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輕
」山羌屠夫2/白鼻心、山豬都抓森林成大賣場 恐染狂犬病死亡率百分百
桃園市蘆竹區發生山羌遭殺害案件,蔡姓女子在當地出售山羌屠體,更在臉書公然推銷,其幕後黑手竟是具原住民身分的合法獵人,該名獵人將森林當成大賣場,狩獵目標包括白鼻心、飛鼠和山豬,獵物則被當作商品販售,除危害生態外更增加民眾吃野生動物而感染疾病風險。據了解,蔡女在臉書公然販售山羌等屠體,而這些動物並非她自己所打,而是來自一位台灣「原住民」,該位原民狩得獵物後拿給她售賣,附近移工也因而一飽口福、大吃野味,形成一條血腥產業鏈。「我有問說能不能帶我一起去,他說有證才能進去那個山裡。」蔡女表示,該位獵人行徑小心,總是在打到獵物後才與她聯絡,她曾詢問是否能帶自己「進去玩」則同樣遭到拒絕。 吃山羌在蘆竹早已不是秘密,蔡女還會教導煮法和調料,研發出當地的「吃羌大法」。(圖/本刊影音組)而蔡女販售的「商品」不只山羌,還包括飛鼠、山豬,以及被視為狂犬病威脅之一的白鼻心,衛生福利部多次公告提醒民眾遠離,屏東縣6月就曾發生白鼻心帶狂犬病的案例。狂犬病究竟有多可怕?根據農業部資料,人若感染狂犬病,發作後的死亡率將是百分之百,而民眾吃野味時倘若未將帶原動物煮熟,口中又剛好有傷口便會容易感染,即使煮熟,在處理時也會接觸,同樣有染病風險。而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任何人都不得任意獵捕野生動物,但基於尊重狩獵在原住民族的生活、文化具有重要意義,故在野保法第21條之1規定增列原住民之豁免條款。《野保法》規定,若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得以申請狩獵,而准許的前提是獵物只能自用,但倘若違反此規則,將會被「重罰」1000到1萬元。部分無良獵人會潛入山區打獵,再將獵物販售,又因罰則輕微讓他們肆無忌憚。(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動保界對原住民文化表示尊重,但普遍認為如今管理不嚴而漏洞百出,因而出現山林成為大賣場的亂象,希望主管機關與移工和原住民多加溝通、加強宣導,共同守護自然環境。桃園市農業局回應,山羌已非保育類,而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獵捕一般野生動物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而販售一般野生動物需取得許可證,無證販售也將處以6萬到30萬元罰鍰,後續則將往上溯源至獵捕者,倘若是原民未經許可獵捕,第一次不罰,第二次則將處1000到1萬元罰鍰。.
無照駕駛死傷年成長22% 立委籲參考國外管理辦法
立法委員林月琴2日針對無照駕駛違規事故頻繁問題舉行記者會,要求交通部應積極檢討改善,除了持續優化偏鄉交通運輸系統、普及教育宣導外,並應參考國外駕駛人管理作法與國內酒駕防制經驗,強化無照駕駛者違規成本,明確化移置保管車輛的扣車規定與連帶處罰,落實高風險駕駛人汰換機制,為國人營造安全安心的交通用路環境。 「回看過去的統計數據可以發現,國內無照駕駛違規事故情形相當嚴重,近五年無照駕駛涉入交通事故案件每年平均四萬起以上,並造成約7萬人死傷,且案件量呈現逐年持續增加的趨勢,成長幅度甚至高達約22%。」林月琴說,若參考運研所的數據,換算成社會成本,更已突破千億,這樣的統計數據不僅明白顯示無照駕駛違規事故的嚴重性,年年惡化的違規與肇事案件數,更形同宣告我國駕駛人管理制度的徹底失靈,違規者一再違規,現行罰則怎麼罰也不怕,肇事的成本卻由其他一般民眾共同承擔。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表示,分析6-17歲未成年人無照駕駛成因顯示,目前國內涉及未成年兒少無照駕駛機車的交通事故傷亡中,以15-17歲的高中生涉入之事故案件死傷人數為最多,比例高達92%;觀察未成年無照年齡區間之肇事類型,無論年齡,都以「自撞」受傷居多且死亡比例高,且事故肇因多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與「未依規定讓車」,其他肇因包含超速失控、酒駕失控等違規行為,可以顯見未成年本身身心能力發展尚未成熟,從而對於機車控制程度較低,也因缺乏騎乘機車方面的經驗與觀念,而導致事故持續發生。林月琴說,交通部近年對於國內駕駛人的管理,隨著新法上路,刪除逕行舉發記點規定後,已難以真正落實高風險違規駕駛者的淘汰機制,即使駕駛人嚴重重複違規後遭吊銷吊扣駕照處罰,以目前無照違規罰則輕微且取締難度高的實務現況下,仍難以有效遏止違規者繼續使用車輛,因此,才會在數據上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林月琴指出,數據分析顯示,台灣無照的問題相當嚴重,無照事故的標準化傷亡率、造成的傷亡人數與社會成本,不亞於酒駕。若與國際比較,更凸顯國內法令規範的不足,以日本、美國與新加坡為例,無照駕駛違規除了行政罰外,也都明定有刑事處罰的規定,最高可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設計有扣車、取消駕駛資格以及同乘者處罰等連帶罰則。林月琴與許雅荏呼籲,無照駕駛事故風險高,違規後卻僅需繳錢與上課,法規設計明顯輕重失衡,交通部須加緊腳步,除了持續優化偏鄉交通運輸系統、普及教育宣導外,更應積極修法改善,參考國內外防制經驗,通過扣車、同乘者處罰等完整配套的管理手段,才能真正落實國內駕駛人管理制度,並有助於保護弱勢用路人的權益,給予民眾安心且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毛孩惡主2/動保法罰則輕難遏止惡行 虐死「茶茶」貓狠男成入獄首例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32歲汪姓女子,向多位愛媽領養貓狗後疑似施虐,並以求助醫藥費為由向愛媽們索討金援,愛媽憤而提告,期望為毛孩討回公道,但律師徐亞哲對此案並不樂觀,他認為受虐狗兒的傷勢並未達到嚴重殘缺或死亡,飼主若主張「非故意」就能輕易脫罪,確切刑責還是要依狗兒傷勢而定。律師許亞哲表示,貓狗在法律上屬於「物」,於動保法通過前,只能以「毀損」的方式來偵辦,所以也有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動保法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但近期出現將動保入憲的風聲,所以整體而言還是會往加強動物保護的方向去進行修法,但因修憲門檻過高,現階段可行性偏低,但議題的討論依然能讓動物保護的意識及規範逐步提昇及完善。看似陽光、善良的汪女經常PO出帶狗出遊的幸福畫面,卻被愛媽們揭發出其不為人知的恐怖行徑。(圖/讀者提供)許亞哲指出,以汪女虐狗案為例,刑事責任部分,必須「故意」且嚴重殘缺或死亡,才有可能遭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但因吉利(受虐幼犬)未達嚴重殘缺或死亡,只要汪女主張「非故意」,則有可能面臨無可開罰的窘境,但因汪女前後說詞不一,或許仍有機會往故意方向進行偵辦,只是仍需視吉利的傷重程度才能擇定要以刑事還是行政裁罰處理。而動保史上的輕判紀錄可謂「有目共睹」,2015年台大僑生陳皓揚在停車場虐殺無辜街貓「大橘子」,過程中惡狠狠的不斷踹、踢大橘子,還直接徒手掐住大橘子直到其斷氣,手段相當兇殘。而毛骨悚然的行為很快地就在網路上發酵,陳還一度遭網友肉搜公審,甚至有人擔心陳會潛逃返鄉,立即在元旦發起「重罰退學連署」的活動。不堪其擾的陳皓揚不但沒悔意,還變本加厲綁架餐廳的店貓「斑斑」,將其虐死後拋下新店溪,直到店家發現店貓遭人擄走後事件才曝光,陳皓揚的挑釁報復又引發喧然大波,讓許多民眾怒不可遏,即便如此,整起虐貓案件遭判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5萬元罰金,但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最終陳也只需罰95萬元罰金便可免於牢獄之災,讓動團難以接受。更可惡的是,陳皓揚並非個案,台大前博士生李念龍2008年與視障前女友交往後便開始陸續領養貓咪,為了脅迫女友,李不斷利用殘忍手段來凌虐貓咪,還會透過電話來讓女友聽貓咪的慘叫,其中貓咪「妹妹」慘遭李念龍掐擠而脫糞致死,恐怖手段令人不寒而慄。陳皓揚虐殺街貓「大橘子」事件遭炎上,他在交保後被抗議民眾包圍痛罵。(圖/lechat路上撿到一隻貓粉專、報系資料庫、本刊繪圖組)李念龍所領養的其他貓咪最終也慘遭虐殺,但因無目擊者及相關證據佐證,李念龍原涉嫌虐殺3隻貓,最終僅被認定虐死1隻,法官最後也因李受過高等教育加上過去無前科,考量李學業尚未完成,因此判決也從1年6月改為半年且可易科罰金36萬元。所幸隨著動保權益的與時俱進,台灣動保法終於露出曙光,新北市2021年8月發生了轟動動保界的「茶茶案」,黎姓男子為讓前女友返家談判,竟凌虐前任愛貓「茶茶」,過程中除了利用棍棒追打,還直接拿滾燙的熱水澆灌,最後茶茶雖遭熱心民眾救出,但經送醫急救11天後仍宣告不治,黎男遭判有期徒刑7月及25萬罰金,目前已入獄服刑,成為全台虐待動物犯罪而鋃鐺入獄的第一人。許亞哲強調,飼養多年的毛孩在飼主內心的精神價值已昇華成家人,但當遭遇橫禍時,在民事上仍因法律的不足,導致不能因此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增加寵物生活所需之費用」,恐怕將是目前動物保護方面需要被解決的一大困境。
毒害國境之南2/發財術在廢清法裡 環署副署長遭控放寛毒廢標準反升官
屏東縣議員劉淼松經營鍇霖土資場,卻收受有害事業廢棄物,放任重金屬汙染農田和魚塭而遭起訴,但環保團體認為,劉淼松的有害事業廢棄物來自桃園,是因時任桃園市環保局長沈志修放寬資源化產品的標準,才會讓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再利用之名流竄到國境之南,要求現為環保署常務副署長的沈志修下台負責。本刊調查,鍇霖是營建混合物剩餘土石方堆置處理場和再利用機構,該場表面上以再利用之名向毅川企業有限公司、德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樺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收購」玻璃砂,實則是替這3間桃園收受有害廢五金甲級廢棄物處理業者「解決」銅與樹酯含量超高的玻璃纖維樹酯粉。「這種都有2張合約,檯面上一噸幾塊錢,檯面下幾千塊都有可能。」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表示,事業廢棄物可再細分為一般和有害兩種,兩者對環境的威脅性截然不同,處理的價格同樣也是天壤之別,桃園市環保局放水讓有害廢棄物成為資源化產品,並頒發給它們「身分證」,有毒物質就能流竄全台。黃煥彰提到,桃園市環保局2017年之前要求玻璃纖維樹脂粉的粒徑在0.15mm以下,金屬含量則是綠建材銅含量在0.2%以下,2017年後卻突然「放大放寬」,粒徑要求在0.38mm,銅則只要在5%以下、鉛在1%以下且不含其他雜質,等同把標準放寛25倍,這導致劉淼松肆無忌憚,本該是淨土的枋寮也遭嚴重汙染。 「這樣的人,居然還能當環保署副署長?」黃煥彰氣憤表示,沈志修在桃市環保局任職到2019年1月,隨後「高升」進入環保的最高殿堂,留下堆積成山的爛攤子給屏東縣民承擔,此結果讓他難以接受,也曾要求沈志修下台負責。桃園市環保局則針對相關指控大動作否認,強調2011年產出的玻璃纖維樹脂粉資源化產品規格即為0.38mm、銅含量5%以下,沒有沈志修時代放寛情事,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則打臉,表示桃園某公司2016年還採較嚴格標準,此後就突然放寬,且至今都未解釋放寬原因,而標準放寬後也沒有再修訂回去。「追根究柢就是為什麼要放寬標準,讓不當再利用汙染河川又汙染土地。」立法委員陳椒華表示,目前沒有證據能證實沈志修圖利特定廠商,但標準放寬的確造就少數人的利益,並讓環境成為陪葬品,她也提到,相關產業的暴利早已是公開秘密。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痛批,桃園市在2017年放寬資源化產品的標準,他曾要求時任桃環保局長、現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下台負責。(圖/翻攝陳椒華臉書)陳椒華表示,台灣一年產出的事業廢棄物超過2000萬噸,在焚化爐不夠、掩埋場不足的情況下,每噸的清理費從數千到數萬元不等,整體「商機」高達千億元,加上法規不足、罰則輕微,許多業者海賺數億後只被罰6萬元,他們也就可以拿剩下的錢勾結官商、掛勾政治,甚至找來黑道當打手,讓附近受害民眾「消音」,進而形成龐大共犯結構。「不太會被抓去關,頂多被要求清理乾淨,再說沒錢就好了。」陳椒華提到,許多有害廢棄物打著「再利用」之名汙染土地,加上環保局為業者作證,《廢棄物清理法》的相關案件甚少起訴,即使起訴,法官也是判緩刑,最多是要求恢復原狀,業者僅需脫產卸責、兩手一攤,所有的惡果又是全民共同承受。陳椒華呼籲廢清法應盡快修訂,發現不法掩埋行為便要清楚明確的判定有罪,地檢署和法院的審理時程也該加速,讓犯罪者在短時間內付出代價,也避免類似案件不斷發生,「不要等台灣成為垃圾之島才來後悔。」針對指控,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發出聲明表示,桃園市處理機構自2006年即有產出玻璃纖維樹脂粉產品,其2011年產出玻璃纖維樹脂粉資源化產品規格即為40mesh(0.38mm)、銅含量5%以下。鍇霖案收受印刷電路板粉碎而成的玻璃纖維樹酯粉,還將有害廢棄物回填魚塭和農田,有毒廢棄物至今仍未清除。(圖/黃耀徵攝,CTWANT合成)沈志修在聲明中提到,實務上,業者可參考其他具有相同製程處理技術之處理機構 向環保局提出處理許可申請,如經桃園市政府邀集環工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之技術委員會進行審查,在符合資源化產品品質、用途與使用規範及流向並發給處理許可證者,即屬符合法規規定,並無放寬或放水之問題。聲明中也表示,為進一步掌握處理機構產出資源化產品供給下游使用者之最終使用情形,環保署於2021年9月13日檢討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要求收受資源化產品之加工再製機構,皆應確實申報最終使用地點使用量使用情形,掌握完整產品使用流向,減少棄置之風險。
煉獄狗場3/惡劣犬舍罰則輕 她讓「狗吃狗」罰錢就了事
嘉義縣新港鄉「浪浪別怕護生園」出現狗吃狗案件,當地防疫所現已介入調查,但《飼養不當罪》條件嚴苛、難以成立,淡水老婦人陳喜紅過去也曾密集飼養超過200犬隻,狗場環境惡劣甚至逼迫「同類相食」,法院審理後卻認定陳女沒有違法《動保法》,僅被新北市動保處裁處24萬元罰款。陳喜紅的狗場位於淡水小坪頂山區,飼養超過200狗兒,她自稱「太喜愛動物」,甚至離開丈夫兒子創立狗場,許多民眾被其義行感動而捐贈善款飼料,但她收容狗兒卻無力照顧,狗場環境極為惡劣,多隻狗兒被活活餓死,甚至同類相食。據悉,志工進入狗園查看時,園區環境宛如煉獄般慘烈,地板上滿是汙泥糞便,多數狗兒籠裡沒有吃食飲水,僅存的些許食物則發臭長蛆,狗兒們甚至搶食犬隻糞便裡的飼料,園區內還有超過30隻犬隻活活餓死,屍體被其他狗兒拖出啃食,頭部和身體都有被啃咬痕跡。新北市動保處接獲檢舉後立刻前往查緝,先是依未辦理寵物登記、未施打狂犬病疫苗等違規行為裁處24萬元,並蒐集狗場環境惡劣的證據,將陳女移送偵辦。但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女是無力照顧非故意虐待,而《動保法》的飼養不當罪只處罰故意犯,陳喜紅為犬貓提供食物、飲水和遮蔽及保護措施,如果故意不當飼養,則200多隻狗不會只死亡30隻,認為不可歸責於陳喜紅,因而判決無罪。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陳喜紅(右)是無力照顧而非故意虐待,未違反《動保法》而判決無罪。(圖/報系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