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期佣金
」40萬大軍2/保險申訴一年七千多件 業務招攬、解約爭議占大宗
「保險洗單」風氣盛,連保險業自家人也難避免。一名保險公司高階主管向本刊記者吐苦水說,「最近80歲家人聽理專說可以把之前買的契約提前解約,改買『利率較高,能保本』保單」,「長輩認識理專很多年,心腸軟,不想申訴,我也只能私下拜託理專不要再找家人『洗單』,放他們一馬。」日前元大人壽與元大投信合推首檔連結台股基金的投資型保單,驚爆證券營業員遊說78歲婆婆解掉元大龍頭高股息ETF改買保單,即是金管會嚴禁的「洗單手法」。這非單一案件,且已在業界存在多時,像這類業務員招攬、解約爭議在去年七千件保險申訴案中的「非理賠爭議類」,占了近三成。一名逾20年資歷的業務員吐露心聲:「我們也很不願意拜託保戶解約買新保單,要跟客戶比較新保單與舊保單的優劣,等於是自打嘴巴,但是我們是按件計酬,有的業務員想說一個人能服務的客戶有限,還要符合公司考核業績規定,如此惡性循環,有些人才會鋌而走險遊說客戶洗單。」金管會會依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受理的銀行、保險等個別公司申訴率多寡,在營業範圍上給予限制等措施,提醒業者須做好服務品質與銷售的正確度。(圖/翻攝自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臉書)這名資深業務無奈地說,「保險業務員很多人拚到深夜,不分假日,佣金收入主要在新拉到保單第一年拿到,接下來保戶每年持續繳保費,還有續期佣金,但金額遠比首年度低;同時,拚業績件數通過公司考核,一旦被刷掉離職,拿不到續期佣金,沒有資遣費,更沒有退休金可領。」受理民眾申訴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顯示,2020年全年受理申訴案達9,690件,保險業為7,030件、占72.5%;2021年第1季與第2季的保險業申訴案共有3,385件,占今年累積總量4,390件的77.1%,高居金融消費糾紛之冠,遠比銀行及證券期貨高。其中,保險業爭議類型分為理賠類與非理賠類,以2020年案件分析,壽險公司的這兩類案件全年各為3,570件、3,281件,就占了29.93%,在非理賠類中,「業務招攬爭議」為最大宗,「解約爭議」也有5.52%。若金管會貿然修法放寬保險業務員賣起基金,恐引發的問題,不容漠視。
40萬大軍3/保險業務員承攬制三不管地帶 勞資爭議只能找法官說
全台近40萬名保險業務員最揪心的,莫過於勞資爭議。目前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間的關係有按時間計費的雇傭制、按件計酬的承攬制,還有混合制,頗為複雜,為強化對業務員的保障,金管會7月推出補強佣金獎金定義的新措施,10月即將檢討。「金管會協助保險公司與工會協商,重新定義佣金給付,雖非工會主張的『續期佣金可攜制』,也就是不管業務員是否離職都要給,總是一個變革起步,只是有些地方將佣金變相改成服務津貼支付,對想要有穩定收入的保險業務來說,還是沒有保障。」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說,工會仍會繼續向立委陳情,希望透過召開公聽會,為業務員爭取最佳權益與福利。面對此一剪不斷理還亂的保險業勞資爭議,金管會3個月前新施行「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及各種銷售通路之續年度報酬表」需載明在保險契約中,讓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的佣金、獎金等費用計算方式,包括「續年度佣金」、「續年度服務報酬」、「獎勵金-繼續率佣金」、「獎勵金-繼續率獎金」與「獎勵金-合約終止後服務獎金」清楚呈現。新制實施3個月來,「南山人壽原本用『業務獎金』及『續年度業務獎金二』的名稱,給付業務員報酬。7月時就把『續年度的業務獎金』改為『續年度服務報酬』,並取消『續年度業務獎金二』的項目,不符金管會規定呀。」一名資深業務員說。台灣人壽、南山人壽相繼遭業務員檢舉,未依佣金給付新制施行。(圖/黃鵬杰攝)嚴慶龍說,「台灣人壽也有類似情況,業務員透過工會向我們反映,還遭公司內部指責,唉!」「保險公司現在與業務員的關係搞得複雜,有純承攬制像南山人壽,有純雇傭制符合勞基法像是台新與中華郵政人壽,還有雇傭加承攬制的混合制,像是國泰、富邦、台灣人壽等。」「勞動部只管符合勞基法的勞資案,金管會主要是監督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上市櫃公司治理,結果承攬制的部分落得三不管,公司若違約未付佣金、任意處罰、開除業務員等,只能打官司找法官給公道。」嚴慶龍說。目前像國泰、富邦、台灣等人壽業務員進公司打卡開晨會,其餘時間為自由招攬保單時間,因此打卡的「部分工時」就依《勞資法》投保勞健保,計算基本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等。南山人壽業務員無須開晨會打卡,為單一承攬制;台新人壽(前身為美商保德信人壽)、中華郵政人壽則純雇傭制,完全依照勞資法規定。南山人壽業務員多年來力爭勞基法作為聘僱契約依據,目前經大法官釋憲為承攬制,工會因此轉向要求更為平等的平等合作契約關係。(圖/報系資料照)嚴慶龍表示,現行許多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非屬《勞基法》的勞動聘僱契約,而是未提供勞保的「承攬契約」,也就像是保險公司的經銷商、代理商,讓民眾透過業務員管道買到保單。這類承攬契約給付業務員的佣金、服務津貼等,經常因定義不清楚而產生民事債務紛爭。其實,保戶簽約同意買了保單後,保險業務員收到的「初年度佣金」,通常是從這一張保單收到的最大額佣金,之後保戶繼續依約繳交保費,保單契約存續,業務員逐年收到「續年度佣金」,多是給付2~6年,並非都是跟著保單終生給予佣金。當保險業務員離職後,保險公司便將「續年度佣金」給付給接手的業務員,而非繼續給付給當初成功承攬這一張保單的業務員,因此造成離職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的爭議。由於南山人壽把業務員一律改為承攬制,「南山人壽工會把問題拉高層級到全體保險業來談,主張續期佣金可攜制,等於說離職了5年、10年甚至到20年的保險業務員,都可以來跟公司索取佣金,但他們沒有做服務,這個論點很怪。」一名資深保險界主管說。
10年解禁2/南山人壽工會要談業務員權益 尹衍樑終於給回應了
「何時上市興櫃?」成了第三大保險公司南山人壽今年的重大議題。8月27日,南山人壽在內湖維多麗亞酒店舉行股東常會上,小股東急著問:「公司股本超過1千億元,又這麼會賺錢,到底甚麼時候要上市?請公司趕快辦理」。南山人壽代理總經理范文偉當場回覆說,「上市櫃一直都是南山人壽發展的方向,要上市櫃須符合相關法令,目前還沒有具體時程表,會持續研究」。依金管會核發《保險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上櫃及興櫃登錄同意函之審查原則》,保險公司近二年的清償能力,資本適足率(RBC)不得低於250、200%外,還要淨值對資產(不含投資型保險)比率不得低於5.5%,賣債利益要分10年認後獲利還要為正;此外,還需符合3年內未經重大裁罰的規定,但經改善不在此限。就財務健全條件,南山人壽通通達標,唯獨三年內無重大裁罰一條恐難過關。2019年,南山人壽因境界系統被重罰3千萬元,董事長停職2年,2020年罰款280萬元,今年4月又因150名業務員代刷信用卡付保費等案共開罰760萬元,連三年遭罰,而是否已改善及格,得看金管會的認定,也難怪范文偉無法給小股東答案。南山人壽耗資百億全面更新的保戶系統「境界成就」,上線後頻傳錯帳等而遭金管會重罰3,000萬元,停售投資型保單至系統改善為止,目前還未復售。(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南山人壽與業務員複雜的勞資糾紛,是上市興櫃之路另一大障礙。「我們業務員也是南山人壽股東,樂見公司上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前任與現任理事長嚴慶龍、蔡坤穎兩人異口同聲說,蔡坤穎還強調「只是我們會一再大分貝提醒大眾,南山上市有一顆未爆彈,也是工會的職責!」全因業務員權益沉痾遲遲未善了。南山人壽創立於1963年,後由美國國際集團(AIG)接手,業務員與公司採雇傭制,再從勞基法舊新制更迭成雇傭制、承攬制併存。10年前潤成投控接手後,全面改為承攬制等勞資關係進而緊張,引來莫大抗爭,至今仍懸而未決。蔡坤穎說,「工會的立場始終不變,聚焦在『舊制的業務員結清年資,發放計算基礎的法源』與提撥勞工退休金、雇傭制與承攬制的攻防,多年來公司與工會也未正式會談」。「今年3月,在范總母親公祭中遇到了大董尹衍樑總裁。捻香後,我去跟尹董自我介紹是工會理事長,建議約個半小時的時間,討論南山人壽業務員與公司的關係,看看工會與公司如何共創雙贏未來。尹董當場說『好,好,好』三個字,只是等了半年,無消無息。」蔡坤穎說,工會成員深記著尹衍樑大股東給的承諾。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蔡坤穎(左)與前任工會理事長、現為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攜手合作改善保險業務員制度與福利。(圖/王永泰攝、報系資料照)至於前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嚴慶龍,則是轉任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擔任理事長,許多保險公司也是有同樣的勞資糾紛,遂從南山拉高層級到全體保險業。「我們請立委重視,既然南山人壽主張與業務員簽約是採取承攬制,不是雇傭制,也無須適用勞基法,那麼就要修法改變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總不能讓保險公司是我們事業的夥伴,又身兼裁判,動不動就處罰業務員。」嚴慶龍說。該工會另個要爭取的權益是「續期佣金可攜問題」。「每一張保單都是業務員招攬成功簽約完成的,因此單就這張保單的佣金,儘管已經改成平準式逐年給予,不能在業務員離職或是跳槽到別家保險公司後,原保險公司就取消給予佣金,應該更改佣金制度,該給的就應該讓業務員攜走。」嚴慶龍解釋。經立委、金管會、保險局協調,新的續期佣金制已在今年7月開始實施,「但至今有很多保險公司業務員反映,公司都沒有按新規定做,金管會也準備10月討論執行情況。」嚴慶龍並說,「我們還知道三商美邦人壽離職的業務員,已經打贏官司,法官判定公司需繼續發出佣金,這個判決將是我們接下來處理全體保險業務員勞資爭議的最佳依據!」
10年解禁3/投資型保單停售還大賺 南山人壽尹崇堯拚壽險模範生
和其他企業二代風光接班比起來,38歲的南山人壽副董事長尹崇堯可說是在一團混亂倉促中上位。尹崇堯是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的兒子,英國牛津大學完成法學博士學位後回國,被父親放在各事業單位的董事會裡「見習」。直到兩年前南山人壽因更新保戶系統「境界成就」出包,高達15萬筆保單錯亂,惹怒保戶、業務員及主管機關,董事長遭停職,尹衍樑推兒子尹崇堯代理董事長一職未獲金管會核准,最後陳棠接董事長才過關,董事會則是新設副董事長,由尹崇堯擔任。只有保險公司董事3年資歷的尹崇堯,多次率隊向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請益,至今1年10個月,積極參與金管會、保險局舉辦的各項金融法制法規監理課程,「有一場都是產壽險董總出席的課程中,我和常務監事也報名參加,表達我們業務員對管理制度的建議與心聲,當時也看到尹崇堯副董,過去打招呼,尹副董很客氣微笑未答。」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蔡坤穎觀察。蔡坤穎說,和南山人壽公司討論業務員契約問題以來,「總經理代理職無法給答案,陳棠董事長笑嘻嘻說來談,我們也知道他不能做主」,「唯一希望是透過大股東身分的尹崇堯副董,不要透過中間的專業經理人,而是直接了解我們業務員現況與面臨的困境,直接說給尹衍樑董事聽,傾聽我們業務員真正的心聲」。南山人壽儘管處於停售投資型保單階段,代理總經理范文偉(中)透過與工研院合作發表長照白皮書,持續推廣長照險。(圖/報系資料照)尹崇堯還連續出席2020年、2021年南山人壽股東會,第一場處女秀全程近3個小時會議,他未發任何一言,也未對場外發動抗議的南山人壽企業工會訴求,給予回應;今年股東會則因防疫措施管制人數,工會未派員出席,也未現場示威,工會與公司各以書面新聞稿,各自表述,行禮如儀。原本不多話的尹崇堯,進入經營團隊後,因著新冠疫情急爆發,大大減少媒體曝光度,不過內部業務主管觀察,「尹副董很努力在認識大家,懂大家在做什麼,怎麼完成工作目標。」尹崇堯擔任「企業永續委員會」召集人,並與范文偉和全國北中南各區資深副總在MDRT DAY誓師,鼓勵大家取得百萬圓桌成員榮譽,帶領南山所有業務夥伴成為亞洲一流國際保險人才。 在保險同業眼裡,尹崇堯算是圈內模範生。翻看南山人壽財務資料,雖然投資型保單遭禁賣,但去年與今年獲利仍創新高,主攻傳統型美元保單,傳統型台幣保單為輔,並推廣「長照險、重大傷病險、意外險、健康醫療險」等保障型商品,強力推動「遠距投保」,完全符合金管會、保險局政策要求。「南山人壽光是今年8月合併南山產險新契約保費就達101億元,合併總保費為299億元,一直以來與國泰、富邦人壽併列前三高,南山人壽藉此穩住公司保費收入,締造營收獲利新高之餘,還可符合主管機關政策,一舉數得。」熟稔保險界生態主管分析說。南山人壽董事長陳棠(右)歷練豐富,近二年來與副董事長尹崇堯扛起修正境界成就系統之重責,努力弭平保戶、業務員與內勤的不滿心聲。(圖/王永泰攝)「南山人壽因為境界之亂,被罰暫停銷售投資型保單,卻還能大賺成壽險業獲利王,南山人壽的商品有其特色,業務員素質與體系組織真的很強!」一名資深保險界高層佩服地說,話鋒一轉又說,「南山人壽工會也很厲害,本來是南山自己的業務員結清舊制年資退休金、續期佣金領取的問題,現在搞得全體保險公司都要一起來承受。」至於「業務員結清舊制、提撥退休金」等棘手問題,「合約紛爭就交給法院處理,一直是南山人壽遵守法遵的原則,也受到大股東們的認可。」知情的保險界高層說,有法學背景的尹崇堯更是清楚如何拿捏。這名主管還說,「86歲陳棠擔任南山人壽董事長,年歲漸高,尹崇堯副董對經營金融、壽險公司還有高度熱誠興致的話,依循過往郭文德、杜英宗的正、副董事長『老手帶新人』模式,穩定的不出大錯,尤其是不再誤踩影響保戶權益大禁忌,尹崇堯再過時日接掌董事長,獲准機率很高。」
「理賠服務不應免費無限上綱」!保險業務總工會出招 業務員跑腿交通費公司應全買單
明年元旦起,保險公司須跟承攬約制的保單業務員就「續期佣金」、「服務津貼」給付方式講清楚說明白。為此,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已去函金管會,提出一套具體規範計算方式,譬如說保戶請業務員代為申辦理賠保險金作業時,保險公司須付相關的服務費用給業務員。根據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向金管會,提出的「保險業2021業務員保單服務費用表」,是以保戶常詢問業務員的內容中,加以分為「服務項目類別」、「服務地區」、「服務費計價方式」三類,給予清楚定義及舉例金額計算案例。第一類「服務項目類別」中,像是醫療、失能給付申請、死亡等「理賠服務」,還有「契約變更」、「已成交保單的保障說明」,列為「基本收費」項目。至於「協助糾紛案件處理」、「與保單無關的服務項目」的月曆、滿期禮、溢繳保費等,建議為「加費」而予以區別。第二類「服務地區」則是就業務員的交通往返里程給予津貼。首先,基本公里數20公里服務費為1000元,超過20公里後,每10公里加收100元,未滿10公里以10公里計算;計算基礎包括過路費、油費、汽車耗損等。此外,還可從業務所出發所在地工作地點,做為起始點計算,像是分公司、業務行政中心、報帳處、通訊處等。第三類「服務費計價方式」部分,基本收費為1000元,另依項目數量分別增加1000元。加收費用項目另含基本收費,每項分別加收,但若有項目為加費項目時,採個別累加。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圖/李蕙璇攝)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列舉第一個案例來說,台中業務員協助南投信義鄉的保戶,辦理醫療險理賠(服務項目),皆為基本收費,此項服務即收取一筆(公里)基本收費。北台中分公司-南投信義鄉,共計78.5公里,故基本費用1000元+600元,總計1600元。嚴慶龍並舉出第二個案例來進一步讓大家明白,高雄的保戶張三要求台北的保險業務員小明,協助辦理受益人/要保人變更,此項的服務收費:基本收費+加費項目。高雄分公司-台北民權西路辦理契變,共計355公里,基本費用1000元+3400元,總計4400元。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表示,很多保戶可能已經習慣,既然是透過保險業務員說明保險契約條款、簽約購買,之後申請保險理賠等相關收件、送件,都會聯繫保險業務員服務。但事實上,很多保險公司並非以《勞基法》聘僱業務員,而是採取「承攬契約」,類似委外、經銷與代理的概念。也就是說,保險業務員並非保險公司編制內的職員,南山人壽企業工會、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多年來,就要透過立法,譬如說修改保險法、保險業務員懲處等相關規定,將保險業務員地位與保險公司常說的「事業合夥」相平等。 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向金管會,提出的「保險業2021業務員保單服務費用表」。(圖/李蕙璇攝)
業務員為何常叫你買新保單?「佣金」舊制毀形象 明年元旦新制上路可望解套
保險局要求各壽險公司,於明年(2021年)元旦起,在交給金管會的保單送審或備查文件上,在「初年度佣金」之外,還須清楚註明「續年度佣金」、「續年度服務津貼」的給付方式及給付年期,避免保險業務員離職後與公司產生爭議。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對此表示支持,並發函金管會,主張還須就「服務津貼的發放項目與費用」研擬規範。現今保險業務實務上,保險公司將「續期佣金」與「服務津貼」混合,且以「保險業務員離職」為由,拒發續期佣金而侵害承攬契約的業務員應有權益,嚴慶龍擔憂若缺未就服務津貼給予具體化的定義規範,日後恐怕仍會遭「巧立名目」將服務津貼納入到續期佣金,剝奪承攬契約業務員的應有的收入,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在12月22日發函給金管會及14名立委關切此案。保險業務員的收入主要來自承攬保單,當保戶簽約同意投保保險契約獲得核保成立之後,業務員遂收到「初年度佣金」,通常也是保險公司就這一張保單給付給業務員最大額的佣金,之後保戶只要繼續依約繳交保費,保單契約存續,業務員便可再逐年收到「續年度佣金」,通常保險公司會給付2~6年,並非跟著保單終生給予佣金。但是,當保險業務員離職後,保險公司便因該張保單更換服務的業務員,而將「續年度佣金」給付給接手的業務員,也就是不會繼續給付給當初成功承攬這一張保單的業務員。也因此多年來為離職業務員與保險公司的聘僱、承攬契約的爭議主因之一。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由於現在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非屬《勞基法》的勞動聘僱契約,而是未提供勞保的「承攬契約」,也就像是保險公司的經銷商、代理商,提供民眾透過業務員買到保單的一種管道。因此,過去這類承攬契約就給付業務員的佣金、服務津貼等,定義不清楚而產生許多民事債務紛爭。嚴慶龍指出,「續期佣金」與「服務津貼」在性質與給付目的不同,應須加以區分定義。「續期佣金」為保險業務員工作成果的對價,因此只要保戶繼續繳納保費,無論承攬這一張保單契約的業務員是否離職,都應繼續領取保單的續期佣金。「服務津貼」係保險業務員持續給予保戶的服務所發給的津貼,性質上為業務員服務保戶的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