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來台吸金上億元 檢調搜索「大時代」「億高」2公司
檢調查出香港人翟偉平、曾太康來台布局,成立「大時代」、「億高」等公司向台灣人吸金,指示台幹在台以投資黃金、白銀現貨,保證保本,3年共吸金上億元,涉嫌違反《銀行法》。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3路搜索,約談台幹林瑞彬、黃煥晴、段人維3人到案。至於翟、曾2人在國外,檢調擇期約談,若未到案,不排除發布通緝。檢調查出,翟偉平是香港大時代貴金屬、中國億高金業、台灣億高金業,以及台灣時代資產管理顧問實際負責人,曾太康則是億高公司登記負責人,2人組成吸金集團,涉嫌在台招攬投資吸金上億元。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3路搜索及約談林瑞彬、黃煥晴、段人維等3名被告及多名證人,另有2名香港籍主嫌翟偉平、曾太康在境外未到案,全案朝違反《銀行法》等方向偵辦。檢方調查,翟偉平、曾太康等人找上台人段人維擔任總經理特助,之後另找林瑞彬擔任台灣時代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掛名負責人、黃煥晴則擔任總監,招攬投資人吸金,不法所得匯至香港等海外帳戶。檢調調查,2016至2018年間,翟偉平利用打電話方式邀集投資人參加投資說明會,找黃煥晴則當主講人,以香港大時代公司受香港證監會控管,從事投資國際現貨黃金、白銀業務,投資每單位美金1萬元,保證保本及每年配息9至43%,閉鎖期1年,投資人若招攬下線可拿獎金,總計吸金1億多元。至於台灣億高涉吸金的部分,段人維以公司名義招攬投資,每單位美金3萬元,以此投資實體黃金方案,以保本及每年固定配息6%為餌,若有招攬下線,最高可配息18%,藉此吸金1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