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登記
」 繼承 土地 遺產 不動產 新北市父過世留房地 兄弟分割繼承免報繳土地增值稅、契稅
桃園一名周姓男子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遺留的2處房地,並登記為公同共有,不過之後協商各取一處房地。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分割繼承不動產,不論分割的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土地部分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分享一則個案,周姓男子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遺留的2處房地,因未能談妥如何分配,就登記為兄弟公同共有,最近和弟弟終於協商好各自取得1處房地,疑惑是否要報繳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對此,稅務局解答,分割繼承不動產,不論分割的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土地部分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建物則非屬契稅條例第2條之課稅範圍。稅務局指出,繼承人如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嗣後再辦理分割繼承者,亦同。稅務局提醒,民眾分割繼承雖無需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但繼承人訂立之遺產分割協議書,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須按協議成立時不動產價值(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總額)貼用千分之1的印花稅票或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再持憑向地政機關辦理分割繼承登記。
偵破首件台版「地面師」案!3年詐騙逾1.4億
檢警調偵破首件台版「地面師」詐騙案!北檢查獲不法集團利用偽造代筆遺囑,詐取繼承獨居老人的不動產過戶,3年獲利逾1.4億元,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首腦蔡尚岳、律師蔡鴻燊、新北地院書記官游立綸、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員警駱勁達、新北市土城區戶政人員葉濬誼、新北市現任及卸任里長共44人,「首腦」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檢方求處重刑。北檢昨起訴本案後,將在押的蔡鴻燊、蔡尚岳妻子林緻菱、全絨公司經理王煜堤等3人,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下午5點開庭,蔡鴻燊否認犯行並泣訴喊冤,「我真的覺得自己很冤枉!沒想到背後問題那麼複雜,希望法院還我一個清白。」但法官認定他犯嫌重大,諭知收押;林緻菱、王煜堤2人則分別以300萬元、400萬元交保,2人都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查出,2021年蔡尚岳獲新北市里長鄧長安、許政鎧告知有獨居老人遺產無人辦理繼承,可用偽造遺囑詐取2名老人遺產與不動產合建後利益,蔡再邀約土地整合業者王煜堤加入其設立的全絨公司,指示公司員工以北市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的列管名冊為案源。蔡、王透過員警駱勁達、戶政人員葉濬誼、書記官游立綸確認被繼承人戶籍資料,指派員工實地勘查、篩選被繼承人遺留的不動產後,先找配合擔任代筆遺囑的受遺贈人、見證人,再向身兼民間公證人的律師蔡鴻燊取得聲明書認證,到戶政單位及金融機構辦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提領存款,犯罪手法如日劇「地面師」。蔡、王指示妻子林緻菱、黃靖軒記帳、分派犯罪所得,林女因而獲取北市金門街千萬不動產,去年3月蔡因另案入獄,王找里長許政鎧另起爐灶,欲詐取2案遺產未得逞。蔡鴻燊、葉濬誼、駱勁達、游立綸4人各收賄890萬、60萬、86萬6000元、6萬6000元。該集團自2021年8月起申辦不動產過戶11件,7件得逞、4件未遂,不法獲利1億4925萬4298元。
地價稅11月開徵!4大注意事項一次看
地價稅即將在11月1日開徵,財政部與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醒民眾,繳交地價稅4大應注意事項,包含注意繳稅的時間避免被罰滯納金、民眾會收到幾張稅單、繼承土地如何繳納地價稅以及多元繳稅方式簡單方便。各地方稅務局10月中旬已陸續寄發繳款書,民眾可以注意近期是否有收到,今年繳款期限因為遇到例行假日延至12月2日。地方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要記得如期繳納,否則可能會被課徵逾期滯納金,滯納金的收取是每逾期3日就會增加收1%,最高可以到10%。值得注意的是,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2024年度正好遇到每兩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所以今年的地價稅都是以「新」的地價計徵,會與去年的地價稅略有不同,惟累進起點地價也會調整,因此今年地價稅賦可能略為增減。同一縣市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只有1張地價稅單。地方稅務局表示,每年都會有民眾詢問,名下有數間房屋為何只收到1張地價稅單?其實地價稅是按人課徵、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簡單來說,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的土地不論有多少筆,都會因歸戶課稅而只收到1張地價稅單。多人繼承 可申請分單繳納地價稅繳納經常遇到的問題,便是多人繼承一筆土地,未辦妥分割與繼承登記前,公同共有的土地與未設置管理人的話,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地方稅捐機關會歸戶為1張繳款書向其中一人送達,其他共有人則寄送價稅核定通知,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所有權人都是共同負擔的納稅義務人。所以如果納稅義務人只想負責自己應繳納的地價稅,可以向地方稅捐機關申請分單繳納,申請完成後地方稅捐機關寄發的繳款書就會拆分為分單繳納和未分單繳納,但是如果未分單繳納部分有納稅義務人欠稅,已申請分單者還是有被強制執行的風險。舉例來說,如果有一筆土地是5人共同繼承,其中A申請分單繳納,其他繼承人卻未繳納,A還是會與其他繼承人負連帶繳稅責任,只是地方稅捐機關會先考慮A的權益,所以在移送強制之前,會向行政執行機關聲請未繳稅繼承人的財產,如無財產可以執行,A恐怕就會面臨被執行。除了郵局 超商、線上都能付款為了方便民眾繳納地價稅,現在繳款方式多元又方便,民眾可以拿繳款書到除了郵局之外的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只要稅額在3萬元以下,也可以到鄰近的便利商店用現金繳納。另外透過行動裝置APP(應用程式)、電子支付,例如iPASS MONEY、悠遊付、橘子支付、嗶嗶繳、街口支付及全支付等,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就可進行繳款。亦或有TW FidO行動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者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詢並直接繳稅。
姓名一字之差 新竹市千萬土地80年找嘸繼承人
新竹市近年房價大漲,土地更是寸土寸金,不過市區有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自日據時代就一直無人繼承,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稅務局積極追查,才發現是地主名字有1字誤植,鍥而不捨終找到已8旬的唯一繼承人。新竹市稅務局指出,此土地位在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的黃金三角地,緊臨千坪大公園,附近商店、銀行林立,依據目前實價登錄,至少有超過千萬價值,但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姓名及地址比對,都查無地主「王阿城(化名)」,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周遭土地獨缺這1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由於土地是共有,其他共有人又都是繼承取得,稅務局主動聯絡土地共有人,依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1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出生年次相同,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比對後才發現,原來是早期土地總登記時,因同音異字,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長輩在新竹市還留有土地,故遲未辦理繼承登記。稅務局說明,「王阿成」1944年死亡,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繼承開始(即被繼承人死亡日期)於台灣光復以前,應依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該時養女對家產無繼承權,由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因養女所生次男與三男於「王阿成」過世後才出生,不具繼承資格,而1942年出生、已高齡82歲的長孫成為唯一繼承人,目前已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
82歲翁忽繼承竹市2筆千萬精華土地! 80年前登記姓名「寫錯字」險錯過
新竹市近年房價大漲,土地更是寸土寸金,不過市區有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自日據時代起就一直無人繼承,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新竹市稅務局比對超過千張的戶政資料,才發現是當初地主名字有「寫錯了1個字」,導致「找不到繼承人」。在稅務局人員鍥而不捨追查下,今年9月終於找到這位年已8旬的唯一繼承人,完成一場「超級尋人任務」。新竹市稅務局局長蘇蔚芳表示,這筆登記為「王阿城」(化名)的土地,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之姓名及地址比對,皆查無此人。從土地共有人方向著手,但依王家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一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又是同年出生,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種種跡象顯示「王阿城」正確姓名應為「王阿成」,誤會是因早期土地總登記時,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祖先在新竹留有土地,是以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然而在確認身份要辦理繼承時,又發現「王阿成」的養女已離世,育有3男3女合計6位子女,土地該由誰來繼承?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王阿成」於昭和19年(民國33年)死亡,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繼承開始於台灣光復以前(民國34年10月24日以前),依光復前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那時的養女對家產無繼承權,由在家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因養女所生之次男與三男於「王阿成」過世後才出生,不具繼承資格,而昭和17年(民國31年)出生,年僅2歲的長孫W男成為唯一繼承人。稅務局主動聯繫已高齡82歲的繼承人W男,告知阿公留下2筆新竹市區價值千萬元的土地,因阿公登記名字有誤,應依地籍清理條例相關規定,向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W男一開始半信半疑,證實後又驚又喜,在稅務局協助下備齊相關證明文書,並經90天公告程序後,完成阿公姓名更正手續,於今年9月順利完成繼承登記。他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對稅務人員詳盡而謹慎的長期調查、專業的態度,耐心且有效率地迅速回應等協助表示感謝。差點與千萬祖產錯身而過,這名繼承人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表示感謝。(圖/新竹市稅務局提供)據了解,該土地位處新竹市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黃金三角窗,緊臨千坪大公園,附近商店、銀行林立,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獨缺這一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完成祖產繼承後,土地更能有效利用,依據目前實價登錄,至少可以逾千萬元賣出。稅務局計算,如113年出售約需繳180萬元土地增值稅,另外,繼承土地早在日據時期取得,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近千萬元,繼承人非常開心地說,冥冥之中有來自阿公的保佑,庇蔭後代子孫,帶來厚禮,心存感恩。蘇蔚芳表示,此案歷經3年終於順利找到遠在花東的唯一繼承人,主要是稅務同仁鍥而不捨、突破困境,結合花東地區戶政、地政跨機關跨縣市合作,設法還原80年前的真相,幫民眾尋回千萬元的祖產,同時增裕市庫,創造雙贏。
祖先在呼喚!新北價值逾203億土地無人繼承 「副都心15.5億商業地」也不要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自今(1)日起列冊管理,統計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2,127人、土地11,384筆、建物632棟,土地總面積259.69公頃,以113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203.24億元;若以單筆價值來看,共有7筆土地超過億元,其中最高價的位於新莊副都心,為面積約1178坪、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區土地,鄰近機捷新莊副都心站。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間內仍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逾15年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王珮榕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權利,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民眾若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上新北不動產愛連網的「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列冊管理資料查詢」(網址:https://i.land.ntpc.gov.tw/webgis/index.html?fun=landunset),如果對申辦繼承登記有任何疑問,可洽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或上地政局官網「業務專區」的「登記」項次下查詢相關申辦流程及應備文件(網址: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9)。
繼承「銀行存款」遺產比房地產還難 劉韋德:因為少了一條便民法規
遇到親人去世,繼承人在辦理各種遺產繼承時,為何會常感覺要領銀行的存款遺產,會比繼承房地產還困難呢?答案原來是在不動產的繼承時,現行法令有一條很便民的法規。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若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其他繼承人就可以先向地政事務所依該條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避免造成遺產長期無法登記的狀態。至於登記完成後,若有過半數的共有人希望把不動產賣掉,還可以再依土地法第34-1條做處理,所以若利用這兩條規定,其他繼承人就可以順利將繼承的不動產處分掉,不會被其中一兩個繼承人所影響。但存款遺產的繼承,因為沒有這種便民條文,銀行因擔心責任問題,所以都會要求所有繼承人須出具相關資料並蓋章同意,缺一個都不行,而這也往往是很多家庭的痛。銀行這種要求雖非沒道理,但對於很多家庭來說,要所有繼承人都提供資料蓋章同意,常常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幾種:1繼承人間感情本來就不睦,所以有人不願配合。2繼承人間因遺產分配談不攏,所以有人不願配合。3部分繼承人覺得遺囑對自己不公平,所以不願意配合。4部分繼承人不知去向無法聯繫。不管是以上哪一種情況,要全體繼承人都同意一起去辦理提領銀行存款,就變成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導致有許多存款遺產都長期放在銀行或郵局,成了「不動產」,讓許多繼承人感到非常困擾。要解決這種情況,最好的方式就是大家坐下來好好協調,但若最後仍無法達成共識,法律上還有一種方式,就是依民法第1164條請求分割遺產,等法官判決後,繼承人就可以拿判決書去銀行或郵局,依據判決主文提領應分得之款項。補充:據報載金管會宣布3萬元以下存款,若有部分繼承人無法親自至銀行辦理存款繼承,只要其中一位繼承人代表到銀行辦理,銀行會請來辦理的繼承人出具切結書後,就可以讓該繼承人領取存款遺產。不過這種做法,只是一種權宜便民措施,並非該繼承人把錢領走後就可以私用,因為這些錢屬於遺產,若未經全體繼承人協議分割就私用,會產生侵占刑責,不可不慎。
亡父留房產欠稅22萬…獨子沒錢付不敢繼承 稅務局出招一次追回
新竹市一名李姓男子生前欠繳房屋稅6萬元,其獨子未辦理繼承登記。因繼承人是該房屋的納稅義務人,新竹市稅務局每年將約2萬元稅單寄送給對方,累積22多萬元稅款均未繳納,最後發現他無力繳稅,最終稅務局出招協助代辦繼承登記,成功一次追回欠稅,也解決納稅人每年要負擔近2萬元房屋稅。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因繼承人名下無存款、無財產,僅有父親李男遺留之大樓地下室房屋1筆。稅務局為維護租稅債權,主動出招代辦遺產登記,並積極尋找潛在買家,成功追回歷年欠稅。稅務局指出,被繼承人李男生前持有新竹市東門商圈大樓地下室2樓產權,小部分空間供大樓電梯及電訊設備等機房使用,其餘皆為開放空間,因建物設有高額抵押權,繼承人遲遲不肯辦理繼承登記。稅務局經多方評估,欠稅房屋地點好、房屋稅為優先債權等有利條件,主動出招辦理不動產代位繼承登記,再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啟動拍賣程序。為順利拍出,積極通知大樓住戶、鄰近居民、不動產仲介相關業者參與投標,同時遊說抵押權人承買,最終以183萬元拍定。繼承人表示,當初以為地下室只會徒增房屋稅,且有高額抵押權,應該賣不掉,沒想到竟然會有人買。稅務局提醒,繼承房屋未辦妥繼承登記前,會以繼承人為納稅義務人,繳款書送達後逾期未繳,每超過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超過30日還没有繳稅,將會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收到繳款書後如期繳納,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先生早逝、公婆往生…大伯小叔「不提遺產」人妻急翻 專家教1招解套
當親人去世,辦完後事,接下來就是辦理遺產繼承事宜。誰有繼承權?誰該主動辦理?實務上都是由繼承人的配偶或是子女申請遺產繼承,然而有時難免遇上困難。一名女子的先生早逝,婆婆不久前過世,家人卻對遺產保密到家,讓她十分心急。對此,專家透露如果是「代位繼承」,也可以由孫子們主動辦理。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憂心的媽媽打電話來諮詢,公公早已往生,婆婆最近也去世了。由於她的先生比婆婆更早往生,育有一男一女,先生對於婆婆的繼承權,應該由這一對子女代位繼承,但是,婆婆也往生3個月了,大伯、小叔卻絕口不提有關婆婆遺產的繼承事宜,該怎麼辦呢?是否要等法院的通知才開始辦理?」鄭文在提到,「首先,我們請她確認婆婆是否有資產?是否有負債?因為老公過世後,與婆家較少往來,所以不清楚實際情形。我們請她的兒女其中一人,檢附婆婆的死亡證明或是除戶謄本,就近到國稅局申請婆婆的遺產清冊及相關資料。但是,第一關她就卡關了!她沒有婆婆的除戶謄本,更沒有婆婆死亡證明書,怎麼辦?」鄭文在指出,「因為孫子或是孫女是婆婆的直系親屬,所以只要攜帶身份證正本、印章,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就可以取得婆婆的除戶謄本,接著就可以至國稅局申請到相關資料。果然,踏出第一步後,一切水到渠成,所有的資料都到手了。」鄭文在說,「檢視婆婆的遺產清冊,現住的房屋登記在婆婆名下,這就是這次繼承的標的。另外,在被繼承人的徵信資料中也只有房屋貸款,貸款行庫和房屋貸款行庫相符,並無其他金融機構負債。問題來了,如果大伯、小叔都不辦理怎麼辦?只能等待他們通知辦理嗎?」鄭文在強調,「因為孫子輩的爸爸已經往生,所以發生了代位繼承,因此,孫子輩也可以主動申辦繼承登記,只是繼承人之間對於遺產分割沒有共識,只能先以公同共有辦理登記,爾後,有共識時再辦理共有型態變更登記,或是分割繼承辦妥所有權登記。就輩分而言,大伯和叔叔的繼承權均等,就侄子輩而言亦有繼承權」鄭文在提醒,「依照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也就是大伯、叔叔各有1/3的應繼分,因為爸爸往生,所以侄子、侄女各有1/6的應繼分,因此侄子輩不用等大伯、叔叔的通知,也有申辦繼承的權利,千萬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阿公過世52年遺留未知土地 地政局用一方法簡單找回
近日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接獲東區林先生來電詢問繼承登記事宜,原來他回老家與親戚長輩閒聊時,得知阿公還有未辦繼承土地。但因阿公已於1971年初死亡,完全不知道遺留土地的地段、地號,僅知大約在佳里區,同時他也想確認其他地區是否還有未辦理繼承的土地?最後在地政局的協助下,順利查得家中尚未辦理繼承的土地。地政局引導林先生使用台南市地政局網站便民服務-未辦繼承查詢,他進入系統僅選取佳里地政事務所並輸入姓氏後,系統便將所有符合條件的標的列出,順利協助林先生查得家中尚未辦理繼承的不動產標的,就連沒有登記身分證號碼的土地也可以查得,讓他感謝不已。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列冊管理的土地,經統計共有9412筆,面積廣達118公頃,超過8座台南公園,公告土地現值逾30億元,呼籲市民檢視是否還有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並盡速辦理繼承,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地政局長陳淑美也說,台南市逾期未辦繼承列冊管理中的土地,累計至今年7月已高達11萬5100筆,公告土地現值344億元。鑑於不動產未辦理繼承登記將無法處分,還會列入列冊管理待期滿後將移送標售程序,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甚大,請市民盡速辦理繼承登記。
新北無人繼承土地約等於6.5個新板特區 總價逾177億元
新北市每年查核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和建物,若列冊管理15年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根據轄內近3年數據,每年有近千筆土地、約30筆建物被移交給國產署。地政局表示,全市未辦繼承土地總面積達310公頃,約等於6.5個新板特區,總價值超過177億元。地政局統計,轄內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的土地和建物,2020年分別有812筆、32棟;2021年有719筆、21棟;2022年有1271筆、24棟。地政局表示,上述土地、建物距今已經25年,當初市價已不具參考性,但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原因,主要是不知道祖先留有不動產,或因土地繼承關係複雜致協議困難,資產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後,所得價款得以保存10年,若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另外,轄內今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和建物分別有1萬293筆、756棟,其中單筆市價最高的是鄰近三重大都會公園商業區土地,價值約4.9億元,另單筆土地面積最大的座落於八里的保護區,約有14公頃。地政局說,市府8月1日起將列冊管理,呼籲民眾盡速辦理繼承,若接獲繼承通知後,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建議可由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待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地政局補充,《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沒有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的義務及繼承財產的權利,若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聯繫地政局或各地政事務所查詢列管資料。
新北破萬筆「未繼承」土地 最貴在三重某商業區市價4.9億元
新北市每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的登記土地和建物有多筆,今年統計被繼承人有2696人,未繼承土地有1萬293筆、建物756棟,其中單筆土地最高價值者位在三重某商業區,市值約有4.9億元。地政局表示,8月1日起將列冊管理,若列冊管理15年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經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地政局統計,今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的登記土地和建物,除了單筆市價最高的三重商業區,單筆土地面積最大的座落於八里的保護區,約有14公頃,土地總面積310.57公頃,約6.5個新板特區,依據今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177億元。地政局表示,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原因,有的是不知道祖先留有不動產,有的則因土地繼承關係複雜致協議困難等多重因素,但列冊後管理15年,期滿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將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若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呼籲民眾盡速登記。另外,民眾接獲通知後,如果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時,建議可由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而後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地政局補充,《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之權利。民眾如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利用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www.land.ntpc.gov.tw )-「訊息公告」-「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列冊管理資料查詢」-就未辦繼承選項擇一輸入(如行政區\被繼承人),也可聯繫各地政事務所查詢列管資料。
賴母能繼承高中兒遺產?律師揭關鍵變數: 5億土地與200萬的距離
擁有5億房地產的賴姓高中生,與同性夏男結婚2小時就墜樓身亡,不只引發謀財害命疑雲,更牽扯出賴家與賴母之間糾葛,與公公生下賴生的中國籍賴母,今(26日)遭賴翁4名子女發聲指控,不宜為我國國籍。對此,律師蘇家宏指出,賴母能否繼承遺產除跟中華民國國籍有關外,會不會被「遣返」也是重要關鍵。蘇家宏在臉書指出,有關賴翁子女稱賴母不宜為中華民國國籍和面臨驅逐出境,可分為以下4種情況:一、中華民國(我國):可依法與賴生配偶共同繼承遺產,若賴生的結婚因判決無效,賴母可以繼承5億不動產。但賴母目前不是我國國籍公民。二、 無國籍人或外國人(非中國大陸籍):可繼承,但如遺產有不動產,需依《土地法》第17條及18條辦理。外國人所屬國家如對我國人民繼承有互惠規定,就可繼承不動產,反之就沒辦法繼承,不過可繼承其他財產(或變賣不動產後繼承現金)。三、國籍是中國大陸:由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賴母只能繼承200萬元,其餘財產由下一順位繼承人繼承,若賴生的結婚無效,將由賴生的同父異母兄弟姊妹繼承5億不動產。四、遣返,可能是5億土地到200萬的距離! 依新聞聲明內容,賴母極可能被驅逐出境遣返中國大陸,而一旦中國大陸政府回復賴母國籍,則對賴母的繼承權利有很不利影響。蘇家宏也補充,依內政部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子女喪失國籍者,其與本生父母自然血親的關係並不會斷絕,因此對父母的遺產有繼承權,不過辦理繼承登記時,應注意《土地法》第十七條規定及第十八條有關外國人取得土地權利的限制。
土地法三讀修正通過 繼承人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須書面通知」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土地法第73條之1》修正,將來土地或建築物繼承,若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都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還須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指出,之所以提案修法,主要是因為實務上,繼承人或代位繼承人無法主動得知繼承發生的的情況,繼承開始一年內就能辦妥繼承很困難,為了便民,要求地政機關要寄送書面通知,保障人民財產權。三讀條文也規定,逾期未聲請登記的列冊管理繼承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在公開標售前應公告30日,並以書面通知繼承人;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買權;但優先購買權人如未在決標後30日內表示優先購買,其權利視為放棄。
台中雙桶屍命案審結 主嫌徐德益判死刑、2共犯無期徒刑
台中市雙桶屍命案今天審結,台中地院認定土地買賣犯罪集團首腦徐德益,2017年栽贓16歲蔡姓少女侵吞贓款,灌酒後虐殺,將屍體放入塑膠桶以水泥封箱;2019年強押土地糾紛案54歲黃姓證人,先注射毒品、再開槍擊斃,桶棄置山區,合議庭依殺人等罪嫌判處徐男死刑;共犯王閔正及林宥廷無期徒刑;張男判刑18年;童男及宋男皆判12年8月;趙男19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在押的徐男並未到庭聽判。徐德益與王閔正2016年從事土地買賣、貸款工作,王男發現察覺16歲蔡姓女友藉「起乩」向他騙錢,2017年4月間要求分手。徐男的15歲的陳姓女友被通報失蹤人口,他擔心遭蔡女檢舉,又花光土地繼承登記委託人的300多萬元無力返還,栽贓蔡女侵吞鉅款。2017年5月間,徐等人共謀殺害蔡女,先對蔡女灌酒,再由陳女、王男動手輪番重擊她頭部,徐持菜刀割頸、利剪重刺胸口,蔡女慘死後,徐等人將屍體裝進塑膠桶,擔心殺人曝光在3年內曾3度搬遷屍桶,最後藏放在他的豐原老家。徐男2018年透過黃男認識何男,受何委託以父親土地辦貸款,徐男及林宥廷等人逕自出售土地,騙走2000多萬元,何男察覺後怒告。徐男認為黃出庭證詞對他不利,黃在2019年6月5日出庭後,王男等人將他強押到太平區1處養狗場毆打,再注射毒品,持槍朝他頭部開槍擊斃,先倒鹽進裝屍袋數日後,裝入塑膠桶、倒入水泥後封桶,掩埋在苗栗山區。全案因蔡姓少女及黃男先後被通報為失蹤人口,警方接獲舉發,自去年11月陸續循線拘提徐男等7人到案,先後起獲2桶屍,駭人命案曝光。
法官退休潮1/憲法法庭成第4審 終審法院4法官不幹了
司法院改變釋憲制度將憲法法庭成為第4審後,侵奪了各審級法官權限,其中尤以義大利富商與前空姐的奪女案讓各審級法官群情激憤,司法院長許宗力主導的憲法法庭,竟推翻台北地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和社工3年來的家訪調查,以及最高法院民事庭的終審裁判,硬把前空姐的女兒留在台灣,引發全國法官不滿。屬於「終審法院」的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對此感受特別強烈,據了解,最高法院已有3位法官申請退休獲准,包括1位庭長、1位審判長和1位法官,最高行政法院也有法官申請退休,似乎引爆了退休潮,且情勢愈演愈烈。義大利富商和前空姐女友爭女兒撫養權,不料憲法法庭要求孩子暫留台灣,義大利富商寫公開信給女兒後,淚灑桃園機場離台。(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最高法院申請本月(4月)退休的是刑庭庭長許錦印,他曾擔任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獵槍案非常上訴調查庭的受命法官,2016年11月29日王光祿案在最高法院開庭審理,創下司法史上非常上訴案開庭首例。最高法院認為此案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5月7日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相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違憲,但王光祿仍被判刑3年6月定讞,不過總統蔡英文特赦,並未執行。剛從最高法院刑事庭長一職退休的許錦印受訪表示,憲法法庭變成第4審後,終審法官寫判決時都會特別小心,「會不會寫下去跑到第4審」,雖然目前還不至於影響多數法官的退休意願,但是最高法院解除限量分案後,本來每月要結的案件數量是18件,馬上增加為20至30件,終審法官都是有年紀的人,工作量和壓力愈來愈大,體力則是愈來愈差,不少法官都表示做到60歲就想退休,形成一種惡性循環。被問到退休後的計畫,許錦印笑著說,他做到這個月(4月)70歲屆齡退休,「做到滿了!」以後年輕人像他這樣的可能不多了,他退休後不會再從事法律工作,想把多餘的時間留給自己,以前審判工作太忙、沒甚麼時間看書,退休後想多看看書,歷史、地理等人文類的書籍他都有興趣,有空還會到風景區走走,等疫情解封,還會出國旅遊。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違反《槍砲條例》等法律遭判刑定讞,承審本案的最高法院法官許錦印和吳信銘近期退休引發關注。(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申請5月間退休的是刑庭審判長吳信銘,他身兼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成員,也曾審理王光祿案,此外,吳信銘和許錦印曾對狠殺前妻和女兒的李宏基判處死刑確定,是近年來極少數願意依法審判、對罪大惡極被告下重手的終審法官,獲得不少法界人士佩服。本刊調查,有家暴前科的李宏基不滿前妻不讓他見女兒,2014年4月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外,持藍波刀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一同燒炭自殺,搶救後,李宏基撿回一命,但女兒治療2個月後仍不幸身亡。另一位將在6月退休的最高法院民事庭女法官滕允潔,是2004年總統大選當選無效案的陪席法官,當時滕與審判長吳景源及受命法官鄭純惠共3人,花了半年時間審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3位法官每天關在辦公室內一張張核對共4萬多張的爭議選票,甚至連睡前都不斷思索如何向其他單位調卷,半年多來3人長了許多白頭髮,就連眼鏡度數也加深了,所幸全案圓滿落幕,未爆發激烈衝突和重大爭議。最高行政法院方面,去年已有法官劉介中提早退休,考慮今年退休的是資深法官陳秀媖,她擔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時,曾經對《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的審判權歸屬案聲請釋憲,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73號解釋,認為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的民眾,涉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土地的優先購買權案時,屬於私法爭議,應由普通法院審判。法官、檢察官統稱司法官,享有憲法保障的終身職,退休福利比起一般公務人員除退休金外,還多出專屬的退養金,這是國家給予司法官的退休保障,希望他們在職期間公正審判、偵辦案件,退休後無後顧之憂。如法官年滿60歲以上、或任滿30年以上者,可領取月退金約8萬元、月退養金約10萬元,共約18萬元。如法官年滿70歲,須停止審判案件,得從事研究、調解或其他司法行政工作,檢察官年滿70歲不能辦案,一樣應改從事案件研究等工作。除了上述4位終審法官準備退休,其實終審法院近年來不少資深法官外放擔任行政職務,也掏空不少終審法院的「戰力」。以最高法院而言,陳駿璧轉任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黃瑞華擔任台南高分院院長,梁玉芬擔任新竹地院院長,周玫芳接任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呂丹玉則是調任工作相對輕鬆的懲戒法院,法界都在看司法院長許宗力、秘書長林輝煌等司法高層,對於終審法院人力大量流失有何對策?
板橋海山集團鬧爭產 掌門人養子4子女二審判可繼承
前板橋市長、海山集團掌門人劉順天認領劉炳德後,劉炳德在1988年死亡,劉順天2008年病逝,劉炳德的4名子女劉振璋等人認為可依法代位繼承劉順天名下、其父劉炳德應繼承的多筆土地遺產,一審駁回,二審逆轉改認定劉振璋等人可繼承,原土地繼承登記須塗銷。劉順天是板橋劉家大家長,他的長子劉炳偉曾任省議長及立委,次子劉炳煌曾任板橋公所調解委員及板橋後站商圈發展委員會理事長,三子劉炳華曾任立委、國安會副秘書長;四子劉炳中曾任醫院院長。劉順天死亡後,他的妻子及兒子劉炳偉、劉炳中拋棄繼承,遺產只由兒子劉炳煌、劉炳華及女兒劉敏珠三人辦理繼承,劉炳德的子女劉振璋2016年提起訴訟,請求塗銷劉炳煌等人已辦理繼承等土地登記。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調查局DNA鑑識實驗室分別採樣劉振璋及劉炳煌口腔黏膜細胞,鑑定結果雙方叔侄關係指數僅千分之一,駁回劉振璋等人的請求,劉振璋不服提上訴。劉振璋說,劉順天與劉炳德的生母在1948年2月間結婚,劉炳德在同年8月間出生,推定為劉順天之婚生子女。縱認劉順天與廖女並未結婚,但劉順天已1964年認領劉炳德,且有真實血緣關係,劉炳德1988年4月死亡後,他們是劉炳德的子女可代位繼承遺產。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法務部調查局DNA血緣鑑定之結果,雖無法確認劉振章人與劉炳煌等人存在叔(伯)姪之血緣關係,但也無法排除可能存在血緣關係,且劉順天生前在另案之陳述、證人之證詞、錄音譯文等事證,可認劉順天與劉炳德間確實具有真實血緣關係。高院認定,劉振璋及參加人既為劉炳德之子女,自得代位繼承劉順天所遺之財產,為了排除被侵害的繼承權,判令塗銷土地之繼承登記。可上訴。
41人搶標高雄鬼屋農舍 法拍業者解釋「未來用途」
後疫情時代,遠離都市群聚生活,讓郊區的農地農舍再度崛起?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屬於日前拍賣一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19筆,其中一筆位於高雄市杉林區的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土地734.8坪,房屋坪數19.7坪,只不過建築物相當不起眼,隱身在雜亂樹叢中,卻出現41人搶標情形,最終以451萬拍定,每坪0.61萬元,寫下杉林區農地成交新高價。該法拍標的的地址為「高雄市杉林區合森巷137-1號」,從Google地圖中找尋該農舍,搶眼的藍色建築外觀,居然被綠色樹叢覆蓋到幾乎看不見,晚上甚至可以成為鬼屋探險景點,很難想像眾人搶標入手後要從事什麼用途。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於8月10日委託台灣金服公司代拍一筆位於杉林區的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出現難得一見的農地標售搶標情形,共有41人投標,最終以451萬拍定,每坪0.61萬元,寫下杉林區農地成交新高價。(圖/截取自透明房訊網站)「過隱居的生活啊!」104法拍網總經理林迪重表示,現在很多都市人喜歡在退休後住在農舍,舒適的生活空間及廣大的土地,可以種菜或養動物,雖然現在雜草長得比人高,但只要經過一番整理後就能成為「開心農場」。他也解釋,因為一些政治事件或者很多農地並沒有農用而蓋農舍,所以現在農舍的申請比較困難,如果是現有已經申請過的農舍,相對也會比較搶手。國內農舍興建法規以2000年1月28日為分水嶺,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所持有的農地,適用舊法規,不論土地面積大小,皆可興建農舍;若為之後取得的土地,須有0.25公頃(約756.25坪)土地面積以上,且在籍滿2年後才可興建農舍,同時須取得「使用執照」滿5年後始可買賣。許多人心目中的郊區別墅,其實就是農舍,也使得政府在農舍興建上多有所限制,導致市場上現有產品成搶手貨。(圖/104法拍網提供)由於老農不受面積與時間限制,為了省下等待期,有不少人會購買老農的農地,以老農的名義為起造人申請建照,取得使用執照後再移轉給買家,就無須購買大面積農地再耗時興建農舍,這樣操作方式俗稱「老農配建」。但不論老農還是新農,農舍興建皆須符合建蔽率10%,樓高10.5公尺,容積率最大約150坪,基地面積最大約100坪。由於購買農地金額需一次付清且申請興建農舍手續繁瑣,能透過法拍程序直接入手農舍,可以說是省去不少麻煩。104法拍網副總經理林邵涵表示,「農業發展條例」修法後,土地未達0.25公頃是不得興建農舍的,這個標的的土地面積雖然未達規定,但因為該地上已興建合法農舍,且鄰杉林區主要幹道合森巷,路程道路平坦,風景優美,是很難得的物件,因此造成多人搶標。
母罹癌病危!台中男趁機盜領170萬 4弟妹分遺產氣炸提告
台中市一名52歲黃姓男子趁母親罹癌時,擅自拿母親的印鑑到農會提領160萬元,母親過世後又提領10萬元,直到黃男4弟妹要分配遺產時,發現異常怒報警,目前台中地檢署將黃男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起訴指出,黃男排行老大,家中有4個兄弟姊妹,母親因為罹患惡性腫瘤,生活無法自理,2018年10月起便住在小兒子家休養,為了籌措大筆的醫療費,同年11月她在黃男的陪同下,到農會將房子抵押,由黃男當擔保人,借貸282萬元,其中扣除81萬母親之前向農會的借款,剩下的錢都匯進母親的帳戶內,而存摺和印章都由黃男保管。(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沒想到,母親後來病情惡化,出現嗜睡及混淆狀況,黃男竟趁機拿母親的存摺和印章,在一個月內3度盜領存款,分別提領30萬、100萬、30萬,同年12月母親離世,他又到領了10萬元,一共盜領170萬元。母親死後,黃男妹妹委託代書辦理繼承登記,清查母親遺產赫然發現,存款被盜領,因此向警方報案,並委請律師向台中地檢署提出告訴。黃男到案後,辯稱母親的貸款,除了支付醫療及喪葬費,同意剩下的錢是要給他的,但檢方認為,黃母貸款後將款項存入自己的帳戶,顯然沒有要將其他資金交給黃男使用的意思,而且黃母在家療養期間,支付的醫療費用僅1000元,不需要提領高額存款,而且他提款時未告知其他兄弟姊妹,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背信罪起訴。
殘忍!手法極度兇殘 台中雙桶屍命案主嫌遭求處死刑
台中雙桶屍案殘忍冷血,徐姓主嫌等人殺害蔡姓少女等2人,手法兇殘,並桶屍棄置。(圖/台中檢方提供/中國時報陳淑芬台中傳真)台中雙桶屍案,徐姓主嫌等人殺害蔡姓少女等殘忍冷血,持剪刀刺胸,利剪刺進她胸口,還殘忍攪動剪刀,圖為檢警查扣的凶器。(圖/台中檢方提供/中國時報陳淑芬台中傳真)台中市去年11月底傳出駭人聽聞的雙桶屍命案,土地買賣犯罪集團首腦徐德益,在2017年間栽贓成員的16歲蔡姓女友侵吞贓款,與王閔正等人聯手,先將蔡姓少女灌酒後,再以鐵鎚擊頭、利剪插胸、菜刀割頸切斷氣管,桶屍藏放徐的老家;徐等在2019年間又恐黃姓男子在土地糾紛案作證對他不利,竟強擄注射毒品、朝頭開槍擊斃,再桶屍棄置山區。台中地檢署偵結依殺人等罪起訴徐男等7人,以徐手法兇殘、無悔悟之心,已滅人性,而求處死刑。16歲蔡姓少女及54歲黃姓男子都經家人通報為失蹤人口,警方接獲檢舉疑遭殺害,台中檢警循線追查,發現網羅多名成員,從事土地買賣及貸款的徐德益涉有重嫌,自2020年11月16日起陸續拘提7名成員到案,2天後,率隊到苗栗縣銅鑼山區搜索,查獲裝有黃男屍體橘色塑膠桶;當天下午又在徐男的豐原老家起獲裝有蔡姓少女屍體的塑膠桶,這起泯滅人性的雙桶屍殺人命案震驚社會。徐德益於2016年間與王閔正從事土地買賣、貸款工作。王男認為女友蔡姓少女騙錢,想與她分手,而徐男當時正在假釋中,且陳姓女友年僅15歲,還被通報為失蹤人口,徐男擔心若讓蔡姓少女離去,萬一向警方通報、檢舉,恐對他不利。當時,徐男因將土地繼承登記委託人的300多萬元花光,無力返還竟生殺機,謀議殺害蔡姓少女,栽贓她捲款潛逃。徐德益等人承租新竹市香山區房子,在2017年5月間,與蔡姓少女喝酒多日,趁她不勝酒力,徐男及王男先壓制後,陳女、王男及徐男輪流持鐵鎚重擊她頭部,徐再持利剪刺進她胸口,還殘忍攪動剪刀施虐,不僅於此,更持菜刀冷血反覆割頸,導致蔡女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胸部穿刺傷及頸椎切割傷慘死,連資深警官都不經搖頭,稱死狀簡直「慘絕人寰」。徐男等人合力將蔡女屍體以塑膠袋包裹,裝進大型塑膠桶內,先搬至彰化棄置在路邊、農地,再轉載往徐男位於豐原的老家藏放。徐男在2018年間輾轉認識何男,他要以父親名下、位在彰化縣芬園鄉土地辦理貸款,徐男等人受委託後竟逕自土地出售,詐得2000多萬元。案經徐男提告,黃姓男子出庭作證說明委託貸款過程,徐男等人認為黃男證詞對他不利而謀議殺人,2019年6月5日,黃男到司法大樓出庭後,王男等人開車將他押走,帶到一處養狗場,毆打並持槍恐嚇,徐男下達「今天沒有要讓他回去」,表達要現場把黃男「處理掉」。趙姓男子將海洛因毒品注射進黃男頸部,再由林姓男子持槍朝他頭部射擊死亡。事後,徐男等人將黃男屍體裝入橘色塑膠桶、倒入2至3包水泥粉後,以膠帶封住桶蓋,徐男等人於同年年6月9日清晨駕車前往苗栗縣銅鑼鄉路邊竹林旁挖洞後,將屍桶掩埋,還鋪上水泥粉利用雨水讓水泥凝固。徐男等人到案後,檢警離間釐清案情,徐男等人坦承共謀殺害蔡姓少女,至於殺害過程則互推諉;但徐男否認黃姓男子,辯稱他沒有殺人動機,雖在場但是並未教唆及參與殺人。全案檢察官偵結,依殺人等罪起訴徐等7人,並以徐男犯下2件殺人案,手法兇才冷血,且犯後並未見悔悟之心,已滅人性,無教化遷善之可能,向法官求處死刑。徐男等人目前仍在押中,檢察官起訴後,移審台中法院。