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得
」 大同 王光祥 股東會 欣同 市場派NBA歷史板凳得分王說再見! 路威廉斯用影片宣告退役
擁有NBA史上板凳得分最高紀錄,且生涯3度獲選年度第六人的路威廉斯,19日在IG發布影片動態宣告退休,且寫著,「感謝所有人,我的3個女兒,感謝你們給我這麼多的愛,父親節快樂!收工、低調與再見!」正式跟所有喜愛他的球迷告別了。現年36歲的路威廉斯,曾在2015、2018與2019年獲選年度第六人,史上只有他跟克勞佛拿過這麼多年度第六人獎項,征戰NBA的17年生涯,他出賽1123場只有122場先發,也創造NBA史上最高板凳得分紀錄(13396分),比排第2的克勞佛多了2117分。路威廉斯在2005年第45順位被七六人選上,那年選秀會上獲選60名球員當中,只有太陽後衛保羅得分比他還多,他生涯效力過七六人、老鷹、暴龍、湖人、火箭、快艇等隊,生涯場均13.9分、3.4助攻,他最後一次上場是在去年4月效力老鷹。在路威廉斯職業生涯除了創造NBA歷史紀錄,他私生活也享受著「齊人之福」,擁有兩名彼此認識熟悉的女朋友與3個女兒,他更曾在2011年12日在費城遭逢持槍搶劫,卻因歹徒是他的球迷,兩人聊天過後,路威廉斯還買麥當勞給歹徒化解這次驚魂記。
下雨玩SUP男子慘遭雷劈死…臉發黑泡海裡 女友目睹全程崩潰
近日一名26歲的英國男遊客堅持下雨玩立式划槳(SUP),不幸被閃電劈死,而女友在海灘拍照目睹全程,也有熱心民眾奮力搶救男子性命,但還是無法搶命。對此,希臘當局已針對此事件展開調查。據《Rodiaki》報導,當時戶外下著雨,而男子坐在他的SUP板上漂著,儘管其他遊客提醒他別下水,但他還是不聽。不料,下午1點半前後,雨勢漸漸變大,他還在海上玩SUP板,而女友在海灘拍下男友英姿,一道閃電劈在他的所在位置附近,男子直接被擊中。不久後,女友崩潰的向人開始求救。一名47歲居民將男子帶到陸地上,當局接獲通報也前往救援。居民說,當他意識到發生什麼事,他丟掉手機,衣服都沒脫就跳入海中救人,「我一靠近他,就看到他臉朝下泡在海裡,竟然臉色發黑!我立刻知道分秒必爭,開始把他拉到岸上。我擔心自己也會被雷劈,因為還在下雨,但我沒有停下來。」居民表示,當他把男子救出來,開始對他急救,而他隱約能聽到男子的心跳跟脈搏,救護人員趕到後對男子CPR搶救並送醫治療,不幸的是,最後還是回天乏術。羅得島港務局知道此事後,要官員將對這起悲慘事件展開相關調查。據《衛報》報導,羅得島港務局一位發言人說,這是特殊案例,目前無法提供更多細節。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表示:「我們正在了解一名在羅得島去世的英國男子,並與地方當局保持聯繫。」
瑞典在台8企業組綠色轉型聯盟 這2家:2030達成碳中和
隨著這個月的COP26聯合國氣候大會落幕,與會各國達成守住升溫臨界值1.5°C目標,瑞典貿易暨投資委員會台北辦事處找來在台八家瑞典指標企業,共同簽署減排使命宣言,要促進台灣與瑞典公司間綠色轉型的合作,在兼顧經濟發展下 互相交流實踐經驗,成立瑞典+台灣綠色轉型聯盟,其中,已經有部份企業提出要在2030年達成碳中和。早在2015年巴黎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21)時就,瑞典政府、產業及各組織就提出要讓瑞典Fossil Free Sweden目標,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無化石燃料社會福利國家,為進一步落實這項目標,瑞典貿易暨投資委員會台北辦事處召集包括台灣愛立信(Ericsson)、富豪汽車(Volvo Cars)、永德福汽車(Scania)、特瑞堡密封系統(Trelleborg)、亞薩合萊(Assa Abloy)、阿特拉斯科普柯(Atlas Copco)、倍速羅得(Baseload Power)及沃爾沃集團(Volvo Group)等八家瑞典企業,同簽署減排使命宣言,成立瑞典+台灣綠色轉型聯盟,對2050年台灣淨零轉型做出承諾。瑞典貿易暨投資委員會台北辦事處指出,瑞典自1991年開始課徵碳稅起,至今已是全球碳稅最高的國家,每公噸要價137美元(約新台幣3,800元),高碳稅使瑞典碳排放量下降了29%,減碳同時非但無影響整體經濟發展,反而透過產業轉型、升級促動經濟加速成長,整體GDP累計成長高達84%,顯示「綠色轉型」在經濟及產業發展上更可帶來更多機會及創新。瑞典駐台代表孔培恩(Bengt G Carlsson)表示:「台灣的綠色永續轉型將帶動廣大的商機,優先投入減碳的產業將會有更高的競爭力。」氣候變遷表現指標(CCPI)是衡量各國減碳時程的重要指標,2021年最新公布的評鑑結果中,瑞典即獲選為減碳成功典範國,其代表的是在政策及經濟兩大面向,是「綠色轉型」的良好表率,瑞典貿易暨投資委員會台北辦事處表示,希望以瑞典的經驗來讓瑞典企業帶領台灣企業,攜手擴大綠色轉型的效益。參與瑞典+台灣綠色轉型聯盟的八家瑞典企業,均提出明確減少環境足跡與碳足跡的承諾,以支持台灣在2050年之前達成綠色成長與淨零排放的目標。舉例來說,台灣愛立信與倍速羅得均提出營運達成碳中和、亞薩合萊、特瑞堡密封系統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0%等,整體來說,在2030年前各企業將減少20%至50%的排放量,甚至是達到企業碳中和。
張奕機會來了! 本季首上一軍「先發戰橫濱」
繼宋家豪、王柏融、陳偉殷以及吳念庭,終於有第5位台灣球員要在日本職棒一軍出賽了!效力於歐力士野牛的張奕,預計要在本周四交手橫濱DeNA海灣之星的比賽先發登板,會有這項異動,主要是想讓王牌投手山本由伸有更多休息機會。張奕去年在一軍出賽13場比賽,其中9場為先發,繳出2勝4敗、防禦率4.31的成績單,不過今年賽季則都待在二軍,9場出賽繳出1勝4敗、防禦率3.51,而他最近一次出賽是在22日,當時面對軟銀投出2局無失分的表現。不過根據日本媒體報導,張奕將在本周四升上一軍,並且掛帥先發面對橫濱DeNA,而球隊會有這樣的異動,主要是讓王牌投手山本由伸能有夠多的休息時間。山本由伸上一次出賽是在19日,面對千葉羅得主投6局,被敲出8支安打失掉6分,不過僅4分為責失分,用球數為108球,如今將張奕升上一軍,也讓山本由伸能獲得充分休息,他預計會在28日交手養樂多燕子的比賽才會登板。
王光祥、林文淵「小英人馬」 入主大同勢在必得?總統府給回應了
大同市場派股東、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今(28)天與提名董事及推舉為董事長的林文淵,共同宣示「大同永續發展5大承諾+帶領大同向虧損宣戰3讓政策」,期待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中順利完成全面改選董事,讓股東作主,改變大同。10月21日大同股東臨時會將全面改選董事,王光祥以羅得投資公司提名林文淵、葉曉甄、郭添輝、陳柏元及本人為大同一般董事,提名龔鍾嶸、李勝琛、陳兆勛為大同獨立董事。至於媒體點名王光祥、林文淵是「總統小英人馬」敏感話題,總統府今天也予以回應。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再次強調,總統和總統府不會、也不可能涉入民間公司的經營管理,包括媒體事業等民間企業,不存在所謂的「總統人馬」。張惇涵說,任何涉及民間企業經營管理等事務,一切都由權責機關依法辦理,至於各界高度關注,國內產業是否涉及中資問題,行政部門也都會嚴格把關,確保國家整體安全無虞。王光祥與林文淵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王光祥公開提出對大同永續發展5大承諾:「接受全體股東及政府嚴格監督」、「擺脫家族式經營,廣納專家多元意見」、「守護大同資產,活化資產創造公共財」、「推動產學合作,培育台灣優秀人才」、「整治經營亂象,擦亮大同招牌」。他還重申,「成功不必在我」,鄭重推舉林文淵先生擔任大同董事長,深信林董事長的團隊能夠重新擦亮大同的招牌。林文淵則表示,集團董事長可以一個人身兼25家公司董事(長),是能力太強?還是獨攬專權?導致專業經理人掛冠求去,經營績效低落,外界不難評斷。因此他允諾未來將帶領大同向虧損宣戰,「讓股東拿到股利、讓員工安心工作、讓大同興利除弊」的3讓政策。 大同市場派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林文淵(右)。(攝影/趙世勳) 以下為林文淵提出當選大同董事長的經營允諾:1、讓股東拿到股利大同集團的事業體龐大,投資及轉投資公司超過上百家,因為投資太陽能(綠能)及面板(華映)兩大事業連年虧損、淨值轉負;為繼續投資虧損事業,辦理現金增資、處分重要資產,顯然經營策略及公司治理出現嚴重問題。子公司和孫公司太多,無法創造加成利潤,簡言之,就是家大業大,卻揮霍光了。本人擔任大同董事期間,曾經力勸當時的董事長林蔚山快刀斬亂麻處理華映,因為華映一年要賠100億元,大同就算土地資產賣光也不夠賠。但大同的董事會毫無作為,喪失經營管理及監督職能,法務和審計委員會也無法發揮功能,投資愈多、財務黑洞愈大。大同公司的每一分錢都是股東的,任何投資都不能為了私人利益,更不能沒有投資效益。本人承諾會引進專業團隊,徹底處理轉投資虧損,提升公司治理及經營績效,儘快損益平衡進而獲利派發股利。股東和員工只是想過好日子,公司對得起股東,股東才會支持公司。2讓員工安心工作2018年,華映聲請重整、綠能申請債務協商,隔年宣布下市、債留員工。華映甚至解僱數千名員工要求凌晨搬離宿舍,員工像逃難一樣流離失所。今年6月30日董事長林郭文艷主導大同股東會之亂,讓大同停止股務自辦,公司宣稱股務人員失業,認為主管機關不公,其實是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對不起員工,才讓大同陷入如今的困境。大同曾經有很好的傳統,創辦人林尚志堅持的企業文化是「誠信」二字,總裁林挺生堅持的經營理念是「創造利潤,分享大眾」, 因此從1937年開始大同就讓員工有認股福利。大同還為台灣培育許多優秀人才,透過大同大學的產學合作,可以提昇大同公司最重要的員工資產。經營團隊要和員工同甘共苦,這是王光祥董事長的堅持的理念,也是本人扛起大同董事長這份重責大任必須應許的承諾,大同公司新的經營團隊會讓員工安心工作,共創勞資利益,讓大同成為幸福企業。3讓大同興利除弊今年6月30日大同股東會創下許多歷史紀錄:剔除53%股東權、股票打入全額交割、上市公司遭特別背信罪移送、董事長遭投保中心聲請解任,大同公司和林郭文艷女士凌駕主管機關職權,傷害股東權益,破壞法律秩序,讓台灣貽笑國際資本市場!也喪失政府和民眾的信任。長久以來,大同董事會長久以來「一言堂」的結果,讓大同的公司治理變成公司自理;錯誤的法律建議,讓公司觸法踩紅線,錯誤的投資策略,讓公司蒙受損失,於是出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經營亂象。大同公司不應該屬於任何特定人或家族,董事會的任何決議都要公開透明。大同必須改革,才有未來。林文淵經營團隊會帶給大同興利除弊的營運方針,整合現有事業群、推動能源政策、活化土地資產,接受全體股東及政府的嚴格監督,請各界拭目以待。
專訪林郭文艷/大同未違法:630股東會合法爭議已落幕 公開自述全文
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接受本刊專訪時提到,「股東未訴請撤銷決議,630股東會合法爭議已落幕」,「大同絕非違法剝奪股東表決權」,「大同寶寶一時間,竟然從乖寶寶,變成說謊的壞小孩?媒體只報導大同被金管會打臉,卻沒有多少人去細究金管會先前公布的法規解釋是怎麼說」等,解釋大同面對公司經營權卻引發社會各界議論的處境與立場。大同6/30股東會中董事長林郭文艷依法認定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之後,引發金管會、投保中心、證交所、經濟部等相關單位的一連串的調查、提告與裁處大同不得再自行辦理股務、核准市場派股東申請召集股臨會等處分,大同也陸續向法院、行政院等單位,提起相關自救的法律行為。不過,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發布新聞稿,裁定駁回大同聲請停止執行停辦股務行政處分,主要理由係認為原處分對大同的損害,未達難於回復之程度。大同昨深夜則回應「深感遺憾,將依法聲請救濟」。對於10/21股臨會召開在即,大同也已於9/8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以「經濟部准許召開違背公司法及既有自訂函釋原則,破例特准少數股東(欣同、新大同)在大同董事會順利運作下,自行召開股臨會」、「北院重判違反證交法的鄭文逸,為欣同、新大同所設立及實質持有與控制公司的炒股法人群組」等理由,提出行政訴訟停止執行聲請狀及申請停止執行聲請書。CTWANT《周刊王》記者專訪大同董事長兼總經理林郭文艷,述說6月30日股東會後,對於自己與公司、法律團隊遭到金管會等提出告訴,被認為大同不斷挑戰公司法,侵害股東權益等的看法。大同企業工會多次陳情呼籲「先查違法陸資,再考慮股臨會」,經濟部最後核准市場派股東可以召集股東臨時會。(攝影/黃威彬)以下為大同董事長兼總經理林郭文艷說明的全文。6月30日股東會至今兩個多月,時間的沉澱,讓我們可以更客觀地看清楚當時的爭議。一、大同公司絕非違法剝奪股東表決權有心人刻意塑造大同公司大幅刪除小股東表決權的違法印象。其實不然,股東會會議記錄已公開上網並寄給數萬名股東,會議記錄顯示大同公司是以鄭文逸集團(包括新大同與欣同)、王光祥集團及其收取的委託書、任國龍陸資集團、寶盛證券、北碁公司這五方共同基於併購目的,取得大同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卻未依照《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於取得後十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因此主張這五方共二十八戶股東,應依同法第27條第15項限制其表決權,這當中完全沒有任何小股東。至於這五方是否基於共同併購目的取得大同公司股份,過去這幾年市場派共同召開的多次記者會,就是明確的證明。 王光祥於107年11月1日與鄭文逸實控的欣同公司負責人林宏信、新大同公司負責人楊榮光聯合舉行記者會,說要在107年11月九合一大選後「揪團」召開臨時股東會。鄭文逸因炒股案遭限制出境,鄭文逸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提出由王光祥出具新臺幣1億元之保證書作為擔保,且依媒體報導,鄭文逸聲請解除境管的理由,也包括「以實際行動協助王光祥洽詢爭取多國外資金的支持」。這明明白白顯示鄭文逸集團、王光祥集團、任國龍陸資集團有共同併購大同公司的目的;而寶盛證券在106年股東會與鄭文逸集團共同提名董事,北碁公司在109年股東會與王光祥集團共同提名董事,也都有共同取得大同公司經營權之目的,卻未依法進行申報。主管機關以大同認定無表決權之股份高達53%,即認定大同「違法」,可是陸資佯裝外資未合法申請,國人的部分該申報未申報,為何不是違法?有如此高的比例股權不依法行事,金管會主管監理,為何不予裁罰?林郭文艷說只要是合法股東,她和公司都願以誠相待,接受股東建議與討論。(攝影/張文玠)二、大股東申報?併購目的申報?證期局公布的法規疑義問答,王光祥實控的羅得等公司不遵守,證期局還幫忙解釋股東會當天選舉結果出來後,各大媒體報導「大同公司派遭打臉!會證期局怒斥:3家市場派2018年已依法申報」,金管會證期局表示,羅得、競殿、三雅3家公司,已經在2018年5月18日依法提出申報,持有大同股票合計10.04%;之後,在同年10月29日申報持股變動,增為11.02%。大同寶寶一時間,竟然從乖寶寶,變成說謊的壞小孩?其實《證交法》第43條之一規定的「大股東申報」與《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併購目的申報」,是兩個不同的申報義務。仔細檢視羅得、競殿、三雅三家公司兩次申報書,申報主旨欄是表示依照《證交法》第43條之一進行「大股東申報」,並未勾選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辦理「併購目的申報」,申報表格的併購目的欄均為空白,併購計畫也未填報。依照金管會自己公布的法規解釋,根本無法認定羅得、競殿、三雅已經依照企業併購法進行「併購目的申報」,更何況,鄭文逸集團、任國龍外資集團、寶盛證券、北碁公司更根本是什麼都沒申報!大同公司依照《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5項無表決權,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金管會證期局在108年10月31日發布「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1第 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 條第14項取得股權申報制度疑義問答」,第一點白紙黑字寫著:「任何人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 10%之股份時,單獨或共同取得人均應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以下稱申報辦法)之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其取得股份之目的、資金來源及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單獨或共同取得人取得股份之目的若為併購,則應同時依企併法第 27 條第 14 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很清楚,分號以前是大股東申報,分號以後是併購目的申報。此外,金管會公布的「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初次取得股份應行申報事項申報書說明」第一點規定「一、本申報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辦理;為併購目的而取得者,依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辦理(主旨欄應勾選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辦理)。」從上面規定明顯可知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的「大股東申報」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的「併購目的申報」是兩個不同的申報義務,即便使用同一表格,「主旨欄應勾選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辦理」。本件羅得、競殿、三雅三家公司兩次申報書主旨欄未勾選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辦理申報,而且併購目的欄均為空白。明顯違反企業併購法第27條之規定及主管機關證期局發布之疑義問答及填表說明。媒體只報導大同公司被金管會打臉,卻沒有多少人去細究金管會先前公布的法規解釋是怎麼說。大同6/30股東會當天所呈現的陣仗與出席人潮,令各界印象深刻。(攝影/王永泰)三、股東未訴請撤銷決議,630股東會合法爭議已落幕金管會、投保中心、鄭文逸、王光祥都說:沒有主管機關的認定或法院裁判,大同公司不可以擅自解釋法律,刪除股東表決權。109年6月30日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暨獨立董事,關於依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特定股東得否行使表決權之爭議,無論法律見解如何,就算大同公司見解有錯,那也是「股東會決議方法」有無瑕疵之問題,其法定救濟方式為依照公司法第189條規定於股東會後30日內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然而,股東會結束至今已將近二個多月,大同公司已向公司所在地的台北地方法院確認,沒有任何股東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公司法第189條規定:「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其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股東得自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362號民事裁定說,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三十日期間為除斥期間,逾期未起訴,撤銷訴權即告消滅。股東會就算先前有股東所謂「程序違法瑕疵」,也因為股東不行使撤銷訴權而「瑕疵治癒」,6月30日股東常會之合法性爭議,就法律層面來看,已落幕。四、欣同、新大同是法院認證的炒股犯罪工具經過兩年的審理,鄭文逸與陸資聯合炒股,已經法院一審判決。大同公司為百年台灣本土企業,公司如何永續發展,持續做為員工安身立命的地方?要想取得大同經營權之股東為陸資、建商與炒股重犯之組合,著實令人憂心。呼籲政府嚴肅正視此問題、經濟部撤回原處分,以端正資本市場秩序與有效防止陸資違法滲透。經濟部日前核准欣同、新大同以前開持股召集臨股會,無異承認炒股重犯鄭文逸得繼續保有其炒作股票之犯罪所得,並以該等股票贓物,行使股東會召集權、主導董事提名與改選,意欲取得大同公司經營權,遂行其犯罪計畫。經濟部脫離《公司法》173條第四項原意,也違背自己過去多年解釋函令,迎合金管會意旨,破例特准少數股東欣同與新大同,在大同董事會還在運作的情況下,自行召開臨股會。法院如此重判的罪刑,經濟部若維持原處分,無異是在鼓勵經濟犯罪。解鈴還須繫鈴人,籲請經濟部懸崖勒馬,撤銷核准欣同、新大同召集臨股會的處分。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左)與新大同董事長楊榮光,宣布10/21召開股東臨時會。(攝影/王永泰)以下為台北地方法院於109年8月24日針對107年度金重訴字第17號、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2號判決之重點摘要。鄭文逸與上海地產商任國龍於105年9月至106年3月,共同炒作大同股票,將股價由每股新台幣5.51元,拉抬至106年3月6日每股14.1元,股價漲幅達155.9%,總犯罪金額高達31億餘元。鄭文逸又於105年底、106年2月間,投資設立欣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原名:親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新大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並以該等公司所有之證券帳戶,委由張湘羚下單,買賣大同公司股票。判決新聞稿並指出渠等炒作大同股票之模式為:以丙墊金主群組帳戶於本案期間的前階段,持續大量買進大同公司股票,用以鎖定該檔股票在公開市場上之流通量,並以被告鄭文逸所掌控的個人群組帳戶、法人群組帳戶(欣同公司及新大同公司)、丙墊金主群組帳戶作為交易中樞,而彼此或分別與本案其他群組帳戶為連續、大量的相對成交,且利用盤中密接時間內,連續以高於或等於當時揭示委賣價之高價委託買進,或連續以低於或等於當時揭示委買價之低價委託賣出之方式作大同股票。欣同公司資本額僅有500萬元,新大同資本額僅有2000萬元,經鄭文逸持以作為犯罪工具炒作大同股票後,截至106年3月13日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欣同竟能持有大同公司股票16,000張,新大同持有24,000張。且於今年5月2日停止過戶日,欣同擴增持有大同公司股票至28,668張,新大同擴增至43,462張。此均為鄭文逸炒股犯罪所得,且持續增加。
大同股臨會將成典範!欣同林宏信可望一席董事 表態支持林文淵擔任董事長
大同(2371)市場派股東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律師、新大同董事長楊榮光今天說明10月21日股臨會當天,以「公平、公正、公開」態度,期待在經營權之爭滿城風雨之際,舉辦一場可成典範的模範股東會,並當場深深一鞠躬,邀請全體股東回娘家,並拜託「當家不作亂,適可而止」,呼籲公司配合不阻亂股東會議程。林宏信認為自己有信心拿到董事一席,也公開表態說「股東王光祥所推舉林文淵擔任董事長,是非常合適的人選,我會給予支持」。他也提到正和新大同積極尋求外資與國內外股東的支持,期待能與王光祥股東拿下董事會過半數席次。大同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將在10月21日上午九時(報到時間:上午七時三十分),於大直典華幸福機構(台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5樓)召開。議程只有一項,就是「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9席(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採累積投票制。大同公司則回應說,公司一向重視所有股東權益,亦尊重小股東經合法申請,有召集臨時股東會權利。但本次經濟部核准新大同與欣同召開臨股會,有二大問題:(1) 本公司董事會順利運作時,二公司以公司法173條第四項申請獲經濟部核准,是不符原法律規定,本公司已依法提出訴願。(2) 鄭文逸嚴重違法的炒股已被重判13.5年,其實際控制的新大同與欣同是其炒股的法人群組,二公司被核准召集臨股會,無異承認鄭文逸得保有其炒股犯罪所得,並以該股票贓物行使股東會召集權、提名權,對國家法制是個極大的衝擊與挑戰,大同嚴正籲請經濟部撤回准許二公司召開臨股會之原處分。林宏信對於欣同與新大同被大同公司向法院聲請宣告解散,感到委屈。(圖/王永泰攝)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聯袂以3%股權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獲得核准後,於昨天9/2告知大同公司預計於10/21開股臨會的時間,協助發布重大訊息之外,並邀請出席今天下午欣同、新大同聯合召開的記者會。會中,羅得、三雅及競殿委由律師代表出席,大同公司則未出席。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律師表示,這三個禮拜以來都在忙著籌備股臨會,與新大同董事長楊榮光感到很光榮但也感到身負重任而都睡不好,希望能籌辦個圓滿的股臨會,滿足公司派、市場派與全體股東的權利與權益。林宏信並提到這一場股臨會的立場與態度,就是要「擦亮大同招牌,就是對創辦人的尊崇」,「期待能因此讓大同寶寶揚眉吐氣」」「讓大同更好就是對股東、員工的負責」,還有「公平:股東平等對待,一股一權」、「公正:董事提名依法形式審查,股東權依主管機關、法院認定辦理」及「公開:開放媒體監督」四大項原則。林宏信律師等三人一鞠躬,邀請大同股東多加利用電子投票參與這次臨股會的董事會改選選舉。(圖/王永泰攝)林宏信話鋒一轉也針對公司向法院聲請解散欣同、新大同一案,表示「多麼地令人不解」,「大同說要解散我們是一個騷擾的動作,欲混淆法院的認知」,他並強調「我們買股權就是想參與董事會改選」。林宏信並以自己質疑之前出售資產芙蓉大樓一案未經公開招標疑雲,而遭到大同公司提出毀謗名譽告訴為例,「我被告都沒有經過董事會決議,就像這次要解散欣同、新大同一樣都未經董事會」,「明明我國司法採無罪推論,應依法維護每個人權益。拿還未經法院判決確認的鄭文逸起訴案,來打我們的嘴巴,等於是採有罪推論」。林宏信並說,「公司並沒有採取相同的一致標準」,針對前任與現任董事長的起訴案,都未採取進一步的財產保全等動作,反而對於他和其他股東有具體提出告訴等作為,「這根本是對我們的追殺到底」。
大同經營權決戰 10/21臨時大同股東會開打
大同經營權爭奪戰升溫,市場派欣同、新大同已公布將在10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將與公司派再度交手,互搶6席一般董事、3席獨董。因外資從7月20日起大賣大同股票,截至2日為止,持股比重從40.55%降至32.11%,屆時雙方誰能掌控過半股權,就可拿下大同經營主導權。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6月30日股東會上,逕自引用企業併購法,沒收欣同、新大同及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旗下三雅、羅得及競殿三家投資公司等市場派,及疑似陸資的外資投票權,引發軒然大波。在主管機關相繼出重手懲處大同後,欣同及新大同率先聯手以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申請召開大同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獲經濟部有條件核准在11月30日前召開。隨後大同公司派也展開反制,除向行政法院提出訴願,申請撤銷欣同及新大同召開股東臨時會外;也以台商鄭文逸炒作大同股票,日前遭台北法院一審判刑13年6個月,且鄭文逸是欣同及新大同的實際控制人為由,大同以身為關係人向法院聲請宣告解散欣同及新大同,並呼籲經濟部應撤銷原核准欣同、新大同召集股臨會的處分。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大同聲請解散欣同及新大同,並不影響兩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欣同在公司派出招後也快刀斬亂麻,2日通知大同10月21日召開今年第一次股臨會,全面改選董事,9月22日~10月21日停止過戶。據悉,欣同負責人律師林宏信將於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據指出,金管會取消大同自辦股務,改由台新銀行股務代理從本月15日起承接大同股務,林宏信曾與台新銀行股務代理接觸,最後選擇康和證券負責股臨會股務,出現15日之前股務由大同負責,15日~21日股務由台新銀股務代理承接,停止過戶期間由康和證券辦理股務。由於大同許多老股東並未加入集保,也增添承接股務券商的困難度。
王光祥「成功不必在我」 欣同、新大同將尋求羅得、三雅、競殿協助召開大同股臨會
欣同、新大同投資顧問就經濟部核准其申請召開大同股東臨時會一案,表達感謝之意,並再次對於股票被處分「全額交割」、外資大賣,股價重挫所造成股東的重大損失,呼籲投保中心盡快代表所有股東向董事長林郭文艷等人求償。同樣為大同市場派股東的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則表尊重經濟部核准先提出申請的欣同、新大同公司召開股臨會,並說「成功不必在我,都是為股東做事,感謝會做事的政府做出正確決定」。以下為新大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欣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共同聲明:很感謝經濟部准予新大同、欣同的申請,由我們來召開大同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這是匡正大同630違法股東會亂象的救濟方法,也是公司法3%股東召開股臨會及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的實踐,再次感謝主管機關經濟部及金管會的果決!這是責任,也是壓力!我們會稟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主管機關、股東及社會大眾堅督下,辦好這場股臨會,所有股東的權利都會被平等對待,一股一權、股東平等原則會在這次股臨會中落實,請各位股東安心!我們也會尋求另組申請人羅得、三雅、競殿的支持及協助,擴大參與,讓這場大家企盼已久的股臨會更加完善。其他事宜,請容我們收到經濟部正式公文,與股務代理機構、律師討論後再向主管機關、股東及社會大眾報告進一步的作業時程。另外,因為股票被處分「全額交割」、外資大賣,股價重挫所造成股東的重大損失;我們沈痛的呼籲投保中心盡快代表所有股東包括外資股東,向林郭文艷女士及參與630違法股東會的董事、法務長暨公司治理主管、財務長等人求償,不能容許經營者以損害股東權益的方式來作為保衞、爭奪經營權的手段!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的聲明一、經濟部許可大同3%股東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是維護所有股東的權益;雖然經濟部考量申請順序,核准先提出申請的欣同、新大同公司召開股臨會,成功不必在我,都是為股東做事,本人感謝會做事的政府做出正確決定。二、所有支持大同改革、能夠重新擦亮大同招牌的股東,本人都全力支持,讓大同興利除弊,就從現在開始。三、股東期待的是公平、公正、公開的股東會,本人支持3%股東儘速依主管機關法令籌備股東臨時會,讓大同營運回歸正軌。
CTWANT 即時新聞》最新! 大同市場派申請召開股臨會 經濟部准了
最新消息,大同公司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針對市場派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經濟部商業司12日臨時召開記者會,宣佈破例同意讓市場派直接召開股東臨時會,並依申請之先後,核准欣同公司及新大同公司之申請案,後續羅得、三雅及競殿公司即可參加欣同及新大同公司所召集之股東臨時會,已足保障其權益,因此駁回其申請。而為搶奪公司經營權,近來大同公司派與市場派兩路人馬近來動作不斷,大同工會也在12日下午手拿布條赴經濟部,發起以「先認定,再比賽;先查中資,再考慮股臨會」為訴求的陳情活動。
大同市場派也遭斷頭 傳羅得、三雅賣股票一萬多張
對於大同遭外資倒貨股價重挫,市場陸續傳出有兩家金融機構發出限期補足擔保存證信函,要求大戶補倉近八億元。市場派大股東之一的王光祥在8月10日記者會中還曾強調,「有收到通知補款,我還撐得住,謝謝關心」。今日卻傳出羅得、三雅等自行拍賣大同股票。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8月4日申報轉讓6,300張大同股票,大同表示林郭文艷是因質押股票斷頭才申報轉讓。法務長趙安在8月10日的記者會也確認此事說,「依公開資料顯示是的」,但是沒有到達解任的標準,所以林郭文豔還是董事長。」但金融圈傳出訊息,大同市場派及公司派召開記者會之際,也就是8月10日當天,王光祥持股事業三圓集團旗下羅得及三雅自行拍賣轉出股份合計:10,980,000股,亦即10980張,其中羅得自行拍賣轉帳 2,900,000股。此外,目前羅得和三雅還質押了22萬2574張持股,若大同股價持續走跌,王光祥仍將面臨不是得再補錢,就是要準備斷頭的情況。由於外資擔憂,MSCI可能在8月中旬調整成分股,將大同剔除,遂從7月20日起連續14個交易日,透過摩根大通、港商野村台北分公司、美商高盛、美林及花旗環球等券商大賣大同股票,累計賣出張數近12萬張。其中,8月6日外資合計賣超2萬8,157張,又以摩根大通賣出3萬4,597張居冠,均價為13.34元,外資持股比例從7月20日的40.55%降至34.83%。
大同公司派質疑:市場派從天上掉下來28億元 違規陸資認定真的難嗎?
大同經營權之爭續戰,十日下午兩點,市場派與公司派同時召開記者會打對台。大同公司派由法務長趙安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召開記者會,鎖定市場派股東的自有資金28億元,是否涉及陸資顯屬可疑,且已向金管會證期局等數個主管機關檢舉,但迄今尚無結果。記者會上,大同公司緊追著市場派大股東王光祥的資金來源,從王光祥實質控制的羅得公司、競殿公司、三雅公司的財報、王光祥記者會發言及三圓建設之財報與重訊,列出五大疑點:三家公司自有資金與財報不符、王光祥記者會說法與三圓青島股權出售實況不符、三雅公司向王道銀行借款9.3億元之擔保申報疑與香港工商登記不符、三雅公司向兆豐銀行借款2億1750萬元,卻開立45億元備償本票,以及申報書未依企併法27條申報等。(圖/周志龍攝)此外,趙安反擊,「如果市場派股東覺得上屆董事會無效,今年還是向大同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還是照樣運作,大同現在的董事會是有效的。」另就外傳經濟部朝向「破例」准許股東申請的股臨會,趙安表示,對政府有信心,公司也會依法辦理。目前不會有任何揣測。至於董事長林郭文豔是否已經賣出6300張股票?趙安回覆說,「依公開資料顯示「是的」,但是沒有到達解任的標準,所以林郭文豔還是董事長。」大同公司還強調,6月30日股東會會議紀錄已依法送達各股東,針對股東會各項決議,包括董事改選之爭議,必須在30日內提起撤銷之訴,起訴期間已屆至,經向台北地方法院查詢,並未收到任何股東依照公司法第189條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因此依法任何人不得再就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包括股東有無表決權)提出爭執。
大同股東臨時會開不開?經濟部陷入長考 下周明朗化
大同經營權大戰進入第二階段,兩市場派分別向經濟部遞件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後,經濟部官員表示,正在等待大同公司針對第二案的意見回覆,邀金管會針對兩案併審,但是否對市場派申請股臨會准駁,經濟部也陷入長考,最快下周明朗化。經濟部27日已收到大同公司針對第一案,也就是市場派欣大同法人申請案回函,官員透露,大同公司回覆內容老調重彈,一、強調公司董事會有能力召開股東會,已在6月30日召開股東會;二、重申當天剔除中資持股於法有據,是有效的股東會。官員表示,另一位市場派羅得、三亞及競電三家投資公司法人申請的股臨會案,申請理由一樣是公司法173條第4項,經濟部正在等待大同公司針對第二案的函覆,才會開始併案審查,而大同公司函覆期限將屆,最快下周就會邀金管會證期局共同討論。據知情人士透露,經濟部先前曾針對大同案有多種腹案版本的沙盤推演,依據公司法,市場派有173條1、2項、第4項,及173條之1等法律允許的法條可申請召開股臨會,當時的研判,希望市場派以第1、2項申請許可的可能性最大。至於第4項必須是董事會「不為」(故意不召開)或「不能」(董事會組成有問題)狀況下,政府才能准許市場派申請召開股臨會,但據了解,依過去商業司曾作過的函釋來看,一旦這次核准採用第4項,恐與過去實務函釋發生矛盾現象,經濟部在准駁間陷入長考,進退維谷。熟悉大同案的法界人士說,目前的董事會組成,在法院未判決前依然存在有效,若經濟部不許可市場派依173條第4項的申請召開股臨會,就要再提出替代方案,化解衝突。
大同有夠狠!1新董請辭 陸資疑慮難解恐釀「以訴止戰」
大同公司派律師團獻策出奇招,昨(30)日股東會首開先例,引用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逕自判定市場派掌握的53.32%股權無表決權及投票權,導致改選結果一面倒,公司派以約42%股權一舉拿下6席董事、3席獨董,在爭議聲中保住經營權。大同隨後召開董事會推舉林郭文艷續任董事長,並隨即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董事及獨董變更登記;不料新任董事陳守煌卻以業務繁忙為由,請辭董事職務。場外有民眾舉起布條,抗議「陸資染指」。(圖/記者王永泰攝)外界原以為大同公司派會以疑似陸資為由,刪除市場派部分股權,力阻市場派取得經營權,但市場派應能突破零董事僵局、取得一定席次,尤其是最重要的獨董席次。不料,由賴忠強、盧筱筠及於知慶組成的律師團祭出企併法27條,認定王光祥、鄭文逸及任國龍等基於共同併購目的,卻未依法申報超過10%部分,依法不得行使表決權及選舉權;並以羅得及及競殿雖向證交所申報,申報主旨勾選卻非併購目的而取得股份,也依同一理由不得行使表決權及選舉權。大同逕自沒收市場派投票權及表決權,引發市場派不滿,集保中心及投保中心也在場表達異議,市場派獨董候選人黃國昌雖拿下外資投票的8.03%,一樣遭排除無法進入大同董事會。大同昨日也剔除大多數外資的電子投票,無視集保已於現場公布電子投票結果。林郭文艷昨晚親自出席重大訊息說明會,表示選舉結果對大同公司發展及股東權益有重大不可回復的影響,在法令遵循、合法股東權益及公司治理等多面向考量,才依企業併購法等規定,認定這些股東不得行使股東權。大同股東市場派獨董候選人黃國昌。(圖/記者王永泰攝)明起打入全額交割股證交所昨(30)日近10點發布新聞稿指出,大同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未能具體說明其於109年股東常會逕行認定部分股東所持股份無表決權、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之法律依據及相關事證,對股東權益影響甚鉅,並與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有違,核有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情事,自7月2日起股票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即打入全額交割股。王光祥怒轟無法無天 四招反擊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3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炮轟大同改選程序違法,「目無法紀!無法無天!」律師團將提四招反擊,包括向法院訴請撤銷大同選舉結果、提出假處分及對林郭文艷等提告特別背信罪。王光祥。(圖/記者王永泰攝)王光祥記者會開宗明義指出,「大同目無法紀,股東會上只要沒有支持林郭文艷的股東,其投票權全都遭刪除,希望主管機關針對這件事情能夠嚴正執法,否則台灣的資本市場將永無寧日。對於台灣資本市場出現這種事,我非常痛心!今天就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大同公司無法無天的作為。」王光祥委任律師莊正表示,大同股東會簡直是史上最黑暗公司治理,股東會過程中有很多違法之處,請主管機關不能准許大同變更登記董事,否則台灣會變成國際資本市場的墳場!並請經濟部准許3%股東自行召集股臨會;呼籲證交所、投保中心採取有效監理作為;林郭擅自刪除股東投票權是違法的,會另召開律師團會議研究提告事宜。莊正表示,在股東會召開前已登報警示,甚至狀紙都已準備好,只是沒想到還是發生野蠻事件!將馬上向法院訴請撤銷大同選舉結果的決議;其次,將向經濟部提出3%股東召開股臨會;第三,將對大同公司提出假處份;第四,針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等相關人士,提出證券交易法中的「特別背信」罪。金管會:股東投票權不是「私權」金管會30日針對大同股東會限制部分股東投票權,發布四大聲明,一是金管會不介入,但要求公司遵守相關規定;二是大同行為「有違股東行動主義」,投保中心已在現場提出異議;三是要求大同召開重訊說明會,說明限制投票的理由,且由集保儘快審核相關作業,若確定大同違反股務相關規定將處分,屆時大同將成為首家被處份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的公司。四是大同股東若認為股東會有瑕疵,侵害權益,可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尋求救濟。證期局也表示,證交所已要求大同要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若說明不清楚,會再限期解釋,若仍無法交待清楚,證交所將依營業細則及重訊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給予大同罰款、變更交易等處置,最重可能是停止股票交易或終止上市。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大同引用來限制部分股東投票權的理由,是用企併法27條的規定,但其實羅得投資、競電投資、三亞投資等在2018年5月18日及10月26日,二度依證交法43-1條向金管會申報持股,共達11.02%。因此金管會亦有四大認定,一是大同市場派有依證交法進行相關資訊揭露及申報,符合法規;二是證交法43-1條並沒有限制股東權的規定;第三是無論企併法、證交法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投資人是否為未經核准投資的陸資,任何法規的解釋都不應由大同公司來認定,即股東會現場「就應給股東表決權與選舉票」;第四是股東投票權不是「私權」,是公司法賦予股東的權利。(圖/記者王永泰攝)經部:釐清爭議才能變更登記大同股東會在爭議中9席董事全拿,留下諸多爭議待釐清。經濟部30日證實下班前已收到大同申請董事變更登記,但欠缺最重要的股東會議紀錄,經部將以最快速行文大同補件,並釐清改選爭議點是否合法,疑義未釐清前不會否准。知情官員直言,依企併法規定大股東持股逾10%應依證交法規定向金管會事先申報,若未申報,超過的部分沒有投票表決權,換言之,10%以內依然有表決權。至於傳言市場派股權含中資,官員指出,股權資金認定正由金管會調查中,在未做出行政處分前,不論外資或台灣投資人並無差別待遇,股東行使投票權均不受限制。至於市場派若以公司法第173條召開股東會,即持有3%以上股份股東請求召集股臨會,若董事會15日內不理會,可向經濟部提出,屆時經濟部是否同意?官員說,要視市場派提出的要件及必性是否充分而定。集保:恐不得再自辦股務此外,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指出,將審慎評估並視需要提起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或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訟;集保則指出,已在第一時間向大同公司法務長及股務主管表示,若股東會流程影響股東權益,違反相關規定,將向主管機關建議大同公司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投保中心指出,本次大同股東會之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均有瑕疵,已於股東會場表示異議,就涉有疑義之股權數未經權責單位查明認定前,即逕自剔除各該表決權,因該公司係自辦股務,相關程序均由公司一手主導,股東於會中所提出諸多質疑均未獲回應,此案例乃我國致力提升公司治理之最大挫敗,投保中心表達遺憾並嚴厲譴責。集保結算所指出,關於公司召開股東會,無論是股東親自出席或受託出席,公司都要發給表決票及選舉票;另外,公司已公告徵求人資料,表示徵求人之身分已被認定,而公司又在徵求人辦理報到時不發給徵求股份之表決票及選舉票,此舉已經嚴重影響眾多委託出席股東的權益。(圖/記者王永泰攝)史上最離奇股東會大同公司昨天的股東常會,早上六點就有源源不絕的黑衣保全集結進入大同公司,七點半開始第一道關卡,先是在大門外設了第一站量體溫、看證件加上登記出席者姓名,領到寫有自己名字的字卡後才有資格走進去大同公司大門,在第一站就有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被擋在門外;第二站是報到領表決票,第二站「公司裁示」羅得、三雅、競殿還有徵求人福邦證券不能辦報到不能領票,就連北碁投資還有其他早已合法辦妥委託出席領到出席簽到卡的股東,都被莫名拒絕發給表決票。進到會場,大同公司以數百人的黑衣人牆圍住股東,人牆後的林郭文艷還在主席台前架透明帷幕,並有兩名隨扈貼身保護,可以說是史上外聘保全守衛最森嚴的上市公司股東會。現場有數百名黑衣人,可說是史上外聘保全守衛最森嚴的上市公司股東會。(圖/記者王永泰攝)大同最後公布是以違法陸資、違反企併法為由,認定市場派持有的大同公司過半股權沒有股東權、表決權,但法界人事質疑,究竟哪個主管機關認定這些股東沒有股東權、表決權,法院有給出執行命令嗎?大同公司在寄發開會通知書、市場派委任徵求人福邦證券進行徵求、股東行使電子投票、股東辦完委託出席取得出席簽到卡後,到股東會現場還被拒絕受理報到、拒發表決票及剔除電子投票,堪稱我國證券史上最離奇的股東大會。公司派知法玩法,挑戰主管機關眾所矚目的大同經營權大戰在昨日股東會激烈上演,其結果可說有些意外、也有些不意外!不意外的是,公司派順利保住經營權,更拿下9:0的壓倒性完勝,但令人意外的是,取得勝利的手段竟是知法玩法、無限擴張法條解釋,等於是球員兼裁判,難怪有人說,百年招牌順利保住,靠的是「大同夠狠、別人不敢用的他敢用」,但此例一開後患無窮,公司治理精神也蕩然無存,主管機關威信更將顏面掃地。大同經營權爭奪戰不管公司派、市場派誰是誰非,已是一筆大爛帳,但經營權之爭比的是誰的股權高、誰就有話語權,這也是資本市場的基本精神。但從大同兩次股東會結果來看,保住經營權的招數即是知法玩法。昨日大同公司派祭出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認為市場派是以集團式的行為,執行「併購」,依規定必須在取得股權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且申報時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若違反規定,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以此沒收市場派大部分股份投票權與表決權。(圖/記者王永泰攝)大同夠狠之處在於,其一,公司派自行認定,各方市場派所買股權為集團式行為;其二,王光祥旗下三家投資公司所持逾10%股權雖經過申報,但在昨日股東會中也被沒收投票權、表決權;其三,集保中心人員當場表示大同此舉已侵害股東權益之行使,但公司派仍一意孤行,置主管機關於不顧。更令人大開眼界的是,大同公司總股數為23.4億股,昨日股東會公司派刪除市場派逾12億股,可表決股數只剩9.9億股,占大同公司股權約42.3%,在股權未過半情況下,股東會仍照常舉行,換句話說,出席率、表決權、投票權都是公司派說了算。大同為保百年基業,知法玩法的手段雖令人嘖嘖稱奇,但是誰造成這樣的結果?違法中資問題,相關主管機關遲遲無法認定,大家互相推諉,若所有疑難雜症都要走司法途徑、交給法院審判,其結果就是讓公司能「以訴止戰」,相關主管機關包括經濟部、金管會、證交所也等於將手中權力自動繳械。如今,市場派已要求主管機關不讓大同變更公司登記董事名單,而公司派似乎也料到此點,火速在昨日提出變更登記,現在雙方已將球丟到經濟部手中,經濟部該如何處理,外界都張大眼睛在看!(記者沈美幸、呂淑美、 蔡惠芳、 彭禎伶、魏喬怡、馮建棨、呂雪彗、林燦澤 、方明)
大同重訊記者會:大同提「企業併購法」依法打趴市場派
大同公司今(30)日股東會中,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以刪除股權方式,讓市場派個人股東、法人股東在改選董監事的投票權遭到沒收,影響股東權益,導致市場派董監事提名人高票落選,引發市場派提出大同違法嫌疑,證交所要求大同就合法性、法律依據提出解釋,林郭文艷於晚間7點30分在證交所召開記者說明會。記者會中大同公司律師賴中強說明,上午股東會中,主張市場派無表決權是依據企業併購法(企併法)。公司依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15項規定,市場派未依企併法向金管會申報,8個外資投資人、27位股東,這些外資股東,是基於併購目的,因此,認定市場派取得股票無表決權。欣同投資公司的鄭文逸則以認定違反兩岸投資條例來排除股東權。依據企併法27條規定,「為併購目的,依本法規定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10%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10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之。違反前項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賴中強指出,8戶外資中的3戶是金管會先前對上海地產商任國龍對外資持有大同股份裁罰的金融機構;被排除的外資也有相對成交的情形。另外,賴中強表達大同很多營業項目很多,如太陽能、營建工程、出版雜誌等都沒有開放中資的規定,如果陸資違法投資面臨無法補正的狀況。大同主張無表決權的27位股東及羅得、競殿、三雅3家投資公司持股,總計股數為53.32%,賴中強指出這些股數也不計入「公司法」180條股東會召開相關規定之股東會已發行股數,無表決權的股數不計入已發行股數,故剔除之。大同提出佐證,市場派於2018年5月18日及10月29日兩次申報,羅得、競殿、三雅3家申報證交法第43條,勾選項目是沒有併購目的,進一步說明證交法43條的申報不能取代企併法27條的申報。
大同股東會亂局 市場派20%無法領選票
大同今(30)日股東會登場,公司派與市場派兩路人馬對戰,瀰漫一股山雨欲來的不安氣氛。三圓建設旗下三雅、羅得及競殿三家投資公司,以及台商鄭文逸實際掌控新大同及欣同兩投資公司雖完成報到,但三雅三家投資公司遭大同以非本人,新大同兩公司違反兩岸投資條例,均無法領到選票,成為大同今日董事及獨董改選,最大變數。(圖/王永泰攝)大同今日股東會改選6席董事、3席獨董,大同股務工作人員上午5點多到場準備,市場派6點也陸續有人到場,公司派委請保全公司7點在會場外維持秩序,原應該是7點30分開放排隊報到,卻因作業問題,延後幾分鐘開放排隊,引發市場派不滿,數度發生零星口角衝突。(圖/王永泰攝)大同雖以還在防疫期間,依規定股東會場最多只能容納百人,告知投資人,希望每家公司最多派2人出席股東會,實際出席人數暴增至3百多人。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旗下三雅、羅得及競殿三家投資公司雖完成報到,但大同股務人員以三雅三家投資公司委請委託人,並未法人代表本人出席,依照慣例,未發放選票,新大同委託人律師洪國誌、欣同代表人律師林宏信也未領到選票,市場派指控大同公司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由,拒發選票。親近市場派人士指出,三雅三家投資公司持股約11%,新大同及欣同兩投資公司分別持股3%~4%,近20%投票權若無法投票,大同經營權能否如市場派期待變天,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