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
」結婚17年尪心臟病過世 人妻才知「醜陋真相」怒吃骨灰報復
以為完美的婚姻,原來全是假象。加拿大一名人妻在老公過世後,發現對方墮落的秘密,不但出軌還砸大錢買春,讓她崩潰不已,決定吃了老公的骨灰報復。據《每日郵報》報導,潔西卡(Jessica Waite)與老公肖恩(Sean)初次相識是在日本當老師時,當時她24歲、肖恩28歲,2人後來走入婚姻,然而結婚第17年、也就是2015年,肖恩去德克薩斯州出差時因心臟病發去世,讓她的生活徹底崩潰。正當潔西卡傷心安排葬禮,並努力照顧兒子時,卻意外發現肖恩隱瞞的秘密。她打開肖恩的iPad,本打算搜尋醫院的電話號碼,但才鍵入休士頓,視窗立刻跳出「休斯頓應召女」一詞,她困惑查了歷史紀錄,結果跳出地點、女孩、服務、價格等,赫然發現心中忠誠的老公,實際上是一個放縱的買春者,不但風流還在網站蒐集大量不雅檔案。潔西卡氣得把老公的骨灰吃下肚。(圖/翻攝自Jessica Waite臉書)不只如此,潔西卡要替肖恩的工作出差處理逾期未繳的信用卡帳單,上頭卻記載昂貴的酒店及客房服務,包括雙人早餐、幾瓶葡萄酒,所有的東西都是成對的,她害怕地去找一位共同朋友訴苦,沒想到聽到更多壞消息,「老公和工作上認識的人有不倫」。潔西卡幾乎要發瘋,某天她氣得打開肖恩骨灰罈,帶去花園與狗糞便撒在一塊,「我褻瀆了生命伴侶的遺體」,後來甚至吃掉一部分的骨灰,「它們與淚水混合在一起,就像我舌尖上的礦物泥」。潔西卡坦承,肖恩過去後,她整個人脫離現實,沉浸在負面情緒中,但意識到自己必須保護和照顧好兒子,便開始尋求心理幫助,包括靈媒的建議。如今9年過去了,即使肖恩的行為動機仍沒得到解答,但她終於與自己達成和解,也接受他不忠和死亡的事實,「他不僅是一個騙子和背叛者,也是一個好兒子,孝順並尊敬父母,更是我兒子慈愛的爸爸」。
台中女「從小被賣掉」聘金還遭捲走 爸爸要求「每月付7千」扶養費到老
台中一名孫姓男子因為腳痛無法工作,因此向法院申請要求女兒每月支付7000元扶養費,直至其終老,然而女兒也提出抗辯,表示自己從小就被爸爸賣掉,對方甚至拿了聘金就跑路。判決書指出,孫姓男子因腳痛無法工作,向法院申請要求女兒每月支付7000元扶養費,直至其終老,法院審理時,發現孫男確實生活無法自理,且名下無財產,2018年至2022年的收入分別為3萬6913元、1萬5203元、275元、6038元和4195元,證明他無法以自己的財產和勞力維持生活。然而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女兒提出抗辯,表示自己從小被父親賣掉,爸爸從未扶養過她,只在13、14歲時見過對方一面,之後再未見過面,甚至在自己國中一年級時,不得不去金紙工廠打工賺錢給爸爸,還在台菜餐廳端盤子養活自己,且因為爸爸騙了別人的錢,某天突然就與祖母和姐姐搬走,留下她一人處理債務,兩人數十年未曾見面,也沒有聯絡,女兒也指出,自己經濟困難、接近破產,希望請求法院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該名女兒的養母也出庭作證,表示女子大約1歲多時就被祖母賣掉,當時孫男也同意此事,自己支付了6.2萬元,將女子抱來撫養,然而後來老公去世,女子的祖母認為養母不好照顧,於是又將女子帶回家,但並沒有讓她讀書,而是要求她去工作,賺的錢還要上交,養母也強調,女子小時候的遭遇非常不幸,孫男不僅未盡扶養責任,更在女子結婚時拿走聘金後跑路。法官綜合考量後,認為孫男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兩人感情疏離,如今要強求女兒負擔與其長期感情疏離的爸爸扶養義務,顯失公平,最終依法判決駁回孫男要求女兒支付扶養費的請求。
老公剛過世外配就被大小姑要求「交出三寶」 錢被轉走、還要賣房讓她嚇壞
一名外籍配偶來台多年,小孩都已經長大成年,但近期老公去世後,大姑、小姑就以她不是台灣人怕危險為由,要她交出存摺、印鑑、房屋所有權狀等貴重物品,結果她就發現老公存摺裡的錢被轉走,還打算把他們的房子賣掉,因此上網求助,網友也紛紛認為,她們的行為已經屬於侵占,認為她要趕快報警並尋求法律途徑。大小姑還把人妻老公留下來的錢都轉走。(示意圖/翻攝自pexels)一名外籍配偶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表示,她嫁來台灣多年,2個孩子都已經20多歲了。但就在老公去世後,大姑、小姑代為處理後事,卻跟她表示她不是台灣人,因此要「代為管理重要文件」,包括存摺、印鑑、房屋所有權狀等重要文件。結果老公生前存的錢,大姑、小姑在沒有向她說明與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錢轉到婆婆名下。甚至還計畫賣掉他們現在住的房子,她透露雖然房子是婆婆的,不過她也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權。她著急詢問「我應找律師討回重要文件?有什麼辦法拿回我和孩子應得的嗎」。這讓網友著急立刻留言回覆她,認為她應該趕快立案,除了要求她們歸還相關文件外,還要告她們偽造文書,「找當地里長或民意代表協助」、「趕快去法律諮詢」、「立刻去銀行辦理更新文件,不讓她們繼續把錢轉走」、「小孩20幾歲了應該有能力處理了吧」、「聽起來很嚴重耶」。
尪過世留破億遺產…老母親緊抓不動產「傳子不傳女」 專家點出2麻煩
遺產實務上,若被繼承人沒有預立遺囑時,遇到最多也最難處理的狀況,就是公平性問題。一名年邁的中小企業主過世,留下總價值超過億元的遺產,由於小孩都已成年離家,老母親內心恐慌,希望不動產全部登記到她名下,等她往生後再將房地產全部由男生繼承,但她卻忽略了法律的重要性,差點直接損失76萬稅金。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案例,委託人是傳統家庭,育有1男3女,妻以夫為貴,當老公去世,太太驟然失去依靠,小孩都已經成年,上班的離家,結婚的不住在家裡,老媽媽內心的恐慌可想而知,恐懼也完全表現在遺產的分配上。鄭文在透露,往生的老公是中小企業主,遺產有房屋、土地、少許存款等,老媽媽透過介紹,請事務所辦理遺產稅的申報及遺產協議分割。基於不安全感,老媽媽希望不動產全部登記到她名下,等她往生後再將房地產全部由男生繼承。關於這次繼承分配,老母親想賣掉其中一間房屋後,提撥1000萬元給4個小孩,所以遺產協議分割的內容是:不動產由母親繼承,兒子、女兒的分配以後再說。不過,此做法會將未來不動產的交易所得稅全部變成新制。鄭文在說明,這個案件看似和諧完美,其實有二個麻煩必須克服。第一是未來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先由媽媽繼承,未來媽媽往生,不管由兒子或是女兒繼承,再出售時,房屋交易所得稅都無法適用舊制,而是新制房地合一稅,因為是繼承取得,取得成本都是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可以預見將來將產生高額的房地合一稅。第二,媽媽繼承不動產後,將該不動產出售,清償原來銀行貸款的錢,餘額再提撥1000萬元給4個小孩,每個人分得250萬元。因為贈與稅的免稅額每年只有244萬元,超過部份會課徵10%贈與稅(即1000萬元-244萬元=756萬元×10%=75.6萬元),這筆錢讓老媽媽急得問「怎麼辦」?經過細算,繼承後的房屋扣除原來房屋貸款及仲介費,大約剩餘3000萬元,如果將這間要賣的房屋登記1/3給這4個小孩各自繼承1/12(即1/3×4=1/12),未來售屋後的結餘款,就會順理成章的分配給所有權人,每個人就可以順利的拿到這筆250萬元,同時省去這筆76.5萬元的贈與稅,所幸老媽媽終於聽進去了,不再堅持已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