誡1次。另外健保署副署長在心健司長任內,遭指控要求同仁協助批核公文等情事,經調查小組深入訪談,仔細查驗相關事證,皆並未發現足以證實上述指控之證據,並且與事實不符,與國會組長遭指控涉及霸凌之情事,皆不成立職場霸凌。呂建德說,對於上述案件,衛福部已會同所屬機關全面檢討修正現行職場霸凌防治及調查相關規定。調查小組也指出訪談過程中,各司署皆反應員額及人力吃緊問題,特別國會組人力面臨嚴重不足,業務工作負荷重,部內也在調查後依據調查小組建議,迅速核予員額。
依法追究謝宜容「霸凌致死」難度高 賴瑩真:除非重啟調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日前發生公務員霸凌輕生一事,事件曝光後,前分署長謝宜容成為眾矢之的。謝宜容後續雖被記2大過免職,同時也被北檢列為瀆職被告,但對於民眾認為應追究謝宜容霸凌致死的責任,律師賴瑩真表示目前相當困難,除非重啟調查。知名律師賴瑩真日前在YouTube影片中表示,公務員是經由國家考試後任聘的,依台灣法律,公務員身分會受到相關保障,讓公務員可以維持中立與專業的態度工作,也可杜絕公務員因擔心失去工作而做出違背職務的行為。賴瑩真律師認為,這樣的保障對於優秀的公務人員而言,是一大利基,但對於一些現實中擺爛亂搞的公務員,也會面臨很難處理的情況。賴瑩真律師表示,謝宜容能否被懲處的關鍵在於「調查報告的認定」及「公務員考核懲戒制度的規定」。根據目前的調查報告,謝宜容的行為被認定為「目的良善」,儘管存在霸凌事實,但報告認為吳姓公務員的輕生與工作量過大有關,無法證明與謝宜容的霸凌行為有直接聯繫。賴瑩真律師認為,除非重啟調查並改變認定,否則對謝宜容的定性不會改變。而針對謝宜容遭記2大過免職一事,賴瑩真律師引述《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的規定解釋,點出只有八種情況可以一次記兩大過,其中唯一可能適用於謝宜容的條款是「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但即使要適用此條款,程序上仍須給予謝宜容充分的陳述和申辯機會。如果處分的理由或程序存在瑕疵,謝宜容有可能透過行政訴訟推翻原有的決定。
疾管署「土皇帝」組長霸凌下屬被拔官! 莊人祥致歉:霸凌屬實、調職記過
衛福部疾管署傳出有土皇帝組長霸凌下屬,對此,疾病管制署28日下午由署長莊人祥和副署長羅一鈞宣布調查結果,認為這位黃姓組長霸凌案成立,調離原單位、拔去主管職並記過兩次,莊人祥也同時對同仁和外界致歉,後續組長工作由羅一鈞暫代。疾管署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由莊人祥及羅一鈞出面說明結果,署內按照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成立專案小組,並在27日完成調查,依照程序於28日上午提安全及防護小組審議,霸凌案屬實成立,下午再送考績會議處懲處,會中雖有通知當事人到場陳述意見,黃組長婉拒陳述,後續依照《考績法》記過兩次,調離主管職與原單位工作場域。以下為疾病管制署說明:本署新興傳染病整備組黃姓組長被投訴霸凌同仁一案,本署上週依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共4名委員,包括2名具法律、心理諮商專長之外部委員)啟動調查,一週來針對相關同仁進行網路匿名問卷調查、並由調查小組面訪有意願受訪同仁,已於昨(27)日調查完成,今早依程序提報本署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審議,決議為職場霸凌事件屬實、霸凌成立,今日下午提報本署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議處,決議為依考績法核予記過兩次,疾管署並決定該員改調非主管職務、調離原單位及工作場域,原新興傳染病整備組組長職務由羅一鈞副署長代理。疾管署並表示,整起職場霸凌事件造成相關同仁受到沉重身心壓力,除了由莊人祥署長代表本署向相關同仁及社會大眾致最大歉意,亦深切檢討反省,依外部委員建議提出相關改進措施:一、 對於相關同仁:積極重建友善正常的職場環境,使同仁能樂於工作、溝通表達意見無礙。並於尊重同仁意願之前提下,主動提供心理諮商服務等員工協助方案。二、 對於全署所有同仁:加強辦理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教育課程,除預防事件發生、加強宣導相關申訴管道並確保申訴管道暢通,也依外部委員建議納入如何應對、自我保護、保全證據、以及職場霸凌涉及之法律議題。疾管署同時重申反對任何職場霸凌,且會深切記取此事件教訓,落實各項防治及改進措施,以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由於勞動部稍早發生霸凌輕生案件引起眾怒,這起事件爆發後,公部門霸凌案申訴就陸續傳出,有網友先前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貼文爆料,疾管署新興傳染病整備組黃姓組長平日公務疑有對同仁大聲咆哮、摔公文、人身攻擊,導致人員異動頻繁、單位內部工作量暴增,整起事件引起關注,而疾管署獲報後並成立專案小組,同時依照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在一周內完成調查。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疾管署「土皇帝組長」記過、拔去主管職 職務由羅一鈞暫代
疾管署傳出「土皇帝組長霸凌下屬」,還有錄音檔流出,今天下午4點疾管署署長莊人祥與副署長羅一鈞公布調查結果。黃姓組長霸凌案成立,調離原單位、拔去主管職、並記過兩次。疾管署聲明指出,新興傳染病整備組黃姓組長被投訴霸凌同仁一案,本署上週依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共4名委員,包括2名具法律、心理諮商專長之外部委員)啟動調查,一週來針對相關同仁進行網路匿名問卷調查、並由調查小組面訪有意願受訪同仁,已於昨(11/27)日調查完成,今早依程序提報本署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審議,決議為職場霸凌事件屬實、霸凌成立,今日下午提報本署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議處,決議為依考績法核予記過兩次,疾管署並決定該員改調非主管職務、調離原單位及工作場域,原新興傳染病整備組組長職務由羅一鈞副署長代理。疾管署表示,此職場霸凌事件已造成相關同仁受有沉重身心壓力,疾管署除由莊人祥署長代表本署向相關同仁及社會大眾致最大歉意,亦深切檢討反省,依外部委員建議提出以下改進措施:一、 對於相關同仁:積極重建友善正常的職場環境,使同仁能樂於工作、溝通表達意見無礙。並於尊重同仁意願之前提下,主動提供心理諮商服務等員工協助方案。二、 對於全署所有同仁:加強辦理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教育課程,除預防事件發生、加強宣導相關申訴管道並確保申訴管道暢通,也依外部委員建議納入如何應對、自我保護、保全證據、以及職場霸凌涉及之法律議題。疾管署重申反對任何職場霸凌行為,將深切記取此事件教訓,落實各項防治及改進措施,以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霸凌案勞動部調查報告毀公信力 在野黨提案「按大法官交辦」行使調查權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疑遭長官霸凌輕生,事情鬧大後,勞動部雖指派次長率領調查,沒想到調查報告中一句「長官目的良善」,激怒全民,還意外扯出綠營高官官相護、派系鬥爭等陰謀論,即使賴總統發文道歉,風暴仍持續擴大。國民黨立院黨團痛批,該案涉嫌施暴的霸凌者,如今居然可以拿著勞動部「有利自己人」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利施暴霸凌者的武器,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力,因此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啟用聽證權釐清案情,如果民眾黨團也同意,極可能本屆國會成立後的首場聽證會。值得注意的是,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宣判,外界質疑,大法官其實「已拔光立院調查聽證虎牙」。撇開民進黨是否仍然堅持在野此舉「侵害司法機關偵辦權」強力反對暫不談,即使聽證終於召開,邀請與此案有關的官方、民間人士出席,但是受邀者可拒絕出席、也能拒絕發表意見行使緘默權,即使在立院說謊,未來被證明後,也沒有任何罰則,外界好奇,舉行這樣的聽證會,真有助釐清全民關心的勞動部霸凌案嗎?據了解,自從憲法法庭釋憲「幾乎沒收立院聽證調查權後」,在野黨內部就一直有立委主張,不妨就選擇全民都想知道答案的議題,「按照大法官交辦的方式」召開聽證會、行使立院調查權,就算到時候,當時民間人士拒絕出席、官員行使緘默權或者顧左右而言他、閃躲重點亂講一通,聽證會過程荒腔走板,甚至執政黨立委藉機反酸在野黨立委「全都沒關係」。立委解釋,當「憲法法庭」以「憲法守護神」之姿,沒收國會調查聽證權後,迄今台灣至少仍有四成的綠營支持者,認定大法官很對。有鑑於美國國會因為川普當選總統,未來即將密集召開川普人事召開多場聽證調查權,在野黨現在不妨就按照「大法官的辦法」開聽證會,讓選民比較一下,究竟是美國國會聽證比較能解決全民疑慮,還是台灣大法官主張的方式更好。立委強調,如果立法院不照走一遍,民眾永無比較機會,「國會聽證調查」的必要性,只會繼續淹沒在政治人物對罵的口水戰中。大法官日前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召開聽證會部分做出解釋,認為舉行聽證會屬國會自主範疇,不生牴觸憲法問題,但若涉及應邀人員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或虛偽陳述,「相關刑罰皆違憲失效」,換言之,立法院可舉行聽證會調查,但官員、應邀者不肯出席或說謊,皆無刑責。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勞動部霸凌案悲劇,不僅暴露個別主管問題,更凸顯政府預防霸凌制度完全失能,藍委陳菁徽也說,勞動部調查小組除了2位「外部專家」外,現在被外界揭露,全都與疑似施暴霸凌者有「裙帶關係」,勞動部的調查報告反而成為加害者律師「反擊」的武器,此案甚至牽連到黨政高層,與其讓相關當事人在媒體上各說各話,不如把所有人都找來國會說清楚。綠營立委則堅決反對針對霸凌案召開聽證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調,勞動部霸凌案全案已移送檢調,監委也啟動調查,依據憲法法庭釋字585號及113憲判字第9號解釋,都確立「立院調查權不得介入檢調偵辦中案件,及監院調查中案件」,立院只能精進預防霸凌制度,修法或監督方式,「敦促」行政部門改進,決不能像在野立委主張,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成立調查委員會再「疊床架屋」,應信任政府及檢調的調查。此外,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昨晚在網路節目中預言,勞動部考績會雖火速處理謝宜容,直接記兩大過免職,但他認為等到此案風頭過去後,謝宜容應該會去申訴,再復職可能性極高。郭正亮解釋,因為「公務員考績法」第12條之3,公務員只有8種情況會被記2大過,但此次霸凌案,依照目前勞動部調查報告謝宜容所作所為,完全不符合,他因此痛批,總統、閣揆都出面道歉甚至鞠躬,勞動部居然還是可以「呼弄全民」,直言謝宜容背後的政治後台究竟是有多硬?他也喊話卓揆,如果真要展現欲政府預防霸凌的決心,就應該直接指示勞動部,將謝員移送公懲會調查,看看公懲會是否會以「嚴正傷害政府形象」給予重懲。
勞動部霸凌案!調查核心名單曝光「全與她有關」 粉專批:查個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謝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粉專《不演了新聞台》指出,調查小組核心為次長許傳盛、次長黃玲娜、參事吳雅慧等3人,因此忍不住痛批「查個雕」。粉專《不演了新聞台》昨(19日)表示,勞動部霸凌案,調查小組核心為次長許傳盛、次長黃玲娜、參事吳雅慧等3人。粉專指出,許傳盛與被調查的謝宜容分署長是過去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舊識,在調查期間,許傳盛甚至在部務會議公開表示「我認識謝很久,她只是個性急」;黃玲娜則與謝宜容同時間,都曾在許銘春辦公室服務。至於吳雅慧,粉專提到,勞動部長何佩珊8年副秘生涯的親信,空降勞動部12職等,現在在何部長辦公室,也是謝宜容過去的同事。粉專忍不住痛批,「查個雕。」針對本案,勞動部昨(19日)發聲明指出,謝宜容管理方式雖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但仍須為此負機關首長的行政責任,即日起調離北分署長一職,並降調為非主管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及情緒控管確有不當,以至於造成其他同仁被施予職場霸凌的感受,也導致一級主管不敢反映意見,下情無法上達,這部分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議處。勞動部說明,北分署同仁的離開,主要是因為單獨從事資訊工作量過於龐大及壓力太大,又缺乏足夠資源協助,勞動部將追頒授予勞動獎章,並為他向考試院爭取認定為因公傷亡之公務人員撫卹補償;同時,責令北分署所有資訊標案均暫時停止,重新評估研議其合理性,並同步檢討相關資訊人力配置。勞動部說,另外,直接督導資訊小組的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沒有及時檢討智能就業服務系統目標,也沒有幫助聯繫相關單位,更沒有發現同仁無助,也要負擔連帶責任,一併送考績會議處。◎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食藥署之花」爆台北酒店兼差 知情人士吐內幕:月薪近10萬
食藥署一名擁有甜美長相與曼妙身材的女職員,被封為「食藥署之花」,日前卻爆出她在台北東區的酒店兼差,遭處以「1大過2小過」處分並調離現職。一名曾遇過「食藥署之花」的酒店經紀,揭露不為人知的內幕。酒店經紀向《中國時報》表示,這名「食藥署之花」店內花名叫「小蘭」,大概27、28歲,身高161公分,外表和身材都很不錯,而且還有碩士學歷,談吐氣質合宜,因此與客人很聊得來。「小蘭」今年5月多來到職,屬自行前來應聘的「陌生開發」,每周五、六、日晚上7點左右上班,月薪將近10萬,沒有債務、感情或酒品問題,半年來表現非常穩定。然而,「小蘭」10月21日突然來電表示要辭職,後來新聞爆出,大家才知道她的身分。酒店經紀感嘆,很多人都是生活所迫才會下海,通常不會特別過問,當事人更不會提,「酒店裡大家都有秘密」。針對此事,食藥署發表聲明,有關本署員工一案,食藥署接獲檢舉後,立即由政風室啟動調查,該女性公務人員承認曾經多次出入不當場所,但否認兼職。食藥署表示,因已嚴重影響機關聲譽,並引發負面觀感,食藥署旋於10月25日召開考績會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相關規定,針對該員行為處已「1大過2小過」處分,並已調離現職。
食藥署之花斜槓酒店兼差?她坦承「多次出入不當場所」 衛福部祭1大過2小過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爆出有一名身材曼妙、長相甜美的女職員,下班後跑去東區某酒店兼差,引起上級單位衛福部重視,對此,衛福部25日證實,食藥署上週五(18日)接獲檢舉後,即交由政風室啟動調查,而該名職員坦承多次出入不當場所,但否認兼職,經由考績會決議,以「一大過二小過」作為處分。根據衛福部表示,食藥署在18日時接獲檢舉後,政風室也同時啟動調查,這名女性公務人員事後坦承,曾和友人多次出入過酒店等不當場所,但否認兼職,由於該職員已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同時引發輿論負面觀感,食藥署25日召開考績會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相關規定,針對女職員行為處「一大過二小過」處分。《鏡週刊》稍早以「食藥署之花驚傳酒店兼差」為標題,報導食藥署疑似有女職員在酒店兼差。據了解,被指在酒店兼差的女職員年輕貌美、談吐溫柔,被稱為是「食藥署之花」,更是不少男性同仁心目中的女神。根據報導,該名女職員平日工作態度還算認真,異性緣也不錯,對於這位外型出眾的女職員疑似在高檔酒店兼差的消息一曝光後,也立刻引發同事關注,據透露,該女職員酒量不錯加上個性豪爽,完全看不出下班後她仍有精力到酒店兼差。不過也有人推測,該女職員可能是手頭緊才會出此下策,整起事件曝光後,女職員已否認下班後在酒店兼差,但坦承和友人去過酒店;就算未違反規定,公務人員也不能出入聲色場所,最後仍須乖乖接受懲處。CTWANT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竹市警官宋瑞展涉貪遭起訴續押 新竹市警察局:記兩大過免職
新竹市警局保安科祕書宋瑞展因涉嫌收賄包庇電子遊藝場業者,今年6月4日被收押禁見,檢方今依貪汙治罪條例將他起訴,偵查中法官認宋瑞展屢次供詞均有出入、與證人說法有歧異、帳冊內容迥異,當庭諭知羈押;新竹市警局指出,已將宋記兩大過免職報請警政署核定。新竹市警察局指出,宋瑞展身為執法人員涉及貪汙,收受賄賂,違法情節重大,嚴重損害警譽,警察局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予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報請警政署核定,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警察局重申警紀零容忍,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展現維護警譽決心。本案起源於檢調因另案調查新竹市劉姓電玩業者時,意外在帳本中發現不明公關費,檢方後續調查發現,劉姓業者為使電子遊戲場經營順利,自2021年10月間起招募新竹市警局的彭姓、陸姓、阮姓、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察,各自以不同暱稱擔任股東共同參與經營投資。另以公關費賄賂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官,盼提前得知查緝賭博專案排程,製作行賄各警界單位分配表,規畫每月給付公關費打點電子遊戲場轄區內之新竹市警察局各派出所、督察科 、行政科等單位,並以「採購IC板」會計項目按月作帳,連同分紅、公關費,收賄金額達1178萬元。宋瑞展在偵查中供詞前後不一,宋瑞展則辯稱是因最初筆錄訊問時,自己因兩日未能服藥,精神狀態差,對此法官並不採信。最終法官認為,宋瑞展屢次供述都有出入,且子女均在海外,有逃亡之虞,綜合考量全案犯罪情況,當庭諭知羈押。
收賄勾結詐團!高雄警「洩個資」記2大過免職 裁定15萬交保
高雄市分局轄內的福德二路派出所日前查獲,1名王姓男員警與詐騙集團勾結涉嫌洩漏個資,並從中謀取7萬元賄款,檢方向法院聲押,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後,裁定王男以15萬元交保,詐團的盧姓男車手則以10萬元交保。據了解,苓雅分局4月在偵辦詐欺案,向上溯源於5月時發現王姓男員警與詐團有關聯,王男曾以警證系統查詢無關聯的車籍和個資共3筆,再轉交給詐團的盧姓男車手,從中獲取7萬元報酬,高雄地檢署獲報後於5日前往福德二路派出所與王男住處搜索,將王男的手機和電磁資料帶回,經調查發現罪證確鑿。王男辯稱2人僅是借貸關係,僅查2次個資,且7萬元並非賄款而是借貸,檢察官針對2人的說詞,發現有出入,隨後依《貪汙治罪》及《洩密罪》向法院聲請羈押。高雄地檢署表示,7日裁定王男以15萬元交保,盧男則以10萬元交保,苓雅分局回應,王男知法犯法,由於違法情節重大嚴重影響警譽,除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外,本分局將即時召開考績會,擬議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王男記2大過並免職,同時陳報上級機關,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連開8槍退敵頭中彈勇警考績僅「乙等」引質疑 雲林警局承諾復審
雲林麥寮2023年10月12日,發生一場驚心動魄的警匪槍戰,橋頭派出所警員林俞宏在頭部受傷的情況下,仍忍痛開8槍掩護所長林鈺家全身而退,英勇表現令人敬佩。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林俞宏去年考績卻被打為「乙等」,引發基層警員強烈質疑,近日,原因終於曝光。雲林縣警察局表示,林俞宏因調任台西警分局僅服務9天,考評時主要考量他對單位的貢獻度,但卻疏漏了槍戰中的特殊功績,評定過程確有不周之處,雲林縣警察局已主動協助林俞宏循救濟管道提起考績復審,並陳報警政署審核其特殊功績升職申請,另依考績法申請專案考績,將盡一切力量確保林俞宏的權益。雲林縣警察局表示,評定過程的疏漏在於僅計算林俞宏在橋頭派出所短期內獲得的8次嘉獎,未能全面考量他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服務期間獲得的85次嘉獎,以及槍戰中的英勇表現。這樣的計算方式顯然缺乏周詳考量,未能準確客觀地反映林俞宏的實際表現。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強調,年終考績應該以員警全年度的整體表現進行考核,不能只根據到任時間來評斷,已要求各級主管在考評過程中綜合考量,信賞必罰,力求準確客觀,避免讓努力付出的警員受到委屈。雲林縣警察局表示,將進一步完善考績評定制度,以確保每位員警的權益不受損害,同時提升工作士氣,林俞宏的英勇事跡不應被遺漏,每位為社會安全付出的警員都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獎勵。
海山巡佐「收賄當門神」 分局祭2大過免職
新北市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53歲陳姓巡佐和林姓員警沉迷賭博,多次前往板橋、三重、新店等地賭場聚賭,2人不但未依法查緝,還不惜收賄幫忙招攬他人聚賭,甚至利用職務之便查詢賭客個資以供賭場催債,惡劣行為引發爭議,分局稍早也對陳姓巡佐祭出2大過免職。據了解,陳男與林男沈迷賭博,好賭的2人經常前往板橋、三重等地區賭場聚賭,陳男甚至還收賄協助招攬他人聚賭,並利用職務查詢賭客個資給呂姓賭博業者,幫忙催討賭債,行為相當惡劣。新北地院今(10)日晚間裁定陳男羈押禁見,分局也立即召開考績會作成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核予陳男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林姓員警則諭知15萬元交保。
2大過免職!新莊劣警「勾結詐團」收賄 1收押1交保
新北市新莊區丹鳳派出所王姓員警自2021年涉嫌與疑似詐騙集團曾姓成員勾結,利用公務電腦登入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單一簽入應用系統,協助詐團查詢人頭帳戶背景,並藉此收賄,新北地檢25日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前往派出所搜索,並將王員帶回偵訊,檢方將王員羈押禁見,曾男則以30萬元交保,新莊分局則火速祭出2大過及免職處分。據了解,王員從2021年間開始利用公務電腦登入165反詐騙系統平台,並查詢多筆警示帳戶通報情形,再將資料回傳給詐騙集團曾姓成員,從中牟取賄賂,手段相當卑劣,更可惡的是王員還利用警政系統查詢被害人背景與行蹤,進而協助討債。檢廉昨(25)日兵分8路,前往王、曾的辦公室及住所進行搜索,查扣2人用來聯絡的手機和疑似藏放賄款的冷錢包。檢察官複訊後,將王員依涉犯貪汙、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及洩密、公務員包庇犯罪組織、詐欺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至於曾男則依貪汙、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詐欺及違反個資法,由檢察官諭知交保30萬元。對此,新莊分局表示本案配合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25日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王員住家等地點搜索,全案訊後將王員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莊分局強調,王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已不適任警察工作,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2大過及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北市女科員販毒遭停職「仍可領半薪」 社會局揭最重處分
台北市政府一名社會局女科員涉嫌販賣大麻,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後續台北市考績會決議先將劉女停職,並交付懲戒法院審理。不過,停職調查期間,仍然可以領半薪,引發外界好奇,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也說明原因了。劉女與周姓男友在網路販賣大麻,還在市府大門口附近囂張面交,檢警將2人拘提到案,複訊後諭令2人各20萬元交保。北市府今(7日)下午召開考績會,要求劉女出席並申辯,但一直到3點30分左右,仍然沒有看到人出現。社會局將給7天期限,預計下周五召開第2次考績會,假如劉女仍未現身,恐怕面臨免職和2大過處分。目前已將現有關鍵證據,按「公務人員服務法」以及「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範移付懲戒,並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指出,劉女遭停職期間仍可領取半薪。(圖/報系資料照)值得注意的是,劉女遭停職仍可領取半薪,姚淑文指出《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應尊重當事人申訴的權利,在當事人沒辦法到場陳述的情況下,停職處分就是選項之一,並移付考績懲戒,但如果當事人在時間之內能到場說明,可能面臨免職處份。姚淑文解釋,停職「該員職務上暫時不實行職務,接受調查期間留半薪」,而免職則是「失去公務人員資格」。因此,停職依然可以領半薪。CTWANT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駁斥砍公務員年終 銓敘部:表現突出者將得到更多激勵
近日有網路討論區貼文指出「考績法新制草案若通過,高績效的等次比例將由原有75%降為20%」,對此,銓敘部部長周志宏10日表示,這種說法顯然是誤解,他解釋,新制考績法並不意味著績效獎金會減少,相反地,表現特別突出的人將會得到更多的考績獎金激勵。周志宏說明,銓敘部今年2月5日函請各主管機關表示意見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雖然考列「傑出」和「優良」等次的比率合計不超過15%,但是「傑出」、「優良」和「良好」3個等次的考績獎金分別是1.5、1.25和1個月,所以相較於現行75%考列「甲等」是1個月、其餘考列「乙等」是0.5個月的考績獎金而言,並沒有縮水的問題,表現特別突出的人反而會得到更多的考績獎金激勵。周志宏進一步解釋,新制草案對於公務人員的年終考績等次名稱和比率進行結構性改革,原本的「甲、乙、丙、丁」等次調整為「傑出」、「優良」、「良好」、「待改善」和「汰除」五個等次;而比率也由原先的「甲等」不得超過75%調整為「傑出」不得超過5%,「優良」以上(包含傑出)不得超過15%,主要是考量現行75%的人列「甲等」同樣領1個月獎金,無從進一步區辨其中特別突出的人才,難以激勵公務人員更加追求卓越,且現行約近25%必須考列「乙等」。周志宏說,各機關和公務人員時有要求改進的建議,銓敘部爰參考近年赴日本、新加坡考察的經驗,審慎研議規劃上開結構性改革,新制各等次獎金經過計算,國家整體考績獎金的支出沒有減少,所以絕對沒有公務人員福利縮水的問題。周志宏強調,對於表現特別優異的人,新制草案增加「傑出」和「優良」等次的考績獎金,分別為1.5和1.25個月,其餘被考列為「良好」的公務人員,則維持現行的「甲等」1個月獎金水準。他也表示,草案仍在徵詢各機關意見中,銓敘部將繼續綜合各方反饋,研議妥適可行的修法草案,報請考試院審議。
公務員年終恐再砍? 考績法新制草案若通過這類人慘了
許多人歡喜領年終迎過年!但公職人員可能開心不起來,有網友也貼出考績法新制草案,未來若新制通過,較高績效的等次比例將由原有75%降為20%,意即55%原本考列甲等的人,都變成乙等,「屆時就只有主管跟高層才配的上傑出跟優良。」一名網友昨(8日)在Dcard公職板以「恭喜公務人員!繼續被砍!」發文分享考績法新舊制的比較,現行制度為甲等、乙等,其中甲等人數比例為75%,最高考績獎金2個月,而新制草案中,公務員考績等次分為「傑出」、「優良」、「良好」,傑出者考績獎金最高2個月,比例僅5%,優良者獎金最高1.75個月,比例累計15%,剩餘的80%為最低等級的良好者,獎金最高1.5個月。(圖/翻攝自Dcard)原PO也狠酸,「恭喜考進去的各位以後都是第三等級的考績了」,他表示,本來甲等75%比例還有點機會拚搏,新制若實行有80%以上都是第三等考績,屆時就只有主管跟高層才配的上傑出跟優良,直呼「在經濟起飛年代花費大把光陰考上公務員求一個穩定就是個笑話,一砍再砍,賞你幾巴掌再給你幾顆棗。相對穩定低薪也是一個穩字,從以前穩定低薪到現在還越來越低,幾乎沒有成長還是負成長。」原PO也感嘆,「當你千方百計幫長官爭取榮耀,幫高層爭取政績,換來的卻是不斷壓迫!只能說腳筋還沒斷的快跑,立法院仍再不斷研議新規則搞公務人員,由此可見公務人員還再被政府費盡心思地『好好款待』。」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恭喜那些拼死拼活考上錄取率低到不行的公務員。還不乏高學歷的,你們都被玩掉了還在為政府賣肝」、「會過的機率應該很低,攸關年功俸頂一大票人,送去立院也已經不是強力通過時代,低能政府只會挖東牆補西牆,每天都在喊工程類公務人員大爆缺,結果專業加給還是一灘死水。」不少公務員也留言批評,「我一定準時下班然後做事不出全力,國家這樣對待新人沒關係」、「史上經濟最好,結果公務員福利一直砍,這樣可以知道政府財務真實狀況了」、「政府看準公務員不敢離職,未來4年還會在砍」、「真的不懂為什麼政府一直砍公務人員的福利,這樣不是越來越難招到人嗎?」也有人分析新制通過的利弊,「如果是年資少的人,反而有增加半個月考績獎金,原本0.5個月變成最少一個月獎金了」、「太乙真人萬歲,最爛也有一個月」、「蟻人翻身囉,繼續佛」、「新法之下,年功的老人公務員影響最大,新法應該是欺負老人吧。」
高雄前員警涉勾結詐團!遭「當庭逮捕」收押 突委託律師發聲了
雲林地檢署先前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高雄林園分局員警涉入其中,上月29日發動搜索,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訊後認定陳男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沒想到,被收押的陳男突然透過律師發布聲明,指控媒體報導不實,已侵害其名譽。《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男於上月30日委託律師發出聲明,內容提到「部分媒體報導內容並非屬實,更有任意翻攝陳先生臉書照片穿鑿附會者,以不實訊息惡意抹黑陳先生形象,部分媒體未盡和義務及任意報導不實內容,已嚴重侵害陳先生之名譽」,呼籲社會大眾勿盡信媒體報導,並對牽連親友表示歉意。據了解,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於民國112年間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遂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南部地區調查組、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等單位進行調查。經蒐證完備後,檢察官上月29日親自率隊至高雄地區搜索5處,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由莊珂惠、黃薇潔、程慧晶檢察官共同協助偵訊。經漏夜偵訊後,認陳姓員警等4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並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對此,林園警分局強調,對員警涉犯違法案件,秉持絕不護短、絕不庇縱態度,將主動配合檢方調查,以維警察形象,員警涉犯違法案件且遭羈押獲准,知法犯法情節重大有具體事實,影響警譽重大,立即予以2大過免職,絕不寬待,以維護警紀。高雄市警局也表示,針對陳姓員警涉案情節嚴重,影響警譽重大,本局立即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核予從重1次記2大過免職處分,其直屬主管(所長)改調非主管職務,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另外,檢方呼籲,民眾投資任何虛擬貨幣,應在具有公信力之公開市場進行交易,切莫隨意輕信他人說詞,下載任何投資群組所推薦之APP;亦應避免以現金交易,徒然增加遭詐騙之風險。又本件查獲之集團成員均僅20餘歲,短期內雖騙取不法所得,但鋌而走險被查獲後,勢將面臨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責,且亦將被追討相關不法所得,並面臨民事求償,訴訟纏身,絕非一本萬利,一旦誤入歧途,只會後悔終身。
高雄警包庇詐團弟!涉洩漏個資遭「當庭逮捕」下場慘 檢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先前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蒐證後於29日發動搜索,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經漏夜偵訊認定陳姓員警等4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檢察官於民國112年間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遂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南部地區調查組、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等單位進行調查。經蒐證完備後,檢察官於29日上午,親自率隊至高雄地區搜索5處(含高雄市林園分局林園派出所),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由莊珂惠、黃薇潔、程慧晶檢察官共同協助偵訊,經漏夜偵訊後,認陳姓員警等4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於今(30)日7時許,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高雄市林園派出所警員陳彥瑋的胞弟為詐團成員,以買賣虛擬貨幣為名施行詐騙。沒想到,陳員竟涉嫌包庇詐團成員,提供避免為警查緝之方式,又違法查詢他人個資洩漏給詐團成員。事實上,陳員早在多年前就曾違規查詢他人個資,當時因涉案情節輕微,獲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林園警分局強調,對員警涉犯違法案件,秉持絕不護短、絕不庇縱態度,將主動配合檢方調查,以維警察形象,若員警涉犯違法案件且遭羈押獲准,知法犯法情節重大有具體事實,影響警譽重大,立即予以2大過免職,絕不寬待,以維護警紀。對此,高雄市警局也表示,針對陳姓員警涉案情節嚴重,影響警譽重大,本局立即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核予從重一次記兩大過免職處分,其直屬主管(所長)改調非主管職務,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檢方則呼籲,民眾投資任何虛擬貨幣,應在具有公信力之公開市場進行交易,切莫隨意輕信他人說詞,下載任何投資群組所推薦之APP;亦應避免以現金交易,徒然增加遭詐騙之風險。又本件查獲之集團成員均僅20餘歲,短期內雖騙取不法所得,但鋌而走險被查獲後,勢將面臨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責,且亦將被追討相關不法所得,並面臨民事求償,訴訟纏身,絕非一本萬利,一旦誤入歧途,只會後悔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