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
」 死刑 廢死 憲法法庭 美國 法官重判16年毒品通緝犯因闖紅燈被逮!逃亡1年落網 身藏毒品再加控
逃亡將近一年的毒品通緝犯,最終因一場意外違規落網,鹽埕警分局3日晚間成功攔查1名48歲任姓男子,該男子因販毒罪遭判刑16年,卻長期逃避刑責並持續涉毒,當天晚間7點多,任嫌騎機車行經高雄市七賢二路和河西路口時,因闖紅燈引起警方注意,員警上前盤查,發現任嫌不僅緊張不已,還拒絕提供身份證件,甚至說不出完整的身分證字號,經過警方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確定其為橋頭地檢署通緝的重刑犯。警方當場將任嫌帶回派出所,並在例行搜身時意外發現其身上持有毒品,包括1顆依託咪酯煙彈,以及少量海洛因和安非他命,這些物證進一步加重任嫌的刑責,並確認在逃亡期間仍持有違禁品,考量到任嫌的毒品前科及重刑背景,警方嚴格戒護,對其上銬腳鐐防止逃逸。據了解,任嫌由於被判16年重刑,擔心漫長的服刑期將使他老死獄中,因此選擇在去年開始展開逃亡,並採取各種手段掩人耳目,四處躲避警方追緝,最終卻因一次交通違規露出馬腳,被鹽埕警方攔查逮捕。警方表示,毒品案件不僅危害社會治安,更對涉毒者本人帶來無盡的負面影響,警方將持續強化道路巡邏與查緝機制,務求讓躲避法律制裁的罪犯無處可藏,全案訊後,任嫌已依毒品通緝犯身份和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移送橋頭地檢署歸案。
塔利班掌政3年!阿富汗女性不得在公共場合說話 彷彿是罪犯
阿富汗政權被塔利班掌政3年多,當地女性權益不斷被打壓,除了先前頒布多達百頁的「美德法」,規定女性在公共場合必須完全的遮蓋住身體及臉部,且不得在公共場合歌唱與朗讀,近日再次頒布新令,居然是禁止女性在公共場合說話,即使是女性之間也不能聽到對方聲音,這也凸顯塔利班針對女性的歧視和限制措施進一步加劇。阿富汗塔利班禁女性在公共場合說話。(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根據《澳洲廣播公司》(ABC News)和《福斯新聞》(Fox News )等外媒報導,塔利班最近頒布新法令,禁止當地女性在公共場合説話,即使是女性之間也不准聽到對方聲音。報導稱,這項禁令還包括禁止女性在沒有男性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離家,並要求女性佩戴口罩和面紗。同時要求電視或廣播女性新聞主持人在電視廣播中也要佩戴口罩,且禁止女性醫護人員和患者的男性親屬交談等。阿富汗塔利班禁女性在公共場合說話。(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據了解,塔利班在今年在8月公布的新法中,規範當地婦女禁止在公共場合唱歌、朗誦和閱讀,並且排除女性在小學6年級後繼續接受教育,同時驗禁女性在公共場所和大多數工作場所出沒,甚至還禁止與沒有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男性對視。阿富汗塔利班禁女性在公共場合說話。(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自2021年塔利班重新掌權以來, 發佈了各種限制婦女自由的法令:禁止她們在沒有男性監護人的情況下從事政府工作、接受中等教育,以及旅行超過72公里,塔里班此舉等同不斷剝奪阿富汗婦女的權益。針對這一系列的情況,阿富汗前婦女事務部部長先前就呼籲聯合國採取措施,保障阿富汗女性權利。她表示,如今的阿富汗正實施性別隔離,沒有一點包容性可言,包括人權觀察家希瑟巴爾(Heather Barr)也表示,隨著家庭變成監獄,圍牆正一步步向女性逼近。阿富汗塔利班禁女性在公共場合說話。(圖/翻攝自X)
交往8年才知道 妹子驚覺「男友大她25歲」崩潰:比我媽還老
正常來說,情侶都會知道彼此的姓名、年紀等基本資訊,然而國外有一名女子,和男友交往了8年,赫然發現對方整整大她25歲,頓時感到晴天霹靂,痛苦不堪。原PO在《Reddit》論壇回憶,她21歲認識麥斯(Max),2人一拍即合,很快就產生感情,進而開始約會交往,「因為他看起來很難猜出年齡,所以我問他多幾歲」,不過對方卻迴避這個問題,反問:「妳認為我看起來多大?」她猜測是28~30歲左右,麥斯只是微笑,「這是第一個危險訊號」。原PO指出,當她追問實際年齡時,麥斯坦承已經36歲,但過了8年,她才驚覺男友一直在說謊,她可以接受的年齡差距是7~10歲,以為只是面臨15歲的差距,但因為非常喜愛,而且相處融洽,也就接受了,殊不知年齡差距遠比這數字更大。原PO解釋,他們同居但分房住,她無意間發現一份文件,上頭清楚寫著麥斯的出生日期「1970年」,下巴整個都掉到地上,「這個男人為了得到我而對我撒謊,永無止盡的謊言」,事實上2人剛認識時,麥斯並非僅僅36歲,而是46歲。原PO痛訴,麥斯大她25歲,已經比自己的媽媽年長,「我很震驚,感到噁心以及被冒犯」,當時只有21歲的她,幾乎沒有離開過家,如今她質疑自己是否還被隱瞞什麼秘密,「他有家庭嗎?他是罪犯嗎?」坦言為此感到不知所措,幻想完全破滅,「這不可能是真的!」貼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但網友的意見都差不多,建議她收拾東西離開,結束這段關係。
質疑店員「做披薩沒戴手套」 38歲男竟狠心槍殺對方
美國威斯康辛州一名38歲男子查爾斯萊格特(Charles Leggett)因為在訂購披薩時,發現製作食物的員工未戴手套而不滿,與披薩店員工發生爭執,竟選擇槍殺該名員工。根據外媒《WISN-TV》的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美國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郡根據刑事起訴書,萊格特於19日中午,因訂購披薩時,發現製作食物的員工未戴手套而不滿,進而與26歲的賈米爾奧韋斯(Jamil Owais)發生激烈爭執。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雙方在爭吵之後,萊格特越過收銀台,向奧韋斯的胸部開槍,導致奧韋斯當場死亡,倒在商店的櫃檯後方。對此,賈米爾的哥哥穆罕默德也表示悲痛,「他是個好人,從不傷害任何人」。報導中也指出,賈米爾是來自巴勒斯坦的移民,2013年從約旦河西岸移居美國,事發當天他在商店內替哥哥處理店務,沒想到卻遭槍殺,獨留下了一名妻子和僅六個月大的女兒。而根據當天製作披薩的另一名員工所言,他表示自己當時是有戴手套的,但不願公開身份,擔心遭到報復。警方也說明,萊格特曾是被定罪的重罪犯,依法不得持有槍支,他目前被羈押,保釋金為20萬美元。如果罪名成立,萊格特可能面臨最高75年的監禁。
夜市頂樓丟磚砸死28歲女!惡質男「死刑立即執行」 聽到判決露冷笑
大陸1名婁姓女子去年6月前往吉林省長春市紅旗街萬達廣場夜市,被1塊高空拋下的磚頭砸中,不幸離世。檢警事後逮捕1名周姓男子,發現他在6天內朝地面丟東西10多次,依法提起公訴。最高人民法院今(21日)對周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覆核一案作出裁定,核准周男死刑,立即執行。《紅星新聞》報導,被害人小婁是1名法律工作者,大學畢業後在北京的一家國企做法務工作。去年6月22日,小婁到長春看望高中好友,住進了萬達廣場2號公寓的1家民宿;當天晚上10點半左右,小婁到樓下夜市買吃的,出門也就幾分鐘時間,3塊磚頭從天而降,其中1塊砸中她的額頭,送醫後不治。長春市檢察院查出,周男因不能自食其力,產生厭世、仇視社會情緒,遂預謀採取從高層建築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生命。去年6月22日21時至23時許,周男在朝陽區紅旗街某公寓32樓窗戶和樓頂天台等位置,先後向地面人群投擲8塊磚頭,其中1塊磚頭擊中被害人額部致死。逛夜市天降磚頭,28歲女被砸中身亡。(圖/翻攝自紅星新聞)經法醫精神鑑定,周男涉案時無精神病,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遭檢方依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長春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周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對本案作出裁定,核准周男死刑,立即執行。死者胞姊透露,被告聽到判決後的表現很穩定,還露出微笑,有種實現願望的感覺。婁女表示,罪犯被核准死刑是罪有應得,她並不意外,「妹妹是學法律的,所以我對法律很敬畏也很有信心,而且通過和法院、檢察院的接觸,我感覺到這些辦案人員都很正義。」她提到,前幾天是妹妹生日,這一結果冥冥中也是對她的交代,自從妹妹死後爸爸瘦了30多斤,媽媽有半邊臉都不會動,滿頭白髮。不過,婁女也坦言,後續還會追究其他方面的責任,「罪犯在那個地方高空拋物幾天的時間,都沒有人去對他採取什麽措施,這一點我非常難以接受,這也是導致我妹妹被害的其中一個原因。」
非法繁殖!新竹廢舍驚見39隻毛孩 動保出動緝捕罪犯並開出重罰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近日,執行一項針對遊蕩犬的絕育及訪查行動,意外發現新埔鎮1名林姓男子涉嫌,在廢棄房舍內非法從事犬隻繁殖,環境惡劣對犬隻的健康與福利造成威脅,為了保障這些無辜的毛小孩,該所於16日聯合新埔分局展開查緝行動,成功解救39隻犬隻,並依法將牠們扣留安置,後續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進行裁罰及沒入處理。據動保所所長彭正宇介紹,林姓業者的繁殖場衛生條件極差,犬隻不僅缺乏足夠的活動空間,還未能提供清潔的食物和飲水,經過現場調查,動保所發現這些犬隻未依法進行絕育,並且涉及非法繁殖與不當飼養,此外,該業者未辦理犬隻的寵物登記,且未能提供狂犬病預防接種的相關證明。查獲的39隻犬隻中,包括15隻柴犬、19隻博美犬、3隻貴賓犬及2隻米克斯犬,其中還有2隻幼犬,根據行政執行法第36條的規定,這些犬隻已被依法扣留,並已被送往收容所安置,經過檢查後牠們的健康狀況均穩定,在現場,林姓業者辯稱只是收養其他人不要的狗,而繁殖的犬隻是要送給別人。儘管現場並未找到直接販賣犬隻的證據,但動保所表示,非法繁殖的事證已經非常明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1項的規定,繁殖和買賣特定寵物必須經過縣市主管機關的許可,違規者將面臨1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罰款,並可依法沒入相關犬隻。彭正宇指出,該案件後續將涉及多項違法行為,包括非法繁殖、不當飼養、未辦理寵物登記及未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打狂犬病預防接種等,動保所將根據事證確認後依法對林姓業者進行處分。動保所特別呼籲,從事犬貓繁殖、買賣或寄養業務的業者必須遵循相關法律規定,務必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以免面臨重罰,對於選擇寵物的民眾,應謹慎挑選合法的寵物業者,確保自身權益的同時,也能保障動物的福祉。
金喜愛合作「影后製造機」名導 《非普通家族》再當犀利人妻
大滿貫影帝薛景求攜手張東健、金喜愛、秀賢同台飆戲最新懸疑驚悚電影《非普通家族》,由南韓名導許秦豪執導,劇情講述一對個性迥異的兄弟,追求名利雙收的律師哥哥,和善惡分明的醫師弟弟,發現他們各自的孩子竟然成為罪犯,就此展開考驗人性的一道道測驗。今日釋出前導預告,薛景求與張東健為如何處置兒女未來而大打出手,金喜愛更眼神發狠地看向嫂嫂秀賢,嗆聲:「我們正在開家庭會議,這女人為什麼在這?」角色發言超辛辣。南韓名導許秦豪有「影后製造機」稱號,金喜愛這次終於圓夢接演其新作,更首度與張東健合作,飾演生活無虞的夫妻,她自爆:「最初角色設定中並不是年長女性,但我主動提出『和年長的女人生活不好嗎?』這樣的台詞,這讓我感到更自在。」金喜愛和一代美男張東健演出對手戲時,發現對方似乎並不在意外貌,她大力稱讚:「專注於演技的時候,他顯得格外迷人。他很清楚外表可能會帶來的問題,並在演技下了很大功夫,讓我忍不住為他鼓掌。」影帝薛景求在預告中發揮教科書級演技,日前接受韓國媒體訪問時,透露了讀完劇本當下反應:「當我第一次接觸到劇本時,結局讓我感到非常驚訝。電影忠實地呈現原著中的場景,真的備感震撼。在多倫多影展舉行世界首映時,觀眾們也驚呼連連。」薛景求認為這部作品能夠引發思考和討論,感嘆說道:「與那些拿著槍、刀和各種裝備的反派相比,這部電影中的反派更加殘酷,因為無論怎麼做,都無法解決問題。」《非普通家族》11月1日全台上映。
好好的日子不過了!中國旅行社推「流放之旅」 體驗「放逐寧古塔」
黑龍江牡丹江的鏡泊湖旅遊集團近日宣佈,將於2024年冬天推出「流放寧古塔」的沉浸式旅遊項目,消息曝光後引起不少網友的關注。根據鏡泊湖旅遊集團的影片顯示,這次將重現《甄嬛傳》中的經典橋段,有不少網友表示想要體驗穿囚服、戴枷鎖的感覺,還有人提問是否會有囚車來增加真實感。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鏡泊湖景區的「流放寧古塔」項目預計在12月啟動,具體內容仍在準備中,包括是否真的會讓遊客穿囚服、戴枷鎖等細節尚未公佈。消息曝光後,就有網友建議,若是「流放」就應該逼真一點,不要販售烤串等美食,而是提供簡單的冷窩頭,以便更好地還原歷史情境。鏡泊湖景區的工作人員表示,由於當地冬季下雪時間長,進入12月後積雪才會穩定不化,因此計劃的活動將結合當地的冰雪旅遊特色。據了解,事實上,寧古塔並不是一個有塔的地方,而是滿語中「六個」的音譯,據說是因為滿族祖先努爾哈赤的曾祖父福滿有六個兒子在此生活,因此得名。至於寧古塔的險峻,明朝進士王家禎在《研堂見聞雜錄》中提到,寧古塔位於遼東極北,距離京城七八千里,冰雪覆蓋,幾乎無人踏足。由於地理環境險惡、氣候嚴酷。在清代,寧古塔是一個以流放重罪犯人著名的地方,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寧古塔是滿族的發源地之一,位於現今的牡丹江市海林市長汀鎮(舊城),後來在清康熙年間遷移到牡丹江寧安市的寧安鎮(新城)。因為氣候惡劣、冬季極為寒冷,清朝曾將許多重刑犯人流放至此,男犯女犯皆有,甚至有老人和小孩,流放過程中的艱辛和目的地的惡劣環境,令許多犯人「寧上黃泉,不下寧古塔」。歷史上,寧古塔因其偏遠的位置和極端的氣候,被認為是比死刑略輕的流放地。在《甄嬛傳》中,甄嬛的父親甄遠道因涉嫌私藏叛黨詩集被發配至寧古塔,而皇帝雍正特許他「不必給披甲人為奴」,這已被視為一種恩典。
撞死高雄9旬嬤!毒蟲駕駛肇逃17小時落網 遭檢方聲押
高雄市三民區於11日清晨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事故,一名92歲的吳姓婦人在中華三路與三民街口步行過馬路時,遭一輛銀色轎車撞擊,不幸當場身亡。然而事發後肇事駕駛逃逸無蹤。警方立即展開追查,並於當晚10點多在屏東九如鄉成功逮捕32歲的蔡姓肇事駕駛及其妻子。據悉,蔡男因涉毒品案件,已被通緝多次,檢方認為他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回顧這起車禍經過,事故發生於11日凌晨5時10分左右,當時吳姓阿嬤在中華三路與三民街口準備過馬路。她疑似未察覺紅燈,仍然向前走,此時一輛銀色轎車沿中華三路北向南高速駛來,直接撞上她,導致她當場死亡。肇事駕駛當場棄車逃逸,經過警方17小時的追查,最終在屏東將肇事者逮捕歸案。據了解,蔡男因涉及多起毒品案件,已被橋頭地方法院和高雄、橋頭地檢署發出通緝,需執行四年多的刑期。由於擔心通緝身份曝光,蔡男在車禍後選擇棄車逃逸。事故發生後,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追蹤,最終在屏東九如鄉被攔截圍捕蔡男。當時蔡男駕駛的休旅車被警方逼入死路,但他仍不斷倒車衝撞警車,企圖逃脫。警方隨即破門將蔡男及其妻子強勢拉下車逮捕,並在車內查獲毒品等違禁物品。警方在訊問後,依據《刑法》過失致死、毒駕致人於死的公共危險罪、妨害公務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名,將蔡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將通緝部分移交相關單位處理,同時協助蔡男逃逸的林姓男子和其妻子王女,也因涉嫌藏匿罪犯被移送偵辦。檢方認為蔡男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影爆點/Netflix印度年度必看神片《誰偷了垃圾桶》,劇情翻轉再翻轉的警世最強老爸
從在Netflix上線之後名次一路緩慢爬升,在沒有特別行銷宣傳的情況下,名字乍看相當無厘頭的印度電影《誰偷了垃圾桶》默默在網路上口碑爆棚,爬到電影榜坐二望一的成績,以對印度電影相對陌生的台灣來說成績相當亮眼。視覺及整體呈現都相當強烈,也不是走《三個傻瓜》或《我的冠軍女兒》這種亮晶晶的寶萊塢勵志框架,重口味社會寫實風格的《誰偷了垃圾桶》為什麼能夠拿下好成績,並且被網友譽為年度必看神片?爛番茄得到96%觀眾推薦,新鮮度也有83%,點開將近兩個半小時長度的《誰偷了垃圾桶》,沒有巨星光環加持,前面的一個多小時,大部分人可能會升起無數次想要關掉跳出去的衝動。以一場悲劇車禍作為起始,男主角瑪哈拉賈獨自養大女兒喬蒂,並且將救了女兒一命的垃圾桶取名為「拉希米」,並當成家中的神祇膜拜。有天瑪哈拉賈獨自回家卻遭遇搶空門竊盜,他被打昏之後醒來,發現「拉希米」被偷了,於是去警局報案並且重金懸賞,接下來就是一連串令人摸不著頭緒的多重故事線。印度電影《誰偷了垃圾桶》以一場悲劇車禍作為開始,劇情也隱含印度許多難解習題,包括黑警橫行、治安堪憂、女性社會地位低落等。(圖/翻攝自X)乍看沒有邏輯的角色關係、看不出具體動機的人物行為、前後不清的時間序列,以及各種讓人臉盲症發作的大鬍子演員群,光是搞清楚男主角是哪一個,大概就過了一個小時。隨著劇情緩慢推進,一個接著一個謎團被解開,到了最後10分鐘的峰迴路轉、真相大白,觀眾們才會一起恍然大悟,複雜又跳耀的時間線,原來是為了混淆觀眾對因果關係的認知。倒因為果,以果為因,將故事的時間打散之後,再以如此精巧、聰明、幽默,甚至魔幻的方式被排列與講述出來,一開始以為是黑色幽默的故事,逐漸轉變成動作、懸疑驚悚、追兇再到犯罪寫實,讓觀眾從一頭霧水到拍案叫絕,不得不佩服主創們敘事的天才。《誰偷了垃圾桶》的高明之處,在於以印度人熟悉的方式鋪墊故事,運用印度教毗濕奴派的宗教及神話隱喻,男主角瑪哈拉賈的名字是「偉大的國王」,儘管命運多舛,他始終是片中三觀最正,最有正面力量的存在,也可以視為保護之神毗濕奴的象徵。而救了喬蒂一命的垃圾桶「拉希米」這個名字,也正是毗濕奴的妻子「吉祥天女」。片中在幾個關鍵場景重複出現的眼鏡蛇,則象徵了毗濕奴教派中的半神舍沙,眼鏡蛇叫醒在家中昏倒的瑪哈拉賈,象徵他即將覺醒並開始進行復仇;而瑪哈拉賈站在警局門口彷彿王者居高臨下,高舉眼鏡蛇的動作,也代表他即將開始執行正義手段的宣示決心。《誰偷了垃圾桶》拍攝手法相當以暴制暴,男主角高舉眼鏡蛇的動作,也代表他即將開始執行正義手段的宣示決心。(圖/翻攝自X)《誰偷了垃圾桶》男主角瑪哈拉賈的名字是「偉大的國王」,也是全片保護之神毗濕奴的象徵。(圖/翻攝自X)在找尋一個失竊的垃圾桶如此沒道理的事件背後,隱藏的其實是印度巨大的社會問題、社會痛點,以及殘酷的現實狀況。2024年的現今,印度仍然面對許多難解習題,包括黑警橫行、貪污嚴重、教育腐敗、治安堪憂、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低落,遭到嚴重歧視、暴力對待,甚至強暴的常態等等,許多印度女性在遭遇強暴之後,因為無法面對屈辱及外界眼光而選擇走上絕路。片尾時喬蒂對犯人說的話:「別以為你這麼做,是件多麼了不起的大事。我不會崩潰的,我會忘了這件事。如果你也有個女兒,回頭問問她,每天會遇到幾條像你一樣骯髒的狗。」不僅是對罪犯們強烈的控訴,也在鼓勵受害女性勇敢面對生命,不要輕易向暴力屈服。在老套的復仇基調中找到新的故事切點,是《誰偷了垃圾桶》最令人驚喜之處。儘管以社會寫實片的標準看來,《誰偷了垃圾桶》的劇情走向仍然相當狗血,尤其暴力場面的描繪拍攝手法相當以暴制暴,點開之前可以先做好心理準備。電影中的垃圾桶被父女二人奉為神明,印度是萬物皆有神明的國家,全國據稱有好幾億個神。在如此「群神環繞」的狀況下理應充滿安全與和平,但仍然發生如此多令人心碎的瞬間,這是諷刺,也是警世,或許在擁有虔誠信仰的同時,印度人更需要的,是抬起頭來看看眼前世界,讓無奈與遺憾的事件不再如此頻繁發生於眾神的土地上。《誰偷了垃圾桶》Netflix播映中。自介:資深媒體工作者,曾任國際中文版封面及電影線採訪編輯。成長於港片最輝煌的80年代,相信在黑黑的電影院裡痛哭一場的神奇療癒力,沒有一場好電影不能解決的事,如果有,那就看兩場。
實質廢死論戰1/變相宣告死刑時代結束 受害者家屬崩潰:拿到免死金牌
死刑釋憲案9月20日由憲法法庭判決,宣告「部分合憲」並限縮適用範圍,除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第三審需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且需經各級法院法官一致決,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情形也不得執行死刑。判決一出即被大眾認為台灣將等同「實質廢死」,目前已被科處死刑的死囚皆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逃死,等同拿到免死金牌,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本刊調查,台灣最後一次槍決是在2020年4月,執行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死刑,目前還有37名死刑犯,包括犯下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三重母女命案的黃麟凱,以及連殺3親人的「驚世媳婦」林于如。縱火燒死6名親人與看護的翁仁賢2020年4月伏法後,台灣已4年沒有執行過槍決。(圖/報系資料照)林于如是台灣目前唯一女性死囚,她積欠大批賭債,為詐領保險費狠心將生母推下樓梯、毒殺婆婆和劉姓丈夫,遭判決死刑定讞,釋憲讓曾被判定有心智缺陷的她有機會逃死,也讓家屬再次遭受傷害。「沒辦法接受殺人者以心智問題逃脫死刑。」林于如丈夫的姑姑表示,劉家被林于如害的家破人亡,家屬需要花十餘年平復心情已經很痛苦,林還得以因心智缺陷逃死,讓她無法接受。而1987年,就讀小學四年級的陸正,自補習班下課後即失蹤,儘管家屬赴指定地點交付百萬贖金,孩子依舊沒有回家。主嫌邱和順遭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成為「關押最久死囚」,同時也是家屬心中放不下的大石。曾有數據顯示全台有80%民眾支持死刑,陸正父親怒斥大法官釋憲結果是「違抗民意」,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對此指手畫腳,雖稱死刑合憲卻寫下一大堆但書,等同於廢除死刑。除了37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其他案件的受害家屬也每天生活在無盡悲傷中,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傷重不治身亡,兇嫌卻能輕易逃掉重判。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持刀刺傷腹部身亡。(圖/報系資料照)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以「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屬法定不罰情形,宣判無罪,李爸爸因長期鬱悶造成胃疾加重,含恨而終;二審判處鄭嫌17年有期徒刑定讞,家屬仍無法接受。這次釋憲結果出爐後,李媽媽也氣憤表示「有病也要醫好」、「精神病不能當免死金牌」。遭殺害而殉職的員警還有台南警員凃明誠、曹瑞傑,他們查緝贓車時,遭從外役監逃脫的林信吾持刀砍死,一審遭判死刑,但如今釋憲設下8道嚴格關卡,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讓林信吾的死刑定讞路難如登天,幾乎已確定逃死。凃明誠姊姊淚訴,判死刑的條件限縮,是為了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那那些被害者逝去的生命呢?」他們的家人已遭到殺害,認為兇嫌遭判處死刑才能些許平復受害家屬的心情,懇求已宣告的死刑應立刻簽結伏法。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也透過視訊,在記者會上向大法官與人權團體淚訴:「如果你們跟我們一樣是受害者家屬,才來跟我們談加害者人權,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有多痛」,他質疑,犯下殺人罪的罪犯已是違反憲法,卻受到憲法保護不被判死;精神障礙不得科處死刑更無疑是給了免死金牌。死刑存廢掀兩派論戰不休多年,如今執行條件再限縮,引起許多受害者家屬氣憤難平,痛失親人的他們,盼望判處加害人死刑以伸張正義;大法官釋憲判決強調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對此,被害家屬皆存相同疑問:誰來保障被害人生命?新北割喉案一審遭批「乾哥9年、乾妹8年」判刑過輕,國教盟要求修法保障被害人權益。(圖/報系資料照)
實質廢死論戰2/死刑名存實亡、無期仍可假釋 誰重視被害者法界吵翻
憲法法庭日前做出判決,宣布死刑「有條件合憲」,為死刑執行設下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及一致決等多道關卡,遭外界質疑等同實質廢死引發譁然,在法界同樣爭議不休,被害者家屬則盼能讓兇手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別使被害人遭二度傷害。根據此判決,在被告行為時、審判時及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狀況者,不得科處、執行死刑,因此為賭持槍殺死好友及其員工的沈岐武、懷疑妻子外遇縱火釀5命的林旺仁及殺害母親、婆婆、丈夫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3位死囚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且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為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因心智缺陷有機會逃死。(圖/報系資料照)外界則質疑精神疾病是否將成為「免死金牌」?被害者家屬更氣憤難平,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在記者會上透過視訊控訴,犯下殺人罪的犯人已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台南雙警命案家屬也質問「誰來保障被害者生命權?」沈岐武因賭博糾紛槍殺好友及其員工,遭判死刑的他如今可提非常上訴逃死。(圖/報系資料照)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律師陳淑貞表示,不應將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列為「一律不執行」,而應以個案的狀況去檢視;同時應該建立更嚴謹的精神鑑定制度,以專業的科學醫療說服大眾,犯行前的精神狀況也應加入考量。陳淑貞表示,大法官沒有直接將死刑廢除,但「一致決」在實務上及程序上非常難達成,未來不太可能再判處死刑,這也讓受害者家屬認為「沒有還公道」,釋憲結果無論支持或反對死刑雙方都難以接受。陳淑貞也認為被告在監獄中應強制勞動,以補償受害者家屬,負擔監獄成本;同時應將「服刑透明化」,讓受害家屬了解其在監獄中的狀況、是否有悔悟或補償受害家屬的計畫,更應該讓受害家屬對其提出的假釋表達意見或投票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陳淑貞律師呼籲,應讓受害家屬對罪犯假釋有表達意見及投票的權利。(圖/報系資料照)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吳孟良則認為,死刑無法回復,若有冤判不可逆轉也無法補救,若允許公權力反向剝奪人民生命,理論上實在說不通。此次釋憲以間接、繞道的方式達到廢死效果,考量到現階段台灣民情,避免「直接廢死」可能造成的社會輿論動盪,對政經環境有好處。吳孟良說,即使沒有實質死刑但仍有無期徒刑,雖然目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2005年修法後,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已從需服刑滿15年提高至25年,才有機會申請。他說,對犯人而言,也許他的一生也只剩下一個25年,等到申請假釋也已垂垂老矣,長期的隔離也已近乎一生。死刑存廢雙方各有立場,如今釋憲結果形同實質廢死,孰對孰錯沒有唯一解答,如何使犯下「最嚴重」之罪刑的犯人獲得相應懲罰,同時降低再犯率也避免冤案發生,或許各界需要更多傾聽與溝通,在其中找到平衡。
通緝犯陳由豪潛逃近22年…經查確定在陸設籍 陸委會:即起喪失台灣身分
陸委會4日表示,重大通緝犯陳由豪自民國91年因案潛逃海外迄今近22年,經查陳由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我主管機關自即日起依法註銷陳由豪台灣戶籍登記。陸委會發布新聞稿指出,陳由豪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後,未來如欲進入台灣,必須以中國大陸人民身分提出申請,並經審查同意。政府將嚴格把關,同時避免陳由豪假藉第三國籍身分潛入台灣。陸委會說,陳由豪逃亡中國大陸期間,我方曾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相關機制,多次要求陸方進行遣返回台。惟陸方均未作出具體回應,我方深感遺憾。陸委會強調,政府十分瞭解國人對於外逃重大經濟罪犯緝捕歸案,實現司法正義的殷切期盼。陸委會呼籲陸方重視我方社會觀感,勿對台籍罪犯提供保護傘,並應儘速將我方外逃在陸之通緝犯協助遣返回台,共同保障兩岸人民權益,確保民眾福祉。
國中生割頸一審輕判 受害者父怒轟「法律已成加害者保護傘」
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國中發生割頸殺人事件,導致楊姓少年身故,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今年3月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移送檢方偵辦。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將2名未成年嫌犯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郭嫌被判9年,林女被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楊姓少年父親透過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發聲。他表示,「關於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楊父認為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他表示,「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國教盟在新北割頸案一審宣判的今日,號召關心此重大議題的家長與民眾,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司法院針對新北割頸殺人案應公開檢討報告,並保障被害家屬的參與權與知情權(楊姓少年家屬至今無法行使基本的詰問與閱卷權)。2019年修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旨在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希望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少年犯罪。然而,這次修法忽略了台灣實際的司法需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中出現了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修法後的具體問題,包括:1.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修法將「虞犯少年」改稱為「曝險少年」,並將虞犯事由從七項縮減至三項。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的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輔導範疇,成為制度的漏網之魚。2.行政輔導效果不彰:修法後,曝險少年優先由行政機構進行輔導,但由於輔導員多來自社工背景,且資源匱乏、流動率高,輔導成效有限。3.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的角色逐漸被弱化,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這使得重大刑事案件中的調查和證據收集出現漏洞,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4.與國際定義不一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少年司法中的兒童權利之第10號一般性建議,如流浪、逃學的街頭兒童等「身份犯」不應當作為罪犯處理,但台灣仍將這些非刑事行為視為輔導對象。國教盟在追蹤新北割喉案的過程中,發現除了修法後的制度性缺失,更發現結構性問題導致的漏接:1.教育體系無法掌握犯罪少年背景:如郭姓少年是否有幫派背景,是否曾涉及槍械、暴力等關鍵資訊都集中在司法系統中,教育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輔導。2.司法院未公開檢討報告:至今,司法院針對此案的調查和應對措施未曾公開,導致家屬無法知悉案件的詳細情況,也無法行使基本的知情權與詰問權。3.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存在漏洞: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前,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往往未能全面評估少年的犯罪風險,特別是當涉及幫派或暴力事件時,調查深度和資源不足,導致法官無法做出精確的判決。國教盟也提出十大訴求如下(詳見陳情書):一、調保官審前調查程序與專業性需完善二、少保官保護管束的作為需有明確規範三、過渡性教育措施需加速推行並強化執行成效四、跨部會資料共享機制應完善建立五、修正少事法,分離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的職責六、修正少事法第3條,擴大曝險少年定義七、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八、強化被害人權益與閱卷權的保障九、強化425平台的召開頻率與實效性(少事法第42條第五款)十、少年之犯罪記錄需在十年後沒再犯才塗銷不可三年內
大法官見解高深連法務部長都不懂?卓揆答詢忍不住這樣說
針對引發高度矚目的「廢死」釋憲案,憲法法庭大法官日前做出宣判,裁處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立法院應在兩年內修法,引發外界高度質疑大法官此舉相當「實質廢死」。另外,也有立委質疑憲法法庭該解釋語焉不詳,恐將剝奪二、三審法官判除罪犯死刑的權力。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今天在立院總質詢,詢問法務部長鄭銘謙,依照大法官的「一致決」裁示,未來如果罪犯惡行重大,符合死刑要件,但一審法官就是不願判死刑,那麼二、三審法官會不會因為眼見「一致決」已經因為一審法官的判決而「破功」,認為再改判死刑也「沒意義」,因此即使該判死刑,也只能妥協不判死刑?果真如此,豈不是一審法官扮演三審中「最關鍵角色」,因為只要一審不判死刑,犯罪者最後就確定不會被判死刑,逃出生天?不過,法務部長鄭銘謙不知道是沒聽清楚黃健豪的問題,還是大法官該裁處確實有模擬兩可的空間,面對黃健豪質詢,他一直重複回答「沒有委員關切的這個問題」,還說法院要判死刑才會有一致決的問題,如果不是判死刑就沒有一致決的問題,黃健豪聽到部長這樣說,臉上露出一絲狐疑。鄭銘謙接著舉例,如果一審判無期徒刑,家屬、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上訴到二審,根據憲法法庭的最新裁示,二審法官必需要一致認定該判死刑,合議庭才能判死刑。黃健豪聽了鄭銘謙的回答,臉上疑問似乎變得更多,但仍耐著性子告訴鄭「因為民眾很關心,他才會要問清楚問題」,接著又將他的問題「一審若沒判死刑、會不會影響二三審合議庭放棄判死刑」的問題重複一遍,再問鄭銘謙。鄭銘謙回答,不只立委關心,法務部也相當關心「一致決」問題,他還說「實務上確實有此情形,如果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一審判決有誤是可以推翻,改判死刑。黃健豪追著問「所以一致決(相互牽制)問題,其實就不存在」,但這次換鄭銘謙滿臉狐疑的望著身旁的閣揆卓榮泰,似乎覺得立委怎麼問這麼奇怪的問題?他接著說,「要一致決才能判死刑,但如果法院沒判死刑,檢察官還是可以上訴」,黃健庭則再問「所以二審可以推翻一審判決改判死刑,與一審判決非死刑,對最終審判(死刑確定)無關」?鄭銘謙卻說「只要一致決就可判決死刑」。黃健豪雖眼見鄭銘謙答非所問,仍然十分客氣的感謝部長回答,準備改問其他議題。這個時候,行政院長卓榮泰突然忍不住插話,告訴身旁的鄭銘謙,「黃健豪立委的意思是,一二三審若都要一致決,對死刑判決會有什麼影響,我認為一定會引發很多的討論,我們會在看看很多的法律專家會怎麼看」。黃健豪眼見「議場中終於有人聽懂他的問題」,不禁鬆了口氣,追問卓揆,憲法法庭的死刑一致決「並不一定是照大法官的字面解讀詮釋」,卓榮泰點點頭,強調修法時一定會再討論。
海巡登船查27分鐘朱國榮照逃 管碧玲坦承疏失允諾檢討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24日表示,有鑑於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重大經濟罪犯逃跑案,海委會針對高風險潛逃犯罪者,將研議是否做「電子嫁接」,讓通報訊息更即時,對想要棄保潛逃者將更有防逃效果。朱國榮涉及龍邦集團炒股等重大經濟犯罪名列重大通緝要犯,最高法院日前依照《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等罪判刑16年,並沒收新台幣1.8億犯罪所得定讞。然而判決定讞前,朱國榮早已在2023年透過親信、女友陳宛瑄一家人策畫協助,搭乘由「超跑達人」周哲男提供的私人遊艇潛逃至菲律賓,至今下落不明。監察院近日調查報告更指出,海巡人員曾花了27分鐘檢查朱國榮偷渡快艇,但竟未詳細檢查所有可藏匿空間,實在有重大疏失,因此提案糾正海巡署通過,也要求檢討是否該利用科技設備優化監控。海巡署在坦承過失之外,也提出反駁,認為朱國榮2019年就遭境管,只要他未依規定報到潛逃,警察機關便應立即通知海巡單位,可惜海巡署沒收到訊息,因此未能同步啟動防逃機制,這是「逃跑」最大主因。此外,現行規定除了曾犯法遭一定期間「留校察看」的「注檢船」或其他明顯可疑狀況須「加強檢查」外,其餘船隻僅能實施「目視航行」檢查,因此查艙時間及程度有法令限制,不能隨意踰越。對此,管碧玲回應,能理解社會上的期待,潛逃案也納入檢討,但檢討方向並不是朝向全面高強度安檢,因為依規定朱國榮潛逃的遊船屬「甲類對象」,法規上被要求只能「柔性安檢」,當天值勤的海巡官查了27分鐘已是相對認真了,很可惜沒查到讓大家失望,海巡署內部會檢討。※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吳慷仁曾說「台灣題材受限」 作家化身忠實粉絲批:現在想演孫悟空?
雙金影帝吳慷仁去年才剛以電影《富都青年》在金馬獎上封帝,近日卻傳出與大陸經紀公司「壹心娛樂」簽約,他本人也回應,自己其實跟很多大陸、內地的經紀公司或團隊有接觸,就是順著一個感覺走。對此,作家謝知橋也搬出吳慷仁的過往言論,坦承「不會抵制,但覺得傻眼,祝福。」作家謝知橋昨(23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聲稱,吳慷仁曾在2018年受訪時表示:「對演員來說,想要從事不同類型的拍攝,一定要加強自己的基本功。而台灣的確有題材上的受限,沒有大陸豐富,像是大陸拍攝的一些戰爭片就非常棒,尤其在它的運鏡與故事上。」對此,謝知橋也一一列出吳慷仁過往飾演的台劇或台灣電影角色,例如《麻醉風暴》中企圖改變體制的醫師葉建德、《狂徒》中教唆他人的罪犯標哥、《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為死刑犯奔走的律師王赦,以及《斯卡羅》中聚落領導者水仔等等,謝也笑稱「你看我多忠實粉絲。」謝知橋續稱,無論是在2018年之前或之後,裡面有一半以上的角色或題材,是在中國不能出現或不會出現,連拍都拍不出來、審都審不過的,「結果想去中國拍戲的原因,是台灣題材受限?你直接說台灣受限於資金我還覺得合情合理。」謝知橋也直言難以理解,「現在是想演個孫悟空嗎?不會抵制,但覺得傻眼,祝福。」他也解釋,自己從來不反對或抵制演員、歌手去中國發展,但底線就是「不要想去那邊,還踩台灣一腳,或是用不符事實的言論比較兩個國家。」
遭爆與車手交往「幫丟犯案工具」包庇罪犯!小甜甜神隱 友人曝動態
藝人小甜甜(張可昀)2023年與前夫宋晉賢離婚,日前才宣布要帶女兒移居大陸廈門,近日爆出與詐騙車手交往,還涉嫌包庇男方,幫忙對方把作案用的手機丟掉。事發後,小甜甜至今未回應,但有友人透露,她的LINE大約3天前還有PO出動態,內容是有關她在停車場的事情;前經紀人則表示雙方沒聯絡。女網友在「爆料公社」上爆料,葉先生是她前夫,離婚後沒多久就與小甜甜交往,「期間葉XX已經在做車手,張可昀一直以來都在騙我說沒聯絡,不知道他在做車手。」之後葉先生被抓,羈押禁見4個月出來,小甜甜說不知其行蹤,「但張可昀的動態幕後聲音就是我前夫,還有張可昀在家吃泡麵,後面玻璃倒影也有拍到葉XX。」原PO指控小甜甜不斷包庇葉先生,經過1年接觸,發現對方說謊成性,「真的是慣性說謊欸!聯絡了一年,妳就是一直在騙,還是要我把所有通話內容全部公開?你一個公眾人物,知道他做詐騙,還幫他把作案工具包起來丟公園,這理由不覺得很扯嗎?所以妳是知法犯法?」並附上多張對話截圖及語音佐證。女網友說明,自己會一直找前夫,是因為對方欠她將近400萬,但小甜甜卻一直聲稱自己沒有與葉先生聯絡,到最後小甜甜、與她朋友的爸爸都騙錢,對方才主動聯絡。《三立新聞網》報導,小甜甜友人透露,對方的LINE約3天前還有新動態,內容是有關她在停車場;前經紀人則說,雙方沒有聯絡,不清楚。
爆與車手交往「幫忙丟犯案工具」!前夫欠400萬消失 她控小甜甜包庇罪犯
藝人小甜甜(張可昀)2023年她與前夫宋晉賢離婚,日前她在社群上宣布,要帶女兒移居到廈門展開新生活。近日有一名女網友Joan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爆出小甜甜與自己的前夫葉先生交往,但前夫是做詐騙車手的工作,小甜甜還幫忙包庇,將作案用的手機丟掉,之後連自己也被騙錢。女網友Joan在「爆料公社」上爆料,葉先生是她前夫,離婚後沒多久就與小甜甜交往,「期間葉XX已經在做車手,張可昀一直以來都在騙我說沒聯絡,不知道他在做車手。」之後葉先生被抓了,羈押禁見四個月出來,小甜甜也說不知情他的行蹤,「但張可昀的動態幕後聲音就是我前夫,還有張可昀在家吃泡麵,後面玻璃倒影也有拍到葉XX。」Joan講述自己為何會一直找前夫,因為對方欠她將近400萬,而與他交往的小甜甜,卻一直欺騙Joan自己沒有與葉先生聯絡,結果到最後小甜甜、與她朋友的爸爸都被葉先生騙錢,小甜甜才主動聯絡Joan。最後讓Joan決定要將小甜甜的行為公諸於世的引爆點,昨(15)日一早收到小甜甜傳的訊息,因為Joan的Line壞掉,小甜甜找不到之後用微信聯絡她,開頭就狂罵,讓Joan忍無可忍,「請問妳哪裡有問題,我的line帳號不見,一大早的就說什麼我把你封鎖。終於知道我是怎樣的人?那你說,我是怎樣的人?之前都沒把你公開,當我什麼?」Joan指控小甜甜不斷包庇葉先生,而且這一年與她接觸,發現她一直慣性說謊,「真的是慣性說謊欸!聯絡了一年,妳就是一直在騙,還是要我把所有通話內容全部公開?你一個公眾人物,知道他做詐騙,還幫他把作案工具包起來丟公園,這理由不覺得很扯嗎? 所以妳是知法犯法?」並附上多張對話截圖及語音佐證,目前小甜甜對此尚未回應。女網友公開與小甜甜的對話。(圖/爆料公社臉書)女網友公開與小甜甜的對話,證實自己被封鎖。(圖/爆料公社臉書)
急如廁拿10元衛生紙遭起訴 暖心法官引用《八尺門辯護人》金句免刑
雲林縣1名智能不足的大學生,於2024年4月在便利商店內,因急著上廁所,隨手拿1包價值僅10元的衛生紙未結帳便離開,事後被以竊盜罪起訴,然而,法院法官引用影集《八尺門辯護人》的經典台詞,強調應對此案以人性化考量,最終判決免除其刑。據悉,事件發生在雲林虎尾鎮的某家便利商店,當時,這名大學生因突然有如廁需求,隨手拿走1包衛生紙後離去,店長發現後,調閱監視器並發現該學生後來還回到店內,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大學生已將衛生紙使用完畢,並隨即將其逮捕,檢察官隨後以《竊盜罪》名提起訴訟。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指出,該名大學生智能不足且患有焦慮症和糖尿病,長期以來備受腸躁症困擾,經常有緊急如廁的需求,當天正是因為突發生理需求,才順手取走那包衛生紙,並非故意犯罪;此外,便利商店店長也表示願意原諒,並未要求進一步的賠償。法官審理時引用《八尺門辯護人》中的一句話:「一個人要有多幸運,才能像諸位一樣,坐在這個舒服的位置上,認定這個世界十分溫柔,而我們擁有絕對的權力,對罪犯殘忍。」藉此表達對這類輕微案件應以同理心對待,避免過度懲罰,並質疑檢察官起訴的必要性,並強調法律的實施應該考慮被告的整體情況,而不是僅僅針對犯罪行為的表面。最終,法官認為,該大學生在經歷這次的刑事訴訟程序後,已足以讓其警惕,如果再進一步處罰,不僅無助於改善其生活,還可能加重其心理負擔,考量到犯罪情節輕微,並根據《刑法》第61條第2款規定,宣告免除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